《信贷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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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防范此类风险的对策是:对于经常发生贷款的客户,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份“委托授权书”给企业经办人,信贷员须注意这份“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有效(须当面验证);对于不常发生贷款的客户,特别是个人客户,确保每笔合同都有签字(不会签字的客户,盖私章并加按指纹)。
2.关于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的签字及共有人与抵押人关系证明问题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面对激烈的竞争,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服务上下功夫,因此,基于营销需要,信贷人员往往在经办业务中不自觉地对客户(特别是老客户、优质客户)作出某些迁就。但是随着借款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存在着借款人及保证人的“道德风险”,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本文围绕具体信贷业务中容易疏忽的几个细节问题来探讨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应注意的潜在法律风险。
3.关于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真实合法性问题
对于公司制企业提供的抵押或保证,银行要求企业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在信贷操作中要注意两点:一方面,注意董事会人数问题。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3-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5-19人,这要审查公司的章程及企业的相关资料,确定该公司董事会人数,及规定的表决比例(如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如果全体股东都有签字则更好;另一方面,须注意董事签字的真实性。这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些难度,这就要求信贷人员掌握必要的办事艺术,即如何做到既不引起客户反感又能有效防范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4.关于企业出具抵押承诺书的有效性问题
信贷实践中,由于企业产权证书不齐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企业仅签订了抵押合同或抵押承诺书。众所周知,银行要求企业办理抵押的初衷是为了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而根据《担保法》第41条关于“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这说明仅出具抵押承诺书或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抵押行为无效,也就是对于抵押财产,银行无法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讲义课件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讲义课件
• 相对权:(1)对人,不对物;(2)仅对特定债务人 ,而不对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包括债务人的母公司 和姊妹公司)
• 期限性:债权易过保质期。债权本身有效期+诉讼时 效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 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 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许多人不会 发送通知。
合同是博弈的成文记录
• 合同是缔约者预期行为的具体表述,任何交易,需要合同 来规范,来激励,来治理。因为未来不确定性,交易不能 即期完成,而只能由体现事前承诺机制的合同,恰当的合 同安排,才能克服套牢问题和打折扣问题,提高交易事前 和事后的效率。
• 好的合同能将不良的借款变成良款 • 坏的合同能将良款变成不良的借款 • 好的过程能把赌博变成投资 • 坏的过程能把投资变成赌博
风险的四大步
• 借款合同的签订—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 • 借款合同的担保—对风险进行担保防范 • 借款合同的履行—对风险进行事中控制 • 借款合同的诉讼—对风险进行事后救济
现代企业外部环境风险
• 经济环境 • 金融政策---利率、汇率 • CPI指数 • 通货膨胀 • 行业环境 • 产品生命周期 • 产业政策 • 同行不正当竞争
护 • 其它
英美合同法合同成立三要素
要约(Offer) 承诺(Acceptance) 约因Consideration0
提前收回贷款的约定(实体)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1、违反陈述和保证。 2、不履行还款付息义务。 3、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违反其他合同义务。 5、债务人涉讼。 6、借款人经营能力或清偿能力受限。 7、财务状况恶化。 8、股东发生变动。 9、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嫌犯罪(单位或法定代表人)。 10、逃避监管。 11、担保物贬值且未追加担保。 12、包括并不限于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及创新法律风险防控课件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及创新法律风险防控课件
效力的债权文书; 4.仲裁; 5.申请支付令; 6.起诉。
直接清收本卷须知;
扣收债务人存款,行使抵销权,即扣收借款人存款 ,应当通知。
以资抵债本卷须知
〔1〕做好抵债资产的尽职调查,防范源头风险; 〔2〕接收不动产抵债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3〕有效管理,及时掌握抵债资产的动态; 〔4〕依法处置,防范二次风险。
现金回流从哪里来,什么时候回流。
5.3.3 有典型的产业集群 目的的小微企业一是要靠大户;二是靠商圈;三是靠政府
5.3.4 中小贸易商 银行要优先考虑中小经销商,而不是中小制造商,理由在于中小 制造企业现金流周转速度慢于经销商。
5.3 调整信贷构造,把好客户准入关
5.3.5 选择客户的原那么: 1. 洞悉中小企业客户产业链运作规律、特点〔防控信 誉风险〕。 2.严控信贷资金用处〔防控操作风险〕。 3.更多强调对商业产业链控制。 4.信贷审查〔以经营才能分析为主,报表分析为辅, 防控操作风险〕。 5.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的连续性〔防控操作风险,防止 外部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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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贷前调查环节 3.2 贷中审查环节 3.3 贷后管理环节 3.4 信贷领域案件
3.1 贷前调查环节
案例1:冒名贷款案例 案例2: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案例〕及解决方法案例3:在建工程抵押风险案例及解决方法 案例4:回绝贷款的缔约过失案例
3.2 贷中审查环节
案例1:最高额担保额度认定案件 案例2:还旧借新案例及解决措施〔存量盘活案件〕 案例3:公司董事会决议失效对银行抵押担保效力影响的风险案例 案例4:单证抵押登记风险案例及解决措施 案例5:未执行面签制度的风险案例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
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或者挪作他用问题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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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建议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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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与租赁权关系的法律条款包括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 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 记的抵押权。”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 原租赁合同连续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连 续有效。”
是应逐条审核租赁合同的条款,查看合同中是否明确告知租赁物已被抵押及相关的抵押物处
发放贷款。
置风险、租赁期限是否设置合理、租金支付方式是否为按月(季)定时分期支付等。
四是办理好抵押登记。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已登记的抵押权方可对抗在后
最终,实行针对性的掌握措施是关键。虽然在后成立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在先登记设立
(二)抵押人向银行申请出租抵押物。 银行在接到此类申请后,如一律持否定态度则会使抵押人闲置的抵押物无法体现其经济 价值,对抵押人来说不仅有失公正,也会对抵押人的还款力量产生不利影响。银行在确保抵 押人诚信的前提下允许其出租抵押物的,可同时实行以下措施防控风险: 1.除从前在签订抵 押合同时设定的出租抵押物应经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款外,还应在抵押合同中补充商定对抵 押人的租金收取进行监控的条款,要求抵押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租金收取专用账户。当贷款消 失不良时,银行可自行从该账户扣划资金优先用于归还贷款。 2.要求抵押人将租赁合同交由银行审核,确保合同中包括以下风控措施:租赁物已被抵 押及有关承租风险的告知;租赁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匹配,不得长于借款期限;租金分时(段)给 付,不得一次性支付;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合同即时无条件自动终止(解除);租金收取专户设在 贷款银行并由银行监管,当贷款消失不良时,银行有权扣划租金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 土地储备 贷款 存在抵 押担 保 法律 规对评估机构的责任约束还很不到位 。
机构 土地储备贷款达到 2 2 亿元 . 比增 带来的法律风险。 目 26 同 前商 业银行 办理住 房 物权 。 租赁权 为债权 , 但因租赁关系成立在 长 131 占全部房地产贷款的 65 1.%, . %。土 开发性贷款 .其抵 押方 式多采用以房地产 前 , 抵押权成立在后 . 租赁关系对抵押权发
的利益 。以避免抵押人单 方面行为给上述 机构要 牢固树立科 学发展观 , 坚持大局观 . 理办法 、 激励奖惩办法 、 尽职“ 三查 ” 管理办 双方造成 侵害。

认真贯彻落实好 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 观调 法等。
3 .建 立健 全房地 产信 贷法律 法规 体
地储备贷款金 额大 、 限长 、 府介入 多 . 开发商当期开发用地作抵押 。 期 政 问题是 , 开发 生效力 , 抵押权不能对抗承租权 。《 最高人 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政策风险和 由于缺 商往往要求建筑工程承包 方在已抵押 给银 民法 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担保法 ) 乏合法 的抵押担保带来 的法律风险 。就法 行的土地上垫资施 工 , 旦开发 商无力 支 若 干问题 的解 释》第六 十五条明确规定 : ~ 律风险而言 , 主要有 : 一级开发的土地被 出 付建筑工程公 司的施工 款引发纠纷 、诉讼 “ 押人将 已出租 的财产抵押 的, 押权实 抵 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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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产 信贷
● 沈 势的房地产 信贷业务 . 客观上 存在着法律风险。 对此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 引起高度重视 ,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 以
防范 。


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法律 风险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银行信贷业务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信贷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

如果不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不仅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银行的声誉和稳定运营。

因此,深入探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银行信贷业务中的主要法律风险1、合同风险信贷合同是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漏洞、不明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例如,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条款等重要内容约定不清,就容易引发纠纷。

2、担保风险担保是银行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但担保过程中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如果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担保物存在权利瑕疵或者担保手续不完备,银行在实现担保权利时就可能遇到障碍。

3、合规风险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如违规放贷、利率过高、贷前审查不严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4、债权实现风险即使信贷合同合法有效,担保措施完备,如果借款人经营不善、恶意逃废债务或者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银行在实现债权时也可能遇到困难。

例如,借款人破产清算时,银行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足额清偿。

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1、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变化性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繁多且不断更新,银行工作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掌握和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就容易在业务操作中出现失误。

2、信息不对称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往往难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的真实情况,包括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经营风险等。

借款人可能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银行做出错误的决策。

3、内部管理不善部分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信贷审批流程不规范,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这些都可能增加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44页PPT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44页PPT
❖ (1)合伙企业的借款申请是否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
❖ (2)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借款申请是否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
❖ (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借款申请是否经合作各方面 同意;
❖ (4)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借款申请是否取得法人书面授权。
❖ 7、履约及担保能力的审查
❖ (1)借款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借款人为他人提供担保,虽然是或有债务,但 其不一定发生。但倘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就得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这样,无疑会增大银行债权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调查借款人对外担保情况, 判断借款人对外担保是否超过其承受能力,以及对外担保对履约能力的影响程度。
❖ (2)意思明确:例如“本政府将负责解决”、 “本公司负责收回贷款”等
商业银行会面临那些法律风险
❖ 法律风险
❖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重大突破: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了国 际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要求国际活跃银行采用规定的方 法计量法律风险,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其资本标准。从《巴塞尔 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来看,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经营活动 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导致风险敞口的可能性。 如果商业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控制体系不充分或者无效,未能 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这种情况就会引发法律风险。换言之, 法律风险主要是银行因其经营活动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法律 责任的可能性,我们把这种法律风险称为操作性法律风险。
❖ 一、贷款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 (一)合法的贷款主体: 《贷款通则》与《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 (二)不合法的贷款主体:未成年人,法人内部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 (三)具有法律瑕疵的贷款主体:非以盈利为目的,自身没有经营收入来源,
以公益为目的的主体。如: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医院、军队、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

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风险,始终贯穿金融工作信贷业务中,防范和控制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政策性银行也不例外。

当前,受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放缓,银行风险管理显的尤为重要。

因此,笔者根据在县支行工作中的亲身体验,谈谈对金融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一点认识。

一、当前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贷业务是目前我国银行的主体业务,作为国家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农发行也不例外,“保本微利”的经营目标也主要是通过经营信贷资产来实现。

由于银行信贷经营对象、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经营具有高风险性。

(一)信贷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个人道德而产生的风险。

农发行的信贷道德风险,主要是信贷工作人员,因个人道德修养不高或是非标准不清,违反信贷规范,主观故意形成的风险。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受理和调查评价阶段时。

信贷人员不按照规定受理贷款申请,不严格执行贷款准入条件和限制性条件要求。

在审查贷款申请资料时,不认真审查,甚至帮助贷款客户弄虚作假,人为忽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在撰写调查报告时夸大客户经营业绩,隐瞒事实真像,只反映借款人合规性信息,而对借款人所存在的风险提及较少,甚至主观回避主要风险点。

决策者只是在调查人员提供的信息上分析决策,无法掌握借款人的风险信息,从而在贷款审批和发放时,难以对贷款风险全面掌握、客观评价和有效控制,致使信贷项目从开始就有损失的可能。

二是贷后管理阶段。

在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忽视对借款人贷后经营情况变化的跟踪了解,没有对贷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缺乏对经营风险的理解,因而难以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导致贷款无法按期收回,形成不良贷款。

另外,道德风险还客观存在于借款人方面。

主要表现在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股东和重要管理者不讲诚信、恶意骗贷、抽逃资金、转移资金等。

我行金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贷款风险就是这样的例子。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摘要:本文旨在深入分析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结合商业银行信用评估、审批流程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信用评估机制、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提高担保要求等解决方案,旨在促进商业银行有效防范信贷业务风险,提升信贷业务诉讼清收案件回款效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信用评估,风险管理,担保要求,诉讼清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满足信贷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限制了其后续诉讼清收执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首先,信用评估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首要环节之一,往往受到信息不对称和数据不完整等问题的制约。

这导致商业银行难以准确评估借款人或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增加了贷款违约的风险。

其次,审批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之一。

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繁琐、审核时间长,但仍无法完全规避借款人或借款企业弄虚作假、通过虚假手段骗贷的情况发生,此类问题严重影响了信贷安全,限制了商业银行对信贷业务的快速响应能力。

此外,风险管理不到位也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执行中的难题。

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及时发现和应对贷款风险,增加了贷款违约的潜在风险。

另外,担保要求不足也是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后续清收的一个关键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借款人难以提供足够的担保物或抵押品,导致商业银行在贷款执行过程中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外,不准确的风险评估也会影响贷款执行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难以准确评估借款人的真实信用状况,增加了贷款潜在风险,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损失。

为解决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应加强信贷业务信用评估机制,提高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以准确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同时,商业银行应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提高对贷款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心得体会

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心得体会

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心得体会本次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是一次受益匪浅的学习经历。

在培训期间,我深刻认识到了信贷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学会了如何从法律角度出发进行风险防控和应对。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对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本次培训的中心思想在于,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否则将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这种后果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可能会伤及企业声誉,甚至会导致企业倒闭。

因此,我们必须从法律角度出发,对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审查和控制。

其次,培训重点是通过合理的方案和措施来防范和解决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关于如何识别法律风险、如何落实法律风险控制、如何建立完善的容错机制和如何应对法律纠纷等知识。

这些知识虽然有些抽象,但对于我们合理处理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意思辨,避免过度应用模板化和简单化思维,同时要灵活运用相关知识来解决不同情况下的法律问题。

法律问答环节以及案例分析等实际操作环节充分展示了这方面的训练。

同时,我认为在语言上,词汇的使用需要准确、简洁,结构也应该严谨、条理清晰。

这样能够更好地将知识传达给听众,从而让听众更好地吸收和运用所学知识。

不过,遣词造句也需要符合语文规范,避免出现语病和错别字。

最后,我认为本次培训不仅仅是关于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防控和案例分析技能方面的学习,更蕴含着一种责任心和使命感。

这种责任心和使命感,是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的,我将会一直传承并学以致用。

总之,通过本次培训,我收获颇丰,深刻认识到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我相信这些学习将会对我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最后,我对教授我们本次培训的专家们表示感谢,也希望将来能够继续参加这样的学习机会,深化我对法律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一、信贷风险的定义与特点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向客户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损失风险。

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不确定性:信贷风险主要来源于借款人的不确定因素,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还能力、还款意愿等。

这些因素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使得银行难以准确评估出借款人的风险水平。

2. 长期性:银行的信贷业务通常是长期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导致信贷风险的长期存在。

3. 多样性:信贷风险具有多样性,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多种类型。

这些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使得银行信贷业务面临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来源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波动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包括货币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这些风险会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化,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

2.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违约或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风险。

这是银行信贷业务中最主要的风险来源,也是银行最关注的风险之一。

3.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疏忽、技术故障、信息系统问题等导致的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影响到银行信贷业务的正常运作,增加信贷风险。

4.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变化或法律纠纷导致的风险。

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果未能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就会面临法律风险。

1. 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

包括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政策、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等。

2. 合理的信贷定价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水平和市场利率情况,制定合理的信贷定价机制。

通过合理的定价来衡量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业务的盈利和稳健。

3. 加强信用审查和监控: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查和监控,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测。

及时发现并处理有风险的客户,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范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范

信贷业务法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分析1、借款或担保的基础法律关系存在瑕疵。

如:一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中,土地出让金没有及时到位,土地评估价是土地出让金的数倍且明显与事实不相符,开发商没有按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对土地进行开发;二是借款人与地方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借款人进而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但借款人和地方政府均没有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三是部分开发区以管委会名义对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基础法律关系存在瑕疵可能造成的风险:如土地出让金的评估价值与事实不相符,则在处臵抵押物时因变现价与评估价差距较大,会给贷款造成较大损失;如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开发,且超过一定期限,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开发商罚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如借款人与政府不履行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则与项目有关的贷款也极有可能收不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无效合同。

2、与行政机关审批事项有关的问题:一是行政机关审批文件显示的主体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审批的项目内容与借款人项目建议内容不一致,甚至在审批文件中有手写或涂改之处且未盖章确认;二是两份或两份以上的行政机关审批文件之间在时间上存在矛盾之处;三是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如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超过了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明显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却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外资未按法律规定足额到位却顺利地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等。

上述部分问题的存在虽然主要原因在行政机关,但项目的合法性已值得怀疑,项目本身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作为银行,应慎重介入。

另外,如送审材料中的借款人项目内容与政府审批文件不一致,则意味着项目的存在是不合法的,不宜介入。

3、借款人的公司章程不符合有关规定:一是有部分章程是应付型的,因贷款管理要求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供公司章程,所以借款人就临时匆忙“编”一份章程,部分章程存在有错别字、语句不通顺、语法有错误、没有法律规定的章程应当规定的事项等情况;二是部分章程没有自然人股东的签字或法人股东的签字、盖章,也没有标明章程制订的具体时间;三是少数章程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如非外资企业的章程规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章程规定股东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等。

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作者:高燕来源:《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07期[摘要]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当前仍然占据较大比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直接影响到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法律问题。

本文试图从信贷业务实践出发,对其中可能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炼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法律风险,是提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实现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有效途径。

以下结合操作实践,对传统信贷业务的现实法律风险及防范作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传统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形式综合而言,传统信贷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产生在合同、担保、债权等三个方面。

1.暇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合同履行纠纷(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一是借款人主体资格不符合《贷款通则》规定;二是向未取得法人的授权的分支机构贷款;三是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因改制变更了名称,而主从合同或借据上的名称和签章未相应变更。

(2)主从合同与附件、合同与借据要素不全或填写不规范、不衔接,可能引发履行纠纷或影响银行权益。

一是借据与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不一致,为银行追偿贷款设置了法律障碍。

二是合同利率约定不准确,容易导致利率计算时发生纠纷,银行作为格式合同提供者,将导致不利于自己的解释。

三是借款合同签订时借款人与贷款人主体签章签字错位。

四是借款用途约定错误。

(3)使用格式合同,对加重借款人义务、限制借款人权利的条款未以特别方式提示对方;涉及关联客户贷款合同未增加风险防范条款;未经借款人或保证人同意并盖章确认,单方涂改合同或借据。

2.贷款担保手续不规范,第二还款来源保障不力,危及贷款安全(1)担保方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接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明文禁止的财产作为担保,导致担保无效。

(2)未登记导致抵(质)押合同未生效或不能对抗第三人,或抵(质)押登记存在严重暇疵,导致抵(质)押无效。

(3)抵押不足,第二还款来源保障不充足。

银行信贷业务常见法律合规风险提示

银行信贷业务常见法律合规风险提示

银行信贷业务常见法律合规风险目录一、公司章程的审查应注意问题 (2)二、抵押担保——布满鲜花的陷阱 (11)附件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鉴于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整体社会信用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受信人及担保人道德风险高企,千方百计拖延还款或摆脱担保责任,甚至出现了个别成功“合法脱保”的案例;业内个别银行由于贷前和贷后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授信脱保和执行难等问题。

结合近期银行业相关诉讼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及我行业务实际情况,针对授信业务中存在的常见法律风险,特独立出具以下风险提示,以供参考。

一、公司章程的审查应注意问题(一)银行对有权决议的形式审查义务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召开的司法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司法政策,对于公司借款(担保)纠纷,银行对于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

##年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2期出版公布的《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天宝盛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俄欧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详见附件1)的审判纪要中做了如下阐述: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个人消费信贷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个人消费信贷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所 以 , 为提 高 个 人 消 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商 业银 行 就 必 须 加 强 管 贷 资金来源 。 目前我 国的消 费信贷资 金主要来源 于银行储 蓄, 这 样 不 但 加 大 了 银 行 的 负 担 和 风 险 , 也 限 制 了 信 贷 资 金 的 规 理 ,特 别 是 贷 款 的风 险 管 理 , 努 力 降 低 个 人 消 费 信 贷 的 风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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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与 法
款 者 违 约 信 息 不 被 公 开 或 共 享 时 ,借 款 者 可 一将 贷 款 用 于 一 些 人 收 人 、 信 用 、 犯 罪 等 记 录 , 评 估 个 人 信 用 等 级 , 为 发 放 消 高风 险 高 回报 投 资 。 由于 没 有 违 约 信 息 的 披 露 与 共 享 , 即使 违 费信 贷 的 金 融机 构 提 供 消 费者 的 资 信 情 况 。政 府 要 尽 快 建 立 和 约 , 惩 罚 对 违 约 者 来 说 也 是 可 以接 受 的 。但 另 ~ 方 面 , 他 们 在 完 善 失 信 惩 罚 机 制 , 明 确 在 市 场 经 济 中 , 促 进 个 人 征 信 体 系 发 将 贷 款 用 于 高 风 险 高 回报 的投 资 项 目时 , 违 约 的 潜 在 收 益 却 是 展 ; 保 护 债 权 人 金 融 资产 权 益 , 明 确 信 贷 消 费 者 应 承 担 的法 律
像工 商贷 款那样对 借款人 的财务状况进 行全面 的审查 ,因而无 来 说 , “ 吃卯粮 ”是不能接 受的 , “ 多少花 多少 ”是他们 寅 赚
从判 断借 款人 的资信程度 的好坏 ,这给 许多信用 意识薄弱 的借 恪 守的消 费理念 ,举债 只是在不 得 已的情形 下的救急措 施 。这 款人 留下 了可乘之 机 。由于 借款人 的信 用意识淡 薄 ,违约 现象 些 都 导 致 了居 民储 蓄 倾 向较 强 、 消 费 倾 向下 降 。 其 次 ,人 们 的 比较普遍 ,从而加 大 了银行 工作难度和 工作量 ;个别客户 ,还 职 业稳定性 不是很高 ,未来收入 预期的不确 定性和支 出预期的 采取欺骗 等非法手 段 ,恶意 套取银行 消费贷款 ,或是编造 虚假 增 加 也 降低 了 居 民 的 消 费 倾 向 , 再 次 ,就 业 形 势 日趋 严 峻 ,加 用 途 ,把 消费贷款 移用于生 产经营领域 等 ,严重 扰乱 了银 行消 上 住房 、医疗 、养老 、子女上学 等未来消 费不确定 因素,都会 费信贷市场 秩序 ,更加重银行 消费信贷 业务风 险,阻碍 了商业 是 人 们 在 消 费 时 三 思 而 行 。

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国有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决议问题
除出具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以外,应经过集体 决策,并提供相应决策机关决议,如厂长/总经理/经理办公会决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内部决议问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应按章程提供董事会决 议。但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为合作经营一方提供担保的,应提供合作 经营另一方同意担保的决议。
目录
1、授信合同法律风险及控制
信贷法律风险
3
2020/2/5
4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对授信合同效力的影响2020/2/5
如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公司法第十六条
➢ 一般要求: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 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越权融资的法律后果分析(2)
2020/2/5
越权行为的构成: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且未获追认
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何为善意
➢善意第三人的理解。 ➢银行对章程的审查义务。
越权融资的法律后果
8
公司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的法律后果分析2020/(2/5 1)
案例讨论
A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在为B公司向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时,A公司认为只用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无需提供董事会决议,银行 于是只是与A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未要求提供董事会决议。后B公司未能按期 归还授信,银行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认为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外 担保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因此应认定担保无效,A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问A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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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大纲
第一讲:风险管理是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
由A银行一起看似正常的信贷业务而产生的不良全程分析,反观信贷风险的成因及风险扩散
1、风险的概述
2、风险、损失、收益的关系
3、银行风险种类
5、银行风险呈现的特点
6、银行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讲:信贷风险管理分析
1、信贷流程概述
2、信贷风险防范的三大环节
1)贷前调查
2)贷中审查
3)贷后检查
3、信贷风险管理手段
4、信用评级及客户评价
第三讲:信贷相关法律风险控制
一、贷款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
1、贷款合同的主体、订立和履行
2、贷款合同订立的程序
3、贷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4、合同的内容
二、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控制
1、抵押物的合法选择
2、特殊财产抵押的的法律解析和争议焦点
3、如何依法实现抵押权的方法
三、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不同
1、质押担保的法律特征
2、动产质押质物的选择与保管
3、汇票、支票、本票质押的法律风险控制
4、其它质押物的法律风险控制
5、质权实现的条件和途径
四、实现信贷债权的法律风险控制措施
1、自然人死亡
2、夫妻双方离婚
3、企业改制、合并与分立、解散和破产
4、诉讼时效
5、风险债权的法律救济
1)代位权
2)撤销权
3)解除权
4)抵销权
6、民事保全制度
7、提起诉讼与强制执行
第四讲:信贷业务调查要点
1、客户经理需要掌握的信贷制度
2、授信申请人与保证人提交的资料审查
3、担保要点审查
4、客户经营管理分析
5、授信用途各还款来源分析
第五讲:个人贷款的概述和特点
1、个贷的种类
2、当前个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3、如何规避个贷风险
4、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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