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书的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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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细则
一、全部责任
当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时,该违章行为人应负全部责任。
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是指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主要作用,而另一方或其他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只起到了次要作用。
此时,主要违章行为人应负主要责任,其他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当交通事故中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各方当事人应负同等责任。
四、次要责任
次要责任是指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次要作用,而主要责任由另一方或其他方当事人承担。
此时,次要违章行为人应负次要责任。
五、无责任
若交通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则该方当事人无责任。
六、推定全责
在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的推定。
七、三方以上责任划分
当交通事故涉及三方或三方以上当事人时,责任划分应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及其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定。
如果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均起到了作用,应根据各自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其责任比例。
以上即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细则。
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公平和合理。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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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大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要要识别交通参与者承担什么责任,以维护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者应主要进行责任划分,受害人也有部分责任,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责任划分。
一、肇事者(含操作不当)(一)肇事者主要责任:1、肇事者应当对发生的事故承担起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导致事故发生需负责的行为,如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3、如果事故给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损失,如碰撞造成损坏、砸坏玻璃窗户等,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费用;4、对于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建议就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在出现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报告交警部门;2、应当积极配合查看有关证据材料,如视频录像、照片等;3、在调查和处理事故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证人义务;4、配合当事人、保险公司等来促成理赔,减少事故双方的纠纷。
二、受害者(含无过失犯罪)1、受害者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求助,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和理赔;2、受害者也有责任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材料和索赔申请;3、受害者应当及时提供自己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等发票和清单等证据;4、受害者应当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过程,不得拒绝参加法庭听证等。
(二)受害者部分责任:1、在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义务提供有关情况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证据;2、对于无法维护自身安全所导致的损害,受害人应该承担一部分相应责任;3、如果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做出过失行为,受害人也应与肇事者承担责任,比如不配戴安全帽;4、如果受害人知道肇事者有欺诈行为,应当尽早报告,以避免损害其他车辆及行人的一切权益。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复杂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确定肇事者及受害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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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特签订本交通事故责任书。
一、事故基本情况1. 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地点:XXXX市XXX路XXX号3. 事故经过:乙方驾驶车牌号为XXX的车辆由北向南行驶,在XXXX路口与甲方驾驶车牌号为XXX的车辆相撞。
4. 受伤情况:事故造成甲方右手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骨折。
二、事故责任划分1.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和双方车辆行驶方向,确认乙方负主要责任。
2.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乙方在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未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造成与甲方车辆相撞。
3. 甲方追尾乙方的原因:由于乙方突然停车,甲方无法及时反应并避免碰撞。
三、赔偿事宜1. 甲方赔偿乙方:a. 因事故损坏乙方车辆,甲方应承担车辆修理费用XXX元。
b. 因事故导致乙方受伤,甲方应承担乙方医疗费用XXX元。
c. 乙方车辆停放期间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总计XXX元。
d. 乙方因事故而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甲方进行赔偿。
2. 乙方赔偿甲方:a. 甲方因事故受伤,乙方应承担甲方医疗费用XXX元。
b. 甲方因事故造成的工作损失,乙方应支付甲方XX日的工资损失,总计XXX元。
c. 甲方因事故而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赔偿方式与期限1. 甲方应在收到赔偿款项后XX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赔偿款项以现金/银行转账等合法方式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收到赔偿款项后XX个工作日内,将甲方的赔偿款项以现金/银行转账等合法方式支付给甲方。
五、责任追究与车辆保险1. 双方同意本次交通事故中,由乙方负主要责任,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甲方的车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事故期间车辆受损将由甲方的车辆保险公司负责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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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如下: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责任。
认定书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三)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四)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具体内容请以我国法律、法规为准;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项目: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营养费、6.交通费、7.住宿费及伙食费、8.被抚养人生活费、9.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次是什么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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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次是什么分担
根据有效统计,交通事故是在意外事件中占⽐例⽐较⾼的⼀种情形了。
现如今有车的⼈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挤,也就⽆形之中增加了这种风险。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次责任是怎么分担的?今天店铺⼩编就给⼤家详细介绍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次责任
交通事故共分为3个档次划分,
⼀、全责,就是福事故中的全部责任。
也就是100%。
⼆、对等责任。
就是双⽅各承担⼀半的责任,也就是各50%。
三、主次责任。
主责承担7成的责任,次责承担3成的责任。
也就是主责⽅承担70%。
次责⽅承担30%。
交通事故认定书简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和执⾏⼒。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种证据,是⼀种具有法律效⼒的技术⽂书。
作为证据,当事⼈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性及证明⼒,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应以⾃⼰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以上就是⼩编给⼤家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次的分担问题了。
这⼀认定是很重要的认定,是交通事故发⽣之后担责任的双⽅划分责任的依据,是维护社会公平的良药。
⼤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店铺进⾏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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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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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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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本日期:年月日当事人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当事人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事故经过:我们双方在上述事故中,经认真核实,事实如下: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及路况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天气状况:路况情况:二、车辆损坏情况:当事人一车辆:车牌号码:损坏部位及程度:当事人二车辆:车牌号码:损坏部位及程度:三、人员伤亡情况:当事人一:伤亡人员姓名:伤亡情况:当事人二:伤亡人员姓名:伤亡情况:四、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当事人一承认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五、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的结果,当事人一同意对当事人二进行赔偿。
赔偿事项如下:1. 车辆维修费用:根据维修厂提供的维修费用清单进行支付;2. 人身伤害赔偿费用:根据医院提供的伤者诊断、治疗费用清单进行支付;3. 相关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修复期间的交通费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等,根据相关凭证退还或支付。
六、赔偿方式及时间要求:1. 赔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当事人二指定的银行账户;2. 赔偿应在接受此责任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支付。
七、索赔及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同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赔偿事宜,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八、生效与解除: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解除。
当事人一签字:当事人二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交警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交警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https://img.taocdn.com/s3/m/521c1825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bd.png)
交警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交警部门就该场交通事故进行评估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且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那么,交警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交警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警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
具体内容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https://img.taocdn.com/s3/m/f13558b2bcd126fff6050b4f.png)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般来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分为五种的,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
那么你知道这些责任的具体内容都是怎样的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告诉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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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当前社会中较为常见的事故类型之一,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各方受伤或受损的赔偿标准直接关系到事故的后续处理和双方的权益。
以下文章尝试从法律角度来阐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其相应的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中国交通法规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明确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分为四个等级,即全责、主责、同责和无责。
全责是指责任人完全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交通法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事故责任应该认定为全责:驾驶员饮酒后驾驶,驾驶员无证或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驾驶员明知车辆缺陷而仍然驾驶,驾驶员超速行驶,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规则。
主责是指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一般而言,当事故中多个责任人均有不当行为或错误判断,且一方的过错较大时,事故认定该方为主责方。
但在某些情况下,对事故中双方开车人的认定并不明显,经过调查后也可能认定为同时承担责任。
同责即均分责任,当交通事故中,双方或多方的车辆都有一定的责任,但难以划分主要责任方时,可认定该事故责任方均分责任。
无责即任何一方均无过错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还无法确认,或者交通事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时,可认定事故责任为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既然已经确认事故责任,接下来我们需要了解的便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在中国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有具体规定。
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是指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肇事方需要赔偿受害人或造成损失的相关机构。
根据相关法规,人身损害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因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具体案件而定。
2.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
受损方可要求肇事方为其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损坏的车辆、物品等,其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而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https://img.taocdn.com/s3/m/d6f65cc3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25.png)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
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行为对在形成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交通管理机关将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据其责任情况给予违法处罚和肇事处罚;现行处罚方式包括: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拘留或罚款、吊扣和吊销驾驶执照处罚;四、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方法1、根据因果关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事故损害后果与涉及违法的事故原因之间的直接关系,即事故的直接原因;引起事故的其他因素如道路、气候等,不应作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责任的原因;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独立、综合和参与因果关系3种形式;独立因果关系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综合因果关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又分为重复综合和相互综合两种;如果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单独地造成该起事故,则称为重复的综合关系;如果其中某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单独存在时,事故不一定发生,而在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事故,则为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一般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都属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其他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不过这种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与其它因素发生关系后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就称为参与因果关系;在责任认定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基本上也属于参与因果关系;2、根据路权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1)路权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的一定空间范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包括通行权与先行权,“路权”规定充分体现了公民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交通法规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在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中,须根据不同的道路条件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路权;通行权的确定:通行权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交通参与者在自己通行的区域内享有通行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其他享有通行权者的权利;先行权的确定:先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所享有的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先行权建立在通行权的基础之上;有通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实现自己的通行权利时可能会遇到时间顺序方面的障碍,这就涉及到谁有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有先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规定范围内允许优先通行,而其他交通参与者,应保证有先行权者的权利得到实现;(2)根据路权认定责任大小按照路权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不是违反通行权的行为,则由违反通行权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②双方当事人都有通行权时,则由违反先行权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③双方当事人都违反了通行权与先行权规定,如没有其他过错行为存在,则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④双方都没有违反路权规定或都有违反路权规定以外的过错行为,应通过分析安全因素,再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3)根据安全因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中明确体现了交通活动要确保安全的原则;特别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路权规定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则应根据交通法规中有关“确保安全”的规定,区分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因此,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时,一方当事人违反确保安全规定,另一方未违反,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是次要原因;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和确保安全的规定时,一方违法情节严重,另一方情节相对较轻,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则是次要原因;在无法区分情节轻重时,则说明双方的过错行为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等效原因;(4)特别情况下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是在特别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原则规定;事故逃逸是一种恶劣的行为,须严格予以禁止和惩治;刑法和《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但是,《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场合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问题并未涉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必要补充;《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款的规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情况下,事故责任认定确立的原则;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①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场合,无论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实际过错如何,均推定逃逸方负全部责任;②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而对于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③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违法行为或者驾驶错误,他方没有过错,由逃逸方负全部责任;④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均有过错,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这里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勘察、检验的结果是逃逸方对于事故的形成没有过错,但是因担心责任而逃逸,而其他当事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却没有逃逸,这种情况是否仍然要逃逸方承担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条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只要逃逸行为对于事故的发生或者损害的扩大没有因果关系,而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也没有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就不应当让逃逸方承担事故责任;至于因逃逸而应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是另外一回事,这不涉及事故责任;《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对上述承担责任的原则的理解,也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②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场合,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均分责任;如果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是为了图谋骗取保险等,则还须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者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虽然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但并没有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在这种场合,应当如何认定责任的问题,对此《实施条例》没有明确;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是属于有恶意的故意行为,即使对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也应当让该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应当加重该方当事人责任的比例,而不应当让该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根据以上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当事人有过错行为,其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或者虽有过错行为,但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责任书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责任书](https://img.taocdn.com/s3/m/fd69d2df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7b.png)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责任书
在此,我们双方认可,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已经明确,具体责任如下:
(以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一、肇事方承担的责任:
1. 肇事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 肇事方应承担对对方车辆和人身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3. 肇事方应承担对对方车辆及人身损失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等;
4. 肇事方应承担对对方车辆及人身损失的赔偿金额已经确定,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赔偿;
5. 肇事方应承担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方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影响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6. 肇事方应承担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违章行为等。
二、被害方应承担的责任:
1. 被害方在交通事故中不存在过错;
2. 被害方应积极配合肇事方的相关赔偿事宜,如提供医疗证明、车辆维修报价等;
3. 被害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修复,并且应及时核实维修费用并向肇事方提供相关费用明细。
以上责任均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已经确认,并且双方均已签
字确认,表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愿意按此协议执行。
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什么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什么责任和无责任](https://img.taocdn.com/s3/m/ec456f04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ec.png)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什么责任和无责任大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管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例如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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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什么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
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
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
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
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
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书
![交通事故责任书](https://img.taocdn.com/s3/m/6b4aa12c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19.png)
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责任书1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交通部门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如您对事故的认定不认同可向交通部门提出申请。
另外一种维护自己利益的就是走司法途径,如您有一些另外的问题需要解答,可向律师再次进行咨询,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交通事故责任书2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一、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跟车人员的管理,出车前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收车时对车辆进行查验,做好车载人员清点及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维护校车配置设备齐全、有效。
二、学校、幼儿园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交警大队、教育办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接送车驾驶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记录存入校车管理工作档案。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https://img.taocdn.com/s3/m/ba67e076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17.png)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
在车祸责任划分方面,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 全责:一方完全承担事故责任,需要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2. 主责:一方主要承担责任,需要赔偿对方大部分损失。
3. 同责:两方均承担一定责任,需按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4. 无责:双方均未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5. 过失比例责任:根据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进行责任划分,赔偿责任按比例分配。
赔偿方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 财产损失赔偿:指物品的损失或损毁,包括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2. 身体伤害赔偿:指人身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等。
3. 生活费用补偿:包括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车祸责任划
分和赔偿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建议在发生车祸后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保险代理人,以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书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书同等责任怎么赔偿](https://img.taocdn.com/s3/m/dacc5fdf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00.png)
交通事故责任书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责任的认定是双方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请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和经济方面的相关赔偿,可以由交警部门来进行处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同等责任怎么赔偿?下面我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同等责任怎么赔偿事故认定书同等责任,发生在不同主体之间,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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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书的划分篇一: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
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
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
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
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2]制作原则1、程序合法2、事实清楚3、证据确实充分4、适用法律正确5、责任划分公正作出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无证、无牌等违法情形,或者为检验鉴定需要外,交警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因检验鉴定扣留机动车时限如下:现场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检验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结束鉴定,超过20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接到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级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后另行委托检验机构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交警必须通知当事人领车)交通事故扣车期限XX-01-29 13:5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
XX年开始实施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那么,另一个问题出来了,检验、鉴定的期限多长呢?《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但另外,《规定》第43条同时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即,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这样下来的话,检验、鉴定时间可能要超过60天。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所以,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其他扣押物品。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包含内容编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复核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1]篇二:交通责任状xxx交通局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明确目标、激励干劲、有的放矢的助推工作开展,确保XX年整体任务的圆满完成。
经局党委研究,在与责任单位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交通局与工程股签订以下责任书:——任务目标一、积极做好xxx大道、xxx线、xxx桥梁三条干线公路建设的工程可研、土地征用、工程预算、资金申请等基础档案资料的整理备用工作,为开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做好XX年乡、村公路改造计划的整理、上报工作,盯紧项目的批复,保障补贴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
三、积极做好安新“连村道路”的规划工作,为提升xx 整体公路网水平,蓄足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注脚。
四、做好XX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硬性建设工程;xxx线大修、XXX村——XXX村等工程的施工工作,抓好工程招投标、施工进度、质量管理,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五、做好县域内县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帮助乡镇更好的落实养护责任,提高对乡村路的养护水平。
重点做好XX线、XX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道路畅、达、绿、美。
六、做好公路信息的采集和各种工程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七、不折不扣的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奖惩机制1、完成以上七项任务,局党委在年底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并视超额完成任务量,适当给予资金奖励。
2、以上七项任务,有一项不能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年底一切评先资格,追究单位班子的责任,对未完成任务项的直接负责人、工作人员视任务完成进度,相应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XXX交通局局长工程股股长签字:签字:篇三:交通安全责任书京新二项目一工区XX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的稳定。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责任意识,促进全线交通安全警示周活动,特下达责任书:一、坚决贯彻执行《道路安全法》和相关部门有关道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二、成立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交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安全生产负全面的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建立落实包组联系制度以及安全工作制度,要与本管段的车主、驾驶员、农机人员、维修人员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以创建“安全警示”活动为契机,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路安全常识和业务技能、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单位及总包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驾车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感,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加强道路路面监控管理。
实行分块负责,按区域负责包干、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严禁机动车辆超载、人货混装、超速行驶、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无牌车、报废车、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督促车主加强车辆技术保养与维修,按时参加年检,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加强对辖区内公路的养护、整治和监管,以保证公路畅通,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五、强化重要时段路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对迎接上级领导检查、工地施工高峰期,各施工单位要有责任人带队上路巡查,进行安全监管,对车辆超坐的人员要做好分流。
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车辆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对在本区域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情况,项目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迅速施救、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对在本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告,或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日生效,不因人事的变动而改变。
项目经理部:(盖章)施工单位:(盖章)京新二项目一工区XX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京新第二项目一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