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1、职责1.1、安全员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正确性,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班组长

1.2.1对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岗前教育,使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能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3对重点危险生产部位,生产前根据作业内容和环境的特点,安排和指导生产人员按相关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3生产人员

1.3.1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了解各类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使用特性等,学会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佩戴使用。

1.3.2 不得私自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变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超出其本身功能特性范围挪为它用。

1.3.3 主动接受管理人员对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佩戴的正确性和使用的适合性等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出整改。

1.3.4 生产作业前必须积极主动自检劳保防护用品的完好性,有权拒绝佩戴质量受损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有权拒绝使用性能与生产作业内容和生产环境特点不相符的劳保防护用品。

1.3.5 使用者必须认真爱护和保管好个人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

2、实施

2.1劳保防护用品的管理

2.1.1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2.1.2使用者不得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挪作他用。

2.1.3 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1.4使用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或借用劳保防护用品期满后将劳保防护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室,另外对于劳保防护用品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2安全帽使用规定

2.2.1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与帽顶的空间至少要有32毫米能使用。

2.2.2使用时,不得把安全帽歪戴在脑后,以防降低安全帽冲的作用。

2.2.3使用时,安全帽要系结实,否则就可能身体倒下或物体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掉落而起不到防护作用。

2.2.4帽体顶部除了内部安装了帽衬外,不得为了透气而随便开孔。

2.2.5 禁止使用者在生产作业场所随意摘除安全帽,以及把安全帽作为凳子垫地骑坐,以防破坏安全帽的性能。

2.2.6要定期检查帽体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的现象,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及时更换新帽。

2.2.7凡在传动机构处露的场所,其作业工人,特别是长辫子或长发的女工必须配戴工作帽,把长辫子或长发裹在帽内,防止长辫子或长发被绞进机内而造成伤亡事故。

2.3工作服使用规定

2.3.1各员工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选用不同的工作服。

2.3.2风、电焊工必须使用耐火工作服,不得穿短衫、短裤工作服。

2.3.3员工不许穿背心、短裤上班;

2.3.4夏季每人每年2套、秋季每人每2年2套、冬季每人每2年1套。

2.4工作鞋使用规定

2.4.1起重工、搬运工必须使用护趾安全鞋。

2.4.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特别是高压绝缘鞋要保存在避光、干燥的专用架上,要定期作绝缘经检测和保养维护。如发现受潮或磨损严重,禁止使用。

2.4.3在被油腻污染的作业现场,要使用耐油性合成橡胶制作的防滑鞋。

2.4.4在潮湿的地面、积水或溅水作业场所,生产人员必须穿安全可靠的绝缘

水鞋。

2.4.5凡进入生产场所人员不得穿拖鞋、露趾凉鞋和高跟鞋;

2.4.6工作鞋每个人2套,每1年更换1次。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2.5安全带使用规定

2.5.1安全带必须具备的条件

2.5.1.1安全带必须有安检部门颁发认可的合格证方可使用。

2.5.1.2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来承受人体掉下时的冲击力。

2.5.1.3可防止人体坠落致伤的明显限度(即它在某一限度前就能拉住人体,使之不再往下坠落)。

2.5.1.4安全绳的长度一定不能超过作业容许的最短长度。

2.5.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和临边位置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使之生根牢固,扣挂安全带时必须使绳扣形成闭环扣带。

2.5.3安全带的使用与维护

2.5.

3.1高挂低用。将安全带的绳扣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

2.5.

3.2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作业架护栏绳上、作业架跳板网面上或钩住钢板边。

2.5.

3.3注意保持绳上的保护套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丢失,需要加上后再用。

2.5.

3.4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断裂和磨损,以及检查安全带是否断股或腐蚀,要保证安全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6手套的使用规定

2.6.1电工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2.6.2平时帆布手套每人每月2付、短橡胶手套每人每月2付、长防酸手套每个班组每月2付。检修期间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发放。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防护眼镜的使用规定

2.7.1每人每年1副。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2防护眼镜必须按出厂时标明的遮光编号或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准使用镜片已有裂的防护镜。

2.8防护面罩的使用规定

凡是工作现场有粉尘、毒性气体、具有酸碱特性的产品,生产人员必须佩戴面罩。

2.9凡购买的劳保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检验合格证。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1由安全技术部在充分调查了解各工种实际需求(主要按所处环境的危险危害因素而定)的基础上确定各工种的发放品种,然后根据其质量及其他有关信息制订发放周期,综合以上两点制定发放标准。在执行其发放标准过程中,应定期深入现场了解其质量情况,综合其反馈意见,提出其修改意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以上发放标准制定及其修改,均需经安全技术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

3.2凡正式新工,经公司级、部门级安全培训结束正式分到班组后,均应到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