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坚果(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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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炒货企业食品安全内控规章

坚果炒货企业食品安全内控规章

坚果炒货企业食品安全内控规章食品安全内控规章是坚果炒货企业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坚果炒货企业食品安全内控规章的标准格式,包括目的、适合范围、定义、责任、程序、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一、目的食品安全内控规章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坚果炒货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适合范围本规章适合于坚果炒货企业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涉及到的所有食品安全问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的要求。

三、定义1. 坚果炒货:指以坚果类食材为主要原料,通过炒制工艺加工而成的食品。

2. 食品安全:指食品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状态,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各方面的安全性。

3. 内控:指企业自行建立的一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规章制度、流程控制、责任分工等。

四、责任1.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推行食品安全内控规章,确保其有效实施。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内控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3. 员工: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

五、程序1. 原材料采购: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

2. 生产加工:制定生产加工工艺流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设置检验环节,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

3. 储存运输:建立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4. 销售与售后:建立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追溯产品流向,及时处理投诉和退货事宜。

六、记录1. 原材料采购记录:记录原材料的供应商、批次、检验结果等信息。

2. 生产加工记录: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监控数据、操作人员、检验结果等信息。

3. 储存运输记录:记录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卫生情况等信息。

4. 销售与售后记录:记录销售的产品批次、销售渠道、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七、培训与评估1. 培训: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使其了解规章制度和操作要求。

坚果、水果制品混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坚果、水果制品混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红枣制品质量要求
B.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色泽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正常色泽,无焦、生现象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霉变、哈喇及其他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枣的外形,芯部有夹物或没有夹物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
Q/04A2658S-201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果干制品质量要求 A.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项目 色泽 滋、气味 形态
杂质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Q/04A2658S-2016
表 1 感官要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无霉变。
块状、片状、粒状或该品种应有的整形状。形态基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10782 蜜饯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16565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70
铅(Pb)/(mg/kg)

0.2
铜(Cu)/(mg/kg)

10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4.9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坚果,是指植物体内含有营养丰富的植物种子,如板栗、瞿麦、腰果、栗子、核桃、山核桃、花生、芝麻、开心果、杏仁、红枣等,是一种丰富的健康食品。

为保证坚果的质量、安全及卫生,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结合当今坚果行业的发展及技术水平,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坚果食品卫生标准》(GB 51021-2010)。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主要分为7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技术要求、检验分析方法、标签要求、包装要求、特别要求、附则。

总则主要总结归纳了该标准的范围、定义、法律法规、术语及定义等内容。

技术要求主要围绕坚果的整体质量要求、物理性质指标、化学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及其他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是判断坚果质量的重要依据,因而也是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验分析方法中的内容涉及标准样品的取样、仪器设备及试剂以及对坚果指标的检验方法,是国家核查坚果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因而也是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签要求主要规定了坚果包装上的标签应当包含哪些内容,标签的字体大小、图案以及颜色应当符合要求,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更清晰的获取坚果食品的各项信息。

包装要求主要规定了坚果食品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材料来包装,以及包装上应当具备哪些内容,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且确保坚果食品的相关质量要求得到充分保障。

特别要求主要规定了有关进口坚果食品所应当满足的要求,以及坚果食品的食用安全性等要求。

附则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及定义、符号及缩略语、参考文献等内容,也是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的出台,既是对坚果既有的行业标准的修订和更新,也是对新型坚果加工工艺的展开,更是对行业质量把控及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

它既提高了我国坚果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又增强了消费者对坚果食品质量的信心,也为发展高素质坚果食品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粮食加工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粮食加工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粮食加工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大豆、花生、高粱、荞麦、蚕豆、豌豆、小豆、绿豆、青稞、芝麻、小米、玉米糁、燕麦、薏苡仁米、芸豆、扁豆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红枣、枸杞、坚果及籽类食品原料,经筛选、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粮食加工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1小麦GB1352大豆GB/T1532花生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45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231高粱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10458荞麦GB/T10459蚕豆GB/T10460豌豆GB/T10461小豆GB/T10462绿豆GB/T11760裸大麦GB/T11761芝麻GB/T11766小米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672枸杞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T19630.3有机产品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GB/T22496玉米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892绿色食品燕麦及燕麦粉DB52/T1072薏苡仁米(粉)LS/T3103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竹豆、榄豆)、扁豆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产品按主要原料及配料不同分为有机杂粮组合、杂粮及其他食品组合。

坚果果干混合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坚果果干混合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坚果果干混合制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榛子仁(10%以上)、扁桃仁(10%以上)、腰果(10%以上)、开心果(10%以上)、核桃仁(10%以上)、南瓜子(10%以上)、蔓越莓干(8%以上)、黑提干(8%以上)、蓝莓干(8%以上)为原料,以草莓干、山楂干、枣干、橘皮为辅料。

原辅料经挑选、按比例混合、杀菌、装袋、包装加工而成的坚果果干混合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理化指标坚果籽类部分应符合GB 19300的规定。

3.5 污染物限量坚果籽类部分应符合GB 2762中坚果与籽类的规定;果干部分应符合GB 2762中水果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7 农药残留限量项 目 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指 标项 目坚果籽类部分水果干部分检验方法 铅(以Pb 计)/(mg/kg ) ≤0.180.8GB 5009.1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3.8 微生物限量3.8.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3.8.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为CFU/g表示)项目检验方法n c m M大肠菌群 5 2 10 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25 GB 4789.15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冻干果蔬坚果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冻干果蔬坚果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冻干果蔬坚果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核桃仁、腰果、葡萄干、黑芝麻、枸杞干、藕粉、豆沙、红枣汁、巧克力(或不加)、鲜芒果(或不加)、鲜苹果(或不加)、鲜雪梨(或不加)、鲜黄桃(或不加)、鲜蓝莓(或不加)、鲜香蕉(或不加)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调制混合、速冻成型、真空冷冻干燥、冷却、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冻干果蔬坚果制品。

前处理工艺分别为:①红枣经拣选、清洗、沥干、去核、切丁;②核桃仁经拣选、清洗、沥干、整理;③腰果经拣选、清洗、沥干、碾碎;④枸杞干、葡萄干、黑芝麻经拣选、清洗、沥干、整理;⑤鲜芒果、鲜苹果、鲜雪梨、鲜蓝莓、鲜黄桃经拣选、清洗、沥干、去皮、去核、护色、切丁;⑥鲜香蕉经拣选、去皮、护色、切丁;⑦巧克力经融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尝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允许有少量碎屑存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5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3.6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水果制品及坚果及籽类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3.7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8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3.9微生物限量3.9.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即食果蔬制品的规定。

坚果棒(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坚果棒(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坚果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坚果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熟制坚果:扁桃仁、核桃仁、杏仁、榛子仁、花生仁、腰果、南瓜籽仁、葵花籽仁、芝麻仁中的数种,和水果干:蓝莓干、蔓越莓干、菠萝干、枣干、芒果干、无花果干中的数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糖浆、葡萄糖浆、果葡糖浆、蜂蜜、黄油、白砂糖、棕榈油中的数种,经加热、熬糖、混合搅拌、成型、切块、包装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坚果棒。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5835干制红枣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15680棕榈油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3麦芽糖GB/T20885葡萄糖浆GB/T22165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QB/T2076水果、蔬菜脆片LS/T321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核桃仁、杏仁、榛子仁、花生仁、腰果、南瓜子仁、葵花籽仁、芝麻仁应符合GB/T22165的要求。

混合水果罐头的国家安全标准

混合水果罐头的国家安全标准

混合水果罐头的国家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菌、酵母菌、黄色葡萄球菌等,这些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营养成分:罐头水果生产过程中大多采用加热杀菌处理,容易导致营养成分流失。

因此,需要确保混合水果罐头中各种营养成分符合标准。

添加剂:国家规定食品中添加的添加剂种类、用量都有严格的标准,因此混合水果罐头中的添加剂也需要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混合水果罐头的生产还需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要求,如生产环境、设备、原料等都需要符合标准。

同时,企业也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冻干果蔬坚果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冻干果蔬坚果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HLJ0001S-20191冻干果蔬坚果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核桃仁、腰果、葡萄干、黑芝麻、枸杞干、藕粉、豆沙、红枣汁、巧克力(或不加)、鲜芒果(或不加)、鲜苹果(或不加)、鲜雪梨(或不加)、鲜黄桃(或不加)、鲜蓝莓(或不加)、鲜香蕉(或不加)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调制混合、速冻成型、真空冷冻干燥、冷却、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冻干果蔬坚果制品。

前处理工艺分别为:①红枣经拣选、清洗、沥干、去核、切丁;②核桃仁经拣选、清洗、沥干、整理;③腰果经拣选、清洗、沥干、碾碎;④枸杞干、葡萄干、黑芝麻经拣选、清洗、沥干、整理;⑤鲜芒果、鲜苹果、鲜雪梨、鲜蓝莓、鲜黄桃经拣选、清洗、沥干、去皮、去核、护色、切丁;⑥鲜香蕉经拣选、去皮、护色、切丁;⑦巧克力经融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尝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允许有少量碎屑存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谷物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谷物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3.1.16 果蔬粉
应符合 NY/T 1884 的规定。
3.1.17 魔芋粉
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
3.1.18 枸杞
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
3.1.19 苹果圈
应符合 GB/T 23352 的规定。
3.1.20 红枣
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
3.1.21 抹茶粉
应符合 DB32/T 751 的规定。
或多种为辅料,经清理、称量、熟制(或不熟制)、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或不配料)、混合(或不
混合)、包装而制成的谷物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应
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
6.4 贮存
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6.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未启封保质期为 12 个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T 20452
仁用杏杏仁质量等级
GB/T 23352
苹果干 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28050

谷物豆果蔬水产混合生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谷物豆果蔬水产混合生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QQGZ0002S-2019
谷物豆果蔬水产混合生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50%以上(小米、糯米、黑米、大米、小麦仁、高粱米、薏仁米、江米、紫米、大黄米、西米、糙米、荞麦仁、红米、燕麦仁、大麦米、黑麦仁、藜麦米、玉米糁)、豆类20%以上(麻豆、红小豆、芸豆、鹰嘴豆、红扁豆、绿豆、黑豆、白豇豆、黄豆、豌豆、青豆)为原料,以茯苓、重瓣红玫瑰、芡实、果蔬干、籽仁、水产干制品(水产干制品总量≤5%)为辅料。

原辅料经挑选、清洗(或不清洗)、按比例混配、装袋(桶)、抽真空(或非抽真空)、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谷物豆果蔬水产混合生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5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坚果加工企业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坚果加工企业要求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谢谢观看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坚果加工企业要 求
2014年实施的行业标准
01 起草人
03 适用范围
目录
02 起草单位 04 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坚果加工企业要求》是2014年04月芳、王艳波、郭亚萍、刘含章、师凤英、李长青、奚勤峰、彭军、唐金艳、唐 正香、曹刚、贺俊芳、刘宏霞、赵明霞、黄蔚霞、宋振基。
起草单位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 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 司。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坚果,包括生制品、熟制品、炒货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以HACCP原理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的技术要求,包括人力资源、前提方案、关键控制过程、检验、产品追溯和撤回。本技术要求配合GB/T 22000,适用于坚果加工企业建立、实施和自我评价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可用于此类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的评价和认证。本技术要求用于认证目的时,应与GB/T 22000一起使用。

红枣核桃仁葡萄干(枸杞) 混合制品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红枣核桃仁葡萄干(枸杞) 混合制品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FXKF0002S-2019 红枣夹核桃仁葡萄干(枸杞)芝麻混合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红枣、核桃仁、葡萄干、枸杞(或不加)、芝麻为原料。

干制红枣经挑选、清洗、烘干、去核后;核桃仁、葡萄干、枸杞、芝麻经挑选、清洗(或不清洗)、烘干(或不烘干)一起夹入到去核的红枣中,经整理、装袋、杀菌(或不杀菌)、抽真空(或不抽真空)或充氮气(或不充氮气)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红枣夹核桃仁葡萄干(枸杞)芝麻混合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4 理化指标
坚果与籽类部分应符合GB19300中熟制坚果及籽类(其他)的规定。

3.5 污染物限量
红枣、葡萄干、枸杞应符合GB 2762中水果制品的规定,核桃仁、芝麻应符合GB 2762 中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6 真菌毒素限量
1。

混合杂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混合杂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混合杂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杂粮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玉米糁、小米、大黄米、高粱米、大麦仁、荞麦、藜麦米、莜麦、燕麦米、香米、糙米、红米、西米、青稞、糯米、紫米、黑米、薏米、大豆、红小豆、绿豆、蚕豆、豌豆、扁豆、芸豆、鹰嘴豆、花生、南瓜籽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甘薯干、山药片、葡萄干、芝麻、红枣、枸杞、莲子、桂圆、百合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混合、包装而成的混合杂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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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2大豆GB1353玉米GB/T1354大米GB/T1532花生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458荞麦GB/T10459蚕豆GB/T10460豌豆GB/T10461小豆GB/T10462绿豆GB/T11760裸大麦GB/T11761芝麻GB/T11766小米GB/T13356黍米GB/T13359莜麦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T18672枸杞GB/T18810糙米GB/T19586地理标志产品吐鲁番葡萄干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2496玉米糁LS/T3103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竹豆、榄豆)、扁豆LS/T3215高粱米LS/T3245藜麦米NY/T708甘薯干NY/T832黑米NY/T1504莲子DB35/T942地理标志产品浦城薏米DB53/T784地理标志产品墨江紫米DB61/T504红米DBS41/00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山药片(粉)DBS45/008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桂圆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大豆应符合GB1352的规定。

坚果干果混合制品

坚果干果混合制品

坚果干果混合制品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坚果干果混合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坚果干果混合制品的生产及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T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核桃仁、扁桃仁、腰果仁、榛子仁、杏仁、山核桃仁、夏威夷果仁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

4.1.2蔓越莓干、蓝莓干应符合GB16325、GB2761、GB2762、GB2763的要求。

4.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4其他原辅料符合相应标准及规定。

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酸腐异味霉变率%≤0.5杂质无可见杂质4.3理化指标符合表2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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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坚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坚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坚果干品(扁桃仁、腰果、核桃仁、榛子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蓝莓干、蔓越莓干、黑加仑干的产品,经原料验收、挑选、计量配料、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混合坚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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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C族的测定
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22165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扁桃仁、腰果、核桃仁、榛子仁
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

3.1.2蓝莓干、蔓越莓干、黑加仑干
应符合GB16325的规定。

以上原料均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相关规定。

3.2感官指标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外观无蛀虫、无霉变
色泽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
霉变粒/%≤0.5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水分/(g/100g)≤15.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2.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
铅(Pb)/(mg/kg)≤0.2
)/(g/Kg)≤0.4
二氧化硫(SO
2
黄曲霉毒素B1/(μg/kg)≤ 5.0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采样方案n及限量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5210102
霉菌/(cfu/g)≤25
致病菌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或/25mL表示
n c m M
沙门氏菌500______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3.6食品添加剂
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符合GB2760的规定。

3.7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放置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或20W的白炽灯下,观察外观、色泽、杂质,尝其滋味,嗅其气味,做出评价;霉变粒以粒数比计,按照GB19300的附录A规定测定。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
按GB5009.3规定测定。

5.2.2酸价
按GB5009.229规定测定。

5.2.3过氧化值
按GB5009.227规定测定。

5.2.4铅
按GB5009.12规定测定。

5.2.5二氧化硫
按GB5009.34规定测定。

5.2.6黄曲霉毒素B1
按GB5009.22规定测定。

5.3微生物检验
5.3.1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凡人方法检验平板计数法。

5.3.2致病菌(沙门氏菌)
按照GB4789.4规定方法检验。

5.3.3霉菌
按照GB4789.15规定方法检验。

5.4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测定。

6检验规则
6.1组批及抽样
以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检验批次。

随机抽取试样最少不低于2kg。

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
产品需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

6.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要求中的全部检验项目。

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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