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认定 (1)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地测防治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
在进行地测防治水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提高地测防治水现场的安全性,必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
首先,地测防治水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隐患检查小组,由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组成。
他们应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其次,要做好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重要设施的标识工作。
在地测防治水现场应明确标识出各种设备、管道、电缆、阀门等设施及其作用,并进行清晰易懂的说明。
同时,要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易发生事故的地方,以提醒现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再次,地测防治水施工现场应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地测防治水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以及应急处理方法。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另外,地测防治水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要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确责任人。
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服等。
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和教育。
此外,要加强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地测防治水现场使用的设备和工具是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的基础,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对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最后,要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建立联系,并及时获取相关技术支持和信息。
针对复杂的地测防治水工程,遇到技术难题和疑难问题时,可以及时请教和咨询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对于工程的成功与否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只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地测防治水专业
第七章地测防治水专业为了有效地排查治理地测防治水隐患,确保业务保安,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级别确定一、矿井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的认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矿井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6、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
二、矿井地测防治水矿(坑)级隐患的认定1、采、掘、开工作面可能遇到的大型地质构造及其变化破碎带,如大型断层、褶皱及其破碎带,火成岩、陷落柱、岩性异常等。
2、各类井筒及工业广场等设施受河水、洪水、潜水威胁,存在洪水、河水倒灌现象。
3、矸石山、储煤场等存在阻塞洪水通道或存在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4、泄洪道、采空区、塌陷区上部存在危房,房屋受到威胁。
5、地表采空塌陷区对行人、车辆通行构成威胁。
6、采、掘、开工作面可能受水害威胁,不能保证安全生产:1)揭露了突水水源和突水通道,正在突水、涌水、淋水等;2)存在《煤矿安全规程》266条的突水征兆的;3)穿越了强含水层,有突水威胁的;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隐患严重、存在可能突水水源的;5)积水采空区、积水井巷或相邻煤矿边界周围;6)小煤窑开采区域;7)顶、底板发育强含水层,水压较大,属于带压开采,存在突水或涌水的地区;8)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发育较强含水层或积水水源时;9)含水、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未封堵或有出水可能的钻孔附近。
10)存在其它可能出水的地区。
7、生产、技术管理隐患: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采煤方法不适合,未及时变更;支护方式不能保证安全生产;2)设计须保护的井巷工程及矿区地面工业设施、村庄、水体、铁路等未依据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留设保安煤柱;“三下”开采未经过安全技术论证、审批,或未按设计施工;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突水危险的矿井井底车场未有水闸门,又未采取防突水措施的;有突水危险地区未建有水闸门等安全设施的;末建立防水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的;防水闸门损坏,不能正常关闭;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带压开采煤层的矿井、水平或地区,未达到《安全设计》要求或防治水措施未落实的;5)矿井排水系统不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78条、279条、280条规定的;6)在建矿井或生产矿井水平、下山采区,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未形成足够临时排水能力;延深水平未建立新水平的防、排水系统进行开拓掘进的。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模版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模版一、前言地测防治水工作是我国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地测防治水现场工作中,安全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特编写此《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模版》,以供参考。
二、现场安全隐患的识别1. 地质灾害:如地面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2. 水工结构物安全隐患:如堤坝、水闸、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安全问题;3.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如起重机械、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设备的安全问题;4. 作业人员的安全隐患:如工人的防护措施不全、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等;5. 天气因素:如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作业安全隐患;6. 人为管理不当:如管理人员的不作为、不负责任等。
三、现场安全隐患的应对措施1. 地质灾害的应对措施:a. 在施工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确定隐患区域;b. 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加固地基等;c. 设立警示标志,划定禁止施工区域。
2. 水工结构物安全隐患的应对措施:a. 定期检查维护水工结构物,确保其安全稳定;b. 修复损坏的水工结构物,确保其正常功能。
3.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的应对措施:a. 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合法合规;b. 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其运行安全;c. 培训操作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
4. 作业人员的安全隐患的应对措施:a.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b.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c.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5. 天气因素的应对措施:a. 关注天气预报,选择适宜的作业时机;b.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停止施工,保障人员安全。
6. 人为管理不当的应对措施:a. 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b. 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现场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3. 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紧急情况;6. 注意工地周边的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昌兴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煤矿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要求,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水害隐患是指矿井出现涌(突或透)水或排水不及时影响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
一、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技术部长安全监察部长调度主任采掘队长防治水所有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总结水害隐患排查分析治理会议,逐项进行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提出分级意见,编制治理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并对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工作。
二、水害隐患分级管理水害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分为三级:A 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需由公司和投资人协调解决的隐患。
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的事故隐患,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B 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 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协调解决的隐患。
目前水害类别为:地表水、顶板裂隙水、老空水、断层水、钻孔水等。
三、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内容1、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采掘工作面附近的采空区、废弃巷道的积水情况,(1)参照《煤矿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分析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
如果充水条件丰富,影响安全生产,增加生产难度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分级标准进行隐患治理(2)根据采区工作面充水条件资料,分析各个采空区、废弃巷道的积水情况,结合煤矿探放水资料总结的经验公式,估算积水面积、积水量、积水高差等各种参数,确定探水线、警戒线。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地质防治水安全是保障社会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提高防治水安全的质量,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
本文将从地质防治水安全的定义、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性、考核评级的目的和原则以及具体的标准和办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质防治水安全的定义地质防治水安全是指通过对地质条件和水资源环境的综合利用,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预防和控制水灾、地质灾害以及其他水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
二、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性地质防治水安全质量的标准化对于提高防治水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化可以明确各项工作的指标和要求,提高工作的可操作性,促进地质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考核评级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考核评级,推动地质防治水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级标准和考核办法应基于科学数据和经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2)公平性原则:评级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3)动态性原则:考核评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周期性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求。
(4)综合性原则:考核评级应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全面性和整体性。
四、具体的质量标准和办法1. 质量标准:(1)事前预防措施:包括水文地质勘察、灾害风险评估、规划设计等工作的质量要求。
(2)工程建设质量:包括水工建筑物、抗渗排涝设施等的质量要求。
(3)监测预警体系:包括监测设备、数据质量等的质量要求。
(4)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抢险救灾预案、人员培训等的质量要求。
2. 考核评级办法:(1)分级考核:将地质防治水安全工作划分为不同层次,根据层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2)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和细项指标,并给予不同指标相应的权重。
(3)考核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既考虑工作的实际情况,又有科学的依据。
重大隐患认定办法(1)
学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考试复习提纲一、采煤、掘进方面重大隐患1. 新水平、新采区投产的采煤工作面未进行矿压观测的;2.一个月内同一采面乳化液配比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3.未进行采区设计而进行采掘面设计、施工的;4.新采面未经子公司、矿验收合格而生产的;5.采面缺柱连续2棵或累计5棵以上的;6.掘进工作面不使用超前支护造成空顶作业的;两帮未按措施要求及时进行支护的;7.斜巷架棚迎山角度超过设计±3度,棚腿蹬空,连续两棚或累计五棚以上的;8.交岔点、巷道开口及贯通处加固未按设计施工的;9.施工上、下山巷道时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10.锚杆角度超过设计规定15度、锚杆锚固力连续3根不符合规定的;11.正常行人、运输、通风巷道严重失修未及时修护的,独头巷道修护时有2处及以上同时进行施工的;12、施工措施与现场严重不符或无措施组织施工的。
二、机电、运输方面重大隐患1.主副井及主要斜巷提升钢丝绳有锈皮、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断丝或直径减小量超过10%,或磨损超过10%,仍继续使用的;2.主通风机防爆盖不能正常开启的;3.压风系统不能满足压风自救要求的;4.在用水泵不能满足矿井最大涌水量时的排水要求的;5.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未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的;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机电设备的;6.斜巷运输坡挡设施不齐全的;7.在主要轨道大巷内的移动变电站没有专用机电硐室的;8.采煤机与运输机不能实现电气闭锁而继续生产的;9.高压绝缘用具损坏不能起到保护作用的;10.主副井提升机预防性检修时间每天少于2个小时的;11.副井上、下口安全门与信号不闭锁的;12.没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两票”:倒闸操作票、工作票;“三制”: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三、“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1.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的;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的;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2.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2个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局部通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的;3.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倒台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三专两闭锁”的;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的;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未封闭的;5.矿井通风阻力不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规定的;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共用回风段,相互切断安全出口的;7.矿井采区变电所无独立通风系统的;8.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泵站、主要机电硐室、火药库等主要用风地点,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的;9.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和采掘工作面风速超限的;1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回风系统中设置控制风流设施的;11.采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回采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1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设置专用回风井、采区专用回风巷的;13.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主要乘人设备处在回风流中的;1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及存在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或抽放系统不完善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地面抽放系统的;1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未经消突评价或评价不合格就进行回采的;16.矿井瓦斯检查人员配备不足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未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的;矿井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或存在漏检、假检的;1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场所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不采取措施仍然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时常处于临界状态的;18.盲巷未按规定封闭的;19.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老化、监测参数不全、不能连续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数量不足、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立即断电并进行声光报警的;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未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员未和矿调度值班执行联合值守的;21.未按规定设置防尘、消防管路系统的。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模版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模版一、引言为了保障地测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文将针对地测防治水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整理,以期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者重视和解决这些安全隐患,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现场环境安全隐患1. 环境杂乱:现场杂物堆放不整齐,易引发绊倒或被物体砸伤等安全问题。
应及时清理杂物,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2. 高温作业:夏季工作人员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容易中暑或热射病。
应提供充足的饮水和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时间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3. 潜在火灾隐患:现场存在易燃物质或电气线路,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后果。
应检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妥善存放易燃物品,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应急逃生通道。
三、设备安全隐患1. 设备安装不稳:设备安装不牢固,容易发生设备松动或倾倒的安全隐患。
应定期检查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强设备安全固定措施。
2. 设备故障使用:设备长时间运转或维修不及时,容易引起设备故障或异常,从而导致工作人员受伤。
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 设备操作不规范:工作人员对设备的操作不熟悉或违反操作规程,容易引发设备事故。
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正确操作设备。
四、施工作业安全隐患1. 作业现场封控不到位:施工现场周边缺乏明确的封锁措施或警示标志,容易引发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增加事故风险。
应合理设置封锁措施和警示标志,并进行有效的内外部保安巡视。
2. 人员散乱施工:施工过程中人员组织不统一,作业人员随意进入作业区域,容易引起人员相互碰撞、设备损坏等安全问题。
应制定作业规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3. 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网、安全帽等,容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应加强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并确保施工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五、应急处置安全隐患1. 应急预案不完善:缺乏健全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无法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造成损失扩大。
2024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三篇)
2024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2、采掘工作面排水点未安设一用一备两台水泵。
3、采掘工作面无计划、无措施揭露落差3米以上断层或陷落柱。
4、作业地点涌水在5m3/h以上。
5、掘进工作面违反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或不进行探放水班班交接。
6、井下队组搬家倒面一周内未进行防治水避灾演练。
7、井下作业地点地质水文条件发生变化,未汇报、未采取措施组织生产。
8、巷道未按中、腰线施工。
二、一般隐患1、排水管路变径或水泵距离工作面较远。
2、探放水牌板悬挂位置不符合要求、填写错误或未认真保护。
水仓未设护拦、参数牌或警示标志。
3、采掘工作面无计划、无措施揭露落差3米以下断层或挤压带。
4、作业地点有渗水、淋水、涌水等情况。
5、对中、腰线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
6、水仓水满溢出、水仓淤泥超过容积1/2或巷道积水。
7、打钻地点排水未进行沉淀过滤。
8、综采工作面采高超规定或向采空区排水。
2024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二)对于2024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前组织培训,教育现场人员防范水患、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现场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
3. 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5. 加强人员管理:对现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不擅自作业,以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
6. 加强安全宣传:通过举办安全宣传活动、制作安全标语等方式,提高现场人员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安全意识。
7.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强度:避免过度劳累引发事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强度,保证现场人员的身心健康。
8.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安全要求,确保现场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地质调查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地质调查用水控制1.未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擅自拆毁水文监测设施的,根据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施工不符合设计参数(方位角允许误差±2°,倾角允许误差±1°),对责任区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200元。
3.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或谎报、瞒报提前终孔的,罚款5000元,并对分管副队长、技术队长和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4.地下钻孔孔口管埋设质量不合格,出现跑浆或者跑水的对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5.井下钻井未按规定进行试压,或试压不合格继续钻井,对责任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队长、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6.试压后正常钻井期间未安装高压闸阀和防喷器,注浆时未按规定使用高压球阀的,根据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钻机顶柱松动,罚款100元/次;钻机油箱中的油位必须保持在2/3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记录填写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钻孔时,钻杆摩擦孔板闸阀或孔板管,对当班司钻人员、班组长、包面队长各罚款200元。
9.卸钻杆时当钻机卸动钻杆之后,应由人工操作,严禁钻机代卸,否则,现场操作人员将被处罚一次100元。
严禁使用牙钳配合钻机反卸钻杆,一经发现,责任人停工学习。
10.楼层改造工作面未按措施准备救援物资,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11.钻场施工完毕后,法兰盘要及时卸掉,孔口管露出底板不超过60mm,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钻孔出现残留水的,罚责任人100元,并重新封孔。
钻机移走后,3天内要做到场清料净,每次发现材料或垃圾的罚款50元。
12.未按规定悬挂钻孔标示牌的,罚款20元/孔。
钻场施工结束后工作面验收时未挂钻压浆质量责任牌,罚款50元/个。
13.工作面顺槽钻场内悬挂的钻探注浆质量责任牌,探防队撤出后由所在区队负责管理,先期支援到达钻井现场后,该区域的团队负责移除标志牌,并将其返还给勘探和预防团队,由探防队建立牌板回收台账,牌板损坏由责任区队负责全额赔偿。
地测防治水重大危险源辨识
地测防治水重大危险源辨识地测防治水重大危险源辨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的利用与管控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短时间内大量工业企业、农村面源排污和城市生活废水的排放已经使得水资源逐渐被污染和破坏。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认真对现有环境进行辨识和治理。
本文将重点讨论地测防治水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地测防治水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水体污染或水灾危害的重大人造或自然危险因素。
依据其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一、工业污染源工业企业的废水往往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等。
污染物在排放后,会随着排放业严重地污染地下水、地表水以及水库等水源。
例如,在一个工业区内,当废水在处理前被直接排放入河流时,将对河水中鱼类、浮游生物、水草等造成毒害,甚至致死。
二、农村面源农村面源污染广泛存在,其包括养殖废水、化肥农药直接排入河流、河道等水源污染等。
这类污染难以得到有效处理,原因在于来源分散,难以核查。
某些可能污染水源的农业企业,它们的排放量及排放质量不容易监测,最终形成的污染,对减轻负担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城市生活废水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废水的产生也在日益增多。
城市生活废水中含有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百分百超标后容易造成味道增厚、水质劣化等环境问题。
这一情况不仅会影响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还会对市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四、粪污污染人们普遍认为,粪污只是农村地区的污染源,而城市不需要考虑。
然而实际上,城市贫民区与新农村的污染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注意。
如积极处理动力站污泥、创建城市生态街、通过外部治理将污水管道串联起来等措施,都能有效地减少粪污污染。
五、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较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一种危险因素。
例如,山体滑坡、洪水、干旱、地震、地陷等灾害常常会造成水体着色、酸化、低氧等问题。
如何正确处理和管理这些灾害和事故,是能否保护水源的基本前提。
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三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地下煤矿和露天煤矿。
第三条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工作,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地下水排水工程设计、水文地质监测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工作由煤矿地测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隐患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内容第六条煤矿地测部门应进行煤矿区域的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地下水情况和水文地质条件。
第七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制定地下水排水工程设计方案,确保煤矿地下水排泄通畅。
第八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定期进行水文地质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位和水质的变化情况。
第九条煤矿地测部门应组织开展地下水灾害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灾害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加强对降雨情况的监测,预测可能引发的水灾害风险。
第十一条煤矿地测部门应与煤矿生产部门共同制定应对水灾害的紧急预案。
第三章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煤矿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地下水情况和矿井开采进程,制定水隐患排查计划。
第十三条煤矿地测部门应按照水隐患排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排查。
第十四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对排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水隐患问题。
第十五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将排查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隐患清单。
第十六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对隐患清单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定期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隐患清单的检查和验收。
第四章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责任与建议第十八条煤矿地测部门是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工作的主责部门。
第十九条煤矿应加强对地测部门的领导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定期开展水隐患排查工作的培训和交流。
第二十一条煤矿地测部门应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
第五章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监督与执法第二十二条煤矿地测部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2023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
2023年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水是人类生活的重要资源,也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隐患指的是在地质测量和水文调查等水务工作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加强对水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的认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
一、水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分析1.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因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导致的,对人类生活和财产造成威胁和危害的自然现象,如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在进行水务工作时,会涉及到地质环境,可能会触发地质灾害,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
2. 水文环境:水文环境是指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所处的环境条件,包括水位、水流速度、水质等。
在进行水务工作时,需要深入到水体中进行测量和调查,可能会遇到水流湍急、水位突变等情况,对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
3. 人为因素:人为因素也是导致水务工作中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包括操作不当、仪器设备故障、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等。
由于水务工作的特殊性,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否则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培训:对从事水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包括灾害防治知识、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选用合适的仪器设备:选用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确保其安全性能和稳定性。
并进行仪器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加强现场安全监控:在工作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线,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5. 做好应急预案:事故防范工作是预防和制止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制订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引进前沿技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引进前沿的水务调查技术,如遥感、GIS等,提高测量效益的同时,降低工作人员的风险。
地测防治水专业风险预控.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1)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2)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3)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4)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5.1)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5.2)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6)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7)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8.1)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8.2)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8.3)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9)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10)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11.1)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11.2)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12)
地测防治水风险预控管理(13)。
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制定防治水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制度。
一、成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地测副总成员:地测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区长、生产科长、安监科长、机电科长,相关科室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科长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二、具体要求:1.每月底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月底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检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6.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综掘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7.地测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
8.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评判标准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二十七)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相关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六条煤矿应当开展老空分布范围及积水情况调查工作,查清矿井和周边老空及积水情况,调查内容包括老空位置、形成时间、范围、层位、积水情况、补给来源等。
老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的区域,必须采取并上下结合的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进行探查,编制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制定老空水防治方案。
(一)地面物探可以采用地震勘探方法探查老空范围,采用直流电法、瞬变电磁法、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探查老空积水情况;(二)井下物探可以采用槽波地震勘探、瑞利波勘探、无线电波透视法(坑透)探测老空边界,采用瞬变电磁法、直流电法、音频电穿透法探测老空积水情况;(三)物探等探查圈定的异常区应当采用钻探方法验证;(四)可以采用化探方法分析老空水来源及补给情况。
第七十七条煤矿应当根据老空水查明程度和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程度,对受老空水影响的煤层按威胁程度编制分区管理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老空积水情况清楚且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区域,划为可采区;否则,划为缓采区。
缓采区由煤矿地测部门编制老空水探查设计,通过井上下探查手段查明老空积水情况,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转为可采区;治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开采的,划为禁采区。
第七十八条煤矿应当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距离本矿200m范围内的采掘动态,将采掘范围、积水情况、防隔水煤(岩)柱等填绘在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上,并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第七十九条当老空有大量积水或者有稳定补给源时,应当优先选择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当老空积水量较小或者没有稳定补给源时,应当优先选择超前疏干(放)方法;对于有潜在补给源的未充水老空,应当采取切断可能补给水源或者修建防水闸墙等隔离措施。
【检查方法】1.查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及井下实际采掘情况,并对照矿井充水性图,看影响煤层开采的主要含水层富水性、导(含)水构造等情况是否已查明。
水利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指南
水利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指南运管综合判定运管直接判定建设综合判定建设直接判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类别管理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一、基础管理现场管理SJ-J001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延期承揽工程。
SJ-J00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SJ-J003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或新工艺、新工法的专项施工方案。
SJ-J004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二、临时工程营地及施工设施建设SJ-L001施工驻地设置在滑坡、泥石流、潮水、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
SJ-L00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其他危险品仓库的布置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规定,或消防设施配置不满足规定。
SJ-L003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作业区未分开设置或安全距离不足。
围堰工程SJ-L004没有专门设计,或没有按照设计或方案施工,或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
SJ-L005土石围堰堰顶及护坡无排水和防汛措施或钢围堰无防撞措施;未按规定驻泊施工船舶;堰内抽排水速度超过方案规定。
SJ-L006未开展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
三、专项工程施工用电SJ-Z001没有专项方案,或施工用电系统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SJ-Z002未按规定实行三相五线制或三级配电或两级保护。
SJ-Z003电气设施、线路和外电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SJ-Z004地下暗挖工程、有限作业空间、潮湿等场所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
SJ-Z005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的隧洞工程场所作业未使用防爆电器。
SJ-Z006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系统或避雷系统。
深基坑(槽)SJ-Z007深基坑未按要求(规定)监测。
SJ-Z008边坡开挖或支护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SJ-Z009开挖未遵循“分层、分段、对称、平衡、限时、随挖随支”原则。
SJ-Z010作业范围内地下管线未探明、无保护等开挖作业。
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煤矿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管理,加大隐患整改监督力度,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2、建立隐患整改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报告、检查、整改、销案制度。
4、对未及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则按照事故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掌握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重大隐患的现场管理;6、制定隐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7、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地质及水害月度预报。
8、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整改。
9、下列情况之一为矿重大事故隐患:(1)对矿井水文地质、老空、老巷开采情况不清或重要保护煤柱被破坏的。
(2)未按规定权限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煤(岩)柱的;煤矿擅自超层越界或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安全生产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的作业方法的;(3)有水害威胁而无探放水措施的;10、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外,还必须及时制定防范、监控措施。
1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积整改并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第 2 页共 5 页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1、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2、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在上班期间,精神必须高度集中,必须时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闲杂人员进入变电所,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不得早退、迟到,不得睡觉。
3、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知地面变电所内15台高压开关柜、7台低压开关柜、1#、2#主变的原理、正常操作步骤、程序及每台开关柜及变压器控制的供电系统,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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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认定办法
第一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
第二条矿井未开展老空水、小窑水的调查治理工作,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第三条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编制、超过3年期限或事故后1年仍未重新确定水文地质类型的。
第四条未实行“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古空、老空、采空积水的。
第五条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钻机或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的。
第六条在可能存在小窑破坏,有突水威胁的区域进行开拓、掘进作业时,未编制探放水设计、未进行探放水工程验收、未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而擅自作业的;虚造探放水台账、验收单的;超前安全距离小于规定仍冒险掘进的。
第七条未探明上部采空区积水情况,对有威胁的上覆或相邻采空积水未治理而擅自回采的。
第八条带压开采矿井未进行安全分区、未确定前方断层和陷落柱等构造的导水性而擅自掘进、回采的;未制订专
项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而带压作业的。
第九条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的;未经省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地面水体下采煤的。
第十条主排水系统能力不能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采区排水系统不完善进行工作面作业的;主水仓未投入使用而超前施工二期建设工程、采区水仓未投入使用而施工回采工作面的。
第十一条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第十二条"超层越界开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二)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三)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四)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地质勘测处
20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