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使用管理规定1
公司OA管理制度
公司OA管理制度精品整理OA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保障信息传递畅通,根据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以XXX办公系统为管理平台,采用服务器/客户端/浏览器结构,建立起来的覆盖全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OA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办公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3为了加强对公司OA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通畅,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工作规定》、《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职责OA系统的运行中,公司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
职责如下: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1)、负责制定OA系统规章制度;2)、负责OA系统核心工作流程设计、修改;(3)、负责OA系统各职能部室工作流程设计的审核;4)、负责肯定、监管OA系统核心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的权限;(5)、负责监控、搜检、督办核心工作流程的工作流转;(6)、负责工作流程的归档,并为其他部分提供查询;(7)、协助企划部信息部组织操作培训;8)、协助企划部信息中心搜集、整理优化系统的需求;(9)、负责OA系统内各大功能模块信息内容更新的监督;(10)、负责对系统内的保密设置进行定期检查;11)负责对系统内的信息按照公司保密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监督;页脚内容精品整理2、信息部分负责OA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服务支撑工作,负责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行。
主要职责为:1)、负责OA系统软件的开发升级管理;(2)、负责OA系统的数据备份;3)、负责制定OA系统应急方案和系统技术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公司领导、OA管理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5)、负责OA服务器、操作系统和硬件的维护,确保服务器安全运行;(6)、负责系统用户注册、注销等管理;7)、负责文件柜功能模块各部门书写权限的设置。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企业的电脑软件管理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所有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并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为此,公司应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软件安装、使用和维护流程。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软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的采购、分发、更新及维护工作。
这一部门需定期对公司的软件资产进行盘点,以确保所有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对于新购置的软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包括评估软件的功能、价格、供应商信誉等因素,确保所购软件性价比高且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同时,新软件的部署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软件的正确安装与配置。
在使用环节,公司应制定明确的使用规范,比如禁止私自安装非授权软件、禁止使用可能侵犯版权的软件等。
员工在使用特定软件时,可能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以便更高效地利用软件功能。
为了保障软件的安全性,公司应定期对电脑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病毒扫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以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维护方面,公司需确保有有效的技术支持渠道,一旦软件出现故障或问题,能迅速得到解决。
同时,软件的升级更新也应及时进行,以保持软件的性能和安全性。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公司还应建立监督机制,不定期检查软件使用情况,确保所有人员都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按照既定的纪律程序进行处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变化,软件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因此,公司应定期回顾和修订相关制度,确保其始终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使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欢迎大家分享。
使用管理制度1一、安全工具应由安全员负责,每月月底对安全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具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
严禁将绝缘靴、雨靴挪做它用,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四、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试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齐。
六、对新增安全器具应做好登记记录。
八、已到报废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应立即收回,并上缴做记录。
九、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十、已经试验好的安全工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现场即安全工具室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灯要每周检查一次,阴雨天气应将灯打开保持干燥,同时每周应对安全工具进行清扫一次保持整洁。
十二、不许将安全器具借给他人,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站长,并要做好记录。
使用管理制度2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
公司财务软件使用与管理规范
公司财务软件使用与管理规范一、引言二、财务软件的使用准则合法合规:员工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权限管理:不同岗位的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获得相应的权限,不得擅自查看、修改和删除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财务信息。
真实记录:员工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应当如实记录财务数据,不得进行虚假记账、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
备份与恢复: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有效的数据恢复机制,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数据保密:员工在财务软件中接触到的财务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
系统维护: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财务软件的使用流程准备工作:员工在使用财务软件之前,应了解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正确理解和掌握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
登录与权限认证:员工应按照权限规定进行财务软件的登录和权限认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财务信息。
数据输入与录入:员工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财务软件中进行数据输入和录入,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验证与审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对财务数据进行验证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纠正。
财务报表生成:财务软件应具备财务报表生成功能,员工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要求生成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
数据备份与恢复: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存储和恢复能力。
使用日志记录:财务软件应具备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员工应记录自己的操作行为,便于追溯和审计。
四、财务软件的管理要求规范培训:公司应对使用财务软件的员工进行规范培训,使员工熟悉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软件的有效使用率。
权限分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岗位职责,合理分配财务软件的权限,并定期进行权限的审查和调整。
安全保护: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软件安全保护机制,包括防火墙、用户身份验证、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以保障财务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软件工时管理制度
软件工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软件工时管理,合理安排软件员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软件部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公司软件员工工作时间以周为单位计算,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软件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超时加班。
第五条公司保障软件员工的休息时间,提倡弹性工作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加班补助或调休。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章工时管理第七条软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按照公司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计算,不得随意加班。
第八条软件员工在下班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则需提前向主管经理申请,并经批准后加班。
第九条软件员工在每周工作时间已达到40小时时,不得再进行加班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则需提前向主管经理申请,并经批准后加班。
第十条公司禁止强制加班,任何形式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加班行为都将受到公司的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员工根据工作内容和进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倡弹性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需为软件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保障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软件员工工作时间外的加班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报,不得私自进行加班。
第十四条公司软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做好工作时间的记录,包括工作小时数和加班情况,以备公司管理和审查。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严格遵守工时制度的软件员工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补贴、节假日福利等。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工时制度的软件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等。
第十七条公司将加强对软件员工工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软件员工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其他第十八条公司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加强软件员工对工时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移动办公管理制度
移动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移动办公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移动终端安全保护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移动办公的管理,包括移动设备的选择、使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移动办公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移动办公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移动办公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移动设备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移动设备,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配置。
第六条员工使用移动设备时,应遵循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设备。
第七条移动设备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移动应用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移动应用,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配置。
第九条员工在使用移动应用时,应遵循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应用。
第四章信息安全防护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移动办公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在移动办公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软件产品管理规定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本办法所称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本办法所称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一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三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四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五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六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管理工作,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产软件的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产软件的登记;第二章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第七条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符合本办法规定并经登记和备案的国产软件产品,均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第八条` 国产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三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四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五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样品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国产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同级税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备案;第十条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受理,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进口软件中在我国境内进行本地化开发、生产的产品,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部分,由着作权人及原开发单位提供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国产软件产品登记备案所需材料提交,报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第十一条进口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由负责进口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软件产品样品;四该软件产品着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五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或信息产业部认可的其他测试材料;六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第十二条软件产品在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经信息产业部通告后,其登记备案生效;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第三章软件产品的生产第十三条在我国境内制作生产软件产品应当遵循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符合我国技术标准、规范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十四条软件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其经营范围中包括计算机软件业务包括软件的技术开发或软件产品的制作;二具有生产软件的条件和技术力量;三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四具有软件产品质量的保证手段和能力;第十五条软件产品生产单位所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着作权或者经过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第十六条软件生产单位应当负责对其生产的软件进行内容检查;第十七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第十八条提供给用户的软件产品应当在其外包装上标明该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软件着作权人、软件产品登记号、软件生产单位进口单位及单位地址、生产日期;第十九条提供给用户的软件产品包括进口的或在国内和产制作的国外软件产品应配有完备的中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说明文件,并应在产品上或说明文件中,或者书面形式的其他文件中,注明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内容和方式;第二十条软件产品生产单位包括软件产品载体如光盘、磁盘芯片等的生产制作单位不得生产未经登记和备案的软件产品;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和生产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的软件产品;不得生产盗版软件和开发、生产解密软件;第四章软件产品销售第二十二条软件产品的开发者和生产者可直接经营销售其软件产品;第二十三条以代理方式进行软件产品销售的,代理方软件产品销售单位与被代理方软件产品开发者或生产者之间、总代理与分代理之间应签订书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代理权限、区域、期限、技术服务以及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必备内容;代理商应在其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代理资格证书,其中应包括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区域、代理级别等内容,并且在对外宣传、广告中如实表达上述内容;第二十四条以许可证贸易形式经营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经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签订书面许可合同,软件经营单位在销售软件产品时,应告知用户阅读许可证协议,并要求用户在阅读后做出是否同意的表示;第二十五条软件产品经营单位销售的软件产品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并以书面或文档的形式告知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费用;如果没有另外注明提供服务的单位,则视为有关技术服务由该软件产品销售单位提供;如果没有注明必须额外收取服务费和服务费用包含在软件产品价格之内;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经登记和备案的软件产品,不得销售含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的软件产品,不得销售或免费提供盗版软件产品、解密软件产品;第二十七条软件产品的测试版应明确标出并免费提供,不得进行营利性销售;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如发现已登记软件含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或者以内容虚假的登记备案材料骗取软件产品登记的,软件登记管理部门应当撤消该软件的登记号、登记证书;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应予以追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予以公布;对其软件产品不符合我国技术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规定,或有证据证明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以及与其标称或承诺的功能不相符的生产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第三十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予以公布;前款规定的行为同时解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电子工业部1998年3月4日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编辑:齐彦洵。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购买、使用和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安全和可靠性,提高计算机软件利用率,促进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购买、使用和维护中的行为。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指为完成特定任务而编写的计算机程序、数据和文档的总称。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保证计算机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安全为目标。
第六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规范操作和责任落实。
第七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和用户信息安全。
第二章软件开发管理第八条软件开发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开发计划、项目规划和时间节点。
第九条软件开发应根据技术要求编写开发方案,并明确开发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软件开发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代码质量和开发效果。
第十一条软件开发过程中应做好文档记录和版本控制,确保代码的可维护性和持续更新。
第十二条软件开发应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评估,确保软件功能完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软件开发人员应掌握和遵守专业道德规范,保证开发过程的诚信和质量。
第十四条软件开发人员应不得盗用他人软件代码和知识产权,严禁个人私存和外泄源代码和源文件。
第三章软件购买管理第十五条软件需求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明确,确保购买的软件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第十六条软件购买应经过严格的招标、评审和采购程序,确保购买的软件合法、安全、经济。
第十七条软件购买应根据需求进行明确的功能要求和技术规格,确保购买的软件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软件购买应依法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软件使用权和维护支持条款。
第十九条软件购买应建立软件资产管理体系,做好软件登记、盘点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软件使用管理第二十条软件使用应依法购买或合理授权,并在合法授权范围内使用。
操作权限分级规定
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一、操作分级原则和级别划分根据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程度,及各部门对电脑系统的应用需要进行分级。
划分级别如下:1级全局管理员,对医院信息化网络享有全面权限的人员。
本级权限由院信息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长享有,可对我院信息系统因需要开展包括新建、部署、维护等方面工作。
2级专业管理员:包括1、软件系统管理员:享有对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修复、应用软件测试、部署、版本控制、文档等功能。
本权限由信息科赋予制定专人负责,在1级权限所有人指导与批准下开展工作。
2、数据库管理员,享有对数据库系统的操作、备份、调整、测试等权限。
本权限由信息科赋予指定专人负责,在1级权限所有人指导与批准下开展工作。
3、操作员授予管理员:享有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软件按规定程序设定操作权限的权利。
本权限由信息科赋予指定专人负责,在1级权限所有人指导与批准下开展工作。
3级字典维护员,对信息系统中包括诊疗项目,材料项目、药品等基础字典按规定进行维护的权利。
1、诊疗维护员、材料维护员:享有对各项诊疗收费字典中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新增、调价、变更、废止等权限。
本权限由2.3级权限所有人进行软件授权后开展工作。
2、药品维护员:享有对西药、成药、草药、一次性材料字典按照常规字典规定进行新增、调价、变更、废止等权限。
本权限由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经正常手续由2.3级权限所有人进行软件授权后开展工作。
3、其他字典维护员:享有对除诊疗与药品之外的其他字典如床位、患者费别、付费方式等按规定进行新增、变更、废止等权限。
本权限由信息科指定专人负责,经正常手续由2.3级权限所有人进行软件授权后开展工作。
4级:部门管理员,享有因部门业务需要的部门及管理权限,具体包括:1、门诊收费管理员:发票管理、部门工作统计与审核等,本权限赋予门诊收费处指定人员。
2、门诊药房操作员:药品库存管理、部门工作审核等,本权限赋予门诊药房制定人员。
公司开发工具软件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开发工具软件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加强对公司开发工具软件的集中管理,保证公司的开发工具软件在采购、管理、使用、流动等方面正规化,有据可查,特制定此方案,内容如下:
一、公司电脑开发工具软件由电脑中心统一采购管理,并编号登记入库。
二、对于常用工具软件的安装,可在服务器上进行安装,没有联网的机器需要进行单独安装,可到电脑中心领取。
三、各部门使用常用工具软件可到电脑中心申请,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当天归还,特殊情况可向电脑中心登记说明。
四、对于一些较特殊的或专用软件,可以由部门经理批准,电脑中心核实后可进行相应的采购、安装等。
五、对于一些个别部门常用的软件,可以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经电脑中心核实以后可以寄存在各部门,但是要经过严格的登记,责任到人。
并定期由电脑中心核查(每月一次)。
六、公司的电脑软件严禁带出厂区,特殊情况下需要带出厂区的,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电脑中心登记后方可带出。
七、公司软件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损坏不追究责任,如果是人为的失职造成的工具、开发软件损坏或丢失,需由当事人做出相应的赔偿。
软件开发规范(1)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 XJ 0269—2014软件开发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oftware development报批稿201X-XX-XX发布-XX-XX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发布Q/SY XJ 0269—2014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组织机构及成员 (1)3.1 组织机构 (1)3.2 组织成员 (1)3.2.1 用户总监 (1)3.2.2 项目经理 (1)3.2.3 项目监督 (1)3.2.4 项目组成员 (1)4 总体描述 (2)5 过程管理 (2)5.1 启动阶段 (2)5.1.1 工作流程 (3)5.1.2 流程描述 (3)5.1.3 质量要求 (3)5.1.4 提交文档 (3)5.2 需求分析阶段 (4)5.2.1 工作流程 (4)5.2.2 流程描述 (4)5.2.3 质量要求 (4)5.2.4 提交文档 (5)5.3 设计阶段 (5)5.3.1 工作流程 (5)5.3.2 流程描述 (5)5.3.3 质量要求 (6)5.3.4 提交文档 (6)5.3.5 设计要求 (6)5.4 编码阶段 (6)5.4.1 编码流程 (6)5.4.2 流程描述 (7)5.4.3 质量要求 (7)5.4.4 提交文档 (7)5.5 测试阶段 (7)5.5.1 测试流程 (7)5.5.2 流程描述 (8)IQ/SY XJ 0269—20145.5.3 质量要求 (8)5.5.4 提交文档 (8)5.6 上线阶段 (9)6 质量管理 (9)6.1 质量控制 (9)6.1.1 文挡控制 (9)6.1.2 评审控制 (9)6.1.3 沟通管理 (9)6.2 质量评价 (10)6.2.1 软件质量特性 (10)6.2.2 软件质量评价 (10)7 变更管理 (11)7.1 变更 (11)7.1.1 变更流程 (11)7.1.2 流程描述 (11)7.1.3 提交文档 (11)7.2 计划变更 (12)7.3 需求变更 (12)7.4 技术方案变更 (12)7.5 人员变更 (12)8 文档管理 (12)8.1 文档分类 (12)8.2 文档阶段分布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软件开发过程启动阶段文档模板汇总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软件开发过程需求分析阶段文档模板汇总 (15)附录C(规范性附录)软件开发过程设计阶段文档模板汇总 (21)附录D(规范性附录)源程序说明书模板 (43)附录E(资料性附录)源代码书写规范 (45)附录F(规范性附录)软件开发过程测试阶段文档模板汇总 (50)附录G(规范性附录)项目开发总结报告模板 (60)附录H(规范性附录)项目评估报告模板 (64)附录I(规范性附录)质量管理文档模版汇总 (67)附录J(资料性附录)软件质量度量与测评文档模板汇总 (70)附录K(规范性附录)软件开发项目变更申请表模板 (72)附录L(资料性附录)软件文档分类表汇总 (73)IIQ/SY XJ 0269—2014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软件配置管理规定
软件配置管理规定软件管理规定1 ⽬的规范软件的配置标识,如软件的名命、件号、版本的命名原则,以及软件的更改、发布管理管理。
2 适⽤范围本规定适⽤于⽤在通过烧录于硬件的形式实现其产品功能的嵌⼊式软件。
⽤于⼯装设备的检验、测试软件参照使⽤。
3 职责与权限3.1研发部:负责名命软件、制定软件件号、赋予软件版本,软件更改。
3.5软件配置管理员:软件的版本管理,软件发布。
4 管理要求4.1软件配置代码标识组成如下所⽰:XXXX-YYYYY-ZZZ-N-Vx.xa)XXXX:软件主称代词,代表该软件所应⽤的主产品名称,由英⽂字母组成,如CJQ表⽰采集器,JLQ表⽰记录器,KZQ 表⽰控制器。
b)XXXX:软件辅助代号,表⽰某个产品中的某块线路板,由英⽂字母组成,如ZKB表⽰主控板,YLXS表⽰⾳量显⽰板。
c)ZZZ:软件的类型,由3位英⽂字母组成,YCX表⽰源代码,MCX表⽰⽬标程序,JCX表⽰加载程序;d)N:软件产品的阶段标记,由1位英⽂字母表⽰,C表⽰⽅案阶段产⽣的软件,S表⽰⼯程研制阶段产⽣的软件,D表⽰定型后的软件;e)Vx.xx:表⽰软件的版本,如:V1.00、V1.01、V1.02、V1.03。
表⽰⽅案阶段的各相应版本软件;V2.00、V2.01、V2.02、V2.03。
表⽰⼯程研制阶段的各相应版本软件;V3.00、V3.01、V3.02、V3.03。
表⽰⽅案定型后的各相应版本软件;例:JLQ – ZKB – YCX – S - 2.00 表⽰记录器⼯程研制阶段产⽣的第1个版主控板源程序4. 2软件版本阶段控制要求当产品研制转段时,软件版本必需做好相应的升版,软件配置管理员做好软件阶段版本标识对应关系的管理,如V2.05版本的软件,产品定型后,该软件版本应升级⾄V3.00,即V2.05版本软件对等于V3.00版本软件,其内容完全⼀致。
4.3软件更改、发布4.3.1设计⼈员负责软件的更改升级⼯作,更改需符合I类设计更改管理要求,即属于功能性能更改。
企业聊天软件规章制度大全
企业聊天软件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信息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全体人员。
第三条企业聊天软件指的是企业内部专用的即时通讯工具,用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工作协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遵守是企业员工的基本义务,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账号管理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将获得企业聊天软件的账号和密码,员工需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
第六条员工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定期清理和整理聊天软件中的聊天记录和文件,避免占用过多存储空间。
第七条员工不得在企业聊天软件中使用他人的账号进行聊天或操作,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八条员工在使用企业聊天软件时,应当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发表违法违规的言论,不得传播涉密信息。
第九条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企业聊天软件中的工作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删除或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条员工在聊天软件中的工作沟通应当遵循礼貌和规范用语,不得出现侮辱、辱骂、恶意攻击等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群组中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事项进行讨论和交流,不得涉及个人私事或无关工作内容。
第四章安全保密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企业聊天软件时,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发送给非授权人员。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及时更新聊天软件的防护软件和插件,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侵袭。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将聊天软件的账号和密码保存在他人的设备上,避免信息泄露和账号被盗。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五条企业聊天软件的使用情况将定期由企业领导和信息技术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行为的员工,企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如有修订或调整将提前通知员工,并在官方网站或通知发布栏公示。
软件正版化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正版化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xxx软件正版化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乡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等文件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乡党政办统一管理。
乡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本乡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办公室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形进行清查,确保本乡事情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事情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事情资金到位、步伐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采办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吻合预装正版操纵体系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纵体系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事情,进一步进步事情人员操纵、使用软件的能力和程度,进步事情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事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计算机软件保护》分总则、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法律责任、附则5章33条,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通信软件管理制度
通信软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通信软件的使用,确保通信的安全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使用公司提供的通信软件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通信软件管理制度是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通信软件使用权限第四条公司提供的通信软件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即时通讯工具等。
员工使用这些通信软件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私自安装其他通信软件或插件。
第五条员工必须在开通通信软件账号后,按照规定的账号使用权限和角色,合理使用通信软件。
第六条员工离开本公司后,必须及时停止使用通信软件的账号,并将密码修改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账号变更。
第三章通信软件内容管理第七条员工在使用公司提供的通信软件时,严禁发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政治敏感等内容。
第八条员工不得使用公司通信软件从事违反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得利用通信软件传播谣言、诽谤他人或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
第九条员工在使用公司通信软件时,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资料或其他敏感信息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通信软件安全管理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公司通信软件时应当注意账号和密码的保护,确保个人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私自修改通信软件的配置和设置,不得私自安装插件或修改通信软件的源代码。
第十二条公司有权对员工的通信软件内容进行监控和审查,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通信软件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相关部门应负责制定通信软件的使用管理规定,对通信软件的安全和规范使用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通信软件使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使用通信软件的意识。
第六章通信软件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若违反本制度,公司有权采取警告、扣发奖金、降级或辞退等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员工若因违反本制度行为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公司聊天软件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聊天软件管理制度内容
一、目的和原则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聊天软件的使用规范,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内部沟通的顺畅。
所有员工在使用聊天软件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尊重隐私,不得未经授权查看他人聊天记录;
2. 保护信息,不得泄露公司及个人敏感信息;
3. 专注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聊天。
二、聊天软件的选择与管理
1. 公司应选择符合业务需求的聊天软件,如企业微信、腾讯会议等,并统一配置。
2. IT部门负责聊天软件的安装、升级和维护工作。
3. 员工应使用公司提供的聊天账号,不得私自使用个人账号进行工作交流。
三、使用规范
1. 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合理使用聊天软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2. 工作群聊应保持主题相关性,避免无关信息的干扰。
3. 禁止在群聊中发布不实信息、谣言或进行人身攻击。
4. 对于重要信息,应及时归档保存,防止信息丢失。
四、信息安全
1. 员工应设置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2.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讨论,应采用加密聊天或电话沟通。
3. 发现安全问题,如账号异常登录等,应立即报告IT部门处理。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1. 管理层应定期检查聊天软件的使用情况,确保规范执行。
2.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3. 严重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使用规范,应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总结:。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定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安装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IT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经正式开放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资源。
6.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也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著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件授权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7.为使软件在计算机中发挥应有的效用,并避免非法软件流入公司,信息技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如发现使用非法计算机软件者,除提报于公司外,并追究相应责任。
8.软件管理人员应依据软件本身需求定期备份数据,对于软件数据进行的更新操作必须存档相关数据文件和审批文件。
9.信息技术部对于购入的合法软件由专门人员分类保管。
软件保管人对软件负保管之责,软件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损毁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
软件购买管理制度
软件购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软件购买行为,加强软件管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保障企业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部门软件购买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软件购买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软件购买的程序第五条软件购买需提前向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提交软件购买申请。
软件购买申请应包括软件名称、厂商、版本、用途、数量、购买理由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收到软件购买申请后,根据实际需要和公司预算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购买。
第七条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批准软件购买后,向申请人出具软件购买审批单,并指导申请人完成软件购买的具体操作。
第八条软件购买应当选择正规软件厂商或软件代理商,避免购买盗版软件。
第九条软件购买涉及高额费用或重要系统时,应当向公司领导层报备,并由公司领导层参与决策。
第十条软件购买完成后,需向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提供购买合同、发票等资料,作为公司软件资产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软件购买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应当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购买的软件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第十二条软件购买后,应当及时录入公司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软件的购买信息。
第十三条软件购买后,应当对软件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软件的合法使用。
第十四条软件购买后,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软件资产清查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应当建立软件购买档案,保存软件购买申请、审批单、购买合同、发票等资料,作为软件购买管理的依据。
第四章软件购买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软件购买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软件购买行为符合公司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随机抽查软件购买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核实软件购买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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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正版软件管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针对办公所需软件,包含办公所需商业软件、OEM操作系统软件、上级下发和我局自建的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称办公软件。
软件使用管理包括正版化工作日常管理、办公软件配置、办公软件台账、办公软件安装维护等四项软件管理工作。
正版化工作日常管理
正版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与采购、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总结报告等工作。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要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检查方案等主要内容。
局办公室汇总审定全局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二、编制预算与采购
1.软件使用部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附表1)。
2.局办公室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
求,依据软件配置原则和流程,编制年度《软件采购计划表》(附表2)。
3.局计财科确保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软件采购计划做好软件采购工作。
三、督促检查
1.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2.要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开展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提高检查效率。
五、宣传培训
1.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参加相关主管部门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2.通过专题会议或培训、单位网站、知识竞赛、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意义和成果。
六、总结报告
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开展总结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是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软件采购、软件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情况,填写《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附表3)。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汇总相关情况
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办公软件配置管理
软件配置管理工作,主要在于明确软件配置原则,规范软件配置流程。
一、配置原则
1.软件配置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
2.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商业软件。
3.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软件。
二、配置流程
1.软件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岗位工作需要,编制岗位软件需求清单,填写《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
2.局办公室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对软件使用部门需要的相关软件进行统一测试和试用,综合考虑软件的价格、兼容性、安全性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软件选型,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
3.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单位软件使用管理台账,梳理单位软件需求与现有软件许可的差异。
单位软件许可不足的,编制《软件采购计划表》。
4.局计财科要将软件采购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信息化部门完成软件采购。
软件采购合同要
明确软件名称、版本、授权方式、许可数量、使用年限、兼容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
5.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软件采购相关资料管理工作,重点是软件采购合同、软件授权证书、软件安装序列号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6.单位采购的软件,因以下情况申请报废的,需经过局办公室鉴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
(1)因计算机硬件报废,且无法迁移到其他计算机上继续使用的。
8.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单位新采购软件、报废软件和调整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附表4)。
办公软件台账管理
及时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为规范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软件台账包括《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附表4)、《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附表5)。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软件台账的建立、更新和维护工作。
一、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用于登记单位人数及计算机
数总体情况、软件使用总体情况。
2.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商业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3.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相同的商业软件,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任一不相同的,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4.通过受赠、调剂等方式获得的商业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
5.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OEM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6.OEM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信息。
7.新增、处置商业软件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8.新增、处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9.每年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一次。
二、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1.《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登记单位每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办公设备情况,及相应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办公软件安装情况。
2.根据《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中登记的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办公软件安装维护管理
加强办公软件安装和维护管理,提高办公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提升日常工作效率。
一、办公软件安装或卸载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办公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安装或卸载办公软件的,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附表6),经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
3.单位统一部署的办公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工作人员无须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部署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具体工作。
4.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安装或卸载办公软件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计算机使用人在《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附表6)上,签字确认办公软件安装或卸载情况。
(2)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办公软件升级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的商业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
的商业软件,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
3.办公软件升级由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办公软件升级方案。
4.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统一部署的软件升级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升级具体工作。
5.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完成软件升级任务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计算机使用人在《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软件升级情况。
(2)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三、软件台账维护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根据《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每年12月底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软件使用管理规定附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