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定稿版
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系统、连续和完整。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可靠、准确。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充分利用,服务于公司经营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监理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鉴定、整理和归档。
4.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5.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监理项目合同、监理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等。
2. 监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等。
3. 监理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等。
4. 监理公司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 对档案进行装订、编制目录、编制检索工具。
3. 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涂改、剪裁、粘贴。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鉴定、归档。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合法原则、有偿原则”。
2. 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监理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行业档案管理,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企业、监理项目及监理人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监理档案的全面、系统、连续。
2. 准确性原则:保证监理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3. 安全性原则:确保监理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监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机关档案:包括监理企业内部文件、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
2. 项目档案:包括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3. 个人档案:包括监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培训记录、业绩考核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档案类别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3. 按照档案的重要性、保密程度等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监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
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柜的完好。
3. 档案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4. 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饮食,防止档案污染。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做到以下几项:1.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补充。
2. 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对电子档案进行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监理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权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档案。
2. 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内容等信息。
工程监理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监理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监理项目档案,是指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图表、声像等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在监理过程中,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三)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鉴定、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便于查阅和使用。
(五)按照规定向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工作,责任心强。
(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三)及时性原则:收集档案资料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来源等进行分类。
(二)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时间、页数等信息。
(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入档案柜,并做好标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三)有序原则:保持档案的有序存放,便于查阅和使用。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理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利用的原则,实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监理项目的基本资料,如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2. 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如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旁站记录、监理验收记录等;3. 监理项目整改、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文件资料;4. 与监理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理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3. 对监理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期限;4. 定期对监理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安全;5. 对监理档案的利用进行监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监理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监理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项目部的主要职责:1. 按照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监理档案;2. 对监理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期限;3. 定期对监理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安全;4. 对监理档案的利用进行监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九条监理档案的收集:1. 监理项目部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监理档案;2. 监理项目部应确保收集到的监理档案完整、准确、真实。
第十条监理档案的整理:1. 监理项目部应按照监理档案的分类标准,对监理档案进行分类整理;2. 每份监理档案应编制目录,方便查阅。
第十一条监理档案的归档:1. 监理项目部在监理项目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监理档案送交档案管理办公室归档;2. 档案管理办公室对归档的监理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监理档案的管理,做好项目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提高安全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监理档案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安全监理档案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形成的档案文件。
第三条安全监理档案可分为以下几类:(一)项目安全调研资料;(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档案;(三)施工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档案;(四)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档案;(五)日常安全监理记录;(六)其它与安全监理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安全监理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四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在项目实施前制定安全监理档案建立和管理计划,并于建设单位或项目施工方同意后进行实施。
第五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安全监理部门收集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文件和资料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编目进行归档。
第六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归档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设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绝密性;(三)配备完善的档案管理设备和工具。
第四章安全监理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安全监理档案的管理原则为合理、科学、规范、便捷。
第五十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章督导和检查第五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监理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五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对安全监理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对于故意销毁、篡改安全监理档案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监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监理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2. 完整性:确保监理档案的全面、真实、准确;3. 安全性:加强档案保管,防止档案遗失、损坏和泄密;4. 有效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监理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监理单位内部管理档案:包括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等;2. 工程建设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3. 监理文件档案: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整改通知等;4. 其他档案: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文件、工程验收文件、投诉处理文件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档案归档1.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写档案目录;2. 归档档案应保持原貌,不得擅自涂改、剪裁、粘贴等;3. 归档档案应注明档案来源、归档时间、档案编号等信息。
第六条档案保存1.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并做好防虫、防潮、防火等防护措施;2. 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3. 档案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执行。
第七条档案使用1. 档案的使用仅限于授权人员,并办理借阅手续;2. 使用档案时,应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档案编号等信息;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八条档案销毁1. 档案到期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后方可销毁;3. 销毁档案时,应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人、档案编号等信息。
第四章责任分工第九条监理单位档案管理负责人负责:1. 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3. 负责档案的保存、使用和销毁工作。
监理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三)安全性、保密性原则;(四)便捷性、实用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监理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项目档案;(三)声像档案;(四)电子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按照档案类别、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监理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项目档案收集应包括项目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三)声像档案收集应包括项目现场照片、视频等;(四)电子档案收集应包括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电子图纸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文件的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剪裁、拼接;(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编号进行排列,方便查阅;(四)档案整理应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柜中;(二)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四)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九条档案维护(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止档案受到污染;(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三)档案利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他人隐私;(四)档案利用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损坏、丢失或擅自复制。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监理档案管理的概念监理档案管理是指对工程监理活动中所产生的文书资料和实物资料进行组织、整理、保存、利用和保管的过程。
2.监理档案管理的职责(1)工程监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档案管理工作。
(2)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归档、整理和保存监理档案。
(3)监理公司要配合有关部门对监理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监理档案的范围(1)监理合同和协议。
(2)工程监理计划、方案和报告。
(3)监理日常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和验收报告。
(4)工程监理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5)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6)其他与工程监理活动有关的文书资料和实物资料。
第三章监理档案管理的流程1.监理档案的建立(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和规定,在监理服务开始时及时建立完整的监理档案。
(2)监理档案应当包括所有与工程监理活动相关的文书资料和实物资料,确保监理活动的全面记录和可追溯。
2.监理档案的归档(1)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监理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便于查阅和利用。
(2)监理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的性质、内容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确保监理档案的整齐有序和便于管理。
3.监理档案的保存(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保存制度,明确监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要求。
(2)监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监理档案的遗失、损坏和篡改。
4.监理档案的利用(1)监理档案可以用于工程监理活动中的技术协商、工作汇报和监理意见。
(2)监理档案可以用于工程监理活动中的技术评审、质量评估和验收认定。
(3)监理档案可以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监理咨询、技术支持和法律依据。
第四章监理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监理档案管理的监督(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理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监理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工程档案管理,确保监理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监理公司承接的所有监理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监理工程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伪造。
2. 准确性原则:监理工程档案应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监理工程档案应分类有序,便于查阅、使用。
4. 安全性原则:确保监理工程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泄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监理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理工程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1.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审批档案管理重大事项。
2. 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
3.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技术部:负责监理工程档案的技术性审核,确保档案内容准确、完整。
2. 质量部:负责监理工程档案的质量控制,确保档案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3. 合同部:负责监理工程档案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与档案内容一致。
4. 财务部:负责监理工程档案的财务审计,确保档案的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5. 档案管理员:负责监理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六条监理工程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监理文件类: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会议纪要等。
2. 技术文件类: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3. 质量文件类:包括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整改记录等。
4. 安全文件类: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事故报告、安全整改记录等。
5. 合同文件类:包括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合同变更等。
6. 财务文件类: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发票等。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定稿版)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定稿版)监理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对监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的分类、归档、保管及利用,确保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同时便于随时查阅、审查,保证监理过程的透明、公正、合法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理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文件的分类与归档(1)监理合同和技术协议类:监理合同、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应归入合同类文件夹,按合同顺序排序,并按顺序编码。
合同类文件夹应包括合同、补充协议、变更通知单等,归档时应按文件的日期、号码、类型等统一分类;(2)工程文件类:工程档案应通过清晰科学的方式进行归档,具体如下:①建设单位核准文件:归类入审批文件夹,按文件的日期、号码统一分类。
包括建设单位核准文件、施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相关材料。
②设计文件:归类入设计文件夹内,按文件的日期、号码统一分类。
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和智能化设计等文件。
③施工图及施工合同:归类入施工图和合同文件夹,按文件的日期、号码统一分类。
包括构件、制造部件、施工工艺、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④审计文件:归类入审计文件夹内,按文件的日期、号码统一分类。
包括项目审计、工程决算审定的审计材料、三包文件、投资结算审定文件等。
(3)监理工作类:监理工作中相关文件及资料以及监理报告、检查资料、备案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并按照序号、页码等方式进行统一编号、归档。
监理工作类文件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检查资料、工程规划毛图件等。
4. 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保存和保密:公司应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公司监理项目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完善的档案保存工具和环境,确保档案安全、可靠。
公司的档案记录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的规定进行备份和存储,并及时对档案进行整理、编目、验收和借阅管理。
(2)档案整理及编目:根据文件类型和内容,对所有文件进行整理与编目,剔除杂乱无章的文件,对有序的文件进行分类。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档案的管理,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监理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监理项目,包括监理文件、资料、图纸、影像等。
第三条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方便利用;(三)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四)科学分类,规范整理;(五)持续改进,提高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监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理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监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监理档案管理制度;(二)审核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监督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四)组织开展监理档案管理的培训和检查;(五)协调解决监理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监理档案管理办公室设在监理部门,负责监理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监理档案的保密工作;(三)负责监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负责监理档案的统计、上报工作;(五)负责监理档案的检索、咨询服务。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监理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第九条监理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二)监理日志、监理会议纪要、监理工作总结等;(三)监理检验、检测、试验报告等;(四)监理变更通知、监理通知单等;(五)监理验收、移交等文件;(六)其他有关监理工作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监理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层次分明;(二)编号有序,便于查找;(三)目录清晰,便于检索;(四)文件完整,内容准确;(五)格式规范,装订整齐。
第四章归档与保管第十一条监理档案的归档应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监理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组对监理档案进行初步整理;(二)监理档案管理办公室对监理档案进行审核;(三)监理档案管理办公室对监理档案进行编号、装订;(四)监理档案管理办公室将监理档案移交至档案室保管。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监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监理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监理档案的集中管理。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档案管理技术,提高监理档案的管理效率。
(四)保密管理:严格保密制度,确保监理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监理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监理项目档案: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监理通知、监理整改通知等。
(二)监理业务档案:包括监理文件、监理会议纪要、监理记录、监理照片、监理图纸、监理技术资料等。
(三)监理人员档案:包括监理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档案收集(一)监理项目档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监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
(二)监理业务档案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由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
第六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收集齐全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
(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确保档案的查考利用。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的档案室。
(二)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的利用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并做好登记记录。
(二)档案的利用应遵循“需用为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到期后,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报请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
(二)销毁档案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职责(一)负责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二)负责档案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保障档案的安全、有效保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科学规范: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利用率。
(四)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监理文件档案: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验收报告等。
(二)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
(三)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称证书、培训记录等。
(四)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发票、财务凭证等。
(五)其他档案:包括合同、招投标文件、投诉处理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档案归档(一)归档范围: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对监理公司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归档。
(二)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
(三)归档时间:归档应在项目结束后30日内完成。
第六条档案保管(一)保管条件: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并做好防虫、防潮、防火等防护措施。
(二)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保管责任: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档案查阅:档案的查阅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档案复制:档案的复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八条档案销毁(一)销毁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需销毁的档案。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文件、图纸、资料、报告、记录等。
第三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反映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保证档案的全面、系统,不遗漏重要信息。
(三)准确性:档案内容准确无误,便于查阅和使用。
(四)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等监理文件。
(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设计、施工资料。
(三)监理日志、会议记录、验收记录、整改记录等监理过程记录。
(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控制资料。
(五)监理报告、验收报告、评估报告等监理成果。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档案收集(一)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二)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档案收集情况,确保档案收集的完整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的场所。
(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二)档案利用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
(三)定期对档案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责任与奖惩(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二)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理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保障档案的安全、有效保管,提高监理单位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技术咨询、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监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监理单位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理单位的各项活动。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泄密。
(四)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为监理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监理单位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设计文件、施工图、监理日志、会议纪要、验收报告、变更通知单等。
(二)工程技术咨询档案:技术咨询报告、分析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三)财务管理档案: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发票、收据、凭证等。
(四)人力资源档案: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称证书、培训记录等。
(五)行政管理档案: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文件收发、办公用品采购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档案归档(一)归档范围: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对监理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归档要求:归档的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真实,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
第六条档案保存(一)档案存放: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
(二)档案防护: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防护措施。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档案查阅:档案资料的使用仅限于授权人员,并做好查阅记录。
(二)档案复制:需复制档案资料的,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档案资料到期或不再具有保存价值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二)销毁记录: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做好销毁记录。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安全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依法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安全监理的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记录等。
第四条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全面披露安全监理档案信息;(二)合法合规原则,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应依法执行;(三)全面细致原则,安全监理档案应记录实际情况;(四)科学规范原则,安全监理档案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安全监理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第五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建立应由安全监理单位负责,建立前应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监理方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二)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三)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方案;(四)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理记录;(五)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第七条安全监理档案应以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保存,电子存储的文件应备份,确保安全。
纸质档案应分类保存,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进行管理。
第八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归档应及时进行,在工程项目结束后的30日内完成,由安全监理单位负责归档。
第九条安全监理档案的保存期限为20年,保存期满后,可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存。
第三章安全监理记录的填写和管理第十条安全监理记录的填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记录实际情况,不得伪造和篡改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一)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二)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安全问题;(三)安全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情况;(四)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记录应在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填写,填写人员应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记录的管理应保密,并进行备份,防止丢失。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档案管理,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监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接的所有监理项目,包括施工、监理、调试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
第三条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档案管理。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真实性原则:监理档案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四)完整性原则:监理档案应完整无缺,包括文字、图表、影像等所有形式。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监理档案的保密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监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理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监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监理档案管理制度;(二)审核、批准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监督监理档案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四)处理监理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监理档案管理员负责监理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负责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协助监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监理档案管理制度;(三)对监理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四)负责监理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监理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二)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等文件;(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四)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等文件;(五)监理旁站、巡视、检测等记录;(六)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整改通知等文件;(七)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文件;(八)其他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第八条监理档案的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监理档案的来源、性质、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三)归档时间:按照监理档案的生成时间进行归档;(四)装订格式:采用统一规格的装订格式,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监理档案包括项目档案、人员档案和实施档案。
第五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六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七条安全监理项目档案应在项目启动之初建立,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八条安全监理人员档案应在人员进入安全监理工作之初建立,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安全监理实施档案应在每次监理任务开始之前建立,并根据监理过程进行更新。
第十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档案: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计划、项目进展、项目问题与整改情况等。
2. 人员档案:人员基本信息、资质证书、培训记录、工作经历等。
3. 实施档案:监理任务书、监理计划、监理记录、整改通知、监理报告等。
第十一条档案的建立应当经过审查确认,并由负责签字或盖章的人员进行归档。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编号和日期进行归档,以便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存储和实体存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以保证安全和便捷。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借阅第十四条安全监理档案应当按照保管期限进行保存,保管期限一般为五年。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读性。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档案的借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
第十七条借阅安全监理档案应当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归还。
第十八条借阅安全监理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或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的销毁与转存第十九条安全监理档案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二十条档案销毁应当经过审批,并由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十一条销毁安全监理档案的方式可以采取物理销毁或电子销毁。
最新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定稿版)资料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内部使用)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签发人:_______________二◦一四年十月贵阳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资料管理的职责划分与要求 (3)一、资料管理职责划分 (3)二、资料管理要求 (5)第三章资料管理措施 (8)第四章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8)一、资料归档制度 (8)三、资料保管制度 (10)第五章项目监理资料的组成与移交 (11)一、项目监理资料组成 (11)二、项目监理资料移交 (11)附件一:《资料借阅登记表》; (12)附件二:《公章使用登记表》; (12)附件三:《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 (12)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工程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能够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根据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文件资料指工程监理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各类工程资料、成果资料、报表、会议纪要、往来文件、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及国家标准、规范和上级文件等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影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三、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实施阶段的资料编制与管理,项目竣工后,应依据业主单位要求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归档和移交。
第二章资料管理的职责划分与要求项目监理部负责统一管理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公司的指导与监督。
一、资料管理职责划分1 、监理部各技术岗位人员1.1. 监理部各技术岗位人员按照在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按时完成相关资料的签认及整理,在审查无误后交专职资料员管理。
1.2. 对专职资料管理员工作职责进行指导。
2、专职资料管理员2.1 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及整理、借阅、保管工作。
2.2 做好本公司检测仪器的借用登记和归还登记。
2.3 做好会议记录和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工作。
2.4 做好影像资料的整理存储工作;电子档资料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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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内部使用)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签发人:二〇一四年十月贵阳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资料管理的职责划分与要求 (3)一、资料管理职责划分 (3)二、资料管理要求 (5)第三章资料管理措施 (8)第四章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8)一、资料归档制度 (8)三、资料保管制度 (10)第五章项目监理资料的组成与移交 (11)一、项目监理资料组成 (11)二、项目监理资料移交 (11)附件一:《资料借阅登记表》; (11)附件二:《公章使用登记表》; (11)附件三:《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 (11)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工程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能够完整、准确、安全与有效利用,根据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文件资料指工程监理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各类工程资料、成果资料、报表、会议纪要、往来文件、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及国家标准、规范与上级文件等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影像等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三、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实施阶段的资料编制与管理,项目竣工后,应依据业主单位要求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归档与移交。
第二章资料管理的职责划分与要求项目监理部负责统一管理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公司的指导与监督。
一、资料管理职责划分1、监理部各技术岗位人员1、1、监理部各技术岗位人员按照在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按时完成相关资料的签认及整理,在审查无误后交专职资料员管理。
1、2、对专职资料管理员工作职责进行指导。
2、专职资料管理员2、1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及整理、借阅、保管工作。
2、2做好本公司检测仪器的借用登记与归还登记。
2、3做好会议记录与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工作。
2、4做好影像资料的整理存储工作;电子档资料要符合要求。
2、5发放的图纸、资料、函件必须留原件一份,连同发放清单一起存档。
2、6对各种工程资料进行科学规范的编号、登记、复印。
2、7做好施工中各种检查资料的整理与施工各阶段验收资料的整理。
2、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并按重要性进行分类;应做到分类有序、查找方便、有追朔性。
2、9及时清理作废资料不被误用。
2、10做好监理部的图集、标准、规范等书籍的存放、借阅工作。
2、11相关部门借阅图纸及工程资料,应报总监同意,登记相关借阅内容及时间,到期归还时,须经双方签名确认。
2、12协助现场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善各种资料。
2、13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2、14及时向本公司移交监理部资料并登记。
2、15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部资料并登记。
2、16协助建设单位与本公司有关竣工后备案工作。
二、资料管理要求1、资料内容必须依照实际情况与有关技术规范及时与真实地填写,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准确、系统。
分项工程每完工一项要收集整理一项,确保各种原始资料收集及时性,为分部及单位工程完工整理、汇编装订成册做准备。
2、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与工序完成时同步进行,不得事后补填原始记录。
3、过程资料保存要求3、1自检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共检资料原件由施工单位保存,监理单位仅存复印件(须注明原件在何处);监理抽检(含平行试验)资料原件由监理单位保存,必要时施工单位保留复印件。
3、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分项工程完工后,有关该分项工程的试验资料原件全部归入分项工程完工资料,工地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项目监理部中心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试验报告原件保存在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中,中心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
3、3各种内业资料、试验资料必须编制相应的管理台帐。
4、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资料就是工程交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对于承包人上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资料,项目监理部应在7天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
签署合格意见后,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将上述资料退还承包人,为竣工资料组卷做准备。
与此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完成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的整理并做好评定工作。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资料,项目监理部应及时退还承包人要求其完善修正。
5、项目监理部就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监督者,完成责任范围内的监理文件材料编制工作,且要监督所辖各合同段承包人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要切实保证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与编制质量。
6、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21天内,承包人应按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与合同文件的约定向监理、业主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
业主在收到该申请及符合相关要求的竣工资料后21天内,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通知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若工程验收通过,监理、业主应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交接证书,同时办理工程的移交工作。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要求承包人对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工程返工或修复,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7、组卷原则(1)组卷的原则:组卷应遵循监理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与借阅。
(2)监理资料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3)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资料;不同载体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
(4)案卷内资料的排列:文字资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排前图纸排后。
8、资料编号系统说明1、编号图例XWGZ-JL-AA-BB其中:XWGZ表示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JL表示资料类别,此处表示监理资料;AA表示资料中类别下分类编号;BB表示顺序号。
第三章资料管理措施一、工程资料编制与整理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
在工程实施阶段,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
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与单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基本做到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基本完成。
二、建设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应根据各岗位资料管理的职责要求,将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范围。
三、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人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项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中间计量。
第四章资料归档管理制度一、资料归档制度1、文件全部处理完毕后,已处理文件及“文件处理表”均应返还给办公室文员。
办公室文员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1、1、对文件处理表进行收集、整理,作为各监理人员处理文件的原始凭证。
1、2将文件处理表原件及来文原件一份交资料主管工程师及时归档。
2、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对来往文件原件(含发文稿及文件处理表)进行整理与归档。
任何个人均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3、归档范围内的文件要根据其相互联系(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与回复单)、特征与保存价值等不同类别制定不同分类大纲进行整理,保证归档文件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与利用。
4、来文应根据来文单位或文件类别进行归档编号与组卷,发文应根据发文路径的不同分别来组卷归档。
资料分类组卷详见附件3:《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二、资料借阅制度项目监理部除应不断熟悉并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文件查阅登记制度。
对于一般性文件,查阅时实行登记;对于有密级规定的重要文件,查阅时必须征得项目监理部领导的同意。
具体如下:1、项目监理部设资料主管工程师、办公室文员,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资料进行管理。
2、所有资料均入柜、上锁,钥匙由资料主管工程师保管,需要借阅资料的人员,应先向资料主管工程师申请,资料主管工程师查证所借资料在柜后,借阅人登记签字后方能借出资料。
3、借阅人的借阅时限到期却未归还图书的,资料主管工程师应向其催要所借资料,借阅人因故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向资料主管工程师解释原因,资料主管工程师作以记录。
4、借阅人具有保管好所借资料的义务,发生所借资料丢失或资料严重破损的情况,借阅人应按新资料照价赔偿或新购资料归还,资料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
5、本项目所发资料(无需归还),原则上仅发放一次,员工丢失所发资料的,应自行购买并不能因此影响工作与学习。
三、资料保管制度1、根据监理档案资料的重要性的不同,保管期限规定如下。
1、1、建设监理文件资料中的项目监理机构与负责人名单、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月报中有关质量问题、监理会议中的有关质量问题、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分包资质、监理通知、合同及其它事项管理、监理工作总结等需长期保存。
1、2、建设监理文件资料中造价控制资料短期保存,时间三年。
1、3、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资料中的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记录,需长期保存;其它资料保存期三年。
第五章项目监理资料的组成与移交一、项目监理资料组成项目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需归档的监理文件材料详见附件3:《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表中所列内容。
二、项目监理资料移交1、项目监理部应在项目交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根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分别向业主、接管单位移交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竣工文件材料。
2、档案资料移交应按监理合同要求执行。
符合国家科技档案标准格式的案卷目录与卷内目录构成。
要求移交书内容应与实际档案内容完全一致,移交书封面的签章签名应当俱全。
此外,还应提交符合达标软件要求的转换目录电子版一份。
附件一:《资料借阅登记表》;附件二:《公章使用登记表》;附件三:《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资料借阅登记表注:此表必须填写详实,以打印表格形式保存,资料借阅时必须按此格式登记,未登记资料不予借出。
公章使用登记表附件三: 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一类)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二类)监理资料归档内容目录表(三类)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卷盒封面案卷脊背总监理工程师: 档案移交经手人: 技术质量部审核人: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经手人: 接收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