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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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详解从简到繁,由浅入深,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将为护理科研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指导原则。

本文将针对该指南进行全面评估,并为读者提供一份有价值的文章,帮助他们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一、引言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是中华护理学会最新发布的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该指南旨在规范和指导护理科研工作者在申报科研课题时的流程、要求和原则,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作为护理科研人员,深入理解并遵循该指南对于培养和推动科研创新至关重要。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根据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的要求,申报科研课题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课题立项:确定科研课题的研究方向、目标、内容和意义,并明确课题组的基本信息和组成。

2. 申报材料准备:准备申报课题所需的各类材料,包括申报书、研究计划、研究方案、预期结果和研究安排等。

3. 课题申报:按照指南要求,通过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将申报材料提交给中华护理学会。

4. 专家评审:由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判课题的学术价值和可行性。

5. 课题立项批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学会决定是否批复课题立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报人。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对于申报流程的要求非常详细,包括每个环节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申报人需要仔细阅读指南,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以提高申报成功的概率。

三、学术价值和意义科研课题的学术价值和意义是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所关注的重点。

在申报书中,申报人需要清晰地描述课题的学术背景和目标,并分析课题对护理学科的发展和实践的影响。

申报人还需展示课题的创新性、突破性和实用性,以及该课题对于推动护理学科发展的贡献。

四、研究计划和方案研究计划和方案是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中的核心内容。

在申报书中,申报人需要详细描述课题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并提供研究的方法、样本、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等详细信息。

中华护理学会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方向

中华护理学会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方向

附件3
中华护理学会2017-2018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方向
一、医院护理管理方向
1.护士人力的成本效益分析
2.护士岗位管理研究
3.新护士规范化培训效果评价
4.护患关系和患者满意度研究
5.护理安全警示与预警系统研究
6.磁性医院、JCI医院的管理/建设研究
7.院内感染、传染性疾病(结核、艾滋病)防控现状及对策
研究
二、临床实践、新技术应用方向
8.中医护理特色实践的研究
9.心理护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安宁疗护研究
11.国内外灾害护理的比较研究
12.移动护理的应用研究/护理信息学相关研究/互联网+护理
相关研究
三、卫生政策方向
13.慢病管理及卫生经济学评价
14.护理技术的经济学评价
15.康复护理模式与卫生政策研究
16.医养结合、养老护理服务需求及规范化建设研究
17.分级诊疗相关的护理卫生政策研究
18.执业护士可行性的卫生政策研究
四、护理教育方向
19.护理教学改革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2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高级护理实践相结合的模式
研究。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附件一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国护理科学研究的发展,加强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提升护理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包括中华护理学会与国际、港澳台地区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中华护理学会承担的国家级科研课题,以及中华护理学会立项的课题。

第三条中华护理学会负责与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科研课题的总体协调工作,并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牵头申报及组织工作。

第四条护理科研课题立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入研究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下护理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努力推动护理科学技术进步,为护理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我国护理事业服务。

第五条中华护理学会设立护理科研课题专项基金,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中华护理学会下属护理学会的推荐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六条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应: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符合医学、护理伦理原则;3.紧密结合护理学科实际,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前瞻性。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中华护理学会领导课题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课题研究规划和管理办法;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

第八条中华护理学会下设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组(简称“科评组”),负责课题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汇集并提议立项课题选题;组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及立项评审;指导申报单位对立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审核;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宣传推广课题研究成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受中华护理学会委托,遴选、推荐护理科研课题。

主要职责包括:参与中华护理学会承担课题的子课题相关工作;向中华护理学会推荐护理科研重点课题;负责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和帮助;负责支持护理科研课题成果在本区域内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全面解读】一、引言中华护理学会一直以来致力于推动护理学科的发展与创新,为我国护理事业的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作为中华护理学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科研课题申报指南一直备受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关注。

2023年版的科研课题申报指南必将对护理学科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就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进行全面解读,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该指南的具体内容,为申报科研课题提供指导。

二、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的主要内容1. 课题申报范围及要求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明确了课题申报的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实践、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技术等多个领域。

对于课题的研究内容、目标和预期成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帮助申报人明确课题的核心内容和研究目的。

2. 申报流程及要点本次指南对课题申报的流程和要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包括申报材料的准备、提交方式、评审流程等,为申报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在申报要点中,特别强调了课题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了评审专家的评判标准,为申报人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意见。

3. 申报时间及资助政策除了申报流程,指南还对申报时间和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对于申报时间,指南规定了具体的申报周期和截止日期,帮助申报人合理安排申报工作。

资助政策方面也对资助标准、资助范围和资助形式做出了具体规定,为申报人提供了明确的申报目标。

三、对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的个人理解和看法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护理学科研究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该指南对课题申报的内容、流程和要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申报人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支持。

我认为,这不仅有助于优化我国护理学科的科研环境,也将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指南的发布也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科研热情,推动护理学科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四、总结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2023版的发布对于我国护理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可编辑全文】中华护理学会202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可编辑全文】中华护理学会202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中华护理学会202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应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针对护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凝练出具有研究价值的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探索护理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性课题研究。

课题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当按照课题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课题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临床实用价值,立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鼓励开展多中心合作研究,但申报时仅限一个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资助期限为2年。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请代码护理管理学 HG 0101临床护理学 LH 020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和社区护理学 NC 0301老年护理学 LH 0401安宁疗护 AH 0501中医护理学 ZH 0601护理教育学 HJ 0701新冠肺炎及重大传染病防控和护理 CH 0801护理管理学HG 0101护理管理学课题主要资助护理管理实践中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方面客观规律和方法学研究,其研究成果可为高效使用有限资源进行护理管理提供理论和方法学支撑。

护理管理学方向的研究旨在提高护理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领导力,加强护理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调动护士群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护理人在健康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体现新时代护理人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护理管理科学方向鼓励在中国护理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凝练具有一定普适意义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加以研究,以不断丰富护理管理学的知识体系和技术体系;鼓励开展具有原创性的研究。

护理管理学研究课题强调运用“科学方法”来探索护理管理的客观规律和技术方法,鼓励通过实验、客观观察和测量等手段获取“数据”,也鼓励通过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来分析与解释护理管理现象,从而为护理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科学理论和方法学支撑。

护理科研教学管理制度

护理科研教学管理制度

护理科研教学管理制度、,一―一一、刖三护理专业是一门应用学科,科研、教学和管理是其三个支柱。

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是护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优化科研教学环境、提高科研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护理科研教学管理制度进行阐述。

二、科研教学管理组织架构科研教学管理组织架构应该建立起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科研教学主管部门、教授委员会、科研中心、学生工作部等。

其中,科研教学主管部门是最核心、最重要的部门,它应当负责科研教学管理中美的三个方面:统筹协调全院科研教学工作、拟定科研教学发展规划和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三、科研环境建设科研环境是指最适合科研活动开展的环境。

在护理科研教学管理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建设学术平台和科研实验室。

同时,要创造和谐、开放、自由的学术环境,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科研、学术研究和教学创新。

四、科研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科研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包括教学、科研、学风等方面。

教学质量评估应该以学生满意度、实践能力、应用能力为主要目标;科研质量两古应该以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衡量;学风评估应该以思想道德素质、学风建设、生活环境等多个方面为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五、科研教学奖励制度为了激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应该实施科研教学奖励制度。

其中,科研奖励可以包括优秀科研成果奖、个人、团队奖等;教学奖励可以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分享奖、优秀教学评估奖等。

此外,还可以设立学生奖学金、学术交流奖等。

六、科研教学基金管理制度科研教学基金是维持科研教学工作的重要经费来源,因此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定科研教学基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立项、经费拨付、经费监管、项目结项等环节的规定,还应注重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实现科研教学经费的最优化配置。

七、科研教学信息化建设推进科研教学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科研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机地融入到教学和科研中,建立信息化教学和科研体系。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会的名称:中华护理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Nursing Association缩写:CNA第二条中华护理学会是全国护理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组织,是依法登记成立并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接纳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护理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和动员广大护理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为繁荣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护理学科努力奋斗。

为促进人民健康,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学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学会办事机构挂靠国家卫生部。

第五条本学会的办公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00710。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学会的业务范围:(一)积极开展国内、外护理科技学术交流,组织护理科技重点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并加强同国外护理团体和护理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二)编辑出版、发行护理杂志、科技书籍及其他护理学术资料;(三)大力推广护理科技知识,先进技术与科研成果;(四)开展对会员的临床规范化培训;继续护理学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辅导班、讲习班及进修班,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并积极发掘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五)发动会员对国家重要的护理政策和有关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六)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护理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文献的编审;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著作和科普作品;(七)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远程护理教育;(八)开展社区护理咨询;(九)专科护士的培训及业务(资格)的认定。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学会的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外籍会员。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

中华护理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护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我国护理学科的学术团体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护理学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用科学护理理论,积极推动护理学科的发展和进步;加强护理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护理学术水平和实践质量;促进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学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和科学的原则;开放和包容的原则;发展和创新的原则;务实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会由会员自愿组成,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形式。

第五条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会员大会代表必须是学会的会员。

第六条学会设立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理事会由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学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学科领域的特点,以护理学学科的核心领域为基础,设立具体领域的专业委员会,由学会会长提名,理事会批准。

第三章会员与会籍管理第八条个人会员由符合条件的护理从业人员自愿加入,申请加入学会,并经学会会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即可成为学会的个人会员。

第九条团体会员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护理相关机构申请加入学会,并经学会会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即可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

第十条个人会员享有学会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学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参与学会举办的护理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享受学会提供的学术资源和服务等。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享有学会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学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名或参与学会的理事会成员选举;享受学会提供的学术资源和服务等。

第四章学会的活动第十二条学会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护理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组织护理学科的研究项目和课题;开展学术论坛和讲座;推动护理学科的学术创新和发展等。

第十三条学会积极开展护理服务的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推动护理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改善医患关系,促进护理服务的人性化、专业化和人文化等。

护理学会工作计划及安排_中华护理学会工作总结

护理学会工作计划及安排_中华护理学会工作总结

护理学会工作计划及安排_中华护理学会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中华护理学会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性协会之一,致力于推动中国护理学的发展和进步,促进国内外护理学者的交流与合作,为提升护理服务职业素养和水平服务,推动我国护理学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华护理学会将围绕着推动护理服务的发展和提高,从而推动护理学的进步。

二、工作内容1、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扩大会员规模,提高会员素质;2、组织开展国内外护理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护理组织的联系;3、开展护理实践技能培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4、发布护理学术论文,推动护理学科的研究和进步;5、积极开展护理服务推广和应用研究,加强各项护理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推进护理服务管理和政策制定;7、协调应对护理服务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护理服务安全性和质量。

三、工作计划与安排1、加强会员服务工作,提高会员参与度和满意度。

① 组织会员大会,加强护理学学术交流;② 设立护理学术奖项,鼓励会员积极参与;③ 开展线上线下的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参与度;④ 完善会员咨询服务系统,解决会员提出的问题;⑤ 发布会员通讯,及时传递学会最新动态。

① 举办国际护理学术交流会议,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参加;② 开展国内护理学术交流会议,聚焦热点和难点问题;③组织学会成员签署合作协议,推进护理学学科建设;④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护理学学术研究。

① 向护理院校发放护理标准化培训手册,规范护士实践操作;② 开展创新型护理课程培训,提升护理专业水平;③ 举办多种类型的护理技能大赛,鼓励发扬护理精神;④开展护理个案探讨,分享问题与经验。

①设置专项科研课题,促进护理学科研究和发展;②推动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护理工作流程;③收集护理百姓需求中的课题研究,提升护理服务质量;④推动护理工作者的职称与薪资调整。

5、提高护理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

②更新护理相关设备和工具,提升护理服务质量;6、加强护理服务安全性和质量。

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奖励办法

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奖励办法

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奖励办法(讨论稿)(1992年5月中华护理学会第21届常务理事会第2次会议第一次审议通过)(2008年5月12日中华护理学会第25届常务理事会第2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2013年1月31日中华护理学会第26届理事长办公会第7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护理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护理学科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是全国护理行业的科学技术奖,授予在护理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的奖励贯彻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护理科技高峰,促进护理科技与社会发展和医学科学进步密切结合,促进护理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促进护理科技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四条中华护理学会负责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的评审组织及奖励工作。

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届授奖不超过50名。

第六条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授予在临床护理、护理教育、护理管理和社区护理等领域进行护理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护理科技工作者、单位和课题组。

第七条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主要奖励下列范围:(一)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研究成果;(二)护理学基本理论和客观规律的研究成果;(三)临床各专科护理及社区预防保健护理研究的成果;(四)护理专业技术与方法创新,并在护理领域中推广应用获得良好成效的科学技术成果;(五)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八条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应按照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经济效益和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其奖励标准如下:(一)一等奖项目:在学术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二)二等奖项目:在学术或技术上有很大创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广泛应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三)三等奖项目:在学术或技术上有所创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广泛应用、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医院科研及学术会议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及学术会议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及学术会议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科研及学术会议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人才建设快速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科研经费管理及奖励规定(一)科研立项的补助1.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无资助项目立项并保证结题的,医院分别设立20万元/项;5万元/项;2万元/项的科研经费。

2.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有经费资助项目并保证结题的,医院依据上级拨款额及上级相关规定或进行1:1配套经费。

医院对科研立项经费及补助的管理,采用预付制。

即该立项在未结题前的费用支取与使用,均按项目负责人个人借款处理,待该立项结题后在按项目经费予以调整。

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结题,前期产生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二)科研结题的奖励1.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如期结题并通过鉴定的,奖励课题组5万元/项。

2.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如期结题通过鉴定,奖励课题组3万元/项。

3.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市(厅)级项目立项的,如期结题通过鉴定,奖励课题组2万元/项。

(三)科研成果的奖励1.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课题组20万元/项、10万元/项、6万元/项。

2.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课题组6万元/项、4万元/项、2万元/项。

3.医院以第一单位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课题组3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

4.医院作为合作单位获得上述科技进步奖项的,医院酌情予以奖励;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项的以就高原则计算,不重复奖励;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为获上级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医院再进行的奖励,课题组成员的奖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四)科研经费管理1.课题启动及经费到位后,财务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课题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向财务科提供正规票据进行报销。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

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请书(2019版)资助方向:课题名称:申请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电话:申报日期:中华护理学会填报说明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1.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应仔细阅读本年度《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所在单位及省级护理学会须认真审核。

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护理学会负责。

本申请书由信息表格、正文、个人简历和附件构成。

一、信息表格:包括课题基本信息、课题主要参与者和课题资金预算表,填写时应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课题资金预算表应按照《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经费使用要求,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正文:参照文内蓝色字体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三、个人简历:1. 申请人简历(除非特殊说明,请勿删除或改动简历模板中蓝色字体的标题及相应说明文字)2. 主要参与者简历(在读研究生除外)(除非特殊说明,请勿删除或改动简历模板中蓝色字体的标题及相应说明文字)四、附件:(一)附件目录在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电子附件材料清单。

(二)附件材料电子附件材料应为课题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2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课题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6.根据课题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伦理委员会证明、所在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科研课题管理是确保科学研究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科研课题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课题立项1. 课题立项申请应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方法与方案、预期成果等基本信息。

2. 课题立项申请应提交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立项。

3. 课题立项申请须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算,包括研究时间表、经费预算等。

二、课题组建1. 课题组成员应包括课题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及必要的技术人员。

2. 课题研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3. 课题组成员应参加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课题执行1.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的要求,组织课题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工作。

2. 课题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召开组织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讨论,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方法。

3. 课题研究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进度。

四、课题验收1. 课题研究完成后,应提交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2. 课题验收应包括研究成果展示、研究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等环节。

3. 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应符合相关科研评价指标,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

五、课题结题1. 课题结题报告应包括研究成果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2. 课题结题报告应提交科研管理部门,并进行评审。

3. 课题结题应及时编写科研成果鉴定报告,为科学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六、科研诚信1. 科研课题参与人员应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学术权威和学术规则。

2. 课题研究过程中,严禁抄袭他人成果、篡改数据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

3. 科研成果应按照规定进行知识产权申报和保护。

七、经费管理1. 课题经费应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浪费和虚报经费。

2.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规定,及时结算和报销相关费用。

3. 科研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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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国护理科学研究的发展,加强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提升护理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包括中华护理学会与国际、港澳台地区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中华护理学会承担的级科研课题,以及中华护理学会立项的课题。

第三条中华护理学会负责与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科研课题的总体协调工作,并承担级科研课题的牵头申报及组织工作。

第四条护理科研课题立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入研究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下护理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论与实践问题,努力推动护理科学技术进步,为护理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我国护理事业服务。

第五条中华护理学会设立护理科研课题专项基金,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中华护理学会下属护理学会的推荐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六条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应:
1.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符合医学、护理伦理原则;
3.紧密结合护理学科实际,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前瞻性。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中华护理学会领导课题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课题研究规划和管理办法;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

第八条中华护理学会下设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组(简称“科评组”),负责课题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汇集并提议立项课题选题;组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及立项评审;指导申报单位对立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审核;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宣传推广课题研究成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受中华护理学会委托,遴选、推荐护理科研课题。

主要职责包括:参与中华护理学会承担课题的子课题相关工作;向中华护理学会推荐护理科研重点课题;负责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和帮助;负责支持护理科研课题成果在本区域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立项课题需紧扣广大人民卫生服务需求,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探索护理科学发展新理论、新技术、新模式等重论和实践问题。

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性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中华护理学会指定的立项选题,以课题指南形式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并在中华护理学会上发布。

第十二条申报评审每年组织一次,前一年第四季度受理申请、组织审批、公布立项课题。

第十三条立项评审程序分为初审、终审和公示。

初审:中华护理学会科评委负责对所申报课题按照指南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终审。

终审:中华护理学会科评委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评审,组织召开课题立项终审会确定课题公示。

公示:对通过审批的拟立项课题在中华护理学会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理事长办公会通过,向申报单位寄送同意立项的正式批复。

第十四条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部分课题成果可为论文,特殊课题成果形式可为专著或产品。

课题完成时限1-2年,少数重大项目可适当延长为3年。

第十五条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中华护理学会会员;2)正在从事护理实践、管理、教学工作;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4)有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能够切实承担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第十六条课题申请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以护理临床、管理、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为出发点确定研究课题,按要求填写《中华护理学会护理科研课题申报表》;
2.申报单位须对课题负责人及课题参与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课题研究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地学会审批。

审批通过后,报中华护理学会;
3.已经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需要申请继续滚动研究的课题,亦须履行课题申请程序。

第十七条不能在规定期限结题并报送《结题报告》的项目,申报单位可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最多一年,报中华护理学会审批。

第四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资助额度。

中华护理学会设立专项科研基金,将根据课题的理论和应用推广价值,确定课题经费支持金额。

第十九条获准立项的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一次核定,分两次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

前期拨款以回执为凭,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50%,课题中期验收后拨付剩余的50%。

由中华护理学会支付到获批单位银行账户。

单位财务部门对课题资助经费单列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加强代管和监督。

第二十条课题经费的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按计划自主支配课题经费,禁挪用。

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其使用围主要包括:科研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
刊物订阅费等)、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劳务费及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20%)。

第二十一条依据相关财务规定格使用经费,在提交《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鉴定申请表》时,应同时提交经费预算决算表,不提交者按撤项处理或不予鉴定。

第五章课题研究进度管理
第二十二条立项课题实施实行课题承担者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签署《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研究合同书》,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课题计划中期向科评委提交课题中期报告。

第二十三条科评委对课题承担者立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审核中期报告,并协调解决研究中存在的困难。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会审批。

(一)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二)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容做重大调整;
(三)变更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四)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五)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六)通讯地址、、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七)申请撤销课题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凡立项课题研究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科评组可提出报告,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中止或撤销其立项课题。

(一)违反法律、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及医学护理伦理原则者;
(二)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与课题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
(三)到期不能完成;
(四)重违反财务制度者等。

第二十六条凡被中止或撤项的课题,均不再拨付课题资助经费。

第六章成果鉴定和结题
第二十七条为保障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凡以中华护理学会名义立项的课题最终研究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课题申请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原件及必要的附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相关领域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二十八条成果鉴定由科评委负责组织,采用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式进行。

成果鉴定形成的鉴定结论书要对选题意义、主要观点、创新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价。

课题结题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会议鉴定程序及通讯鉴定程序由科评组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颁发《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三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负责人及单位3年不得申请中华护理学会科研课题:
(一)成果鉴定未通过,并在6个月进行修改仍未通过;
(二)在规定时间和延长期限没有完成课题;
(三)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经鉴定合格,由中华护理学会印制学会成果专集,主要研究成果需在中华护理杂志社系列刊物(含增刊)上发表。

第七章成果署名与发布
第三十二条凡以中华护理学会名义立项的课题,其通过结题的最终成果,中华护理学会有优先使用权。

在向有关决策部门报送,或正式发表、出版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中华护理学会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字样。

中华护理学会委托完成的课题的成果归属中华护理学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华护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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