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法律的概念

1、法律概念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2、基本特征

①、规范性和一般性(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②、权威性、普通性

和统一性(国家认可)

③、现实性(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 ④、强制性(最终由国家强制

力保障)⑤、公平公正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法律的职能

①政治职能②经济职能③社会职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能表现在:

★通过规范政府、部门、单位、社会以及有关人员的职责,确立安全生产关系。

★规定相关主体权利、义务。

★明确主体法律责任、惩戒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4、我国法律五大领域

①、宪法和国家机构方面:《宪法》《选举法》

②、民事方面:《民法通则》

③、经济方面:《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

④、行政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力法》《矿山

安全法》

⑤、刑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概念

▲权利:享有者按法律规定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的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义务:表示承担者应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

6、违法与犯罪行为

◆违法(广义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行为,含犯罪和狭义违法。

◆狭义违法:包括民事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

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知识产权的行为。

◆犯罪:由刑法明文规定,是一种危害社会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

度,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社会危害性:一看行为侵犯的客体,二看行为手段、后果、时间地点,三看行为人情况及主观因素。

②、刑事违法性:只有当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才构成犯罪。

③.刑罚惩罚性:犯罪是适用刑法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违法行为的客体 ▲违法行为的主体 ▲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7、违法行为的分类

⑴.行政违法行为: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为。

⑵.民事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违约行为。

⑶.刑事违法行为:指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⑷.违宪行为:指违反宪法的行为。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⑴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补偿性的。

⑵行政责任:主要指触犯行政法或不履行行政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⑶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违反刑事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法律效力

一、《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第42、 43、 48条

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质量法》

三、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四、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五、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第三节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一、安全第一的涵义

(一)“安全第一”的涵义内容:

(1)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一(2)危险识别第一(3)生产条件安全化第一

(4)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第一和安全操作第一(5)生产的安全保障第一(6)安全是评价的第一标准

(二) “安全第一”在生产工作中的应用:

(1)在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中,首先要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在计划、组织、指挥和从事生产时,首先要全面、准确了解生产中有什么危险;

(3)任何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劳动者上岗作业前,首先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在岗位作业时,首先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5)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问题,确保安全才进行生产;

(6)在评价生产工作时,首先以安全作衡量标准。

二、预防为主的涵义

1、预防为主:

是指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前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上。

2、预防工作的形式:

(1)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2)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3)防止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3、预防工作的内容:

(1)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2)完善安全生产条

件;(3)加强和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4、“预防为主”的主要体现:

(1)安全意识在先(2)安全投入在先(3)安全责任在先(4)建章立制在先(5)隐患预防在先

(6)监督执法在先

■事后型事故管理→预防型隐患管理

★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⑴.危险是客观存在的又是可以防范的⑵.生产

必须安全⑶.安全促进生产

⑷.安全与生产是统一体

2.安全与效益的关系⑴.安全可以产出效益⑵.良好的效益有利于安全投入的落实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内容

■第四十二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二《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法律地位: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

(二)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三)适用范围: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四)阐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五)形成六项基本原则:

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3、权责一致的原则;

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5、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原则;

6、奖惩原则。

(六)确立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七)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作保障: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保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