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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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一、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二、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三、结构设计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GB50204-2023新条例

GB50204-2023新条例

GB50204-2023新条例
介绍:
GB-2023新条例是中国新建建筑物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涵盖了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和特种建筑等各种类型的建筑。

主要内容:
该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建筑物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2. 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和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3.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和节能设计要求
4.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要求
5. 建筑物的给排水设计要求
6. 建筑物室内环境设计要求
7. 建筑物的智能化设计要求
重要变化:
相较于旧版规范,新规范有以下变化:
1. 建筑物的抗震要求更为严格
2. 对于大型商业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要求增加了关于紧急疏散的设计要求
3. 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更高,要求使用更加环保、节能的材料和设备
4. 建筑物智能化设计被正式纳入规范内容,要求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控制系统。

结论:
新条例的实行,将会对建筑物工程设计产生很大的影响,建筑师和设计师需要了解新的标准以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还需要建筑、建材、机电等行业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以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1.常用编制文件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 HG/T 20519-2009 2.常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3年3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1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以77号令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号3、燃气常用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 51102-2016《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12《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GB/T 26980-2011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20174.输气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 50459-200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SY/T 6968-201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2015《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60-2015《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施工规范》SY/T 4126-2013《油气输送专用钢制热感应弯管》SY/T5257-2012《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 21448-2017《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T 50470-2017《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17《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及设备外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7036-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SY 4203-20165.中压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 51-201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201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 109-2009《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2014《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 250-2016《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 15558.1-201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GB 15558.3-2008《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 002-2017 《城镇燃气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CJJ/T 259-2016《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680-20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13 《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CJJ/T 268-2017《城镇燃气设备材料分类与编码》CJ/T 513-20186.天然气液化工厂依据的主要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SY/T0048-2016《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 3009-20137.总图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8.工艺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12《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20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2017《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 GB/T 21447-201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压力容器》GB/T 150-201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液化天然气低温管道设计规范》GB/T 51257-2017《钢质管道聚烯烃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14-2017《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 20592~20635-200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 18442-2017《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2010《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 24925-2010《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压接式碳钢连接管材及管件》CJ/T 433-2013《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17《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T 13401-2017《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2013《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GB/T 4830-201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2008《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系统防爆技术要求》GB/T 34661-20179.建筑、结构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50001-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74-20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201810.暖通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11.给排水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 12.电气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2008 《控制室设计规范》 HG/T 20508-2014《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13.自控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 3104-201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 3082-2003《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201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 20512-20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0-2013《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 20507-201414.环境保护依据的主要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16453.6-200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15.节能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201616.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依据的主要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7.消防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18.其它《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建城〔2016〕203号)《天然气》GB17820-2012《安全色》GB 2893-200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 3043-2014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93-2017《加臭剂浓度监测仪》CJ/T 52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GBT 5131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6-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GB/T 51248-2017《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GB 51208-2016《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NB/T 33022-20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DL/T 5508-2015《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 145-2010《普通柴油》GB 252-2011《车用汽油》GB 17930-2013《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燃气工程设计手册》2009年版《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5-2018《承插式管接头》CJ/T110-2018《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及管件》CJ/T 250-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1985年1月10日[1985]城劳字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建筑设计规章制度范本

建筑设计规章制度范本

建筑设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工作,保证建筑项目的安全、美观和实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设计单位、设计人员以及从事建筑设计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技术规范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章设计范围和要求第四条建筑设计应根据建筑项目的性质、功能、规模和地理环境等,合理确定设计范围。

第五条建筑设计需满足以下要求: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布局、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等;2. 确保符合建筑施工和使用的安全、环保、节能要求;3. 保持设计与施工的联系,提供设计变更和技术指导。

第三章设计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建筑设计单位应设立专业的设计部门或小组,负责建筑设计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设计组织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2. 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目标、任务和要求;3. 进行设计过程的横向和纵向协调,确保设计各环节的连贯性;4. 实行设计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改正设计中的问题;5. 加强设计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确保设计成果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设计文件和报告第八条建筑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计说明书:包括建筑功能、布置图、平面剖面图等;2. 结构设计图:包括构件尺寸、材料标号、施工节点等;3. 设备布置图:包括通风、给排水、电力等设备的布置情况;4. 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所需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材料;5. 建筑计算书:包括结构设计计算、安全性评估等。

第九条建筑设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计依据和设计要点的阐述;2. 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优化措施;3. 对设计方案的评价和改进意见;4. 对设计中的重要技术问题进行必要的论证;5. 涉及建筑施工和使用的特殊要求和建议。

第五章设计文件审核和备案第十条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 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核,确保设计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 设计文件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3. 完成建筑施工后,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文件及时备案,确保施工和设计的一致性。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一、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与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就是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其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二、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其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三、结构设计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中华人民共与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与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一、建筑设计基本规范1.1 建筑设计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文化等因素,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 建筑设计范围本大全涵盖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园林景观等多个领域,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

1.3 建筑设计依据建筑设计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规范以及项目具体情况,确保设计合理、合规。

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2.1 结构设计原则结构设计应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靠性,同时考虑经济性和施工可行性。

2.2 结构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地下室、幕墙等部分的设计,涉及材料选择、构件尺寸、连接方式等。

2.3 结构设计规范遵循《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三、建筑设备设计规范3.1 设备设计原则设备设计应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需求,保证系统安全、高效、节能、环保。

3.2 设备设计内容包括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系统设计,涉及设备选型、管道布局、电气线路等。

3.3 设备设计规范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标准。

四、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1 电气设计原则电气设计应确保建筑物供电安全、可靠、经济,满足各类用电设备需求。

4.2 电气设计内容包括高低压配电、照明、防雷接地、弱电系统等设计,涉及电气设备选型、线路敷设、保护措施等。

4.3 电气设计规范遵循《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五、建筑景观设计规范5.1 景观设计原则景观设计应注重生态、环保、美观、实用,提升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度。

5.2 景观设计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水体、道路、照明等设计,涉及景观布局、植物配置、设施选型等。

5.3 景观设计规范依据《城市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等标准。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及深度规定一版面1、以标准层图副大小为基准,一般情况下只一种高度大小图副。

长度加长增加一种。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2、图层,天正默认的图层及颜色好线性,以天正默认为准,不允修改家具图库以给定的家具图库图层为准。

3、打印线宽控制墙体为0.50,填充、家具为0.15(淡浅70),门窗为0.20,其他均为0.25.详图线宽控制?4、封闭阳台为三根线表示、不封闭阳台为两根线表示。

5、图纸加图纸会签栏,以后的图纸签名及会签全部手签,厉禁止使用电子签名。

二平面图1、大型或复杂的项目,特别是分段绘制者应增加防火分区示意图(比例缩小集中绘制)和轴线关系与分段示意图,分段轴线号前面应加注分段序号;各层平面的防火分区界限宜用粗点划线示出,并在分界线两侧框示出分区序号和建筑面积(这对设备专业十分有用)。

2、平面图中标注的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三种;总尺寸---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轴线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洁具等,相应于轴线或其他构配件确定位置的尺寸。

细部尺寸——建筑物构配件的详细尺寸。

外墙三道:第一道外包(或轴线)总尺寸(错台或分段外包尺寸可在二、三道之间单注),第二道开间进深轴线尺寸,第三道门窗洞口和窗间墙、变形缝等尺寸及轴线关系;4、所有定位尺寸及细部尺寸都要以轴线为准,不以墙线为准。

即都与轴线发生关系。

5、钢筋混凝土墙应视情况确定是否标注,但应在图注中写详见结施图,且应在施工图中深入研究、配合、确保无误。

钢筋混凝土墙应表示为异形柱,不允粗单线绘制。

部门窗洞应注定位尺寸、高窗应注窗台距地高,门洞(指不装门的洞口)应注洞宽、洞高尺寸;6、所有平面节点放大或详图索引要注全(层层共用的详图索引号层层标注)7、门窗编号要注全。

“人防工程门窗表”一般都直接放在人防平面图中,便于主管部门审图;8、门的开启向和形式应在平面图上区别表示:1000以下门的开启式为单扇半开,1200及以上为双扇半开户门为甲级防火门(钢质)时应与其它甲级防火门(木)区别对待9、室外、各层楼地面均应标注标高;10、厨、洁具和家具——厨、洁具和家具自始(发作业图起)至终保留。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二、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199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建材行业规范与条例

建材行业规范与条例

建材行业规范与条例引言:建材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建筑质量、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行业竞争力,建材行业需要建立规范、规程和标准,以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本文将从建筑设计、材料选择、施工管理等方面探讨建材行业的规范与条例。

一、建筑设计规范在建筑设计方面,首先需要明确建筑设计的目标与要求。

建筑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使用环境和结构基础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应包括建筑平面布局、空间划分、安全设计等内容,其中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设备、采光和通风等方面的规定。

二、材料选择规范在建材行业中,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

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具体用途和环境要求。

材料选择规范应涵盖材料性能测试、质量评定、防火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选用的材料安全、环保、耐久。

三、施工管理规范建材行业的施工管理规范旨在确保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合规。

施工管理规范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检查和施工员工安全培训等内容。

同时,施工管理规范还应注重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四、质量检验规程质量检验是建材行业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建材行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标准和程序,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质量检验规程应包括产品抽样检验、质量评定、合格判定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还应加强质量检验机构的认证和监督。

五、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准入规范是建立健全建材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建材行业应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和程序,确保合格产品能够进入市场,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限制或淘汰。

市场准入规范应涵盖产品认证、质量监督、市场监测和追溯管理等内容,以确保建材市场的良性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六、行业自律规定建材行业的自律规定是行业组织和企业自主实施的行为准则。

建材行业应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管理,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对不遵守行业规范和条例的企业进行惩戒和监督。

《GBT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502-200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目录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1总则..............................................................22术语..............................................................23基本规定...........................................................34施工组织总设计 (4)4.1工程概况 (4)4.2总体施工部署 (4)4.3施工总进度计划 (5)4.4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5)4.5主要施工方法 (5)4.6施工总平面布置...................................................55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5.1工程概况 (6)5.2施工部署 (6)5.3施工进度计划 (7)5.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7)5.5主要施工方案 (7)5.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76施工方案 (8)6.1工程概况 (8)6.2施工安排 (8)6.3施工进度计划 (8)6.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8)6.5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87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9)7.1一般规定 (9)7.2进度管理计划 (9)7.3质量管理计划 (9)7.4安全管理计划 (9)7.5环境管理计划 (10)7.6成本管理计划 (10)7.7其它管理计划 (10)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修订内容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修订内容解读

(资料参考网上相关人士整理,在此感谢对考生的贡献)1修订条文在老年人设施中的适用范围什么样的“老年人设施”需按新《规范》设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条文适用的范围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2老年照料设施独立建设或合建时需注意的事项2.1新《规范》中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被划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新《规范》第5.1.1条: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原《规范》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老年人建筑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新《规范》中标准有所提高,24m 以上的独立建造(包含贴临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即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位置的选择新《规范》第5.4.4A 条: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A条的规定;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

新《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置位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独立、宜在下部),并对其高度(不宜超过32m,不应超过54m)和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1.0h,隔墙耐火极限2.0h)进行了规定。

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于部分改建建筑,受建筑内上、下使用功能和平面布置等条件限制时,尽量争取设置独立出入口。

2.3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外墙材料新《规范》第6.7.4A: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保温材料: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2 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009版建筑设计规范

2009版建筑设计规范

2009版建筑设计规范第1.0.1条目的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第1.0.2条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1.0.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4条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1.0.5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第1.0.6条建筑热工设计建筑物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全国划分为下列四个地区:严寒地区(Ⅰ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

寒冷地区(Ⅱ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0℃的地区。

温暖地区(Ⅲ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0℃,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炎热地区(Ⅳ区):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第1.0.7条设计基本原则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尚应执行下列基本原则:一、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实施条例;二、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目的,综合讲求建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提倡社会化综合开发和综合性建筑;四、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提高和改造的可能;五、节约建筑能耗,保证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六、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应与多样化结合;七、体现对残疾人、老年人的关怀,为他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提供无障碍的室内外环境;八、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防空和防洪等安全措施;九、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条例和保护规划进行。

设计岗位技术培训-法-规-及-标-准

设计岗位技术培训-法-规-及-标-准

▪ 2.2.2行业标准 它是由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在全国工程建设行业
内实施。同时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标准的代号随行业而不同。对建筑工业行业,强制性标准采
用JG,推荐性标准采用JG/T;属于工程建设标准的,在行业代号后 加字母J。例如JGJ79-2002,JGJ/T14-2004。
▪ 1.5常用的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钢一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 3.3常用现行中国工程建筑标准化协会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CECS 02:88
2
CECS 03:88
3
CECS 04:88
4
CECS 18:2000
5
CECS 20:90
6
CECS 21:2000
7
CECS 22:89
8
CECS 23:90
9
CECS 24:90
2
GB 50300-2001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3.1 套型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1 双人卧室为10m²;2 单人卧室为6m²;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²。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²。

3.3 厨房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²;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²;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²;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²;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²;4、单设便器的为1.10m²。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建筑设计规范---日照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日照规范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表5.0.2-1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Ⅶ气候
大城市
中小城市Ⅳ气候区大城市 Nhomakorabea中小城市
Ⅴ、Ⅵ 气候区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2
有效日照时间带(h)
大 寒日 ≥3
8~16
冬至日 ≥1
9~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1.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要求, 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3
2
国家强制性日照规范
1.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日照规定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1.5《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条文(2002版) 一、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二、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 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
国家相关日照分析规范条文
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条文(2002版) (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

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引言住宅建筑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居住者而言,安全、舒适以及功能性是住宅建筑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普遍采用了住宅建筑规范。

本文将介绍住宅建筑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标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住宅建筑的设计和建造过程。

1. 设计要求1.1 结构设计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是确保建筑安全的关键。

根据建筑高度、承重墙、屋顶结构等不同因素,需要满足相应的结构设计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建筑的抗震性能、承载能力、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

1.2 空间布局合理的空间布局是住宅建筑的重要设计要求之一。

根据居住者的需求,住宅建筑应设计具有合理的房间布局、通风、采光等要素。

合理的空间布局能够提高住宅的舒适度和功能性。

1.3 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对于住宅建筑的舒适度和功能性有着重要影响。

住宅室内设计应考虑到人体工学、便利性、环保等因素,并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2. 施工要求2.1 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是住宅建筑施工的关键环节。

要求基础工程符合地下水位、土质状况以及建筑物承重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基础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

2.2 主体结构住宅主体结构的施工需要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

施工过程中需要保证结构的承载能力、抗震性能和稳定性。

2.3 安全设施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工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4 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确保住宅建筑质量的重要方面。

需要按照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施工,并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住宅的建筑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3. 使用要求3.1 火灾安全住宅建筑应采取必要的火灾安全措施,包括安装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设备,以及设立疏散通道,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

3.2 水电安全住宅建筑的水电设施需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电线电缆敷设、水管安装等。

应定期检测和维护水电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3.3 垃圾处理住宅建筑应设有垃圾处理设施,保持周围环境的干净和卫生。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建筑设计是一个综合性的领域,它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范标准和法律条例,以确保所设计的建筑物在安全、功能和美观方面都能够满足预期要求。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法规,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领域。

**一、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在中国,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是建筑设计领域的基本依据。

这些规范包括了建筑结构、设计参数、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GB 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是两个关键的规范,它们规定了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和抗震设计的要求,确保了建筑物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提供安全的避难所。

**二、地方性建筑规划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规范,不同地区也可能有特定的地方性建筑规划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由地方政府颁布,以适应当地的气候、环境和文化特点。

例如,在海滨城市,可能会有严格的建筑高度限制,以确保建筑物不会妨碍景观或阻挡风景。

地方性规划法规在确保城市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护城市的独特特色。

**三、绿色建筑认证**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如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和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已经成为全球建筑设计的一部分。

这些认证体系鼓励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设计中考虑环保、节能和可持续性因素。

它们提供了一系列的准则和评估标准,以确保建筑物在能源使用、水资源管理和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达到高标准。

**四、建筑材料标准**建筑设计中的材料选择至关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和性能。

国际上有许多标准组织,如ASTM国际标准和ISO国际标准组织,制定了各种建筑材料的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了建筑材料的性能、安全性和耐久性等要求,以确保所选材料符合设计规范。

**五、建筑施工法规**建筑设计的成功不仅仅依赖于设计阶段的规范,还包括施工阶段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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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一、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 号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 号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 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
二、装饰设计
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QB1838-1993)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 三、结构设计
1、本工程遵循以下国家规范、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DGJ08-9-201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201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G/TJ08-4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13)
国家标准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16G101-1、2、3)及其修正备注
建筑专业提供的方案平面图。

四、电气设计
1、设计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GB50010-2010) 2015 年版 (GB50003-2011) (GB50009-2012)
(GB50011-2010) 2016 年版 (GB5007-2011) (GB50068-2001) (GB50223-2008) (JGJ79-2012 (JGJ94-2008
(GB50021-2001) 2009 版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2015
五、给排水设计
1、设计依据:
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给排水专业及消防有关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794-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本项目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 版)
等其它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及设计资料。

六、暖通设计
1、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DGJ 08-107-2015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 2014
其它适用规范、规程、标准等。

业主要求及建筑专业提供的有关图纸及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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