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行动管理规范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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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评规定》(试 行)

《战评规定》(试 行)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搞好战评总结工作,科学地总结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经验教训,提高消防指挥员组织指挥水平和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战评总结应遵循的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灭火救援战评总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体现灭火救援过程的真实性,客观评价灭火救援行动,既不夸大成绩,又不掩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以利再战。

(二)坚持“每战必评”原则。

每一次灭火救援战斗,无论时间长短、损失大小,都有必要进行不同形式的战评,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战斗失误或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以不断提高消防官兵的战术水平和作战能力,培养良好的战斗意识。

(三)坚持“上评一级”原则。

凡两个单位参战的战例和具有战评价值的典型战例都必须由上一级组织战评,特别是涉及到奖惩的战例,应由上一级指挥机关审核资料,派员调查,便于掌握第一手资料,客观真实地予以奖惩。

上评一级有利于更好总结推广经验,有利于发现纠正问题,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条战评总结必须系统、完整。

要对疏散抢救人员、灾害事故处置经过、供水、排烟等战术实施情况,防火灭火设施和装备器材运用情况,灾情报告以及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总结,对指挥员判断、决策、指挥情况和战斗员完成技战术行动进行评判。

通过总结,加强和改进各项基础工作。

第四条战评总结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战评总结工作,战评前要充分征求意见,特别是听取作战一线官兵的意见,包括事故单位领导和现场群众的反映。

司、政、后、防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结合本职工作参与战评,总结经验教训,保证灭火救援战评总结收到实效。

第五条战评组织实施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一)中队级战评。

由一个消防中队单独执行的灭火救援战例,由该中队现场指挥员负责组织中队全体官兵或参战人员进行战评或讲评。

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灭火救援是一项危险而重要的工作,为保障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确保事故的有效处置,特制定以下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一、前期准备1. 灭火救援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应急预案。

2. 了解现场情况,包括事发地点、火源特点、建筑结构和环境条件等,对需要进行特殊操作的场所进行实地勘查。

3. 确保个人装备的完好,包括消防服、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并对其性能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在救援现场设立临时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分工明确,确保指挥有效、协调顺畅。

二、安全操作流程1. 确保个人安全和队伍的整体安全为首要任务,不得因大意或慌张导致意外发生。

2. 在进入火灾现场前,应确认通风良好,并使用防护装备保护自身。

必要时,派遣警戒人员观察和监控周围环境,确保现场秩序和安全。

3. 在灭火前,应对火源进行评估,确定适用的灭火方法和灭火器材,并按照预案进行灭火。

4. 在使用灭火设备时,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5. 区分火势大小和性质,正确选择灭火剂和灭火装备,避免使用非适用装备导致事故。

6. 在进行高空灭火时,应使用安全绳索和安全带,严禁单人站立在高处灭火。

7. 在使用高能灭火器材时,如水炮车等,应掌握其操作方法并遵循操作规程,预防翻车或喷射事故的发生。

8. 针对特殊火源(如化学品火灾),应进行专业技术评估,远离危险区域,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火灾扩散。

9. 在灭火过程中,应保持沟通畅通,与现场指挥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需求。

三、事后处理1. 灭火救援人员在火灾得到控制后应及时进行巡查,确认火势已完全扑灭,不留后患。

2. 统计人员和设备的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

3. 审查灭火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和不足之处,总结经验,完善预案和操作规程。

4.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交接,确保火灾态势得到完全控制和消除,并维持现场的安全状况。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安部
•【公布日期】2009.05.21
•【文号】公通字[2009]29号
•【施行日期】2009.05.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

(公通字[200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保证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公安部对2008年年底前制定的有关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决定废止《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等40件(其中公安部令第30号、第37号、第73号、第100号已经公安部有关规章废止)不符合消防法等规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31件部分内容(目录详见附件)。

各地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准确掌握与消防法有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对决定废止的,一律不再执行;对决定修改的,其中不符合消防法以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等相关内容的,应当停止
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公安部。

附件:公安部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公安部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公安部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的通知公消[2007]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为加强和改进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工作,规范部队作战训练安全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现印发部队试行。

试行中有何问题及修改意见,请及时报我局战训处。

附:1、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2、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公安部消防局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抄报:刘金国副部长。

抄送:本局领导,各处、室。

昆明、西安、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

承办人:王治安赵洋校对:王治安赵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工作,认真总结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经验教训,提高各级指挥员组织指挥水平和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灭火救援战评工作应当遵循“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每战必评、上评一级”的原则。

第三条灭火救援战评的主要内容有: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灾情的发展过程及采取的技术、战术措施情况,组织指挥、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现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第四条灭火救援战评主要分为简要战评、专题战评和集中战评三种形式。

(一)对参战力量较少、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一般灭火救援战斗,可以组织参战官兵以讲评的形式进行简要战评。

(二)对参战力量较多、灾害规模及经济损失较大、造成人员伤亡和有研讨价值或者上级要求战评的灭火救援战斗,应当组织专题战评。

(三)对在短时间内连续扑救和处置的较大灾害事故,无法逐一进行专题战评的,可以择机进行集中战评。

第五条灭火救援战评按照组织层次一般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部局五个等级。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各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化工企业可参照并按照行业有关要求制定规定。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火电单位、新能源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程建设部是公司系统火电、风电项目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系统。

各单位要把消防设施等同于主设备进行管理,明确消防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督部门。

消防管理部门职责由保卫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承担,消防安全监督部门职责由安全监察部门承担。

各单位应确保消防管理和安监部门的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灭火救援行动二十个必须

灭火救援行动二十个必须

灭火救援行动二十个必须为进一步规范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切实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作战水平,制定如下硬性规定。

一、各级指挥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总队《119接处警工作规程(试行)》开展接处警工作,做到接警询情要素齐全、用语规范。

二、接警立案后,各级指挥中心(通信室)必须依据《灭火应急救援响应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实施统一调度。

三、调度命令发出后,各级作战指挥中心(通信室)必须与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不间断地向各级参战指挥员推送参战力量、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气象环境、危险特性、处置对策、警示事项等辅助决策信息。

四、灭火救援行动中,各级作战指挥中心(通信室)必须完整记录作战行动重要节点的文书信息,并实时录入灭火救援接处警系统。

五、灭火救援行动中,现场最高指挥员必须按要求向总队领导和上级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

六、参战力量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按照力量编成规定和专项预案人员出动要求和装备携行标准出动。

七、参战指战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着装防护,并佩戴相应标识,严禁着体能训练服和制服、便装混穿等行为。

八、参战车辆必须根据灾害类型,调整灭火、举高、专勤、— 1 —保障车辆进入现场顺序,保持停车间距,预留调整空间;增援作战时,未向现场指挥员请示报告并得到回复前,严禁盲目驶入现场。

九、参战力量到场后必须根据现场情况,沿道路一侧选择适当位置有序停靠车辆、铺设供水线路。

十、辖区执勤中队和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必须设置引导员,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增援力量停靠车辆、占领水源。

十一、辖区执勤中队和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必须明确专人组织供水,确保现场供水不间断。

十二、辖区单位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必须第一时间选择合适位置搭建现场作战指挥部,并设置明显标志。

十三、辖区单位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必须设置现场文书,了解掌握到场力量、作战部署和现场变化等情况,及时记录上级指挥员命令指示,如实填写《灭火救援现场记录》。

十四、增援力量到场后,带队指挥员必须向辖区执勤中队指挥员或现场指挥部报告到场增援力量情况,并领受作战任务。

5、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

5、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总则 (1)第一部分新兵入伍训练 (4)(一)思想政治教育 (4)课目一宗旨与职业道德 (4)课目二法律常识与时事政治 (4)(二)条令教育 (4)课目一内务条令 (4)课目二纪律条令 (4)课目三执勤战斗条令 (5)(三)业务理论学习 (5)课目一燃烧常识 (5)课目二器材装备常识 (5)课目三常见灾害事故特点与处置 (5)课目四安全防护常识 (6)课目五卫生常识 (6)课目六心理常识 (6)(四)队列训练 (6)课目一单个军人队列动作 (6)课目二班队列动作 (7)(五)技能训练 (7)课目一原地佩戴防护装备 (7)课目二水带铺设 (7)课目三射水 (8)课目四攀登消防梯 (8)课目五徒手救人 (8)(六)体能训练 (8)第二部分消防大(中)队训练 (10)士兵训练 (10)(一)共同训练 (10)课目一法律法规 (10)课目二心理行为 (10)课目三安全防护 (10)课目四现场救护 (11)课目五通信联络 (11)课目六体能训练 (11)(二)战斗员 (14)课目一业务理论 (14)课目二专业技术 (14)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15)(三)驾驶员 (15)课目二专业技术 (15)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16)(四)通信员 (17)课目一业务理论 (17)课目二专业技术 (17)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18)(五) 供水员 (18)课目一业务理论 (18)课目二专业技术 (19)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19)(六)班长 (20)课目一业务理论 (20)课目二专业技术 (20)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20)(七)其他岗位 (21)课目一现场安全员 (21)课目二摄录像员 (21)课目三现场紧急救护员 (22)课目四现场文书 (22)警官训练 (22)(一)共同训练 (22)课目一法律法规 (22)课目二心理训练 (23)课目三体能训练 (23)(二)中队警官 (23)课目一业务理论 (23)课目二执勤战斗预案制作 (23)课目三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24)课目四灭火救援组织指挥 (24)课目五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 (25)课目六辖区情况熟悉 (25)(三)大队警官 (25)课目一业务理论 (25)课目二灭火救援组织指挥 (26)课目三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 (26)课目四辖区情况熟悉 (27)课目五★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27)合成训练 (27)班(组)合成训练 (27)(一)单车展开操 (27)课目一水罐消防车操 (27)课目二泡沫消防车操 (28)课目三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操 (28)课目五手抬机动泵操 (29)课目六★干粉消防车操 (29)课目七★二氧化碳车操 (29)课目八★举高消防车操 (29)(二)战斗行动 (30)课目一火情侦察 (30)课目二现场警戒 (30)课目三火场救人 (30)课目四火场供水 (31)课目五阵地设置 (31)课目六火场破拆 (32)课目七火场排烟 (32)课目八火场照明 (33)课目九★堵漏 (33)课目十★输转 (33)课目十一★洗消 (34)(三)应急救援 (34)课目一救人 (34)课目二★排险 (35)大(中)队合成训练 (35)(一)消防车编成训练 (35)课目一水罐消防车编成 (35)课目二水罐消防车与泡沫消防车编成 (35)课目三水罐消防车与举高消防车编成 (35)课目四手抬泵与水罐消防车编成 (36)(二)火灾扑救 (36)课目一建筑火灾扑救 (36)课目二地下建筑火灾扑救 (36)课目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 (37)课目四石油化工火灾扑救 (37)课目五工厂火灾扑救 (37)课目六交通工具火灾扑救 (38)课目七仓库火灾扑救 (38)课目八特殊情况下火灾扑救 (39)(三)应急救援 (39)课目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救援 (39)课目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 (40)课目三建(构)筑物倒塌事故救援 (40)课目四★特殊灾害事故救援 (41)(四)预案演练 (41)课目一灭火作战预案演练 (41)课目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2)课目三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演练 (42)课目五★处置突发事件演练 (43)第三部分特勤大(中)队训练 (44)士兵训练 (44)(一)共同训练 (44)课目一法律法规 (44)课目二心理行为 (44)课目三特种防护 (44)课目四现场救护 (45)课目五通信联络 (45)课目六体能训练 (45)(二)战斗员 (48)课目一业务理论 (48)课目二专业技术 (48)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49)(三)驾驶员 (49)课目一业务理论 (49)课目二专业技术 (50)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50)(四)通信员 (51)课目一业务理论 (51)课目二专业技术 (51)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52)(五)供水员 (53)课目一业务理论 (53)课目二专业技术 (53)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53)(六)班长 (54)课目一业务理论 (54)课目二专业技术 (54)课目三辖区情况熟悉 (54)(七)其他岗位 (55)课目一现场安全员 (55)课目二摄录像员 (55)课目三现场紧急救护员 (56)课目四现场文书 (56)课目五搜救犬训导员 (56)课目六船艇操控员 (57)课目七潜水员 (57)课目八消防机器人等特种装备操控员 (57)警官训练 (58)(一)共同训练 (58)课目一法律法规 (58)课目二心理训练 (58)(二)中队警官 (58)课目一业务理论 (58)课目二执勤战斗预案制作 (59)课目三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59)课目四灭火救援组织指挥 (60)课目五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 (60)课目六辖区情况熟悉 (60)(三)大队警官 (61)课目一业务理论 (61)课目二灭火救援组织指挥 (61)课目三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 (62)课目四辖区情况熟悉 (62)课目五★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62)合成训练 (63)班(组)合成训练 (63)(一)单车展开操 (63)课目一水罐消防车操 (63)课目二泡沫消防车操 (63)课目三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操 (63)课目四抢险救援车操 (64)课目五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操 (64)课目六举高消防车操 (64)课目七排烟消防车操 (65)课目八★干粉消防车操 (65)课目九★消防机器人操 (65)课目十★消防坦克操 (65)课目十一★核生化侦检车操 (65)课目十二★直升机救人操 (66)(二)战斗行动 (66)课目一侦察检测 (66)课目二现场警戒 (67)课目三现场救人 (67)课目四高空排险 (67)课目五现场堵漏 (68)课目六破拆 (68)课目七起重 (68)课目八排烟 (69)课目九照明 (69)课目十输转 (69)课目十一洗消 (70)课目十二潜水 (70)大(中)队合成训练 (70)(一)消防车编成训练 (70)课目二水罐消防车与泡沫消防车编成 (71)课目三水罐消防车与举高消防车编成 (71)课目四手抬泵与水罐消防车编成 (71)(二)火灾扑救 (71)课目一高层建筑火灾扑救 (71)课目二地下建筑火灾扑救 (72)课目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 (72)课目四石油化工火灾扑救 (73)课目五交通工具火灾扑救 (73)课目六工厂火灾扑救 (74)课目七★仓库火灾扑救 (74)课目八★特殊情况火灾扑救 (74)(三)应急救援 (75)课目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 (75)课目二道路交通事故救援 (76)课目三建筑倒塌事故救援 (76)课目四★自然灾害救援 (77)课目五★空难事故救援 (77)课目六水域救人 (78)课目七井下救人 (78)课目八高空救人 (78)课目九电梯救人 (79)课目十被困肢体救助 (79)课目十一★山岳救人 (80)课目十二★沼气池救人 (80)课目十三★孤岛救人 (80)课目十四★摘除蜂窝 (81)课目十五★洞穴救人 (81)课目十六★住宅开门 (82)(四)预案演练 (82)课目一灭火作战预案演练 (82)课目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3)课目三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演练 (83)课目四★跨区域预案演练 (84)课目五★处置突发事件演练 (84)第四部分总(支)队机关训练 (85)(一)共同训练 (85)课目一法律法规 (85)课目二安全防护 (85)课目三消防通信 (85)课目四心理训练 (86)课目五体能训练 (86)(二)总(支)队首长 (88)课目一执勤实力及辖区情况熟悉 (88)课目二决策指挥 (88)课目三学习与研究 (88)(三)司令部警官 (89)课目一执勤业务规章制度 (89)课目二执勤实力及辖区情况熟悉 (89)课目三灭火救援计算机软件应用 (89)课目四消防重大危险源评估 (90)课目五参谋业务技能 (90)课目六战术研究 (90)(四)政治部(处)警官 (91)课目一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91)课目二灭火救援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91)课目三心理疏导 (92)(五)后勤部(处)警官 (92)课目一训练保障 (92)课目二战勤保障 (92)(六)防火监督部(处)警官 (92)课目一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方法 (92)课目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设施及消防水源熟悉 (93)课目三消防重大危险源调查 (93)(七)总(支)队演练 (93)课目一机关演练 (93)课目二部队演练 (94)课目三跨区域演练 (94)总则一、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内容、时间与标准,提高部队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重大活动现场勤务保卫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若干规定》,制定《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01年11月14日
公安部
公安部令第61号
6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1986年5月13日
公安部
〔86〕公(消)字41号
7
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
1987年1月19日
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
〔87〕公发1号
8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1989年9月1日
公安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
〔89〕公(消)字70号
公安部
公通字〔1996〕15号
12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火灾统计工作的通知
1996年8月12日
公安部
公通字〔1996〕47号
13
关于重新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6年11月11日
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
公通字〔1996〕82号
14
关于印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的通知
公发〔2002〕4号
14
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2年5月9日
公安部
公复字〔2002〕3号
15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5月12日
公安部、国家安监局
公发〔2003〕4号
16
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0
关于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格制作与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10月8日
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4〕381号
31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5年4月26日
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工作,认真总结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经验教训,提高各级指挥员组织指挥水平和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灭火救援战评工作应当遵循“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每战必评、上评一级”的原则。

第三条灭火救援战评的主要内容有: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灾情的发展过程及采取的技术、战术措施情况,组织指挥、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现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第四条灭火救援战评主要分为简要战评、专题战评和集中战评三种形式。

(一)对参战力量较少、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一般灭火救援战斗,可以组织参战官兵以讲评的形式进行简要战评。

(二)对参战力量较多、灾害规模及经济损失较大、造成人员伤亡和有研讨价值或者上级要求战评的灭火救援战斗,应当组织专题战评。

(三)对在短时间内连续扑救和处置的较大灾害事故,无法逐一进行专题战评的,可以择机进行集中战评。

第五条灭火救援战评按照组织层次一般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部局五个等级。

第六条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单独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通常由本级首长负责组织战评;涉及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力量联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通常由其上一级单位负责组织战评。

第二章战评准备第七条战评准备工作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察看现场、观看影像资料、模拟试验等形式,对基本情况、相关数据等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战评资料。

第八条战评资料准备。

主要应当包括基本情况搜集及记录整理,实地测量统计、图表绘制、影像资料收集,灾害现场复原、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接警调度、气象、灾害对象、灾害影响、灾情变化、参战力量、组织指挥、技战术应用、现场供水和通信、安全防护、协同作战、处置经过、作战成果等。

(二)测量统计。

主要包括测量现场重要建筑、设施、部位等数据,统计现场供水、灭火剂(强度、流量及总量)、车辆装备及物资消耗、灾害损失、保护价值等情况。

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精选资料】

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精选资料】

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精选资料】第一节、灭火作战预案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预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预案制定的目的为加强和规范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预案的定义灭火救援预案是指对灭火救援有关问题做出预先筹划和安排的消防作战文书~是针对重点地区或重点单位可能发生的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根据灭火救援作战指导思想和战术原则~结合现有灭火救援力量拟定的灭火救援战斗方案。

第三条预案制定的原则制定灭火救援预案要坚持“内容详实、科学客观、分级分类、操作性强”的原则~紧密结合保卫对象的实际情况、灾害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各类灭火救援力量现状~灵活运用战术、技术~提高灭火救援预案的实用性。

第四条预案制定的范围,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在建重点工程,三,各类重大灾害事故,四,重要保卫勤务,五,跨区域救援行动,六,其他需要制定灭火与抢险救援预案的单位或场所第五条预案的分类,一,建筑类。

针对重点单位的建,构,筑物~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等灾害事故情况下所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

,二,化工类。

针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的化工产品单位~在可能发生爆炸、燃烧、有毒气体泄漏等灾害事故情况下所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

,三,运输工具类。

针对汽车、列车等交通工具在行驶途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颠覆等灾害事故情况下~所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

,四,大型勤务类。

针对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会、各种节日庆典、重要领导人员驻地等~在可能发生火灾、毒害、爆炸、建筑物倒塌等灾害事故情况下~所制定的勤务保卫预案。

,五,跨区域救援类。

针对各地区域间、城市间~为共同完成一起或多起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置而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

,六,其他类。

针对上述五种以外的单位、设施、区域等~在可能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情况下~根据其规律与特点~所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

第六条预案的等级划分预案的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行动管理规范

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行动管理规范

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行动管理规范一、总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火灾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增加,因此建立一支专职的消防队伍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行动的高效率和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二、指挥管理制度1.成立指挥部:在灭火救援行动发生时,专职消防队应成立指挥部,由指挥长负责指挥行动,制定整个救援行动的计划和命令。

2.明确分工:根据消防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明确各人员的角色和任务,包括灭火组、救援组、通信组等。

3.建立通讯系统:建立稳定的通讯系统,确保灭火救援行动中各个组别之间能够及时沟通,协调行动。

4.迅速反应:一旦收到灭火救援行动的通知,专职消防队应迅速响应,立即出动灭火救援力量,争取最短的反应时间。

5.协调组织:专职消防队与其他相关救援力量,如医疗救护队、警察等,应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互相支援,确保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装备与基础设施1.装备规范:专职消防队应配置完备的灭火救援装备,包括消防车辆、灭火器具、防护设备等,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火灾事故。

2.定期检查:对消防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装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3.建立培训体系: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火灾灭火和救援能力,保证队员熟悉装备使用以及救援操作规程。

4.建立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驻地应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如水源、消防栓等,确保救援行动中能够及时提供灭火所需的资源。

四、行动准则1.保护生命第一:在灭火救援行动中,保护生命应作为首要任务,消防队员应确保自己的安全的同时,尽最大努力救助被困人员。

2.快速行动:一旦接到灭火救援任务,消防队员应迅速行动,用最短时间抵达火灾现场。

3.科学灭火:根据火灾的性质和规模,采取科学的灭火方法,确保灭火行动的高效率。

4.遵守指挥:在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队员应听从指挥,遵守各项命令和规定,确保行动的统一和协调。

五、事后处理1.整理记录:对每次灭火救援行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行动过程、灭火方式、队员表现等,为事后总结和改进提供参考。

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

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3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评定以及奖惩等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若干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中国石油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业务培训大纲》。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专职消防队指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专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及消防监督工作的成建制专业化队伍。

3。

2消防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作战任务的战斗员、驾驶员和通信员等各类人员的总称。

3.2消防指战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指挥员和消防员的总称。

3.3体能训练专职消防队为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以提高指战员的体质为目的而开展的各项体育训练。

3。

4 专业技术训练消防指战员为有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而开展的消防装备操作使用训练以及供水、破拆、登高等操作技能训练的总称。

3。

4战术合成训练以战斗班(组)、基层大(中)队、支(大)队为单位,开展的车辆操作和编成训练、灭火救援行动分步训练以及典型火灾救援演练,统称为战术合成训练.3。

5 适应性训练消防指战员为适应高温、高寒、噪音、强风、暴雨、黑暗等环境而开展的个人和团体训练.3。

6 综合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按指战员业务训练的总体规划所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周业务培训的计划,称为综合训练计划。

3.7专业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为有效组织消防演习、业务竞赛及其他专项训练活动而制定的组织实施计划,称为专项训练计划.4 管理内容4.1 训练的职责分工4。

阳谷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

阳谷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

阳谷县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能力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专职消防队及其队员。

规定所称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员占半数以上,承担乡镇、农村火灾扑救和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组织。

第三条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乡镇政府领导、乡镇派出所监管、消防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建立运行。

各乡镇派出所除向专职消防队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场所外,应履行日常监管责任。

消防部门负责队员招收、培训、考评,并按照绩效考核出具评价意见。

第二章队员构成与职责第一节队员招收第四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对象为年满18-26周岁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凭的青年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维修、驾驶、炊事等岗位招收对象,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队员政治审查和健康检查要参照《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审查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及《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队员的招录程序:(一)消防部门根据编制和缺员情况制定招聘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分配原则、名额、资格条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报名时间、地址等事项。

(二)由消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接受现场报名并开展资格审查。

(三)由消防部门组织招聘队员进行体能、理论测试和面试。

维修、驾驶、炊事等特殊岗位进行分类考核。

(四)专职队员试用期由消防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其中岗前集中培训不少于1个月。

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行动指南

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行动指南

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行动指南大型城市综合体是指由多个功能和服务相互关联的综合性建筑群体,如购物中心、写字楼、住宅区等。

由于其规模庞大,人流量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一份详细的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行动指南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参考指南,供参考。

一、火灾预防与火灾设施保养1.定期检查和保养灭火器、消防栓等各类灭火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公共区域设立显眼的火警报警装置,并且定期检测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定期组织火灾演习。

二、组织灭火救援队伍1.成立规范的灭火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员和医疗急救人员等,并进行培训。

2.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应急响应程序2.根据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确定疏散通道和集合点,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四、疏散和救援工作1.在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疏散预案,指引人员有序疏散。

2.组织专业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并提供急救服务。

3.利用楼梯间、消防通道等进行疏散,避免使用电梯。

4.保持通风道畅通,确保逃生通道不被烟雾堵塞。

五、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1.利用自动喷水系统和消防栓进行初期扑灭,确保火势不扩大。

2.优先扑灭火源附近的火灾,避免蔓延至其他区域。

3.使用灭火器、扑克、水带等设备将火势彻底扑灭。

六、整顿火灾现场1.灭火后,尽快组织清理和整顿火灾现场,确保安全。

2.防止残留火源复燃,对疏散通道和逃生设施进行修复。

3.记录火灾发生的详细情况和救援过程,为事后调查提供依据。

七、事后处理和总结1.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审视灭火救援行动,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灭火救援措施。

这份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行动指南是一份基本框架,具体应根据每个城市综合体的特点和条件进行定制。

同时,指南不仅仅是一份文件,还需要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灭火救援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灭火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灭火救援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灭火救援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灭火救援装备的使用第五条灭火救援装备应保持正常状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六条在使用灭火器材时,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灭火器材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洗、检查,确保下次使用时正常工作。

第三章灭火救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第八条按照预案,组织有序的灭火救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在进行灭火救援工作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严禁酒后上岗。

第十条灭火救援工作人员应穿着防护服和安全帽,戴好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十一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并将其固定在安全位置,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在进行火场搜索和救援时,要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四章灭火救援指挥与协调第十三条灭火救援现场应设立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指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指挥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和指导。

第十五条各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指挥员的指令,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章灭火救援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灭火救援事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紧急撤离,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第十七条在处理灭火救援事故时,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形势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

第十八条在处理火灾事故时,要注意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确保事故的安全处理。

第六章灭火救援工作的后续处理第十九条在灭火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火源彻底熄灭。

第二十条对灭火现场的火点,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复查,确保没有火源和火灾隐患。

灭火队制度

灭火队制度

灭火队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灭火队的组织和管理,提高灭火队的灭火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灭火队是负责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任务的专业队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队伍的高效运转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架构1. 灭火队设队长一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灭火队的工作。

副队长若干名,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2. 灭火队下设若干个小队,每个小队设小队长一名,负责小队的具体工作。

3. 灭火队员应当服从队长、副队长和小队长的领导,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职责与任务1. 灭火队的主要职责是扑救火灾、应急救援、参与消防宣传教育等。

2. 灭火队员应当熟练掌握灭火器材和装备的使用方法,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和战术方法。

3. 灭火队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练,提高自己的灭火救援能力。

4. 灭火队员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迅速出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四、装备与器材1. 灭火队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装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消防泵等。

2. 灭火器材和装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 灭火队员应当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和装备的使用方法,做到能够快速、准确地使用。

五、值班与出勤1. 灭火队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能够出动进行灭火救援。

2. 灭火队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勤。

3. 灭火队员在出勤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指挥和调度。

六、纪律与奖惩1. 灭火队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 对于在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灭火队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灭火队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七、培训与教育1. 灭火队应当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队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方法、应急疏散程序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

3. 灭火队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之欧阳语创编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之欧阳语创编

附件: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等法律规范,结合灭火救援作战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参与的所有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

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社会救援力量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指导思想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行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指战员“生命至上”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在岗履职,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相关要求。

第四条目标任务通过明确灭火救援作战行动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组织,严密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举措,科学组织实施,提升预防能力,努力杜绝和明显减少各类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指战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责任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级作战训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领导、现场指挥员(训练组织者)为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训练安全管控监督工作。

各级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督促安全制度落实、组织安全理论技能学习训练、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安全。

第六条安全制度(一)严格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站每月至少开展1次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形势分析,查找责任落实、人员编配、学习训练、装备维保、车辆巡查、行车管理、作战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训练制度。

定期开展安全常识学习教育,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季节转换、队员复退等特殊或敏感时期,以及执行重特大特殊灾害救援时,必须开展符合形势任务、气候特点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防事故措施与要求。

消防站常态开展安全行动专项训练,训练时间每周不少于1课时。

(三)严格落实干部跟班作业制度。

作战训练必须由与之规模相匹配的级别干部到场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和全程监督。

灭火救援的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救援的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救援的安全管理制度1. 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灭火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确保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的安全。

制定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充分考虑灭火救援工作的特点,综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制定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危险,确保对所有可能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预防和应对。

2. 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灭火救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和协调。

因此,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明确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制,确保各方面的工作协同合作,避免工作中的混乱和矛盾。

同时,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都能够有序进行。

(2)灭火救援工作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灭火救援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必须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因此,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安全进行。

(3)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培训和装备保障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装备,因此,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对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考核,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装备,确保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都能够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装备,保障工作的安全进行。

(4)灭火救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灭火救援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避免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

同时,对灭火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同时还需要建立灭火救援工作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预警和应对。

3. 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灭火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

需要对灭火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一位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都能够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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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内容 (4)4.1 接警出动 (4)4.2 组织指挥 (5)4.3 火灾扑救 (7)4.4 应急救援 (14)4.5 通信与记录 (17)4.6 战评与总结 (20)附录A (22)附录B (27)附录C (34)附录D (35)附件2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行动管理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和应急救援战斗中,接警出动、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通信与记录、战评与总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天然**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消防基本术语第1部分》GB 5907-1986《消防基本术语第2部分》GB/T 14107-1993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灭火救援抑制或扑灭火灾的活动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援救活动的总称。

3.2执勤战斗预案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总体预案、力量调集方案、火灾扑救预案、抢险救援类型预案和区域联防增援预案等各类作战文书的总称。

3.3分散接警专职消防队各基层大(中)队直接受理灾害报警的接警方式。

3.4集中接警专职消防支(大)队集中受理灾害报警,再向基层大(中)队发出战斗指令的接警方式。

3.5现场作战指挥部火灾扑救或应急救援战斗中,为实现参战力量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而组成的由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的临时指挥机构。

3.6火情侦察消防队到达火场后,通过观察、询问、侦检等方法全面掌握火场情况的活动。

3.7火场搜救消防人员采用各种手段在火场中搜寻和救助受火灾威胁人员的活动。

3.8战斗展开消防队在灭火救援或现场演练开始时,为完成作战任务,按照相应的分工而进行消防车辆、装备及人员现场布置的行动。

3.9火场供水利用固定消防设施、消防车、消防船(艇)、消防泵或其他消防供水器具,将水输送到火场,供灭火救援使用的活动。

4 内容4.1 接警出动4.1.1 专职消防队在接到灾害报警时,接警人员应迅速准确地受理,问清发生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受伤以及灾害发生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4.1.2接警人员应依据灾害事故力量调集方案,立即调派一出动力量,之后按程序向当班指挥长(分散接警的单位向基层队执勤队长)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并按照指挥长或基层执勤队长的要求进行增援力量调派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4.1.3关键生产装置、要害生产部位及其他重点保护目标发生灾害事故时,专职消防队应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同时启动支(大)队联合作战预案,并立即向地区公司生产指挥部门报告。

4.1.4专职消防队接到责任区以外中国**单位报警或增援请求时,应立即向地区公司生产指挥部门报告,按命令出动。

情况紧急时,可边出动边报告。

4.1.5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时,应立即按规定着装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按规定位置登车。

首车驶离车库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

基层大(中)队执勤队长应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4.1.6 当责任区内关键生产装置、要害生产部位及其他重点保护目标发生灾害事故,或发生其他需要调动两个及以上基层大(中)队参战的灾害事故时,消防支(大)队机关值班人员应立即出动。

4.1.7 执勤人员出动后,应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

途中应注意观察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

途中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4.2 组织指挥4.2.1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支(大)队、基层大(中)队、班(组)三个层次。

按三级管理的专职消防队,可分为支队、大队、中队、班(组)四个层次。

4.2.2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一般应按照“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的程序进行,并将组织指挥贯穿于灭火救援行动的全过程。

4.2.3专职消防队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应实行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越级指挥。

实施越级指挥时,接受指挥的人员应无条件执行命令,并及时向相应的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4.2.4基层大(中)队独立实施灭火救援时,由本级指挥员指挥;两个以上大(中)队协同作战时,在上级指挥员到达前,应实行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后,应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4.2.5专职消防队在灾害事故波及范围大、灭火救援难度大以及危险复杂的现场实施灭火救援时,或参战力量多、作战时间长的灭火救援现场,应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行动。

4.2.6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专职消防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由地区公司或地方政府组成的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专职消防队应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负责作战指挥。

4.2.7 现场作战指挥部,应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现场文书和安全员组成。

4.2.8 专职消防队在实施灭火救援战斗时,指挥员应由下列人员担任:a) 总指挥员由支(大)队当日(班)值班领导或者到场的最高的领导担任;b) 副总指挥员一般由支(大)队当日(班)战备指挥部的指挥长担任;c) 作战指挥组由到场的战训工作人员组成,组长由战备指挥部负责作战的指挥助理担任;d) 通信联络组由到场的通信技术人员和通信员组成,组长由战备指挥部负责通信的指挥助理担任;e) 后勤保障组由到场的装备、防火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战备指挥部负责战勤保障的指挥助理担任;f) 技术专家组由到场的有关单位专家和专职消防队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总指挥员指定;g) 实行三级管理的专职消防队,大队指挥员由值班大队长担任;h) 基层大(中)队指挥员由当日(班)的执勤队长担任;i) 班(组)指挥员由当日(班)的班(组)长担任;j) 现场文书一般由战训参谋或基层大(中)队干部担任;k) 现场安全员应按照参战力量和现场情况确定,一般由战训参谋、基层大(中)队指挥员、战斗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总指挥员指定专人担任。

各类人员的灭火救援职责见附录A。

4.3 火灾扑救4.3.1 专职消防队在火灾扑救中,应按照“救人第一”和“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冷却控制、工艺处理、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紧急避险”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4.3.2专职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在便于进入火场的位置上集结,指挥员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灭火战斗的全过程。

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在控制室调取数据或实施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使用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

不同场所和阶段火情侦察的内容和要求见附录B。

4.3.3 当火场有人员受伤或受到火势威胁时,参战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具体要求如下:a) 充分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可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b) 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及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c) 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d) 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e) 对被救人员应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危重伤员应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不同环境下救人推荐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见附录C。

4.3.4 指挥员应根据火情侦察情况,按下列要求组织制定作战方案:a) 确定直接实施灭火,还是冷却保护、控制燃烧,或者先冷却、后灭火的总体作战意图;b) 根据作战意图,确定是否采取物资疏散、工艺处置、工程抢险、破拆、排烟、照明等措施(火灾扑救的程序步骤选择见附录D);c) 根据着火设备的种类、燃烧物质的性质、状态和燃烧范围等因素,估算并确定使用固定、移动消防设施的数量及灭火剂用量;d) 根据现场的地形、风向、风力等,确定停放消防车、设置车载炮、移动炮和水枪的位置以及进攻的路线;e) 根据参战力量及其任务情况,划分分段指挥的区块,并明确各区块的指挥人员;f) 根据现场的危险性,明确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等级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3.5 战斗方案形成后,指挥员应逐级部署作战任务,参战队伍应按照下列要求迅速进行战斗展开:a) 按确定的作战意图,做好消防车和战斗人员分工,并根据火场的地形、风向、风力,进入安全的作战位置;b) 在火灾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开启固定消防设施或用消防车连接半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冷却或灭火;c) 充分利用现场地形、建(构)筑物或设备做掩体,合理设置固定炮、移动炮、水(泡沫、干粉)枪阵地;d) 根据水源情况,合理连接消防水带、分水器,为车载固定炮、移动炮、水(泡沫)枪供水(泡沫),确保不间断;e) 根据起火物料、设备及燃烧范围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冷却保护或灭火的技术要求,实施冷却或灭火;f) 各级指挥员应对各项战斗任务实施不间断指挥,实时观察实施效果,及时纠正偏差,提示注意事项。

4.3.6 专职消防队在火灾扑救中,应根据火场情况,将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a) 有人员受伤或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及抢救、疏散的路线;b) 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c) 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d) 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e) 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f) 毗邻建筑、设备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4.3.7 专职消防队在火灾扑救中,应按照下列要求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a) 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予以疏散;b) 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采取冷却或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c) 疏散物资应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d) 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4.3.8 专职消防队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配合火灾单位的生产运行部门,启动现场的工艺灭火或固定消防设施,采取紧急停车、切断或输转物料、泄压放空、向系统充加惰性**体或蒸汽等工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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