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合集下载

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准入控制系统的技术探析

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准入控制系统的技术探析
1.2 内部防泄密需求 在视频专网中,占比不高但运行在网络上的各种运 维终端(主要是 PC 机)是直接关联日常业务运维的重 要机器。由于能够访问到关键的视频数据,因此运维终 端往往成为内部泄密事件的重要源头。 非法访问 :非法用户可以通过网络监听、暴力破解 或社会工程等手段获取合法用户登录信息从而进入系统 进行有限范围内的数据访问操作,或进而直接探测视频 专网服务器,并利用系统漏洞提升自己的访问权限以达 到完全控制系统的目的 ;普通合法用户也可以利用这种 方式通过运维终端实现对视频专网服务器的越权访问, 这样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系统文件和涉密视频文件数
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 理技术要求 ( 征求意见稿 )》,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加 强 视 频 专 网 网 络 安 全 防 护 建 设, 本 论 文 主 要 讨 论 关 于 “前端接入防护区”的相关安全防护与管理设计,实现对 公安视频专网中包括视频图像监控设备、终端计算机、 网络设备、服务器各类设备的统一身份鉴别、注册管理、 身份鉴别、风险管控、安全审计以及对伪冒终端发现后 的预警阻断和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安全建设,强化公安视 频专网设备的发现、接入、安全保障、入侵预警等,形 成一套体系化的安全解决方案。
文章编号:1007-9416(2023)07-0040-03
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准入控制系统的技术探析
傅鹏程 1,2,3 宣林川 1,2,3 周宇林 1,2,3 1. 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 城市交通管理集成与优化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3. 安徽省智能交通重点实验室
2023 年第 7 期
网络联动模块 策略配置模块
外设控制模块 网络驱动模块
策略配置模块 视频前端模块
认证服务模块 设备指纹模块 风险隔离模块

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源:长沙晚报时间:2011—06—17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应用与维护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利用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和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部位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和存储的系统.第三条【管理体制】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等活动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管。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住房与建设、财政、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

供电、通信运营、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管理原则】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应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网络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权益保护】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规划编制】市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住房与建设、财政、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练习卷题库C及答案浙江省安防行业中级职业技能考核模拟卷题库

练习卷题库C及答案浙江省安防行业中级职业技能考核模拟卷题库

本试卷依据2020年《安防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命制。

一、判断题共60题,每题0.5分,共满分30分1.振动探测器主要适用于保险箱的金属表面、银行保险库的混凝土表面等防护,只能用于室内。

对错2.安全防范技术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独立和互不影响,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明显。

对错3.无人机法律法规涉及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对错4.双技术探测器是将两种探测技术结合在一起,当两种探测器同时或相继在短暂的时间内都探测到目标时,才发出报警信号。

相比单技术探测器而言,降低了系统漏报率。

对错5.遇有不服从安全检查的、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服从安排的受检人,应当阻止其进入安检场所。

对错6.无人机是一种以无线电遥控和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非载人飞行器。

对错7.镜头的焦距决定了该镜头拍摄的被摄体在图像传感器上所形成影像的大小,焦距越短,相对物体变小,拍摄范围也就越小。

对错8.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包括抗冲击强度,即抗拒机械力的破坏,这个性能主要是由系统的执行机构决定的。

对错9.安检门一般没有灵敏度调节功能,一旦使用灵敏度是固定的。

对错10.电磁兼容性就是要求设备和系统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既能正常运行,同时又对在该环境中工作的其他设备或系统不引入不可承受的电磁干扰。

对错11.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可配合金属探测门使用,当“安检门”报警发现金属物品时,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即可找到藏有金属物品的准确位置。

对12.车牌识别技术是基于图像分割和图像识别理论。

对错13.清晰度1080P的监视器是隔行扫描的。

对错14.条码卡优点是成本低廉,其芯片一般采用不易挥发性的存储器(ROM、EEPROM)、保护逻辑电路、甚至带微处理器CPU。

对错15.视频结构化解析系统中视频接入单元负责从视频共享平台、联网平台提取的原始实时视频、录像视频。

对错16.红外光是人眼不可见的光线,在不需要或不能暴露可见光照明或隐蔽安装的场合,安装对红外光敏感的摄像机可以得到清晰的视频图像。

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联动 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联动 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联动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立体化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图像采集点设置、视频内容标注和联动。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724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DB14/T1268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总体架构3术语和定义GB/T25724、GB/T28181、DB14/T12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点瞭望摄像机能实现大范围、远距离、高分辨率实时视频采集和处理的高清云台摄像机。

3.2卡口环在地图上针对某个地域由卡口点位人为连接形成的闭环。

3.3联动信令在视频联动和资源调用中,自动触发的有序指令。

3.4时钟同步多视频显示在单块或位置相邻的多块显示屏上将地理相关、时钟同步的多路视频同时显示。

4图像采集点设置4.1治安卡口摄像机4.1.1布设4.1.1.1应采用多层卡口环布局。

4.1.1.2城际间的道路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3城乡结合部的道路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4出入城市的高速主干道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5高速收费站闸道口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6城市内各环城公路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7中心城区周界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8城市内各城区交界处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9单个街区均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2安装4.1.2.1通用要求治安卡口摄像机点位宜设定在距路口60米内。

单台治安卡口摄像机视野横向覆盖道路宽度不少于3米、不大于9米,当单台治安卡口摄像机可视区域横向不足以覆盖道路宽度时应增加卡口摄像机数量以满足需求;治安卡口摄像机视野纵向覆盖长度宜大于20米。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1、
在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应建设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链路。该链路支持视频流单向传输和视频控制信令双向传输,能够实现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对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的单向调用。在安全防护的基础上,满足从互联网端收集社会面视频资源的需求。
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链路详细技术要求,参见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中“互联网边界交互平台技术要求”部分。
2、
向互联网提供视频图像资源时,应按照信息使用最小原则,通过严格的授权和审计机制有限开放视频资源调用。
(二)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汇聚来自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单向传输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向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共享视频图像资源。
QoS: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
SDN: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 Netword)
SR:分段路由(Segment Routing)
xPON:无源光纤网络(xPassive Optical Network)
MPLS VPN:多协议标签交换协议虚拟专用网(Multiprotocol Label Switching VPN)
(三)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和在其上运行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按照分级、分域防护原则构建总体安全框架,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网络综合安全管理。
(四)
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网内前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平台设备的网络连通性、图像质量、网络利用率、软硬件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测。

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概述: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而建立的一种信息化管理工具。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一、系统的建设与运行1. 系统建设:根据公共安全需求,制定详细的规划和方案,在需要安装摄像头的地点进行合理布局,包括街道、交通要道、商业区等重点区域。

2. 视频信息采集与存储:确保视频信息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每个设备都需定期检查,确保清晰度和稳定性。

视频信息存储需分级管理,重点区域和重要时间段的视频信息要长期保存。

3. 视频信息使用与分析:对于视频信息的使用,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确保个人隐私的保护。

同时,利用视频信息分析技术,提高事件发现和处置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

二、系统的管理与维护1. 制定管理规范:建立并完善系统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规范包括系统维护、设备使用和维修、数据备份等方面。

2. 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巡检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及时修复设备故障或损坏。

同时,对设备进行清洁和防腐处理,确保设备的寿命和可靠性。

3. 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合理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重要视频信息能够及时恢复。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

4. 人员管理培训:培训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确保其熟悉系统的使用和操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三、隐私保护与合法使用1. 法律依据和权限: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和使用视频信息。

2. 隐私保护措施:在视频信息采集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脱敏或屏蔽处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

3. 视频信息的合法使用:视频信息只能在公共安全需要和法定权限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1.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使用行为,依法进行追责和处罚,同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与管理技术要求2018年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与管理技术要求2018年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10月目录一、围 (1)二、参考或引用文件 (1)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一)术语和定义 (2)(二)缩略语 (2)四、总体技术要求 (3)(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3)(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 (4)(三)安全防护 (4)(四)运维管理 (4)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4)(一)主干网要求 (4)(二)接入网要求 (5)(三)IP地址规划 (5)(四)网络带宽要求 (6)(五)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 (7)六、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技术要求 (7)(一)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向公安信息网的单向资源共享 (7)(二)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其他专网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7)(三)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8)七、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9)(一)安全管理 (9)(二)安全域划分 (9)(三)纵向边界区防护 (10)(四)横向边界区防护 (10)(五)系统应用区防护 (10)(六)前端接入区防护 (13)八、运维管理技术要求 (14)(一)前端运维 (14)(二)网络运维 (14)(三)安全运维 (14)(四)系统运维 (14)附录1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16)附录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 (17)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 (20)一、围本技术要求规了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公安机关的方式、视频图像资源在不同网络间共享的模式,以及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设施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要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视频图像传输网络,包括一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络,以及省、市、县级公安机关的视频传输主干网络。

其他责任主体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参照采用。

二、参考或引用文件本技术要求的制定参考或引用了以下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2、《“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国发〔2017〕30号);3、《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4、《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发〔2015〕5号);5、《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6、《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18号);7、《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4号);8、《关于印发<全国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97号);9、《关于加强公安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22号);10、《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安全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18〕2882号);11、《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科信〔2012〕73号);12、《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13、《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试行)——视频接入部分》(公信通〔2011〕5号);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二一年四月一、任务来源为了更好地规范全省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和各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79号)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下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市监函〔2020〕737号)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提出编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项目编号为SDBXM 12-2020)地方标准,由陕西省信息中心提出并牵头,陕西省信息中心、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共同起草完成。

二、目的意义“共享交换”是层级复杂的资源交换体系,为规范其构建,面向全省省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向上级联国家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对接国家级共享交换平台获得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和其他省份信息资源;向下级联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分平台,为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三、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符合国家和我省对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管理工作和各相关单位的接入工作。

一文读懂等保二级

一文读懂等保二级

⼀⽂读懂等保⼆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作为部授权的第三⽅,为提供专业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的安全分为以下五级: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和其他组织的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和。

第⼆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等保就是对于国家的秘密信息、公民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实⾏分等级保护。

1. 信息存储在信息系统上,信息系统要分级保护;2. 承载信息系统的安全设备也要分级保护;3. 信息系统当中发⽣的安全事件也要分级响应和处理;1. 等保的地位与计划⽣育⼀样,同属于基本国策,重要性不⾔⽽喻!2. 2017年《⽹络安全法》正式颁布,强制推⾏等级保护,现在不做等保就是违法了!!最⼤特点就是要求使⽤安可产品和服务来保障信息安全。

什么是安可?安可就是安全可信的简称,我们在解释安可之前先讲⼀个⽹络安全的⽬标:“⽹络安全的⽬标是保证⽤户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可⽤性、可控性“。

1. 机密性就是保证信息不泄露给⾮授权的⽤户2. 完整性保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的过程中不被修改。

3. 可⽤性是指保证⽤户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信息。

4. 可控性指保证⽤户对数据的控制能⼒。

⽽安全可信就是这⼀特性的延伸,安全可信包括三个⽅⾯:⽤户对数据的控制权、⽤户对系统的控制权、保障⽤户的选择权。

1994年国务院发⽂规定实⾏等保,随后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公安部四部委不断发⽂强调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2007年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2008年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相继颁发,两个⽂件统称为等保1.0版本。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20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standard for remote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of construction site2020—××—××发布 2020年—××—××实施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standard for remote video monitoringsystem of construction site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202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2020主编单位:XXXXXXXX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0年月2020 福州前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X的文件要求,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设计要求、5施工现场部署与设备要求、6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要求。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XXX公司、XXX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或XXX公司(地址:XXX,邮编:XXX)本标准主编单位:XXXXXX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系统设计要求 (4)4.1 一般规定 (4)4.2 总体架构 (4)4.3 数据采集与存储要求 (5)4.4 数据传输与接口要求 (5)4.5 企业视频监控平台要求 (6)5 施工现场部署与设备要求 (8)5.1监控设备布设要求 (8)5.2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 (9)6 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 (12)7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要求 (13)1 总则1.0.1 为加强福建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控,规范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提高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综治办、科技部等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综治办、科技部等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综治办、科技部等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网络安全管理互联网【发文字号】发改高技[2015]996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央综治办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5.05.06【实施日期】2015.05.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综治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综治办、公安厅(局)、科技厅(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经委、经贸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视频监控建设应用不断深入,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统筹规划不到位、联网共享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部署,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现就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总目标,坚持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结合智慧城市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为进一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支撑。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总体要求-编制说明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总体要求-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3部分:视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20年3月21日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3部分:视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83号)的要求,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编号为20184824-T-312《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3部分:视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的标准制定任务。

本标准由SAC/TC100归口。

2、起草单位情况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杭州海康威视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醒科技有限公司、中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编制组的组成,草案内容的编制和提出、相关会议的召集、各阶段标准内容的讨论、意见征集汇总、修改及提交等主要工作。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杭州海康威视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醒科技有限公司、中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负责各章节的评审、修改意见的讨论等工作。

3、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包括:吴参毅、徐琼、廖双龙、卢玉华、栗红梅、孔维生、孟凡辉、杜云鹏等。

其中,吴参毅负责标准的结构框架编制、组织联络、技术讨论、进度汇报等;戴杰负责标准的主要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等;吴参毅、廖双龙、杜云鹏、栗红梅负责标准中主要章节细化内容的编制和修改等;徐琼、卢玉华、孔维生、孟凡辉、等负责细化内容的提议、讨论、技术验证等。

4、主要工作过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3部分:视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制工作,主要阶段包括:第一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标准立项阶段。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
技术要求
背景
为了提高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共享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需要明确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的技术要求。

目标
本文档旨在规定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的接入、共享和管理技
术要求,以确保公共交通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技术要求
1. 视频监控设备接入
-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

2. 数据接口标准
-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应提供符合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以
便其他系统能够与之进行数据交互。

3. 数据共享
-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数据应按照合法、规范、安全的原则进行
共享。

4. 数据管理
-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数据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包括数据存储、备份、检索和删除等。

5. 数据安全
-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不被非法窃取和篡改。

6. 数据权限控制
- 公共交通视频监控数据应根据不同权限进行合理的访问控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结论
本文档提出了公共交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的技术
要求,以推动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应积极采纳并实施本文档的要求,共同维护公共
交通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1. 引言商场安全视频监控是商场维持秩序和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档旨在规范商场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的技术要求,确保商场安全可靠性和监控数据的有效利用。

2. 视频监控资源接入要求2.1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要求:- 可靠性:保证视频监控设备的稳定运行,确保实时监控的连续性。

- 易安装和维护:视频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简便快捷,减少对商场正常运营的影响。

- 高清画质:视频监控画面的清晰度和细节还原能力应达到一定标准,以提供有效的监控信息。

2.2 视频监控设备资源接入要求:-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种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包括摄像头、录像机等。

- 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过程应简便快捷,满足实际商场场景的需求。

- 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防止未经授权的接入和数据泄露。

2.3 视频监控数据传输要求:-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通信方式,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 视频监控数据的传输速度应满足实时监控的要求,避免数据延迟影响监控效果。

3. 视频监控资源共享要求3.1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应支持共享模式,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监控范围。

具体要求如下:- 支持实时共享:商场内不同地点的实时监控画面应可以共享给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查看。

- 支持离线共享:商场内的历史监控数据应提供离线共享功能,方便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调查和研究。

3.2 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应满足以下要求:- 共享权限管理:商场应设立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并对共享权限进行定期审查。

- 数据保密性:商场对共享的视频监控数据应进行加密和隐私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 共享效率:商场应优化资源共享的方式和流程,确保共享效率和数据传输速度。

4. 视频监控资源管理要求4.1 商场安全视频监控资源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资源状态监测:商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资源状态监测功能,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并提供报警机制。

实用的常见网络边界安全全面详解

实用的常见网络边界安全全面详解

实用的常见网络边界安全全面详解2.参考依据3.边界方案详解总体框架图参考依据参考依据1.GA网规范:《GA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2007)《GA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2010) 《GA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公网信息采集部分》(2012)1.视频专网规范:《GA视频传输网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2018)3. 移动警务网规范:《移动警务应用跨区域安全技术参考指南》(2018)4. 政务外网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跨网数据安全交换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2014)边界方案详解以下边界方案,是合规的:单向导入系统方向:仅允许互联网->GA网单向协议:仅支持文件摆渡其他方式是违规的,如果有业务需求,应当通过其他网络跳转。

•数据链路:单向导入系统,互联网 GA网-依据《GA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公网信息采集部分》P5 -业务要求:文件单向摆渡2 互联网-视频专网边界方案以下边界方案,是合规的:1、视频光闸方向:仅允许互联网←视频专网单向协议:不支持28181,仅单向UDP 传输2、视频交换系统方向:仅允许互联网→视频专网单向协议:仅支持28181,且媒体仅单向进入视频专网,即不支持视频专网对外语音呼叫以下边界方案,是有合规性风险的:3、两套导入系统(或两套光闸)方向:仅允许互联网-> 视频专网连接单向/数据双向协议:仅互联网发起TCP 连接,互联网发起UDP 隧道建议:尽量通过政务外网跳转到互联网其他方式是违规的,如果有业务需求,应当通过其他网络跳转。

*发起UDP 隧道:发起方发出UDP 包后,另一边可按照UDP 原路返回UDP2 互联网-视频专网边界:方案一依据•视频链路:视频单向光通信设备(视频光闸),视频专网 互联网(视频专网即图中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依据:《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30•业务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对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共享视频图像资源,必须通过视频单向光通信设备实现从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到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单向数据同步。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征求意见时间自2015年7月7日至7月31日止。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一、登录中国安徽网站,点击网站首页下方的“省政府法制办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右侧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长江路221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邮政编码:2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7月7日重点征求意见部分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范围。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七条有关应当建设、禁止建设信息系统的规定,是否合法、适当、全面。

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主体和程序。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第九条对信息系统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立法界定;第十条、第十二条对信息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建设标准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是否合法、完善,是否可行。

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使用单位的义务。

为确保系统安全规范运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规定。

这些规定是否既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又不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求。

四、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程序。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信息系统存储信息资料的范围、目的、程序的规定,是否合法、完备、适当。

视频接入管理制度

视频接入管理制度

视频接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视频接入的管理和监管,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视频接入行为。

第三条视频接入是指使用网络或其他通信技术进行视频通话、视频直播等行为。

第四条视频接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第五条视频接入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人身权利。

第六条视频接入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违规视频接入。

第七条视频接入应当注重信息保护,不得传播淫秽、暴力、恐怖、侮辱、诽谤等违法违规信息。

第八条未经许可,禁止进行未授权视频接入行为。

第九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视频接入行为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十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制定详细的视频接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视频接入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二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加强对视频接入用户的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确保视频接入行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加强对视频接入内容的审查和过滤,及时清理违规不良信息。

第十四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保障视频接入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视频接入机构应当对违规违法视频接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取缔违规违法内容。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视频接入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视频接入行为的信息登记和备案制度,对视频接入机构和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便于监管。

第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视频接入行为的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视频接入行为。

第二十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视频接入机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合规经营的视频接入机构给予奖励,对违规违法的视频接入机构给予惩罚。

第二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强对视频接入行为的跨部门监管。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10月目录一、范围 (1)二、参考或引用文件 (1)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一)术语和定义 (2)(二)缩略语 (2)四、总体技术要求 (3)(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3)(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 (4)(三)安全防护 (4)(四)运维管理 (4)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4)(一)主干网要求 (4)(二)接入网要求 (5)(三)IP地址规划 (5)(四)网络带宽要求 (6)(五)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 (7)六、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技术要求 (7)(一)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向公安信息网的单向资源共享 (7)(二)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其他专网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7)(三)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8)七、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9)(一)安全管理 (9)(二)安全域划分 (9)(三)纵向边界区防护 (10)(四)横向边界区防护 (10)(五)系统应用区防护 (10)(六)前端接入区防护 (13)八、运维管理技术要求 (14)(一)前端运维 (14)(二)网络运维 (14)(三)安全运维 (14)(四)系统运维 (14)附录1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16)附录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 (17)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 (20)一、范围本技术要求规范了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公安机关的方式、视频图像资源在不同网络间共享的模式,以及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设施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要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视频图像传输网络,包括一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络,以及省、市、县级公安机关的视频传输主干网络。

其他责任主体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参照采用。

二、参考或引用文件本技术要求的制定参考或引用了以下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2、《“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国发〔2017〕30号);3、《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4、《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发〔2015〕5号);5、《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6、《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18号);7、《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4号);8、《关于印发<全国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97号);9、《关于加强公安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22号);10、《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18〕2882号);11、《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科信〔2012〕73号);12、《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13、《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公信通〔2011〕5号);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1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利用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和其他相关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或者场所进行视频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存储和处理的系统。

第三条【调整范围】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主管机关】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职责。

第五条【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乡规划,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六条【秘密和隐私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等单位,对于系统设计方案、设备类型、安装位置、地址码等基础信息,以及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视频图像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于获取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视频图像信息不得非法泄露。

第七条【建设原则】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八条【资源整合共享】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共享。

第九条【建设范围及主体】社会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场所或者部位,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10月目录一、范围 (1)二、参考或引用文件 (1)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一)术语和定义 (2)(二)缩略语 (2)四、总体技术要求 (3)(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3)(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 (4)(三)安全防护 (4)(四)运维管理 (4)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4)(一)主干网要求 (4)(二)接入网要求 (5)(三)IP地址规划 (5)(四)网络带宽要求 (6)(五)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 (7)六、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技术要求 (7)(一)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向公安信息网的单向资源共享 (7)(二)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其他专网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7)(三)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8)七、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9)(一)安全管理 (9)(二)安全域划分 (9)(三)纵向边界区防护 (10)(四)横向边界区防护 (10)(五)系统应用区防护 (10)(六)前端接入区防护 (13)八、运维管理技术要求 (14)(一)前端运维 (14)(二)网络运维 (14)(三)安全运维 (14)(四)系统运维 (14)附录1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16)附录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 (17)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 (20)一、范围本技术要求规范了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公安机关的方式、视频图像资源在不同网络间共享的模式,以及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设施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要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视频图像传输网络,包括一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络,以及省、市、县级公安机关的视频传输主干网络。

其他责任主体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参照采用。

二、参考或引用文件本技术要求的制定参考或引用了以下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2、《“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国发〔2017〕30号);3、《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4、《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发〔2015〕5号);5、《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6、《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18号);7、《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4号);8、《关于印发<全国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97号);9、《关于加强公安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22号);10、《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18〕2882号);11、《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科信〔2012〕73号);12、《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13、《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公信通〔2011〕5号);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

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一)术语和定义1、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指用于传输公共安全领域视频图像、汇接各层级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支撑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服务的专用传输网络。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是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非涉密视频图像传输网络,采用专线方式或虚拟专用网方式在公安信息网之外建设,可以根据需要传输与视频图像有关的其他非涉密公安业务数据。

2、公共网络公共网络指互联网以及依托互联网实现互联互通的开放性网络。

3、其他专网其他专网指除公安信息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以及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以外,不连接或通过安全隔离设备连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政府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专用网络,其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

(二)缩略语IP:Internet协议(Internet Protocol)QoS: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SDN: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 Netword)SR:分段路由(Segment Routing)xPON:无源光纤网络(xPassive Optical Network)MPLS VPN:多协议标签交换协议虚拟专用网(Multiprotocol Label Switching VPN)四、总体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从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视频监控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等四个层面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在公安机关的接入、共享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见附录1)分布于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其他专网、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中,不同网络之间应通过边界接入/交互平台实现视频图像资源的单向或双向传输,如图4-1所示。

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视频监控系统汇聚本网内的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并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传送视频图像资源;其他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汇聚本网内的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并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传送视频图像资源;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本网内的一类和部分二类视频监控资源,并通过边界交互平台汇聚来自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二、三类视频图像资源,通过公安信息网视频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传送一、二、三类视频图像资源。

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公安信息网其他专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省、市、县公安视频传输主干网、一类、部分二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公安信息网视频边界接入平台与公安信息网之间视频边界安全接入链路互联网边界交互平台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链路向互联网共享视频图像资源链路其他专网边界交互平台视频图像资源交互链路数据资源交互链路汇聚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本网一类、部分二类视频监控资源汇聚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汇聚本网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汇聚本网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图4-1视频监控资源汇聚共享关系图(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单向传输视频监控资源。

视频监控摄像机等前端设备到各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的接入网建设应根据各地现状采用适合的接入方式,满足各类前端数据采集、设备操控及维护管理的需求。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应统一进行IP地址规划。

(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汇聚来自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单向传输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向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共享视频图像资源。

(三)安全防护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和在其上运行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按照分级、分域防护原则构建总体安全框架,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网络综合安全管理。

(四)运维管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网内前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平台设备的网络连通性、图像质量、网络利用率、软硬件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测。

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一)主干网要求1、主干网结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作为一级网,一级网的网络结构可参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规划。

省内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干网的整体网络架构(含二、三、四级网)宜采用树形结构。

2、多类业务数据传输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承载多种业务,满足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传输与视频图像有关的其他公安非涉密业务数据的需求。

3、组网设备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干网交换设备应支持静态和动态路由协议、MPLS VPN、组播、QoS、IPv4和IPv6双协议栈等基本功能,宜支持SDN、SR等新技术应用。

所有网络设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能够与国内主流的网络厂商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新采购的网络设备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

(二)接入网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接入网包括有线或无线两种接入方式,以有线接入方式为主。

1、有线接入方式建议采用支持xPON的网络设备组成有线网络。

前端监控设备与中心平台之间网络层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接入-汇聚-核心三层网络架构或接入-核心两层网络架构。

网络核心层交换设备、链路宜采用双备模式。

网络交换设备(交换机)宜选用具备较完善三层路由功能的可网管型设备,应优先采用国产网络设备。

2、无线接入方式无线接入网络参照《全国公安移动警务建设总体技术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三)IP地址规划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应统一进行IP地址规划。

各地公安机关在新规划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时须符合本方案要求。

在已有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与本方案冲突的,应在今后逐步修订和调整,禁止在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中建设网中网。

若地方公安机关使用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非公安机关建设管理,其IP地址规划情况应以省为单位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参照《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含交换机、路由器、安全信令网关、互联媒体服务器、中心信令控制服务器、WEB应用服务器、DVR硬盘录像机、IPC前端摄像机等)地址应当采用A.B.C.D的地址,其中A段为省级行政区域代码(2位),B、C、D段由省级公安机关科信部门参考公安信息网IP地址管理方法进行分配,同时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本次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主要针对IPv4地址编码格式进行设计,但网络交换设备应支持IPv6协议,并具备从IPv4平滑升级到IPv6的能力。

详细IP地址规划参见附录2。

(四)网络带宽要求各级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参考带宽如下:1、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一级网(部-省)带宽公安部与各省间的网络带宽应达到1000Mbps以上。

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二级网(省-市)带宽省级公安机关与辖区内各市级公安机关的网络带宽应不低于1000Mbps,宜达到2Gbps或以上带宽。

3、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三级网(市-区/县)带宽市级公安机关与辖区内各区/县级公安机关的网络带宽应不低于1000Mbps,宜达到2Gbps或以上带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