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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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第一条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本局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为市局制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如今后上级部门另有标准的,以上级部门的标准为准。

第四条法规股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自我评查和监督检查两种形式进行,以自我评查为主、监督检查为辅。

自我评查由执法股各执法小组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办案人员评比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由法规股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采取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评查应从执法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

评查结果应纳入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办案人员年度主办案件出现1件不合格的,由所在执法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出现2件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出现3件以上不合格的,组织培训学习,待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第七条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限期整改、纠正到位,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报分局法规股。

第八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按照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两部分实施。

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标准,包括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具体行政行为适当等内容。

凡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即视为不合格案卷。

案卷评查的一般标准是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案卷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四个阶段和案卷归档是否符合规范。

此项采用百分制的办法,逐项给予计分。

第九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即:90分以上为优秀卷,60至89分为合格卷,59分以下为不合格卷。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穗南府〔2008〕55号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为了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经法定授权或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适用本制度。

二、总体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做到:(1)主体合格。

行政处罚必须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或受委托组织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或法定授权范围内或委托范围内实施;(2)被处罚对象确认准确;(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即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准确,具备主要证据;(4)适用法律正确。

即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准确;(5)程序合法。

主要包括①立案审批程序规范;②先调查取证,后决定处罚;③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其具有陈述和申辩权利;④符合听证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并按规定举行了听证;⑤有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了该程序,如责令改正程序、重大处罚集体决定程序等;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⑦符合其他法定程序。

(6)合理行政。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7)属于行政处罚范围。

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评查方式每年二次由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抽查或互查。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处理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处理应根据不同的评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将评查结果根据分数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统一公布。

对评查优秀的单位应给予通报表彰,对评查优秀的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评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其当年评优受奖资格,对存在重大违法问题的具体案件,应当责令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法律檀卷评查轨制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法律行动, 促进依法行政,进步行政法律程度,联合我所现实,特制订本轨制.第二条本轨制所称行政法律檀卷,是指本所根据司法.律例.规章的划定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允许.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法律运动形成的依法须要归档或者应该供给当事人查阅的檀卷.第三条法制稽察查察科负责行政法律檀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点.治理和监监工作.第四条行政法律檀卷的评查每半年许多于一次.檀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法进行,一般抽查数目许多于10件.现实檀卷少于10件的按现实数目检讨.第五条行政处罚檀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1.处罚主体是否正当;2.事实认定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实,证据与事实是否有有果关系;3.是否精确实用司法律例;4.是否相符法定程序;5.是否消失超出权柄和滥用权柄;6.檀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及格.第六条行政允许档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1.行政允许主体是否正当;2.行政允许的司法根据是否精确;3.行政允许的材料是否真实.正当.齐备;4.允许收费尺度是否相符划定;5.筹划程序.时限是否正当;6.是否对被允许儿进行监视检讨;7.檀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及格.第七条行政复议檀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1.复议主体是否正当;2.复议确认的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实,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因果关系;3.是否精确实用司法律例;4.是否相符法定程序;5.是否消失超出权柄和滥用权柄;6.檀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及格.第八条檀卷评查应该一案一评.檀卷评查情形.评查得分及扣分来由应书面记载在评查表内,并由评查人签名.第九条联合檀卷评查情形,檀卷评查工作机构应实时对行政法律情形进行剖析,提出改良看法和建议;每年年关制造檀卷评查分解陈述,并报上级行政机关存案.第十条檀卷评查采纳满分为百分制的情势,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良;平均得分在75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及格;平均得分不满75分的为不及格.第十一条在评查进程中,对评查优良的科室赐与传递表扬;对评查不及格的科室,予以传递批驳,责令整改, 撤消当年评先树优资历; 对消失重大违法问题的具体案件, 责令改正, 并按有关划定穷究义务.第十二条本轨制由卫生监视所负责说明.第十三条本轨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整改的活动。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包括:局机关,局属执法大队(管理处)、授权或受委托的组织。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一般(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制科为执法案卷评查人。

第六条行政执法事项办结、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制作的执法文书及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材料整理立卷,执法单位案卷承办机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检查、补正并归档,案卷卷宗除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卷宗外应一案一卷,分门别类,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第七条案卷评查遵循公正、公平、标准统一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八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基层执法单位不少于两次。

第九条开展案卷评查,应根据评查制度、年度工作安排制订评查方案和标准。

开展案卷评查可采取专题评查,也可以结合执法检查考核组织评查的形式组织评查。

第十条实施案卷评查可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组织基层执法单位互查的方式实施案卷评查。

基层执法单位根据相关制度按上述方式对本单位案卷实施自查。

第十一条组织案卷评查、自查应当在分管领导的组织下,由2名以上评查人和受查单位案卷承办人一同实施,评查人应当持有执法监督证。

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四项制度

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四项制度

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本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并已办结的案卷。

前款所称行政执法主体包括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本部门所属行政执法单位和下级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依照统一的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不同类别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制定。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与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考评及责任追究工作结合进行。

具体可以采取单项评查、全面评查或者按系统评查、组织行政执法单位相互评查以及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先行自查,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组织评查,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组织抽查或者评查。

办理案件的执法人员应当于每年 12月底前完成当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不定期抽查或者评查。

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人员应当出示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法制督察证件。

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时,被抽查的行政执法单位负有提供行政执法案卷的义务;行政执法案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人员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财政制度】阳山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财政制度】阳山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财政制度】阳山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财政行政系统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一般抽查数量不少于5件。

实际案卷少于5件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第五条行政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六条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第七条案卷评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查小组责令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一)未按规定提供案卷评查的;
(二)案卷材料未按规定制作成卷的,或案卷内容明显缺失;
(三)案卷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制作虚假案卷的;
(四)对评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期整改的;
(五)评查人员未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评查的;
(六)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推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制度(五篇)

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制度(五篇)

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和办理,严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___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质量进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经整理后形成的卷宗。

第三条查处质量技术监督事案件应在结案后____日内形成案卷,实行“一案一卷”。

第四条案卷文书应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五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客观反映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体现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即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第六条案卷内容包括:(一)案卷封面;(二)卷内目录;(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四)立案审批表、督查(办)通知书;(五)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质量技术监督事案件调查报告;(六)调查通知书、协助调查函、调查(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图)、鉴定意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采取扣押(暂扣)措施审批表、扣押(暂扣)通知书、扣押(暂扣)物品清单、解除扣押(暂扣)通知书、解除扣押(暂扣)物品清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笔录等;(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八)听证申请书、举行听证通知书、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延期(中止、终结)听证决定书、听证笔录、听证回避申请书、听证回避决定书、听证意见书;(九)责令停止质量技术监督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补办行政许可手续通知书(十)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十一)执行的票据等材料;(十二)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十三)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十四)质量技术监督事案件结案报告;(十五)备考表。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制定本制度。

2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是指通过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审,考核行政执法和案件审理质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及案件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的考核机制。

3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局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

4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行自查、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各稽查队应定期组织案卷自查工作。

(2)局法制科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交叉检查,在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已办理完的案件中,法制科随机抽取案卷,交由执法人员相互查阅,阅卷人应做好阅卷记录,写出该案卷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建议,查阅时间为一周,一周后由局法制科主持召开案件评议分析会,执法人员互相探讨、交流、分析查阅的案卷情况,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到会进行点评。

(3)局法制科和监察室每年度对各稽查队办理的案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抽查。

5 、案件评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行政处罚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2)案卷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3)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4)使用法律是否正确;
(5)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6)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6、案卷评查结束后,区局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案件审理人员进行复核。

凡评卷阅卷确有疏忽的,可以由复核人员注明理由,予以变更。

7、案卷评查结果纳入各稽查队及其案件承办人年度考核。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一、背景为了加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二、目的1.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高效;2.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 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4. 促进应急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

三、评查范围1.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2.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行政执法行为;3. 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评查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四、评查内容1. 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包括是否依法履行告知、听证、送达等程序;2. 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3. 行政执法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包括证据是否合法取得,证明事项是否清楚明确;4. 行政执法裁量的合理性,包括处罚幅度、行政强制措施等是否适当,是否存在畸轻畸重、重复处罚等问题;5. 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包括文书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表述是否清晰准确;6. 行政执法效果的显现性,包括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7. 行政执法工作的创新性、典型性,包括是否存在好的做法和经验,是否具有推广价值。

五、评查方式1. 定期评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一定周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持续规范;2. 随机评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重点评查: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重点评查;4. 专项评查:针对行政执法中的某一特定问题或者环节,开展专项评查活动;5. 互查互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之间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互查互评活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议、检查和监督(以下简称案卷评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和收集的与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资料,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以下统称案卷评查部门)具体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的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案卷评查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案卷评查规则和案卷评查标准实施。

案卷评查规则和案卷评查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制定。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标准。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标准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未制定统一规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规范;未设立省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规范。

第六条案卷评查部门应当每年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案卷评查。

案卷评查部门应当创新案卷评查方式,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案卷评查。

第七条案卷评查部门应当建立案卷评查专家库,案卷评查专家库成员应当从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和学者中选聘。

案卷评查实行一案一评,每件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八条案卷评查应当针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查评价。

主要审查评价下列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符合法定资格条件;(二)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四)行政执法行为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符合法定程序;(五)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并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六)行政执法文书符合法定规范和形式要求,记录清楚、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及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及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及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1.背景及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强化行政执法者监管的有效途径。

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来说,评查可以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2.评查对象评查对象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案卷,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

3.评查模式评查模式采用专家评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由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完成,专家评查由专家对自查结果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

4.评查内容(1)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确凿,是否依据规范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2)处罚是否适当,案卷中是否能够说明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是否调查尽责、程序合法、处罚行为合理;(3)案卷的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记录是否真实、详实、清晰;(4)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问题;(5)案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管理制度。

5.评查结果及后续处理评查结果根据评查意见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评估标准以该评查标准为准。

对于评为优良的案卷,予以表扬并公布;对于评为合格的案卷,要反映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整改;对于评为不合格的案卷,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1)行政处罚案卷的合法性。

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标准,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行政处罚的合理性。

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情节的实际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量刑。

(3)案卷书写的规范性。

案卷是否符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案卷管理要求,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并符合公文处理的规范。

(4)案卷管理的规范性。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是否管理得当、合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范本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范本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评查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旨在检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高效。

第三条评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

第四条评查组织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法制审核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法制审核员、纪检员等。

第五条评查原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的原则,确保评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第六条评查方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办案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

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集中抽查。

第七条评查内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行政执法实施主体是否合法;(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证据与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三)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四)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五)执法文书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规范要求;(六)其他应当评查的内容。

第八条评查标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分为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个方面,具体标准由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九条评查结果处理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评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办案机构。

办案机构应当及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条罚则对未按照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者评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概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是指针对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的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建立起的一套规范体系。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规范进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探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的必要性、内容要点以及运行机制。

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必要性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是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对于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必要性的几个方面:1. 法律合规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案卷管理制度。

这是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保障。

2. 案件查阅和追溯需求行政执法案卷是执法行为的实质性记录,案卷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查阅和追溯效率。

良好的案卷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案件查阅和追溯的便利性。

3. 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流程和规范,提高工作效能。

通过明确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可以避免执法主体在个案处理中出现错误和漏洞,从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案卷的创建、管理、存档和销毁等内容。

具体而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要点:1. 案卷的创建•案卷的建立时机和程序:明确案件立案时间和立案程序,确保案卷的及时建立。

•案卷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案件性质、执法主体、当事人信息等,以确保案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案卷的管理•案卷的编号规则:建立统一的案卷编号规则,确保案卷的唯一性和可辨识性。

•案卷的归档要求:明确案卷的归档要求,确保案卷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案卷的保管期限: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以确保案卷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区人民政府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依法需归档管理的案件材料。

第三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的原则,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第七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
(五)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主体是否按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量化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卷宗制作归档是否符合标准。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所查案卷评分,扣分及扣分理由应作书面说明,评出案卷得分后应予签名。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实行一案一评,评查小组根据每个案卷的实际情况,进行书面综合评议,并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评查结果。

第七条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执法案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查和检查。

目的是为了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效果和执法水平。

下面将从制度的必要性、评查内容和评查程序三个方面进行详述。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评查制度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及时纠正和改进执法中的不足和错误,提高执法效果和精确度。

其次,行政执法涉及重大利益关系和公共利益,因此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可以提高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评查制度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避免出现滥用职权、违法处置案件等不当行为。

最后,评查制度还可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增强社会对行政执法的信任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对案卷的规范性进行评查,检查案卷是否有明确的审批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

其次,要对案卷的完整性进行评查,检查案卷中是否包含了有关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等必要的内容。

再次,要对案卷的真实性进行评查,检查案卷中的事实描述和证据材料是否准确可靠,是否存在虚假和捏造的情况。

最后,还要对案卷的合规性进行评查,检查案卷中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的罚则和标准,是否存在过轻或过重的情况。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要确定评查的对象和评查的时间,一般可以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其次,要制定评查的标准和方法,可以通过制定评分细则或编制评查表格等方式进行。

再次,要指定评查的组织和人员,一般由机关内部的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组成评查小组。

最后,要进行评查和检查工作,分析评查结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改进和提高。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执法效果和执法水平,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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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案卷
进行评查,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该制度的实施可
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评查对象、
评查标准、评查程序和评查结果。

评查对象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
中形成的案卷,包括立案、调查、处罚等环节的记录。

评查标准是指评价
案卷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的标准,包括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执法
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评查程序是指评查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评查组的
组建、评查范围的确定、评查方法的选择、评查报告的编制等。

评查结果
是指评查组对案卷进行评价后得出的结论和建议,包括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等评定结果,以及针对不合格案卷的整改建议。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行
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

同时,该制度也可以增强公民对行政
执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
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实施,加强评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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