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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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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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珠海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珠海⼈才公寓申请流程在我们的⽣活中,还有很多的地区都有⼈才公寓,⼈才公寓需要满⾜⼀定的条件才可以进⾏申请,那么在珠海我们应该怎样进⾏申请?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才公寓是指专项⽤于⼈才就业的⽣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房。

⼈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

通常是限定租期,⾼级⼈才⼊住附带政府补贴。

⼆、珠海⼈才公寓申请流程申请⽅式:1.⽹上申请:(通过搜索: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根据提⽰注册、登陆操作提交申请申请条件:1、单⾝申请⼈在本市⽆房产2、已婚申请⼈夫妻双⽅及⼦⼥在本市⽆房产3、本市户籍需中专及以上学历4、⾮本市户籍需⼤专及以上学历5、申请⼈⼯作单位(企业)注册地或申请⼈户籍属于⾼新区申请资料:(⼀)、未婚:1、申请⼈⾝份证复印件2、申请⼈户⼝本复印件3、毕业证复印件4、劳动合同(包含合同⾸页、合同期限页、尾页盖⼯作单位公章和签名页)(⼆)、已婚需再提交:1、配偶⾝份证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和户⼝本等关系证明3、配偶不是本市户籍的,需提供配偶为本市常住⼈⼝证明材料(如:居住证、在本市⼯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本市社保缴纳记录,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盖⼯作单位公章)不与配偶居住则不⽤提交居住证或者⼯作证明,但是⾝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还要提交。

(三)、已⽣育的需再提交:1、出⽣证复印件或户⼝本关系等证明(盖⼯作单位公章)2、⼦⼥不是本市户籍的,需提供⼦⼥为本市常住⼈⼝证明材料(如:居住证、学⽣证或学校出具的读书证明等) (盖学校公章)不与⼦⼥居住则不⽤提交居住证或在读证明,但是出⽣证或户⼝本等关系证明⽂件依旧要提交。

以上资料⽤于核对个⼈家庭(达到法定婚龄的个⼈家庭,不纳⼊⽗母等长辈和达到法定婚龄的⼦⼥。

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价格方面,保障性住房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在房屋的外形方面,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看起来是差不多的。

对于生活在珠海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购买保障房要更加实惠,而且保障性住房是专门为困难家庭提供的,申请通过的概率更高。

究竟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材料?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是行不通的。

珠海保障房是提供给本地低收入人群的,本地人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珠海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3、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4、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属及交易情况证明(夫妻双方);5、其他材料:(1)申请人为非户主的,需提交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2).家庭成员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

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流程是什么?1、受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并核审申请人是否已承租有政府公房;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2、审核办理:区或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并对符合条件者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出具开通水电等有关证明。

对已居住政府公房又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人,给予限定时间办理公房退租手续;3、签批: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到窗口缴交押金和当月租金,领取廉租房钥匙;4、备案:区或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申请人廉租住房档案备案。

综合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外地人申请珠海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提供给当地低收入购房者的一项福利,并非是所有的刚需购房者都能够进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doc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doc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第一条为缓解用人单位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的住房和生活压力,吸引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

第三条申请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一)引进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中级35周岁以下;(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三)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五)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六)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取得本市户籍。

第四条申请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一)引进时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其中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三)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四)须取得本市户籍。

第五条申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一)引进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三)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四)须取得本市户籍。

第六条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金湾区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公寓)及其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中央空调系统方案比较

金湾区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公寓)及其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中央空调系统方案比较

金湾区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公寓)及其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中央空调系统方案比较摘要:全水冷中央空调系统与水冷中央空调系统+直流变频多联机系统的系统对比分析及经济分析。

关键词:水冷中央空调系统;直流变频多联机系统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湾区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公寓)及其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总面积本工程总用地面积70292.1m2,建筑总面积160242.46m2,其中二类居住建筑面积为112501.10 m2,综合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为47741.36 m2,其中地下建筑总面积62907m2,分空调部分为2个单体建筑即西区商业,东区商业,酒店,办公。

1.2 室外设计参数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珠海暖通设计时参考规范深圳的室外气象参数,具体为: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3.7℃,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27.5℃,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6℃,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72.0%,夏季室外风速2.2m/s,冬季室外风速2.9m/s。

1.3 室内设计参数2. 空调设计负荷根据鸿业暖通负荷计算软件计算后,分区统计负荷如下: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使用情况以及日后发展变化的可能性,向业主方提交2个方案,具体为:方案一:西区裙房+西区塔楼酒店+西区办公+东区商业采用一套水冷集中中央空调系统;方案二:西区裙房和西区塔楼酒店采用一套水冷集中中央空调系统;东区商业和西区办公塔楼采用多联机系统2.1方案一设备选型及空调形式根据负荷计算并考虑实际不同业态同时使用系数,方案一选用2台2285kw (650RT)离心机,一台及制冷量为663kW(188RT)的全热回收水冷螺杆机组。

空调冷冻水为一次泵变频系统,并与冷水机组一对一设三用两备循环水泵。

冷水的供回水温度为7/12℃,系统的承压压力为1.2MPa。

空调水系统为双管制变水量系统,冷水管路异程设置,膨胀水箱设置在酒店屋面。

冷却塔设置在电影院裙房屋面,冷却水为一次泵系统,采用定频泵,与冷水机组及冷却塔一对一设三用两备冷却水循环泵,冷却水的供回水温度为32/37℃,系统承压压力为1.6MPa。

珠海市保障房

珠海市保障房

珠海市保障房珠海市保障房【1】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将采取措施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强土地出让监管。

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明确,珠海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目前该局正在开展2017-2019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编制工作,将根据各区提供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进行汇总并报市政府审定。

统筹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合理调控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规模和出让时序,防止区域分化拉大或出现局部区域过热,保障住房供应量,平衡市场供给。

同时,将强化土地购置资金的监管,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50%。

进一步加大用地批后监管力度。

对重点监督的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督促其按期开工建设,防止用地单位出现“囤地、囤房”现象,及早发现土地闲置的苗头,及时处理,保障住房正常供应。

珠海保障房政策包含些什么内容?【2】保障房解决了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民生情怀。

从市住规建局采访获悉,《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已正式通过并开始实施,该方案明确,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并规定公租房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3年,珠海已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0675套,竣工7148套,入住6528套。

其中提供廉租住房761套。

那么,对购房者来说,是否有资格申请保障房?该如何申请?珠海在建保障房有哪些?下面对珠海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分析,解读。

珠海保障性房主要分类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介绍,公共租赁房,垦区危房改造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珠海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

珠海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17版)目录1 设计说明及依据 (1)2 一般规定 (3)3 室内装修电气要求 (3)4 室内装修防火要求 (4)5 室内装修节能、环境质量要求 (5)6 客厅和餐厅 (5)7 主卧和卧室 (6)8 卫生间 (6)9 厨房 (7)10走道 (8)11阳台 (9)12附录 (10)1 设计说明及依据1.1为贯切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及人才住房相关政策,规范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制定本标准指引。

1.2本标准指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统筹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装修标准应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1.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应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品质、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配建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

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

2.本标准指引的户型装修设计分为40㎡左右、60㎡左右、90㎡左右和120㎡左右的面积户型。

为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每个户型的装修标准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

4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578元/㎡、816元/㎡和1200元/㎡。

6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66元/㎡、661元/㎡和935元/㎡。

9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22元/㎡、614元/㎡和858元/㎡。

120㎡左右及以上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36元/㎡、631元/㎡和888元/㎡。

具体详见附表4。

1.3 室内装修设计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室内所有功能空间的顶面、地面、墙面、内门(不含入户门)、门套、窗台的设计。

2.厨房、卫生间及其他功能空间需装修完成的设备和设施设计。

1.4 室内装饰装修的材料选择应兼顾耐久性、安全性、维护成本低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资源节约、环保等要求的建筑材料及住宅产品,优先采用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的产品,不得采用高消耗及污染超标的材料;2.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耐久性强、耐清洗、维护替换方便的建筑材料;3.厨房、卫生间内台面、柜子、五金件等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1.5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建筑主体工程隐蔽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珠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珠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珠海公租房和⼈才公寓申请条件如果⾃⼰的经济条件并不好,或者是刚到⼀个城市中的话,那么可以考虑申请公租房或者是⼈才公寓,这个⼈才公寓是需要具备⼀定学历和技能要求的。

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才公寓是指专项⽤于⼈才就业的⽣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房。

⼆、珠海公租房和⼈才公寓申请条(⼀)新就业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单位签订聘⽤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房户或家庭⼈均居住建筑⾯积低于13平⽅⽶。

5、在申请受理之⽇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专业⼈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级管理⼈员。

2、在本市⼯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单位签订聘⽤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房户,在申请受理之⽇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4、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层次⼈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三)低收⼊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与共同申请⼈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申请⼈配偶⾮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

2、在本市属⽆房户或家庭⼈均居住建筑⾯积低于13平⽅⽶。

3、申请⼈与共同申请⼈⽆机动车辆,但残疾⼈专⽤机动车除外。

4、申请⼈及共同申请⼈在申请受理之⽇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5、家庭⼈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才公寓需具备的条件如下必须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作,单位在市本级建⽴公积⾦账户,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作合同并已开始在本市缴纳养⽼保险,其本⼈及配偶在本市⽆任何房产(或本⼈、配偶及⽇常共同居住的⼦⼥、⽗母的⼈均住房⾯积低于20平⽅⽶)。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公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公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公布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的通告(2015年第三批)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9.25
【实施日期】201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公布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的通告(2015年第三批)
根据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系列政策的相关规定,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且在我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在管理服务期(培养期)内可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经申请、核查,已于2015年9月21日完成公示程序,现将公示无异议的陈光宇等7人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及标准(2015年第三批)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
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及标准
(2015年第三批)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2015年第三批)及标准(共7人,同一层级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申请租房补贴人员名单
1. 属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二级的,每人每月可享受1700。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对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般规定2.1设计应从平⾯布局⼊⼿,满⾜使⽤功能的同时,充分预留活动空间。

布局应合理、紧凑和⼈性化设计,避免空间浪费。

2.2设计的风格应以简约、⼤⽅的现代风格为主。

⾊彩明快、光线柔和、⽓氛温馨,各类材料之间颜⾊配搭要协调。

墙⾯和天花宜采⽤⽩⾊或浅⾊系列的乳胶漆作为⾯饰材料。

2.3客厅、卧室地⾯选⽤使⽤寿命长、耐磨、防滑、抗污染、易清洁的材料,如地砖、强化⽊地板、实⽊复合地板或⽵地板等。

2.4为保证使⽤寿命,房间门采⽤实⼼实⽊复合门;卫⽣间选⽤铝合⾦玻璃门,厨房门选择与户内门统⼀风格的材质。

2.5厨房、卫⽣间的天花根据不同装饰标准,分别选⽤不同装饰⽅案。

如:采⽤铝合⾦吊顶或顶棚抹灰防⽔乳胶漆。

墙⾯选⽤光洁、抗热、易清洁的墙砖。

地⾯应选⽤防滑、耐⽤、抗污染、易清洁、使⽤寿命长的防滑地砖。

2.6厨房、卫⽣间防⽔层的材料、厚度和防⽔⾼度应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墙⾯的防⽔层宜选⽤普通防⽔砂浆或聚合物⽔泥防⽔砂浆,平⾯的防⽔层宜采⽤聚氨酯防⽔材料。

2.7厨房的通风排⽓烟道应有效设计,烟道⼝应有防倒灌盖板,卫⽣间应安装排⽓扇。

室内装修电器要求3.1应考虑必要的家⽤电器的数量、摆放位置和合理布局。

相应位置设定⾜够插座。

⾼层住宅设置门禁对讲系统。

电⽓的安装位置建筑设计和装饰设计应同步进⾏。

3.2厨房、卫⽣间距地⾯H≤1800mm应安装防溅插座。

3.3电⽓设备配置应根据不同装修设计标准满⾜相应的要求,管线及弱电配置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室内装修防⽕要求室内装修节能、环境质量要求5.1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应选⽤节能、低毒性、低污染的户内装饰建筑材料。

室内所有灯具的光源均应采⽤节能灯管。

【高栏港区】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正式启动

【高栏港区】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正式启动

【高栏港区】“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正式启动
3月31日上午,“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启动仪式在市住规建局会议室顺利召开,市住规建局住房改革与发展科调研员朱存文启动上线仪式并作讲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区住房保障机构、珠海特区报、珠海电视台、珠江晚报、珠海电台等多家单位代表和媒体代表参加。

会上,汇报市住房保障建设情况及系统建设,通过点击FLASH系统正式启动,现场对住房保障对象代表进行摇号配租并颁发《入住通知书》,会后对市局相关领导及住房保障对象进行现场采访。

启动仪式取得圆满成功,雷文昌强调,住房保障工作是民生大事,今后的工作重点放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保障性住房结构,完善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管理保障性住房,要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服务,努力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2016年我区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超额完成了考核指标任务。

今年目标全力以赴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和培训让更广大的群众能够更加便利的住房保障政策福利。

系统上线介绍
现场配租颁发入住通知书。

珠海人才安居管理办法

珠海人才安居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才安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的工作要求,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保障人才安居,进一步提高城市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以及政府优惠政策,解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

第三条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和经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人才;(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引进的人才,经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可不受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限制。

第四条建立珠海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领导召集,负责协调、审议、决策本市人才安居工作重大事项。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人才安居适用对象进行身份认定和货币及生活补贴的发放;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人才安居的资金保障和监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才安居项目的用地保障;市科工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市重点扶持和支持企业目录。

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部门统筹全市各类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市级人才安居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人才安居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

第七条市住房保障部门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具备人才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等政务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息、安居状况等管理功能。

将人才安居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珠海安居房申请条件

珠海安居房申请条件

珠海安居房申请条件珠海安居房是珠海市政府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珠海安居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珠海安居房简介珠海安居房是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的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城市无房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

安居房的价格低于市场价,质量过硬,旨在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珠海安居房申请条件概述1.申请人须为珠海市常住人口。

2.申请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具体申请条件详解1.申请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收入条件:申请家庭月收入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收入标准。

3.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婚姻状况:申请人已婚或离异,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

5.社会保障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参加本市社会保障满一定年限。

6.就业创业条件:申请人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符合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1.咨询阶段:申请人可前往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安居房政策及申请条件。

2.准备材料:根据申请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等。

3.申请登记: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提交申请。

4.审核公示:房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

5.摇号选房:公示无异议后,房管部门组织摇号选房,选房顺序按照摇号结果确定。

6.签订合同:选房成功后,申请人需与房管部门签订购房合同。

7.入住安居房:签订合同后,申请人按照约定入住安居房。

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如有虚假或遗漏,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家庭在购房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不满5年上市交易的,需支付政府优先购买权补偿。

3.申请人需按照房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家庭情况变化,如不再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需及时退出安居房。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珠府〔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ZFGS-2021-11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日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住房分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面向个人配租(售)第三节面向单位配租第四章流转退出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才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珠海英才计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人才住房的用地规划、筹集建设、分配使用、流转退出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类别的人才、港澳优秀人才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

本办法所称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

人才住房优先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产业人才供应。

第四条人才住房可租、可售,出售的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租、售比例可根据本市实际人才层次比例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统筹设定。

第五条人才住房筹建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产权清晰、规范运行的原则。

第六条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统筹指导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政策、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分配使用、流转退出以及监督考核工作;编制人才住房统筹规划。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人才住房具体实施及业务管理,会同市属国有安居企业做好筹集建设、配租配售、流转退出、使用监管、违约处理等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才住房网上在线申请、受理、审核、查询、公示等。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珠府[2010]129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珠府〔2010〕12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具有珠海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及房地产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新形势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具有珠海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坚持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多层次、宽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二)基本原则。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原则。

(三)基本思路。

建立和完善我市住房供应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为主;对西部地区华侨农场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农场职工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对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等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对外来务工人员以提供员工宿舍为主;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则通过市场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8•【字号】•【施行日期】2012.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将抓好住房保障作为建设宜居珠海、美丽珠海、幸福珠海的重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为主体的保基本、多层次、宽覆盖、能循环、可持续的具有珠海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各类引进急需人才的阶段性周转住房得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改革创新的工作重点(一)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二)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房源。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聊聊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那些事儿。

珠海保障性住房啊,就像是一个温暖的小窝在向咱招手呢!那申请条件是啥呢?首先你得是珠海户口吧,这就好比进家门得有钥匙呀。

然后呢,收入也得符合要求,不能太高啦,不然怎么体现保障性呢,对吧?还有啊,在住房困难这方面也得达标呀,总不能家里房子好几套还来申请吧!这就好像比赛得符合参赛资格一样。

那申请流程呢?听我慢慢道来呀。

你得先准备好各种材料,这就跟战士上战场得带好装备似的。

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然后去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这就好比把你的“请求”送出去啦。

接着就是等待审核,这时候可别着急,就像等种子发芽一样,得有耐心。

要是审核通过了,那可就太棒啦,离你的小窝又近了一步。

要是没通过呢,也别灰心,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下次再来呗。

你说这保障性住房多好呀,能让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有个安稳的住处。

这就好像在寒冷的冬天给你送来一件厚厚的棉袄,暖到心坎里啦!咱珠海有这么好的政策,可得好好把握呀。

想想看,能住进保障性住房,那生活得多踏实呀。

不用再为高额的房租发愁,也不用老是担心搬家的麻烦啦。

而且呀,这保障性住房的环境也不错呢,小区干净整洁,配套设施也齐全。

就跟住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一样。

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我有个朋友就申请到了保障性住房,他现在住得可开心啦,整天都笑嘻嘻的。

所以呀,符合条件的朋友们,别犹豫啦,赶紧去申请吧!给自己一个温暖的家,让生活更加美好。

别错过了这个好机会呀,不然以后后悔都来不及呢!这保障性住房可就在那等着你呢,就看你要不要抓住啦!。

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

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

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高新区产业人才政策,加快构建多层次产业人才住房供给体系,吸引优秀人才立足高新区创业发展,做大做强高新区产业,进一步推动高新区产城融合,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下称: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住房产权由个人与政府按一定比例共有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产业人才,是指在高新区主园区企业内工作,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人才。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高新区主园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与管理。

第五条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及持有政府产权部分。

区劳动管理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劳动合同备案情况。

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

区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立项审核,协助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由政府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金和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经费。

区科技产业管理部门、区投资促进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对当年度合资格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并上报区共有产权住房专项审核小组(下称:专项审核小组)。

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不动产情况。

区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共有产权住房土地供应、建设用地选址及规划条件认定。

由区管委会指定区内一家国有企业作为住房管理单位,负责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运营及管理,协助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并负责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登记造册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住房售价及产权第六条共有产权住房售价参照区内同区域相同建设标准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价格为准。

第七条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由个人与政府按份共有,个人持70%份额产权,政府持30%份额产权。

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支付住房总价款的70%,拥有100%使用权。

第八条申请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在高新区内企业(含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政府将30%共有产权赠与共有人,个人获得100%产权,并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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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17版)目录1 设计说明及依据 (1)2 一般规定 (3)3 室内装修电气要求 (3)4 室内装修防火要求 (4)5 室内装修节能、环境质量要求 (5)6 客厅和餐厅 (5)7 主卧和卧室 (6)8 卫生间 (6)9 厨房 (7)10走道 (8)11阳台 (9)12附录 (10)1 设计说明及依据1.1为贯切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及人才住房相关政策,规范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制定本标准指引。

1.2本标准指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统筹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装修标准应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1.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应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品质、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配建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

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

2.本标准指引的户型装修设计分为40㎡左右、60㎡左右、90㎡左右和120㎡左右的面积户型。

为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每个户型的装修标准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

4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578元/㎡、816元/㎡和1200元/㎡。

6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66元/㎡、661元/㎡和935元/㎡。

9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22元/㎡、614元/㎡和858元/㎡。

120㎡左右及以上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36元/㎡、631元/㎡和888元/㎡。

具体详见附表4。

1.3 室内装修设计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室内所有功能空间的顶面、地面、墙面、内门(不含入户门)、门套、窗台的设计。

2.厨房、卫生间及其他功能空间需装修完成的设备和设施设计。

1.4 室内装饰装修的材料选择应兼顾耐久性、安全性、维护成本低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资源节约、环保等要求的建筑材料及住宅产品,优先采用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的产品,不得采用高消耗及污染超标的材料;2.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耐久性强、耐清洗、维护替换方便的建筑材料;3.厨房、卫生间内台面、柜子、五金件等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1.5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建筑主体工程隐蔽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装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改动或损伤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相关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的施工活动;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并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四方确认;3.装修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提供商检报告;4.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需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见证抽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现场。

1.6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电气材料的选用,均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住宅装饰装饰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的规定。

1.7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选用,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的规定。

1.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满足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年版)GB50325-2001等标准的要求。

室内装修禁止使用无合格报告的人造板材、劣质胶水等产品,每种胶黏剂、密封剂、油漆、涂料都应有明确的易挥发性有机物限制说明。

1.9 室内装修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省(市)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与国家住宅相关设计规范的兼容性,《住宅建筑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标准强制性条文予以严格执行,一般性条文结合珠海市的特点及保障性住房的人群特性综合考虑后执行;2.与地方相关设计规范的兼容性,包括《珠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其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一般性条文结合保障性住房特定及人群特定性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灵活执行。

1.10 室内装饰造价应参考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装饰标准。

1.11 各类户型的装饰应按相关的设计图集进行施工。

2 一般规定2.1设计应从平面布局入手,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充分预留活动空间。

布局应合理、紧凑和人性化设计,避免空间浪费。

2.2 设计的风格应以简约、大方的现代风格为主。

色彩明快、光线柔和、气氛温馨,各类材料之间颜色配搭要协调。

墙面和天花宜采用白色或浅色系列的乳胶漆作为面饰材料。

2.3客厅、卧室地面选用使用寿命长、耐磨、防滑、抗污染、易清洁的材料,如地砖、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或竹地板等。

2.4 为保证使用寿命,房间门采用实心实木复合门;卫生间选用铝合金玻璃门,厨房门选择与户内门统一风格的材质。

2.5 厨房、卫生间的天花根据不同装饰标准,分别选用不同装饰方案。

如:采用铝合金吊顶或顶棚抹灰防水乳胶漆。

墙面选用光洁、抗热、易清洁的墙砖。

地面应选用防滑、耐用、抗污染、易清洁、使用寿命长的防滑地砖。

2.6 厨房、卫生间防水层的材料、厚度和防水高度应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墙面的防水层宜选用普通防水砂浆或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平面的防水层宜采用聚氨酯防水材料。

2.7厨房的通风排气烟道应有效设计,烟道口应有防倒灌盖板,卫生间应安装排气扇。

3 室内装修电器要求3.1 应考虑必要的家用电器的数量、摆放位置和合理布局。

相应位置设定足够插座。

高层住宅设置门禁对讲系统。

电气的安装位置建筑设计和装饰设计应同步进行。

3.2 厨房、卫生间距地面H≤1800mm应安装防溅插座。

3.3电气设备配置应根据不同装修设计标准满足相应的要求,管线及弱电配置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4 室内装修防火要求4.1户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1的规定:表4.1 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备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B1-难燃性;B2-可燃性4.2所有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不得裸露。

5 室内装修节能、环境质量要求5.1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应选用节能、低毒性、低污染的户内装饰建筑材料。

室内所有灯具的光源均应采用节能灯管。

5.2卫生洁具均应采用节水器具并符合绿建相应标准要求。

5.3设计时不能破坏建筑设计的通风性,应保证室内较好的通风效果。

厨房的通风排气烟道应有效设计,卫生间应安装排气扇。

6 客厅和餐厅6.1装饰设计应根据不同户型的平面格局,合理划分就餐区域。

合理的平面布置以方便家具摆放,并具有满足使用者个性化需求的可能性。

6.2一类装修标准的天花不设吊顶,选用白色或浅色乳胶漆。

二类、三类装修标准结合装修方案需要做局部或整体吊顶。

墙面应选用白色和浅色乳胶漆,结合温和的中性色系实心实木复合门,为使用者购买不同风格的家私提供包容性,满足营造多种风格的需求。

6.3地面采用地砖,应根据不同装饰标准选择不同档次的地砖。

墙面与地面连接处应设贯通踢脚线,踢脚线选用应同地面相同材料的瓷砖。

6.4窗户应配置铝合金窗帘杆。

6.5天花的灯具应以吸顶式或内嵌式为首选。

6.6三类装饰标准的客厅和餐厅中应配空调。

7 主卧和卧室7.1应充分利用窗户位置,达到房间采光需求。

合理分布睡眠、书写、收纳功能的家私,以满足房间的多种功能。

7.2设计时应保证床、床头柜、衣柜等家具的合理摆放位置。

7.3天花不设吊顶,白色或浅色乳胶漆。

墙面选用白色和浅色乳胶漆结合中性色系的实心实木复合门。

7.4地面应根据不同装饰标准,一类装修标准卧室采用地砖,二类、三类分别选用不同档次的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或竹地板。

墙面与地面连接处应设贯通踢脚线,踢脚线应选用同地面相同的材料。

7.5窗户应配置铝合金窗帘杆。

7.6卧室照明设计应以柔和、温馨、舒适为主,天花的灯具应以吸顶式为首选。

7.7所有装饰标准的主卧和卧室中应配空调。

7.8卧室的飘窗窗台饰面材料均采用花岗岩石材或抛光砖。

8 卫生间8.1根据不同套型平面进行合理的布置,设计时不应影响建筑设计的采光、通风效果。

8.2平面布局设计时应为老人、残疾人和儿童预留一定的空间,考虑有安装相应设施的可能性。

8.3设计时除满足基本功能外,需配备基本洁具:淋浴花洒、排气扇、洗面盆和马桶。

1.一类装饰标准应配普通花洒、洗脸盆、排气扇,马桶应采用普通节水型;2.二类装饰标准应设置可挂浴帘的杆件,应配花洒、排气扇,洗脸盆应为人造石台面,马桶应采用中档节水型。

3.三类装饰标准除设置成品淋浴间,里面配花洒、升降杆、排气扇,洗脸盆应为人造石台面。

马桶应采用高档节水型。

8.4淋浴龙头应安装在出水口的同一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

龙头应安装端正,淋浴器挂钩应距地面1800mm。

8.5应安装普通不锈钢毛巾杆,安装高度应距地面1200-1600mm。

8.6一类装饰标准只安装不小于0.3㎡的成品镜。

二类装饰标准和三类装饰标准的洗脸盆上方安装面积不小于0.3㎡的成品化妆镜柜,旁边的墙面上应安装一组防溅电源插座。

8.7天花应根据不同装饰标准,选用不同的装饰材料。

一类装饰标准的顶棚抹灰防水乳胶漆,二类装饰标准和三类装饰标准的天花应采用铝扣板天花,卫生间灯具应选用防水防尘型灯具。

8.8墙面根据装修标准不同,应分别选用不同档次的墙砖。

一类装修标准墙砖贴至顶板,二类、三类墙面贴至吊顶上方100mm。

8.9地面根据装修标准不同,应分别选用不同档次的防滑地砖。

地漏位置应合理设置在地面最低处,地砖的找坡度不小于1%。

地漏不应采用钟罩式地漏,应采用防反溢地漏或多通道地漏。

地漏下设存水弯,水封高度不宜小于50mm。

8.10设有淋浴空间周围墙面的防水高度不应低于地面标高以上1800mm,与卧室相邻墙面的防水层应向上延伸至浴室吊顶高度,在门口处水平向外延伸不小于500mm,向门洞两侧延伸不小于200mm。

地面砖宜采用湿贴法,不得采用干浆法铺贴。

8.11洗手盆、淋浴地漏及卫生间地漏宜合用存水弯。

9 厨房9.1功能设计应设置洗菜盆、操作台,应合理布置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电冰箱、微波炉、电饭煲等必要的厨房家用电器的位置。

9.2洗菜盆、操作台、燃气灶应合理布局。

结合吊柜、地柜,组成储、洗、切、烧的操作流线,由于装饰标准不同,厨房的配置也应不同,依据如下:一类装饰标准台面应采用大理石面板,外边缘大理石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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