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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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
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较大调整时,要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成员出缺,拟在本系统
或在其他部门中确定人选补充的,应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后备干部对象,也
应进行民主推荐,党委研究决定或通过一推双考方式确定。确定考察对象
行。领导班子日常调整充实,民主推荐应在考察之前进行。第五章 考
察第十六条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
门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
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
拟任职务人数。如考察对象在本年内已按本实施细则进行过考察的,如无特
计。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拟调整人选,在上会讨论前,应充
分征求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旗委组织部根据考察
任务组成若干个考察组,每个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第二十
条考察人员负有以下责任:1、认真执行干部考察的政策规定。2、深入了
解,全面分析考察对象的情况。3、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考察对象
殊变化,可不再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七条 制定考察方案。为保证考察
工作规范有序,凡相对集中的考察都要制定考察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主要
任务、考察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考察方案和考察对象要
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对需
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
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
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
依法办事的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www.5yKJ.Com5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认真
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
则是全旗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规定,各级党组织在
告,向干部群众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事项;
(二)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
(三)由考察组汇总推荐情况; (四)向旗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
三条 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由本人署
名的推荐材料,并向组织部门填写提名推荐表。若所推荐人选与民主推荐相
要思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廉洁勤政,团结务实、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旗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各苏木乡镇场科级领导干部。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第五
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
在本单位任职不足一年的,还应深入到其前一个任职单位进行考察。 根
据需要,考察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也可以邀请
有关专家和领导对考察对象进行笔试、口试、素质测评或公开答辩,了解其
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考察对象对近期
工作写出述职报告。 第二十四条 考察要按照任用干部的德才标准,对
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一条 机关、部门单位班子调整时,需从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补充
时,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全体人
员; (二)下属单位负责人。 第十二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
序: (一)组织部门成立考察组,制定推荐方案,并采取一定形式预
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功底,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
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现实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
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
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
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
符,民意集中,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 推荐党委、政府及其工
作部门某些领导成员人选,还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
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无论组织推荐或个人推荐,都必须对被推荐人
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时
间。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时,民主推荐工作一般应在换届会议召开三个月前进
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特长和不足以及民主测评情况。4、起草考察
材料,正确评价考察对象,并对考察材料署名负责。5、遵守干部考察工作纪
律。 第二十一条考察人员有以下权利:1、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及相关
资料。2、根据不同对象和具体情况对考察方式提出建议。3、全面了解和掌
握与考察有关的情况和内容。4、有权拒绝考察对象及其他人包括不相关的领
动。5、不准接受赠送礼物,不准借考察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第二十三条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也可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
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并查阅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30人以下的单位除全部谈
话外,要同业务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和反映。同时,对
考察对象的配偶、子女在单位和社会上的表现也要进行广泛了解。考察对象
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进行全
面考察。在革命化的前提下重点了解其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情况,注意从长
导询问考察情况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考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主:1、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2、不准泄露考察工作情
况,不得在非工作场合议论干部考察工作。3、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第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特殊关系考察对
象的考察工作。不准接受考察对象、考察单位的宴请和安排的营业性娱乐活
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较大调整时,要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成员出缺,拟在本系统
或在其他部门中确定人选补充的,应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后备干部对象,也
应进行民主推荐,党委研究决定或通过一推双考方式确定。确定考察对象
行。领导班子日常调整充实,民主推荐应在考察之前进行。第五章 考
察第十六条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
门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
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
拟任职务人数。如考察对象在本年内已按本实施细则进行过考察的,如无特
计。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拟调整人选,在上会讨论前,应充
分征求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旗委组织部根据考察
任务组成若干个考察组,每个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第二十
条考察人员负有以下责任:1、认真执行干部考察的政策规定。2、深入了
解,全面分析考察对象的情况。3、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考察对象
殊变化,可不再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七条 制定考察方案。为保证考察
工作规范有序,凡相对集中的考察都要制定考察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主要
任务、考察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考察方案和考察对象要
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对需
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
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
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
依法办事的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www.5yKJ.Com5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认真
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
则是全旗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规定,各级党组织在
告,向干部群众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事项;
(二)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
(三)由考察组汇总推荐情况; (四)向旗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
三条 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由本人署
名的推荐材料,并向组织部门填写提名推荐表。若所推荐人选与民主推荐相
要思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廉洁勤政,团结务实、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旗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各苏木乡镇场科级领导干部。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第五
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
在本单位任职不足一年的,还应深入到其前一个任职单位进行考察。 根
据需要,考察可以采取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也可以邀请
有关专家和领导对考察对象进行笔试、口试、素质测评或公开答辩,了解其
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考察对象对近期
工作写出述职报告。 第二十四条 考察要按照任用干部的德才标准,对
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一条 机关、部门单位班子调整时,需从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补充
时,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全体人
员; (二)下属单位负责人。 第十二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
序: (一)组织部门成立考察组,制定推荐方案,并采取一定形式预
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功底,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
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现实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
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
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
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
符,民意集中,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 推荐党委、政府及其工
作部门某些领导成员人选,还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
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无论组织推荐或个人推荐,都必须对被推荐人
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时
间。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时,民主推荐工作一般应在换届会议召开三个月前进
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特长和不足以及民主测评情况。4、起草考察
材料,正确评价考察对象,并对考察材料署名负责。5、遵守干部考察工作纪
律。 第二十一条考察人员有以下权利:1、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及相关
资料。2、根据不同对象和具体情况对考察方式提出建议。3、全面了解和掌
握与考察有关的情况和内容。4、有权拒绝考察对象及其他人包括不相关的领
动。5、不准接受赠送礼物,不准借考察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第二十三条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也可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
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并查阅本人档案和有关材料。30人以下的单位除全部谈
话外,要同业务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和反映。同时,对
考察对象的配偶、子女在单位和社会上的表现也要进行广泛了解。考察对象
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进行全
面考察。在革命化的前提下重点了解其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情况,注意从长
导询问考察情况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考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主:1、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2、不准泄露考察工作情
况,不得在非工作场合议论干部考察工作。3、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第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特殊关系考察对
象的考察工作。不准接受考察对象、考察单位的宴请和安排的营业性娱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