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类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模拟试题与答案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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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模拟试题与答案154

(一)

某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价为3200万元,工期18个月,承包合同规定:

(1)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自工程开工后的第8个月起分5个月等额抵扣。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5%,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

(4)当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相应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

(5)规费费率3.5%,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基数计算;税金率3.41%,按规定计算。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①工程开工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增加一项花岗石墙面工程,由发包人提供花岗石材料,双方商定该项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均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管理费率为40%,利润率为14%。消耗量及价格信息资料见表。②在工程进度至第8个月时,施工单位按计划进度完成了200万元建安工作量,同时还完成了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一项工作内容。经工程师计量,该工作工程量为260m2,经发包人批准的综合单价为352元/m2。③施工至第14个月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该项月已完工程量结算报告180万元。经工程师计量,其中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580m3(原清单工程数量为360m3,综合单价1200元/m3)。铺贴花岗石面层定额消耗量及价格信息单位:m2项目单位消耗量市场价(元) 人工综合工日工日 0.56 60.00 材料白水泥花岗石水泥砂浆(1:3)其他材料费

kgm2m30.1551.060.0299 0.80530.00240.006.40 机械灰装搅拌机切割机台班台班 0.00520.0969 49.1852.00 [问题

(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问题3和问题4的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1. 计算该项目工程预付款。

答案:工程预付款:3200×20%=640(万元)。

2. 编制花岗石墙面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列式计算并计算结果。

答案:人工费:0.56×60=33.60(元/m2);

材料费:0.155×0.80+0.0299×240+6.40=13.70(元/m2)或:

13.70+1.06×530=575.50(元/m2);

机械费:0.0052×49.18+0.0969×52=5.29(元/m2);

管理费:(33.60+5.29)×40%=15.56(元/m2);

利润:(33.60+5.29)×14%=5.44(元/m2)。

综合单价:33.60+13.70+5.29+15.56+5.44=73.59(元/m2)或:

33.60+575.50+5.29+15.56+5.44=635.39(元/m2)。表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单位:元/m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020********* 花岗石墙面进口花岗岩板(25mm)1:3水泥砂浆结合层 33.60 13.70(或575.50)

5.29 15.56 5.14 73.59(或635.39)

3. 列式计算第8个月的应付工程款。

答案:增加工作的工程款:

260×352×(1+3.5%)×(1+3.41%)=97953.26(元)=9.80(万元);

第8月应付工程款:(200+9.80)×(1-5%)=640÷5=71.31(万元)。

4. 列式计算第14个月的应付工程款。

答案:该分项工程增加工程量后的差价:

(580-360×1.1)×1200×(1-

0.9)×(1+3.5%)×(1+3.41%)=23632.08(元)=2.36(万元)。

或:该分项工程的工程款应为:[360×1.1×1200+(580-

360×1.1)×1200×0.9×(1+3.5%)×(1+3.41%)=721292.20(元)=72.13(万元);

承包商结算报告中该分项工程的工程款为:

580×1200×(1+3.5%)×(1+3.41%)=744924.28(元)=74.49(万元)。

承包商多报的该分项工程的工程款为:74.49-72.13=2.36(万元)。

第14个月应付工程款:(180-2.36)×(1-5%)=168.76(万元)。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预付款的计算方法。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价为3200万元,则工程预付款=3200×20%=640(万元)。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表中给出的综合单价的组成,分别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双方商定该项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均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管理费率为40%,利润率为14%)。

本案例第3问和第4问主要考查应付工程款的计算。根据背景资料的描述,第8个月所增加工作的工程款为

260×352×(1+3.5%)×(1+3.41%)=97953.26(元)=9.80(万元)(要考虑规费及税金,规费费率3.5%,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基数计算;税金率3.41%,按规定计算)。背景资料中还规定,工程预付款自工程开工后的第8个月起分5个月等额抵扣;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5%,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所以第8个月应付的工程款=第8个月实际工作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回。根据合同约定,当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相应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在第14个月中,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超过了清单工程量的10%,就需要对超出部分进行综合单价调整,然后可以根据承包商结算报告中该分项工程的工程款,计算出承包商多报的该分项工程的工程款,在第14个月要扣留质量保证,即可以算出第14个月应付工程款。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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