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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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目录

摘要 (1)

一、银行保险的涵义 (2)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3)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 (3)

(二)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合作模式 (3)

三、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对策 (4)

(一)营造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4)

(二)加强对银行保险合作的监管力度 (5)

(三)放宽银行保险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 (5)

(四)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 (6)

(五)实施多元化营销组合,实现经营渠道整合 (6)

(六)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7)

(七)加大促销宣传力度 (7)

(八)培养复合型保险代理从业人才 (8)

总结 (9)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保险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成为保险业重要的业务渠道之一。目前学术界关于银行保险的研究主要是从范围经济、规模经济、交易费用理论、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入手对银行保险做出解释,不过这些研究彼此之间不存在逻辑联系,并没有对银行保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只是专注于银行保险的某一或某几个方面。同时对于银行保险的定义,学术界分别尝试从产品角度、渠道角度以及销售模式角度等不同方面进行,但都没有对银行保险有一个统一答案。基于以上思考,木文尝试建立一个分析框架,从银行保险的基础性研究入手,探讨银行保险发展的经济内涵以及发展规律,进而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字: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销售渠道

一、银行保险的涵义

银行保险是综合了渠道销售、产品体系、组织模式、以及制度建设等为一体的创新体系,目前学术界对于银行保险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定论。目前对于银行保险的理解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渠道销售说、产品服务说、经营策略说。

1.渠道销售说:销售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的一种最为直接的理解,这主要是因为在银行保险发展的初期银行保险是作为保险产品的一种销告渠道,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产品代理协议销售保险产品,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银行保险就是一种销售保险产品的渠道。

2.产品服务说:产品服务说的核心思想是把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服务的模式,在该种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销售保险产品。产品服务说同渠道销售说相比较更为强调银行与保险的合作,通过合作来进行双方产品的销售,实现业务上的双赢。

3.经营策略说:经营策略说是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营销策略,这种策略主要是为商业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服务的一种策略,该策略强调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合进行产品开发、营销合作。

综合上述各类说法,可以说,银行保险是金融制度发展创新的必然结果。分业经营的制度和混业经营的制度是当前在全球金融业的经营制度安排上存在的两种模式。混业经营制度定义为通过制度创新模式将金融机构的经营制度逐步发展到混业经营,使金融业与整体经济之间的摩擦得以消除。全球金融业经营制度发展到今天,银行保险从分业经营制度向混业经营制度的变迁",也反映出混业经营现已成为主流趋势。

金融业发展日新月异,拓新的业务增长领域、扩大经营范围成为银行业与保险此共同的要求,银行业与保险业具有很大的相似度,这体现在销售渠道、信息技术、风险管理以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如能共享一个平台则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运作效率、降低运作成本。显然,分业经营制度阻碍了两个行业的相互渗透与合作,也影响到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效率,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进行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金融机构为提升金融系统的效率必须寻求制度变迁。客户的需求也推动了两个行业之间相互渗透的制度变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加,消费偏好、消费者消费观念以及消费行为也在改变,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不再以

产品为中心,而是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向转变。客户对金融产品的认知性也日益提高,对金融产品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服务。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银行保险在国际上迅速发展,在国内也是方兴未艾。但是,我国的银行保险总的来说还处于比较松散的协议合作阶段,基本上采用“销售联盟”的形式。在这一合作模式下,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粗放式经营、产品严重同质化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

在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但银行以兼业代理的身份出售人身保险产品是始于19%年,当时华安、泰康、新华等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为尽快占领市场,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开始尝试联手开拓市场,迈出了我国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第一步。

到1999年,国内开始出现了“银保合作”热,国内五大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都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发展势头迅猛。2001年,平安保险率先推出了专为银行销售渠道订制的产品“千禧红”系列产品,开创了银保合作的新局面,自此我国银行保险步入高速发展轨道。

(二)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合作模式

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面对外资金融机构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巨大竞争压力,主动出击,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合作,以取长补短,共享资源,降低成本,增强效率,提高综合经营能力。

目前国内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主要有:

1、业务代理型

在最初的银保合作中,主要采取简单代理模式,表现为:保险公司为拓宽其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业务范围,占领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而与银行签订代理销售保险、代收代付保险费等协议。这一模式,一方面在合作中采取了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式,代理费用结算简单,易于开展;另一方面还能够充分利用银行

网点多、客源广、结算快、服务好、信誉高以及一线营业场所可以和客户面对面交流等有利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保险代理人销售方式的不足,对降低保险公司销售成本、扩大保险市场销售份额、方便居民办理保险、提高国民保险意识等均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受制于金融发展的环境和金融服务的水平,业务代理目前还是我国银行保险的主要模式。

2、创新服务型

创新服务型是一种简单代理模式,对代理人双方都缺乏硬约束,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上存在不足,于是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逐渐深化双方的合作方式。这一合作模式特点是:双方在原有的产品基础上进行融合,创造出新的银行保险产品,并以高质量的服务吸引客户,同时推动了银行、保险业务双方面业务的发展。如在上海,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与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合作,推出“保单质押贷款”,只要将具有一定现金价值的、尚未到期的保单拿到上述两家银行质押,就可获得保单现金价值%%的个人贷款。这类金融创新服务,初步整合了银行和保险的业务资源,挖掘了更深层次的金融需求,也方便了消费者的理财需求。

3、业务全面合作型

在这一合作模式下,双方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逐渐从业务代理和费用结算,逐渐扩展到全方位资金业务、投资业务等方面,谋求共同发展壮大。早在2000年,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合作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支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网络结算等等。不久,招商银行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全面开展业务国交通保险公司(设立于香港),但是,这些参股或者控股的银行保险,多是财务投资和战略布局,还没有真正实现业务整合。多家证券公司的行业分析报告一致认为,银保渠道将成为今后寿险业务拓展的主要渠道,通过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方式,将银行与保险公司利益捆绑起来将成为发展趋势。

三、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对策

(一)营造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构造银行、保险多赢的合作机制,需要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目前我国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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