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的防火防爆措施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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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5篇)

(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5篇)

(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5篇)第一篇:(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燃料车间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输煤皮带防尘防火防爆制度:1.每班接班检查输煤系统灭火器配备齐全,并校验合格。

2.输煤皮带停用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车,确保皮带不存煤。

3.输煤皮带上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积木材、棉纱等,工作现场不准存放生产用油,必须将油放在远离生产现场的制定地点,用过的油棉纱和油抹布要及时进行清理。

4.严禁任何人在输煤走廊吸烟,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5.运行各班组每日对输煤走廊内地面的积煤积粉、胶带倒料槽、支架、头部驱动装置、滚筒下积煤进行彻底清扫一次,车间负责进行监督。

6.输煤区域进行设备及落煤槽焊接时,应将被焊设备表面的积粉清理干净,落煤槽焊接时,应加装防护隔板或投入水冲洗进行降尘降温,及时消除火源,防止点燃煤粉或烧伤皮带。

7.每班进行上煤作业时,应及时投运各皮带机头、尾部的水喷淋及除尘设备,防止风尘飞扬。

8.在输煤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填写所采取的防火防爆措施,且由检修负责人和动火监护人共同到现场检查,措施确已正确无误执行后方可进行动火工作。

9.在输煤系统进行焊接、切割、打磨作业前必须将工作场所10M 范围内地面或工作平台煤粉清理干净,且用水冲洗浇湿地面或工作平台,在工作过程中严禁进行吹灰工作和其他能够产生大量扬尘的工作,以防扬尘遇明火爆燃。

10.输煤系统进行焊接作业时,严格执行厂部下发的《动火作业票签发及电焊(切割)作业管理规定》。

11.焊补导料槽前,必须将落煤管和导料槽内积粉冲洗干净,皮带上面铺防火隔板或将皮带用水冲洗形成水膜,以防积粉着火和烫伤皮带。

12.在进行振动筛、碎煤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将箱体内积粉和相连的落煤槽积粉冲洗干净,在焊接地点下方铺设防火隔板。

13.在原煤仓口格栅进行动火作业时,原则上采取将格栅拆除放置到其他地点进行焊接修复,如遇特使原因必须在仓口进行焊接作业时,动火前将仓内存煤表面浇湿、保证仓内无扬尘,且在仓口下方铺设防火隔板,确保在动火过程中火星不会落入原煤仓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制粉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标准范本

制粉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47197 制粉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制粉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制粉系统的煤粉很易燃烧,因此制粉系统防爆门应避免朝向电缆层及人行通道,防爆门动作后应立即及消除周围的火苗与积粉。

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及煤仓温度。

其温度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煤粉仓应有温度测点并宜装报警测点。

给粉机应有定期切换制度,避免在停用的给粉机入口处出现积粉自燃。

清除给粉机进口积粉时,不得用氧气管和及压缩空气吹扫。

手动测量煤粉仓粉位时,浮筒应由非铁质材料制成,仓内浮筒应缓慢升降,以免撞击仓壁产生火花,发生煤粉爆炸。

要经常检查煤粉仓、绞笼(螺旋送粉器)吸潮管应加保温措施,控制吸潮门开度使煤仓负压保持适当的数值。

煤娄仓外壁应予保温,以防止煤粉他外壁受冷风吹袭时使仓内煤粉易结块而影响流动。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本(2篇)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本(2篇)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仓的安全运行,防止尘埃积聚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煤仓的企业和单位,包括煤矿、煤炭加工厂、发电厂等。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规定主要包括煤仓防尘措施、防爆措施、防火措施和日常检查与维护等内容。

第四条相关术语本规定中,煤仓是指用于存放煤炭的建筑物或设施;尘埃是指煤炭、煤灰等细小颗粒形成的悬浮物;爆炸是指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剧烈气体扩散和能量释放。

第二章煤仓防尘措施第五条尘埃控制1. 煤仓应保持清洁,严禁尘埃积聚;2. 定期进行煤仓清扫,清除积尘,并采取湿拖或吸尘方式;3. 使用尘埃过滤装置,在排放口设置尘埃收集器,进行尘埃过滤、回收和处理;4. 严禁在煤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和易爆物品;5. 定期检查煤仓中是否有积灰和堵塞现象,及时清理并消除隐患。

第六条通风设施1. 煤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流通;2. 定期维护通风设备,确保正常运转;3. 安装空气过滤装置,减少尘埃污染;4. 保持通风系统畅通,定期清洗和更换滤芯。

第三章防爆措施第七条防爆措施要求1. 煤仓应采取防爆措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和引发爆炸;2. 选择防爆设备和材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煤仓内不得堆放或使用易燃和易爆物品;4.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5. 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备应齐全并正常运作。

第八条防爆限制区域1. 在煤仓内划定防爆限制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 防爆限制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3. 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防爆知识培训,了解防爆限制区域的意义和规定。

第四章防火措施第九条防火措施要求1. 煤仓内应设有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和维护;2. 煤仓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3. 煤仓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标识;4. 电线电缆应采用阻燃材料,并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条防火隔离1. 煤仓应与其他建筑物、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 煤仓与易燃物品、易燃设备应设置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火灾蔓延;3. 煤仓应设有合适的灭火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控制。

(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

(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

(新)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措施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燃料车间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输煤皮带防尘防火防爆制度:1.每班接班检查输煤系统灭火器配备齐全,并校验合格。

2.输煤皮带停用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车,确保皮带不存煤。

3.输煤皮带上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积木材、棉纱等,工作现场不准存放生产用油,必须将油放在远离生产现场的制定地点,用过的油棉纱和油抹布要及时进行清理。

4.严禁任何人在输煤走廊吸烟,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5.运行各班组每日对输煤走廊内地面的积煤积粉、胶带倒料槽、支架、头部驱动装置、滚筒下积煤进行彻底清扫一次,车间负责进行监督。

6.输煤区域进行设备及落煤槽焊接时,应将被焊设备表面的积粉清理干净,落煤槽焊接时,应加装防护隔板或投入水冲洗进行降尘降温,及时消除火源,防止点燃煤粉或烧伤皮带。

7.每班进行上煤作业时,应及时投运各皮带机头、尾部的水喷淋及除尘设备,防止风尘飞扬。

8.在输煤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填写所采取的防火防爆措施,且由检修负责人和动火监护人共同到现场检查,措施确已正确无误执行后方可进行动火工作。

9.在输煤系统进行焊接、切割、打磨作业前必须将工作场所10M 范围内地面或工作平台煤粉清理干净,且用水冲洗浇湿地面或工作平台,在工作过程中严禁进行吹灰工作和其他能够产生大量扬尘的工作,以防扬尘遇明火爆燃。

10.输煤系统进行焊接作业时,严格执行厂部下发的《动火作业票签发及电焊(切割)作业管理规定》。

11.焊补导料槽前,必须将落煤管和导料槽内积粉冲洗干净,皮带上面铺防火隔板或将皮带用水冲洗形成水膜,以防积粉着火和烫伤皮带。

12.在进行振动筛、碎煤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将箱体内积粉和相连的落煤槽积粉冲洗干净,在焊接地点下方铺设防火隔板。

13.在原煤仓口格栅进行动火作业时,原则上采取将格栅拆除放置到其他地点进行焊接修复,如遇特使原因必须在仓口进行焊接作业时,动火前将仓内存煤表面浇湿、保证仓内无扬尘,且在仓口下方铺设防火隔板,确保在动火过程中火星不会落入原煤仓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前言我国的火力发电厂、喷煤炼铁厂和水泥厂,需大规模的生产煤粉。

长期以来,这些企业的防火防爆无规范可依,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弱。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朝远、张引合、田仁曲、谢波、苑洪湘。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粉生产场所防爆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爆炸危险性煤粉(以下简称煤粉)生产场所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煤粉的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476.1—90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 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GB 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煤粉 pulverized coal细微的煤颗粒。

3.2 煤粉生产场所 preparation place of pulverized coal进行煤粉磨制、输送、收集、储存等工艺过程的场所。

3.3 输粉管道 transportation duct of pulverized coal磨粉机出口到煤粉仓之间输送煤粉的管道。

3.4 煤粉仓 pulverized coal collecting tank储存煤粉的容器。

3.5 制粉系统 system of pulverized coal preparation从原煤堆放处开始到煤粉仓为止的将原煤干燥磨制成煤粉,并进行收集和贮存的系统。

4 一般规定4.1 新建煤粉生产场所的设计、施工及煤粉的生产、管理,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文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文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磨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以及与煤磨系统相关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煤磨系统为易燃易爆场所,属于特殊工作环境,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四条所有人员必须了解本操作规程,并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第五条严禁在煤磨系统附近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煤磨系统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第二章煤磨系统安全管理第六条煤磨系统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条煤磨系统的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炸防护装置,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煤磨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

第九条所有人员进入煤磨系统区域必须佩戴防静电服,并按照要求穿戴防静电鞋和安全帽。

第十条煤磨系统的相关设备和设施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煤磨系统必须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保持有效性。

第三章煤磨系统操作规程第十二条煤磨系统的开机前操作(一)操作人员必须检查煤磨系统的设备和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二)检查煤磨系统的供电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确保开机安全。

(三)检查煤磨系统附近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三条煤磨系统的开机操作(一)操作人员在确认设备和设施正常后,按照操作程序将煤磨系统逐步投入运行。

(二)在开机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密切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并报告。

(三)开机后,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煤磨系统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煤磨系统的停机操作(一)操作人员在停机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依次关闭煤磨系统的各个设备。

(二)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断开煤磨系统的供电,并进行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三)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向上级报告停机情况,并备好相关记录。

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文(二篇)

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文(二篇)

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文I. 引言煤粉生产过程中,防爆安全问题一直是重点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文将介绍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本规范旨在规范煤粉生产过程中的防爆措施和安全操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II. 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

2. 所有电缆和电线必须使用难燃性材料,并定期检查其绝缘性能。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III. 防爆通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1. 防爆通风系统必须根据煤粉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和布置。

2. 防爆通风系统必须具备可控性,能够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控制。

3. 防爆通风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其畅通无阻。

IV. 危险区域的划分和标识1. 危险区域必须进行明确划分,并在进入口设置警示标识。

2. 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防爆设备,并注意定期维护和保养。

V. 设备停工和维护的操作规范1. 在进行煤粉生产设备停工和维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停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

3. 维护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VI. 废料处理和仓储要求1. 废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2. 废料仓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和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储存。

VII. 紧急情况处置指南1. 在发生煤粉生产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2. 周围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指示撤离现场,并保持冷静。

3. 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必须迅速启动相关紧急设备和系统,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处置。

VIII. 培训和演练计划1.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煤场粉尘防爆管理制度范文

煤场粉尘防爆管理制度范文

煤场粉尘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煤场粉尘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为了保障煤场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因粉尘爆炸和火灾引发的事故,我司制定了煤场粉尘防爆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规定,供全体员工参考。

一、一般规定1. 所有在煤场进行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参与公司相应的培训。

2. 煤场粉尘防爆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为煤场各生产作业区域。

3. 煤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 严禁在煤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特别注意防火防爆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性。

二、煤场粉尘防爆设备管理1. 煤场应定期进行粉尘检测和防爆设备的检查、测试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等级、防爆等级、密封性等。

2. 煤场应根据检测结果,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问题的粉尘防爆设备,并做好记录。

3. 员工在使用粉尘防爆设备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并及时报告存在问题。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维修。

4. 技术人员负责对粉尘防爆设备的操作、检修和维护培训,确保员工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三、粉尘防爆控制措施1. 煤场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粉尘密度和粉尘爆炸危险性,制定相应的防爆控制措施和工艺流程。

2. 在装卸、储存、运输和处理粉尘的环节,应设置导静电装置及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各作业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扫除工作,防止粉尘积累导致爆炸风险的增加。

4. 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火花、静电和热源产生,建立安全作业流程,确保员工的安全。

5. 煤场应定期组织针对粉尘防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火灾应急预案1. 煤场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2. 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持逃生通道畅通,及时报警并进行现场灭火。

3. 人员撤离时,要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禁止慌乱和恐慌行为。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及法律处罚。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文煤磨系统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燃烧设备之一,它在煤粉的研磨过程中产生高温高压的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煤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和遵守防火防爆操作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的范文,具体内容如下:1. 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证件方可进入煤磨系统作业区域。

未取得安全操作证件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操作区域。

2. 在进入煤磨系统作业区域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同时,要检查磨机及其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

3. 进行煤磨作业前,必须确保磨机内没有残留煤粉。

应使用专用的清洁工具进行清理,并保证工作面干净整洁。

4. 煤磨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磨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

严禁用非指定的控制方法进行操作。

5. 在煤粉磨破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煤磨机的润滑系统,确保润滑油的供给和油位正常。

若发现润滑系统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6. 煤磨系统的温度、压力、振动等参数应定期检查,确保工作环境正常且稳定。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并上报相关部门。

7. 煤磨系统的阀门、仪表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8. 煤磨系统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经过定期维护和检验。

如发现设备存在电气故障,应立即停机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9. 在煤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严禁随意调整、更改设备的运行参数和控制系统。

所有的操作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批准。

10. 在煤磨系统运行期间,严禁在操作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或带有火花的工具,以免引发火灾。

11. 煤磨系统在停机维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仓的安全运行,防止尘埃积聚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煤仓的企业和单位,包括煤矿、煤炭加工厂、发电厂等。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规定主要包括煤仓防尘措施、防爆措施、防火措施和日常检查与维护等内容。

第四条相关术语本规定中,煤仓是指用于存放煤炭的建筑物或设施;尘埃是指煤炭、煤灰等细小颗粒形成的悬浮物;爆炸是指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剧烈气体扩散和能量释放。

第二章煤仓防尘措施第五条尘埃控制1. 煤仓应保持清洁,严禁尘埃积聚;2. 定期进行煤仓清扫,清除积尘,并采取湿拖或吸尘方式;3. 使用尘埃过滤装置,在排放口设置尘埃收集器,进行尘埃过滤、回收和处理;4. 严禁在煤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和易爆物品;5. 定期检查煤仓中是否有积灰和堵塞现象,及时清理并消除隐患。

第六条通风设施1. 煤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流通;2. 定期维护通风设备,确保正常运转;3. 安装空气过滤装置,减少尘埃污染;4. 保持通风系统畅通,定期清洗和更换滤芯。

第三章防爆措施第七条防爆措施要求1. 煤仓应采取防爆措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和引发爆炸;2. 选择防爆设备和材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煤仓内不得堆放或使用易燃和易爆物品;4.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5. 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备应齐全并正常运作。

第八条防爆限制区域1. 在煤仓内划定防爆限制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 防爆限制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3. 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防爆知识培训,了解防爆限制区域的意义和规定。

第四章防火措施第九条防火措施要求1. 煤仓内应设有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和维护;2. 煤仓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3. 煤仓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标识;4. 电线电缆应采用阻燃材料,并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条防火隔离1. 煤仓应与其他建筑物、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 煤仓与易燃物品、易燃设备应设置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火灾蔓延;3. 煤仓应设有合适的灭火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控制。

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精选五篇)

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精选五篇)

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精选五篇)第一篇: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煤粉生产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范前言我国的火力发电厂、喷煤炼铁厂和水泥厂,需大规模的生产煤粉。

长期以来,这些企业的防火防爆无规范可依,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弱。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朝远、张引合、田仁曲、谢波、苑洪湘。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粉生产场所防爆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爆炸危险性煤粉(以下简称煤粉)生产场所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煤粉的生产、管理。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476.1—90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GB 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煤粉pulverized coal 细微的煤颗粒。

3.2 煤粉生产场所 preparation place of pulverized coal 进行煤粉磨制、输送、收集、储存等工艺过程的场所。

3.3 输粉管道transportation duct of pulverized coal 磨粉机出口到煤粉仓之间输送煤粉的管道。

3.4 煤粉仓 pulverized coal collecting tank 储存煤粉的容器。

3.5 制粉系统 system of pulverized coal preparation 从原煤堆放处开始到煤粉仓为止的将原煤干燥磨制成煤粉,并进行收集和贮存的系统。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本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本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煤磨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

该规程的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煤磨系统的生产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管理人员等。

同时,也适用于配套的电气设备和煤磨系统的供电系统。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煤磨系统:指用于粉碎煤炭的设备、设施和管网系统。

2. 防火: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防爆:指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4. 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煤磨系统操作、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第四条煤磨系统设备安全操作1. 操作人员应熟悉煤磨系统设备的正常操作流程和各部位的功能和作用。

2. 煤磨系统设备的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设备及其周边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好,并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开机操作。

3. 在煤磨系统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煤磨系统设备停机后,操作人员需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五条煤磨系统粉尘防爆安全1. 煤磨系统存在爆炸危险性的区域,应设置防爆设备,并定期检测设备的有效性。

2. 严禁在粉尘堆积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3. 操作人员需定期清理煤磨系统设备及其周围的粉尘,确保粉尘不积聚和堆积。

4. 若发现煤磨系统设备有漏风、漏粉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粉尘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六条煤磨系统电气安全1. 煤磨系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2. 煤磨系统的电气线路应有完整的接地装置,确保电气设备接地可靠。

3. 煤磨系统电气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4. 煤磨系统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煤粉制备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煤粉制备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煤粉制备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煤粉制备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煤粉制备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煤粉制备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分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煤粉制备系统的安全管理。

管理要求3.1分厂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 分厂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救援预案演练。

3.3 分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分厂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装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4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3.5煤粉制备系统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应急照明。

4检查要求4.1加强巡检,防止金属物件进入磨盘,产生硬性磨擦火花。

经常清理磨机排渣口,特别是在开磨前和停磨后。

4.2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压缩空气系统、除尘器顶部电磁阀动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并处理,并做好记录。

4.3经常检查滤袋、管道、器壁接地情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

4.4为防止结露,在开车前应先进行预热10~30分钟。

经常检查系统漏风、漏粉情况,如发现应及时进行密封处理。

4.5检查系统是否有外漏煤粉,是否有明火,输送设备是否有因金属摩擦发热现象以及卸料器工作情况。

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尽快处理。

4.6定期检查防爆门、爆破片,确保完好。

防爆门面积按设备容积比值计算,一般取0.04m2/m3,但不得小于90cm2。

防爆片上应采用薄铁皮,厚度不得大于0.5mm。

防爆片上应划有十字形刻痕,有刻痕的一面应朝外安装。

防爆门的框架应有一定的强度,并牢固、密封。

制粉系统防火防爆措施

制粉系统防火防爆措施

制粉系统防火防爆措施1、制粉系统运行时,严禁进行动火作业,在停运的制粉系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把作业区域积粉清理干净,并可靠隔离,在煤粉浓度大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且测定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动火。

2、制粉系统运行时,应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规定范围内,禁止磨煤机出口温度大于110℃仍长期保持运行。

普通煤及一般优质煤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90℃;陕西系列等高热高挥优质煤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80℃。

3、制粉系统运行时,应控制磨煤机风量及风速在规定范围内。

普通煤控制磨煤机风量在50T/H以上、风速在20M/S以上;一般优质煤控制磨煤机风量在55T/H以上、风速在24M/S以上;陕西系列等高热高挥优质煤控制磨煤机风量在60T/H以上、风速在28M/S以上。

4、制粉系统运行时,应定期对各个角燃烧器区域测温一次,发现温度异常升高及时停运制粉系统联系检修检查处理。

5、制粉系统运行时,应控制对应的燃料风开度在规定范围内,原则上挥发分越高的煤种对应的燃料风应适当开大。

6、制粉系统运行时,发现漏粉漏煤情况必须及时联系检修消除漏点,并将积煤积粉清理干净。

7、启动制粉系统时应先开磨煤机冷风门,后开热风门,控制好入口风温;磨煤机停运时应先关闭热风门,保持风量40T/H以上吹扫5分钟以上后再关闭冷风门,以便将粉管内的积粉吹扫干净。

8、制粉系统停运时风门挡板关不了或关不到位等缺陷及时联系检修处理,防止漏风导致磨煤机内部积粉自燃爆炸。

9、制粉系统断煤后,应及时关闭磨煤机热风门,适当开大冷风门,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102℃,如长时间不来煤,应及时停运制粉系统,保持风量40T/H以上吹扫5分钟以上后再关闭冷风门,并关闭所有风门档板。

10、制粉系统停运后(尤其是断煤停运后)应密切监视各粉管温度,发现粉管温度异常上升严禁通风,应检查磨煤机冷、热风门,入口快关门及入口隔绝门关到位后,开启消防蒸汽门和磨煤机出口门进行吹扫,注意在开启消防蒸汽时充分疏水,待磨煤机出口温度粉管温度降至≯80℃后方可停止吹扫,吹扫结束后关闭磨煤机出口门。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本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本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仓的安全运行,防止尘埃积聚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煤仓的企业和单位,包括煤矿、煤炭加工厂、发电厂等。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规定主要包括煤仓防尘措施、防爆措施、防火措施和日常检查与维护等内容。

第四条相关术语本规定中,煤仓是指用于存放煤炭的建筑物或设施;尘埃是指煤炭、煤灰等细小颗粒形成的悬浮物;爆炸是指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剧烈气体扩散和能量释放。

第二章煤仓防尘措施第五条尘埃控制1. 煤仓应保持清洁,严禁尘埃积聚;2. 定期进行煤仓清扫,清除积尘,并采取湿拖或吸尘方式;3. 使用尘埃过滤装置,在排放口设置尘埃收集器,进行尘埃过滤、回收和处理;4. 严禁在煤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和易爆物品;5. 定期检查煤仓中是否有积灰和堵塞现象,及时清理并消除隐患。

第六条通风设施1. 煤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流通;2. 定期维护通风设备,确保正常运转;3. 安装空气过滤装置,减少尘埃污染;4. 保持通风系统畅通,定期清洗和更换滤芯。

第三章防爆措施第七条防爆措施要求1. 煤仓应采取防爆措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和引发爆炸;2. 选择防爆设备和材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煤仓内不得堆放或使用易燃和易爆物品;4.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5. 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备应齐全并正常运作。

第八条防爆限制区域1. 在煤仓内划定防爆限制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 防爆限制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3. 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防爆知识培训,了解防爆限制区域的意义和规定。

第四章防火措施第九条防火措施要求1. 煤仓内应设有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和维护;2. 煤仓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3. 煤仓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标识;4. 电线电缆应采用阻燃材料,并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条防火隔离1. 煤仓应与其他建筑物、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 煤仓与易燃物品、易燃设备应设置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火灾蔓延;3. 煤仓应设有合适的灭火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控制。

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篇: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煤粉生产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号: MT/T714—1997 替代情况:发布单位:煤炭工业部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击数:更新日期: 2016年02月06日前言我国的火力发电厂、喷煤炼铁厂和水泥厂,需大规模的生产煤粉。

长期以来,这些企业的防火防爆无规范可依,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弱。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朝远、张引合、田仁曲、谢波、苑洪湘。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粉生产场所防爆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爆炸危险性煤粉生产场所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煤粉的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476.1—90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 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煤粉pulverized coal 细微的煤颗粒。

3.2 煤粉生产场所 preparation place of pulverized coal 进行煤粉磨制、输送、收集、储存等工艺过程的场所。

3.3 输粉管道transportation duct of pulverized coal 磨粉机出口到煤粉仓之间输送煤粉的管道。

3.4 煤粉仓 pulverized coal collecting tank 储存煤粉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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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编号:LX-FS-A58456
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的防火
防爆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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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煤制粉设备系统、储煤场的防火
防爆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露天储煤场与建筑物、铁路和装卸设备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储煤场的地下,禁止敷设电缆、蒸汽管道。

输煤皮带上空附近和原煤气隔栅动火,应做好隔离措施。

大型电厂燃用煤若为烟及较其更易燃煤种时,其主要输煤带宜选用难燃型。

原煤应成型堆放,不同品种的原煤应分别堆放。

若长期堆放的原煤,则应分层压实,时间视地区气温而定。

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存,必须堆存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并经常检
查煤堆内的温度,当温度升高到60℃以上时,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对长期停用的原煤仓、输煤皮带系统(包括煤斗、落煤管和尘用的通风管)的积煤、积粉应清理干净,皮带上不得有积煤,以防积煤、积粉自燃。

对长期不用的或停运的龙门吊煤机、斗轮机等应尽量停放在煤堆较低处。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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