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9_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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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通用-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_1-2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通用-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_1-2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卡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
交底部位日期
1.1 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
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
制。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
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
≥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
于5mm 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卡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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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word精品文档5页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word精品文档5页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 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混合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进场试验报告。

混合材料必须有掺量试验。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 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81996)[005]

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81996)[005]

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8-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普通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2.1.2 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5%,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含泥量应≤3%。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 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泥块含量应≤l%;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泥块含量应≤2%,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其泥块含量应≤l%。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 石子(碎石或卵石):石子的粒径、级配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石子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15时,应≤25%。

石子的含泥量(小于0.8mm的尘屑、淤泥和粘土的总含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15时,应≤2%;当对混凝土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应≤1%。

石子的泥块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0.7%;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10时,应≤l%。

石子应有试块报告单。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其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 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也有掺其它混合材料的,如UEA膨胀剂、沸石粉等):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编制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技术方案轻骨料混凝土是一种以轻骨料为主要骨料的混凝土材料,具有重量轻、保温隔热、吸音等优点。

本文将编制一份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技术方案,详细介绍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一、施工工艺流程轻骨料混凝土的施工工艺主要包括原材料准备、拌合、浇筑、养护等步骤。

1.原材料准备:(1)轻骨料:选择适宜的轻骨料,如膨胀珍珠岩、轻骨料砖等,按设计要求进行筛分和称量。

(2)粘结剂:选择适宜的水泥和外加剂,按设计要求进行称量。

2.拌合:(1)将轻骨料放入搅拌机,逐次加入粘结剂。

(2)按设计要求控制水灰比,搅拌至均匀。

3.浇筑:(1)按设计要求确定浇筑工艺,确保施工平整、结实。

(2)针对大面积浇筑,可采用小段小面积连续施工,避免浇筑浆液流失。

4.养护:(1)浇筑结束后,立即进行养护,包括水养护、保温等措施。

(2)养护期间,避免外部冲击和过早负荷。

二、质量控制为确保轻骨料混凝土的质量,需要严格控制施工中的各项参数。

1.原材料质量控制:(1)检验轻骨料的质量,包括粒径、密度、吸水率等指标。

(2)检验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包括标称强度、含水率等指标。

2.施工配合比控制:(1)按设计要求确定水灰比,控制拌合过程中水的用量。

(2)严格控制骨料与水泥的配比,确保混凝土拌合均匀。

3.施工工艺控制:(1)搅拌时间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过长或过短。

(2)浇筑工艺要合理,确保混凝土均匀浇筑、排气顺畅。

4.养护控制:(1)养护期间定期检查混凝土的硬化情况。

(2)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水养护、保温等措施。

三、安全措施在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施工中,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1.施工现场安全:(1)设置合理的施工区域,明确标识警示标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和工具,确保使用的器材安全可靠。

2.人身安全:(1)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安全性□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

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岀安全性的问题。

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

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

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

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

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査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1. 硬件。

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

硬件出现一左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I匕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 软件。

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

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 文件和数据库。

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

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

某些文件具有一立的价值并能岀售。

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划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养护工艺标准

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养护工艺标准

剪力墙结构大模板普通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421-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剪力墙结构,多层、高层大模板普通混凝土浇筑工艺。

施工准备2.1 材料要求及主要机具:2.1.1 水泥:用325~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当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

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早强措施,确保墙体拆模及扣板强度。

2.1.2 砂:粗砂或中砂,当混凝土为C30以下时,含泥量不大子5%。

混凝土等于及高于C30时,含泥量不大于3%。

2.1.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0.5~3.2cm,当混凝土为C30以下时,含泥量不大于2%,混凝土等于及高于C30时,含泥量不大于1%。

2.1.4 水:不含杂质的洁净水。

2.1.5 外加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技术要求,其掺量应根据施工要求,通过试验室确定。

2.1.6 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吊斗、手推车、磅秤、插入式振捣棒(高频)、铁锹、铁盘、木抹子、小平锹、水勺、水桶、胶皮水管等。

2.2 作业条件:2.2.1 办完钢筋隐检手续,注意检查支铁、垫块,以保证保护层厚度。

核实墙内预埋件、预留孔洞、水电预埋管线、盒(槽)的位置、数量及固定情况。

2.2.2 检查模板下口、洞口及角模处拼接是否严密,边角柱加固是否可靠,各种连接件是否牢固。

2.2.3 检查并清理模板内残留杂物,用水冲净。

外砖内模的砖墙及木模,常温时应浇水湿润。

2.2.4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磅秤等,经检查、维修。

计量器具已定期校核。

2.2.5 检查电源、线路,并做好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2.2.6 由试验室进行试配,确定混凝土配合比及外加剂用量,注意节约水泥,方便施工,满足混凝土早期强度要求,拆模后墙面平整,达到不抹灰的要求。

3 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作业准备→ 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运输→ 混凝土浇筑、振捣→ 拆模、养护3.2 混凝土搅拌:采用自落式搅拌机,加料顺序宜为,先加l/2用水量,然后加石子、水泥、砂搅拌lmin,再加剩余1/2用水量继续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掺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0789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艺标准4221996

0789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艺标准4221996

0789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艺标准4221996汇报人:***2023-11-02contents •施工准备•轻骨料混凝土施工工艺•冬期施工方案•质量标准•质量记录目录01施工准备轻骨料浮石、陶粒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松散密度、颗粒级配、筒压强度、吸水率等。

应选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砂或粗砂,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松散密度、颗粒级配等。

外加剂根据设计要求,可能需要使用一些外加剂,如高效减水剂、泵送剂等。

主要机具应准备搅拌机、运输车、浇筑工具(如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模板、钢筋加工工具、泵车等。

水泥应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水泥,且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材料及主要机具010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所有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检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试配确定配含比及坍落度根据设计要求和试验室数据,确定合适的配合比和坍落度。

轻骨料含泥量复验轻骨料应进行含泥量复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模板拼缝严密,防止漏浆模板拼缝处应严密,防止在浇筑过程中出现漏浆现象。

熟悉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前应熟悉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了解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作业条件03040502轻骨料混凝土施工工艺•在进行轻骨料混凝土施工前,需要进行充分的作业准备。

首先,要检查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其次,进行试配确定配比及坍落度,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强度。

同时,要对轻骨料的含泥量进行复验,防止其对混凝土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最后,要检查模板的拼缝是否严密,防止漏浆现象的发生。

作业准备•在进行轻骨料混凝土施工时,需要使用准确的计量设备对各种材料进行计量。

首先,要确保各种材料的配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水泥、砂、轻骨料、外加剂等。

其次,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时间进行加料,保证混凝土的搅拌质量和强度。

最后,要注意检查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施工工艺】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工艺】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技术交底】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 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 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 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W 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W 5%。

砂 中泥块的含量(大于 5mm 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 ;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应W 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

其含泥量不大于 2%。

轻粗骨科的级配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 4.0,其大于5mm 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 10% (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 不大于22%。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 — 89)(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 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 混合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进场试验报告。

混砂轻混凝土宜优先采用强制式搅拌机,也采用自落式搅拌机。

全轻 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

计量设备一般采用磅秤或电子计量设备。

水计量可采用流量计、时间继电器控制的流量计或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

上料设备如双轮手推车、铲车、装载机及粗、细骨料贮料斗和配套的其它设备。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doc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doc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 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艺标准(422-1996)

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艺标准(422-1996)

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艺标准(422-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现场搅拌的陶粒、浮石轻骨料,普通砂轻骨料混凝土浇筑的全现浇大模板工程。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轻骨料:浮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不允许含有超过最大粒径两倍的颗粒。

级配要求为通过5mm筛孔不大于90%,通过10mm筛孔为30%~70%;通过200mm 筛孔不大于10%。

空隙率不大于50%,吸水率1h比不大于25%,含泥量不大于2%,松散密度,筒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陶粒:与上述要求相同,并不得混夹杂物或粘土块。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0~C30时,不大于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30时,不大于3%。

2.1.3 水泥:325号、4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1.4 外加剂:产品经质量认证,掺量必须通过试验室确定,技术性能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5 主要机具:搅拌机、吊斗、手推车、磅秤、插入式振捣器、铁锹、铁盘、木抹子、小平锹、小勺、水桶、胶皮水管、外加剂计量容器等。

2.2 作业条件:2.2.l 原材料包括水泥、轻骨料、外加剂等进场时检查出厂合格证,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要求,并应复验轻骨料,每2003为一批(不足200m3按一批),必须检验:松散密度、颗粒级配、筒压强度、1h吸水率。

天然轻骨料检验含泥量,复验不合格,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2.2.2 试验室进行试配,确定配含比及坍落度。

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密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3 轻骨料堆放场地应有排水措施,使用时尽量保持颗粒混合均匀,避免大小颗粒分离,按自然级配堆放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m,防止树叶、泥土或其它有害物质混入。

2.2.4 模板拼缝应严密,若采用木模时,必须浇水湿润。

外墙大模板外模下口圈梁部位应有防止漏浆的措施。

2.2.5 施工前熟悉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作业准备→材料计量→搅拌→ 运输→浇筑→振捣→ 养护3.2 材料计量:骨料、水泥、水和外加剂均按重量计,骨料计量允许偏差应小于±3%,水泥、水和外加剂计量允许偏差应小于±2%,轻骨料宜在搅拌前预湿,因此根据配合比确定用水量时,还须计算骨料的含水量(搅拌前应测定骨料含水率),做相应的调整,在搅拌过程中应经常抽测,雨天或坍落度异常应及时测定含水率,调整用水量。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 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9-1996)(完整版)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9-1996)(完整版)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9-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 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 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筛孔尺寸dmin(5) 1/2dmax(10) dmax(20) 2dmax(2×20)圆球型的及单一粒级累积筛余≥90 不规定≤10 0普通型的混合级配按重量计≥90 30~70 ≤10 0碎石型的混合级配(%) ≥90 40~60 ≤10 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范畴本工艺规范规则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预备、操纵工艺、品质规范跟品质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规范实用于产业与民用修建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施工预备2.1资料及要紧机具:水泥:水泥的种类、标号、厂不及商标应契合混凝土共同比告诉单的请求。

水泥应有出厂及格证及出场实验报色。

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契合混凝土共同比告诉单的请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品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品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年夜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品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品级<C30时,应≤2%。

砂应有实验讲演单。

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种类、粒径、产地应契合混凝土共同比告诉单的请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品质证实书跟出场实验讲演。

必需实验的工程有:粗细骨料筛剖析实验;粗细骨料沉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实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契合表4-30的请求,其天然级配的缝隙率不该年夜于50%。

其最年夜粒径不宜年夜于20mm。

其含泥量不年夜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年夜于,其年夜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年夜于10%〔按分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沉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品级应契合计划请求。

轻砂跟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则;别的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年夜于22%。

2.1.4水:宜采纳饮用水。

别的水质必需契合《混凝土拌适用水规范》〔JGJ63一89〕的规则。

2.1.5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种类、消费厂家及商标应契合共同比告诉单的请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品质证实书及运用阐明,并应有有关目标的进厂实验讲演。

国家规则请求认证的产物,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需有掺量实验。

混淆资料〔现在要紧是掺粉煤灰〕:所用混淆资料的种类、消费厂家及商标应契合配比告诉单的请求。

混淆资料应有出厂品质证实书及运用阐明,并应有出场实验讲演。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doc

019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doc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 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建设部公告第414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414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414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3.08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414号
•【施行日期】2006.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建设部公告
(第414号)
现批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2—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4、3.1.5、4.1.3、7.1.3、7.1.7、8.1.3、9.1.3、9.2.4、9.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CJ12—99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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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9_1996)》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419-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

2.1.2 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 轻粗细骨料:轻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筛孔尺寸dmin(5) 1/2dmax(10) dmax(20) 2dmax(2×20)圆球型的及单一粒级累积筛余≥90 不规定≤10 0普通型的混合级配按重量计≥90 30~70 ≤10 0碎石型的混合级配(%) ≥90 40~60 ≤10 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 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混合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进场试验报告。

混合材料必须有掺量试验。

2.1.7 主要机具:砂轻混凝土宜优先采用强制式搅拌机,也采用自落式搅拌机。

全轻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

计量设备一般采用磅秤或电子计量设备。

水计量可采用流量计、时间继电器控制的流量计或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

上料设备如双轮手推车、铲车、装载机及粗、细骨料贮料斗和配套的其它设备。

现场试验器具,如坍落度测试设备、试模等。

2.2 作业条件:2.2.1 试验室已下达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并将其转换为每盘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

2.2.2 所用的原材料经检查,全部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2.3 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运转灵活、安全、可靠。

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 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

地磅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计量器具灵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

2.2.5 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2.2.6 需浇筑轻骨料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轻骨料混凝土浇筑的申请单已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

2.2.7 新下达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开盘鉴定的工作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操作工艺3.1 基本工艺流程:轻骨料混凝土生产基本工艺流程图3.2 原材料的堆放与贮存:3.2.1 轻粗骨料应按粒级堆放,且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以防止含水率变化。

混合粒级堆放时,堆料高度一般不宜大于2m,以防大小颗粒离析,级配不均。

若与普通骨料混合使用时,应使轻重骨料分别贮放,严禁混杂,以保证配料准确。

3.2.2 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应贮放于防雨、防潮的库房,以防止水泥硬结,掺合料含水率变化,粉状外加剂失效,液体外加剂浓度变化。

3.3 原材料计量与抽检计量:3.3.1 轻粗细骨料计量:宜采用体积计量,亦可采用重量计量,但必须严格检测骨料的含水率,去除其规定含水率以外的水的重量,以保证配料准确。

普通砂采用重量计量。

体积计量时,必须使用专用计量手推车或专用体积计量器,每盘要严格计量。

采用重量计量,使用手推车时,必须车车过磅,卸多补少。

有贮料斗及配套的计量设备,采用自动或半自动上料时,需调整好斗门开关的提前量,以保证计量准确。

轻粗细骨料计量的允许偏差≤±3%。

3.3.2 水泥计量:采用袋装水泥时,必须按进货批随机抽查计量。

一般对每批进场的水泥应抽查10袋的重量,并计算平均每袋的实际重量。

小于标定重量的要开包补足,或以每袋水泥实际重量为准,调整粗细骨料、水及其它材料的用量,按给定配合比重新确定每盘施工配合比。

采用散装水泥时,应每盘精确过磅计量。

水泥计量的允许偏差应≤±2%。

3.3.3 外加剂及混合料计量:对手袋装粉状外加剂和混合料,应按每批进场抽查10袋重量,并计量每袋平均重量,小于标定重量要补足。

对于散装或大包装外加剂,应按施工配合比每盘用量预先在其存放处进行计量,并以小包装形式运到搅拌地点备用。

液态外加剂要随用随搅拌,并用比重计检查其浓度,用量筒计量。

外加剂及混合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2%。

3.3.4 搅拌用水必须盘盘用流量计量器读数计量,或用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

其每盘计量允许偏差≤±2%。

3.4 轻骨料混凝土拌制的投料工艺程序:3.4.1 轻骨料吸水率小于10%的混凝土拌制,宜采用二次投料工艺程序。

即将粗细骨料投入搅拌机内与1/2用水量先拌合约1min,再加入水泥拌合数秒,继而加入剩余的水和外加剂,继续搅拌至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图是:1/2总用水量粗骨料水泥 1/2总用水量、外加剂搅拌水与骨料混合物搅拌混凝土拌合物细骨料3.4.2 轻骨料吸水率大于10%的混凝土拌制,宜采用预湿骨料投料及拌合工艺程序。

即一般轻粗骨料搅拌前预湿,按粗骨料、水泥、细骨料的顺序投入搅拌机汇总斗,再一并投入搅拌机的搅拌筒干搅拌0.5min,然后与水和外加剂搅拌2.5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图是:水→ 粗骨料净用水量外加剂水泥搅拌搅拌混凝土拌合物细骨料3.4.3 采用自落式搅拌机的投料及拌合工艺程序是:先加入1/2的总用量的水,然后加入粗细骨料和水泥搅拌lmin,再加人剩余水量继续搅拌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图是:粗骨料 1/2总用水量总用水量1/2水泥搅拌混合物拌合混凝土拌合物细骨料3.4.4 采用强制式搅拌机的投料及拌合工艺程序是:先投粗骨料、水泥、细骨料,搅拌lmin,再加水继续搅拌不少于2min。

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的程序图是:粗骨料总用水量外加剂水泥搅拌混合物拌搅混凝土拌合物细骨料3.5 第一盘搅拌混凝土应注意的问题:3.5.l 搅拌混凝土前,加水空转数分钟,待搅拌筒充分润湿后,将余水排净。

3.5.2 第一盘搅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粘筒壁造成配合比损失。

需采取预搅拌法,即先用设计给定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原材料投入搅拌机搅拌,其时间须延长一倍以上,待部分砂浆粘贴在搅拌机筒壁上,然后将其余拌合物卸出(二次加料拌合再用),随后则可进行正常拌制。

3.6 搅拌时间控制与检查:轻骨料混凝土搅拌制的最短时间,比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应延长60~90s,一般为180s;当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3.7 出料:出料时应先少许出料,目测拌合物的外观质量,如目测合格方可出料。

每盘拌合物必须出尽。

3.8 轻骨料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检查:3.8.1 检查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及用量,每一个工作班至少两次。

雨期施工对轻骨料含水率要增加检查和测定次数。

3.8.2 检查轻骨料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和易性,每工作班两次以上。

雨期、冬期施工和改换轻骨料混凝土等级时,要加强检测的次数。

3.8.3 在每工作班内,当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

3.8.4 轻骨料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3.8.5 检查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外观质量应该是,搅拌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离析。

不符合要求时,应查原因,及时调整。

3.8.6 按以下规定留置试块:3.8.6.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8.6.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8.6.3 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8.6.4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技术交底的要求确定。

为保证留置试块有代表性,应在搅拌混凝土后第三盘至搅拌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

3.9 冬期施工轻骨料混凝土的搅拌:其间,对原材料的要求、搅拌时间、原材料加热、拌合物出罐温度要求等,应认真执行《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中3.9条及《混凝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9.1 粗细骨料不得含有冰雪及呈冻团状。

3.9.2 冬期搅拌轻骨料混凝土宜采用二次上料,二次搅拌工艺(见3.4.l条的搅拌工艺),以改善轻骨料混凝土的和易性。

3.9.3 冬期应注意检测骨料的含水率,及时调整用水量,及时给定坍落度不同控制值。

一般应比常温坍落度增大4~6cm,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

质量标准4.1 保证项目:4.1.1 轻骨料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混合料规格、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

4.2.2 评定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一87)的规定取样制做。

检查方法:检查轻骨料混凝土试块强度试压报告及强度评定资料。

4.2 基本项目:4.2.1 轻骨料混凝土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2 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施工规范或其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测定及检查施工记录。

4.2.3 冬期施工时水、骨料加热温度及混凝土拌合物出罐温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测定及检查施工记录。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5.1 拌合物搅拌不匀。

颜色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搅拌时间不足。

特别要保证冬期施工和加外加剂时,对拌合物搅拌的足够时间。

5.2 和易性差:其拌合物产生松散不粘聚,骨料上浮离析,或拌合物于结成团不宜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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