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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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风电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以保障项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良好推进。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安装、电缆敷设、基础施工等。

3. 责任分工3.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风电场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指导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履行重大危险源监控职责;- 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负责危险源管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监督检查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执行情况。

3.2 项目安全经理项目安全经理负责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 制定具体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负责危险源管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监督检查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执行情况。

3.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检查项目部的危险源管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提出并跟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改进措施。

4.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4.1 辨识重大危险源:项目部应与相关专业人员一起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和风险性质,明确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将其纳入监控管理范围。

4.2 评估重大危险源: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对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和频率。

5.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5.1 制定控制措施:针对辨识和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专属防护设备等。

5.2 实施控制措施: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培训计划,保证各岗位人员能够正确、有序地执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范本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范本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风电场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风电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风电场,以及已投入运营的风电场。

第三条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的目标是保障风电场的安全运行,提高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的综合利益。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的原则是依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监管、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第二章风电场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五条风电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

第六条风电场应当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岗位,负责统筹、协调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风电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详细规定各级职责和任务,并确保责任的明确、到位,不得有漏洞和遗漏。

第八条风电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做好事故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九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条风电场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十一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电气装置、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不泄露、不爆炸。

第十二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风力发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风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风电场工作环境的管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和舒适。

第十五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风电场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风电场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第十七条风电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为确保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订立本《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全部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含设备、作业、电气、高处等不安全源。

第三条安全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法定安全生产主体,应当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单位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级部门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对本部门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作业责任,共同维护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

第二章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管理第四条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评估1.风电场不安全源在投产前应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应包含不安全源的类型、级别、数量、位置、特性、可能导致的事故和后果等。

2.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评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负责,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并订立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管理责任制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订立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责任制,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2.各级部门负责人应落实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培训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培训,包含安全操作、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

2.各级部门负责人应确保员工参加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

第七条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检查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定期对风电场不安全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开事故发生。

2.各级部门负责人应搭配安全检查工作,帮助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

第三章风电场不安全源作业管理第八条风电场不安全源作业许可制度1.风电场不安全源作业前,必需取得相关负责人的书面许可,明确作业的内容、地方、时间等信息。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范本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范本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都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风电场应当按照风险分级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风电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风电场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六条风电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安装并保持正常运行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风电场的安全设施与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验、维护和保养,并建立详细的运行记录。

第八条风电场应当对安全设施与设备进行科学的排布和分布,保证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设备的合理布置。

第九条风电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风电场应当建立安全设施与设备的台账,定期进行验收,及时修复更新。

第三章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风电场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风电场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第十三条风电场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与整理。

第十四条风电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章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风电场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负责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专业背景,经过正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书。

第十七条风电场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协助。

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1. 绪论风电场项目部为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和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风电场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危险源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本制度应作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依据,为风电场项目部提供明确的管理标准。

2.制度目标•确保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得到及时监控和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保护工人和设备的安全,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指在风电场项目中具有潜在风险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材料及其组合。

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风机发电机、风机叶片、风机齿轮箱、风机变桨机构等。

4. 重大危险源监控流程4.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风电场项目部应对项目中的各类设备、工艺、材料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确定其中属于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和设备。

4.2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控制风电场项目部应通过现场巡查、设备检测、操作记录等手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持续监控和控制。

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设备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设备检测: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操作记录: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进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预案风电场项目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并组织实施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置。

5. 监控管理责任5.1 风电场项目经理风电场项目经理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对监控工作的效果负责。

5.2 监控员风电场项目部应设立专职监控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危险源相关问题。

5.3 设备运维人员设备运维人员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和检修,并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的日常监督、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处置。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按照责任明确、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和风险分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风电场危险源的责任明确应当包括风电场管理方、维护方和业主方的责任界定,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分类管理应当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动态管理应当包括风电场危险源的建设前、运营期间和退役后的全过程管理。

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的风险分级应当根据危险源的潜在危害程度和可能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九条风电场危险源的日常监督应当包括巡查、检测和监控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风电场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周期性和不定期的要求进行,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第十一条风电场危险源的事故应急处置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和信息交流。

第十五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场危险源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风电场危险源施工、使用和维护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是指风电场施工、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危险情况的设备、工艺和作业等。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管理应当依据风电场危险源特点,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风电场危险源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风电场危险源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健全风电场危险源管理体系,确保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第六条风电场危险源管理应当符合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风电场危险源清单,明确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和特点。

(二)制定风电场危险源的监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体系、管理程序、监管要求等。

(三)加强风电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建立健全风电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应对和处置。

(六)加强风电场危险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便于监督管理部门和公众了解风电场危险源的情况。

第七条风电场危险源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安全节能的要求。

第三章风电场危险源的分类和管理要求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应当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分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

第九条对于风电场重大危险源,应当加强风电场的规划、建设、设计和运行管理,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对于风电场较大危险源,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对于风电场一般危险源,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模板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模板

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风电场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并适用于全部在风电场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风电场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的连续开展。

第四条安全生产组织体系风电场应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推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风电场应订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不绝提升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安全培训风电场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第七条安全制度风电场应订立并落实一系列安全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防备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安全设施风电场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安全防护风电场应订立并切实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个体防护措施、集体防护措施等,确保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免受损害。

第十条应急救援风电场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订立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在突发情况下的紧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一条安全检查风电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情形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风电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矫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安全记录风电场应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事故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和电子化管理。

第五章惩罚与嘉奖第十四条惩罚措施对风电场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和不良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理,包含但不限于罚款、暂时停止生产等惩罚措施。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包括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以风电场场长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的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运行主管、点检长、各值长。

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1.风电场场长是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监督负责人。

负责组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危险源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危险源规范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员是本风电场危险源的技术管理负责人。

组织年度危险源自查;健全和完善防止危险源事故的技术措施;对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重大问题整改方案、危险源安全设备设施改进意见的技术把关;参加危险源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风电场每个危险源为一管理单元,遵循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制定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专业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监督负责人的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管理负责人:(1)依据有关本专业危险源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本专业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2)按要求完成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3)按要求完成危险源的检测、评估工作。

制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对问题的整改实施闭环管理;(4)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危险源管理信息;(5)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对相关人员定期培训、定期开展演练,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6)做好重大事故预测、预警工作。

2.安全监督负责人:(1)监督相关单位对国家、上级和公司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2)按照要求,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人员完成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工作;(3)对危险源的检测、建档登记及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4)监督危险源存在问题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5)监督危险源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人员的培训、修订定期开展演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6)监督危险源管理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实上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板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板

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板1. 任务目标本管理规定的目标是确保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职能部门对风电场不安全源的监督管理水平,全面保障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风电场不安全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3. 定义•风电场不安全源:指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害的风电场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包含但不限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火灾安全、化学品安全等。

•监督管理:指企业职能部门对风电场不安全源进行的规范性监督和管理工作。

4. 职责和权限企业职能部门在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包含:—订立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负责风电场不安全源的检查、评估和评价工作;—对风电场不安全源的涉及设备、工艺和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供应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的培训和引导;—确保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的订立和执行;—防备和处理风电场事故及紧急事件。

5. 管理标准5.1 风电场不安全源检查与评估•检查和评估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评估。

•检查和评估内容:–不安全源的存在与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情形;–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的完满性;–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性。

5.2 风电场不安全源监督管理•不安全源监督与管理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监督与管理,每周进行一次例行监督与管理。

•监督与管理内容:–对不安全源进行分类管理;–订立安全操作规范和工艺流程;–建立并维护风电场设备的运行档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引导;–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安全改进和防备措施;–落实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5.3 风电场事故与紧急事件处理•建立事故和紧急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事故和紧急事件的报告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现场人员熟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分析事故和紧急事件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对事故和紧急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优先、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监管机构的监督权威和执法公正。

第五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依托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风电场经营单位承担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管理第六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管理应落实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制定并执行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三、保证风电场危险源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四、加强风电场危险源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五、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六、建立健全风电场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了解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各级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风电场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风电场危险源的设备和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检查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三、检查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工作是否得到重视;四、检查风电场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是否及时、准确完成;五、检查风电场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六、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第三章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执法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执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威性原则:监管部门有权对风电场危险源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二、公正性原则:对违法和不安全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惩处,保障被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三、公开透明原则:执法行为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优先性原则: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是执法监管的首要任务,重大风险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五、科学性原则:执法监管应依据科学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防范和处置措施。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中国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运营、维护的风电场。

通过本规定的执行,旨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风电场事故的发生,降低风电场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综合的原则。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实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控制、全面监管的目标。

第五条风电场所属单位负有监督和检查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督促、考核。

第二章风电场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第六条风电场危险源是指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物质、能量、设备和环境因素。

第七条风电场应当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

识别风电场危险源时,应当综合考虑风电场的特点、规模、设备、工艺等因素,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源。

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评估应当按照风电场的特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估风电场危险源的程度、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风电场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风电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三章风电场危险源的预防和控制第十条风电场危险源的预防和控制应当根据危险源的特点和程度,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风电场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预防和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风电场应当定期组织危险源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风电场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相关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十四条风电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危险源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风电场危险源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风电场所属单位应当定期对风电场危险源的预防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3年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风电场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风电场的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实行分级负责制、全过程监管、风险防控、技术支持和信息公开等原则。

第五条国家能源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风电场所有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由国家能源管理机构或省级能源管理机构负责设立。

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二)组织开展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三)组织开展风电场危险源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四)组织风电场危险源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指导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其他与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第九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由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检查和评估风电场危险源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二)检查和评估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检查和评估风电场危险源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四)检查和评估风电场危险源监控设备和技术的运行情况;(五)检查和评估风电场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应定期开展,并可不定期抽查。

第四章:风电场危险源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第十二条风电场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风电场危险源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三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三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责任1.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确定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三、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评估1. 风电场运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对风电场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2. 安全评估应包括对风电场危险源的设计方案、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3. 安全评估报告应被纳入风电场危险源的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更新。

四、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设计1. 风电场危险源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保证危险源的安全性。

2.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保证设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可行性。

3. 设计文件应详尽准确,包括施工图、施工说明书等,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五、风电场危险源的施工管理1. 风电场危险源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2. 施工前,应组织针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风电场危险源的运营管理1. 风电场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 风电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3. 风电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七、事故应急管理1. 风电场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 风电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测。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察管理要点》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分为常规危险源和非常规危险源两类。

第五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监管及执法的公正、公平和严肃。

第二章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机构第六条风电场应当设立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风电场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三)组织危险源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四)开展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风险;(五)协调处理危险源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六)监督风电场危险源日常巡查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协调各部门间协作,推动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资源保障其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第三章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十条风电场应当建立健全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度;(二)危险源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三)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制度;(四)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度;(五)危险源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六)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制度;(七)危险源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控制风电场事故的发生,保障风电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从业人员、风电场管理人员和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规范、综合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风电场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提高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风电场危险源的分类和等级第五条风电场危险源包括风机、变电站、维护设备、吊装设备等。

第六条风电场危险源根据其危害性和风险程度,分为一级危险源、二级危险源、三级危险源三个等级。

第七条风电场危险源的等级评定应当根据其本身的危害程度,风电场的运行管理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人员密度等综合考虑。

第八条风电场危险源的等级评定应当由风电场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定结果应当报风电场的监督机构备案。

第三章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第九条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包括风电场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十条风电场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当被记录并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风电场危险源的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风电场危险源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风电场危险源的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四章风电场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监督机构有权对风电场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报告,并对其进行考核。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板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板

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风电场的生产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旗下全部风电场的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不安全源是指可能对人身、资产造成危害的因素,包含风力发电机组、变电站、输电线路等风电场的设备、机械、电气设备以及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因素。

第四条本规定内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或者擅自修改。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1. 订立和修订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2. 组织开展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3. 监督风电场不安全源的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4. 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订立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

5. 开展不安全源事故调查和事故预警工作。

6. 供应不安全源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七条风电场负责人应承当以下职责: 1. 保证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

2. 确保风电场不安全源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贯彻执行。

3. 组织不安全源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 监督不安全源的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负责协调风电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理事故和预警事件。

6. 组织不安全源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风电场员工应做到以下要求: 1. 遵守不安全源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 参加不安全源安全技术培训,了解风电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乐观参加整改工作。

4. 搭配不安全源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供应真实有效的信息。

5. 维护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不得违规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风电场应订立和修订不安全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不安全源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包括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以风电场场长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的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运行主管、点检长、各值长。

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1.风电场场长是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监督负责人。

负责组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危险源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危险源规范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员是本风电场危险源的技术管理负责人。

组织年度危险源自查;健全和完善防止危险源事故的技术措施;对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重大问题整改方案、危险源安全设备设施改进意见的技术把关;参加危险源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风电场每个危险源为一管理单元,遵循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制定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专业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监督负责人的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管理负责人:(1)依据有关本专业危险源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本专业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2)按要求完成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3)按要求完成危险源的检测、评估工作。

制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对问题的整改实施闭环管理;(4)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危险源管理信息;(5)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对相关人员定期培训、定期开展演练,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6)做好重大事故预测、预警工作。

2.安全监督负责人:(1)监督相关单位对国家、上级和公司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2)按照要求,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人员完成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工作;(3)对危险源的检测、建档登记及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4)监督危险源存在问题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5)监督危险源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人员的培训、修订定期开展演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6)监督危险源管理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实上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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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风电场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
理规定》,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事
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包括国家规定的重大
危险源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以风电场场长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
的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运行主
管、点检长、各值长。

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监督负责人。

负责组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危险源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危险源规范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员是本风电场危险源的技术管理负责人。

组织年度危险源自查;健全和完善防止危险源事故的技术措施;对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重大问题整改方案、危险源安全设备设施改进意见的技术把关;参加危险源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风电场每个危险源为一管理单元,遵循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制定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专业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监督负责人的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管理负责人:
(1)依据有关本专业危险源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本专业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2)按要求完成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3)按要求完成危险源的检测、评估工作。

制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对问题的整改实施闭环管理;
(4)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危险源管理信息;
(5)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对相关人员定期培训、定期开展演练,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做好重大事故预测、预警工作。

2.安全监督负责人:
(1)监督相关单位对国家、上级和公司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2)按照要求,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人员完成危险源
的普查登记、评估工作;
(3)对危险源的检测、建档登记及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
(4)监督危险源存在问题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
(5)监督危险源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人员的培训、修订定期开展演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
(6)监督危险源管理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实上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六条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要建立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其名称、场所、数量、危害性质、检测结果、整改情况、异动情况、责任人等,确保记录准确。

第七条由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对构成国家规定的危险源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前款所指定期评估周期,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国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每年一季度由安全员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在风电场开展一次危险源的自查工作。

由危险源管理责任单位提出《安全评估报告》,由安全员汇总,经场长审核后上报公司安生部。

《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4.重大危险源等级;
5.安全对策措施;
6.应急救援措施;
7.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九条危险源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部制定整改计划,应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人、完成时间。

第十条危险源的参数、数量、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对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危险源的级别,将《评估报告》报相关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对已不构成危险源的,要及时申请,经风电场领导小组审批注销。

按照前款要求上报公司安生部。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第十二条对新上岗的涉及危险源的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专业培训,了解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通过上岗资格考试合格后上岗。

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各专业管理人员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由安全员负责上报公司安生部备案。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第十四条按照公司的规定,应按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

根据演练情况补充修
改对应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风电场每一个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危险源设备专责人员每周对设备系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危险源维护责任单位每个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记录;危险源安全监督责任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风电场内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均应列为重点保卫部位。

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第十八条风电场内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应列为重点防火部位,并加强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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