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餐厨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餐厨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黄政办秘〔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餐厨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屯溪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心城区餐厨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0日中心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餐饮业行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合规、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和“一局负责一片区”的原则,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整治,到2020年12月底完成中心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治时间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三、整治内容(一)存在下列情形的现有餐饮单位应立即关停1.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的餐饮单位;2.露天烧烤、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单位;3.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1.居民投诉比较强烈,整改不彻底且油烟无排放去向的餐饮单位;2.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用其他油烟净化设施及超标排放的餐饮单位;3.经营场所不合法,违法违规改建、搭建的或改变房屋用途的餐饮单位。
(三)手续不完善的,要求限期完善手续不属于本方案确定的立即关停和停业限期整治的两种情形、但相关手续不完善的相关餐饮单位,要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四、整治措施(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15日)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印发《致中心城区餐饮业经营者的公开信》,通过媒体、一封信、公开栏等形式向餐饮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
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1.标准统计表2、标准体系指导性文件(标准化法规、相关政策性文件)收集相关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性文件84项,具体名称见相关的指导性文件一览表(附件1)。
3、通用基础标准通用基础标准共有9项,其中法律法规1项,国家标准8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4、农村生产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明细表农村生产基础设施标准共有34项,其中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19 项,地方标准2项,制定区级标准1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5、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明细表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标准共有IOl项,收集了国家标准18项,行业标准68项,地方标准2项,制定区级标准13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6、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明细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共有96项,收集了国家标准40项,行业标准20 项,地方标准5项,制定区级标准31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7、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标准体系明细表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标准共有73项,收集了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37 项、地方标准3项,制定区级标准18项,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8、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明细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共有63项,收集了国家标准24项,行业标准38项、地方标准1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9、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明细表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共有77项,收集了国家标准25项,行业标准41 项、地方标准IC)项,制定区级标准1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10、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明细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准共有97项,收集了国家标准24项,行业标准28项、地方标准40项,制定区级标准5项。
具体详细名单见XXX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明细表(附件2)。
2023年有关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2023年有关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防台风应急预案1为切实做好我镇的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市、区两级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台风、大汛到来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断,积涝不成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的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为,在党政办设办公室,为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突击队负责我镇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和上情下达,及时传达市、区两级防台风、防风暴潮的指示精神,汇总上报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情况。
三、责任分工(一)各管区1、责任人:各管区书记2、任务(1)迅速通知各村,并做好记录;(2)危房户强制迁出;(3)叮嘱台风期间车辆停行、人员减少外出;(4)组织村干部清除渠道杂草,迅速排净田间积水,绝不允许沟渠洼地存水;(5)村庄做好防潮准备;(6)畜牧养殖村庄做好防风防雨准备;(7)风雨后迅速统计灾情并做好救助安抚工作。
(二)安全1、责任人:__x,盐业办、渔业办2、任务(1)迅速书面通知辖区内养殖看护人员撤离;(2)书面通知海参养殖等企业停止施工,撤离机械人员;(3)通知各盐及盐化工企业做好防风、防潮准备;(4)船只靠岸,所有作业人员上岸。
(三)辖区内企业1、责任人:__x,经济发展办2、任务通知做好防范工作(四)建筑工地1、责任人:__x2、任务(1)高度关注镜湖花园、中学教学楼、幼儿园、社区、市场建筑、贫困房建设工地;(2)书面通知,注意带电作业、高空悬挂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补1、责任人:__x2、任务(1)抢修损毁严重路段;(2)灾后迅速修复;(3)沿途广告牌、线杆、线路排查。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03•【字号】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已经黄山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孔晓宏2017年11月3日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第一条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区(以下简称黄山风景区)面积160.6平方公里。
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年)确定的黄山区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耿城镇、焦村镇和黄山国有林场中的490平方公里为黄山风景区保护地带(以下简称保护地带)。
第三条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做好黄山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管委会和黄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做好保护地带的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设等工作,加强对保护地带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第四条黄山风景区规划区域均为森林防火区。
下列范围为高火险区:(一)坟区;(二)施工工地及生活场所;(三)登山步道、机动车辆通道、观景台边缘直线距离5米之内。
第五条管委会根据气候、节气等情况及时公布森林高火险期。
森林高火险期内,黄山风景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用火主要包括:(一)炼山,烧火驱兽,烧灰积肥,烧炭,烧火煤,野炊,上坟烧香,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等;(二)在野外使用卡式炉,点蜡烛,烧纸钱等;(三)在规定区域外吸烟,丢弃未熄灭烟头、火柴梗、打火机等。
违反本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内野外用火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有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2023年有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1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 <3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 <5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 ≥500);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一)黄色预警(Ⅲ级)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
应急预案方案最新
应急预案方案最新应急预案方案最新篇1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让单位员工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做到及时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演练时间和地点:6月17日下班后,支行后院内三、演练人员:支行全体员工四、演练内容和应急处置:(一)出现火情,迅速通报,组织扑救。
任何员工若发现火情等十分紧急的情况,在迅速确认后,应立即向办公场所的人员发出紧急信号(如:按下手动报警器)。
同时,利用通信工具向消防值班室、相关部门和领导报警。
消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现场工作并进行指挥。
一是迅速通过广播喇叭和通信工具发出火警通报,告知着火点(具体的楼层和房号),并通知志愿消防队员立即赶往着火点。
二是通知相关部门加强对金库、凭证库、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的看管守护。
(二)判明火情,实施扑救,组织疏散。
现场指挥灭火的领导要及时判明情况,视着火程度能否控制和有无发展蔓延的可能,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并根据火情按如下步骤开展工作:1、火灾初起时,要沉着冷静,机警快速,就近就便,就地取材,利用身边或附近的灭火器(工具)灭火,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起火后3分钟之内)将初燃火灾扑灭。
2、火势严重(利用灭火器不能扑灭)时,打开楼道的消火栓,采用消防水带灭火。
电器设备着火,切勿用水,应首先切断电源,而后再组织灭火。
3、火势呈蔓延趋势,志愿消防队难以控制时,应果断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联络组立即向119报警,准确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地址、着火部位、火灾种类等。
(2)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本单位人员做好重要文件、物资、现金、有价证券的抢救和转移,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逃生。
疏散逃生应遵循以下要求和方法:一是逃生离开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延缓火势的追逼,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
台风应急应对处理工作预案
台风应急应对处理工作预案台风应急应对处理工作预案(精选5篇)台风像在流动江河中前进的涡旋一样,一边绕着自己的中心急速旋转,一边随周围大气向前移动。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台风应急应对处理工作预案精选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台风应急应对处理工作预案精选篇1一、指导思想: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1、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组长:园长组员:后勤组长保教主任工会主席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1)清走廊。
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2)关门窗。
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3)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4)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5)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6)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7)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
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台风应急应对处理工作预案精选篇2一、目的: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
位,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各地应综合 多方面因素,统筹制定更加严格、合理的减排措施,确保科学、公 平、有效。
四 鼓励其他非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对《技术指南》未涉 及的行业,各地可根据该行业排放水平、对周边人群健康影响程度 和当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情况,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各地 对行政区域内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支柱产业涉气工序采取应急减 排措施 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 取相应措施 应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 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产。应急减 排措施应包括停止使用高排放车辆、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最大 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 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平 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 对治理水平 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 采取减排措施 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应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 合理指导保民生企业应急减排。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 垃圾或危险废物、涉及居民供暖等保民生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 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 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原则上,涉及参与协同处置的水泥 企业,可按照《技术指南》明确的协同处置量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有多条具备处置资质生产线的,统筹承担任务量集中处理,避免故 意分散处置任务。涉及居民供暖的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应提 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 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具体 核算方法参考附件 2 。
黄山市龙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黄山市龙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黄山市龙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黄山市龙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抛砂、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加热成型过程产生的油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入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其中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
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二条黄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东至黄狮,西至小岭脚,南至汤口,北至二龙桥,面积 166.6平方公里,按此范围标界立碑。
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设置农贸市场。
风景名胜区内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内的标识标牌、电子显示屏等,应当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划和管委会规定的式样、规格制 作,在指定地点安置。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设置、张贴、发布户外商业广告。
第二十三条管委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下列环境卫生工作:
风景名胜区内因保护或者管理确需建设的工程,由管委会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审核,并经黄山市人 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审批手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建筑物的布局、设计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工程施工时,应当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景物与环境。对较大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施环境工程监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管委会批准野外用火,或者森林高火险期内野外用火的,由 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风景名胜区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
点调控等规划的编制、实施进行协调。
黄山市政法委书记汪建设被查
员 当即联系租用北京某国际旅行社客车 在 接访人员安排下 当日上午 点 分 该镇 上访群众与 名村镇接访人员同车返回
这份声明中 确认除 名访民和 名村 镇干部外 另有 社会闲杂人员 参与接访 这 些人员 是受镇政府接访干部 委托 此前 迪 沟镇党委书记武韧称 这些人员共 人
昨日 有上访村民称 他们告知接访干部 有人被打 村镇干部 一动不动 对此 汪利军 称 头一回听说
贵州拆违事故 人受处理
拆违事故造成 死 伤 执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
据新华社电
贵州仁怀市 日发生一起拆除违法建筑
时的伤亡事件 造成 死 伤 名相关责任
人 日受到严肃处理
记者从仁怀市
事故调查组了解到
事故发生后 遵义市立即成立了调查组 由遵
元 疑指其曾佩戴过其他名表 缺乏有效
爆料人称将上书中纪委
昨天上午 甘肃省纪委就网传 兰州市长袁
占亭疑戴名表 问题回应称 纪委调查核实后认
定 网络所传缺乏有效证据 不过 有网友说
曝光所涉名表至少 块 回应仅体现 块
爆料人 周禄宝 则表示 网络陆续提供
了兰州官员袁占亭在当地快速公交
工程
建设中涉嫌不作为 老婆参与等直接有据可查
的问题 周禄宝 透露称 他本人将就此事上
书中纪委
新疆 级地震 尚无人员伤亡报告
据新华社电
日晚间 新疆若羌县发生 级地震 地 震发生后 当地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排查灾情 截至记者发稿时 尚未有人员伤亡报告
日 时 分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若羌县发生 级地震 震源深度 公里 据新 疆地震台网测定 地震震中位于若羌县城西南
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引言合肥市是中国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之一。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合肥市面临着重污染天气的威胁。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一份合适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背景重污染天气指的是空气中污染物浓度严重超过国家标准的天气现象。
在合肥市,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气、机动车排放、燃煤等。
重污染天气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也影响了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合肥市政府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目标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护市民的身体健康,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应急情况下能够高效协同工作。
4.应急预案内容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预警和监测建立健全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空气质量状况,并发布预警信息。
同时,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放管控,确保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2 健康保护加强对市民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防护意识。
同时,组织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健康问题。
4.3 污染物减排通过限制工业生产、机动车行驶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与此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排放企业的合规运行。
4.4 交通管理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采取交通限行、停车优惠等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放。
同时,加强公共交通运营,提倡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4.5 应急资源调配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合理调配应急资源,确保应急物资供应的稳定和及时。
4.6 社会参与鼓励各单位和市民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共同努力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挑战。
同时,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发挥其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5.应急预案执行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应急预案由市政府进行组织和指挥,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明确重污染天气市级预警条件下我市环境保护各部门应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领导机构市环保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逊,副组长:陈运、徐蒂、凌云志。
成员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污防科、宣传法规科、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东鲁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凌寒、葛朝军、陆奇志为成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等相关事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局污防科: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措施,按照《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指导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响应级别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应急实施方案并通报启动应急预警级别,督促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局宣传法规科:拟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相关新闻报道通稿,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健康防护措施等信息。
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的预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和会商,及时研判,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会商意见和预警级别,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调整响应级别及解除预警的意见。
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建议,提请市局主要领导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启动级别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批发布。
根据响应级别制定完善我市工业污染源限产、停产名单和制定重污染天气督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确保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
二、省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任务分工,立即编制相应的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要结合各自职责,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城市建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于冬季采暖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每年冬季采暖期间,自11月15日起,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周工作简要情况,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并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各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统一管理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编制发布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好本辖区应急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各项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正文:----------------------------------------------------------------------------------------------------------------------------------------------------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的通知》(环大气〔2016〕80号)要求,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到“五个突出抓好”。
其中之一即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快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要求,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修订预案为抓手,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督查到位、确保效果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二、着力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拓展操作空间。
坚持提前预警。
在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
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强化上限预警。
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应根据上级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预警级别。
实行分时实施。
应急减排措施应该在发布预警时即组织开展实施,重污染天气来临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并及时发布预计预警解除时间,指导公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LD-YJ-2018-11应急预案版本号:2018修订版股份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预案审核:签发:批准:编制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编制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1.2.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1.2.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2.6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2.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1.2.8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 号)1.2.9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11 号)1.2.10《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 号)1.2.11 《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 号)1.2.12《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 号)1.2.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6 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2.14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29 号)1.2.15 《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 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黄政办秘〔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黄政办秘〔2021〕47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含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下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程序。
列入《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
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目录动态管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程序经市司法局初审后,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补报立项(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等相关制度,确保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按质完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14•【字号】鲁政办字〔2024〕119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1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34号)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14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
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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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黄政办秘[2014]6号
【发布部门】黄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2.26
【实施日期】2014.0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7)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政办秘〔2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6日
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污染天气及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6〕50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辖区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及大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负责,区、县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1.4.3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加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4.4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建立健全市联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1 市应急领导小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市政府成立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承担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完善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发布与解除市级预警,督导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以及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等。
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2.2 成员单位和办公室
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信息办、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会同市环保局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正面引导舆论。
市信息办负责网上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应急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环保局应急预案启动和措施落实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学生、幼儿园儿童健康防护,妥善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各地拟定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减少生产负荷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监督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市内高速公路道口管控工作,会同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市财政局做好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市级经费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局建立市级大气污染预警会商制度,实时交换监测信息,做好大气污染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和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编制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保障力度和公路保洁力度;配合市公安局实施机动车限行方案,并加强高速公路道口管控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督察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各医疗机构加强门诊、医疗保障,根据需要,提供重污染天气地区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门诊诊疗情况。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