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胶轮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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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XX煤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势利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井下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有关领导和生产职能科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本规程各项具体规定,否则不得指挥生产。

第3条所有从事矿井运输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本规程有关的具体规定,经培训后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所有入井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本规程。

第5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一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二章胶轮车运行管理通用规则第一节胶轮车辆第1条所有入井的胶轮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防爆标准,取得国家柴油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井下使用证书》。

第2条制定车辆年度审验制度,并对合格车辆发放年审全格证,车辆必须在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运行,不得超期使用,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超期运行的,在车辆安全设施和制动系统、发动机系统、机车照明等正常有效的前提下,可由运搬队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3条胶轮车辆的防爆灭火装置、灯、笛、制动系统以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使用正常,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车辆。

第4条胶轮车辆应配备完善的通迅工具和瓦检仪。

第5条车辆的防爆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度,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度。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

第6条胶轮车应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节胶轮车辆运行第7条所有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定行驶的路线和范围,特殊情况需要在非运行航道中行驶时,必须任何人都无权指挥车辆出行车区域,但抢险救灾时除外。

第8条车辆运行路线的坡度,货载外型几何尺寸与重量等都不得超过车辆设计与本规程有关规定。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监测控制和事故应急预案五个方面。

在每个方面的安全管理中,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程序和安全要求。

制定作业规程,明确车辆的操作要求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明确对车辆的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等要求。

车辆的设备和部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建立事故报告和故障处理制度,明确对事故和故障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任何事故和故障都要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扩大。

二、安全教育培训1.对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车辆的结构与性能、操作方法、应急处理等内容,培训完成后进行评估和考核。

2.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包括通过讲座、宣传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车辆事故情况,培训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通过实际操作,提高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增强危机意识。

三、安全设备设施1.确保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配备完善的安全装置,包括安全灯、防火器等设备。

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为无轨胶轮车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网、防护罩等。

防护设施要安装牢固,有效防止物体的飞溅和车辆碰撞等事故。

3.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行区域应设有清晰的标识和引导标线。

通过标识和标线,指示行车区域和通行方向,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

四、安全监测控制1.建立车辆运行数据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包括车速、载重、加速度等数据的采集,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行应设有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和行驶轨迹。

2024年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

5、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____米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8、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9、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10、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____%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

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

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用低挡缓慢行驶。

5、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物体。

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它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6、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7、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

8、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9、司机停车离开驾驶室前,必须按规定释放停车制动回路和方向盘控制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无轨胶轮车规章制度范本

无轨胶轮车规章制度范本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胶轮车)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技术检验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所有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维修、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胶轮车使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胶轮车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胶轮车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检查内容包括:(一)防爆性能:车辆防爆部件应完好无损,防爆等级应符合矿井要求。

(二)电气系统:电缆、插头、保险丝等电气元件应完好,无破损、漏电现象。

(三)制动系统: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制动盘、刹车片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四)转向系统:转向器应正常工作,转向拉杆、连接件应无松动、变形。

(五)灯光、信号装置:车辆灯光应完好,信号装置应清晰可见。

(六)轮胎:轮胎气压、磨损程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七)安全设施:灭火器、气体检测仪、车辆定位仪等安全设施应完好、有效。

第五条胶轮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持有矿井核发的驾驶证。

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矿井交通管理规定,服从交通指挥。

(二)驾驶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吸烟、疲劳驾驶。

(三)严格执行车辆运行速度、载重等安全要求。

(四)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第六条胶轮车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维护、保养内容包括:(一)定期检查、更换车辆易损件。

(二)定期清洗、保养车辆电气系统。

(三)定期调整、润滑车辆传动系统。

(四)定期检查、更换车辆安全设施。

第三章维修管理第七条胶轮车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维修内容包括:(一)修复或更换车辆损坏部件。

(二)修复或更换车辆电气系统元件。

(三)调整车辆制动、转向系统。

(四)检查、更换车辆安全设施。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是煤矿井下运输中常用的一种方式,为了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和顺畅,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由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无轨胶轮车的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无轨胶轮车的运输通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第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按照矿领导层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私自开展运输行为。

第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行驶速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严禁超速行驶。

第九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应注意与其他井下工作区域的安全分隔,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井下无轨胶轮车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上报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操作规范第十一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熟练操作。

第十四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在行驶过程中严禁抛掷物品、打闹等行为,保持专注和警觉。

第十五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必须与其他车辆和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和配件是否齐全,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如遇障碍物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刹车或换向,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与检修第十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维修部门负责。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是煤矿井下运输的重要工具之一,它具有灵活、高效、安全等特点,在井下作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高效运营,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高效运输,提高工作效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职责由煤矿下井运输队负责执行。

三、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营管理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选择选择使用的井下无轨胶轮车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鲁棒性强、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特点,且配备紧急停车装置和防滑装置等安全设备。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检修和维护(1)定期检修:井下无轨胶轮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包括车架、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轮胎等部分的检查及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故障及时处理:一旦发现井下无轨胶轮车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1)操作资质: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升操作技能。

(2)安全意识: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4.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1)规定运输路线:煤矿企业应规定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并设置标志和指示牌,指示车辆运输方向。

(2)严禁偏离路线:操作人员严禁将井下无轨胶轮车偏离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确保行驶安全。

5.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速度(1)限定最高速度:煤矿企业应根据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路况和运输条件,限定最高速度,并设置相应的限速标志。

(2)速度控制: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控制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速度,合理慢行,确保安全运输。

6.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1)限制装载量:煤矿企业应根据井下道路的承载能力和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设计要求,限制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量,确保安全运输。

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煤矿胶轮车的设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单位1. 煤矿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胶轮车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2. 各车间、班组、岗位负责对设备的保养保管工作。

第三章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胶轮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

第四章设备维护保养1. 负责设备维护的责任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定期对胶轮车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胶轮车应按规定周期进行定期保养,详细记录保养过程和保养后的设备状态。

3. 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故障,需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直至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后确认故障处理完毕并取得使用许可。

第五章设备检修管理1. 维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设备维修,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方。

2. 维修结束后应做好安全交底,保证设备使用安全。

3. 对于重大维修和更换部件的,需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

4. 维修人员在执行维修任务时,需要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必要防护用品。

严禁擅自操作未经培训的设备。

第六章设备监测及评估1. 建立设备定期监测和评估机制,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2.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评估报告,对设备实施维修和更换工作。

第七章技术培训和考核1. 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胶轮车维修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2. 维修人员应参加每年的技术考核,通过考核方可继续进行设备维修工作。

第八章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每日设备使用情况由车间主管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 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问题的进行指导和纠正。

3. 设备管理部门对每月设备维护和检修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定期组织专题技术交流会,提高设备维修维护水平。

第九章处罚和奖励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直至开除处罚。

2. 对于表现突出的维修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第二条职责与分工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第三条入井验收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第四条司机培训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第五条使用管理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设备中心要加强无轨胶轮车的管理,每月必须对井下所有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运行;每年对全矿的无轨胶轮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要求,无轨胶轮车两侧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米,行人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打躲避峒,每500m设置一个躲避硐室,保证行人安全.巷道内的风水管路、电缆吊挂高度规定:大巷不得低于米、其它巷道不低于2米,并紧靠巷帮;巷道中横跨梁高度:从横跨梁底面离地面高度必须满足搬运设备的高度要求.行驶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5°,最大不得超过7°;工作面辅运顺槽坡度不超过7°,条件特别困难情况下,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0°,但必须硬化,且长度不得超过30米.当运行胶轮车的巷道坡度达到7°时,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100米,同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2-2上煤层辅助运输大巷、41采区辅助运输大巷设置照明,照明灯每30m设置一个,巷道转弯处设置红灯,人车等候点设置照明灯,照明灯功率16w.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和工作面辅运顺槽的路面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不小于250mm.工作面胶带顺槽巷道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硬化,但必须保证路面平整、无淤泥、积水,质量符合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要求.运行无轨胶轮车巷道内应有足够的通风量,保证巷道内氧气容积含量不低于20%以干空气计算.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应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禁止出现高冒区,有高冒区的必须采取充填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巷道内的瓦斯进行实时检查,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时,必须停止运行并熄火.同时每台车辆必须至少配备二台灭火器.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实现定位跟踪系统.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通信设备,与井上、下调度保持畅通.通防部要制定无轨胶轮车司机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档案,凡达不到要求的司机实行下岗培训制.无轨胶轮车运行巷道空气污染检测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检验标准要符合煤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技术检验规范要求.井下必须设有无轨胶轮车检修和加油峒室,峒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设备峒室有关要求,配备防火设施.峒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检修车辆时,必须在检修峒室内进行,严禁在其它地方拆卸检修车辆.检修车辆时,车内导线出现破口或断线必须更换同绝缘等级导线,严禁包扎.车辆检修完好后方可运行.无轨胶轮车所用柴油的运输、存放、加注必须执行原煤炭部煤矿井下柴油机用柴油的运输、储放、加注暂行规定.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和各乘车点的交通安全标志必须齐全,乘车人员必须在乘车点候车.严禁人车运行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员.所有乘车人员一律在候车室内候车.上、下班高峰时期,井底人车场必须设置一名安监工负责维护乘车秩序,严禁抢车、挤车、超员乘座.无轨胶轮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行车.会车执行“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料车让人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严禁在坡度较大的地段会车和停放车辆.无轨胶轮车通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时,必须鸣笛示警,减速慢行;通过有人员作业地点时,必须待人员停止作业,方可减速慢行;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两辆无轨胶轮车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运输支架、重特大型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按车辆性能、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装载,不得超荷过载、超速运行.行驶途中,司机必须要时刻观测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否则不准开车.未硬化道路应适时进行喷雾降尘,保证无轨胶轮车运行环境良好.第六条维护和保养设备中心每年必须制定详细的无轨胶轮车维修计划,并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无轨胶轮车检查、维护和保养必须做到:日检:日检项目有: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旬检:除日检项目以外,还应包括发动机、发动机停机试验、各种轴承、散热器、风扇及皮带各种传动系统、轮胎、对进、排气栅栏清洗等.月检:除日检和旬检项目以外,主要是对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各种调节阀等进行清洗、更换和保养.半年检: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中修.年检: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设备中心根据车型、使用说明书要求制定出各种无轨胶轮车详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表.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车辆大修完毕,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制动性能测试,经有机电管理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第七条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节之一,按严重违章或给予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矿籍留矿查看.运输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责任者;行车前和行车过程中未对冷却水箱检查,在水箱无水的状态仍继续行车者;无胶轮车驾驶操作证,擅自开车者;运输过程中撞坏电缆,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矿停产者;运输过程中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者;车辆制动系统失灵,继续使用者.凡有下列情节之一,按三违论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柴油机、制动系统等主要零、部件损坏;司机注意力不集中,运行途中发生撞墙帮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变形;无轨胶轮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电缆、风水管路,未造成重大事故;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存在失爆现象.未按信号指令行车;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运行;司机未配带瓦斯检测仪;通过风门、弯道、联络巷门口、人员密集区域未鸣笛示警,减速慢行的;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仪表失灵、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未按规定装车,超载、超速、超宽、超长、超高;甩掉保护运行;违反矿井运输其它管理规定.。

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

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

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矿井生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生产、建设矿井和外委施工单位所有在井下运输巷道、地面工广道路上使用的胶轮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办法。

第三条高瓦斯矿井井下必须使用防爆胶轮车,低瓦斯矿井井下回风巷、掘进头和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的区域应使用防爆胶轮车。

防爆胶轮车只允许在煤矿井下运输巷道、煤矿地面道路上行驶,严禁在其它道路上行驶。

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使用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使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四条所有在集团公司施工作业的胶轮车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以下简称年检),年检在每年6月和12月中下旬进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各使用胶轮车施工作业的煤炭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对胶轮车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使用胶轮车施工作业的煤炭生产建设单位,是所有在本单位施工作业胶轮车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主体,是本单位胶轮车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学习和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道路交通法规和行业、企业有关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的规定。

2.负责建立健全在本单位施工作业胶轮车的标准实施细则、规程、制度。

标准实施细则、规程和制度包括:胶轮车检查、检修、检测标准实施细则,胶轮车操作规程,胶轮车修理操作规程,各级胶轮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检查检测工岗位责任制,维修工岗位责任制,胶轮车保养制度,胶轮车安全管理等制度。

3.负责所有在本单位施工作业胶轮车的适用许可、登记建档、使用、入井检查登记、制动性能检测及其安全管理;负责本单位胶轮车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年检;负责监督检查外委施工单位队伍胶轮车日常维护保养、检修;负责对所有在本单位施工作业胶轮车驾驶员安全资格的审查;负责本单位及外围施工单位的胶轮车驾驶员管理和安全教育。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井下无轨胶轮车是井下运输装备的一种,广泛应用于井下煤矿等工矿企业的运杂活动中。

为了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高效,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安全管理、运输组织、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一、安全管理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培训:对所有参与井下无轨胶轮车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车辆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措施、安全事故防范等内容。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功能正常,如转向灵活、制动有效等。

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立即进行维修或报修。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防火安全:井下环境易发生火灾,因此需要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防火处理,包括车辆表面防火涂料的应用、防火设施的设置等,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防爆措施:井下环境存在着一定的爆炸风险,因此需要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进行防爆处理,包括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使用防爆胶轮等,以减少爆炸风险。

二、运输组织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调度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任务,确保每辆车的运输任务合理安排,避免重复运输或漏运输。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规划:根据井下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规划,避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等安全事故。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管理: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装载的物料符合规定标准,避免超载或低载情况的发生。

三、操作规范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规范: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范的培训,确保其熟悉车辆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操作人员进行违章操作。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车载设备使用规范:对车载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及时维修。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油品和润滑品使用管理: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油品和润滑品使用进行管理,确保其符合标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润滑维护。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是煤矿运输设备中的一种,广泛应用于煤矿生产中的井下运输工作。

然而,由于井下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无轨胶轮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效的安全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安全管理的理念、安全培训、井下交通管理、车辆维护保养等方面,对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一、安全管理的理念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置于首位,做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2.责任落实: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合理分工、形成合力。

3.全员参与:推行安全管理“全员参与、全程管理、全力实施”,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团队合作。

4.风险控制:通过风险评估、事故预防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防患于未然。

5.持续改进: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二、安全培训1.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紧急逃生和自救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了解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要求和安全知识。

2.在职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和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操作规程培训: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操作规程的规范执行。

三、井下交通管理1.道路规划:合理规划井下道路布局,设置路牌和标志,明确车辆和行人通行路线,避免交叉行驶和交通拥堵。

2.通信设备:安装井下通信设备,保持与司机和矿井调度员的及时交流,确保交通安全。

3.速度控制:设定合理的行车速度,并对司机进行培训,严禁超速行驶,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4.交通标线:在井下道路上设置清晰可见的交通标线,明确车辆或行人的行驶或通行范围,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车辆维护保养1.定期保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无轨胶轮车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配件检查:定期检查和更换车辆的关键配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等,防止因配件失效导致的事故。

煤矿胶轮车管理制度

煤矿胶轮车管理制度

煤矿胶轮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胶轮车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胶轮车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选用、使用、检修、报废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胶轮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四条煤矿胶轮车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胶轮车选用第五条煤矿胶轮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指标。

第六条胶轮车的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确保车辆适用。

第七条胶轮车的选用应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方面。

第八条胶轮车的选用应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严禁超载、超速等不安全行为。

第三章胶轮车使用第九条胶轮车的使用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胶轮车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胶轮车的使用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胶轮车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车辆的稳定性、通行道路的状况等因素,避免事故发生。

第四章胶轮车检修第十三条胶轮车的检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周期进行,确保车辆的良好运转。

第十四条胶轮车的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经验,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五条胶轮车的检修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维修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第十六条胶轮车的检修过程中遇到重大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胶轮车报废第十七条胶轮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报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胶轮车报废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包括车辆的技术检测、评估等。

第十九条胶轮车报废后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车辆的报废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条胶轮车报废后应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章胶轮车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胶轮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二十二条负责胶轮车管理的各级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规范操作。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所有从事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熟知相关具体内容。

第3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

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4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和运输安全监察员,按本办法规定行使监督权。

第5条各单位应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建立、健全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保证矿井运输安全。

第6条本办法有关规定如有与上级规定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章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体系与领导职责第7条搞好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确保运输任务完成,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

集团公司各矿、公司总经理(矿长)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负全面责任;矿(公司)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主管矿井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副总经理)对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矿安全监察站站长对全矿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工作负安全监察责任。

第8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工作。

第9条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设分管运输的副科长及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对全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负生产技术管理、监督、检查责任。

第10条生产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区(队),运输区(队)长是所在单位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运输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11条生产矿井井下所有采掘作业区(队)长是所在单位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运输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12条无轨胶轮车驾驶人员必须遵守: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并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矿用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矿用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矿用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为规范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加强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防止无轨胶轮车事故的发生。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蒲县宏源煤业集团“三违”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结合宏源集团各煤业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1、车辆的结构设计、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性能要求等应符合MT/T989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车辆所用柴油机具有防爆性能在爆炸性环境中工作不会点燃环境气体,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的浓度,应符合NT220的有关规定。

3、车辆所用电气部件,应符合防爆电气(GB3836)的有关要求,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车辆外表应涂有反光材料标记。

5、车辆使用的柴油、润滑剂、液压油等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

6、车辆应配备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的有关规定: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等报警值应符合MT/T989的有关规定。

即瓦斯浓度达到0.5%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手动停机)。

7、不应擅自对车辆进行改动和拆除部分零部件。

二、巷道与配风1、巷道宽度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行驶的需要。

车辆单向行驶的巷道,巷道宽度应满足车辆两测至巷道壁或排水沟的间距不少于300mm;车辆双向行驶的巷道,巷道宽度应满足两车错车间距不低干300mm,或设置必要的车辆躲避酮室。

2、巷道高度应满足当车辆行驶时,车辆最高点至巷道顶板或顶部管道、电缆线的间距不少300mm。

3、行驶车辆的巷道中每隔300m应设置一个人员躲避硐室。

4、行驶车辆的巷道中,应设置加水点。

5、在巷道弯道或驾驶员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限速,鸣笛标志。

人员躲避硐、车辆躲避硐室附近应设置标志。

6、行驶车辆的巷道,应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配风量应不小4m2/min・kw三、车辆的使用1、使用前的检检(1)车辆外观应完好,无开焊、开裂、变形等。

煤矿无轨防爆胶轮车管理制度

煤矿无轨防爆胶轮车管理制度

车队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防爆胶轮车)在井下的使用管理,杜绝由于管理不到所造成的事故。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技术检验规范(暂行)》《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技术检验规范(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羊市塔一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望遵照执行。

一、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使用的防爆胶轮车,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胶轮车使用单位要制定《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矿、科、队要定期组织对运行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车辆检查、检修要认真填写记录,已被待查。

3、防爆胶轮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取得公安机关认可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并随身携带。

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结构和原理。

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能力。

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4、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

5、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否则禁止使用;6、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天必须试验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8、巷道中必须有车辆安全行驶的路标和警示,并遵照执行。

9、胶轮车必须规定行驶路线,超出规定范围,必须有经过队长审批的安全措施并告知相关单位。

10、胶轮车不得载人(包括跟车人)和运送爆破材料,确需载人的除制定安全措施外,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但不得超过一人。

二、行车安全管理规定11、拉运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设备时,必须捆绑结实牢固。

12、严禁超载、超宽、超高、超长运行,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物体。

不得随意拖挂其他车辆运行,确需托挂的,必须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矿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运行。

13、胶轮车行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原则,人车相距20米时必须减速停车,待人员在安全地方躲避后,方可继续行驶;行人严禁用矿灯照射驾驶员。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的人员及相关设备设施。

三、安全管理1. 所有参与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安全设施必须完善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护目镜、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安全标识、安全提示牌等安全设施。

3. 搬运重物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负载限制进行操作,避免超载运输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4. 搬运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必须适当控制行驶速度,确保行驶安全。

5. 严禁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人员,将立即取消其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资格。

6. 定期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四、运输作业管理1. 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严禁擅自改变路线,以确保行驶安全。

2. 在运输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3. 进行摆放和装卸作业时,应确保货物平稳,严禁乱堆乱放,避免货物滑落和坠物事故的发生。

4. 在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中,严禁超载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负载限制进行操作。

5. 进行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时,应保持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管理1. 对于发生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或故障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在遇到突发情况或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车或停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部门所有。

该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严谨规范,涵盖了安全管理、运输作业管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是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重要参考文档。

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范文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第一条【制度目的】为确保矿井胶轮车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矿区设施的完整,提高胶轮车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煤矿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胶轮车的检修工作,包括检修的组织、计划、实施和记录等。

第三条【检修组织】1. 煤矿应设立胶轮车检修组,负责胶轮车检修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检修组应当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检修计划】1. 检修组应当根据胶轮车的使用状况和检修要求制定检修计划。

2. 检修计划应当包括胶轮车的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和检修工具等。

3. 检修计划应提前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检修实施】1. 检修人员应按照检修计划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2. 在检修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并停止检修工作。

3. 检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试运行,确保胶轮车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检修记录】1. 检修人员应当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和检修工具等。

2. 检修记录应当及时汇总,并报送给相关部门,供后续工作参考和跟踪。

第七条【返修处理】1. 如胶轮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返修处理。

2. 返修工作应由检修组负责,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八条【保养维护】1. 检修组应定期进行胶轮车的保养维护工作,包括更换润滑油、清洗和检查关键部件等。

2. 保养维护工作应有详细的操作规范和记录,以确保胶轮车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安全宣传】1. 检修组应定期进行胶轮车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宣传和培训内容应包括胶轮车的安全操作方法、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和应急措施等。

第十条【制度监督】1. 煤矿应定期对胶轮车检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检修组应配合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并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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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1、矿属车辆由辅运准备队统一管理、调度。

各部门用车须向辅运队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开具派车单,派车单应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派往公司和山阴办公事由辅运队派车,以外由矿领导指定。

2、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由辅运队组织专人检查,组织修理;原则上只许在指定准修点,特殊情况,须向上级汇报,另行安排准修点。

3、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等,严禁公车私用或无派车单出车,否则,司机除承担相应费用外,矿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4、车辆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停放在矿部指定地点,随时待命。

5、辅运队应按时办好公路车辆保险及车辆年检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6、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法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7、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是防爆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8、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挂牌,必须经辅运队批准后方可入井。

9、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及瓦斯自动报警仪、三角架等。

10、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刹车距离符合要求。

否则不允许入井。

11、各矿要对入井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年定期检查不得少于四次,并做好记录,不合格车辆,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存在问题整改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行驶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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