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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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简介

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型化、复杂化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由传统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分离的工程承包方式逐渐向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转变。

工程承包的方式及特点简介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模式

1)定义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近年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一体化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建设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的关键是依赖称职的专业分包商及标准化的过程控制与程序。

2)优缺点

(1)优点

①成本低,利润高。对于业主而言,它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即可,降低了招标费用。对于承包商而言,降低了投标费用。另外业主的建设成本与承包商的利润是紧密相连的,由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承包商一家取得了承包该项目的全部好处,故让它少利润也可以,所以业主的建设成本也相应降低了,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②业主管理简单,责任明确。承包商是向业主负责的唯一责任方,管理简便,

缩短了沟通渠道。工程责任明确,减少了争端和索赔。

③质量好。设计部门在设计时有施工部门的参与,所以在设计时,它就会在设计过程中从施工方法及实际成本的角度尽量选择能降低造价又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方案。

④工期缩短,成本降低,提高收益。由于设计、采购、施工阶段部分重叠,大大缩短了工期和降低了成本。

(2)缺点

①风险承担过于集中。总承包商承担了工程的绝大部分风险,加大了承包商管理难度的同时也给业主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一旦总承包商违约,并难以赔偿巨额赔偿金,那么将没有任何单位负连带责任。由于主要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的报价可能较高。

②合同总价难以确定。因为在招标时,设计图纸尚未完成,所以难以定出合理的合同总价。

③工程总承包合同多为固定总价合同,允许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的机会很少,承包商的索赔难度大。

④对总承包的各方面要求比高。需要总承包商必须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有丰富的供应采购资源。

2、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模式

1)定义

施工总承包是指设计和施工由不同的单位完成。一般是业主委托一个设计单位,建筑师和工程师对项目进行设计。设计完成或接近完成时,业主找一个承建商,

按照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进行施工。承建商一般将项目分包给不同的专业分包商。

2)优缺点

(1)优点

①承包商的风险比较小由于按图施工,不需要对于设计内容进行负责,而且施工成本容易计算。

②业主对于设计和施工可以分开承包,而且施工的标底容易控制。业主对于承包商的选择更多。

③业主的参与程度较大,便于进行更深程度的参与和控制。

④合同总价比较清晰,具体内容也比较清晰。

(2)缺点

①工期较长。如果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来说,施工必须等项目全部设计结束后,才进行施工招标,然后再进行施工,建设周期势必很长,对发挥投资效益不利。

②设计与施工相脱节。这也是这种承包方式最大的缺点。由于设计单位有时对施工过程的具体工艺缺乏足够的重视,使其在设计过程中很难从设计方法及实际成本的角度来尽量选择降低造价又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方案。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既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同时也缺乏足够的深度。

③会引起较多的设计变更,增加建设成本。随着现代化建筑的构成日趋复杂化,如果设计和施工过程仍旧按顺序依次进行,设计在施工上是否可行要等到设计全部结束并招标后才比较明朗,则往往会引起较多的设计变更。业主承担项目变更产生费用的全部风险。

④业主即浪费精力又浪费财力。业主要同时和多个单位打交道承包商,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甚至包括分包商和供应商。业主周旋于多个单位之间,解决出现的矛盾,而业主可能并不精通建设工程管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费钱费力却解决不了问题。

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按照基本建设的建设程序,项目的开展和运作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实施招标投标、设计、采购、施工、试车两个时期六个阶段。在前期准备时期,也就是项目决策的准备研究时期,要分别完成规划、项目建议书及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工程总承包项目运作过程的各个阶段是相互交接的,没有清楚的分界线,尤其是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都有合理的工作搭接。总承包项目管理应充分发挥在总承包商一个主体协调下实施项目的优越性,通过合理的项目管理,有效利用搭接工作能够有效节约投资哈、缩短工期10%—35%以上。

项目运作过程

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类型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是根据项目所采用的合同定价类型及承包商的收款方式而决定的。最普遍的合同定价类型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每种定价合同类型各具特色,这些特色将会影响双方的权力、责任和职责。

建设项目的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在承包工程,其含义是承包商同意按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工程建设。总价合同具有价格固定、工期不变的特点,业主喜欢采用。实施管理比较简单,工程师不必随时量方算价,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和质量。对于承包商也如此,可以专心抓工程建设,减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价工作,同时也减少为支付产生的许多矛盾。其缺点是风险偏于承包商,对业主有利。

所谓单价合同,通常指固定单价合同,亦称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清单中按分部、分项列出工程项目的各种工作的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一般由设计(或咨询)单位及业主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是标书文件中的重要文件。承包商在签承包协议时,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表(简称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文件,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仅供投标竞价时共同的计算基础,而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结算。表中承包商填报的每项单价,通常情况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终结算时,都是以不变单价计算。看见单价的风险是由承包商负担,而数量的风险则由业主负担。

当工程内容不太确定而又急于开工的工程(如灾后修复工程),可采用按成本实报实销,另加一笔酬金作为管理费及利润的方式支付工程费用,即成本加补偿合同。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却并不意味着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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