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变更、注销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变更、注销

一、行政审批(服务)单位名称:XXX教育局

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变更、注销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四、办件类型:限时办结

五、申请条件

(一)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凭营业执照办理。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六、申请材料:

(一)变更办学许可证

1.民办学校的书面申请。由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

要求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正式报告(有主管部门的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2.学校分立、合并或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3.原有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变更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新任法人代表的任职文件及其简历和

对原法人代表的免职文件;

6、变更地址的,须提供新地址的土地使用及房产的有效证明、《消防安全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食堂的提供)。(一份)

7.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样);

8.教育行政部门近两年办学条件评估或年检合格证明;

(二)注销办学许可证

1.审批机关批准本办学机构解散的正式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或

审批机关吊销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决定,或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要求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报告(附理事会或董事会决议);

2.现有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其他材料(财务清算报告;学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教育局审批办受理→市教育局审批→窗口送达。

八、办理时限:

(一)申请变更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

1、法定时限:3个月;

2、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二)申请注销民办幼儿园许可证的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