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场管理暂行办法
县级广场管理制度

县级广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县级广场管理工作,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广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广场管理应坚持人民群众至上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场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违法乱纪行为。
第五条广场管理工作要注重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第六条广场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和广场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广场管理工作。
第八条广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及时调整工作重点。
第二章广场管理职责第九条县级政府设立广场管理部门,负责全县各类广场管理工作。
第十条广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起草制定广场管理规章和制度;(二)组织开展广场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三)协调、监督各类广场管理工作;(四)处理各类广场管理纠纷;(五)其他与广场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十一条广场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对广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配合广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推进广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广场管理规范第十三条广场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公共秩序。
第十四条广场管理部门对各类广场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广场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广场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巡查、勘察等工作,确保广场日常运行。
第十六条广场内不得进行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处理。
第十七条广场内的商业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规,不得影响公共秩序。
第十八条广场内的文化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风气。
第四章广场管理宣传教育第十九条广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广场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第二十条广场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广场管理宣传教育。
第二十一条广场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广场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

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一、农村文体广场管理的必要性农村文体广场是营造农村文化氛围、促进农村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是群众进行文体娱乐的重要平台。
然而,由于部分农村文体广场管理混乱、秩序不够,导致广场安全隐患增加、群众利益受损。
因此,建立健全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1.1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农村文体广场是农村群众进行文体活动的主要场所,广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心健康。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广场活动,保障广场群众的利益,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文体氛围,促进农村群众的身心健康。
1.2维护公共秩序农村文体广场是一个公共空间,秩序井然是广场正常运行的基础。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广场活动,维护公共秩序,确保广场环境整洁,保护公共设施,为广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1.3促进文体活动发展农村文体广场是开展文体活动的主要场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文体活动的开展,丰富广场文化生活,激发广场群众的文体热情,培养文体人才,推动文体事业的发展,为农村文化繁荣做出贡献。
二、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完善为了更好地管理农村文体广场,保障广场秩序,保护广场设施,创造良好的文体环境,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详细阐述。
2.1管理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保障广场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民主参与:广泛听取广场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广场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分类管理:根据农村文体广场的规模、功能、管理情况等不同特点,分级分类制定管理制度,针对性强,管理更有效。
(4)综合治理:采取综合管理、多部门协作的方式,强化广场管理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更好地解决广场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2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包括广场使用管理、广场设施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多个方面。
县城文化广场实施方案

县城文化广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县城文化广场是城市的重要文化场所,是人民群众进行文化娱乐、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县城文化广场的功能和形式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县城文化广场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1. 提升县城文化广场的文化氛围,丰富文化活动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2. 完善县城文化广场的设施设备,提高广场的使用率和吸引力。
3. 加强县城文化广场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广场的整洁、安全。
三、实施方案1. 丰富文化活动内容(1)组织举办文艺演出、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化活动,吸引市民参与。
(2)举办传统文化节日庆祝活动,如春节联欢晚会、中秋晚会等,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3)开展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提升市民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
2. 完善设施设备(1)增加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2)布置绿化景观,增加花草树木,打造宜人的环境。
(3)修缮广场地面,保持整洁干净。
3. 加强管理和维护(1)加大巡逻力度,保障广场的安全和秩序。
(2)设置文化广场管理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广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建立健全文化广场使用制度,规范各类活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四、实施步骤1. 确定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文化广场进行调研和评估,了解广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制定文化广场改造和提升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4. 开展文化广场设施设备的改造和完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组织文化活动和节日庆祝活动,吸引市民参与,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6. 加强文化广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提升广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五、预期效果1. 增加文化广场的活跃度,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 提高文化广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为城市的重要文化标志。
3. 加强市民的文化自信心,促进城市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模板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文化广场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 文化广场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安全、有序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卫生、活动、设施维护等小组,各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三、开放时间与使用规定1. 文化广场对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为每日07:00至22:00。
2. 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文化广场,需提前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四、安全与秩序维护1. 进入文化广场的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文化广场。
3. 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环境卫生与维护1. 文化广场内禁止乱丢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 定期对广场进行清洁和绿化维护,确保环境优美。
六、设施设备管理1. 文化广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维护和管理。
2. 任何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照价赔偿。
七、活动管理1. 在文化广场举办活动需提前申请,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活动举办方需负责活动的安全、秩序和卫生。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劝阻、警告或制止。
2. 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广场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保障公众的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文化广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遵循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
第四条文化广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
第五条文化广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协调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二章文化广场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六条文化广场应当明确管理区域,建立围墙或者栅栏进行围合。
第七条文化广场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
第八条文化广场应当设置明显的管理标识,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文化广场的规划布局、设施设备及安全防范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具备必要的管理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文化广场的管理人员应当以提供文化服务为宗旨,尽职尽责地为公众提供相关的咨询、导览等服务。
第十一条文化广场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第十二条文化广场应当合理设置开放时间,并在明显位置公告开放时间。
第十三条文化广场应当合理规划空间布局,设立文化展览区、休闲健身区、交流互动区等功能区域。
第十四条文化广场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文化展览设备、游园设施、灯光音响等。
第三章文化活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文化广场应当定期举办文化活动,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
第十六条文化广场举办的文化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十七条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提前向相关管理机构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文化活动组织者应当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文化活动组织者应当保证活动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擅自改变场地设置。
第二十条文化活动组织者应当充分考虑公众需求,设立合理的活动参与门槛,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益。
城区广场管理办法

城区广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展示城区广场的良好形象,加强城区广场的管理,维护广场的社会秩序,规范市民在广场上健身、休闲、娱乐的行为和活动,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广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城区广场是指具有集会、休闲、文化、历史纪念等功能的公益性广场,范围主要包含县城区内公共广场。
第三条广场周边建设控制地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建设控制地带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外观、色彩应与广场整体景观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采取措施进行美化、亮化。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局是城区广场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管理机构负责卫生保洁、绿地维护、设施维护、环境美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县公安、文广、生态、民政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广场的管理工作。
南山社区、紫兴社区按属地管理职责,应当配合做好城区广场治安、应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广场的公共设施,保护广场的环境绿化,维护广场的公共秩序,文明游览、休憩。
广场内依法设置的固定服务网点应当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规范服务,负责其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和市容环境秩序的维护与管理,及时劝阻、制止损害环境卫生、绿化和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广场举行国旗升旗、降旗仪式时,在国旗升降旗的过程中,广场内的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解放军、武警官兵按规定礼仪执行。
第七条任何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广场内开展公益性活动,应当提前10天提交书面申请和活动方案,报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经统一协调安排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
第八条广场内禁止机动车辆(工作车辆除外)、非机动车辆(残疾人用车、儿童车、保洁车除外)进入或停放。
第九条广场内禁止进行遥控航空模型飞行。
第十条在广场、公园内用音乐进行健身、娱乐活动的,统一由广场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区域进行,22时至次日8时期间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乡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

乡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乡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为了确保广场的秩序井然、环境卫生、文化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文化休闲娱乐场所,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民身心健康。
二、管理范围乡村文体广场管理范围包括广场内的文化活动、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
三、管理机构乡村文体广场管理机构由地方政府主导,下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广场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广场管理员等组成,负责制定管理规程、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等工作。
四、管理规程1.广场开放时间:根据不同季节和活动安排确定广场的开放时间,合理安排广场使用时间,保障农民的娱乐需求。
2.文体活动管理:广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如广场舞、文艺演出、手工艺品展销等,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3.设施管理:广场设施包括座椅、休息亭、音响设备等,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4.环境卫生:广场环境卫生是影响农民体验的重要因素,需要定期清扫、垃圾分类、绿化保护等,保持广场环境整洁美观。
5.安全防范:广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广场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广场安全。
六、管理措施1. 宣传教育:广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普及广场规章制度,引导农民文明参与广场活动。
2.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巡查员,定期巡查广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广场的良好秩序。
3. 严格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处理,保护广场公共秩序,维护广场文明环境。
4. 民主管理:广场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听取农民意见建议,开展广场民主管理,促进广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七、管理效果通过建立科学的乡村文体广场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广场管理行为,提高广场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文化休闲娱乐场所,促进乡村文化建设和农民身心健康。
同时也可以提升广场在社会的形象和影响力,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
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广场管理委员会需要加强对广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让乡村文体广场成为农民们心灵的乐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县**文化广场(以下简称广场)正常秩序,保持环境卫生,保护公用设施,为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休闲、游览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户和进入广场从事各种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广场具体界线以规划确定线为准。
第三条**县**文化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广场主管部门,负责广场的日常管理和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包括广场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设施维护、摊位规划、环卫保洁、绿化养护、重大活动管理与审批、综合收费等。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场应保持青石板、护栏等设施完好,蔡河(广场段)应保持达标水质,地面破损或者设施损坏的,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维修。
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广场内绿化植被的管理和养护,保持环境整洁。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五条广场内的摊位及其周围经营业主应按规定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依法经营、依法缴费。
第六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内的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蔡河南广场;(二)机动车不按规定的路线或位置擅自在广场内行驶、临时停放;(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五)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六)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八)在广场上聚众赌博或者出售、传播淫秽书画、音像制品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第七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爱护广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
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毁广场青石板、护栏等基础设施、健身设施、电信设施、照明设施、公告栏、各类标志和其他公共设施;(二)在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广场管理行为,提高文化广场服务质量,促进文化广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市级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及其所属各级管理部门。
各级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文化广场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文化广场良好秩序。
第三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服务社会公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均等权利。
第四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坚持服务为本、管理为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文化广场服务水平。
第二章文化广场管理责任第五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文化广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文化广场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保障文化广场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文化广场管理服务第十一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文化活动服务体系,及时发布文化活动信息,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
第十二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严格审核活动内容,防止低俗、暴力等不良文化活动在文化广场进行。
第十三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文化广场的公共秩序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市民在文化广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第四章文化广场管理监督第十五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文化广场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第十六条文化广场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公开文化广场管理工作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和建议。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广场的管理,保障文化广场的正常秩序和使用安全,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文化广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化广场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广场的使用效益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文化广场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维护广场设施、保障广场秩序、组织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广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对广场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广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广场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市民在使用文化广场时,应当遵守广场管理制度,爱护广场设施,维护广场秩序。
第十条禁止在文化广场内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卖淫嫖娼、非法集会等。
第十一条禁止在文化广场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禁止在文化广场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第十三条禁止在文化广场内放养宠物,影响广场卫生和他人权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市民,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可以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罚款、赔偿损失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可以报请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变更,文化广场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广场的管理和运营,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产业的繁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文化广场的管理与运营。
第三条文化广场是指具有公共性、集聚性、开放性的公共文化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广场景观、公共艺术设施、文化活动场地等。
第四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工作应坚持人民政府的领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重视保护文化遗产,注重开展文化传承与创新。
第五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工作应依法开展,尊重公民的文化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六条文化广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文化广场的管理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文化广场管理部门是主要负责文化广场的管理与运营的机构,具体设置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文化广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制定文化广场管理与服务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文化广场的建设和发展。
(二)组织实施文化广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保障广场的秩序和管理。
(三)加强文化广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四)负责文化广场的文化活动、展览、演出等重要活动的组织策划。
(五)加强对文化广场内各类文化资源的管理和开发。
(六)完善文化广场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公共安全。
第九条文化广场管理部门应设立综合管理科、活动策划科、安全管理科等。
第十条文化广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文化广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广场使用规定第十一条文化广场的使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广大市民的文化权益。
第十二条文化广场的开放时间应在早上8点至晚上10点之间,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文化广场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广场使用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收费项目应明确并公示。
第十四条文化广场的使用者应遵守以下几点:(一)不得在广场内擅自私建、改建设施。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

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建设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广场管理行为,保障广场内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广场是指专门用于举办文化活动的公共场所,是人们进行文化交流、参观、娱乐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文化广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文化广场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广场内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由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制定广场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广场内的各项管理要求和行为规范。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广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文化活动第八条文化广场应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广场的文化内涵,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第九条文化活动应以公益为主导,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害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
第十条文化广场应建立文化活动评估制度,对每次活动进行评估,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广场内应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负责广场的安全维护和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广场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广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器材。
第十四条广场内禁止使用非法、淫秽等不良音像制品。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五条广场内应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处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广场内应保护绿化环境,禁止乱丢废弃物品。
第十七条文化广场应建立环保意识教育制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广场管理机构应建立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对违反广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广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停止活动等。
第二十条对严重违反广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广场管理机构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管理机构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县城文化广场实施方案范本

县城文化广场实施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
县城文化广场是县城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发挥文化广场的作用,提升县城文化品位,我们制定了县城文化广场实施方案。
二、目标。
1.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广场,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 提升文化广场的功能,使其成为文化交流、展示、演艺的重要平台。
3. 加强文化广场的管理和服务,提升广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三、实施方案。
1. 文化广场设计。
根据县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设计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广场。
广场布局合理,绿化丰富,景观独特,注重与周边建筑环境的融合。
2.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手工艺品展销等,吸引广大市民参与,丰富大众的文化生活。
3. 文化设施完善。
在文化广场周边建设文化设施,如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和学习空间。
4. 管理和服务提升。
加强对文化广场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广场的整洁和安全。
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设施,如休息座椅、卫生间、饮水机等,提升广场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5. 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文化广场的活动和服务,提高市民对文化广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实施步骤。
1. 确定项目责任人和团队,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2. 开展文化广场设计方案征集,选定最佳设计方案。
3. 各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4. 组织策划文化活动,确保活动的多样性和质量。
5. 加强文化广场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6.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和关注文化广场的建设和活动。
五、预期效果。
1. 文化广场成为县城的文化名片,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和体验。
2. 文化广场的活动和设施得到市民的认可和喜爱,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3. 文化广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广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得到改善。
4. 文化广场成为县城文化交流、展示、演艺的重要平台,为县城文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广场的管理,保障市民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广场文化建设和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类文化广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和其他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第三条文化广场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安全的原则,尊重市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创造优质的文化休闲环境。
第四条市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文化广场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定期评估和调整,及时处理广场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市相关部门负责文化广场的整体规划和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区、县的广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文化广场的具体管理和日常维护保洁工作。
第八条社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可以参与文化广场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九条市相关部门负责起草文化广场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区、县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文化广场的规划和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可以组织开展文化广场的文艺表演、手工活动、体育比赛等活动。
第十二条维护文化广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持广场环境的整洁,保障市民和游客的正常文化休闲权益。
第十三条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进行处理,并公布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加强文化广场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礼仪,引导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广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广场环境。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建立文化广场的日常巡查制度,每天定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安排专人进行文化广场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制定文化广场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广场的开放时间、文艺表演活动的审批程序、卫生保洁的标准等。
第十八条加强文化广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巡查、定时巡逻等制度。
第十九条建立文化广场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文化广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化广场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休闲娱乐需求,维护文化广场的公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广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文化广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严格管理,文明服务;(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文化广场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交通、绿化等因素,确保广场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第五条文化广场的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广场面积应当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二)广场设施应当安全、卫生、舒适,便于使用;(三)广场绿化应当合理布局,美化环境;(四)广场照明应当充足、安全、节能。
第六条文化广场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文化广场全天对外开放,供人民群众休闲娱乐。
第八条文化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二)乱涂乱画、损坏公共设施;(三)乱停乱放车辆;(四)酗酒闹事、聚众斗殴;(五)未经许可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六)其他违反公共秩序、损害公共财物、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文化广场内的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条文化广场内的绿化、环境卫生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文化广场内的照明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照明充足、安全。
第十二条文化广场内的广播、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三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等。
第十五条文化广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广场的公共秩序。
村级文化广场日常管理规定

村级文化广场日常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村级文化广场的管理,保障广场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为村民提供一个文明、有序、安全、舒适的文化活动场所,特制定本日常管理规定。
一、广场的开放时间村级文化广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_____至晚上_____。
在特殊情况下,如重大活动、维修保养等,广场的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设施管理1、广场内的各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健身器材、舞台、灯光、音响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2、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村民在使用设施时应遵守使用说明,不得故意损坏或违规操作。
4、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三、环境卫生管理1、广场内的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清扫和保洁,保持广场的整洁干净。
2、村民应自觉维护广场的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3、在广场内举办活动时,活动组织者应负责活动期间的环境卫生,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
四、活动管理1、鼓励村民在广场内开展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活动,如广场舞、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
2、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村委会报备活动内容、时间、参与人数等信息,并遵守广场的管理规定。
3、商业性活动原则上需经村委会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场地使用费。
4、活动期间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不得大声喧哗。
五、安全管理1、广场内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村民注意安全。
2、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广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儿童在广场内玩耍时应有监护人陪同,以确保其安全。
4、严禁在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明火烧烤等危险行为。
六、车辆管理1、广场内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随意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整齐。
2、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和清理。
七、绿化管理1、广场内的绿化由专人负责养护,定期修剪、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
2、村民应爱护广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摘、破坏。
八、监督管理1、村委会负责对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保护农村文化广场的资源,提高农村文化广场的利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文化广场应当依法设立,按照城乡发展规划进行规划建设。
第三条农村文化广场由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第四条农村文化广场应当提供基本的文化娱乐设施,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
第五条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效率。
第七条农村文化广场应当注重与农村其他文化设施的联动,共同发展,形成良好的农村文化生态。
第二章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机构第八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是农村文化广场的管理机构,负责农村文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负责选聘。
第十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设立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农村文化广场的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农村文化广场的建设与维护第十二条农村文化广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采取多样化的文化展示手段。
第十三条农村文化广场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建设绿化、美化、环保的场所。
第十四条农村文化广场应当建立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应当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第四章农村文化广场的活动规划与组织第十六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文化活动计划。
第十七条农村文化广场的活动应当兼顾群众需求和艺术水准,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娱乐。
第十八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估,提高活动的质量和口碑。
第十九条农村文化广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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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广场管理暂行办法
县文化广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县**文化广场(以下简称广场)正常秩序,保持环境卫生,保护公用设施,为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休闲、游览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户和进入广场从事各种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广场具体界线以规划确定线为准。
第三条**县**文化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广场主管部门,负责广场的日常管理和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包括广场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设施维护、摊位规划、环卫保洁、绿化养护、重大活动管理与审批、综合收费等。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场应保持青石板、护栏等设施完好,蔡河(广场段)应保持达标水质,地面破损或者设施损坏的,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当
及时维修。
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广场内绿化植被的管理和养护,保持环境整洁。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五条广场内的摊位及其周围经营业主应按规定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依法经营、依法缴费。
第六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内的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蔡河南广场;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的路线或位置擅自在广场内行驶、临时停放;
(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五)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六)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八)在广场上聚众赌博或者出售、传播淫秽书画、音像制品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第七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爱护广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
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毁广场青石板、护栏等基础设施、健身设施、电信设施、照明设施、公告栏、各类标志和其他公共设施;
(二)在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
第八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爱护绿地和绿化设施。
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花坛、绿地;
(二)偷挖、折损、刻划花草树木;
(三)盗窃、损毁或拆解绿化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四)其他破坏绿地及卫生设施的行为。
第九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广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或乱扔、乱倒废弃物。
(二)向广场临湖区域和蔡河(广场段)乱扔、乱倒废弃物。
(三)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公用设施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
(四)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物品。
(五)其他影响广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条在广场内从事下列活动,须经广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进行商业性文体、娱乐等活动。
(二)散发、悬挂标语、条幅、充气球等宣传品、广告。
(三)设置公用服务和经营设施。
(四)其他临时性占用广场的活动。
第十一条申请临时占用广场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
内容包括使用时间、期限、面积、目的和活动人数等;
(二)使用广场开展含有宣传、文艺、体育、商业等内容的活动,必须提交文化、体育、工商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经批准临时使用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开展活动,并按要求设置临时收集垃圾、废弃物的容器。
第十三条临时使用广场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有关费用,所得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专款用于广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需要使用广场电力或水源的,还应支付相应的电费或水费。
第三章罚则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处以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