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申请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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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件
• 研究内容符合申请指南确定的重点方向,具有 新颖性。重点攻关和自主创新项目须提供有资 质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 涉及全市性的项目优先考虑 • 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青年项目组成员中应至 少有1名高级职称人员作为导师
• 研究方案科学、可行。 重点攻关和自主创新项目需提供至少1名 流行病学或卫生统计学或方法学专家出具 的对项目研究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可行 性的专家评审意见
-重点攻关 -自主创新 -普及应用 -青年项目
4类
管理程序
评审
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函评、会评) 部门审议(卫生局、财政局)
公示
项目公示、签订任务书
管理 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财务、任务)
管理 项目调整申请(变更、延期)
实行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双重
管理
负责制,承担相应的职责
2014年申报要求
• 项目类型
• 重点攻关仅限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卫生机构或 市级研究所申报 • 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 有较强的工作基础、科研能力和必要的保障
• 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申请人条件
• 为申报单位的正式、一线在职人员
• 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
生,其他项目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
“首发专项”的特点
财政 Text 资金 in here
用8个字概括
属地 管理
行业 发展
管理制度
名称 (简称“首发专项”)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
(京卫科教字[2011]23号)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京财文[2012]2238号)
北京卫生信息网——政府资讯——专题栏目——政策法规
工作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需求定位,指南引领 重点安排,分类支持 专家评审,政府决策 单位管理,双重负责 考核评价,追踪问效
源自文库
实施时间
每2年组 织一次项 目申报立 项,每个 项目研究 时间最长 为3年
支持方向
培育性-实用性-应急性的 应用研究 和应用基 础研究工 作
项目分类
储备科技队伍后备力量
具科研发展潜力 优秀青年医务工作者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周岁 申请人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 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或被科学引文索引 (SCI)收录期刊发表过与此次申报项目研 究方向相关的研究性论文至少1篇 ” 资助经费:每项最多10万元
申请人不超过57周岁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申请人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的学科带头人 *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 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军或学科带头人 *北京市科技领军人才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
自主创新项目
解决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独立或联合) 原始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技术 、新方法等 申请人不超过57周岁 资助经费:每项最多40万元
其他市属机构:7项
二级医疗机构、区县CDC、监督所:5项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项 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多于2项(限三级医疗机 构及其他市属机构) 青年项目不少于1项
重点专业领域
30个学科领域
心血管、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 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与代谢病、 急诊医学 普通外科疾病、妇产科、儿科、骨科、皮肤病与性病 口腔医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疾病、眼科疾病、整形医学 老年医学、麻醉和疼痛、肿瘤、检验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精神疾病与精神卫生、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 医药卫生管理、传染病及其他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 免疫疾病、病理学
• 企业参与的项目,参与企业须提供申请财政经费 的2倍以上的匹配经费
• 合作项目须提供与合作单位的合作意向证 明,内容应包括:合作内容、时间、成果 归属、资金安排、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 方式等,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 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已获其他渠道资助的 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首发专项
申报项目数量
三级医疗机构:10项
普及应用项目
针对农村和城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实用、适宜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 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或市、区级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共同 参与,参与单位数量不少于2家 申请人不超过57周岁 资助经费:每项最多15万元
青年项目
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文本 北京卫生信息网-政务资讯-专题栏目
-科技与教育-公告通知
http://www.bjhb.gov.cn/zwfwq/ztlm/kjyjy/ggtz/
组织工作安排
申报材料
(一)网上填报 1.申报单位登陆或注册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 网址:http://www.bjhbkj.com) 2.申请人填报 项目申请人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 报评审系统-项目申请人申报系统”进行填报
3.申报单位提交 申报单位科管部门对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初步 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网上提交至北京市卫生局
申请单位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 市属
监 督 所
血 液 中 心 药 检 所 医 疗 器 械 检 验 所
药 品 包 装 材 料 检 验 所
研究机构 区县属
监 督 所
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其 他 医 疗 机 构
市 科 委 批 准 家
CDC
CDC
16
申请单位条件
• 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
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 重点攻关项目 自主创新项目 普及应用项目 青年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
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
需多学科、多中心联合开展 至少 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 机构或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等作为合作单位 研究进展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择优 实施滚动支持 资助经费:每项最多150万元
生
• 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足够
的科研时间
• 来自医疗机构的,申报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
• 重点攻关须具有高级职称,优先考虑条件
• 青年项目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 限牵头申报一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 • 未结题的首发专项(含原首发基金)在研项目 负责人不得申请 • 《首发专项管理办法》中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