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法院招考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综合分析类题目1. 题目: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线解决纠纷,如在线调解、在线仲裁等。
你认为这对传统司法体系有何影响?如何应对这种变化?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互联网发展趋势对传统司法体系的影响的理解,以及考生如何应对这种变化的策略。
答题要点:(1)互联网的发展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新的途径,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可能对传统司法体系产生冲击,如降低法院案件数量、影响法官工作压力等。
(3)应加强互联网与司法体系的融合,如建立在线诉讼平台、推进电子证据应用等。
(4)加强法官培训,提高法官运用互联网技术解决纠纷的能力。
2. 题目: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你认为司法改革对法院工作有哪些积极意义?同时,你认为在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挑战?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司法改革的理解,以及对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的预判。
答题要点:(1)司法改革有助于提高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公信力。
(2)可能遇到的挑战:改革过程中可能涉及利益调整,部分人员可能产生抵触情绪;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配套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3. 题目: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司法公正与效率关系的理解,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平衡二者。
答题要点:(1)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工作的两个重要目标,二者相辅相成。
(2)在司法实践中,要注重公正,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3)通过优化审判流程、提高法官素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二、职业认知类题目1. 题目: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你认为具备哪些素质才能胜任本职工作?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法院工作人员所需素质的认识。
答题要点:(1)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司法公正。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2. 题目:你如何看待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法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7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内容6-10
2017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内容6 2017司考行诉法关于鉴定结论的内容: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利用专门的设备和材料,对某些专门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
行政诉讼中的鉴定结论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在必要情况依职权提交鉴定人进行的鉴定;另一类是被告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
提交给法院的后一类鉴定结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2)应有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3)应有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应有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5)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对于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还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2017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内容72017司考行诉法关于证人证言的内容: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它一般是以口头形式表现出来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面证人证言。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载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需有证人的签名。
如果证人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3)应注明证人出具证言的日期。
(4)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2017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内容82017司考行诉法关于视听资料的内容:视听资料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记载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证据,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逼真性。
不过,视听资料又容易用剪接后复制等手段伪造或变造,因此对当事人提供的视听资料应进行严格要求。
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提供的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在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时,可以提供复制件;(2)当事人应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外国语视听资料,当事人应同时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并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017司法考试考题及答案解析
, ! ,
如' 日本国宪法( '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 等!但并不绝对" 故 )错误" 美国是典型 的成文宪法国家!但其宪法渊源不仅包括宪法典! 也包 括宪法惯例" 故 *错误" 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也是柔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 同" 故 &正确" !!% & ' 解析 最高法院的规定意味着法院裁判案 件不得直接适用宪法! 即依据宪法作出裁判" 故 &正 确" 但并不是说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因为 宪法条文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引用! 阐述其体现的原 则和精神%更不是说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因 为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裁判文书当然 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故 ( *错误" 该规定是针对法院 裁判的规范!效力不及于当事人" 故 )错误" !+% & ' 解析 ' 民族区域自治法 ( 第 #" 条规定+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 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都有保持或者改革 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故 (正确" 第 +# 条第 # 款 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 可以开展对外经 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故 )正确" 第 !" 条规定+#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 决 定&命令和指示! 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 方 实 际 情 况 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变通执行 或者停止执行% 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 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可知! 自治地方变通执行或停 止执行权需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故 &错误" !,% * ' 解析 ' 香港基本法( 第 #0 条第 + 款规定+ #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 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 遇 有 涉 及 国 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 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 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对法 院 有 约 束 力" 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 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 证明书"$ 故 (错误" 第 ,0 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 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 政区的整体利益! 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 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 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 -" 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 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 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 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 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 须征询行政 会 议 的 意 见" 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故 )
考试重点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
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
一、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选自独角兽司法考试讲义】(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二、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
刑诉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注意:1.单位不能作证人,因为单位本身没有感觉和知觉,不能感知案件情况,也无法承担作伪证的责任。
2.证人作证的两个基本规则:一个是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规则,另一个是证人作证优先规则,即证人的身份与本案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发生矛盾时,应当优先作为证人。
3.证人与见证人不同。
见证人的证明行为并不针对案件事实。
三、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五、鉴定结论鉴定意见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
鉴定人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
六、勘验、检查笔录辨认、侦查实验笔录具体规定见《死刑案件证据规定》(1)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
0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笔试试卷(审判、检察业务专业)合集
朋友,09年湖南省法院检察院考试将于5月9日进行,为了减轻广大考生负担,我店现开展优惠活动,2007-2008年湖南省法院检察院考试真题,每套试卷只需1元。
要的速度购买。
10套一起购买只需要6元。
注意,因试卷刚刚出炉,没有答案,请谅解。
我们的真题来源于湖南领导人才网,我们也不会误导如何一个消费者,特别是考生朋友。
要就速度拍。
淘宝地址:/0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笔试试卷(审判、检察业务专业)(总分100分限时90分钟)注意:本卷为题本,客观题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答案请写在答题纸上,否则不予计分。
一、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
)1.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是()。
A.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B.国家权力的有效保障C.公民权利的正确行使 D.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2. 下列关于宪法的评价作用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评价作用与其他法律的评价作用一样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B.宪法的评价作用具有广泛性,它涉及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对于公民个人的行为则无评价作用C.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D.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3.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的依据,有权对此解释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法院C.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D.国务院4. 下列主体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是()。
A.任何公民 B.国务院副总理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D.人大代表巩某5. 下列关于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美国法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在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的原则,以归纳的推理方式为主,强调程序的重要性B.美国法创造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并对整个近代时期的宪法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C.美国法的法律体系庞杂,封建因素和种族歧视因素少,强调人人平等和私有财产保护原则D.美国法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6. 西汉时期,某甲与某乙因纠纷发生斗殴,某甲用佩刀刺伤某乙,乙子执杖援助,不慎误伤其父。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重点:基本制度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重点:基本制度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诚意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重点:基本制度”,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重点: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合议制是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审理的原则。
其对应的概念是独任制。
1、独任制和合议制的适用以及合议庭的组成:2、合议庭评议原则:合议庭成员权利相同,平等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同意见如实记入评议笔录,评议过程和评议笔录保密。
二、回避制度1、适用的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2、法定原因:(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有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代理人、律师,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不正当行为的;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但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3、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4、申请程序:(1)方式:口头、书面;(2)时间: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在开始审理后知道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5、申请的效力:申请后,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人应当暂停本案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6、回避的决定:A、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B、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C、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7、救济:申请人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员不停止工作。
2017年某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及解读
2017年XX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与解读2017年XX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预计2017年3月中上旬发布,预计本次招考月8000人,报名时间:3月中下旬进行报名,笔试时间:4月下旬。
具体地址在XX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届时XX中公教育将会第一时间更新到此页面,各位考生敬请期待!各位考生可以根据2016年XX公务员考试公告提前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单位,提前备考。
2017年XX公务员考试大纲(笔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
1、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2、专业考试科目: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报考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还需考职业技能测试科目。
2017年XX公务员申论考试行测大纲暂未发布,预计2017年3月中上旬发布,大家可以先参考《2016年XX公务员考试行测大纲》,如下:XX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测)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XX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作答要求报考人员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XX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人员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与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2017年部分全国员额法官、员额检察考试真题与参考答案
2017 年部分全国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第三题,案例题。
四道案例,四选一。
分别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民事、预防冤假错案。
只记得其中一个案例是: A 路过一地,看到BCD抢劫,就上去阻止,起了冲突, A 夺刀过来把 B 捅死了,A 被 CD捅伤(轻伤),于是逃跑, CD追赶,这时候路过的 E 看到 A 被追以为 A 是坏人,就阻止 A 逃跑, A 以为 E 是 CD同伙就拿刀将 E 捅伤(重伤)然后继续逃跑。
公安以故意伤害对 A 立案,请问如何对 A 的行为定性?个人觉得, A 对 B 是正当防卫,这个基本上没有异议。
A 对 E 是假象防伪,关键看是否有预见可能性,如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则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没有预见可能性,则定意外事件。
法院第一部分是思想政治题,不分专业,所有应考人员考题一样;第二部分是审判专业题,分刑事、民事、行政类,应考人报名时自选。
思想政治题目内容来自《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话中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考题要求考生结合具体的讲话内容,谈如何履职做好一名法官。
“刑事卷”的专业题设计了一个复杂曲折的盗窃案:刑满释放的陈某密谋进入吴老板家中进行盗窃,在策划阶段拉上了吴老板的司机李某入伙。
李某偷配了钥匙,还约老板出去吃饭以创造盗窃机会。
然而,陈某入室盗窃时意外遇到了吴老板的妻子,并将其打伤。
事后,李某得知老板家中 50 多万的金银财物被盗、还打伤了人,心里非常懊悔,于是主动向老板坦白,但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四川省检察官员额考试真题一、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案例(两道程序纠错题、四道刑法案例题)二、主要考点分析:刑法基本原则、刑事责任年龄、共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刑罚分类、死缓的不同后果、累犯、缓刑假释的适用、盗窃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奸、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集中贿赂犯罪、检察官任职条件等。
2017年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录用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详解
2017年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录用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总分:100.00,做题时间:120分钟)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 1 分,共30分。
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
全部选"A"或"B",均记为 0 分)1.《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理所当然地包括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主要可分为以下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故本题说法正确。
2.2004 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根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九条的规定:"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故本题说法错误。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赔偿。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为了防止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17司法考试大纲
2017司法考试大纲司法部制定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于5月19日与考生见面,这是司法考试命题和广大考生备考的重要依据,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司法考试大纲下载及全文解读。
一起来看看2017司法考试大纲有什么变化吧。
2017司法考试大纲下载_2017司法考试大纲全文解读2017司法考试大纲下载:点击进入与2016年相比,2017年司法考试大纲在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为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考点。
二是为贯彻落实《民法总则》,对民法科目相关章节内容及考点进行了调整完善,确保与《民法总则》规定一致。
三是根据立法及司法实践发展,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等科目的考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2017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了相应增删。
四是在考试说明中明确,在数个试点考场采取部分试卷计算机答题的方式。
此外,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之刑诉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台,和2016年相比,今年刑事诉讼法的变化较小,主要的变化集中于一个程序和四个文件(新增三个,删除一个),请考生重点掌握。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一个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在该程序中,新增了一些制度,请考生重点掌握:(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高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左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还有,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2】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2】11 方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聘请某公安机关的鉴定人陈某进行鉴定,并通知陈某出庭。
开庭时,被告人以陈某不是高级职称为由申请其回避,并以检察院出席法庭的书记员马某曾经接受过被害人的请客为由申请其回避,对此行为的评价,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 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庭当庭驳回B. 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院院长决定C. 马某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陈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 陈某的回避由合议庭当庭驳回,马某的回避问题由检察长决定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该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该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该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2017年云南公务员法检系统考试大纲
2017年云南公务员法检系统考试大纲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年云南公务员法检系统考试大纲”,跟着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希望能帮到您!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按照不同职位性质的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分为A类和B类两种考试,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工作类职位的考A类试卷,报考其他职位的考B类试卷。
公共科目考试不分A、B类。
本大纲是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工作人员笔试命题范围的依据。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参阅《2017年度云南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二、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知识考试(一)考试范围与目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招考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具体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特别提醒: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涵盖《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修正)、《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内容。
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承担招考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测评要素专业科目考试测评要素主要有:1、专业知识素养。
对招考岗位所需要的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2、专业管理能力。
根据招考岗位职责要求,运用专业管理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专业政策法规水平。
对党和国家有关专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
4、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能力。
该项具体测评要素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测评要素比例根据招考岗位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1、考试方式:A类、B类两种考试均为笔试,闭卷。
2、试卷满分:100分。
2017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题(附答案)【2】
2017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题(附答案)【2】7.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此事应如何处理?( )A 受理,因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 不受理,因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C 受理,可以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权属纠纷D 受理,但只解决行政纠纷,对于权属纠纷,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与裁判范围。
《行诉若干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土地权属纠纷不属于平权性质的民事纠纷,而是行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D项错误。
8.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A 某个体摊贩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不服B 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C 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其职务不服D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答案】:A,B,D【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同时该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题的ABD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因此是正确的答案;而C项则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说就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因此应排除在行政诉讼案件之外。
审判基础知识题库
选择题审判程序中,关于证据审查的判断,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只需关注证据的真实性B. 应全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正确答案)C. 证据的收集方式无需审查D. 只需审查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A. 拘传B. 取保候审C. 监视居住D. 罚款(正确答案)在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行回避,无需申请B. 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C. 回避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正确答案)D. 回避只能在一审中提出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期间,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期间恢复后,之前经过的期间时间不计入内B.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C.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D. 诉讼参与人耽误期间的,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正确答案)在刑事诉讼中,关于辩护人的权利,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辩护人有权拒绝辩护B. 辩护律师有权随时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确答案)C. 辩护律师无权调查取证D. 辩护人无权提出意见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 附带民事诉讼应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不能先刑后民B.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C.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正确答案)D. 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提起在审判过程中,关于法庭调查的顺序,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出示证据B.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出示证据(正确答案)C. 被害人陈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供述→出示证据D. 被告人供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害人陈述→出示证据关于刑事审判中的公开审判原则,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所有刑事案件均应公开审判B.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C.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判(正确答案)D.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判在刑事诉讼中,关于上诉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有权提出上诉B. 上诉只能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C. 上诉期限从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计算(正确答案)D.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上诉的情况。
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笔试内容
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笔试内容
1.法律基础知识:考查考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宪法、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基本条文和基本程序等。
2. 法律案例分析:通过阅读和分析法律案例,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包括案例分析、法律适用和判断等内容。
3. 知识技能应用: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包括文书处理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诉讼程序操作技能等方面。
4. 能力素质综合评价: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
以上就是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笔试内容的主要方面。
希望考生能够认真备考,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1 -。
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2】
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2】二、多项选择题6.关于检察院侦查监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发现侦查人员杨某和耿某以欺骗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除杨某和耿某以外的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B.发现侦查人员伍某等人以引诱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只能要求侦查机关重新取证,不能自行取证C.发现侦查人员邵某有刑讯逼供行为,且导致犯罪嫌疑人重伤,应当立案侦查D.甲县检察院可派员参加甲县公安局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无权参与甲县公安局的其他侦查活动【参考答案】AC【参考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选项C正确《高检规则》第382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D错误《高检规则》第38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纠正7.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B.某鉴定机梅的鉴定人张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张某负责C.当事人对鉴定人李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李某应当出庭作证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菜的意见作出结论【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选项C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8.公安机关在侦查某盗窃案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提电脑,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存款,并扣押了犯罪嫌疑人为联系销赃而寄出的一封信。
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提纲
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提纲第一审程序1.庭前审查后的处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
对案件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3.证人、鉴定人出庭(1)证人出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2)鉴定人出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延期审理。
(3)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申请主体: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庭对于该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不得超过二人。
有多种类鉴定意见的,可以相应增加人数。
4. 一审裁判结果(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和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6)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XX省XX系统审判职位审判专基础知识大纲.doc
2017黑龙江省XX系统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7黑龙江省XX系统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本文是2017黑龙江省XX系统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招聘信息、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公务员考试.请参加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详细查看本文。
下面就跟公务员考试频道来看看吧!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度黑龙江省XX系统《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特制定本大纲.一、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等.报考者必须按照要求在试题本及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三、考试题型本次考试题型为题、选择题等(具体题型、题量以卷面为准)。
四、考试内容本次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职业素养和法律基础知识。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审判职位必备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1。
法律职业道德2。
法治理念(二)法律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法学基础理论2。
3。
民法(含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4.经济法(包括劳动法、证券法、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5。
商法(包括法、企业法、保险法、法等)6.民事诉讼法7。
刑事诉讼法8.行法及行诉讼法省XX治部2017年3月2日原标题:2017年度黑龙江省XX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017年人民法院干部统一考试试题(全国卷)
2017年人民法院干部统一考试试题(全国卷)出题人:一鸣一、选择题(每题5分)1、别人问你周末在干嘛时,你如何回答?A、我在扶贫B、我在创卫C、我在写判决D、我在抓老赖2、在法院上班的人天天加班为什么不要加班费?A、他是公务员B、他是法官C、他是人民公仆D、以上都是3、领导的哪些话让听后让你崩溃?A、今晚加个班,明早把材料给我就行B、这个地方还要再改改,你自己好好想想怎么改C、今天开个短会,我简单说两句:第一...D、以上都是。
4、法官受辱时,下面哪些话领导最常用到?A、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拘留他了B、必须拘留,你不管了,我给院长说去C、怎么老是你的案子出事,多向老法官学习学习D、你自己想办法5、上级通知开会,要求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不得请假,你该如何办?A、明确告知下午要开庭,不能参加B、给当事人打电话说开不了庭了,改期开庭C、不接电话,权当不知道D、视情况而定二、填空题(每题5分)1、根据《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禁止法官从事业务以外的活动有:创_____、招商_____、交通_____、赈_____。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规定,禁止入额后_____办案、_____办案、_____办案;存在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不得以_____汇报、_____审查、_____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
3、法院干部办案时最高兴的事是案____事____人____。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_____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_____、_____。
5、彭宇案真相是彭宇_____与当事人发生碰撞,法院背了十年黑锅。
6、员额法官办案团队模式1:1:1为:员额法官 _____ _____。
7、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坚决杜绝以保证_____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取消本地区不合理的_____指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度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
∙
∙
∙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度法院系统《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特制定本大纲。
∙
一、考试方式
∙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
二、作答要求
∙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等。
报考者必须按照要求在试题本及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
三、考试题型
∙
本次考试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等(具体题型、题量以卷面为准)。
∙
三、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