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扶持和奖励办法。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具体措施:1.财政补贴:政府可以设立旅游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旅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补贴旅游景区的设施建设、旅游企业的市场推广费用、旅游项目的研发等方面,有效提升旅游业的发展水平。
2.税收优惠:针对旅游企业,政府可以减免或者减少税收负担。
比如,可以暂时免收或减少旅游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增加旅游企业的经营利润,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3.鼓励投资:政府可以鼓励企业或个人投资旅游业。
比如,可以提供一定的贷款担保,减轻投资者的风险。
同时,还可以加大对旅游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旅游行业。
4.培训和教育:政府可以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为旅游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此外,政府还可以与高校、职业学校等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5.加强宣传推广:政府可以加大对旅游目的地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游客。
这包括在国内外重点媒体上发布旅游信息,举办旅游推介活动,与旅行社、航空公司等合作,推出优惠套餐,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6.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府可以增加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道路、桥梁、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以及旅游景区的公共设施建设。
这样可以提高旅游目的地的交通便利度和游客的满意度,进一步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要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和奖励,并与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合力推进旅游业的发展。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措施,才能实现旅游业的稳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除了前文提到的扶持和奖励办法外,以下是更多的相关措施:7.加强产业链协同发展:政府应鼓励旅游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
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和支持企业合作,提供技术支持、经验分享等帮助,促使旅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
旅游奖励办法实施方案
旅游奖励办法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纷纷推出各种旅游奖励政策,以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促进旅游消费。
旅游奖励办法的实施,对于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的。
1. 激发游客的旅游热情,增加旅游消费;2. 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提升旅游体验;3. 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等旅游服务机构。
四、具体措施。
1. 消费返现,游客在指定景区、酒店等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返现奖励;2. 积分兑换,游客在旅游消费过程中,可获得一定比例的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旅游产品或服务;3. 优惠折扣,持有指定银行卡或会员卡的游客,在旅游消费时可享受一定比例的优惠折扣;4. 旅游抽奖,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参与指定的抽奖活动,有机会获得丰厚的旅游奖品;5. 旅游奖学金,对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积极参与文化、科技、环保等相关活动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旅游奖学金。
五、实施保障。
1. 政府支持,各级政府将加大对旅游奖励政策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2.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奖励办法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奖励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3.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旅游奖励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实施效果。
1. 增加旅游消费,通过奖励措施,激发游客的消费热情,提升旅游业的经济效益;2. 提升服务质量,奖励政策的实施,促使旅游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游客满意度;3. 推动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助于推动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
七、总结。
旅游奖励办法的实施,将为旅游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旅游消费水平,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地旅游部门能够积极响应,切实落实奖励政策,为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旅游体验,推动旅游业的繁荣发展。
(2023版)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新版)
某某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快某某县旅游业发展,促进某某旅游企业、旅游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某某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结合本县旅游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采取项目补贴、专项奖励等方式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和奖励。
按中共某某市委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昆发〔2022〕 17 号),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本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与各地旅游产业发展状况、旅游项目建设实绩及景区达标升级挂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各地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省、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突出扶持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切实强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安全和规范。
第二章扶持奖励对象- 1 -——主要扶持对象1.在某某县注册、纳税,且对某某县社会经济建设有贡献的旅游企业,包括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户等;2.列入省、市、县年度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或者被评为国家 2A 级以上旅游景区;3.列入省、市、县年度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获得旅游示范点及相应称号,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分别达到 1 亿元、 5000 万元、 200 万元以上(省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额为 1 亿元以上、市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额为 5000 万元以上、县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额为 200 万元以上);4.按照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明确需要支持的旅游项目,赋予适当倾斜;5.具有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和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使我县(景区)的旅游吸引力明显提高;6.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手续完整。
严格履行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程序,土地、环评、拆迁安置等手续完备,项目建设已验收合格;7.申请单位具有完备的项目法人资格及组织机构。
文旅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
文旅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我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扶持政策,以激励文旅企业积极投入,推动文旅产业的蓬勃发展。
以下是相关政策梳理:一、奖励创新项目:对于在文旅领域开展创新项目的企业,市财政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对于新颖、独特、具有市场潜力的文旅产品或服务,可获得创新奖金。
二、扶持旅游景区建设:对于投资额度较大、影响力较广的旅游景区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鼓励企业投资兴建或改造升级文化旅游设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文旅人才培育奖励:对在文旅产业领域取得显著业绩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或提供职称评定的便利。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文旅企业合作,设立文旅产业研究基地,给予相关研究项目的资金支持。
四、文旅活动资金支持:对于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文旅活动,可申请市文化旅游局的专项资金支持。
支持举办文化节庆、艺术展览、旅游节等大型文旅活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五、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良好、创造就业岗位的文旅企业,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
鼓励企业进行文旅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适用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文旅产业贷款优惠:设立专项文旅产业发展基金,为有发展潜力的文旅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融资的便利性。
以上政策将有力地促进我市文旅产业的发展,为推动地方经济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将根据市政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感谢各级政府对文旅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文旅产业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更大的成就。
[市政府名称] [日期]。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委、办、局,在崇市属有关部门:《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关于扶持崇明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调优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扶持崇明特色农产品生产、营销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本县高效生态农业,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实施对象(一)扶持对象为注册并落户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崇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农业科研单位以及本市户籍农民。
二、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二)继续实施中央、市有关粮食生产配套补贴政策。
中央、市对水稻农资综合补贴90元/亩,县配套30元/亩。
市财政对水稻种植补贴80元/亩,县配套6元/亩。
继续实施我县主要农作物统一供种,供种目录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三)推广和优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
对机械化育插秧专业服务机构,按购置插秧机及育插秧配套设备总价,中央、市财政补贴50%,县财政配套补贴35%。
对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农户或种植单位每亩补贴50元/亩,其中市补贴20元/亩、县补贴30元/亩。
对机械化育插秧专业服务机构,按实际机插秧面积,补贴20元/亩。
(四)继续实施蔬果产业冷链保鲜配套扶持。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蔬果生产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生产机构,按冷链设备的建设总价,市财政配套补贴50%,县财政再配套补贴25%。
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可采取一系列扶持和奖励措施。
具体的办法包括:1. 提供财政支持:政府可以向旅游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以减轻其运营成本。
此外,政府还可设立旅游业发展基金,为有发展潜力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2. 打造优质旅游环境:政府可以加大对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旅游交通、餐饮住宿、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配套设施,提高游客体验。
同时,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培训和人才支持:政府可组织培训机构,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旅游人才奖励和认定机制,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旅游行业。
4. 鼓励创新和升级:政府可以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旅游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旅游业向高质量发展。
此外,政府还可建立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的平台,鼓励旅游企业与其他行业进行合作,推动旅游业的跨界发展。
5. 提供市场推广支持:政府可以加大对旅游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的力度,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政府还可以积极参与国内外旅游展会和交流活动,加强旅游业的国内外合作,推动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总之,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政府需要提供财政支持,打造优质旅游环境,加强培训和人才支持,鼓励创新和升级,以及提供市场推广支持。
通过这些扶持和奖励办法,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进入旅游行业,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继续写…6. 加强合作与交流:政府可鼓励旅游企业进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促进旅游业的开放和共赢发展。
政府可以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际旅游展览会、论坛等活动,与国际旅游同行进行交流合作。
同时,政府还可促进旅游企业与本地和外地相关产业进行合作,如餐饮、酒店、交通等,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提高整体竞争力。
7. 建立旅游统计与信息系统:政府可投资建立完善的旅游统计与信息系统,定期收集、分析和发布旅游业的各类数据和信息。
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某某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某某县旅游业发展,促进某某旅游企业、旅游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某某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结合本县旅游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采取项目补贴、专项奖励等方式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和奖励。
按中共某某市委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昆发〔2006〕17号),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本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与各地旅游产业发展状况、旅游项目建设实绩及景区达标升级挂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各地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省、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突出扶持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切实强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安全和规范。
第二章扶持奖励对象第五条主要扶持对象1.在某某县注册、纳税,且对某某县社会经济建设有贡献的旅游企业,包括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户等;2.列入省、市、县年度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被评为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3.列入省、市、县年度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获得旅游示范点及相应称号,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分别达到1亿元、5000万元、200万元以上(省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额为1亿元以上、市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额为5000万元以上、县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额为200万元以上);4.按照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明确需要支持的旅游项目,给予适当倾斜;5.具有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和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使我县(景区)的旅游吸引力明显提高;6.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手续完整。
严格履行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程序,土地、环评、拆迁安置等手续完备,项目建设已验收合格;7.申请单位具有完备的项目法人资格及组织机构。
旅游奖励补助政策方案
旅游奖励补助政策方案引言近年来,旅游业成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纷纷推出各种旅游奖励补助政策,以支持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本文旨在介绍一些旅游奖励补助政策,并提出一些方案,以期对旅游业的推动和促进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旅游奖励政策1. 城市旅游优惠券城市旅游优惠券是各地政府为促进旅游消费而推出的一项政策。
该政策的核心是为游客提供购物、餐饮、住宿等方面的优惠和折扣,以提高游客的消费能力和吸引力。
例如,北京市的“大众点评旅游优惠券”可以为游客提供价值百元的优惠券,用于购物餐饮等方面的消费。
类似的政策在各地也都有所推出。
2. 旅游经营者奖励补贴除了为游客提供优惠和折扣,各地政府也在为旅游经营者提供奖励和补贴。
这些奖励和补贴可以用于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产品的创新、旅游服务的提升等方面,以促进旅游业的升级和发展。
例如,杭州市的“互联网+旅游奖励补贴”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旅游经营者提供从10万到50万元不等的补贴,用于支持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旅游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3. 旅游文化节庆支持旅游文化节庆是各地重要的旅游品牌活动之一,各地政府也纷纷加大对节庆活动的支持力度。
例如,广州市在2019年的花城广场灯光音乐节上,向旅游经营者提供了价值70万元的奖励补贴,并为游客提供了多个优惠和折扣活动。
通过这种方式,广州市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参与活动,提升了市场的竞争力。
方案建议在以上的政策基础上,本文提出一些旅游奖励补助方案,以提高旅游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1. 建立旅游信用体系为了促进旅游消费和保护游客权益,建立旅游信用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该体系可以通过统计旅游者的信用得分和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等维度,为每一个游客提供最便捷的旅游信息和服务保障。
同时,该体系还可以为部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奖励和补贴,激励他们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和服务质量。
2. 打造旅游特色品牌各地政府在推动旅游业发展时,还应该注重打造自己独特的旅游特色品牌。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为了促进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一系列的奖励办法,从金融、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旅游企业和个体进行奖励。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奖励办法。
首先,在金融方面,可以设立专项贷款和信贷支持,通过财政资金扶持旅游项目的开展,为旅游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
此外,与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为旅游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
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更多的投资和创新。
其次,税收方面,可以给予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少企业所得税税率,延长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限,降低营业税和增值税税率等。
此外,对于旅游重点区域和旅游项目,可以设立特殊税收政策,比如免征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将减轻旅游企业的负担,激发其发展的积极性。
再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加大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的投入力度,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设施的水平。
此外,可以鼓励旅游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在旅游目的地建设酒店、购物中心、交通设施等。
这样可以为旅游者提供更好的旅游环境和服务,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消费。
另外,在人才培养方面,可以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旅游专业课程,并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实习机会。
同时,可以设立旅游人才奖励计划,鼓励有才干的旅游从业者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技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品质。
而且,建立旅游人才库,为旅游企业提供优质的人才推荐和培训资源。
最后,在市场推广方面,可以加大对旅游目的地的品牌推广力度,制作旅游宣传片、旅游攻略、旅游地图等,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
此外,可以鼓励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的旅游展会和交流活动,增加企业和目的地的曝光度,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一系列的奖励办法。
通过金融、税收、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市场推广等多种手段,激发旅游企业的发展潜力,提高旅游业的竞争力,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旅游产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式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发展旅游产业,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旅游发展奖励办法。
首先,我们可以推出旅游投资奖励政策。
具体来说,政府可以给予旅游企业在投资旅游项目上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
这将鼓励企业增加投入,提高旅游设施的质量和数量,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我们的地方旅游,并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旅游企业竞赛的方式来推动旅游行业的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可以设立奖项,给予在旅游产品创新、旅游服务提升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额外补贴或资金支持。
这将激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此外,我们还可以提出旅游人才培养奖励政策。
政府可以设立奖学金或津贴,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与旅游产业相关的专业培养,培养更多优秀的旅游专业人才。
同时,还可以给予旅游企业在招聘、培训和职业发展方面的补贴或资金支持,以吸引更多年轻人从事旅游业,并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另外,我们可以设立旅游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资源保护。
政府可以将一定比例的旅游收入用于建立基金,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投入。
旅游企业、投资者和相关机构可以向基金申请资金支持,用于开发旅游项目,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增加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最后,我们还可以通过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政府可以增加对旅游宣传推广的投入,并与旅游企业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宣传推广自然景区、历史遗址、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
这将增加游客的兴趣和了解度,并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旅游消费,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
总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发力。
制定旅游发展奖励办法是其中重要的一环,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将各方力量有效结合起来,达到旅游业快速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旅游收入的目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产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的扶持办法
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的扶持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第八期开门听建议座谈会要求,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大力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赶超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xx实际,市县财政每年安排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一)加大土地供应。
适当增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用地,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文化旅游产业。
(二)加强政策扶持。
总投资达到x亿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提升文旅建设项目,在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相应奖励。
所上交土地出让收益,应用于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三)给予金融支持。
文化旅游项目如需扩大经营规模,可享受相应贷款贴息扶持。
对当年新入规上的文化旅游企业,在享受相应奖补的基础上配套奖励xx万元;如为文创类企业,再奖励xx万元。
(四)落实招商奖励。
对各县(市、区)通过招商选资建设文旅项目的,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额的x%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总奖励金额不超过xxx万元。
对引进的国内知名文旅企业和文创企业,项目落实三年内一次性再奖励xx万元。
三、促进四区创建工程(一)A级景区创建。
对创建国家xA级景区的文旅项目,通过国家xA级景区景观验收的,一次性奖励xxx万元。
对新评为国家xA级和x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xx万元和xx万元。
(二)旅游度假区创建。
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文旅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xxx万元和xx万元。
(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文旅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xxx万元和xxx万元。
(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
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县(市、区),分别一次性奖励xxx 万元和xx万元。
2024年度旅游工作表彰奖励工作方案
2024年度旅游工作表彰奖励工作方案
为激励旅游行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我们制定了以下表彰奖励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行业征集优秀个人及团队,包括导游、酒店员工、旅行社工作人员等。
二、奖项设置:
设立“年度最佳导游”、“服务之星”、“创新贡献奖”等多个奖项,旨在表彰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团队。
三、评审标准:
以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为主要评价指标,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四、流程安排:
1. 申报阶段:各单位和个人可自我推荐或由他人推荐,填写相应申请材料。
2. 审核阶段:由专业评审团队根据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3. 投票阶段:初筛合格的候选人将进入公众投票环节,同时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分。
4. 公示阶段:最终获奖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和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颁奖仪式:在年度旅游节闭幕式上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除奖杯和证书外,还将提供相应的奖金或福利,以资鼓励。
通过此方案的实施,我们希望进一步激发旅游行业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旅游业是一种具有巨大潜力的经济增长点,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地方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扶持和激励旅游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扶持奖励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应鼓励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土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者开发旅游项目。
例如,可以给予旅游项目开发者一定期限的土地免费使用权,降低企业购地成本。
对于投资额度达到一定标准的旅游项目,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鼓励投资者增加投资力度。
此外,还可以设立专项贷款支持旅游项目的发展,减轻企业的融资压力。
其次,应鼓励旅游企业创新和提升服务质量。
政府可以设立旅游产业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旅游企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同时,还可以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为旅游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政府可以对服务质量优秀的旅游企业给予奖励,例如评选出优秀旅游服务企业,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鼓励企业竞争和提升。
第三,应鼓励旅游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依托于交通、餐饮、住宿、购物等一系列相关产业的支持。
政府可以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例如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合作,提供交通便利和优质服务,提高游客的出行体验;与餐饮、住宿、购物等产业合作,提供优惠折扣、联合促销等措施,增加游客的消费欲望。
此外,还可以鼓励旅游景点与当地农户、手工艺品生产商等合作,推动农村旅游、文化旅游的发展,提升当地居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
最后,政府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安全管理。
合理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和取缔非法旅行社和旅游活动,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景区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对于旅游企业在市场宣传、产品推广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罚,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总之,促进旅游业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旅游补贴奖励方案
旅游补贴奖励方案一、背景鉴于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行业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有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国内旅游业遭到了极大的冲击,大量旅游从业人员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境地。
因此,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旅游,同时促进旅游产业的快速恢复发展,我们决定推出旅游补贴奖励方案。
二、奖励政策1.政府将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政府与企业联合的形式,为需要旅游的人群提供一定的补贴。
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预算和企业自查自理所达到的一定金额的捐赠资金。
2.补贴标准按不同地区的差异及旅游线路的选择情况分级计算,具体奖励额度如下:–A级旅游线路:10%的补贴;–B级旅游线路:8%的补贴;–C级旅游线路:6%的补贴;–D级旅游线路:4%的补贴;–E级旅游线路:2%的补贴。
3.补贴对象为年满18岁的居民,每人仅限报名一次旅游团。
旅游团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旅游线路、出行时间等基本信息。
4.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为“先行补贴”制度,旅游客户报名成功后,补贴金额将在出行前的7个工作日内发放。
三、实施方案1.补贴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各地方财政局与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并按规定程序将资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
2.具体实施流程:–补贴资金申请:旅游企业在接到计划旅行客户的报名后,应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旅游补贴奖励方案责任单位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享受补贴。
–补贴资金发放:计划旅行客户收到补贴后,需要在旅游完成后向责任单位提供相应证明,并签署放弃权益的书面声明,方可获取补贴资金。
3.监督管理机制:各地方财政、监管及机构将对旅游企业和计划旅行客户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旅游补贴奖励方案进行适时评估,以保证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落实到位。
四、总结旅游补贴奖励方案的制定,不仅对旅游业的恢复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可以激励更多的人们参与旅游活动,享受生活的乐趣。
旅游奖励补助政策方案
旅游奖励补助政策方案背景介绍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政府对于旅游行业的扶持力度也在不断增强。
制定旅游奖励补助政策方案,是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旅游活动,推动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政策主要内容1. 对于旅游主题创意的奖励补助针对旅游企业、组织和个人在创意旅游产品设计方面的突出表现,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奖励金额将根据创意程度和旅游影响力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到50万元。
2. 对于旅游投资的奖励补助政府将对于参与旅游投资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奖励金额将根据投资规模和发展前景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到100万元。
3. 对于旅游扶贫的奖励补助政府将给予扶贫旅游重点县域、扶贫民宿等旅游企业奖励并补助一定金额。
奖励金额将根据农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到30万元。
4. 对于旅游人才的奖励补助政府将对于旅游人才的培养及其相关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较高的奖励和补助。
奖励金额将根据人才培训难度、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等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到20万元。
5. 对于旅游营销的奖励补助政府将对于旅游市场营销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奖励金额将根据市场宣传效果和旅游消费提升情况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到50万元。
补助政策执行方式和标准政府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旅游奖励补助政策。
同时,政府部门将严格审核补助申请,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落实旅游奖励补助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1.旅游企业、组织及个人需要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申请,完成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以便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落实和开展各项补助工作。
2.充分了解旅游奖励补助政策的标准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请,以便于最大限度地享受补助政策的红利。
3.严格遵守政策规定,确保在资金使用和申请方面各项事项的合法合规,避免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和违规操作。
结语旅游奖励补助政策方案是推动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支持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为旅游从业者提供了很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
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旅游产业成为各地发展的重点。
作为全国唯一以生态建设为主题的岛屿县,崇明不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有着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
为了进一步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提升岛屿的综合竞争力,崇明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加大对生态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
二、政策内容1.项目申报支持崇明县政府将对生态旅游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产品和项目。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政府资金补贴,资助金额根据项目规模和影响力确定。
2.土地资源优先对于生态旅游项目所需土地,崇明县政府将给予优先供应。
政府将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关土地使用费减免或补贴。
3.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生态旅游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
对于符合条件的生态旅游企业,政府还将给予房产税减免或减半的支持。
4.人才支持为支持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崇明将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到岛上工作和创业。
对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政府将提供一次性人才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
5.市场推广支持政府将为生态旅游企业提供市场推广支持,例如举办各类旅游推介活动、提供宣传资源等。
政府还将加大对生态旅游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升其知名度和吸引力。
6.服务保障政府将建立生态旅游产业服务评台,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对接、融资支持等服务。
并为生态旅游企业解决相关行政审批、用地手续等问题,提升企业发展的便利度。
三、政策意义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的出台,不仅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为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热情,促进生态旅游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提升崇明岛的品牌形象和经济实力,为岛上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四、政策实施崇明县政府将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实施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落地实施。
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措施
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措施
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提高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制定了以下奖励扶持措施:
1. 资金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产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资
金扶持,用于生产、研发、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2. 政策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产业企业,给予一定的税
收减免、贷款优惠、用地优惠等政策扶持,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
3. 人才支持。
建立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为文化旅游产
业提供专业人才储备,提高文化旅游产业的人才素质和竞争力。
4. 市场推广。
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宣传力度,扩大文化旅游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5. 企业合作。
鼓励文化旅游产业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共赢,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共同发展。
通过以上奖励扶持措施,将有效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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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旅游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旅游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9•【字号】•【施行日期】2015.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旅游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县旅游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12月9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上海市旅游条例》,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根据本县旅游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扶持对象注册并落户在本县与旅游行业相关的独立法人单位、农家乐个体工商户、组织游客来本县的非注册在本县的旅行社。
第二条扶持奖励范围及标准(一)旅游项目开发1.对投资开发符合崇明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且投资总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旅游项目,给予该项目投资总额10%的资金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扶持方向包括旅游景区(点)建设、旅游饭店建设、旅游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
2.对投资建设智慧旅游项目的,包括网站、旅游电子商务、电子门票、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化营销、无线网络等,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奖励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旅游品牌创建或引进1.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旅游景区(点)被评定为国家5A、4A和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奖励800万元、400万元、50万元。
2.依据《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旅游饭店被评定为国家金叶级绿色饭店、银叶级绿色饭店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3.依据《上海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评定》标准,旅行社被评定为上海市5A、4A、3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
加快松江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9.26
《加快松江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松江旅游业发展,加强和规范松江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加快松江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沪松府…2011‟53号]等规定,依照《关于加快松江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沪松府办…2011‟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区旅游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采取项目补贴、专项奖励等方式对辖区内外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和奖励。
本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集中受理、小组评审、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由区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旅委、区农委、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松江区旅游业扶持奖励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作为我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评审机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各司其职。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
负责我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旅委。
第二章扶持奖励的对象和范围第四条主要扶持奖励对象1、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在本区的、有良好财税信用、对松江旅游业发展和地方就业、税收等作出贡献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及旅游商品、旅游项目开发等各类旅游企业;2、组织招徕区外游客来松开展旅游、会务等活动的非在松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扶持奖励范围:1、申请单位在申报年度内因其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或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2、申请单位在申报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满3年的;3、申请单位在申报年度内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事件的,或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事件还未妥善解决的;4、申请单位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扶持中有弄虚作假、严重违约行为或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5、申报单位有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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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
奖励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
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上海市旅游条例》,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根据本县旅游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扶持对象
注册并落户在本县与旅游行业相关的独立法人单位、农家乐个体工商户、组织游客来本县的非注册在本县的旅行社。
第二条扶持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旅游项目开发
1.对投资开发符合崇明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且投资总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旅游项目,给予该项目投资总额10%的资金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扶持方向包括旅游景区(点)建设、旅游饭店建设、旅游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
2.对投资建设智慧旅游项目的,包括网站、旅游电子商务、电子门票、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化营销、无线网络等,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奖励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旅游品牌创建或引进
1.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旅游景区(点)被评定为国家5A、4A和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奖励800万元、400万元、50万元。
2.依据《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旅游饭店被评定为国家金叶级绿色饭店、银叶级绿色饭店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3.依据《上海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评定》标准,旅行社被评定为上海市5A、4A、3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
4.依据市、县农家乐相关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农家乐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无餐饮功能的分别按80%奖励)。
5.对引进酒店管理集团及品牌且在本县经营满2年以上的旅游住宿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引进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及品牌的旅游住宿单位,给予奖励50万元;引进国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及品牌的旅游住宿单位,给予奖励30万元;引进经济型酒店连锁品牌的,给予奖励10万元。
6.对获得其他旅游相关品牌或荣誉的,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或参与评定的给予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上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或参与评定的给予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旅游市场开拓及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1.对组织游客来本县旅游的旅行社,在纳入旅游行业管理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消费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分级奖励,即超过10万元、50万元,分别奖励10元/人次、15元/人次。
2.对举办旅游节庆活动的旅游企业,根据活动规模、市场影响力及带动效应,给予活动总投入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