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2021年森林防火安全责任状
We all firmly believe that no matter how cold the wind and snow are, and no matter how long the winter is, we cannot prevent the return of warmth.精品模板助您成功!(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森林防火安全责任状森林防火,责任重大,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维持生态环境,确保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立此状:一、主要责任目标1、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本辖区从今天起年度内无森林火灾。
2、防火期间无野外用火。
二、主要职责1、建立和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做到村与村小组;责任干部与群众,签订防火责任状与保证书。
2、根据本辖区各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3、各村小学校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4、刷写固定标语5条以上,每个屋场张贴标语3-5条。
5、根据天气形势,各村及时宣传落实乡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制定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并配备1—2名专职护林防火巡查员,并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6、落实对“痴、聋、傻、疯、孤寡”五类人员的监护,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并建立监护登记卡。
7、各村建立20人以上扑火应急分队,配备砍刀20把,手电、水壶等防火用品。
8、防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辖区内的野外用火应及时进行查处,每起罚款1000元以上。
9、在重点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做到不瞒报、不迟报和大火小报。
10、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及时深入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三、责任追究1、凡发生森林火灾,处以该村500元每次罚款;凡一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80亩以上的,给予村主要领导及责任村干部免职处理;凡一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40-80亩的,给予村主要领导降半职处理;凡一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40亩以下的,视情节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泸州地区森林防火现状分析与对策
泸州地区森林防火现状分析与对策摘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的健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此,本文将对泸州地区森林防火现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突出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同时提出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法规宣传、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引入遥感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以期为泸州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关键词:泸州地区;森林防火;现状分析;对策1引言泸州地区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多样的地理环境,然而,由于其地理复杂性、极端多变气候以及不可避免的人类活动,森林火灾的频发程度和影响规模呈上升趋势,对于泸州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
因此,深入分析泸州地区森林防火的现状,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2泸州地区现状分析2.1地理位置泸州位于四川省东南,东与重庆市和贵州省接壤,南与贵州省连界,西与云南省和四川省宜宾市、自贡市相连,北接四川省内江市和重庆市,全市辖区面积12232.34平方公里。
2.2气候特点泸州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温较高,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温、光、水同季,季风气候明显,春秋季暖和,夏季炎热,冬季不太冷。
2.3地形地貌泸州市地表形态面貌的基本轮廓,以高起的低山(海拔 500—1000 米),中山(海拔1000—1902米)地貌为主,是一典型的山地面积占总幅员面积56.14%的山地市。
2.4植被状况全市森林面积936万亩,林木总蓄积31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1%,是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全市有高等植物520科、813属、5950种。
2.5防火现状2.5.1林下可燃物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竹产业发展等国省重点生态工程实施以来,全市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以松、杉、柏等为主的人工针叶纯林,分布广、面积大,易燃程度高。
易燃树种面积660万亩,占树种总面积的71%,林内枯枝落叶等易燃、可燃物潜生积聚。
浅析森林失火行政案件的办理
浅析森林失火行政案件的办理【案情简介】2021年10月2日,高某等人受雇到一群山环绕的水库从事清理水库周边杂草树木工作,高某等人将清理的杂草树木堆放一起进行焚烧,因风较大,燃烧的杂草被吹到邻近山林,引起山林起火燃烧,燃烧面积近2公顷。
【调查处理】2021年10月2日,公安机关派出所对该案受理为治安案件办理;以高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传唤调查,并收集了水库管理者笔录及同时进行清理杂草树木的务工人员证言,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止令等证据;同日以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告知,拟对高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高某对该处罚告知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提交法制部门审核。
经法制部门审核以高某的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退查,建议由有关部门出具火灾调查报告后再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1、高某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解答:高某未违反该规定。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是指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对社会的管理秩序,对象是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客观方面表现在一是拒不执行,拒不执行指在紧急状态下明知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内容,而执意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为;二是该决定命令是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措施不能消除或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紧急状态指危及国家和社会正常的法律秩序、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正在发生的或迫在眉睫的危险事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发布部门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含常委会)发文字号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批准部门 : 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批准日期 : 2021.01.27发布日期 : 2021.01.29实施日期 : 2021.02.01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规类别 : 护林防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已于2021年1月27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021年1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处置。
第三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推行林长制,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措施。
分级落实部门分工、企业主体、基层管护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纳入目标考核管理。
第五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装备和队伍建设等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防山火专项预案
防山火专项预案防山火专项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本方案为xxxxxxx2021年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等配电项目防山火工作方案,由于本工程所涉及的特殊地理位置,又受现场条件限制,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山火监控,牢固树立“早防早控”的思想,迅速、有效地处理施工现场的山火事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责任,高效有序地做好应对突发山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和救援,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防山火工作专项应急方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年度我公司工程区域内发生的山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数援工作.二、防山火组织机构∶项目部防山火领导组负责组织处置本工程内发生的山林火灾及向上级单位汇报火灾情况,项目部领导组设立在网源仁和分公司。
各班组建立防山火小组,特别是施工现场在山林的地段,务必做好防山火工作。
按照“项目部管理为主,班组预防结合”的原则,建立防山火应急联动机制。
设立以下防山火机构:1、项目部防山火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施工现场防山火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组员:三、危险源的预控1、本地区风大气温高,有部分员工防火意识淡薄,喜欢困了、累了抽根烟,随意乱丢烟头,很容易把附近的干草引燃。
因此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
1、施工班组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作业情况,在山林或生产乔木的林区、稻田附近的树林或灌木从、坟地较为集中且树木较多的山地等易发生山火的地段设置山火观察点。
2、与具林业公安建立业务联系制度,明确发生山火时的联系方式和通报内容。
3、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防火小组,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021年我国森林火灾
2021年我国森林火灾2021年是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一年。
全国各地各有不同的干旱气候,特别是西北干旱地区和南方偏南的高温热辐射,使得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林业工作变得更加重要。
2021年前期,全国还发现了多个森林火灾,给防范和应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2021年我国森林火灾的发生情况2021年初,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地出现了多起森林火灾,其中最严重的是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白马山森林火灾,这次火灾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再到后期,内蒙古、甘肃、黑龙江等地也出现了一些森林火灾。
其中,一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奈曼旗的野煤火灾,飞火烧毁了数百公顷的林地,严重破坏了森林生态环境。
总体来说,2021年我国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范围比往年更广,火势也更加猛烈。
同时,这些大型火灾都给当地农民的生产、经济和生活造成了影响。
2021年我国森林火灾的原因1. 天气原因。
由于今年天气转化幅度较大,西北地区干旱,南方的高温热辐射,自然环境引发了大范围的干旱气候,森林易燃物质快速干燥,极具火势,加上农民砍伐时火源的使用、过度放火等因素,导致火灾频发。
2. 人为原因。
由于森林火灾是人类因素和自然因素相结合引起的,其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尤为重要。
有一些地方民众依赖野火烧荒和收取松果等野生资源谋生,为此私自烧荒或放火,因盲目动用火源使火势失控,引发火灾。
3. 缺乏防火措施。
尽管我国在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的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但在这场森林火灾面前,防火措施充分性和及时性需要提高。
例如:说烟花爆竹不被允许在有草地、灌丛和树林等容易着火的地方使用,然而在一些地方,市民仍然热衷于在这些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增加了森林火灾的风险。
另外还包括应急力量不足,疏散情况不清等方面。
2021年我国森林防火措施为增强全民监察意识,维护林火源防止发生火灾,针对2021年中发生的一系列火灾事件,政府采取了一些全面性的防火措施。
1. 扩大宣传。
无论身在农村还是城市,都需要重视防火宣传工作,让群众增加宣传教育防火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森林防火知识问答》
?森林防火知识问答?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编森林是人类的摇篮和朋友。
人类的生存与开展一刻也离不开森林提供的氧气和林产品。
历史上,我国森林资源十分丰富。
秦汉时期,约有50%国土面积被森林覆盖。
由于历代战乱、人口增长、农业垦殖、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全国森林面积不断减少,到1948年,全国森林覆盖率已降到8.6%。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坚持不懈地人工造林、保护森林,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提高到18.21%。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仍然缺乏,森林覆盖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0%,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只有0.13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积只有9.4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居世界第122位。
由于森林资源总量缺乏、质量不高,我国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洪涝灾害等问题十分突出,国家生态平安面临严重威胁。
森林火灾是对森林的重要威胁之一,能使森林在顷刻之间化为灰烬。
根据调查统计,95%以上的森林火灾是人为原因引发的。
要想让森林远离火灾,让人们远离危险,关键是要让大家都懂得如何科学用火、科学扑火、科学避火。
为此,我们组织专家编写了?森林防火知识问答?,全面介绍了森林防火方面的专业知识。
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尽快掌握这些知识,广泛宣传这些知识,为保护国家珍贵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作出自己的奉献。
1、什么是森林火灾?但凡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的,超过一定面积的林火,就称为森林火灾。
2、森林火灾有哪几种?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树干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地表火就是在地外表燃烧的火,主要烧毁枯枝落叶和杂草,能直接把矮小的幼树、灌木和大树露出地面的根烧死。
树干火就是树干燃烧的火,通常由地表火和雷击火引起。
树冠火就是在大树树冠燃烧蔓延的火,它是密林内的地表火遇到强风燃烧到树冠上引起的。
这种火一旦形成以后,能把树叶树枝和树干全部烧毁,着火的树枝掉下来又可以把幼树烧死,破坏性很大,扑救很困难,常造成消灭性的灾害。
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摘要:攀枝花市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段,焚风效应显著。
主要气候特征为降雨集中、干湿季分明、气温年差较小、日差较大、四季不明显、季风性强等。
特殊的气候因素造成攀枝花市成为火灾易发区、高发区。
同时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趋势下,受“厄尔尼诺”“拉尼娜”等极端气象事件影响,加剧了全市森林火灾发生几率。
分析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对策,更好有效地保护森林。
关键词:森林防火;问题;对策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森林防火能力急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森林火灾预警监测水平不高。
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网络不完善,手段较为落后,林火识别、自动报警等设施设备较为缺乏,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准确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应急通信有盲区,尤其是我市部分地区,林区公共通信覆盖率较低,无线通信组网还有较多盲区,卫星通信等应用不充分,存在“信息孤岛”,火情及时报告难,火情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不畅,不利于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是扑火能力不高。
由于各方面原因,造成地方扑火专业队伍和人员不足,年龄老化,待遇偏低,扑火装备较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缺乏以水灭火配套设施;基层特别是乡镇扑火物资储备不足、品种单一,设施设备简陋;缺少航空消防机场和飞机,航空灭火应用经验不足。
(四)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足、基础设施差距较大,专业队伍营房和训练设施不足;森林防火应急储备物资储备条件差;森林航空消防机场尚在规划阶段,落地落实尚需时日;防火隔离带数量不足;重点林区路网密度较低,断头路较多,发生火情后难以做到快速反应。
事实证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常以扩大和改善道路网的方法代替一般的防火线,一般平均每公顷林地有道路10多米,林区道路修建成网,密度大,畅通无阻,有利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因此,大力建设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是预防和补救森林火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攀枝花目前林区道路系统建设虽有发展,但还远远不够,很多高山地区只有简易的摩托车道,路网密度只有2.1米/公顷,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灭火的需要,因此今后要大力发展建设森林阻隔系统,达到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及时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四川省消防条例
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消防条例1999年10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增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火灾隐患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鼓励有关部门和机构将单位的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采取捐赠物资、资金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形式资助消防事业。
捐赠物资、资金的使用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川森林草原防火整治实施方案
四川森林草原防火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损失惨重。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护好四川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制定了四川森林草原防火整治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 提高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立健全火灾预警机制、扩大火灾监测覆盖区域,提升扑火队伍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强火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 完善防火制度和法规:修订完善相关的防火法规和政策,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素质。
3. 加强巡护和管理:增加巡护力量和频次,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巡护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高风险地区的巡护力度。
4. 完善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救援能力和反应速度,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展开救援行动。
三、具体措施1. 推进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火灾监测体系,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加强火灾扑救力量建设,购置现代化扑火设备和工具。
2. 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强巡护力量建设:加大对森林草原的巡护频次,增加巡护力量,提高巡护效率。
4. 加强火灾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机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5. 深化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科研成果应用: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相关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资金的投入,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2. 人员配备:增加专业化防火队伍人数,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培训和考核。
3. 政策支持: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大对防火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实施效果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四川森林草原防火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预期成果通过实施上述措施,预计能够显著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次数和范围,提高扑火效率和成功率,保护好四川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川省消防条例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实施,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全。
政府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第五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每年11月9日为消防日。
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一节消防安全责任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检查考核。
上级人民政府应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火灾多发时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对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群众防火工作。
第十条教育、劳动、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学内容。
文化、旅游、新闻、广播、电影、电视、出版、宗教等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规划、建设、市政、供水、供电、燃气、电信、交通、气象、地震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影响消防安全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二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有关标准建设、维护消防设施、设备,消除火灾隐患,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消防经费,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2024年业务中心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2024年业务中心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1、2024 年 1月 1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2024 年森林和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明确,2024 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其中 2 月 1 日至()为森林高火险期。
[单选题] *A、3月31日B、4月10日C、5月10日(正确答案)2、进入防火区域作业时,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设施。
每队必须配置不少于()具,且容量不少于()公斤灭火器,放置在醒目方便取用处,并确保熟练使用。
[单选题] *A、一 3B、两 3(正确答案)C、三 23、森林防火期间,()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单选题] *A、控制B、可以C、不宜D、严禁(正确答案)4、在有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的地区,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单位人员还需签订()。
[单选题] *A、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正确答案)B、验收证书C、隐蔽工程签证D 、完工报告5、某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其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于90分钟后向所在地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告,该负责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有()。
[单选题] *A 迟报行为(正确答案)B 漏报行为C 谎报行为D 瞒报行为6、()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
[单选题] *A 危险B 事故隐患(正确答案)C 危险源D 危害因素7、下面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从业人员可以自行报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发票B 从业人员可以使用不低于国标要求的进口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答案)C 当气温过高时,施工人员可以不穿工作服D 新员工在施工现场不操作时,可以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并定期组织()。
四川省消防条例(2024修订)
四川省消防条例(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四川省消防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消防条例(1999年10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消防组织第五章灭火救援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森林、草原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2021年)
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2004年4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城乡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所需,保障消防安全的必要公共设施,通常包括:(一)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二)消防训练基地、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三)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码头、取水平台、消防供水管网等消防供水设施;(四)消防车通道;(五)消防通信设施;(六)其他公共消防设施。
第三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未按照规划建设或者不适应城乡发展要求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或者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审查批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统筹协调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
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分解方案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州、市2021年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森林生态安全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完善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防火长效机制,切实做好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辖区内生态安全,结合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特制定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 ___ ___、 ___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区、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火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实施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任务分解(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 ___ ___、 ___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州、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火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机制。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___全体干部职工、群众管护队伍、涉林村组、林区企业负责人以集中学、送学、请进来学的方式,认真学习 ___ ___, ___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州森林草原防火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防火知识,防火期每月不少于1 次,非防火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警惕意识和责任担当。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2021年)-林场规〔2021〕6号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2021年)正文:----------------------------------------------------------------------------------------------------------------------------------------------------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林场管理,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单位。
第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
第四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生态区位、资源禀赋、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跨地(市)、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所跨地区共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国有林场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使用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对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科学绿化的要求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二)按照严格保护和科学保护的要求,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三)按照科学利用和永续利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资源经营利用工作;(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生态文化、科普宣传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标准体系
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标准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规范森林防火工作,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5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体系。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下统称森林)防火工作适用本标准体系。
第二章目标第三条统筹抓好镇级森林管护队队员、检查站值守员、林区巡逻员“三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道路网、阻隔网、水源网、监测网、通信网“五网”建设,构建完备的队伍建设专业化、宣传教育常态化、预警监测智能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物资装备标准化、基础设施科学化“六化”森林防火工作标准体系,形成森林管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达到全市重点区域监控了望监测覆盖率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的控制目标。
第三章队伍建设第四条遵循“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组建镇级森林管护队、检查站值守队、林区巡逻队三级森林防火队伍。
三级森林防火队伍由镇(街道)统一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与标准由区市、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由镇(街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报区市、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第五条森林管护队(挂森林消防分队牌子),队长由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兼任,森林防火重点镇(街道)(名单见附件1)成立不低于25人的森林管护队,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每增加3000亩林地面积增配1人的标准配备;其他镇(街道)森林管护队不低于15人。
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林场(名单见附件2),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森林管护队。
第六条森林管护队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一)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巡逻、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二)负责辖区内野外用火、违法违规破坏林地、采伐林木和捕猎野生动物案件的监督与举报;(三)负责辖区内森林火情的前期处置;(四)负责辖区内检查站值守员、林区巡逻员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规〔2022〕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规〔2022〕9号)无
【期刊名称】《绿色天府》
【年(卷),期】2022()12
【摘要】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
2023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
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总页数】2页(P12-13)
【作者】无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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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如果发生火灾,损失将会很惨重。
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四川省的森林防火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
但是,城市市区除外。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建立专职指挥制度,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火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区内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规定,做好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第八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明确联防职责,实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九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发布。
行政交界地区的一般森林火灾信息由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较大森林火灾信息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
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按年度组织实施;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装备和队伍建设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森林防火技术,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
平。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全省森林防火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防火规划应当包括森林防火现状分析、防火目标、火险期、火险等级、火险区划、防火经费、基础设施、物资储备、扑救队伍、人员培训、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科技支撑、防火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林
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为单位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森林防火隔离带、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指挥通讯信息系统。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统筹规划和建设。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航空护林服务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支持航空护林工作。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应当适时修订。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区、社区、学校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区的中小学校应当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配备专业装备。
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防火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群众扑救队伍。
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应当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武装警察森林部队建设,提高其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森林火灾保险补贴工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应当为所属的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为所属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防火区,在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和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十四条在森林防火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新建开发区等,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方案,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由项目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在开工前应当征求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项目竣工时通知其参与验收。
在森林防火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二十五条铁路、公路的经营单位或管养责任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公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燃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护,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因林木生长危及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设施安全,导致森林火灾隐患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确需砍伐林木的,应当依法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前款涉及的有关单位,应当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本单位经营区域的森林防火。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实行巡山护林员制度,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