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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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计价方式学习总结-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计价方式学习总结-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投标总报价 :4700元 (含安文费和规费)
其中:
安全文明措施费 : 400元
规费:
1600元
综合工日 :
45天
投标报价=(5000-1600-400)×0.9=2700元 投标总报价=2700+1600+400=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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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1. 给排水提取工程量时应根据定额规定要求进行计量,避免重复、漏项。 2. 价差调整的方法:应在人材机汇总栏调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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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定额计价法编制的步骤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 ➢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 ➢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 ➢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 ➢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自动生成)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自动生成) ➢第七阶段;复核(打印复核 检查) ➢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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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格式
投标报价 : 2700元 (不含安文费和规费是 让利后的价格 )
变配电工程 室外配电线路工程
电气照明工程 防雷接地工程
10KV以下架空线路 电缆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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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法
1 看电气图例表,列出主要设备的数量 2 看系统图,了解主材型号,类型,走向形式 3 看平面图,按照线路计算穿线管和电线/电线的长度 4 小计 分类汇总 5 套定额编号, 6 输入上机稿 7 自动记取措施费 8 调整人材机 9 输出报表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定额计价方式学习总结
C.8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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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给排水系统组成和分类 ➢ 工程定额计价法的编制步骤 ➢ 投标报价格式 ➢ 学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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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系统组成、分类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B装饰装修工程(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范》规定格式提供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 ―第四条凡在本省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细则。

使用其他资金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可按有关规定采用投标人投标担保、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维修担保等保证合同能有效履行的经济担保措施。

具体担保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河南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管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执行,日常工作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七条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包括由投标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是签订合同、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河南省工程造价

河南省工程造价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挑阳台
凹阳台
凹阳台、挑阳台示意图
工程计价(河南省新版建筑工程定额)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
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B
单排柱站台
站台
有柱站台
工程计价(河南省新版建筑工程定额)
其它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 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 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挑廊
挑廊、走廊示意图
无柱走廊 h
工程计价(河南省新版建筑工程定额) 3.0.16 雨 篷 结 构 的 外 边 线 至 外 墙 结 构 外 边 线 的 宽 度 超 过
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否 则不计算建筑面积。见3.0.24-6
有柱雨蓬
工程计价(河南省新版建筑工程定额)
使用层
H
技术层
使用层
技术层示意图
工程计价(河南省新版建筑工程定额)
3.0.5地下室、半地
下室(车间、商店、
车站、车库、仓库
等),包括相应的有
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
应按其外墙上口(不
包括采光井、外墙防
潮层及其保护墙)外
采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
防潮层 保护砌体
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市场人工费发生变化时,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 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07年第1季 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 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其它方式的 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 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08综合单价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08综合单价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豫建设标[2009]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实施后,我们对有关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研讨的基础上,作出了解释、补充,并汇编成册,现予以印发,此解释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配套使用。

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 装饰专业)二○○九年九月十七日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2009年9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A建筑、B装饰专业)审定人员:张德成郜顺利张丽萍孙惠民王瑞兴马永增编制人员:张丽萍付荣乐王仲辉徐佩莹张莲敏赵忠爱贾庆鑫秦艳芬程雪岩祁慧增何丽娜宋福生吴晓颖张霞王东升李丽张桂芝王晗刘亚斌孙景凡马改莉孙冬云吴宗于崔国庆施庆明马香红朱春霞李迎滨王刚张学峰苏岚王芳靳晓霞连珊王辛辛目录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解释........................... ( 1) 建筑工程补充子目 (29)装饰工程补充子目 (63)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解释一、引用有关规范和定额的简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为《02定额》《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为《08机械台班定额》二、总说明1.《08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中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时,综合工日是否随之变化?答:依据豫建设标〔2009〕1号文,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即该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组成综合单价的定额工日(人工费)、各材料消耗量(材料费)、机械台班(机械费)、综合工日均随之变化,按综合工日计取的管理费、利润也随之变化。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b5E2RGbCAP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范》规定格式提供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其他工程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p1EanqFDPw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 ―第四条凡在本省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细则。

使用其他资金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DXDiTa9E3d第五条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可按有关规定采用投标人投标担保、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维修担保等保证合同能有效履行的经济担保措施。

具体担保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RTCrpUDGiT第六条河南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管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执行,日常工作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5PCzVD7HxA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七条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包括由投标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是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新版】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新版】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二十一、总承包服务费在以下工程中计取: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

3.总承包管理费由业主承担。

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二十二、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

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二十三、检测费是指对构件所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等,属于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

该费用应由业主支付。

如需承包方代付者,应依实计入税前工程造价。

二十四、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

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

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以下内容: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

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十五、建筑工程造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程序详见表4、表5,表中的各项内容均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一方都不得从中肢解费用。

如业主供应某项材料或代为缴纳某项规费,该材料费或规费应从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

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 1.18。

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doc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doc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它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组成明细清单。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评标方式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选择合理的评标方式。

第五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程除外),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谢谢观赏单计价招标。

第六条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

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第七条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八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否则无效。

招标人应将最高投标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第九条招标人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除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外的,还应注意下列要求:(一)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避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二)在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时,应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不得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三)明确将属不可竞争费的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单列,并不参与商务标评审;(四)招标人要求同时提交投标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谢谢观赏投标人应将二者密封在一起。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说明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xx)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xx)》"D 市政工程" (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xx年)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 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

河南 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河南 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河南】市政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解释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河南】市政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解释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D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OO-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量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和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有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扩展。

(完整版)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完整版)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范》规定格式提供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第四条凡在本省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细则。

使用其他资金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可按有关规定采用投标人投标担保、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维修担保等保证合同能有效履行的经济担保措施。

具体担保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河南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管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执行,日常工作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七条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包括由投标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是签订合同、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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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综合单价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 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 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 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 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 费、利润组成。



十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综合单价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 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 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 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使用费均已包 括在综合单价内。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 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 号与综合单价不符时,除本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 外,不得换算。

十一、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 台班工日。 2.定额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 本用工、其他用工。 3.人工工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 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人 工费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 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 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计人工费差价, 其他不变。



3.其他项目费是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的 内容,参考列项内容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 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4.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 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规费的计算 方法详见表1。 5.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组成。税金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 单价计价办法(08年)
综合基价简介
总说明及计价程序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 价(2008)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 价(2008)》“C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综 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全国统 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河南 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的基础 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编制的。 本综合单价共分14册,包括: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C.4炉窑砌筑工程 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C.6工业管道工程 C.7消防工程 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C.9通风空调工程 C.10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C.11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C.1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Y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YC.15施工措施项目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 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 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数 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价格的乘积之和。 2.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在工程 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 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的计算 方法详见《YC.15施工措施项目》有关说明。



十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综合单价中的材料消耗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 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 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 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 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 场堆放损耗。 2.凡综合单价中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 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 列的用量进行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 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 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 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 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 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 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 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 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 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按目前国内大多数 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 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 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 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 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 保管费。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7.对于综合单价中已计价的材料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 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 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 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 其他不变。 9.建设单位供应的部分材料应在工程造价合计后扣减。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 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 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1.凡是我省补充的清单项目,在清单项目编码前加“Y”。 2.相关项目清单编码中的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从“501”开 始编列,项目编码前加“Y”。相关项目不作为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项目单独使用。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 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 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 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 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 各章节的标题中。在组合清单项目单价时,应根据清单项 目的工程内容与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将相应的综合单 价子目进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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