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类】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液化气体是一种高压、易燃的气体,因此液化气体罐车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以下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的规定范本:一、车辆安全管理1. 所有液化气体罐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关安全培训证书,并严格遵守驾驶规则和道路交通法规。
2. 液化气体罐车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规定标准。
3. 车辆加装安全设备,如泄漏报警装置、防爆装置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4. 液化气体罐车必须按照规定的容量和载重限制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行驶。
二、液化气体罐车装卸安全管理1. 液化气体罐车装卸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完成。
2. 在装卸过程中,必须使用专业的装卸设备和工具,避免人工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3. 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静电和防爆措施,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性。
4. 装卸区域必须保持干燥、整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
三、液化气体罐车运输安全管理1. 液化气体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不得急转弯、急刹车等操作,以防止液化气体罐车发生侧翻或其他事故。
2. 液化气体罐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或驶入不允许通行的区域。
3. 液化气体罐车行驶中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液化气体在车辆内积聚引发安全问题。
4. 在长时间停车或夜间停放时,液化气体罐车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固定和罩盖,防止发生泄漏或其他事故。
四、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1. 液化气体罐车在发生泄漏、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司机应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如封闭罐体阀门、远离危险区域等。
2. 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液化气体罐车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运输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液化气体罐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槽车规定》)国家劳动总局已于今年二月十三日批准颁发,自八月一日起正式实行。
为了做好贯彻执行《槽车规定》的准备和衔接工作,自今年六月一日起,凡未按《槽车规定》要求鉴定批准的液化石油气体车槽车,一律不准再制造、出厂;对于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国产或进口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以下简称“旧槽车”)的安全管理,应按如下意见处理:(一)所有“旧槽车”均必须在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以前,根据《槽车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槽车全面检验的内容,既包括对罐体和所有附件的检验,也包括对整车结构和稳定性能的检验,对于未进行过或只局部进行过射线探伤者,必须补充进行100%的射线探伤;对于已进行过100%射线探伤,者,也应补批进行20%以上的射线复查,表面探伤检查应按《槽车规定》第45条要求进行,但对于罐体材料的屈服点σ≥40kgf/mm2)者,罐外焊缝也应检查,槽车的全面检验,应由所在地、市以上劳动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承担槽车检验的单位,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或检验证明书,并经签字盖章后,交由槽车使用单位存查。
(二)经全面检验符合《槽车规定》的“旧槽车”,使用单位应持全部技术资料和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槽车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证书。
槽车的使用证书,由我局统一印制,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统一编号。
(三)“旧槽车”经全面检验如有下述情况,一般可允许其继续使用,并可按第(二)条要求办理登记和发证:1罐体材料虽不符合《槽车规定》要求,但未发现属于因材料问题而产生有害缺陷者;2罐体虽未作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但尚未发现属于因焊接残余应力过高而产生诸如应办腐蚀裂纹等有害缺陷;3焊缝经无损探伤检查,只个别部位存在有超;过JB741-80《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标准所允许的缺陷,但未发现存在诸如密集性气孔、裂纹、未焊透和条状夹渣等有害缺陷者;4罐体实测最小壁厚Smin能满足稳定性要求和按古式计算结果者:(略)(四)“旧槽车”凡属于下述情况,应限其在两年内按《槽车规定》的要求加以改造。
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来源:互联网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10-11 点击次数:185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罐体容积大于1m3、运输液态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汽车槽车。
本规定所指的汽车槽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车式汽车槽车和半拖式汽车槽车,也包括罐体靠附加紧固装置安放在卡车货箱内的活动式汽车槽车(以下均简称槽车)。
第3条槽车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运输和管理,除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和防火的规定。
第二章设计第4条设计单位的审批承担槽车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并需经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非部属单位还需经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或厅,下同]同意)后,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5条设计原则槽车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并便于制造、使用、维护和检修。
第6条槽车用车辆和底盘(1)活动式槽车用车辆和固定式槽车用底盘,必须符合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汽车产品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2)在汽车底盘上改装半拖式槽车时,必须进行强度和刚度的校验,并应先取得当地公安局(或厅,下同)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的同意。
第7条槽车的结构设计(1)槽车罐体应为钢制焊接结构。
罐体外表面不加保温层。
(2)罐体上必须设置一个直径不小于400mm的入孔,并至少设有一个液相管和一个气相管。
液相管和气相管上的阀门应采用钢制阀门。
(3)罐体上应按第四章的要求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装置。
(4)罐体与底盘或车辆货箱的连接结构和固定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并考虑在承受振动和冲击的情况下仍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罐体的主要焊缝必须采用双面对接焊结构;入孔和接管口等处的角接焊缝,也应采用易于焊透的结构。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的汽车,由于液化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输,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概述。
一、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技术标准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例如美国的DOT标准、欧盟的ADR标准等。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体应采用高强度材料制造,并具备较好的抗压、抗冲击和抗腐蚀性能。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体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防泄漏装置,以防止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灌装设备应具备高度自动化和安全保护功能,能够确保液化气体的安全灌装和卸载。
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操作安全规定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和驾驶经验,并接受规定的培训,熟悉液化气体的性质、特点和操作规程。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安全的车速,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行驶。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装卸液化气体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停放时,应选择平坦、无易燃物的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事故应急处理规定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发生事故或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事故或紧急情况。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清理现场,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以避免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四、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和维护规定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LPG)汽车槽车是运输LPG的重要工具,因此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以下是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管理规定:1. 槽车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槽车的主体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压力和其他外部力量。
2. 槽车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的运行。
所有关键部件,如泄压阀、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可靠且有效地工作。
3. 所有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且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获得相关的LPG运输知识和技能。
他们必须了解槽车的特点和操作规程,并熟悉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 槽车的装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运输规定,包括槽车的装载容量和安全装载比例。
不得超过槽车的最大装载容量,并且必须确保槽车的重心稳定,防止发生侧翻等意外事故。
5. 槽车的装卸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并且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程序。
防止溢漏、泄漏和其他安全问题的发生,必须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设备。
6. 在运输过程中,槽车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槽车的密封性能、阀门的工作状态、压力表的准确性等。
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7. 槽车在停放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固的地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固定车轮、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止槽车滑动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8. 所有涉及槽车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等。
必要时,还应提供防爆器材和急救设备。
9. 槽车的紧急停车和故障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必须制定和实施。
所有驾驶员必须了解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能够正确使用槽车上的紧急设备,如消防器材和急救箱。
10.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LPG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他们必须了解LPG的危险特性和操作主要事项,并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携带、运输、装卸和使用液化气体的汽车罐车。
第三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符合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定期维护和保养、培训教育和技术提升。
第六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的体系化管理。
第七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通过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巡查检查、定期维护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要求第八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安装、改装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携带、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罐车应当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罐体、管道和阀门应当有防止泄漏的措施。
(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当配备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载体压力、温度、气体浓度等参数。
(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当配备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并安装在易于观察和操作的位置。
(四)罐车应当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有效期。
(五)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当装有切断电气和燃气供应的紧急解体装置,以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保养和维修应当定期进行,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罐体和管道的密封性能、泄漏情况和腐蚀程度。
(二)定期检查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装置、消防设备和紧急解体装置,确保其功能正常。
(三)定期对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载体进行清洁、防腐、油漆保护等工作,确保罐车外观完好。
第十一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经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驾驶培训和考核合格。
(二)熟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管理要求。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1. 概述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的清洁燃料,主要用于燃气灶、汽车等方面。
为了保障液化石油气槽车运输的安全,制定了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本文将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2. 车辆要求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车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槽体材料:槽车槽体应采用合格的高强度材料制成,以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安全阀和温度计:槽车应配备安全阀和温度计,以实时监测槽内气体压力和温度,确保不超过安全范围。
•防火装置:槽车应配备防火装置,包括防火墙、防火泵等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液位计:槽车应安装液位计,可以随时监测液体的存量,以便进行合理的运输和储存管理。
•载重量:根据液化石油气的密度和槽体的容积,槽车的载重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3. 驾驶员要求液化石油气槽车的驾驶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驾驶证要求:驾驶液化石油气槽车的驾驶员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持相关驾驶技能的熟练度。
•安全操作要求:驾驶员应具备操作液化石油气槽车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定,包括装卸气体、应对紧急情况等。
•驾驶员健康状况: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可以胜任驾驶液化石油气槽车的工作。
•驾驶员纪律要求: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驾驶和交通秩序。
4. 运输要求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运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路线规划:槽车运输液化石油气时,应选择安全且适宜的运输路线,并避开居民区、火灾易发区等敏感区域。
•速度控制:槽车运输液化石油气时,应控制车速,稳定行驶,避免过快或过慢引发事故。
•安全停车: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选择安全的停车地点,避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及时报警和联系相关部门。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概述液化石油气(LPG)作为一种常见的燃料,广泛应用于各种家庭、商业和工业用途中。
在LPG供应链中,槽车运输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LPG槽车的运输和停放安全,本文档制定了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槽车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 槽车选择在运输液化石油气之前,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槽车。
槽车应具备以下特点:•槽车应为专用装卸LPG的车辆,具备相应的压力容器证书和LPG运输许可证;•槽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稳定的结构和可靠的力学性能;•槽车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验,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2.2 装载与卸载操作在装载和卸载液化石油气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以确保安全性。
•装载操作:–在装载LPG之前,应检查槽车的安全阀和液位表是否正常工作;–确保装载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装载过程中,应每隔一段时间检查槽车的压力和温度,确保其在标准范围内。
•卸载操作:–在卸载LPG之前,应检查卸载设施的安全阀和减压器是否正常工作;–确保卸载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卸载过程中,应每隔一段时间检查槽车的压力和温度,确保其在标准范围内。
2.3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槽车应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输规范,合理规划行驶路线,预先调查和评估路况和交通状况;•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槽车的燃油系统、制动系统和轮胎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在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槽车的液位、压力和温度,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2.4 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停放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性:•在停放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停车标识,确保槽车停放的可见性;•在停放区域内设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其可用性;•槽车停放时,应保持车身稳定,防止槽车倾斜和滚动。
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液化气槽车运输管理1、液化石油气的汽车运输应配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熟悉下述安全技术知识:(1)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2)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3)槽车及盛装液化石油气容器的技术技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吃力办法;(4)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5)能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2、驾驶员在行驶时除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槽车应持有由市劳动局颁发的槽车使用证,并应安全设施齐全,印有色带和严禁烟火标志及具有良好静电导除装置排气管上有火星熄灭装置;(2)按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和车速行驶;(3)车上应有押运人员;(4)不准拖挂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其他人员搭乘;(5)车上严禁吸烟;(6)通过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7)当罐内液化气温度达40°C时,应采取防止继续升温升压措施,把槽车开到阴凉处或喷水降温;3、槽车的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槽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和车库内,重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不准停放在车库;(2)不准将槽车停放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车站、码头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及有明火地方;(3)雷雨时,槽车运输不准装卸,不准停放在大树下;(4)途中确需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槽车,必须留有一人监护,车辆停靠应注意行人,不要靠近或停留,以防发生意外事故;(5)停放位置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6)途中发生故障检修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明火作业;(7)途中停放超过六小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地点停放;(8)重车不得随意停放过夜,若确需停放过夜,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同时派人看管;4、运输途中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的处置措施:(1)关阀堵漏,切断气源;如阀门失灵,要采取倒罐、降压或用木塞、橡皮软圈紧固等措施,以防止继续泄漏;(2)熄灭火源,防止爆炸;发现泄漏时不准启动车辆,迅速熄灭下风方向和周围的一切火源,设立警戒区,断绝交通,防止其他机动车辆及带火种人员盲目进入泄漏区;(3)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本单位领导汇报,同时设置警戒线,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并组织泄漏区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5、运输途中因液化气大量泄漏而起火时的处置措施:(1)立即停车,迅速切断气源;对着火罐或未着火罐进行冷却降温、控制压力,利用车上灭火器先进行灭火,防止爆炸,同时应及时现象单位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2)搞好疏散,防止蔓延;对储运液化石油气的槽车、钢瓶,凡有可能的,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设立警戒线,严禁火种入内;(4)减压灭火、关阀堵漏;应采取倒罐、排空、降压,同时注意防止产生负压,减少气体供给量,并在减缓燃烧强度的基础上,关阀堵漏,采用各种灭火措施,迅速灭火;在未扑灭火焰之前,不得盲目关阀,避免残留气体形成回火,引起爆燃;二、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1、驾驶槽车必须符合安全行车规定,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槽车操作合格证;2、驾驶的槽车必须符合国家槽车管理规定,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槽车使用证;3、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度,保持车辆完好整洁,漆色完好;凡有故障的车辆严禁运行;出入各站需履行签字手续;4、精心驾驶,保证运行的安全,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车速行驶;中途不任意停车,如确需停车,要有专人把守;5、遵守罐站规定,服从罐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对位;车辆停稳,拉紧制动将槽车钥匙拔出,不得离开车辆;车辆有华东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6、服从装卸人员指挥,未经装卸人员许可严禁启动车辆;7、作业现场严禁明火和修理车辆;8、保障运输安全,及时排除常见故障和对途中突发意外情况的处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9、中途不准灌装和随意放气;三、槽车押运员岗位责任制1、押运员必须持有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2、在出车前必须对槽车的罐体、各管道、阀门、仪表进行认真检查;3、出车前对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现象时不能进行充装;4、保证运输途中押运安全;中途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看守工作;5、能熟练使用掌握车上紧急切断装置,排除常见故障;6、槽车驶入罐站门口登记时,应将车上接地链拉起,离开罐站时放下接地链;7、作业前接好安全地线,会同运行工链接气液相胶管,并排净空气;8、鱼油雷击或附近发生火灾,检测发现液化气泄漏,液压异常及其他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装;9、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10槽车检修后初次充装时,罐内含氧需3%才能充装;11装卸结束即关闭有关阀门,当排净软管内剩余液化气后,拆下接地线及气液相软管;12充装完毕认真检查液位及各部分阀门,发现问题须及时排除,确认无误后方可随车离开;。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其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
为保障LPG槽车出入库安全,制定下列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槽车安全检查
1、槽车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包括槽体、阀门、管路、压力表等部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护。
2、槽体和管路上必须设置安全阀,以保障槽车压力不会过高,从而导致危险事故的发生。
3、槽车应配备火灾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更换。
二、人员安全管理
1、出入库的LPG槽车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员进行驾驶,并保证在行驶过程中符合交通规则。
2、出入库时,必须由专人指挥,确保槽车安全停靠,并防止发生与人员或设施的碰撞事故。
3、库房要严格控制进入库房区域的人员,确保进入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操作资质,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三、操作安全管理
1、进入库房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衣、防静电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静电对LPG所带来的影响。
2、槽车卸货过程中,必须关闭所有引燃源,如水闸、电源等。
操作期间应保证有专人看管,确保卸货过程稳定安全。
3、卸货完毕后,应确保槽车上不存在LPG残留物,并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处理。
四、应急处理
1、槽车运输过程中如发生LPG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阀门、喷水等,尽快将LPG引向安全地点。
2、出入库时如发现不明物体或可疑行为,应该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槽车安全出入库。
以上就是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对槽车进行安全检查,对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操作安全,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槽车的安全性,为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极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其运输过程中涉及到槽车的出入库管理问题。
为了保障人员、车辆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制定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阐述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出入库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槽车运输过程中的人员、车辆和环境的安全,并规范出入库操作流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液化石油气企业的槽车出入库操作管理,包括槽车司机、操作员和仓库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3. 出入库操作流程3.1 入库操作流程1.司机到达仓库前,应提前与仓库管理员联系,确认接货信息和接货点。
2.进入仓库前,司机应按照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爆服、安全帽和防滑鞋等。
3.司机到达仓库后,应将槽车停靠在指定的停车区域或停车位上,并关闭车辆的发动机。
4.仓库管理员核对槽车信息和运输文件,并完成接收手续。
5.槽车进入卸货区域后,司机应配合仓库操作人员实施安全通行指引,并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卸货。
6.卸货完成后,仓库管理员会验收卸货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卸货单据。
7.司机确认接货情况无误后,与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3.2 出库操作流程1.槽车进入仓库前,司机应按照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和安全设备的检查。
2.司机到达仓库后,按照仓库管理员的指引停靠在指定的装货区域或装货位上,并关闭车辆的发动机。
3.仓库管理员核对槽车信息和运输文件,并完成发货手续。
4.槽车进入装货区域后,司机应按照操作程序进行装货,确保装载顺利进行。
5.装货完成后,仓库管理员会进行装货检查,确保装载情况符合安全要求。
6.司机确认装货情况无误后,与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并取得装货单据。
4. 安全管理要求4.1 人员要求1.所有涉及到槽车出入库操作的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罐体容积大于一立方米,运输液态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汽车槽车。
本规定所指的汽车槽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车式汽车槽车和半拖式汽车槽车,也包括罐体靠附加紧固装置安放在卡车货箱内的活动式汽车槽车(以下均简称槽车)。
第三条槽车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运输和管理,除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和防火的规定。
────────────┼──────────┤│丙烯│22.0 │├────────────────┼──────────┤│丙烷│18.0 │├────┬───────────┼──────────┤│混合液化│50℃时,饱和蒸汽压大于│22.0 ││石油气│16。
5kgf/cm^2(表压)│││├───────────┼──────────┤││其余情况│18.0 │├────┴───────────┼──────────┤│丁烷,丁烯,丁二烯│8.0 │└────────────────┴──────────┘注:表中"混合液化石油气"是指丙烯与丙烷或丙烯、丙烷与丁烯、丁烷等混合物。
第九条材料选择(1)制造槽车与罐体和承压元件的板材、管材、棒材、和锻件,必须符合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布的现行《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第二章的规定。
但制造罐体的钢板,应采用屈服点规定值低于40gf/mm^2的压力容器用钢或锅炉用钢,锻件应不低于现行JB755《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一级要求。
(2)采用国外材料时,材料的选用除必须符合该国相应的设计制造规模和材料标准的规定外,还应取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如槽车的装卸管道局部采用耐油橡胶管,其耐压强度应不低于60kgf/cm^2。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出入库安全,保障员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液化石油气企业的槽车出入库工作。
2. 管理标准(1)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作业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从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2)全部槽车司机必需接受公司的专业培训,了解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3)液化石油气槽车出入库过程必需由特地负责的监管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规定的安全程序得到严格执行。
(4)槽车在出入库过程中必需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指标符合要求,不存在任何严重安全隐患。
3. 出入库安全程序(1)槽车司机必需在进入公司的出入口处进行身份核验,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公司内部区域。
(2)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车必需经过公司指定的称重岗进行称重,确保槽车满载重量与相关手续全都。
(3)槽车进入公司内部区域前,必需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包含但不限于轮胎、制动系统、灯光等方面。
如发现问题,必需立刻报告,并由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修复后方可连续作业。
(4)槽车进入公司的液化石油气仓库区域前,必需经过质检人员的抽样检测,确保槽车所装载的液化石油气质量符合标准。
(5)槽车在进入液化石油气仓库区域后,必需依照公司规定的次序进行装卸作业,严禁擅自操作或超载操作。
(6)槽车出库前,必需进行车辆再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并进行车内装卸物品的清点,确保装卸货物的准确性。
(7)槽车出库前,必需经过仓库管理人员的查验和签字确认,确保全部文件、手续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4. 考核标准(1)槽车司机必需定期参加公司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连续从事相关工作。
(2)监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液化石油气槽车出入库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3)槽车司机和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必需立刻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抽查,对槽车出入库作业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或嘉奖。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前言液化石油气(LPG)是常用燃料之一,广泛应用于民用、商业和工业领域。
汽车槽车作为LPG的主要运输工具,其安全性与操作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本规程旨在保障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的安全,提供规范的技术操作指导。
一、运输安全1.1 车辆检查与维护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在每次运输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车辆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安全可靠,以及所有防静电措施的有效性。
具体细节如下:1.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操作安全服装,戴好安全帽,确认所有安全设备(包括泄压、泄漏预防装置和安全栅栏等)已到位。
2.车辆必须停在无障碍区域,并处于水平状态。
3.检查各种车载设备的状态,如泄压装置、阀门、膜片阀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灵活有效。
4.检查各种传感器、计量仪表和报警设备的状态,确保其可靠、准确。
5.检查车辆底部的防护装置和隔热装置等,落实静电防护措施和消防器材的摆放,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会因静电而引起火灾等事故。
1.2 车辆行驶规范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采取特定的行驶方式,以保证行驶安全。
具体细节如下:1.在行驶途中,速度不能超过限定值,必须保持稳定,避免急转弯和猛刹车等危险行驶行为。
2.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路线行驶,在行驶途中不得改变路线或停留在危险区域。
3.行驶途中需密切关注管道、桥梁和危险场所等,避免引起事故。
4.在不得已需要停车的情况下,应选取安全无虞的地点进行停放,且要求车辆上必须有人进行监督和防护。
1.3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在运输途中,如果发生了事故,必须立刻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保证人员、车辆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具体细节如下:1.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停止定量计量与加气操作,并向领导汇报。
2.必要时要紧急疏散人员,并采取措施保障站点的安全,如降低压力、控制泄漏等。
3.发生事故后,必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工作,落实好事故调查和报告的责任。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液化石油气是一种紧要的燃料,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和家庭等领域。
在运输液化石油气时,槽车是重要的运输工具之一、由于液化石油气的易燃性和爆炸性,槽车出入库的安全管理特别紧要。
为了确保槽车出入库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本文将围绕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打开讨论。
一、安全责任首先,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出入库安全负有最后的责任。
为此,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制度。
公司应当任命一名负责安全的专门负责人,并订立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和任务。
此外,公司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槽车出入库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安全。
二、槽车检查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前需要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检查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的刹车、轮胎、离合器、转向系统、灯光等部件,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2.货物检查:检查槽车内的液化石油气储存量,确保槽车内的液化石油气不超过额定储存量。
3.装载检查:检查槽车的装载与卸载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并检查安全阀和压力表等是否齐全。
三、槽车操作槽车出入库时需要实行特定的操作步骤。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操作规定:1. 驾驶员必需谙习槽车的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安全证书。
2. 槽车驶入库区时应当放慢速度,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
假如显现事故或异常情况,驾驶员应立刻拨打报警电话。
3. 槽车卸货前必需停车,关闭发动机,并遵从次序操作。
在卸货开始前应先开启液化石油气储存压力表,确保储存压力的精准度。
4. 卸货过程中必需保持通风良好,尽量削减液化石油气泄漏的可能性。
5. 当液化石油气卸完后,应当关闭全部的装载和卸载装置,并确保槽车处于安全状态。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液化石油气的特性和不安全性: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极易燃、易爆的气体,应对其不安全性有深刻的认得。
2024年空分槽车充装管理规定
2024年空分槽车充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空分槽车充装行为,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以后的所有空分槽车充装活动。
第三条空分槽车充装包括汽车液化石油气(LPG)和液化天然气(LNG)等气体的充装、输送及相关操作。
第四条空分槽车充装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依法经营”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事空分槽车充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充装管理第六条空分槽车的充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气体的充装过程安全可靠,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二)遵循充装操作规程,减少操作失误和人为意外;(三)保证充装过程中的安全设施的完好和有效使用;(四)充装结束后,确保车辆安全离开充装点。
第七条空分槽车的充装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第八条充装作业应在充装场所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进行充装。
第九条充装站应设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并每日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充装现场应保持整洁,杜绝火种和明火,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充装现场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明确充装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十二条充装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充装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充装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充装设备的管理和维修。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充装前,应对空分槽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充装车辆的安全装置应设置完善,包括防溢装置、爆破片等。
第十六条充装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静电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
第十七条充装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充装车辆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充装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九条充装站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将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应加强对充装站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来源:互联网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10-11 点击次数:185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罐体容积大于1m3、运输液态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汽车槽车。
本规定所指的汽车槽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车式汽车槽车和半拖式汽车槽车,也包括罐体靠附加紧固装置安放在卡车货箱内的活动式汽车槽车(以下均简称槽车)。
第3条槽车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运输和管理,除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和防火的规定。
第二章设计第4条设计单位的审批承担槽车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并需经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非部属单位还需经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或厅,下同]同意)后,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5条设计原则槽车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并便于制造、使用、维护和检修。
第6条槽车用车辆和底盘(1)活动式槽车用车辆和固定式槽车用底盘,必须符合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汽车产品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2)在汽车底盘上改装半拖式槽车时,必须进行强度和刚度的校验,并应先取得当地公安局(或厅,下同)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的同意。
第7条槽车的结构设计(1)槽车罐体应为钢制焊接结构。
罐体外表面不加保温层。
(2)罐体上必须设置一个直径不小于400mm的入孔,并至少设有一个液相管和一个气相管。
液相管和气相管上的阀门应采用钢制阀门。
(3)罐体上应按第四章的要求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装置。
(4)罐体与底盘或车辆货箱的连接结构和固定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并考虑在承受振动和冲击的情况下仍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罐体的主要焊缝必须采用双面对接焊结构;入孔和接管口等处的角接焊缝,也应采用易于焊透的结构。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前言液化石油气(简称LPG)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化学品。
如果在运输中或停放过程中不加注意,容易引发严重的事故。
因此,对于LPG汽车槽车的运输与停放安全技术操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本文档旨在为LPG槽车运输与停放过程中的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LPG的运输与停放安全。
2. 安全管理2.1 槽车安全管理2.1.1 槽车检查在槽车运输LPG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
包括:•槽车内外部清洁及密封检查•接口及旋塞密封状态检查•底阀检查是否正常•液位计检查是否正常2.1.2 槽车通风在LPG槽车装卸液体化学品之前,必须确保槽车内部进行充分的通风,以确保蒸汽排除。
2.1.3 槽车标贴所有LPG槽车必须标贴明确的警示标识,并按照规定的运输标识粘贴。
标识必须清晰明了,免去任何可能导致误解的文字、符号或标志。
2.2 运输安全管理2.2.1 路线安全在LPG槽车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选择安全道路和路线,尽量避免在人口密集或火灾易发的区域行驶。
也需要注意避免槽车运输过程中的重型货车或危险品车辆行驶在同一路线上。
2.2.2 槽车速度在LPG槽车行驶过程中,必须控制车速。
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定的速度,并且要根据路面情况和天气状况来决定速度。
2.2.3 紧急情况在LPG槽车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故障或事故等,必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在紧急情况下,禁止在LPG槽车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
2.3 停放安全管理2.3.1 停放要求在LPG槽车停放过程中,必须停放在封闭、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禁止在商业中心或其他公共交通区域或居民区内停放。
2.3.2 停放区域的准备在LPG槽车停放区域必须充分清理,禁止放置垃圾或其他易燃品。
停放区域需要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人员远离停放区域。
2.3.3 停车后的操作槽车停放后,必须关闭所有旋塞,并检查底阀状态。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化学品,它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大等特点,对于其运输和停放需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下面是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液化石油气槽车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槽车的装卸需要在专门的泊位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关闭槽车的发动机,并严禁吸烟和打火机等明火接近槽车。
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工作服和防护眼镜等保护装备。
同时,应在槽车前后放置防爆灯和挂上安全警示标志。
2. 槽车运输途中要保持车速稳定,严禁过速、超载、超载距和在路中央行驶等行为。
在路途中,有关部门应设立警戒线,发放安全警示。
发现交通拥堵情况时,应停车等待,并迅速通过警方管制路线。
3. 在槽车行驶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如发现槽车出现泄漏等危险情况,应立即停车,迅速采取有关措施,并报告派出所和消防队。
4. 若槽车需要在隧道、桥梁、高架路等特殊路段行驶,必须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运输许可证,并在途中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在穿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定时检查槽体连接点的状态。
5. 槽车在行驶途中,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二、液化石油气槽车停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液化石油气槽车停放时,必须从车辆的停车位方向起,竖直分布设斥堵线,并挂上安全警示钩和安全警示标志。
2. 槽车停放时,必须保持槽车平稳,并以安全带固定停运不随意行驶。
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
3. 在停车场内,必须指定检查站对槽车进行随时检查。
当槽车停车超过一定时间时,应及时检查槽体内部情况,并进行安全检查。
4.当发现槽车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车并进行安全调查、处理。
总之,对于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运输和停车,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
这样才能保证槽车的安全运输和安全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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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颁布机关】劳动总局【颁布日期】1981年02月13日【实施日期】1981年02月13日【时效性】有效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罐体容积大于壹立方米,运输液态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汽车槽车。
本规定所指的汽车槽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车式汽车槽车和半拖式汽车槽车,也包括罐体靠附加紧固装置安放在卡车货箱内的活动式汽车槽车(以下均简称槽车)。
第三条槽车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运输和管理,除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外,仍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和防火的规定。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设计单位的审批承担槽车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且需经省级或省级之上主管部门同意(非部属单位仍需经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或厅、下同)(同意)后,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五条设计原则槽车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且便于制造、使用、维护的检修。
第六条槽车用车辆和底盘(1)活动式槽车用车辆和固定式槽车用底盘,必须符合第壹机械工业部关于汽车产品的有关规定,且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2)在汽车底盘上改装半拖式槽车时,必须进行强度和刚度的校验,且应先取得当地公安局(或厅、下同)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槽车的结构设计(1)槽车和罐体应为钢制焊接结构。
罐体外表面不加保温层。
(2)罐体上必须设置壹个直径不小于400mm的人孔,且至少设有壹个液相管和壹个气相管。
液相管和气相管上的阀门应采用铁制阀门。
(3)罐体上应按第四章的要求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装置。
(4)罐体和底盘或车辆货箱的连接结构和固定装置必须牢固可靠,且考虑在承受振动和冲击的情况下仍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罐体的主要焊缝必须采用双面对接焊结构;人孔和接管口等处的角接焊缝,也应采用易于焊透的结构。
(6)槽车的外型尺寸应符合公路车辆界限的规定。
第八条罐体的设计压力槽车的罐体设计应考虑允许的最高装卸压力,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表1的规定。
注:表中"混合液化石油气"是指丙烯和丙烷或丙烯、丙烷和丁烯、丁烷等混合物。
第九条材料选择(1)制造槽车和罐体和承压元件的板材、管材、棒材、和锻件,必须符合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第壹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布的现行《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第二章的规定。
但制造罐体的钢板,应采用屈服点规定值低于40gf/mm^2的压力容器用钢或锅炉用钢,锻件应不低于现行JB755《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壹级要求。
(2)采用国外材料时,材料的选用除必须符合该国相应的设计制造规模和材料标准的规定外,仍应取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如槽车的装卸管道局部采用耐油橡胶管,其耐压强度应不低于60kgf/cm^2。
第十条强度计算(1)槽车罐体的强度计算以及平盖、开孔和法兰等的设计,可按上述《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进行,但其安全系数应取为nB>3;罐体腐蚀裕度应不小于1mm。
(2)罐体的最小壁厚应不小于6mm。
(3)槽体仍应根据《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第四章的规定,按承受lkgf/cm^2的外压力进行稳定性校验。
(4)槽车总图或罐体部件图上,应分别标明封头和筒体所允许的出厂实测最小壁厚值Smin。
第十壹条最大充装量(1)每辆槽车应规定所允许充装的介质和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2)壹般情况下,槽车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所得之数值:W:---QV式中:W---槽车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kg);V---罐体的实测容积(L);Q---重量充装系数(kg/L),按表2规定。
┌───────┬───────────┐│充装介质种类│重量充装系数,不大于│├───────┼───────────┤│丙烯│0.43│├───────┼───────────┤│丙烷│0·42│├───────┼───────────┤│混合液化石油气│0.42│├───────┼───────────┤│正丁烷│0·51│├───────┼───────────┤│异丁烷│0·49│├───────┼───────────┤│丁烯│0.53│├───────┼───────────┤│丁二烯│0.55│└───────┴───────────┘特定条件下,如果槽车在壹次充装、运输和卸液的全过程中,确能严格控制最大温差不超过30C,则允许按罐体容积的85%进行充装,但此规定不适用于罐体兼作贮罐用的活动槽车。
(3)单车固定或和活动式槽车的满载总重不得超过原型载重汽车的允许满载总重。
第十二条槽车的稳定性校验槽车设计应确定合理的重心位置和轴荷分配,以保证具有可靠的运行稳定性能。
槽车的稳定性校验可参照《机械工程手册》汽车篇推荐的方法执行。
第十三条设计资料的审批(1)槽车的设计资料必须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
(2)试制槽车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须经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且报主管部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备案。
(3)经鉴定合格后投入批量生产的槽车,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仍须随同技术鉴定书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第三章制造第十四条制造厂的审批槽车制造厂必须具有足够的加工装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经省级或省级之上主管部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审查同意,且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在取得制造许可证后,方许制造槽车。
第十五条槽车的试制和鉴定新型槽车,在批量生产前必须进行试制和试验。
试制产品(不应超过3台)须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鉴定合格,且在经过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审查同意、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方可批量制造。
第十六条修改设计的审批槽车的制造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和经过批准的图纸施工。
制造厂如需改变设计(包括材料代用)。
应经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重大的修改且须取得原设计图纸批准机构的批准。
第十七条罐体制造槽车罐体的制造和检验,必须符合本规定和图样的要求。
凡本规定和图样无明确规定者,应遵照现行JB741《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和JB/z10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材料检验(1)制造罐体和承压元件的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2)投料前,应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按炉批复验钢板的化学成份和常温机械性能,且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第十九条材料标记的移植原材料下料后,制造厂应及时将材料标记(包括材料牌号、炉号、批号、编号及厚度等)。
或材料标记代号打印移植在每块制造罐体和主要承压元件的材料上。
第二十条焊接试板(1)必须对每台槽车罐体做壹块产品纵缝焊接试板,以便进行焊缝性能的检验。
成批生产的槽车,在焊接质量稳定的情况下,经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批准后,其产品焊接试板能够少做,但每10台至少做壹块。
(2)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国外材料时,在罐体施焊前必须制备焊接工艺试板,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第二十壹条焊接施工(1)承担罐体和承压元件焊接操作的焊工,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现行《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的要求经考试合格,且持有有效的证书。
(2)罐体的焊接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焊接工艺规程以及图样的要求。
自动焊对接焊缝的加强高度不应超过2mm。
(3)施焊后,应在焊缝附近的规定部位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第二十二条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1)罐体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检验人员进行。
检查结果应有详细记录。
(2)人孔和接管的所有焊缝均必须进行100%的磁粉探伤或者色检验,不得有裂纹和夹层存在。
(3)罐体的对接焊缝,必须经过100%的射线检查合格。
对于有超声波探伤经验的单位,也允许用100%的超声波探伤来代替,但必须同时辅加20%之上的射线复查,射线复查部位应包括焊缝的交叉部位和超声波探伤的可疑部位。
(4)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方法和评定标准按现行JB741《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
封头拼接焊缝应按纵焊缝对待。
第二十三条罐体的焊缝热处理(1)槽车罐体制成且经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焊后整体消除残余应力热处理。
(2)热处理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罐体变形。
热处理后,罐体内外表面应清除干净,且不得再进行施焊。
第二十四条罐体的水压试验和内容积测定(1)罐体的水压试验应在热处理后进行。
水压试验的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保压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试验过程中不得有显著变形,不均匀膨胀和渗漏。
(2)在进行罐体水压试验的同时或以后,进行罐体内容积的测定。
第二十五条安全附件的制造和验收槽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液泵、阀门、紧急切断装置和灭火器材等的制造的检验,必须符合本规定和各有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且必须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压力表和液面计仍须有计量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
第二十六条槽车的组装和气密性试验(1)槽车的各种附件和管路,在和罐体组装前均须分别进行性能检验或试验,合格后可进行组装。
安全阀必须经过开启压力调试合格,且须进行铅封。
(2)槽车组装后,必须进行整体气密性试验。
试验压力为罐体的设计压力。
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整车检验和运行试验(1)每辆槽车必须在制造厂内完成罐体、附件和车辆(或底盘)的总组装,且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许出厂。
(2)试制的槽车,制造厂必须对其重心位置、轴荷分配及空载时的最大侧向倾斜角度加以测定,且进行运行试验。
槽车的运行试验在空载和充水的条件下,在硬质路面上至少行驶1000公里。
试验项目包括:行车速度、制动及转弯性能、倾斜爬坡能力、附件性能及车辆稳定情况等。
运行试验后,仍必须在充有实际介质的条件下进行壹定时间的试用。
(3)批量生产的槽车,在出厂前必须进行整车车体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罐体质量、安全附件、车辆尺寸空载时的最大侧向倾斜角度和出厂文件等。
(4)槽车空载时的最大侧向倾斜角度不小于35℃。
第二十八条槽车铭牌槽车的金属铭牌壹般应固定在罐体上,内容包括:槽车型号和名称;充装介质;设计压力(kgf/cm^2);设计温度(℃)容积(1);最大充装重量(kg)车辆满载总重(kgt)产品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厂名称。
第二十九条槽车的出厂文件槽车出厂时必须带有下列文件:(1)产品合格证;(2)产品质量证明书;(3)产品使用说明书;(4)槽车总图和主要部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