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五四优秀红旗团支部评比细则
附加条件
满足的附加条件(标注①②③④) 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团支部干部工作 获奖率 社会实践合格率
备注
优秀团支部须同时满足必备条件,满足其中一条附加条件。 支部志愿服务平均时数=∑志愿者个人服务时数/团支部人数 ①团支部在完成青年思想道德教育特色团建创新项目过程中获得“十佳百优 ”项目称号。 ②团支部在志愿服务评选中获“百优志愿服务班团组织”荣誉称号。 ③团支部牵头组织的活动影响力大,被院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 ④团支部建设在某方面事迹比较突出,受广大师生好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此条要附加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平均成绩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一年级≥83 二年级≥81 不及格率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一年级≤1.5% 二年级≤2% 三年级≤1.5% 三年级≥82
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 宿舍标准
文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二年级≥85%,三年级≥90%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宿舍须达到合格标准 且至少有一个2星级寝室。
志愿服务工作
支部志愿者注册比例达到80%; 支部参加院、校两级及以上志愿服务人次≥10; 经常在校内外有序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影响良好; 志愿服务平均时数要求:平均时数≥10. 学院团委对团支部干部考核为优秀; 支部参加院、校两级及以上干部培训人次≥5人次。 2011年以来在学院、校以上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学术科技创新等活动 中获奖率(得奖人次/支部人数)≥12% (其中一个团队奖项至多计5人次)。 参加社会实践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项目
二年级≥5% 团支部建设 评比内容 党员比例(含预备党员) 三年级≥20% 四年级≥40%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各系团总支:为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团的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稳步发展,院团委决定五·四期间表彰2011年度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
具体条件为:(1)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能成为团员的领导核心;有规范的工作制度。
(2)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程序。
(3)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围绕学院的工作中心,推进大学素质拓展工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能积极地开展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5)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
(6)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7)团的各项活动经费专项列入系部经费预算。
2、优秀共青团员(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2)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缴纳团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4)学习刻苦,时时处处发挥模仿带头作用,学习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5)近两年内没有任何违纪现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优秀共青团干(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2)任团干部且工作年限在半年以上。
热爱共青团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四评比各项推荐表格(全)
五四团内先进评比通知一、“五·四”团内先进评比(一)评选步骤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1)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会议,由支部成员对照评选条件(附件1)在本支部内进行民主提名推荐;(2)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表报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3)校团委对照参评条件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确定201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2.“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1)各分团委可在本单位自荐的团支部中,对照评选条件(附件1),甑选支部参与评比。
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数不超过1个,其中现代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数不超过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推荐数不超过学院班级数的10%。
(2)参评支部填写报名表,并附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一份,包括支部工作总结、工作手册、相关影像资料、获奖证书等;(3)校团委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团委常委扩大会议,确定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和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创建资格三年有效。
3.“五·四”红旗分团委(1)各分团委对照“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并附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一份;(2)校团委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由团委常委扩大会议投票产生2010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
(二)评选比例1.学生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分别按学院人数的1%和0.5%的比例确定(附件2);特优学风班及教工团组织评选比例另行确定。
2.“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全校范围内确定15—17个,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确定40-50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先在“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中产生。
关于“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须知
关于“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须知一、评比对象:信息工程学院全体班级,重点为大一、大二班级。
二、时间安排:院级评比资料于3月16日上午11点前上交,根据团支部情况评比出一支获胜团支部参加校级评比,校级评比在4月底至5月初。
三、地点安排:校级评比地点嘉量大会堂。
四、具体事宜:1、本次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参加。
2、每个团支部自定主题(可围绕3、4、5月份的“学雷锋日”“中国大学生服务日”“大学生价值观的确认”“建团90周年”等主题),并对各自团支部有成就的东西做一个展示。
本次评比与团日活动相结合,重点突出班级团支部在班级学风、班风建设,在培养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各类学生组织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充分结合今年纪念雷锋同志牺牲50周年、建团90周年的主题,发动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我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大讨论。
3、介绍时包括:①团支部的成就(获得的奖项,组织的活动等);②团员、党员的比例;③班级学习成绩(即挂科人数、比率)。
4、活动策划与开展形式不限,力求新颖。
校级评比要求:5、评比现场展示环节要求支部全体成员参与,展示材料的时间区间从团支部建立起至今年5月4日,展示形式不限。
6、已经入选,代表分院参加评比,将获得800—1000的活动经费。
7、参与校级评比团支部需填写报名表,并附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一份,包括成立以来的工作总结、工作手册、相关影响资料、获奖情况。
8、参加校级评比的班级需建立一份电子表格,统计班级:①担任班委人数;②校、院学生会人数;③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④班级集体或个人获得奖项。
9、本次活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将成为下一届的指导班级(校级评比计划18个团支部,获得称号的名额最多11个)PS 1:请大家于3月16日前上交材料及开展策划书一份如有影视资料,请一并上交。
望各位团支书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与。
PS 2 :其中,第8条作为校级评比要求,也请各位在各团支部材料上交时进行统计,可不建立电子表格。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例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评选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基层工作,重在创建,贵在创新,力求实效。
第三条评选范围:全日制本科生班级团支部。
第二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体系第四条评选比例:“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学校授予基层团支部的最高荣誉称号,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个。
第五条“五四红旗团支部”实行创建申报制,即申报成为创建单位并完成创建目标后,方能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第六条参评条件:符合“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的全部内容,且在学校优秀团日活动评选中获得“优秀团日活动”称号。
第七条创建单位申报程序:一、团支部申报:每年10月25日,各班团支部向各系团总支提交《“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二),并附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策划方案。
二、各系团总支推荐:各系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向院团委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
三、院团委审核:院团委审核并发文确认“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同时启动创建指导与监督工作。
第八条创建指导各系团总支对“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进行全面指导,促使其逐步达到“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四有”标准(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
第九条申报评选程序:一、团支部申报:每年4月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创建单位在学校下发评选通知后,向学院团委提交《“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三)和申报材料。
二、各系团总支初审:各系团总支对“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院团委。
三、院团委评审: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领导组根据创建方案、创建效果、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获奖单位。
四、考评总分为100分,考评内容由若干子项构成。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条件(试行)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推动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形成声势,力求实效。
评选表彰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第三条“五四红旗团委”是学校团委对院级团委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五四红旗团委”争创申报和评选表彰。
第四条“五四红旗团委”的评比环节分为:院级团委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争创单位”(对照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争创实施方案)→学校审核→同意为“五四红旗团委争创单位”→授牌“五四红旗团委争创单位”→一年左右的“五四红旗团委”争创方案实施期→期满递交“五四红旗团委争创单位”争创实施总结(对照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学校考核评比→同意为“五四红旗团委”→授牌“五四红旗团委”。
第五条“五四红旗团委”经过一年左右的争创,原则上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产生。
第六条“五四红旗团委争创单位”争创有效期为二年,二年没评选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重新进入新一轮争创申报。
第三章“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一)思想建设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探索新的主题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注重实效;有稳固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自办刊物、广播、宣传窗、黑板报、报纸和网站等宣传阵地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及时深入报道本单位特色活动与大型活动;及时收集和调研学生思想动态信息;及时向团委反馈有关信息;注重共青团工作的校内外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并有记录。
(二)组织建设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团委成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团内工作的各项制度健全落实,认真做好团员注册、团员统计、团员民主评议、团员“推优”、团费收缴等工作,发展新团员符合团章规定;团校工作制度化,注重学生骨干的培养,定期开展各级团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工作;能够向学校输送、推荐优秀学生干部;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有效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支部制度健全落实,《团支部手册》使用良好,每年的“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工作落到实处。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模板】
“五四红旗团支部”
争创方案
——团支部名称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具体要求
一、格式要求
(主要要求美观)
1、正文:字体仿宋小四号字。
行间距固定值22磅。
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2、主标题:黑体四号字。
小标题:仿宋小四号字加黑。
二、文档要求
1、争创方案第一页应为封面,第二页应为目录,具体格式参考附件4,具体目录内容应符合本团支部争创方案中内容。
2、争创方案中应在页面添加页码,格式为居中(1、2、3)。
3、争创方案与争创申请表文档应分开,争创申请表交word文档,争创方案交PDF文档。
争创申请表见附件2、3,注意以团总支为单位上交材料,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团总支】+五四红旗争创,各团支部文件均以“xx团支部+文件具体内容”命名(如:预防1702团支部+争创方案”。
三、内容要求
1、文本要丰富,要求图文并茂、突出重点。
相关图片和新闻报道都可以附。
但是整体应该美观。
2、在写争创方案时应明确为什么要申报和凭什么能申报两个问题。
(但注意不要把这两个问题以问答的方式写在争创方案里)。
3、不建议把党支部的活动也写在争创方案里。
4、在争创方案里应注意添加班级文化。
可以包括已做的活动(图文并茂)和想要做的活动。
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
共青团上海海关学院委员会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一、评选办法(一)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评比对象为:优秀团支部;(二)评审委员会由院团委“五四”表彰评审小组以及系“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组成;(三)评审委员会召开评比会议,按照本条例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二、评比方式(一)红旗团支部评选以打分方式评选,实施百分制,按各项评分标准逐一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得到的平均分即为该团支部的最终得分。
按分数高低排名;(二)评审委员参照《团支部工作总结》,遵循本条例的评比标准进行打分;(三)两名团员代表记作为记分员,院团委副书记作为监督员,对评比的分数进行当场的数据统计。
三、评选内容及分值(一)基础分(50分)1.团支部的思想建设(10分)(1)团支部注重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并且能够有计划地结合院团委相关思想教育活动开展有效的讨论、交流等活动,每学期此类活动至少开展一次(5分);(2)团员政治态度积极向上,多数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一、二年级递交人数占团员总数的60%以上,三、四年级占80%以上(5分)。
2.团支部的组织建设(20分)(1)能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富有开拓性;切实完成发展新团员、入党推优工作,党课通过率达90%以上;认真及时完成基本团务工作(年度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信息采集工作等)(5分);(2)能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足次参加相关会议,并在各项活动及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5分);(3)《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整齐;各项活动有策划、有记录、有简报、有总结,并能够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至院团委。
(5分);(4)团支部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每学年不少于三次),活动要有广泛的群众性,在开展支部工作时富于创造性和连续性,以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独特的工作形式,体现本支部工作的特色(有文字和影像资料)(5分)。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及办法一、评选条件“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原则上只面向大二、大三年级团支部。
1、政治思想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订阅《中国青年报》等进步刊物,形成学习园地;团员和党员数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党校培训结业)占班级总人数的50%以上(大一年级除外),采取措施鼓励学生加入党组织和团组织。
2、学风建设方面:支部学习风气好,课堂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良;3、第二课堂方面:团支部经常组织或承办第二课堂活动,团员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团员在各级各类活动(竞赛)中获奖数目较多;按时进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情况的登记。
4、干部培养方面: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设置团支部、班委会干部职务,并定期进行换届选举;积极向院、校各级学生组织(如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输送学生干部。
5、志愿活动方面:青年志愿者人数占支部团员总数的50%以上,且定期注册、考核合格;建立志愿服务小组,经常开展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6、宣传报道方面: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政策和制度等精神;积极宣讲国际国内形势;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班级博客等途径积极宣传本团支部的工作。
7、权益调研方面:关心同学,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困惑和现实困难,定期形成调研报告向上级团组织汇报,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8、日常管理方面: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效果良好;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认真组织新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评优评先工作和各种学生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按时交纳团费和特殊团费;按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成员参与违规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字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的事件;团支部成员违反校纪校规,被处以校级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在评奖评优和考察考核工作中,集体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二、评选办法符合以上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优先评定为“五四红旗团支部”:1、团支部被校级以上(含校级)组织通报表扬或表彰;2、团支部成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奖励或表彰;3、团支部成员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五四评优评比条件(精)
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2.团日活动有特色,有一个以上的团日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
3.全年在系团总支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集体奖励一次以上,个人奖励五人次以上。
4.各系“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指标以每年下发的评优文件上的数据为准,并且不超过本系支部总数的10%。
7、夜不归宿同学累计达8人次,或者旷课达20人次的班级取消评优资格。
8、因宿舍卫生不合格而被通报批评过五次的团支部取消评优资格。
9、班级全体同学体育成绩必须达标(合格以上。
10、班级非团员同学的比例不超过10%。
个人类评比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注重自身修养提高;处处以身作则,能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纯正,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好,工作成绩显著,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文理学院“五·四”评优评比条件
集体奖项评比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班子健全,并在团员青年中有感召力,有一定威信,关心团员青年成长。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鼓励先进、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向宣传阵地投稿。
3.有定期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效果好,经常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
4.除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外,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团日活动,成果突出。
5.全支部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中无无故缺席现象;参评年度内无集体、个人违纪现象。
6.工作台帐齐全。
7.“五〃四先进团支部“的指示以每年下发的评优文件上的数据为准,并且不超过本系部支部总数的15%。
8.班级学生模范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符合《学生公寓学生行为规范目标管理细则》中第六项有关条件规定。
19-2010五四表彰通知
团江科大委[2011] 19号关于评选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以及2010/201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学院(部)团委(团工委)、各团支部:团内评优、表彰是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全面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
一年多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学生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校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团日等活动,全力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并注重团的自身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等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研究决定,评选并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申报条件(一)“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按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细则(团江科大委[2005]31号《关于江苏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的通知》)进行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②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执行组织决议。
自觉参加各项组织活动,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教工团员做到热爱本职工作,能认真做好教学、科研和“三育人”工作,并有一定成绩。
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并能通过努力加以克服。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统计1301 尊敬的校团委:值此“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活动之际,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统计1301班团支部全体团员现郑重地向校团委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荣誉称号,现将我团支部的具体工作安排予以汇报,请上级团组织审查:一、团支部介绍1、说明:这是一个目标坚定、团结向上的集体,这是一个激情飞扬、活力四射的集体,这是一个自强自信、永争第一的集体,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却做出了许许多多不平凡的成绩,和他们在一起,能真正的感受到什么是信念、什么是团结、什么是和谐,什么是当代大学生团员的风采。
这就是统计1301班团支部。
2、组织结构:本班现有42人,其中39人为共青团员,11位入党积极分子以顺利从党校毕业。
我们统计1301团支部班子成员在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下产生,我们在工作中明确分工,通力合作,我相信我们会把我们班带向更高的层次,共同进步。
支部成员名单如下:团支书:蔡依彤组织委员:吴高翔宣传委员:蒋哲贤分工明细:团支书:每周通知,班会主题的选定,团支部例会,统筹团支部及班级的各种活动等。
组织委员:组织班级活动,比如每月生日会,公益活动,春秋游,班级聚餐等。
宣传委员:每次活动的拍照新闻稿:比如圣诞晚会。
每周第二课堂的认证通知,每次班会记录等。
二、团支部的主题活动思想教育做好同学们的思想到的教育工作。
努力把同学们培养成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监督并教育团员员政治态度,我们应该将建设祖国作为自己的目标,时刻关心国家大事,将个人与国家紧密结合起来。
支部紧紧围绕思想工作,使同学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素质有了普遍提高。
团支部的班子成员,都积极主动地向同学们传达党的思想,并鼓励大家加入中国共产党。
理论学习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倡鼓动团员青年,团干部开展自学,互学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更好的完成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党章学习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团委的要求组织同学们学习党章,同时还结合党报党刊体会党章内容,在团支部内互相交流,并鼓励同学们写学习心得。
《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简称“活动团支部”)是校团委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团的组织建设的尝试,是对学生组织临时团支部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是活动团支部建立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各活动团支部建设的方向和依据,旨在进一步明确活动团支部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加强对活动团支部的管理和指导,实现活动团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试行。
一、建立活动团支部的原则和基本要求1、建立活动团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相关内容执行。
校团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活动团支部及活动团总支的各项管理工作。
2、校团委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立若干个学生组织活动团总支(以下简称“活动团总支”),负责各个活动团支部的日常管理。
每个活动团支部必须加入一个活动团总支。
3、由于学生组织及学生组织人员变动性大,活动团支部实行一年一申请,一年一登记。
活动团总支实行一年一换任。
4、活动团支部采取统筹安排、区别管理的方式,根据各学生组织的特点和人员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成立活动团支部。
活动团支部的建立,可以是多个学生组织成立一个团支部,也可以是一个学生组织成立多个团支部。
5、活动团支部是对以行政区划的学院(系)班级团组织建制(以下简称“行政团支部”)的有效补充,对团员实行“一种身份,多重服务”,团员的团籍管理、注册登记、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仍归所在行政团支部管辖。
6、活动团支部的活动仅限于活动团支部内开展,当活动与行政团支部的活动发生冲突时,活动团支部在可能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
二、建立活动团支部的基本条件及程序1、经学校(或相关校级单位)批准成立的学生组织,成立时间在一年及其以上,组织队伍相对稳定,具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服从校团委及所在指导部门的指导,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可以申请建立活动团支部。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推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形成声势,力求实效。
评选表彰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第三条“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学校团委对基层团支部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和评选表彰。
第四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争创及评选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及青工团支部,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各活动团支部也可参加。
第五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为校院(系)两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学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以下统称“院级团委”)负责审核及命名,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级团委推荐,校团委进行审核及命名。
第六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比环节分为:①各团支部向院级团委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并上报争创实施方案;②院级团委审核后确定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并向校团委备案,同时向校团委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③校团委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同意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④校团委向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授牌,各争创单位有一年左右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实施期;⑤方案实施半年后,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向校团委递交争创实施中期总结,由校团委对各争创单位进行中期检查;⑥方案实施期满后,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向校团委递交争创实施总结;⑦校团委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争创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⑧校团委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授牌及表彰。
第七条每年度各院级团委设立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不向校团委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各院级团委设立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数量为3家及3家以上的,原则上可向校团委推荐1家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浙江大学团内评奖评优细则
浙江大学团内评奖评优细则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的表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
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3.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4. 品行优良,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志,有志愿服务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团支部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认真填写《团支部
工作手册》,做到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平时工作记录,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 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
3. 团支部委员以身作则,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勤恳工作,相互支持,协调默契;定期召开支委会,开展有创新、有特色、有教育意义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4.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没有团员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团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参加率应达到90%以上;学风、班风良好,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嘉奖较多。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2)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帮助清洁阿姨打扫车内垃圾帮助工作人员维持上车秩序擦洗车窗、车椅、扶手。
冲洗车子外观、轮胎。
打扫车站地面垃圾。
活动的目的及意义:让班级同学在课余时间之外更好的了解身边人的生活情况,感受社会,学会感恩,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人。
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不怕苦不怕累,增强班级同学是社会责任感。
本次公益活动增强了班级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也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馈社会。
活动二:团日活动在学院下发有关团日活动文件后,我们将极力做好大二的团日活动,力求比大一做得更出彩、更有意义!结语:大一一年很快就过了,经过这一年,我们班所有同学一起努力,团结向上。
期末我们班所获得“计算分院一星班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先进团支部”。
大二,我班又有9名同学在各自组织担任部长,还有若干名副部。
我们班获得了很多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这也验证了我们班是一个优秀的班级。
而我们班团支部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团支部。
大一一年,在团支部的带领下公益活动取得了一等奖优异成绩。
期末,我们统计13011班团支部更被评选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先进团支部”。
现在,虽然我们团支部成员有所变动,但我们会继续勇往直前,再创辉煌!申请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统计1301班团支部团支书:蔡依彤2017年11月1日2012-2017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详细方案2017-04-06 15:53 | #2楼浙江大学(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系列成果为指导思想,以引导当代大学生坚定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为主要任务,秉承“学习、思考、研究、实践”的宗旨,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髓,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题,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价值”为核心,立足于“大学生”这一主体,以“调动学生理论学习的主体性,体现学生理论学习的参与性,激发学生理论学习的创造性”为导向的.融理论性、学术性、研究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型理论学习性质的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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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2014年9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推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形成声势,力求实效。
评选表彰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第三条“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学校团委对院级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和评选表彰。
第四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争创及评选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及青工团支部,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各活动团支部也可参加。
第五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为校院(系)两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学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以下统称“院级团委”)负责审核及命名,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级团委推荐,校团委进行审核及命名。
第六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比环节分为:①各团支部向院级团委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并上报争创实施方案;②院级团委审核后确定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并向校团委备案,同时向校团委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③校团委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同意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④校团委向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授牌,各争创单位有一年左右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实施期;⑤方案实施半年后,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向校团委递交争创实施中期总结,由校团委对各争创单位进行中期检查;⑥方案实施期满后,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向校团委递交争创实施总结;⑦校团委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争创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⑧校团委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授牌及表彰。
第七条每年度各院级团委设立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不向校团委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各院级团委设立的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数量为3家及3家以上的,原则上可向校团委推荐1家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第八条校团委在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方案评审、中期检查及期满考核评比时,原则上采用差额评选的原则进行。
评选的办法可采用现场答辩、公开展示及投票、综合评分等多种形式。
第九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争创有效期为二年,二年没评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重新进入新一轮争创申报。
第三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第十条班子建设1、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班子健全,能够集体决策,分工负责,主动与班委会协调工作。
2、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按期换届,举行团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民主选举。
3、定期召开团支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团支部干部会议,且有会议记录或纪要。
4、团支部制度健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计划详实可行,总结全面。
5、团支部班子成员综合素质高,工作作风深入,对团支部大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6、团支部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出勤率高,且组织生活有记载且内容详细完整。
7、团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工作相互配合,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制度执行1、团的日常工作(1)坚持在团员中进行共青团意识主题教育。
(2)严格执行团费收缴规定,按时向院级团委缴纳团费并全部交齐。
(3)新生报到和毕业生离校时,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的转接,并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团籍注册工作。
(4)认真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及时规范。
(5)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支部情况,遇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2、团建工作(1)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团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严格执行团籍管理规定,按时做好团籍管理工作。
(3)按照团员发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
(4)按照团委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团内的推优工作,并且无差错,工作成效显著。
第十二条主题活动1、思想教育(1)能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统一安排的重点活动,并且组织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能形成本支部的品牌的思想教育主题活动。
(3)能经常教育团员端正政治态度,提高政治修养,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支部内申请入党的团员多,形成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4)针对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活动,进行有效的学习、讨论。
(5)团支部成员能够经常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能够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2、理论学习(1)利用“党章学习小组”等各种形式,开展学党章、学马列、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科学发展观及学时事政治活动,每个短学期至少一次,并能结合团组织生活会,展开讨论交流。
(2)定期组织团支部成员学习关于提高自身素质的课程。
使团支部整体素质良好,组织观念强,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能良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基层团支部生活1、团日活动(1)每月按照上级团组织制定的当月主题,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2)团支部成员能够积极参与团日活动,出勤率高。
(3)团日活动完成质量高,形成多样,内容丰富,对团支部成员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2、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1)支部有一批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的青年志愿者,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
同时支部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2)按照院级团委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专业特点,动员和组织广大支部成员积极参与以“三下乡”为主题内容的社会实践,支部成员参加活动的比例高、收获大、效果好、成绩突出。
3、学风建设(1)团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团支部具有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2)团支部内学习风气浓厚,考试无违纪和舞弊现象。
(3)团员青年学习积极性高、团支部内形成了良好学风和生动活泼、竞争的学习环境。
班级学习成绩在可比范围内居上游。
(4)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蒲公英”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SRTP等学生科研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积极开展或参加各种读书、演讲、知识讲座、学习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校园文化活动(1)积极组织本支部同学参加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体育嘉年华等校园文化活动,且成绩突出。
(2)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且在校园中引起强烈反响。
(3)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各级学生组织,并认真工作,成绩优秀。
5、素质拓展(1)支部成员熟悉“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支部成员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各类活动的比例高、收获大、效果好,获得第二课堂积分多。
(2)支部素质拓展认证与考核工作规范,支部内建有完善的素质拓展考核小组,每学期的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及时准确。
6、青工团支部开展的特色活动(1)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活动,支部成员整体业务水平在可比范围内居上游。
(2)围绕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工作重心,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实绩受到上级肯定。
(3)积极参加各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和创建活动,并通过“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效提升支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及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活动阵地1、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能利用好网络、板报等各种形式展示支部形象、教育团员青年。
2、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争创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①申请争创的团支部须开通新浪微博。
要求微博名称中必须有“浙大”字样,鼓励实名认证;②加强对团支部微博的管理。
团支书作为团支部官方微博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支部微博内容的整体把握与审核。
具体维护工作可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③加强支部活动线上与线下的联动。
应通过“专栏”、“话题”以及长微博的形式,加强支部活动的网上宣传展示,在争创期间,频率要求平均每周不低于1次(寒暑假除外),关注并同时@浙江大学团委、@浙江团省委、@浙江团省委学校部、@共青团中央;④要求支部成员关注支部微博。
支部微博的活跃度、粉丝数,以及微博内容所获得的评论数、点赞数,将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评审的重要依据。
3、能较好地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团支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4、其他阵地建设成绩突出。
第十五条其他1、支部曾荣获各级各类“十佳团支部”、“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在争创及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2、支部成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的不得参与争创及评选。
第四章表彰与奖励第十六条被授予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团支部获得500元创建基金,主要用于“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的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
被授予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获得500元奖金。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和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在每年的“五·四”前后授予。
第十七条学校团委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和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专门发文进行命名,并授予牌匾。
在宣传和推广团支部工作经验同时,优先提供负责人学习和锻炼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青工团支部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各院级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争创和评选成绩将作为各院级团委评选“五四红旗团委”的重要评比条件。
第二十条本办法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