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和审查关注点及注意问题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前言港口总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口性质、功能和港区划分,根据港口资源条件、吞吐量预测和到港船型分析,重点对港口岸线利用、水陆域布置、港界、港口建设用地配置等进行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港区总体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和港口仓储、保税、物流等园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为提高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质量,规范评估报告内容,根据港口总体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的特点,制定本技术审核要点。
一、适用范围本要点规定了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总体要求、审核内容、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的编写要求。
本审核要点适用于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的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工作、专家对报告书进行审核及编制审核意见等。
其他单位、部门或地方有关部门委托中心进行的港口总体规划以及新港区开发研究等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的审核,地方环保部门进行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可参考执行。
二、总体要求(一)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发展战略的要求,贯彻落实资源环境政策与法规为基本出发点。
(二)技术审核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规定,参照相关标准及法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编制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审查的科学性、合法性。
(三)技术审核应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港口特点,重点审查评价内容是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一致,与规划决策及相关管理要求一致。
(四)技术审核应重点审核港口区域环境变迁历史与现状及问题分析;港口发展对海岸带、河口、港湾生态系统,海域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分析与对策;规划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等内容。
(五)技术审核应重点从报告书所用资料、数据的有效性,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全面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完整性,评价方法选择的适当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的可信性,优化调整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性等方面给出明确的审核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改进与完善的技术咨询意见。
咨询继续教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方法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方法[1]BR>1-01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是投资项目外部性影响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审查项目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在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咨询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保护环境及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对于可能对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的建设,包括政府投资及企业投资项目,都应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的角度进行分析评价。
本章阐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和标准体系(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体系1.综合性法律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第一次用法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开始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989年颁布并于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用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02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用法律把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拓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跃上新台阶。
2.单行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颁布各项环境保护单行法,如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订)、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2007年两次修订)、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2000年两次修订)、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都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具体条文规定。
颁布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如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修订)、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修订)、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修订)、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和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也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epd审核要点
epd审核要点一、EPD审核简介1.EPD的含义EPD,即环境产品声明(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是一种描述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环境影响信息的标准化文件。
它提供了产品在研发、生产、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的环境绩效数据,旨在帮助企业了解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并为消费者提供环保选购依据。
2.EPD审核的目的EPD审核是对企业提交的EPD报告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等方面的评估。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所提供的环境信息真实可靠,以便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时,EPD审核也有助于促进企业关注环保问题,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二、EPD审核流程1.提交EPD报告企业需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写EPD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品概述、生命周期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等。
2.审核机构受理企业将EPD报告提交至具有资质的审核机构。
审核机构将对报告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报告是否符合审核要求。
3.审核过程审核机构将对EPD报告进行详细审查,重点关注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等方面。
审核过程中,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4.审核结果与反馈审核机构完成审查后,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
若报告通过审核,企业可获得认证证书;若报告未通过审核,企业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三、EPD审核要点1.合法性EPD报告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审核时,审核机构将重点关注报告的编制过程是否合规,数据来源是否合法。
2.真实性企业需保证报告中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
审核过程中,审核机构将对比企业内部数据与公开数据,以确保报告真实性。
3.准确性EPD报告中的数据和信息需准确无误。
审核时,审核机构将检查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单位转换等是否正确。
4.完整性EPD报告应涵盖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
环评流程及专家评审会注意事项
环评流程及专家评审会注意事项一、环评审批流程1、申请人提出环保行政许可事项;2、受理申请,审查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
现场踏查项目位置,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3、A,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环评文件的初审意见或直接审批(限时7个工作日);B,建设单位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市环保局审批(限时5个工作日);4、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试生产三个月内,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报告(表、登记卡),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一式两份);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在承诺的期限内予以批复时限: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
二、环评报告编写要点在环评报告审查时,常常会有专家说“这个报告没有特点,所写的内容可以用在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等之类的评论。
那么如何写出特点呢?对此,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注意工程的特点。
分析这类工程有什么特点或工程所包含的建设内容中有哪些有特点的部分,特别是会造成明显环境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
同样是生态类项目,水电、公路、铁路、管道、不同类型的矿山开采项目,由于其建设内容不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性质、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
而且具体到某一个项目,它往往有自己的特点。
所以首先需要从具体的项目上去寻找特点。
如管道工程,由于其可能在不同区域的开挖方式不同,生态影响就不同。
而矿山开采,井工开采与露天开采对生态的影响差别就很明显。
水电则也有各种不同类型,施工方式、大坝结构、淹没面积、移民等生态影响比较复杂。
工程占地有哪几个类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分别是多少。
二是要认真分析工程所在的环境有什么特点。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不同,影响就差别很大。
全国各地环境差别千差万别,不同地区的环境各有特点,其环境敏感性、脆弱性及保护要求各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干扰的缓冲能力也不同,因此,评价时需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和现状。
如有的地区常有大风,那么施工期就需要考虑大风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有的地区没有植被,是戈壁滩,则需要注意砾幕和结皮的保护;有的地方水土流失严重,则需要考虑工程可能进一步加剧水土流失;有的则是有地方特有的自然资源或特殊的保护要求,则在影响评价时需充分注意和体现,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目录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2、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技术规定3、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电子文件内部管理制度4、附件3: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奖惩制度5、附件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6、附件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核质量,制定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以下简称XXX)全体人员。
第三条项目承接根据XXX令第3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按照评价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四条现场踏勘每个建设项目都要组织编制人员到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见附件1.第五条项目评议为防止评价重点偏差,对于复杂项目,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评价中心内部先以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项目进行初步评议,确定评价重点,然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六条评价经费评价经费按国家(计价格[2002]126号文)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标准确定,不得随意抬价或压低评价费用,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七条环评文件编制严格按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评文件,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编制人员对评价结论负责,以签名为承诺。
做好相关环评数据的备份,接受专家核查,接受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环评文件审核报告书(大气预测部分)必须三审、报告表必须二审通过才能申请盖章。
在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环境监测等主要数据获取后,须及时请专家对数据进行一次审核;环评文件初稿完成时须请专家进行再次审核;环评文件递交前须进行第三次审核。
本文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的技术规定,旨在规范XXX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专家可以拒绝签名,这意味着环评文件未通过审核。
审核方法和要求详见附件1.环评文件须及时以电子文件形式归档,具体要求见附件2.同时,环评文件必须跟踪到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期间需要收集专家意见和审批意见等反馈信息。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
附件2: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第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二、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三、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四、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六、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七、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八、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九、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十、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查要点一、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功能区划情况的审查。
要从环境影响受体角度描述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自然、社会环境情况,按环境要素分别描述环境保护目标,应重点反映所在区域以下情况:(一)有无需特殊保护地区: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二)有无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指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三)是否临近社会关注区:指文教区、居民密集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等。
(四)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存在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污染因子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环保局环评审批培训
产业政 策符合
性
规划符合 性
防治措 施可行
性
依托设 施合理
性
公众参 与合法
性
资质人 员合规
性
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城市 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及其他专项规划。 入园进区的项目须符合规划 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满 足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条件 和空间布局要求。审查时需 关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情况、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对 于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 不予审批入园项目环评,对 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园区 项目,提出管理要求。
环评审批要点和环评 单位管理
河北省环保厅环评处
目录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 第二部分 环评单位管理
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
建设 项目 环评 审批 重点
1 形式审查
2 审批程序
3 内容审查
4 特殊项目审核要点
5 省级环评批文介绍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
(一)形式审查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
(四)特殊项目审核要点
涉重项目
产能替代
行业主管部 门意见
符合重金属“十二五”防治规划、涉重金属行业 规划、园区发展规划。
涉及产能控制的项目必须有产能消减方案,并在项目验收 时一并纳入验收内容。
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要通过行业预审, 如:医院、学校、交通、园林绿化等。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
(三)内容审查
审批权 限符合
性
产业政 策符合
性
规划符 合性
工程建 设合法
相
防治措施 依托设
可行性
施合理 性
数据标 准合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目录一、总则 (2)1.1 目的和意义 (3)1.2 适用范围 (3)1.3 术语和定义 (4)1.4 评价原则 (6)1.5 评价内容 (7)二、环境影响后评价基本程序 (9)2.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2.2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 (11)2.3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审查 (12)2.4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13)2.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 (14)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15)3.1 建设项目概况分析 (16)3.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 (17)3.3 环境影响后评价方法 (19)3.4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20)3.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21)3.6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要求 (23)3.7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要求 (24)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案例分析 (25)4.1 建设项目概况介绍 (26)4.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过程 (27)4.3 环境影响后评价结果及建议 (28)4.4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查过程 (29)4.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及备案过程 (30)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影响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科学性:采用现代环境科学技术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技术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应纳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指南第1章引言 (4)1.1 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4)1.2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4)第2章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要求 (5)2.1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程序 (5)2.1.1 准备阶段 (5)2.1.2 评价阶段 (5)2.1.3 报告书编制阶段 (5)2.2 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6)2.2.1 组织体系 (6)2.2.2 管理制度 (6)2.3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要求 (6)2.3.1 科学性 (6)2.3.2 客观性 (6)2.3.3 合法性 (6)2.3.4 公众参与 (6)2.3.5 持续性 (6)第3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 (6)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6)3.1.1 生态环境因素识别 (6)3.1.2 水环境因素识别 (6)3.1.3 空气环境因素识别 (7)3.1.4 声环境因素识别 (7)3.1.5 土壤环境因素识别 (7)3.1.6 社会经济因素识别 (7)3.1.7 环境风险因素识别 (7)3.2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7)3.2.1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7)3.2.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7)3.2.3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7)3.2.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7)3.2.5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8)3.2.6 社会经济影响预测与分析 (8)3.2.7 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8)3.3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8)3.3.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8)3.3.2 水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8)3.3.3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8)3.3.4 声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8)3.3.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8)3.3.6 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方法 (8)第4章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8)4.1 生态环境影响识别 (8)4.1.1 生物多样性影响识别 (9)4.1.2 生态系统功能影响识别 (9)4.1.3 生态敏感区影响识别 (9)4.2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9)4.2.1 预测方法 (9)4.2.2 生态影响评价 (9)4.2.3 风险评价 (9)4.3 生态保护措施 (9)4.3.1 生物多样性保护 (9)4.3.2 生态系统功能保护 (9)4.3.3 生态敏感区保护 (9)4.3.4 风险防范与应急 (10)第5章水环境影响评价 (10)5.1 水环境影响识别 (10)5.1.1 评价范围与对象 (10)5.1.2 影响因素分析 (10)5.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5.2.1 预测方法 (10)5.2.2 评价标准 (10)5.2.3 评价内容 (10)5.3 水环境保护措施 (10)5.3.1 防止水污染 (10)5.3.2 保障水资源 (11)5.3.3 保护水生态 (11)5.3.4 监测与管理 (11)第6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1)6.1 大气环境影响识别 (11)6.1.1 环境影响源识别 (11)6.1.2 环境受体识别 (11)6.1.3 影响途径识别 (11)6.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6.2.1 预测方法 (12)6.2.2 评价标准 (12)6.2.3 预测与评价内容 (12)6.3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2)6.3.1 污染源控制措施 (12)6.3.2 传输途径控制措施 (12)6.3.3 环境受体保护措施 (12)第7章声环境影响评价 (12)7.1 声环境影响识别 (12)7.1.1 声环境现状调查 (12)7.1.3 声环境影响受体识别 (13)7.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7.2.1 预测方法 (13)7.2.2 预测结果分析 (13)7.2.3 评价标准与指标 (13)7.3 声环境保护措施 (13)7.3.1 声源控制措施 (13)7.3.2 传播途径控制措施 (13)7.3.3 受体保护措施 (13)7.3.4 监测与管理措施 (13)第8章社会影响评价 (14)8.1 社会影响识别 (14)8.1.1 人口结构影响识别 (14)8.1.2 经济影响识别 (14)8.1.3 社会福利影响识别 (14)8.1.4 社会公平与公正影响识别 (14)8.1.5 社会治安影响识别 (14)8.2 社会影响预测与评价 (14)8.2.1 人口结构影响预测与评价 (14)8.2.2 经济影响预测与评价 (14)8.2.3 社会福利影响预测与评价 (14)8.2.4 社会公平与公正影响预测与评价 (14)8.2.5 社会治安影响预测与评价 (15)8.3 社会补偿措施 (15)8.3.1 人口结构补偿措施 (15)8.3.2 经济补偿措施 (15)8.3.3 社会福利补偿措施 (15)8.3.4 社会公平与公正补偿措施 (15)8.3.5 社会治安补偿措施 (15)8.3.6 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措施 (15)第9章环境风险评价 (15)9.1 环境风险识别 (15)9.1.1 风险源识别 (15)9.1.2 风险受体识别 (15)9.1.3 风险途径识别 (15)9.2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16)9.2.1 风险预测 (16)9.2.2 风险评价 (16)9.3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16)9.3.1 风险防范措施 (16)9.3.2 应急预案 (16)9.3.3 应急设施与设备 (16)9.3.4 应急演练与培训 (16)第10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查 (16)10.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6)10.1.1 编制依据 (16)10.1.2 编制内容 (17)10.1.3 编制要求 (17)10.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17)10.2.1 审查主体 (17)10.2.2 审查内容 (17)10.2.3 审查程序 (18)10.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的实施与监督 (18)10.3.1 实施要求 (18)10.3.2 监督管理 (18)10.3.3 公众参与 (18)第1章引言1.1 环境影响评价概述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作为一项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措施,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
关于环评、验收、监测相关23个问题的官方答复
问题汇总!关于环评、验收、监测相关23个问题的官方答复01关于验收过程中是否进行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的回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
”怎么判断这个“关注的”。
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要求,且环境监测计划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在开展项目验收过程中是否应该进行地下水监测?回复: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中“关注的”,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审批文件中明确列出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验收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可以为确定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程度提供依据。
二、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要求,且环境监测计划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的,应在验收中开展地下水监测,监测点位和因子可参照环评要求选取。
02关于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排污许可证问题的回复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中提出的“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排污许可证作为落实固定污染源环评文件审批要求的重要保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获得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得知,许可证的发放顺序是在环评验收之前,也就是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监管阶段涉及。
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后现场执法检查中,对照本办法,提到了“对环保部门要重点检查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情况;对环评单位要重点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复核;对建设单位要重点监督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中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及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情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要点生态类
前言授课重点:如何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审查:一是如何审核验收调查报告、二是如何对验收内容进行现状核查、三是如何科学评定审查结论、四是对报告的完善及项目的整改要求及建议、五案例一:如何审核验收调查报告一一般原则:是不是符合审查开会条件符合技术规范:HJ /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是所有生态类项目的一般规定,针对不同行业生态验收须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如水利水电、煤炭采选等,包括:1、调查报告编制依据完整、正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策、执行标准、技术规范一般性规范和行业规范现有8个,综合1个、行业7个,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等环评文件与批复;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及批复如水保方案与批复、安评报告与批复、保护生物多样性专项评估报告与审查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2 、建设时限与建设内容有效:无重大变更、五年内开工建设,超期需另行报批环评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3、报告编制规范,内容完整,格式正确:符合HJ /T394-2007规定的格式和章节,格式正确,内容不漏项12个方面,分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调查表环评是报告书对应验收调查报告,报告表对应验收调查表4、结论明确:明确建议通过验收或者整改后,建议通过验收的结论二重点关注:1、验收标准与指标选择是否正确和合适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指标和污染物控制指标:原则上采用环评文件批复的标准和环保设施的工艺效果,分验收执行标准和校核标准,原则上验收标准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变化,这种情况下要看新的标准的执行时间,对于新标准发布时,明确原标准立即废止,则验收时执行新标,如果新标准执行还有过渡期,则用新标准进行校核,但不影响验收结论,只是后续限期整改和完善,在规定的时间段达到新的环保标准;生态指标体系:因为没有明确的标准限值,所以一般以生态调查的情况进行核查其生态保护的结果,原则是不改变现有生态功能、生物量无显着变化,重要植物和动物生境得到保护,具体采用环评时生态现状背景调查资料和验收期间调查结果对照作为验收结论;总量控制指标:环保主管部门根据环评文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COD、氨氮2、敏感保护目标:环评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和项目建成后敏感保护目标的变化情况,有无新增或减少.3、建设内容核实工程调查:核实设计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比较分析有无重大变更,包括总投资、环保投资、工程建设、设备装置、配套工程等一一对应审核,从报告中内容预判有无重大变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是重大变更,明确提出报告不具备验收审查条件,审查终止,待管理部门出具管理意见后,再履行验收程序,如何判断重大变更: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规模:产能上下浮动20%;地点:用地变化;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理工艺或生态保护措施这些内容变化均属于重大变更.但这里根据环保部文件规定:对于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如果其效果有利于改善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的情况下,可不进行重新环评,但必须编制变更说明文件,必要时管理部门可组织针对变更部分进行审查,并对变更内容进行批复,或者直接以验代评;必要时建设方或验收单位需提供环评报告和设计资料对内容的完整性有不确定性因素,或者现场核查时进行对照或咨询工程调查必须说明资料来源工程验收附件,特别是渣场工程验收证据、环保设施工程验收附件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环评及环评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中对各类污染物的控制措施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一一核对,明确措施的调整内容,并附具相关环保装置设施和生态保护工程的图件,对调整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给出明确结论.5、环境影响调查1生态影响调查:从生态保护目标、自然生态影响、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土流失等方面给出结果一般对照保护目标和环评中生态评价的各类环境要素和评价因子背景与调查期间现状进行比较,明确是否有显着改变如土地性质、占地规模、临时用地恢复原状、生物量变化、水土流失量变化、不良地质条件形成等方面加以调查论证,是否有建设前后项目区的地形、植被、自然景观图片对照加以说明,特别是施工期弃渣的处置和渣场的建设是否满足生态保护要求挡土墙、截洪沟、沉砂池工程设计指标和实际建设指标对照、建设期和生产期弃渣量设计量和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渣场建设是否满足弃渣要求图件附件;2污染影响调查:一是根据项目污染特征和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物控制内容,对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监测,审查监测数据是否有效,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是否满足验收监测条件75%以上,生产运行台账或原辅材料消耗台账证据附件,对于交通等项目,因无法满足工况要求的明确现有负荷,并说明近期设计负荷条件下,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对于生产型企业,确保监测期间满足工况要求;二是环境质量验证,针对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和污染物特征,对环境中污染因子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明确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最后给出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结论.检测报告附件3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水资源保护、地下水位变化、所在地地下水饮用水源影响4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保护目标:对于设有卫生防护距离的项目,核查其落实情况,有环境搬迁的是否完成搬迁;图件证明搬迁前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建筑对照6、社会环境影响调查及公众参与在环评文件中给出的可能造成的社会环境影响逐一调查核实如居民出行、搬迁补偿、居民就业、生活质量等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定性说明,附具公参调查统计结果,对不支持验收的核实原因.7、风险控制调查1核查风险控制工程建设内容如地质隐患的监控、监测装置照片2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附件3安全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附件落实情况等8、验收结论:根据调查报告初步判断结论是否可信.二、是如何对验收内容进行现状核查现场对照调查报告中列出的环保装置和生态保护工程进行现场一一核对:1、是否按照内容完成建设2、是否符合相应设计要求,变更情况是否是重大变更等3、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是否完成三、如何科学评定审查结论根据调查报告审查和现状踏勘核实的具体环保工程建设情况,对验收结论给与是否同意的明确结论或者整改后同意验收的结论,一般来讲,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环境搬迁已经完成、施工期生态破坏已经恢复或正在恢复,运行期“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渣场风险可控即满足验收条件四、对报告的完善及项目的整改要求及建议1、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方面问题加以提醒2、对有标准调整的提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以上是针对生态影响类项目验收的基本审查内容,根据环保部关于水电等9个行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水电下泄流量、过鱼通道、低温水影响减缓、煤炭矸石场建设、井下风险、瓦斯综合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方案、铁路、公路、港口、乙烯炼制、钢铁、火电其中五类是属于验收生态调查类,还需对照相应特征影响加以调查完善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写要点及评估中存在问题
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写要点及评估中存在问题摘要:针对节能评估审查要求提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及存在问题关键词:节能评估能耗计算折标煤系数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能耗工质等价值当量值1、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1.1节能评估是建设项目的市场准入门槛(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
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
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
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
1.2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提出,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关于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及专家关注点的思考
产业 , 资源 、 资金 、 技术 密 集 , 产 业关 联 度 高 , 经 济
总量 大 , 产 品应用 范 围广 , 在 国 民经 济 中 占有 十分
重要 的地 位
使 得 污染物 的排放 情况 绝然 不 同 。这 些都 决定 了 其 环境 影 响 因素 复杂 多样 。 因此 , 化工 项 目环境 影
En e r g y En v i r o n me nt a l Pr o t e c t i o n
VO 1 . 2 7 . No . 4 Au g . , 2 0 1 3
关于化工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及专家关注点的思考
谢 云 芳
( 上海化 工研 究 院 , 上海 2 0 0 0 6 2 )
p o i n t s a n d e x p e r t s c o n c e r n s o f c h e m i c a l e n g i n e e r i n g p r o j e c t t h r o u g h s e v e r a l s u b j e c t s a s i n — d u s t r i l a p o l i c y , p r o j e c t a n a l y s i s , e n v i r o n me n t f o r e c a s t a n d e v a l u a t i o n ,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r i s k a s -
根 据 环境影 响评 价工 程师 职业 资格 登记 类别 设定 ,化 工石化 医药 类环 境影 响评 价涉 及 的行业
响评 价 的内容与 编写要 点有 别于其 他建 设项 目I l 】 。 笔者结 合多年 化工 项 目环评 在 编制 和评 审过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篇: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2x]179号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从规划决策的源头预防和减缓跨界不利环境影响,深入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流域推进联防联控,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现就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称规划环评)会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参与会商各方职责(一)会商主体。
规划编制机关是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和会商的主体,应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查前组织完成会商,并将会商意见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称环保部门)。
(二)会商对象。
会商对象一般为会商范围内省(区、市)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由规划编制机关根据规划特点和可能产生的跨省(区、市)界环境影响情况具体确定。
(三)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协助指导规划编制机关组织开展规划环评会商,在召集审查过程中充分关注会商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
二、合理确定会商范围(四)界定应开展会商的规划环评范围。
位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主导产业包括石化、化工、有色冶炼、钢铁、水泥的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煤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级流域综合规划、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规划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会商。
(五)确定规划环评会商对象。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根据跨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按不利影响大小程度对区域(流域)内及相邻的省(区、市)进行排序。
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一般应会商受影响最大的省(区、市),跨界影响轻微的也可会商主要受影响的相邻地级城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煤电基地规划环评应会商受影响最大的两个省(区、市);流域综合规划环评、水电开发规划环评应会商规划涉及的所有省(区、市),也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会商范围。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相关企业集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明确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着眼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突出重点,全程监管。
对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要求。
其他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的建设项目,其环境管理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
环评单位要加强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并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单位要全面调查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管,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办事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办事指南
自查报告。
标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办事指南。
自查单位,XXX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自查时间,2022年10月。
自查内容:
1. 我们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办事指南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对其中涉及的技术审查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
2. 我们对自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流程和技术审查标准进
行了比对,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3. 我们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的环境质量、生态保护、资
源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
完善。
4. 我们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数据来源、调查方法、技术分析和预测模型等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科学可靠。
自查结论:
经过自查,我们确认自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流程和技术审查标准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办事指南》的要求。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查人,XXX(签名)。
日期,2022年10月XX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某一地区中开发项目对四周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刻剖析,以分析评估结果为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高效改善和保护了生态环境。
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发现了环境风险防范的各类问题,应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基础,制定完善的预防措施具有深远影响。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环境评价在生态环境保护当中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市场上主要是针对某个区域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活动来分析其生态环境保护,并且有针对性地分析周围相关场所的环境影响内容,依据最终情况,科学制定并落实解决方法,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策略。
该方式在实际使用当中具备良好效果。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受多方面因素干扰,使评价准确性不稳定,进一步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一、环境影响评价意义环境保护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主要目的之一,为的是满足建筑需求情况外,尽可能降低建筑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比如结合项目活动周围环境的具体特征,了解建筑项目周围住宅区域、河流湖泊特征、具体水源情况、风景等,以保护环境作为建筑最基本要求,而后实施有效的工程建设。
实践过程中需要依托于项目开发全面资料、项目性质。
项目施工需求等信息的综合考虑,以真实建筑项目数据为支撑,进一步实现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
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当中,具体评价结果由项目建设与之相关的各项指标来进行,对于项目建设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污染现象。
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损害,保证在项目完工之后不会影响周围环境。
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当中,我国积极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而这种方式可以降低建设过程当中生态环境的盲目性,让建设更有针对性。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关于环境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一)编制依据和技术规范引用不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关于环境风险防范的内容有很多,包括法律法规、公众参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其他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各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等应根据本标准制(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23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9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 goals指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而设定的、拟在相应规划期限内达到的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和其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目标和要求,是规划编制和实施应满足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3.2生态空间ecological space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区域,是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提供生态服务功能的主要区域。
3.3生态保护红线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