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标准规范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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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标准规范汇编目录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目录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目录一、综合类规范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摘录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节选)GB/T50314-2000二、供配电设计规范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2.35-110kV变电锁设计规范GB50059-92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6.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8.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6-939.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系列选择标准CECS33:9110.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起设计选择标准CECS32:91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1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三、电力系统装置设计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3.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904.高空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16434-199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及验收规范GB50173-926.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11920-89四、照明设计规范1.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3.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五、消防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8.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9.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六、监控、电视、通讯系统设计规范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2.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20-883.工业企业通信工程设计图形及文字符号标准CECS37:914.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200-946.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7.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GBJ143-90 8.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与电缆载波通信系统的防护间距标准GBJ142-90七、避雷、接地设计规范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95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5.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

常用电器符号

常用电器符号
常用电机和电器符号( 常用电机和电器符号(选自国标 GB4728—85《电气标准规范汇编》)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
名称 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 三相鼠笼式异 步电动机 (M) ) 图形符号 名称 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 开关 (Q) ) 图形符号
M 3~
三相绕线式异 步电动机 (M) )
M 3~
SB3 SB4 KM1 KM2 KM2 FR2
一台电动机点动 连续运行的控制电路。 一台电动机点动+连续运行的控制电路。 点动 连续运行的控制电路
A B C QS FU FR
~
SB1 SB2 KA
KM KA FR
KA KM
M 3~
SB3
图形 符号
名称 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 常开延时 闭合 常闭延时 断开
图形 符号
行程 开关 (ST) )
时间 继电器 (KT) 常开延时 ) 断开 常闭延时 闭合
三相双电机控制电路图
A B C QS
FU1 KM1 FR1 M1 3~

FU2 KM2 FR2 M2 3~
SB1 SB 2 KM2 KM1 KM1 FR1
熔断器 (FU) )
名称 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 常开 触点 常闭 触点 热 元件 常闭 触点
图形 符号
名称 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 接触器及继电器 吸引线圈 常开 主触点 交流 常开辅 接触器 助触点 (KM) ) 常闭辅 助触点
图形 符号
按钮 (SB) )
热继 电器 (FR) )
名称 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 中间 继电器 (KA) ) 常开 触点 常闭 触点 常开 触点 常闭 触点

电气规范目录123

电气规范目录123

电气规范目录123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7、《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95-92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9、《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9710、《电力装置的继电爱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11、《电力装置的电测量外表装置设计规范》GBJ 63-901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14、《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18、《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19、20、《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CECS32:9121、《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系列选择标准》CECS33:911、《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4、《单边带电力线载波系统设计导则》5、《高压电缆选用导则》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7、《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8、《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9、《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1、《国外电力操纵元器件及功能编号》2、《进口252(245)~550kV交流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技术规范》3、《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规范》1、《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3、《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1、《送变电工程启动验收规程》(国家标准)》200104042、《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913、《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4、《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5、《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6、《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7、《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9、《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10、《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1、《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12、《10531开闭所、小区变投运验收规定》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25、《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26、《110~500kV架空线路规范》GBJ233-9027、《1kv及以下配线工程规范》GB50258-9628、《35kv架空线路规范》GB50173-92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规范》GB50257-9630、《变压器室布置》GB88d264-131、《3~63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32、《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33、《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 4776-843、《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5、《供电营业规则》6、《电业安全工作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8、《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9、《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10、《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1、《微机继电爱护装置运行治理规程》12、《继电爱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400-1991)(《继电爱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25S08)13、《电力系统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判规程》14、《110kV无人值班院前变电站电气设备运行规程》15、《3~110kV电网继电爱护装置运行规程》17、《电力系统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判规程》18、《可控硅中频电源装置操作爱护检修规程》19、《晶闸管整流器检修操作爱护规程》20、《气体继电器检验规程》21、《送电线路对通讯线路干扰规程》22、《电网与电厂运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24、《有载分接开关运行修理导则》25、《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27、《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28、《电力装置的继电爱护和自动装置规范》29、《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30、《继电爱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31、《静态继电爱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32、《静态距离爱护装置技术条件》33、《数字型频率继电器及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技术条件》3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爱护和绝缘配合》35、《交流外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SD 111-83为了适应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和创一流工作、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开展,加强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治理,促进电力标准和法规的全面实施,提高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经济运行,以满足各级供电人员对成套标准、法规和规定的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组织编制了《供电企业技术标准汇编》,分法规与基础标准(上下册)、设计标准(上下册)、设备标准(上下册)、材料与金具标准、安装与验收标准、试验标准、运行标准(上下册)、计量标准、检修标准、安全与电能质量标准、环保与运算机信息标准共11卷15册,要紧收集了截止2001年底有关国家、部委和国家电力公司等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治理规定等857个标准、规定和文件,共约2500万字。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4.3.2 设置在住宅建造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者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于手持式及挪移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0.1.1 建造高度为100m 或者35 层以上的住宅建造和年估计雷击次数大于0.25 的住宅建造,应按第二类防雷建造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10.11.2 建造高度为50m- 100m 或者19 层--34 层的住宅建造和年估计雷击次数大于或者等于0.05 且小于等于0.25 的住宅建造,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造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1.3 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8.1.4 每套住宅应在下列系统设置如下装置4.供电系统的电能表8.1.7 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公共空间内1.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2.电气设备3.电缆沟的检查孔8.7.3 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气器。

8.7.4 住宅套内安装在1.8m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7.5 住宅的共用部位应设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附件)和节能控制措施。

8.7.9 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除或者能从内部徒手开启出口门。

3.2.8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3.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4.3.5 设置在民用建造中的变压器,应该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者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 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4.7.3 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 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 时,应增加出口。

4.9.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DOC 38页)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DOC 38页)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为使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和扩建工程的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

第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产品。

第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动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本章适用于额定功率及以上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其中,第二节和第三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的电动机;第四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电动机;第五节和第六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交流电动机。

第3~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保护和二次回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3~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开关设备和导体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节电动机的选择第电动机的工作制、额定功率、堵转转矩、最小转矩、最大转矩、转速及其调节范围等电气和机械参数,应满足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以下简称机械)在各种运行方式下的要求。

第电动机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笼型电动机,但功率较大且连续工作的机械,当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绕线转子电动机:1、重载起动的机械,选用笼型电动机不能满足起动要求或加大功率不合理时;2、调速范围不大的机械,且低速运行时间较短时。

三、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电动机类型及其调速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交流电动机不能满足机械要求的特性时,宜采用直流电动机;交流电源消失后必须工作的应急机组,亦可采用直流电动机。

变负载运行的风机和泵类机械,当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应采用调速装置,并应选用相应类型的电动机。

控制电缆敷设与制作

控制电缆敷设与制作

xx工程控制电缆敷设与制作作业指导书编号:批准:审核:编制:XX项目部年月日1、编制依据:1.1 有关电缆施工的设计图纸。

1.2 《火电厂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五篇(电气装置)第十四章及第二十章。

1.3 《安装工程分项施工工艺手册》第二分册(电气工程)中第二章。

1.4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中GB50168—92及GB60171—92章节。

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四篇及第十一篇。

1.6 《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火力发电部分)DL5009·1—2002。

1.7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8 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2、施工内容、工期及劳动力3、安装前的准备工作3.1准备好厂家技术资料及有关设计图纸。

3.2安装/调试用工器具及材料准备,所须的材料及工器具见下表所示:4、施工流程:4.1控制电缆敷设工艺流程:5、施工的技术措施:5.1控制电缆敷设应具备的条件:5.1.1与所敷电缆有关的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土建工作应全部结束,并移交安装的签证。

5.1.2 电缆层、电缆沟道清理干净,施工道路畅通,盖板齐全完好。

5.1.3 电缆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全部结束。

5.1.4 电缆桥架、支架及电缆保护管应安装敷设完毕,并经验收签证。

5.1.5需要敷设的电缆应准备齐全,并运抵施工地点。

5.1.6施工图纸经专业及综合会审,所敷电缆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敷设路径、首尾两端位置等经核对准确无误。

5.1.7所敷电缆两端的设备均已就位。

5.1.8电缆标志牌准备齐全,并整理分类。

5.1.9电缆敷设所需的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如:电缆放线架、断线钳、锯弓、各种规格的塑料扎带等。

5.1.10 电缆敷设的工艺、质量要求及相关的安全措施已对所有参加电缆敷设的人员(含临时工)进行培训和交底。

5.2控制电缆头制作应具备的条件:5.2.1制作电缆终端头或中间头所需的工具、材料、附件准备齐全。

66KV屋外配电装置作业指导书

66KV屋外配电装置作业指导书

目录目录1.工程概况 (1)2.编制依据 (1)3.作业进度及劳动力安排 (1)4.作业准备工作及条件 (1)5.施工步骤及作业程序 (2)6.施工方法 (5)7.工程质量要求及质量通病的预防 (12)8.工程在安装中的注意事项、预防措 (14)9.危险源、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15)1发电厂66KV屋外配电装置包括下列设备:六氟化硫断路器1组,高压隔离开关1组, 接地开关1组,电流互感器3台,座式避雷器3台,电压互感器3台,耐张软导线3组,设备连接线及引下线12组,端子箱1个,缆管及接地线的安装工作。

2、编制依据2.1《电气标准规范汇编》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466千伏屋外配电装置F285S-02013、作业进度及劳动力安排3.1作业进度安排3. 1. 1本作业计划于2020年3月5日开工,2020年05月10日工程全部结束.3. 2劳动力安排电工组长2人力工4人电工2人测量人员1人起重工1人4、作业准备工作及条件4、1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4.1.1凡参加此项作业的人员均要持上岗证,并经过各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使用力工要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体检合格者,同时鉴定劳务合同。

4.1. 2作业组长应具备66KV屋外配电装置经验,能组织好本组所承担的安装工作。

4.1. 3作业人员具有电气安装工作经验,工作细心听从指挥。

4.1. 4起重工要有起重资质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2作业的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的要求:66KV 屋外配电装置 序号 机械或工具名称规范及型号 单位 数量 1汽车吊 25吨 台 1 2载重汽车 10吨 台 1 3汽车作业吊 2 0米 台 1 4逆变焊机 台 1 5吊装带 2t 条 4 6力矩扳手 0-300N 把 1 7台钻 17mm 台 1 8导线压钳 台 1 9手拉葫芦 2t 台 4 10水准仪 台1作业指导书 作业项目名称 第2页共18页6.施工方法:6. 1钢芯铝绞线的挂设:敷设方法步骤及作业程序: 1、准备好所要用的钢芯铝较线、耐张线夹、钢锚、细铁丝等材料和无齿锯等机械、工具。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电气专业)《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J242-20114.3.2 设置在住宅建筑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于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0.1.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10.11.2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等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8.1.3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8.1.4每套住宅应在下列系统设置如下装置4.供电系统的电能表8.1.7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公共空间内1.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2.电气设备3.电缆沟的检查孔8.7.3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气器。

8.7.4住宅套内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7.5住宅的共用部位应设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附件)和节能控制措施。

8.7.9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除或能从内部徒手开启出口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3.2.8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3.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4.3.5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该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4.7.3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电气专业标准规范汇编

电气专业标准规范汇编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3-90 [附条文说明]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88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91 [附条文说明]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CECS31-91 [附条文说明]
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 CECS32-91 [附条文说明]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附条文说明]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J120-88[附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06-09)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与电缆载波通信系统的防护间距标准CBJ142-90 [附条文说明]
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GBJ143-90 [附条文说明]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附条文说明]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1-97[附条文说明]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附条文说明]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J 63-90 [附条文说明]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J79-85[附条文说明]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系列选择标准 CECSS33-91 [附条文说明]
工业企业调度电话和会议电话工程设计规范 CECS36-91[附条文说明]
工业企业通信工程设计图形及文字符号标准 CECS37-91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CECS45-92[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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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附条文说明]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

《电气标准规汇编》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和扩建工程的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

第1.0.3条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产品。

第1.0.4条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除应遵守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电动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章适用于额定功率0.55kW及以上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其中,第二节和第三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的电动机;第四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电动机;第五节和第六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交流电动机。

第2.1.2条 3~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保护和二次回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的规定。

3~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开关设备和导体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的规定。

第二节电动机的选择第2.2.1条电动机的工作制、额定功率、堵转转矩、最小转矩、最大转矩、转速及其调节围等电气和机械参数,应满足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以下简称机械)在各种运行方式下的要求。

第2.2.2条电动机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笼型电动机,但功率较大且连续工作的机械,当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绕线转子电动机:1、重载起动的机械,选用笼型电动机不能满足起动要求或加大功率不合理时;2、调速围不大的机械,且低速运行时间较短时。

三、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电动机类型及其调速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交流电动机不能满足机械要求的特性时,宜采用直流电动机;交流电源消失后必须工作的应急机组,亦可采用直流电动机。

电气专业标准规范汇编

电气专业标准规范汇编

电气专业标准规范汇编篇一:电气规范汇编20XX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程、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2.《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XX;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XX;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XX;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04DX002-20XX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7.《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20XX;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XX;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20XX;10.《标准电压》GB/T156-20XX;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1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XX;13.《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20XX;1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XX;15.《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1996;16.《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20XX年5月1日实施17.《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16434;作废。

替换为《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3册,GBT26218-20XX18.《同步电机励磁系统》GB/~;19.《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20.《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21.《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20XX;22.《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20XX;23.《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24.《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允许值》GB6830-1986;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20XX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20XX2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1993;2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20XX29.《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XX;3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XX31.《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XX;32.《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DL/T5186-20XX33.《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范》DL/T5164-20XX;3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044-20XX;35.《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20XX;36.《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DL/T5140-20XX;37.《水利水电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38.《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程》DL5053-20XX;20XX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介绍考试大纲基础知识基础综合考试发输变电专业知...39.《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XX;40.《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5-20XX;41.《35kV~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242-20XX42.《330kV~75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014-20XX;43.《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XX。

新书推荐——《建筑物电气装置国家标准汇编》(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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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语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结合建筑功能布局,综合考虑布置到位,在满足未来信息发展的趋势下,逐步主要以满足营运商业务为主,工程实施中,移动通信主设备、UPS 电源、馈线、光缆等由运营商完成。

建筑设计单位要提供基础条件,满足项目使用中对2/3/4G /5G 通信信号覆盖的要求,也是建筑智慧化推广应用的先决条件。

[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DBJ51/T103-2018四川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S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GB 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GB50314-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4]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5]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GB 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6]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DX009数据中心工程设计与安装[M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7]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信息通信专业委员会.T /CECS 485-2017数据中心网络布线技术规程[M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8]钟景华,等.中国数据中心技术指针[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2019-11-05来稿2019-12-30修回新书推荐———《建筑物电气装置国家标准汇编》(第4版)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是指导我国低压电气领域安全设计和安装的准则,对防止电击和电气火灾,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电气工程师的重视。

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我国工程建设正走向全球的背景下,推广和执行标准将起很大的作用!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205)近年来组织制修订了大量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等同采用了IEC 国际标准,他们的颁布和实施为促进我国低压电气领域安全水平的提高、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某高层行政中心建筑电气设计-任务书

某高层行政中心建筑电气设计-任务书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57-942000年版)等。
进度安排
序号
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日期(起止周数)
1
英文资料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1至2周
2
收集资料,比较、确定设计方案
3周
3
供配电系统设计
4至7周
4
照明系统设计,照明平面设计,
8至10周
4.大楼二层、四层、七层动力设计。要求根据其他工种提供的设备资料,合理设计动力系统;
5.大楼防雷接地系统设计;
6.英文资料翻译(不少于2万西文字符);
7.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
8.选作:大楼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
以上1为共作部分,2~8为该生独立设计部分。
本设计结果应符合以下规范或标准要求: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戴瑜兴主编
5.《建筑电气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工厂常用电气设备手册》·水利电力出版社,上下册、补充本
7.《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航天部第四设计院编
8.陈一才主编《大楼自动化系统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叶选、丁玉林主编《电缆电视系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同组设计(论文)者:
张怀密
范东平
系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学院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学生签字:
接受任务时间:年月日
注: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
1.供配电系统设计。要求进行负荷计算,短路电流计算,合理选择高、低压主接线方案,确定并校验各主要设备的整定值,合理选择变压器,设置必要的保护措施。完成高低压配电系统图;

电力工程设计规范汇编

电力工程设计规范汇编

电力工程设计规范汇编作者:liujing7…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198 更新时间:2009-9-21设计规范电力工程设计规范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78-1997 农村小型化变电所设计规程DL/T 5118-2000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202-2004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9-2005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4064-83 标准名称: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50061-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Q/GDW182-2008 中重冰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SDJ161-85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试行)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66kV及以下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6〕500号关于印发县城电网改造工程10千伏配电台区设计图纸的通知(电农[2004]181号)国家电网公司10kV和380/220V架空配电线路典型设计技术导则(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10kV配电工程典型设计技术导则(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35kV变电站典型设计技术导则(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66kV变电站典型设计技术导则(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66kV和35kV输电线路典型设计技术导则(第一次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缆敷设典型设计技术导则(修订版)基建技术〔2006〕15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66kV和35kV输电线路典型设计第二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电气标准规范大全

电气标准规范大全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动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动机的选择一、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笼型电动机,但功率较大且连续工作的机械,当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绕线转子电动机:1、重载起动的机械,选用笼型电动机不能满足起动要求或加大功率不合理时;2、调速范围不大的机械,且低速运行时间较短时。

三、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电动机类型及其调速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交流电动机不能满足机械要求的特性时,宜采用直流电动机;交流电源消失后必须工作的应急机组,亦可采用直流电动机。

变负载运行的风机和泵类机械,当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应采用调速装置,并应选用相应类型的电动机。

一、连续工作负载平稳的机械应采用最大连续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应按机械的轴功率选择。

当机械为重载起动时,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按起动条件校验;对同步电动机,尚应校验其牵入转矩。

二、短时工作的机械应采用短时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应按机械的轴功率选择;当无合适规格的短时定额电动机时,可按允许过载转矩选用周期工作定额的电动机。

三、断续周期工作的机械应采用相应的周期工作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宜根据制造厂提供的不同负载持续率和不同起动次数下的允许输出功率选择,亦可按典型周期的等值负载换算为额定负载持续率选择,并应按允许过载转矩校验。

四、连续工作负载周期变化的机械应采用相应的周期工作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宜根据制造厂提供的数据选择,亦可按等值电流法或等值转矩法选择,并应按允许过载转矩校验。

五、选择电动机额定功率时,根据机械的类型和重要性,应计入适当的储备系数。

六、当电动机使用地点的海拔和冷却介质温度与规定的工作条件不同时,其额定功率应按制造厂的资料予以校正。

第三节电动机的起动一、在一般情况下,电动机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电线电缆施工作业指导书资料

电线电缆施工作业指导书资料

1、编制依据1.1 工程施工图纸1.2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GBJ48—90)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91)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5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6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1.7 《电力电缆施工手册》1.8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CF》1.9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电缆终端头》1.10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总则》1.11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绝缘电力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1.12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电力电缆第2部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1.13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绝缘电力电缆第3部分》2、施工内容、工期及劳动力3、安装前的准备工作3.1熟悉设计图纸,明确每块盘的安装地点及安装高程;3.2安装工器具及材料的准备4、施工流程5、技术措施5.1电缆敷设前的准备5.1.1 电缆敷设前的检查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电缆沟、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3).电缆层、电缆沟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6).应检查电缆沟及等土建部分的转弯处,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所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7).核实电缆的型号、电压、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合。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8).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在度量电缆时,应考虑各种附加长度,各种附加长度如表一所示。

9).检查电缆外表面应无损伤;测量电缆的绝缘电阻应良好。

10)为了敷设方便,减少差错,在电缆支架、沟道、隧道、竖井的进出口,转弯处和适当部位挂上电缆敷设断面图。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电气制图是电气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基础和依据。

为了规范电气制图的编制,提高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对电气制图的编制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化。

本文将对电气制图国家标准进行汇编,为电气工程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我们来看国家标准GB 50171-2012《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这一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电气图纸的编制要求、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布置、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敷设等内容。

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建筑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国家标准GB 50539-2010《电气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也是电气制图的重要依据。

该标准规定了电气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和验收标准,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接线、电气线路的敷设和接地、电气保护和监控系统的调试和验收等内容。

电气制图作为电气工程施工的依据,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此外,国家标准GB 50160-2008《电气装置的工程设计规范》也对电气制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和设计方法,包括电气设备的选型和配置、电气线路的布置和配电系统的设计等内容。

电气制图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才能保证电气装置的设计符合国家的要求。

最后,国家标准GB 50254-2008《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也对电气制图进行了相关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电气线路的敷设质量、电气保护和监控系统的调试质量等内容。

电气制图作为电气工程施工的依据,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才能保证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

综上所述,电气制图国家标准对电气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电气工程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确保电气制图的准确、规范和可靠,为电气工程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的汇编能够为电气工程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电气工程的发展和进步。

电气安全评价的探讨

电气安全评价的探讨

电气稳患、 存在的地点部位、 严重程度等一一 记录下来 ,然后对照标准判定各项符合或不 符 合要求 。对 不符合 项存在 的 问题随 时告 知 企 业陪 同人 员 , 可 与其 进行 探 讨 、 流 , 并 交 虚
心 听取企 业人员 的意见 , 防出错 。 价人 员 以 评 除就 存在 问题 向企业 提 出整改要 求外 ,还 应 提 出整 改 的方法措 施 建议供 企业 参考 ,以 帮
助企业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 , 保障用电安全。 安 全评 价 的 目的是促进 安全 生产 的手 段而 真 正落实安全措施、 解决安全隐患。
在现 场 “ ” 、 的过 程往 往 是 交叉 进 听 看 查 行 的 ,如在进 行 电气设 备检查 测试 中与陪 同 人员交 谈 、 问时 。 询 通 过 “ 、 、 了解 该工 程项 目的供 电 听 看 查” 在设计 上是 否合理 , 施工 是否 规范 , 电气 电气 维修 维 护是 否 到位 以及 存 在 的安 全 隐患 等 。 如化工 厂油 罐 区属 易燃 易爆 场所 ,使 用 的 电 气设备 应为 防爆型 ,检查 中就 需要 了解其 设 计是 否为 防爆 型 ;施工单 位是 否按 照设计 要 求 采用 了 防爆 的 电气设 备 ,在 安装 时是 否按 防爆要 求进行 施工 ( 如封 堵 的严密 程度 等 ) ; 企 业维 护是否 符合 防爆 的要求 ,有无 失爆 现 象 ; 电 的跨接线 是否 完整等 。 防静 4评 价分 析 首先 ,对检 测检 查记 录进行 分单 元逐 一
瞄国瞄盈因团困
_ a 1 0 g j …
工 业 技 术
电气 安全评价 的探 讨
陈 微 微
(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 贵州 贵阳 50 0 ) 5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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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和扩建工程的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

第1.0.3条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产品。

第1.0.4条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动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章适用于额定功率0.55kW及以上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其中,第二节和第三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的电动机;第四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电动机;第五节和第六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交流电动机。

第2.1.2条 3~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保护和二次回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3~10kV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开关设备和导体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节电动机的选择第2.2.1条电动机的工作制、额定功率、堵转转矩、最小转矩、最大转矩、转速及其调节范围等电气和机械参数,应满足电动隙幕担ㄒ韵录虺苹担┰诟髦衷诵蟹绞较碌囊蟆5?.2.2条电动机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笼型电动机,但功率较大且连续工作的机械,当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绕线转子电动机:1、重载起动的机械,选用笼型电动机不能满足起动要求或加大功率不合理时;2、调速范围不大的机械,且低速运行时间较短时。

三、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电动机类型及其调速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交流电动机不能满足机械要求的特性时,宜采用直流电动机;交流电源消失后必须工作的应急机组,亦可采用直流电动机。

变负载运行的风机和泵类机械,当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应采用调速装置,并应选用相应类型的电动机。

第2.2.3条电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连续工作负载平稳的机械应采用最大连续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应按机械的轴功率选择。

当机械为重载起动时,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按起动条件校验;对同步电动机,尚应校验其牵入转矩。

二、短时工作的机械应采用短时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应按机械的轴功率选择;当无合适规格的短时定额电动机时,可按允许过载转矩选用周期工作定额的电动机。

三、断续周期工作的机械应采用相应的周期工作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宜根据制造厂提供的不同负载持续率和不同起动次数下的允许输出功率选择,亦可按典型周期的等值负载换算为额定负载持续率选择,并应按允许过载转矩校验。

四、连续工作负载周期变化的机械应采用相应的周期工作定额的电动机,其额定功率宜根据制造厂提供的数据选择,亦可按等值电流法或等值转矩法选择,并应按允许过载转矩校验。

五、选择电动机额定功率时,根据机械的类型和重要性,应计入适当的储备系数。

六、当电动机使用地点的海拔和冷却介质温度与规定的工作条件不同时,其额定功率应按制造厂的资料予以校正。

第2.2.4条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应根据其额定功率和所在系统的配电电压选定,必要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2.2.5条电动机的防护型式应符合安装场所的环境条件。

第2.2.6条电动机的结构及安装型式应与机械相适应。

第三节电动机的起动第2.3.1条电动机起动时,其端子电压应能保证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且在配电系统中引起的电压波动不应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

第2.3.2条交流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一般情况下,电动机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二、配电母线上未接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且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三、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用电设备时,可按保证电动机起动转矩的条件决定;对于低压电动机,尚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

第2.3.3条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电动机应全压起动:1、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的电压符合本规范第2.3.2条的规定:2、机械能承受电动机全压起动时的冲击转矩;3、制造厂对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无特殊规定。

二、当不符合全压起动的条件时,电动机宜降压起动,或选用其他适当的起动方式。

三、当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

第2.3.4条绕线转子电动机宜采用在转子回路中接入频敏变阻器或电阻器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起动电流平均值不宜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倍或制造厂的规定值;二、起动转矩应满足机械的要求;三、当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

第2.3.5条直流电动机宜采用调节电源电压或电阻器降压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起动电流不宜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倍或制造厂的规定值;二、起动转矩和调速特性应满足机械的要求。

第四节低压电动机的保护第2.4.1条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装设过载保护、断相保护和低电压保护。

同步电动机尚应装设失步保护。

第2.4.2条每台交流电动机应分别装设相间短路保护,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数台交流电动机可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一、总计算电流不超过20A,且允许无选择地切断时;二、根据工艺要求,必须同时起停的一组电动机,不同时切断将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

第2.4.3条交流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器件,宜采用熔断器或低压断路器的瞬动过电流脱扣器;必要时,可采用带瞬动元件的过电流继电器。

保护器件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路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时,应在每个不接地的相线上装设。

二、仅作相间短路保护时,熔断器应在每个不接地的相线上装设,过电流脱扣器或继电器应至少在两相上装设。

三、当只在两相上装设时,在有直接电气联系的同一网络中,保护器件应装设在相同的两相上。

第2.4.4条当交流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短路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

为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正确选择保护电器的使用类别;熔断器、低压断路器和过电流继电器,宜采用保护电动机型。

二、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应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且其安秒特性曲线计及偏差后略高于电动机起动电流和起动时间的交点。

当电动机频繁起动和制动时,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应再加大1~2级。

三、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瞬动元件的整定电流,应取电动机起动电流的2~2.5倍。

第2.4.5条交流电动机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台电动机应分别装设接地故障保护,但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的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接地故障保护器件。

二、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定。

三、当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器件满足接地故障保护要求时,应采用短路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

第2.4.6条交流电动机的过载保护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运行中容易过载的电动机、起动或自起动条件困难而要求限制起动时间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载保护。

额定功率大于3KW 的连续运行电动机宜装设过载保护;但断电导致损失比过载更大时,不宜装设过载保护,或使过载保护动作于信号。

二、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载保护,当电动机运行中可能堵转时,应装设保护电动机堵转的过载保护。

第2.4.7条交流电动机过载保护器件的动作特性应与电动机过载特性相配合。

过载保护器件宜采用热过载继电器(以下简称热继电器)或反时限特性的过载脱扣器,亦可采用反时限过电流继电器。

有条件时,可采用温度保护或其他适当的保护。

第2.4.8条当交流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过载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热继电器或过载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接近但不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二、过载保护的动作时限应躲过电动机的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间。

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电流应按下式确定:三、必要时,可在起动过程的一定时限内短接或切除过载保护器件。

第2.4.9条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当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相保护;当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时,宜装设断相保护;当低压断路器兼作电动机控制电器时,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二、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或额定功率不超过3KW的电动机,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三、断相保护器件宜采用断相保护热继电器,亦可采用温度保护或专用的断相保护装置。

第2.4.10条交流电动机的低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按工艺或安全条件不允许自起动的电动机或为保证重要电动机自起动而需要切除的次要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保护。

次要电动机宜装设瞬时动作的低电压保护。

不允许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应装设短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可取0.5~1.5s。

二、需要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不宜装设低电压保护,但按工艺或安全条件在长时间停电后不允许自起动时,应装设长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可取9~20s。

三、低电压保护器件宜采用低压断路器的欠电压脱扣器或接触器的电磁线圈;必要时,可采用低电压继电器和时间继电器。

当采用电磁线圈作低电压保护时,其控制回路宜由电动机主回路供电;当由其他电源供电,主回路失压时,应自动断开控制电源。

四、对于不装设低电压保护或装设延时低电压保护的重要电动机,当电源电压中断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时,其接触器应维持吸合状态或能重新吸合。

第2.4.11条同步电动机应装设失步保护。

失步保护宜动作于断开电源,亦可动作于失步再整步装置。

失步保护可装设在转子回路中或用定子回路的过载保护兼作失步保护。

必要时,应在转子回路中加装失磁保护和强行励磁装置。

第2.4.12条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

他励、并励及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

串励电动机和机械有超速危险的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

第三节电动机的起动第2.3.1条电动机起动时,其端子电压应能保证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且在配电系统中引起的电压波动不应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

第2.3.2条交流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一般情况下,电动机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二、配电母线上未接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且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三、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用电设备时,可按保证电动机起动转矩的条件决定;对于低压电动机,尚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

第2.3.3条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电动机应全压起动:1、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的电压符合本规范第2.3.2条的规定:2、机械能承受电动机全压起动时的冲击转矩;3、制造厂对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无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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