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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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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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掘员工的潜在能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树立全员持续改进的意识,特制定本方案。

1.2定义。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或团队针对公司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1.3本方案规定了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受理内容、申报程序、处理流程,以及建议的奖励等级、评审标准等内容。

1.4本方案主要适用于福马车桥生产相关领域。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评审组,为非常设管理机构,由下列人员兼职组成:组长:

2.2评审组工作职责如下:

①研究制定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制度;

②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方案;③对已采纳的建议

进行过程跟踪;④对实施后产生的效率进行效益评估。

2.3车间、部门负责人动员本部门下属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合理化建议传递申报工作。

2.4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照承诺实施合理化建议方案。

2.5公司总经理对认可合理化建议形成的成果进行最终确认及批准奖励方案。

3.受理的内容

3.1厂房、设施及生产区域布置的改进。

3.2工作方法、业务流程的改进。

3.3设备、工艺装备的改进、保养方法改进事项。

3.4产品的搬运、储存、控制等改进。

3.5节约原辅材料、能源及废品的利用。

3.6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卫生的改善。

3.7其它涉及到公司生产相关方面需要改善和改进的事项,如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安全性、排除安全隐患等皆可。

4.不予受理的内容

4.1无具体内容,纯为个人想象。

4.2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建议。

4.3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提及的建议。

4.4非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4.5涉及人身攻击的建议。

4.6属个人权限即可改善者。

5.申报程序和处理流程

5.1建议的提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或一个班组、部门。

5.2建议人应填写《合理化建议申请评审表》或提交书面报告交评审组,申请评审表或书面报告要求内容详细,包括问题描述、改善对策、预期效果等,并注明建议人和日期。

5.3评审组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地组织评审会对提交的建议进行评审,对建议提出评审等级,填写在申请评审表上,并及时地把评审结论反馈给建议人。

5.4评审组对被采纳的建议须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地将调查结果填写在申请评审表上。

6.评审标准及奖励

7.其它事项

7.1建议一旦采用并实施,即予张榜公布;未经采用的建议,当事人姓名将保密,不予公布。

7.2同一内容的建议以先提者为准,如同日提出者,视同联名提出,奖金平分。

7.3建议若有多人共同提出者,其奖金由共同建议人均分。

8.附则

8.1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合理化建议评审组。

8.2本方案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

9.附件

《合理化建议申请评审表》

合理化建议申请评审表

第二篇: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内蒙古万佳食品有限公司(企管部)文件

关于对生产部冀晓东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的通知

总公司各部门:

经过对近期公司建议箱内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可行性选择,由生产部员工冀晓

东提出的改善卫生间环境的合理化建议,其内容中肯,仔细认真。经过公司研究

决定,给予员工冀晓东100元奖励,以此鼓励冀晓东能够以厂为家,爱厂护厂。

望公司全体员工能够在工作中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积极参与我们万佳的各项

建设,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发展贡献力量。

此通知

内蒙古万佳食品有限公司

企管部

xx年8月4日

主题词:生产部冀晓东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抄送:总公司各部门第三篇: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提交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改进和完善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降低物资消耗、提高作业效率、加强企业管理、改善工作条件为重点。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都应组织开展员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五条公司工会牵头设立由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评审与反馈

第六条员工可随时向公司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员工合理化建议。收到合理化建议书后,应及时对建议项目内容进行评议和论证。

第七条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书面材料,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从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者即有义务向采纳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应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员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根据

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单位(部门)或几个单位(部门)落实

完成。

第十一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奖励

第十四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应分档次给予奖励。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发,反馈给各单位和本人。

第十五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

一、

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提合理化建议获奖者,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所在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适当鼓励的办法。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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