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同名10995)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定了《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根据《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信息提供主体),在行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开展行业自律等履职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可用于识别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本办法所称信息主体,是指信息提供主体在履职过程中采集、整理、加工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的描述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区市县(先导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区市县(先导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关机构(以下统称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等辅助性工作。
第六条市、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七条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和国家、省标准组织编制并公布。
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主要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身份登记、社保登记等登记类信息事项;资质认定、执业许可、职业资格等资质类信息事项;行政奖励、荣誉记录等表彰类信息事项;行政处罚、禁入限制、责任事故处理以及弄虚作假、违反告知承诺记录等监管类信息事项;涉经济类民事判决、刑事判决等判决类信息事项。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我市信息惠民工程,完成国家试点任务,对我市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推动我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细化环节任务,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任务指标。
推进工作中,要加强各方衔接,落实联动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注意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有机结合,确保如期完成国家试点城市工作任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28日大连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5—2016)2014年6月,我市等80个城市获批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
为全面落实我市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推动我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紧扣民生,明确重点各部门要以解决民生领域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制约因素,以及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改变以往技术导向、项目驱动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的创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促进诚信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我们制定了以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意识。
宣传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如举办宣传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等,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增强诚信观念,推动形成诚信社会风气。
二、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间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推动形成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同时,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三、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形成信用评价结果。
同时,加强对信用违约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建立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信用应用和创新发展。
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应用,推动信用在金融、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信用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
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在信用建设方面进行创新,推动信用服务业的发展。
五、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化。
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的国际信用声誉。
综上所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这一方案,努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和政策支持,确保信用体系的顺利推进。
2.制定信用信息的收集、共享、利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3.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制定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引导各方主体树立诚信意识,推动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二、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1.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两个层面,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确保信息的准确、即时和可信。
2.支持发展信用评估机构,引进先进的评估技术和方法,提高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保护个人隐私权。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实施1.加强对社会主体的信用管理,推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树立诚信意识,遵守诚信原则,规范经营行为。
2.鼓励各个行业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规范,引导企业遵守规则,提高行业整体信用水平。
3.加强对政府行为的信用管理,推动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加强政府责任的履行和监督,确保政府言行一致。
四、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1.设立信用激励奖励机制,对遵守诚信原则、出色履约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提高信用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限制其参与市场活动,加大信用破产和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形成失信成本。
3.搭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评级结果和信用记录,提高社会监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健全监督和管理机制1.建立信息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信用体系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监督,建立信用评估结果的审查和复核机制,防止虚假信用评级和不当干预。
3.设立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明确职责和权限,推动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5•【字号】大政办发[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8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五日大连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不断改善民生,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决定,2008年全市实施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决策为指针,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在巩固我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挖掘扩面潜力、加强基金征缴,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使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实现老有所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到200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确保指标186.6万人(其中133.2万在职参保人员),奋斗目标197.3万人(其中143.9万在职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征缴确保指标50.8亿元,奋斗目标52.7亿元。
三、工作重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扩面工作重点: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二是金融、保险、证券等部门中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的农民工;三是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稳定、劳动关系规范的乡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四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五是从未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三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一、背景和意义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组织和行业的经济、社会和行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和评价,对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对个人、组织和行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公示、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和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阐述_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
二、主要目标和原则1. 主要目标:通过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建设,提升国家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和整体素质。
2. 主要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确准确、鼓励激励、依法合规。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1. 完善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提升数据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对信息采集的法律法规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及监管。
2. 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和机制:根据社会经济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和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
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个人、组织和行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3. 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和查询:建立便捷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供全社会对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了解服务。
同时,鼓励个人、组织和行业自愿公示信用信息,增强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4. 完善信用修复和激励机制:对于存在信用问题的个人、组织和行业,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提供相关支持和指导,帮助其恢复良好的信用状况。
同时,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个人、组织和行业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5. 加强信用监督和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用监督机制,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组织和行业进行惩戒和追责。
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6. 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18•【字号】大政发[2003]98号•【施行日期】2003.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大政发[2003]9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开展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报告上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道德、信息、制度、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
需要从重点行业、重点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密切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
任何一个部门不能包打天下,这项工作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为落实十六大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确定,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根据全国整规办统一确定的工作原则和辽宁省整规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等内容。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技术手段及规划、法规、标准、工作进程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4•【字号】大政办发〔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1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4日大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等32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财金〔2016〕76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总体目标要求,立足大连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至2017年底,初步建成与大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与国家、省同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便民服务和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大数据示范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诚信文化快速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水平全面提高。
2024年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24年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提升市场经济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的阶段。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全面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底,初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综合、可靠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的市场化程度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形成诚信为本、守信兴业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任务1.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涉信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共享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2. 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合,推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体共享信用信息,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
3. 创新信用评价方法和模型加强对信用评价方法和模型的研究和创新,探索建立以多维度评价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模型,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完善信用惩戒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推动形成守信为本的社会风尚。
五、工作重点1. 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度。
2.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 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责和处罚。
4.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主体、公共服务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信用评价体系与市场机制的相互配合度。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 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技术储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公示。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9•【字号】大政发[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1]4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部署,更好地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公开和在线服务工作步伐,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时全面、规范高效、便捷实用、有利监督为基本要求,依托网络系统,从技术和制度两方面入手,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服务透明度,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推动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与定位⒈建设目标:以“整合、规范、共享”为导向,统筹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资源,打造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一网式”办事公开平台,向公众提供标准化的信息公开、便捷可靠的在线服务和及时顺畅的互动交流,以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基本生活和日常办事的需要。
计划用1年时间基本建成系统和网站并投入试运行;用2-3年时间逐步拓展、升级和完善。
系统平台建成后,将涵盖全市各行业、近千家公共企事业单位,贯通市、县、乡、村4个层级,最终实现办事公开与在线服务的全域覆盖和一体化。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2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_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必须构建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企业和组织行为的记录、评价和惩戒,形成一个能够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的体系。
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二、总体布局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健全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信用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机制,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提高数据的准确度、完整性和及时性。
3. 推进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个人诚信评价和企业信用评价,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估,形成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
4. 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信用评级结果,采取差异化的激励和约束措施,鼓励守信行为,限制失信行为,形成守信为荣、失信受罚的社会氛围。
5.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文化,提高社会成员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感。
三、重点工作1. 信用信息共享和整合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整合工作,确保各部门和地区间的信息互通。
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实现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和信用记录的全覆盖。
2. 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通过对个人和企业的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估,形成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
评价结果作为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3.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采取不同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对守信个人和企业给予荣誉称号、优先办理、降低费用等方面的奖励。
对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进行限制、惩罚和公开曝光,限制其参与公共事务、获得贷款和资金支持等。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29•【字号】大政办发〔2015〕87号•【施行日期】2015.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8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29日大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5〕19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的通知》(大政发〔2014〕35号)要求,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加快创建质量强市,明确我市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一)稳步推进简政放权。
做好下放和委托下放质量行政许可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紧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许可流程,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
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大力开展质量教育。
在全市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企业领导人的质量教育培训。
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者行动,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
充分运用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信用大连实施方案
信用大连实施方案为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提升大连市信用环境,促进社会诚信意识的培育和发展,经大连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信用大连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信用建设,构建全市信用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形成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提高全市信用管理水平,增强市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重点任务1. 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共享的机制,推动各部门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
2.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各领域的应用,形成信用评价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3. 推进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
加强对信用违约行为的监测和监管,建立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失信成本上升。
4.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提高市民和企业的信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文明新风尚。
5. 深化信用应用服务。
推动信用在市场准入、信贷融资、行政审批等领域的应用,提升信用服务水平,为诚实守信的主体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
三、实施保障1.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设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信用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范,为信用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3. 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加大对信用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升信用信息处理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 加强监督检查评估。
建立健全的信用建设监督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工作机制1. 建立信用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信用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大连城市建设信用管理规定
大连城市建设信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城市建设领域内的信用管理工作,涉及城市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基本原则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依法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信用良好的建设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失信行为进行惩罚。
2.信息公开原则。
建立健全城市建设信用信息的收集、整合、发布制度,保证信用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便捷查询。
3.惩戒与激励并重原则。
对信用不良的建设企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惩戒,对信用良好的建设企业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4.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的差异化管理。
第二章信用主体第四条信用主体范围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城市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2.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等。
3.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
4.城市规划、土地出让、市政设施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五条信用主体的分类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主体根据其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分为信用优良、信用合格、信用一般和信用不良四个等级。
第六条信用主体的评价与监管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主体的信用评价和监管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和信用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三章信用制度第七条信用记录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管理应在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中记录以下内容:1.信用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等。
2.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
3.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包括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
第八条信用评价标准大连市城市建设信用评价标准应包括以下要素:1.守信行为,包括信用记录、履约能力等。
2.失信行为,包括违规违法行为、逾期不履约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本(2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本_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信用体系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关注和评估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表现,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促进诚信守法行为的形成,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
本文旨在阐述_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以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二、总体目标____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1. 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涵盖各行各业、各层次的个人和组织。
2. 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3. 强化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
4. 推动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惩戒措施的落地,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实效性。
5. 提升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的认知和信任度。
三、主要举措1.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制定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
- 加强社会信用领域的监管机构建设,确保社会信用体系的规范运行和监督管理。
- 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信用体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 构建全面的信用信息收集和归集体系- 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的快速采集和归集。
- 完善信用信息的有效标识和分类方法,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分类精度。
- 加强对个人和组织的信用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确保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和时效性。
3. 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 推动各部门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共享,提高信用信息在决策和服务中的应用效果。
- 加强信用信息的交换和整合工作,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和便捷性。
4. 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惩戒措施- 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在商务活动、行政管理、司法审判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 完善信用评价和信用评分机制,形成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
- 采取措施促使失信行为的惩罚措施得到落实,强化信用约束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样本(三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样本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一系列信用问题。
为了构建信用型社会,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和公平性,我国决定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个体和组织的信用信息,形成信用评价和信用约束机制,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现代化的一种体系。
二、建设目标1. 建立全面高效的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多方共享的信用数据。
2.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加强信用监管和执法,提高违约成本和违法成本。
4. 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自律,构建和谐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建设内容1. 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1)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公、私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形成多方共享、互通有无的信用数据体系。
(2)推进互联网+信用服务,打通信息壁垒,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查询和信用服务。
(3)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的监管。
2.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1)建立综合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个人信用评价指标和组织信用评价指标。
(2)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估方法,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合理确定评价的权重和分数。
(3)开展信用评价的手段,包括信用调查、信用审核和信用评估等,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建立信用评价结果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个人和组织的信用评价结果。
3. 加强信用监管和执法(1)建立信用监管机构,负责对信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完善信用执法和惩戒机制,加大对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和恶意违约的处罚力度。
(3)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约和违法者进行限制和惩戒,加大违约成本和违法成本。
4. 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自律(1)加强信用教育,推动信用教育进入学校课程,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素养。
(2)加强宣传和倡导,通过媒体、网络和社区等途径,宣传和倡导公众守信用、讲文明、树新风。
(3)推动信用制度和信用规则的参与性和公众参与,增加公众对信用制度的认同和支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大政办发[2008]223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22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连市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起,在市内四区、大连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启动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即每个区每年开发改造一片旧城区;新建一座停车场;新建一处市民健身场所;改造一处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一条路街环境)。
为确保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率先全面振兴、构建和谐大连为目标,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重点,力争通过3至5年的时间实现若干个“五个一”工程的建设目标,不断改善我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五个一”工程的计划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军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忠彦、市建委主任谭积斌担任。
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房屋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土地储备中心,大连开发区、高新园区管委会,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政府和大连日报社。
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2024修正)
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09•【字号】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施行日期】2024.10.09•【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2021年2月8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24年8月23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第三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第四章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第五章社会信用行业发展第六章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以及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社会信用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的状态。
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信息,是指用来识别、分析和判断社会信用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主体,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生成的社会信用信息。
市场信用信息,是指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市场信用信息提供主体,在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或者行业自律管理活动中生成的社会信用信息。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政发[2017]14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15【实施日期】2017.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1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完善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信用大连”建设步伐,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77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信用辽宁”建设的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鼓励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一)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
支持推动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交通、环保、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各类主体信用记录。
鼓励信用、房地产、建筑业、医药商业、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完善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会员信用记录。
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将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及时推送到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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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
日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根据《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大政发〔2003〕98号文件印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在建设和谐社会有关决议中也提出建设诚信社会的要求。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互信互利的社会氛围;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有利于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促进交易正常发展,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扩大对外开放,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加速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
以建设“诚信大连”、构建和谐社会和搭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综合抓好宣传教育、信用立法、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培育信用市场等工作,整合资源,齐抓共建,切实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为大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要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一是政府引导推动、创造环境。
政府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是搞好规划、制定标准和规则、营造环境、培育需求、协调监督、提供服务,不参与商业化的信用服务活动。
要统筹协调,加强信用监管。
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搭建信用监管技术平台,整合信用资源,实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二是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化运作,实行特许经营、专业服务,在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同时,依法规范和监管信用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
(三)总体目标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制定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方法;按照“失信惩戒”和“守法便利”的原则,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
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制定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1.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披露、社会咨询、网络链接、信息共享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整合相关部门有关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法规体系。
2.建立健全企业税收信用奖惩机制。
深入探索在税收信用等级评定中的奖惩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
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建立对A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税收优待政策和对C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监控制度,规范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3.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一是组织专家制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从事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程序、监督管理、审批和公告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为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奠定基础。
三是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激发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内在动力。
四是扎实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对87种主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米、面、酱油等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加贴“QS”标志,引导正确消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业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海关
(五)开展“诚信兴商”活动
开展“诚信兴商”宣传,组织反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大连市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充分利用大连市商业局的网络平台,建立商会、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加快实现与税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劳动保障、卫生、公检法等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以全国商业信用中心和北京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全国商业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标准》和《全国商业信用等级行业评估管理办法》为依据,评定大连市商业信用企业和推荐全国商业信用企业。
责任单位:市商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加快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外汇管理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根据日常监管需要和业务特点,分别建立和完善信贷、外汇、证
券、保险、期货等各项信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涉汇主体、证券机构、保险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之间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防。
率先在保险行业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监管者信用为先导,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保险监管信用、保险主体信用、被保险人信用”三位一体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保险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准,培育保险信用文化,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风尚,促进保险机构诚信经营,实现我市保险信用状况的根本好转。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外汇管理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2005—2010年)
按照5年左右建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的设想,具体实施分为4个阶段:
启动阶段。
2005年9月底前,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完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2005年10月底前,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和动员。
具体实施阶段。
2006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有关管理制度,初步建成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平台,开展行业和个人征信试点工作,政府信用体系基础工作取得进展,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试点。
全面推进阶段。
2007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提高信用行业的监管水平,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基本建成全市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开始联网运行,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完善阶段。
到2010年年底前,初步构建起覆盖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综合网站,构建起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相关的标准、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基础,建立全市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监管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和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也应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制度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行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为该项工作正常推进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
(四)监督保障。
一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二是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和开门评议中统一考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