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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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与实务

法庭辩论技巧与实务

法庭辩论技巧与实务在司法系统中,法庭辩论技巧是律师们必须掌握的重要能力。

它不仅能影响案件的胜负,还能决定被告人的命运。

本文将探讨法庭辩论技巧以及实务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开场陈词的重要性开场陈词是律师们展示辩护观点和引起法官和陪审团兴趣的机会。

律师们应该通过用事实说服人、用情感打动人等手段,使其陈词生动有力。

此外,开场陈词中使用合适的语气和说话节奏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律师是否能够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二、证人的审问审问证人时,律师需要非常注意自己的语言和态度。

首先,律师应该避免使用侮辱性或挑衅性的词语,这样有可能引起法官和陪审团的反感。

其次,律师应该提前准备好问题并有条理地进行询问,以便获得对案件有益的信息。

另外,律师还需要注意证人的非言语行为。

例如,律师可以观察证人的身体语言和面部表情,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若证人流露出紧张或矛盾的迹象,律师可以进一步追问和挑战其证词。

三、辩护的策略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可以采用多种策略以增加胜诉的机会。

首先,辩护律师可以寻求适当的专家意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专家的意见往往可以扭转法官和陪审团的看法,从而改变案件的走向。

其次,律师可以通过论证法律的不公正性或不完善性来质疑指控的合理性。

这种策略通常会在对案件背景和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展开,律师需要能够准确地分析和应用相关法律。

另外,律师还可以利用证据的缺陷或不一致性来驳斥指控。

律师需要仔细研究案件相关的证据,并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漏洞,以便发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四、法律语言的运用在法庭辩论中,律师需要善于运用法律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并驳斥对方的意见。

律师应该清楚地理解自己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并且能够解释其适用性和解释性。

此外,律师还需要注意自己的措辞是否准确、简明扼要,以便法官和陪审团能够理解其论点。

总之,法庭辩论技巧和实务对于律师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准备充分的开场陈词、审问证人、采取恰当的辩护策略以及运用合适的法律语言,律师们可以提高案件的胜诉机会,并为被告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
以下是四个法庭询问技巧:
1.明确询问目的:在法庭询问前,需要明确自己的询问目的,即希望通过询问获得哪些信息或证据。

这有助于在询问过程中保持专注,并
确保询问内容与案件相关。

2.简洁明了:在法庭询问时,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或句子结构。

这有助于让对方更好地理解问题,并确保法官和陪审团能够清晰地听到和记录询问内容。

3.保持冷静:在法庭询
问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要因为对方的回答而情绪激动或失去耐心。

这有助于确保询问过程顺利进行,并避免因为情绪波动而影响询问效果。

4.适时打断:在法庭询问过程中,如果对方回答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或涉及隐私保护等问题,
可以适时打断对方,并要求对方回答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这有助于确保询问内容与案件相关,并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庭审讯问的技巧

庭审讯问的技巧

庭审讯问的技巧新的庭审模式将法庭调查活动的主角由法官改为公诉人,对公诉人的公诉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对被告人的询问和法庭辩论时对辩护理由进行预防性的驳斥,进而揭示犯罪事实,分清罪责轻重,成为公诉人艰巨而又相当重要的任务。

这不仅涉及到公诉人的法学理论素养、社会阅历和案件熟悉程度等诸多因素,而且要求公诉人必须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在法庭调查和辩论过程中,公诉人必须善于运用逻辑方法,机智灵活地转换思维,才能控制法庭上的主动权,出色完成出庭支持公诉的任务。

本文试图就公诉人在庭审中如何运用逻辑方法这一问题作一探讨。

一、巧设二难法所谓二难法就是运用逻辑学上的二难推理来进行询问、驳斥的方法。

逻辑学上的二难推理又称假言选言推理,它是由两个假言判断和一个选言判断为前提构成的一种演绎推理。

由于这种推理常使对方陷于“进退维谷、左右两难”的境地,所以在庭审中经常被公诉人员所用,在适当时机巧设二难法能够起到理想的庭审效果。

在法庭调查时,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有罪、往往由于畏惧心里或心存侥幸,在多数情况下不主动交代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可根据掌握的证据,适当结合法律、政策,巧妙地运用二难推理使对方陷于“两难”处境,然后进行政策攻心,促其在“二难”之中“两害相权取其轻”,进而交代自己的罪行或揭发同伙,认罪服法。

如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伙抢劫案”中,其他同伙都作了交代并交出了赃物,唯有刘某拒不交代,认为只要自己保持沉默,法院治不了他的罪。

公诉人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在法庭上对刘某出示部分赃物并对其说:“如果你交代罪行,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定案;如果你不交代罪行,我们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掌握的证据对你进行定案。

无论你交代还是不交代,我们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你的罪行。

”被告人听后态度有所好转,开始避重就轻地作了些交代。

针对这种情况,公诉人进一步进行政策攻心:“如果你现在能坦白交代你的罪行,可得到宽大处理;如果你不如实作交代,则可能从严处理。

律师的法庭辩论有什么技巧

律师的法庭辩论有什么技巧

律师的法庭辩论有什么技巧一、我国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与避忌(一)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1.律师法庭辩论的一般技巧2.律师法庭辩论中的应变技巧法庭辩论中的应变技巧,是指当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况或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机敏地适时采取措施反驳或说服对方的一种论辩方法。

这种技巧如果运用得当,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论辩效果。

第一,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应变技巧。

在庭审中,有时证人证言会发生变化,有时会发现新的事实,有时论辩时间比自己事先估计的时间要短。

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如果仍按自己原来准备的思路和方法进行论辩,那就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为此,必须采取应变措施,摆脱困境。

一般说来,常用的应变措施有:(1)紧迫不舍,迫其吐真。

在庭审中,律师常常请求合议庭允许他事先调查过的有利于自己的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证人有时会改变自己已向律师提供的真实证言,或含糊其辞,或作虚假陈述。

如果证人的证词很关键,无疑将会关系到案件的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必须引用先行采集的调查笔录,追问证人,迫使其客观作证。

(2)提示矛盾,争取主动。

在同一案件中,证据与证据间可能会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只要认真细致地研究案卷材料,是完全可以发现的。

但有时由于粗心疏忽,往往等到在法庭上出示有关证据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又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

此时,律师应针对出现的新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提示矛盾,争取案件处理的主动权。

(3)调整思路,集中出击。

如何根据庭审情况,把握好论辩中一轮、二轮或三轮的时间和内容,也是论辩技巧问题。

一般说来,可在一轮论辩时把论辩观点处理得原则些、简练些,在以后几轮论辩中再进行阐述、发挥。

但也有需要灵活处理的例外情况。

第二,出现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的应变技巧。

辩论双方,在开庭前一般都充分估计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作了反击准备;但在辩论过程中,对方往往会提出一些事先难以预料的辩论观点,而这些辩论观点有些离题万里,有些谬误百出。

法庭发问技巧

法庭发问技巧

法庭发问技巧1. 法庭发问可不能瞎问啊!就好比射箭,你得瞄准了目标才行。

比如说,当对方证人在证词上有漏洞时,你就得抓住机会,像猎豹一样迅猛出击,直接质问他,让他露出马脚!2. 你知道吗,法庭发问要讲究时机!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得抓住那转瞬即逝的机会。

比如在对方陈述矛盾时,你就得立刻发问,“这怎么解释呢?”,让他们措手不及!3. 法庭发问技巧很关键啊!这就跟下棋一样,要步步为营。

假设对方在回避关键问题,你就得巧妙发问,“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呢?”,打乱他们的节奏!4. 注意啦,法庭发问得有策略!好比打仗,要懂得排兵布阵。

当发现对方证词有疑点,你就得果断发问,“这里是不是有问题呀?”,让真相浮出水面!5. 法庭发问可不能马虎啊!如同在迷雾中找路,得有方法。

要是对方的说法前后不一致,你就得马上追问,“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让他们没法狡辩!6. 法庭发问技巧太重要啦!就像解一道难题,得找到关键。

当对方试图掩盖重要细节时,你就得尖锐发问,“这个细节为什么不提呢?”,让他们无处遁形!7. 你晓得不,法庭发问要有智慧!仿佛钓鱼,得有耐心和技巧。

比如对方在故意绕圈子,你就得直接发问,“能不能说重点?”,把他们拉回正轨!8. 法庭发问得掌握火候啊!好像炒菜,时机很重要。

若是对方在证词上闪烁其词,你就得严厉发问,“请说实话!”,让他们不敢再糊弄!9. 法庭发问技巧要牢记呀!如同在丛林中探险,得小心谨慎。

当对方试图误导时,你就得迅速发问,“这不是在误导大家吗?”,让他们的计谋破产!10. 法庭发问真的不简单啊!就跟攀岩一样,得一步一个脚印。

假设对方在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辞,你就得坚决发问,“必须说清楚!”,让案件水落石出!我的观点结论:法庭发问技巧是在法庭上取得优势的重要手段,只有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这些技巧,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篇11、深入浅出,生动形象法庭辩论是一场关于事实、法律和理论的争论,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疑难的理论问题。

同时,由于辩论的对手不同,有时候简单的问题也会变得复杂化。

在这种情况下,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有针对性地使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深入浅出,往往会收到明显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离主题在法庭辩论时,还要注意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让对方牵着走,以免误入歧途而不能自拔。

有时候,对方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转移话题,然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达到改变辩论主题的目的,这时候一定要反应敏捷,切勿上当。

3、赢得法庭辩论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技巧归技巧,它毕竟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

那么,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你没有理论功底,你就要犯错误,你再有技巧也没用,只是哗众取宠,只是嘴上功夫。

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说要充分地调查取证。

4、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在法庭辩论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这情况如何应付?这确实是对律师应变能力的考验。

在法庭上,有些情况是不可能提前做好准备的,所以,应变能力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

《三国演义》中孔明说郭嘉:“坐说立议,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

”就是说郭嘉没有应变能力。

可见,缺乏应变能力的只能做谋士,不适合做律师。

5、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赢得法庭辩论的重要因素心理素质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自信。

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这样你就能充分发挥你的应变水平,善于应付各种环境和场面。

由于我国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该输的不一定输,该赢的不一定赢,特别是当这种迹象在法庭上显露出来的时候,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

在这种情况下,自信心会帮助你解脱困境。

6、语言表达要注重方式在法庭辩论中,还要注意语言本身的表达艺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人家听得进,听得懂,给人家留下反应和理解的余地。

法庭上运用到的辩论技巧

法庭上运用到的辩论技巧

法庭上运用到的辩论技巧法庭上运用到的辩论技巧1舌战偷渡法(设问法)。

使用该法,关键是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

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

间接否定法。

此法运用应注意两点:1.双方观点势不两立。

2.己方观点应有理有据。

在辩论中不要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的错误观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对方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示假隐真法。

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运用此法时,就是要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

归谬法。

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庭审辩论方法,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运用此法就是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

这种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法庭上运用到的辩论技巧2先声夺势。

此法的目的是掌握辩论主动权,占领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

在庭审辩论阶段,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目的。

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

后发制人。

先声夺势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由于是后发,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从而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失去理智,进入慌乱状态。

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辩论双方共同的一般技巧,在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有下列几种:1)善于使用第一手材料。

辩论者要善于把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并经过反复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说得清楚、明白、具体,包括重要细节在内。

由于材料确凿,潜力就大,使人产生坚信不疑的感觉,对辩论制胜特别有利。

2)善于发现“靶子”。

要认真听取对方的发言,善于抓住对方一段话的主旨,抓住这段话的漏洞,抓住这段话与他前面的话、与证人的话、与被害人的话的矛盾。

这样就能发现“靶子”,针锋相对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失去辩论的锐气和主动权,收到较理想的辩论效果。

3)善于引用法律条款。

要求辩论者不仅对每一条法律序码说得出来,而且对每条中的第几款、第几项也要背得出,并要掌握其内函和实质,以及与相关条款的内在联系,进而阐明这些条款与本案事实准确无误的关系。

做到了这几点,就能在辩论中胸有成竹,游刃有余,比较容易化“险”为夷,转“败”为胜。

4)善于放松情绪。

有经验的辩论者善于用理智控制感情,始终保持放松的情绪,而紧张对辩论是极不利的。

如何放松?首先要做到不被对方的言辞所激怒,情绪自始至终要放松;其次要坚持用适中的语速,以语速去抑制激动,第三要说清发言中的序码号,造成适当的语段间隙,既可使说出的话条理清晰,又可以控制情绪。

5)善于争取主动。

争取主动是辩论制胜的关键。

其技巧有二:一是辩论前善于设题,就是为对方设想可能要进行辩论的题目,设题一般在事实、证据、定性、量刑、适用法律条款、程序等六个方面考虑,善于设题就首先取得主动。

二是善于出击,即在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的漏洞和错误,抓住症结进攻,使对方陷于被动。

6)善于把开头话说好。

常见的方法有三:一是借他人之口开头,如借审判人员之口,被告人之口,用他们的话,用法庭调查的某一情节作为辩论的开头,然后展开辩论。

二是提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让对方答复,使对方的错漏暴露得一清二楚,接着以此为靶子开展辩论。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一、巧设二难推理强力质证庭审中,被告乙某说:“假电报是法律顾问草拟的,我不明真相,只是在不改变原意下对个别字句作了润色,履行了一个文书的誊写职责,不知者无罪!”辩护人也称对电文草稿及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内容一致,支持被告人无罪辩解。

公诉人立刻追问道:“那草稿呢?”被告答:“我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

”公诉人当即反驳道:“知情的法律顾问草拟的电报,负责润色的经济顾问乙某却说不知情,两位顾问在一份电报上捉迷藏,这种诡秘的把戏令人费解:这样的草稿是否存在过?方才,被告人供述‘草稿’被抄后撕碎扔掉,辩护人则声称对‘草稿’与‘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

试问:你的‘认真核对’发生在案件破获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之前,你在本案中是否另有角色?如果在之后,那你从哪里看到的草稿?被告岂不是在撒谎?”被告人与辩护人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这是围绕辩方提出新证据的存在与否展开的辩论。

辩护人称见过草稿,被告又说草稿“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但众所周知:辩护人是在案发后才介入的,根本不可能看到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已经被撕碎的“草稿”。

由此,公诉人利用被告人与辩护人两个谎言间的矛盾,展开了思维辐射,以一连串诘问,铸成一柄二难推理的逻辑利刃,将辩方逼入自相矛盾的死胡同:辩护人如果承认是在案件破获之前看到的,说明自己也涉嫌犯罪;承认在之后,则被告就是当庭撒谎,对其进行无罪辩护一点好处都没有。

被告人和辩护人陷于两难之中,只能哑口无言。

二、活用类比推理赢得辩论在证据事实上打不开缺口,被告乙某就在主犯甲某的身份上动脑筋:“甲某是老总,是至高无上的指挥者,我只是一件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何罪之有?”“鹦鹉会‘说话’,微机能‘写字’,”公诉人展开类比推理:“如果被人类用来实施诈骗犯罪,它们就是工具:作为鹦鹉,虽‘说’了骗人的话,作为微机,虽然‘写’了骗人的字,但那只是‘老总’犯罪意志的复制与翻版,它们对于自己“说”的话、“写”的字表达了什么意思,能产生什么后果,会承担什么责任,一概茫然无知,因为不具备人脑所独有的机能——思维,它们才成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你不是鹦鹉,也不是微机。

法庭的辩论技巧

法庭的辩论技巧

法庭的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是律师为了赢得案件而采用的策略和技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庭辩论技巧:
1. 诉诸逻辑:律师使用逻辑推理和论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揭示对方观点的漏洞或矛盾之处。

2. 证据引用:律师通过引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解释如何证明事实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追问交叉:律师在交叉质询时精心设置问题,以揭示证人的不一致或对案情的理解错误,并引导证人对自己有利的回答。

4. 论证技巧:律师使用比喻、对比、排比等修辞手法,以使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

5. 引证先例:律师引用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以证明自己的观点符合法律法规。

6. 对辩方证人的盘问:律师会对对方的证人进行详细的盘问,以揭示证人的偏见、误解或不准确的记忆。

7. 议论风格:律师会采用自信、冷静和有说服力的辩论风格,以获得法官认同
并影响陪审团。

8. 反驳对方观点:律师会针对对方观点提出有力的反驳,并解释为何对方观点是不可取或错误的。

9. 控制庭审:律师会努力掌控庭审的节奏和氛围,以确保自己的观点得到充分的阐述。

10. 听证技巧:律师会通过研究证人背景和交叉质询技巧,有效地驳斥对方的证词,从而支持自己的主张。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法庭辩论技巧,律师在实际辩论中可能还会运用其他技巧,取决于具体案件和辩论策略。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一、法庭审判程序法庭第一审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在法庭调查阶段中,又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第二步是被告人、被害人陈述,第三步是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第四步是出示、核实证据。

我们小组讲解的主要是法庭调查中的第三步中的辩护人询问被告人。

刑诉法和刑诉法司法解释对这一部分都有相关规定,刑诉法第186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刑诉法解释第198条第二款规定: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部分。

二、律师对被告人发问的程序地位和功能1、律师对被告人发问是法庭调查中调查案件事实的一个程序。

在法庭审理中,律师对被告人发问是法庭调查的一个程序。

律师对被告人发问,目的是为了查清被告人是否有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如果有犯罪事实,查清哪些情节对被告人有利;如果无罪,查清被告人所辩解的事实和理由。

2、律师对被告人发问是法庭审理中律师向被告人调查事实的程序。

律师对被告人发问是庭审中向被告人调查事实程序的一部分。

在律师对被告人发问的过程中,律师有主导权。

向被告人提问哪些问题?怎样向被告人提问?律师完全可以自主决定。

当然,律师不能用诱导等非法的方式发问,也不能提问与案件事实无关的问题。

3、律师对被告人发问是被告人向法庭全面展示自己对案件事实认识的程序。

在律师向被告人发问之前,公诉人已经宣读了起诉书,已经对被告人发问,犯罪事实已经全面展现给了法庭。

如果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被告人只需要简单指出对哪些事实有异议、有什么异议,审判人员一般不会让被告人展开表述自己认为的案件事实。

即使审判人员让被告人充分表述,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指导,被告人很难思路清晰、系统、重点突出地把对自己有利的案件事实表述清楚。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_辩论赛_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_辩论赛_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公诉人的讯问不能流于形式,而应当掌控讯问语言,注意归纳总结和运用讯问的方法技巧。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诉人法庭讯问语言技巧一:法庭讯问“败笔”实录当前公诉人庭审讯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讯问走过场,没有目的性。

一些公诉人对庭审讯问不重视,认为反正后面还要举证证明,即使被告人当庭不认罪或者翻供,只要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那么对被告人只能从重处罚。

对于认罪的被告人,则更是拿着起诉书随便问两句,没有体现出讯问的目的,成了让被告人简单的认罪表态。

固然,大部分不认罪的被告人,是可以通过下面的举证质证活动证明其构成犯罪的,但是,对不认罪或者翻供的被告人简单地问几句就匆匆收场不问,表示要通过运用证据证明犯罪,往往使人们产生疑虑:是不是公诉人没有制服被告人翻供或不认罪的本领?还是被告人有关翻供或不认罪的说法的确是真的?否则公诉人为什么不回应?如:公:被告人李某,刚才你向法庭说起诉书认定的不是事实,为什么不是事实?被:就不是事实。

公:你以前不是供认过的吗?被:以前供认是公安逼我说的,我不说,他们硬记的,也不给我看材料。

公:被告人李某,希望你在法庭上如实供述。

被:我说的是实话的。

公:审判长,由于被告人当庭不认罪,公诉人将在举证阶段通过证据证明他有罪。

在这里,被告人既然已经翻供,且说公安人员逼供,就应当问清公安人员如何逼供、其对笔录看过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如何说的,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其是否了解,是根本不知道,还是知道或者参与而只是能行为性质有异议等,而不应当急于退出讯问,显得底气不足。

2.讯问针对性不强,泛泛而问,隔靴搔痒。

一些重大案件,应当围绕案件的核心事实以及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讯问,从而使旁听人员和法庭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如果泛泛而问,则达不到此效果,会让人听得云里雾里,不得其详。

3.讯问不讲究方法,“强行”讯问,带来抵触情绪。

有的公诉人在法庭上企图让所有被告人都当庭认罪,对于那些不认罪的被告人高声指责训斥,语气生硬,甚至威胁被告人,这种讯问方法往往不但不能起到良好的讯问效果,反而会造成被告人及其旁听的亲属对公诉人产生对抗、对立情绪,影响讯问效果,也影响公诉人的形象。

应对法官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应对法官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应对法官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在法庭上,应对法官询问的技巧和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1.保持冷静和专注:在应对法官询问时,保持冷静和专注非常重要。

避免过
度紧张或情绪化,集中精力理解问题并清晰地回答。

2.认真倾听问题:确保仔细倾听法官提出的问题,理解问题的含义和背景。

如果对问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请求法官澄清或重复问题。

3.直接、简洁地回答:回答法官的问题时,要直接、简洁、明了。

避免冗长
或复杂的解释,确保回答准确地针对问题。

4.说实话和保持一致:在法庭上,诚实是最重要的原则。

始终说实话,并确
保你的回答与之前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保持一致。

5.尊重法庭和法官:在法庭上,要始终保持尊重和礼貌。

避免使用不适当的
语言或态度,尊重法官的权威。

6.提供相关证据和事实:如果需要,准备好提供相关的证据、文件或事实来
支持你的回答。

这可以增强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7.不要猜测或推测:如果你不确定某个问题的答案,不要猜测或推测。

诚实
地告知法官你不知道或不确定。

8.注意措辞和表达方式:选择恰当的措辞和表达方式,避免使用模糊、含混
或不准确的语言。

确保你的回答清晰明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法庭可能有特定的程序和规则,因此最好在进入法庭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建议和指导。

律师法庭辩论有哪些询问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有哪些询问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有哪些询问技巧从事律师这个行业得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有出色的辩论口才,一般情况下同案被告人会以相当复杂的心态听其他被告人辩护人的询问,那么法庭辩论询问技巧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律师在法庭辩论询问技巧,希望能帮到你。

法庭辩论询问技巧:第一,补漏。

为什么补漏?看到刑辩律师队伍对技术、能力、水平、概念、分析问题的方式参差不齐,差距太大,一个辩护人对自己被告人的询问有的时候都做不好,经常发生,80%、70%、60%的律师对自己被告人的询问都做得不好,这个时候,旁边有一个辩护人站出来救他一把,有一个问题,你忙来忙去,做来做去,为什么这么做?被告很高兴,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他真想回答的问题,自己的辩护没问到。

这个时候律师一旦去补这个漏时,现场所有的当事人会以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这个律师?第二,补救。

怎么样补救?刚才我谈到重庆卖淫案对妈咪的询问,这是补救,因为有些被告人在自己当事人询问过程中说出来的一些话对自己的当事人不利,这种氛围的渲染对我们不好时,我们怎么去补救。

30个辩护人、50个辩护人中有一个辩护人站出来做了非常好的补救时会怎么样?这种补救随时会发生。

第三,策略。

刚才我谈到问自己的当事人讲策略,同样问同案其他被告人也要讲策略。

第四,高调。

为什么要高调?因为有的时候损害了我当事人的利益,对整个案情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时就要高调,刚才我已经谈到了高调,高调就应该提高嗓门,该吵架就吵架,该不听法官的就不听法官,一定要把话说完,这个情节到底有没有,高调的比公诉人还公诉人。

不论同案被告人采取什么样的心态,作为律师应该采取积极尊重的方式开始我们的询问,这给法庭、控方、同案其他被告的感觉都不一样,最简单的开场白要先向被告人介绍一下,你好,我是第几被告人的辩护人,来自于XX,请允许我向您提几个问题,可以吗? 这种开头显示我很友好、善良的对待你。

律师口才1.具有丰富的知识换言之,在横的方面,具有广博的知识;在纵的方面,具有较深的专门学问。

法庭辩论5个实用技巧

法庭辩论5个实用技巧

法庭辩论5个实用技巧法庭辩论技巧是法庭辩论中一门不可或缺的综合艺术,是科学性、艺术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掌握必要的方法技巧是公诉人的一项基本功,同时对于准确认定和处理案件、成功地公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法庭辩论5个实用技巧,欢迎借鉴参考。

(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案例: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辩护人哑口无言。

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的技巧法庭辩论的技巧(15篇)法庭辩论的技巧1一、如何组织证据1、方法。

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程序及实体的证据清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

这里有个分析筛选的过程,有的案件很复杂,双方间交易时间长,有时就纠纷写过一系列的会议纪要等,这就要求律师要围绕诉讼请求的主题,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来。

不要将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律师应当充分重视的问题。

作为原告律师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分析证据,补充加强证据,不可犯这种低级错误。

2、形式。

证据清单的形式。

格式要求:标题写明是〈与间纠纷案件原告(被告)证据清单〉。

如是被告的,写上法院的案号。

下面是一个表格,内容包括: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页数、份数、复印件/原件、证明内容。

有的时候是几个证据证明同一个事实,可以编为一组,共同证明一个事实(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均证明双方间合同关系、发生金额的事实。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证明内容要条理分明,有时一个证据不光证明一个事实,对于证明的多个事实应当写明,采用1、2、3、的形式,以便让审判人员一看就清楚。

如约定管辖的货款支付纠纷的案件,合同这个证据,特别要写明:1.双方间合同关系;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与方式是什么;3.合同约定由法院管辖。

至于顺序问题,我个人觉得应当是:主体证据(包括变更的)—————事实证据(时间先后发生的先后顺序或按诉讼请求来提交)——————其他程序证据(如管辖)。

3、庭审中如何举证。

当庭向法庭讲明这时提供的是证据清单中的第几组证据,这组证据有几份证据,具体名称是什么,证明什么内容。

如第一份证据是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的什么合同,合同第几条约定付款方式及时间是什么等。

关健内容还是要提请法庭注意的,切不可在法庭上急急忙忙、慌慌张张,在庭前均应将所有证据的原件按顺序摆在桌子上了。

二、如何进行质证(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1、质证准备。

律师法庭辩论5个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5个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辩护人哑口无言。

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如张某盗窃一案,张某趁好友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盗走一辆摩托车,被告人当庭供称是借车。

公诉人没有和被告人在借车与偷车这实质问题上直接纠缠,抓住被告人当天到李家去过两次而未提出借车这一情节进攻,另辟蹊径地向被告人发问:你以前供述这天到李家去过两次,属实吗被告人表示属实。

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辩护人哑口无言。

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如张某盗窃一案,张某趁好友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盗走一辆摩托车,被告人当庭供称是借车。

公诉人没有和被告人在借车与偷车这实质问题上直接纠缠,抓住被告人当天到李家去过两次而未提出借车这一情节进攻,另辟蹊径地向被告人发问:“你以前供述这天到李家去过两次,属实吗?”被告人表示属实。

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

20XX年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对法庭辩论中技巧的适用作一些探讨。

(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辩护人哑口无言。

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法庭提问技巧与反驳处理方法

法庭提问技巧与反驳处理方法

法庭提问技巧与反驳处理方法在法庭上,法官和律师的提问技巧至关重要。

一个出色的律师需要善于提问,而被告人或证人则需要学会巧妙地反驳。

本文将探讨一些法庭提问技巧和反驳处理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法庭审判。

一、提问技巧1. 直接提问:直接提问是最常见的一种提问方式。

律师通过直接提问来获取证人的证词或被告人的陈述。

直接提问需要简洁明了,确保问题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例如,律师可以问证人:“您在案发现场目击了什么?”2. 开放性提问:开放性提问是指提问者给被问者提供更多回答的机会。

这种提问方式可以帮助律师获取更多的信息,并且有助于证人或被告人更详细地陈述事件的经过。

例如,律师可以问证人:“您能详细描述一下当时的情景吗?”3. 封闭性提问:与开放性提问相反,封闭性提问通常只需要简短的回答。

这种提问方式常用于确认或否认某个事实。

例如,律师可以问证人:“您是否亲眼看到被告人持刀行凶?”4. 引导性提问:引导性提问是一种巧妙的提问方式,律师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证人或被告人回答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种提问方式需要谨慎使用,避免被指责操纵证词。

例如,律师可以问证人:“您是否可以确认被告人就是当时的嫌疑人?”二、反驳处理方法1. 确保理解:在反驳时,首先要确保自己正确理解对方的观点或指控。

如果对方的问题或陈述不清楚,可以要求对方澄清或重述。

这样可以避免误解和回答错误。

2. 保持冷静:在法庭上,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

不管对方的指控有多么严重,都要保持冷静和镇定。

情绪化的回应可能会给对方以优势,因此要学会控制情绪。

3. 提供证据:反驳时,提供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证据可以是文件、录音、照片等。

通过提供确凿的证据,可以有效地反驳对方的指控或陈述。

4. 引用法律条款:如果对方的指控与法律相悖,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反驳。

法律是法庭上的最高准则,合理地引用法律条款可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5. 逻辑推理:在反驳时,运用逻辑推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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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
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第一,补漏。

为什么补漏?看到刑辩律师队伍对技术、能力、水平、概念、分析问题的方式参差不齐,差距太大,一个辩护人对自己被告人的询问有的时候都做不好,经常发生,80%、70%、60%的律师对自己被告人的询问都做得不好,这个时候,旁边有一个辩护人站出来救他一把,有一个问题,你忙来忙去,做来做去,为什么这么做?被告很高兴,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他真想回答的问题,自己的辩护没问到。

这个时候律师一旦去补这个漏时,现场所有的当事人会以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这个律师?第二,补救。

怎么样补救?刚才我谈到重庆卖淫案对妈咪的询问,这是补救,因为有些被告人在自己当事人询问过程中说出来的一些话对自己的当事人不利,这种氛围的渲染对我们不好时,我们怎么去补救。

30个辩护人、50个辩护人中有一个辩护人站出来做了非常好的补救时会怎么样?这种补救随时会发生。

第三,策略。

刚才我谈到问自己的当事人讲策略,同样问同案其他被告人也要讲策略。

第四,高调。

为什么要高调?因为有的时候损害了我当事人的利益,对整个案情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时就要高调,刚才我已经谈到了高调,高调就应
该提高嗓门,该吵架就吵架,该不听法官的就不听法官,一定要把话说完,这个情节到底有没有,高调的比公诉人还公诉人。

不论同案被告人采取什么样的心态,作为律师应该采取积极尊重的方式开始我们的询问,这给法庭、控方、同案其他被告的感觉都不一样,最简单的开场白要先向被告人介绍一下,你好,我是第几被告人的辩护人,来自于XX,请允许我向您提几个问题,可以吗? 这种开头显示我很友好、善良的对待你。

格雷戈里?派克精湛、平稳的演技让他获得当届奥斯卡、金球双料影帝。

除了几位大明星,亦可看到日后影帝劳勃杜瓦(Robert Duvall)第一次的银幕演出。

本片另还获得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最佳艺术指导/场景布置奖、及最佳黑白摄影、导演、影片、女配角、原始配乐等提名。

讲述了美国南方小镇梅岗镇的律师芬奇,为人正直沉稳,时常为穷人打官司而不收取任何报酬。

妻子去世后,他独自一人与儿子詹姆和女儿简相依为命。

正直的芬奇在一次闲聊中和孩子们谈到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

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芬奇受法院的委托,为被控强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罗宾逊辩护。

芬奇的行为引起了小镇上许多存有种族歧视观念的白人的不满,
他们极力地阻挠芬奇的工作。

但芬奇并不在意人们的抗议,继续仔细地对案情进行调查。

法庭上,芬奇证明罗宾逊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放弃偏见和歧视,尊重事实、维护尊严与平等。

然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怀有种族偏见的陪审团还是判罗宾逊罪名成立。

感觉自己孤立无望的罗宾逊在逃跑时被误杀。

詹姆和女儿简在参加完万圣节庆祝活动后被歹徒袭击,一直被人们认为神经有问题的邻居亚瑟布挺身而出解救了孩子们……克拉玛对克拉玛影片描述泰迪和琼安这对夫妇,育有一子比利。

任职广告公司的泰迪事业心很强,但因工作繁忙而冷落妻儿;琼安忍无可忍,提出跟他离婚,儿子留给他抚养。

泰迪首次照顾孩子,手忙脚乱,后来不得不放弃工作,选择家庭,与儿子相依为命;但此时琼安却改变主意,希望能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并跟前夫上法庭打官司。

桃色血案描述一名陆军中尉在极度愤恨之余枪杀了强奸他妻子的酒馆老板,而一位小镇律师则地为他辩护此案。

一桩神秘的凶杀案,身为律师的贝克要如何抽丝剥茧,找出真正的凶手呢?律师贝克正在追查一桩凶杀案,当事人梅森中尉和他那自称被死者强暴的太太对真相有所隐瞒,死者邦尼和他们夫妻俩到底有何
秘密?贝克能查到线索,找出事实的真相吗?猜你喜欢:1.律师法庭辩论的一般技巧2.关于法庭辩论的经典技巧3.法庭辩论4.主持法庭辩论的技巧5.法庭询问技巧6.在法庭上辩论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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