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计提探讨

合集下载

浅谈谨慎性原则在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的运用

浅谈谨慎性原则在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的运用

浅谈谨慎性原则在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的运用【摘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取消原先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概念。

笔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论述企业在确认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严格遵循谨慎性原则,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公允性。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谨慎性原则一、谨慎性原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企业遵循谨慎性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在日常会计作业过程中,由于会计环境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因素,对会计要素的精确确认和计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时,企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判断。

而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确认资产与负债、收益与费用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企业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避免夸大利润和权益,掩盖不利因素,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管理者作出正确决策。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充分评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预期实现条件,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此可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

三、确认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的谨慎性原则应用在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实务中,对于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许多财务人员对其概念还不清晰,理解尚不到位,往往是不进行分析和判断即全部计算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及账务处理

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及账务处理

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及账务处理近年来,有关会计和税收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完善企业所得税会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文就提取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方法作以下探讨。

一、提取减值准备当期的账务处理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计算当期利润总额时扣除。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由此可见,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税法规定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由此产生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计提当期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作为当期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并在当期进行纳税调增,计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当期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递延税款借项=当期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税款借项。

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时,借:所得税,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二、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折旧或摊销额差异的账务处理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或尚可使用年限(含预计净残值等的变更,下同)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折旧额或摊销额。

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售商品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应当抵销;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此规定没有规范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并抵销。

笔者就此问题分析探讨。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依此规定,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当存在减值迹象并确认发生减值时,按准则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一方面作为资产损失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形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可以所得税前扣除;但未经核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

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及对策

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及对策

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及对策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该项改革措施在会计界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资产减值的讨论。

本文首先阐述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因素,并针对影响因素着重分析计提准备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因素针对目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现状,对影响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客观因素分析如下:1.1经营者利益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减值准备金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企业根据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不会获得扣税上的利益。

这从企业经营者利益考虑,自然不会选择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只是选择部分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增加资产总额和账面会计利润。

对于符合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条件的固定资产,与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还不如申请批准报废,以达到净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的目的。

1.2企业会计制度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对资产减值准备做了规定,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可操作性的问题。

1.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标准问题。

从我国市场本身的发展来看,市场经济尚处于发育阶段,企业间的交易行为不十分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会计制度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标准,如存货跌价准备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现行市价,委托贷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的可收回金额等难以确定。

1.2.2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比较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单项比较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单项比较法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结果最精确,但工作量极大,对于依赖会计制度缺乏自主理财和相应的职业判断能力的会计人员来讲是很困难的事情。

1.2.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问题。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不允许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重估。

这就是说,在企业无形资产实际价值远远高于账面金额时不能调整账面金额;而在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必须调整账项,这显然不符合新形势下企业竞争的需要。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探析_——以花旗银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争议案为例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探析_——以花旗银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争议案为例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探析——以花旗银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争议案为例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陈玉媛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税法上不允许会计扣除,允许以后在税前扣除)产生的,影响企业未来期间所得税的金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含的范围,主要是会计上多计提了费用或者少确认了收入的那些项目。

比较常见的一些例子包括:会计多计提折旧;售后回购(会计当期不确认收入,但税法确认)、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都是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的)等等。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其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例]2011年12月31日,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

经复核,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只有18万元。

企业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其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20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0000假设2012年12月31日,经复核,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达到40万元。

那么,企业应在原减值的范围内转回其减值。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0000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20000这里,顺便说明一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损失的特殊性。

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不存在可回收金额;二是它不需要将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折现;三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价值同升可能性很小,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这表明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即使发生减值,其未来回转的可能性相对其他长期资产而言要大许多。

浅议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

浅议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

会计理论与实务□葛锦林6会计理论与实务4.由于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而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核算,我们需要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1.对于一般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减值的账务处理。

对于一般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减值时,一般是因为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

当确认减值时,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当减记后可以转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减值的账务处理。

当确认减值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当减记后可以转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对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减值的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中规定: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对企业合并的处理不同,可能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应调整企业合并中确认的商誉。

所以,当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时,由企业合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减记,借记“商誉”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当减记后可以转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4.对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减值时的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中规定,对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而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进行减值处理时。

谈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的探讨

谈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的探讨

谈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的探讨发表时间:2008-11-05T11:04:26.013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供稿作者:王淑贤[导读]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

同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与以前的规定相比,改变较大。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

同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与以前的规定相比,改变较大。

新准则明确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的处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以及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等具体问题。

本文仅就资产减值准则的变化及实施设想谈些看法。

一、扩大资产减值的使用范围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计提“八项”资产减产减值准备,提出了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的理念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

新准则第三条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它减值的处理”,例如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在扩大减值使用范围的同时,明确“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石油天然气等,相关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它资产或资产组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其显着特征是难以脱离其它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

通过计算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三、明确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及迹象的判断方法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以成本模式进行连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抵销处理

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抵销处理

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抵销处理阴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抵销处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左桂云梁云林张瑞芳渊教授冤企业将其自有的无形资产出售给集团内部其他企业,出性差异=450000-405000=45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售方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其账面价值(假定不考虑其45000伊25%=11250(元)。

他税费)的差额作为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从本年度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余值=无形整个企业集团来看,这一交易属于集团内部无形资产的调拨,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累计多摊销额-本年年初为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抵销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500000-400000)-(500000-400000)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相关的部分。

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当企业购衣10-0=90000(元)。

B公司本年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入的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中包含45000元,小于本年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余了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必值90000元,应将计提的减值准备全部抵销,同时抵销由此须将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润予以抵销,同时抵销由此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有关抵销分录如下:淤本期一、首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间的抵销处理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借:无形资产——无形资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递产减值准备45000元;贷:资产减值损失45000元。

于递延延所得税资产的抵销处理有两种情况:第一,计提的无形资产所得税资产的抵销,借:所得税费用11250元;贷:递延所得减值准备小于或等于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税资产11250元。

浅析固定资产涉及的递延所得税

浅析固定资产涉及的递延所得税

浅析固定资产涉及的递延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业务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时,该差异如果不是永久性差异,且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报表中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固定资产而言,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计提折旧业务的递延所得税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除单独入账的土地、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等特殊情形外,均须按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恰当的方法计提折旧,包括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

但是,基于税收风险的考虑,税法规定,除特殊资产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外,一般固定资产只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由此,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选择的不同,可能导致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差异的产生,从而需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案例一:A公司2022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当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入账价值为9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60万元,预计使用6年。

A公司考虑到该设备的预期使用情况,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但税法规定,该类设备应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且预期不会发生变化,则2023年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业务的递延所得税分析如下。

2023年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900-900×2÷6=600(万元)。

2023年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900-(900-60)÷6=760(万元)。

由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60万元(760-600),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万元(160×25%)。

具体分录如下(单位:万元,下同)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0贷:所得税费用40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则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随着我国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计运用稳健原则比税法早提
取各种损失和费用,这也会产生许多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如企业一定时 期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与税法认定损失时间不同而产生 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债务法对产生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需全部确认为递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延所得税资产,以免妨碍全面摊配法的使用。配以设置“递延所得税资 产”科目,并同时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了。如果有证 据显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有多半可能不能实现时,在每个 年度末对其部分或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当其又可以实现时,则可以冲减 其减值准备。 所得税会计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设置和运用,是谨 慎原则在该领域的具体运用,反映了对所得税征、纳双方权益的保护, 特别是在维护国家权益的前提下,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应看 到,对该账户的设置和运用需要较强的专业判断。“多半可能”一词太 笼统,有可能被一些不法企业用来作为调节利润、从而调节税收的“合 法”用具。这是该账户在运用中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需要准则加以合 理规范。建议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设置减值准备账户,以配合全面摊配 法的使用。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递延所得税探讨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递延所得税探讨
因 , 生 产线 的 预计 可 回 收金 额 变 为 6 该 0万 元 , 提 计 了2 0万元 的固定 资产 减值 准 备 ; 定 每年 的会计 利 假
黑 猫 股 份 各 指 标 隶 属 度 表
这种情况 比较简单 , 许多人都会处理 , 在会计上 该 生产 线 的账 务处 理 如下 : 20 0 1年 、0 2年 每年 各计 提 折 旧 1 20 0万元 , 年 各 的分 录是 : 借 : 造 费用 100 0 制 0 0 贷: 累计 折 旧 100 0 0 0 20 02年计 提 固定 资 产减值 准 备 的会计 分 录是 : 借 : 业外 支 出 200 0 营 0 0 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0 0 0
维普资讯
20 0 8年
第 5期
●业务技术
计 定 产 值 备 递 所 税 讨 提固 资 减 准 的 延 得 探
。 中国移 动通信 集 团云 南有 限公 司 卜 敏 陈 非
从 20 0 7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都开始执行新会 计准 则 , 对于 这一 全新 的会计 标 准 , 通过 这一 年 的运 行 , 计人 员都 已 经基 本 熟 悉 。但 在 一 些 细 节 的操 会 作 中还是 出现 了一些 问题 , 计 提 固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如 备 的 固定 资产 相 关 的 递延 所 得 税 如何 处理 , 是 值 就
rI M
B=l . 0 4 1 , 0 2 1 4 , 0 2 48 3 5 82 15 9 0 . 2 2 5 . 1 1 ,
0 2506 .2 7 ] F=( . 0 4 1 , 0 2 1 4 , 0 2 48 3 0 5 82 15 9 . 2 2 5 . 1 1 ,
企 业 总评 分 为 9.3 5 企业 的 总体 分值 高 , 0493 , 企 业成 长性好 。下 面 我们 观 察 准则 层隶 属 度 表来 具 体 分 析其成长 性处 于高位 的原 因。根据 最大 隶属 原则 , 企业 的偿债 能力 、 利 能力 、 险 水平 和企 业发 展 能 盈 风 力处 于 良好 的较 高状态 , 企业 的股 东获利 能力 处 于较 差状 态 , 以加 权后 总分较 高 。该 企业进 一 步拉升 成 所 长性 的空 间在 于其 股 东获 利 能力 。观 察 指标 层 隶 属 度表 , 我们发现 , 企业 股 东 获利 能力 差 主要 是 由于 该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如果企业在某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了应税所得的亏损,按税法规定,亏损额可以在以后连续的有限年度内(中国规定5年,美国为15年)以应税所得对其进行弥补,这样就产生了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对这种由亏损弥补产生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美国的债务法要求把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然而,为了谨慎起见,我国的债务法不把它确认递延所得税借项。

一定时期内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如果可获得的证据显示未来没有足够应税所得时,转回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就不能够在应税所得里扣除,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GAAP就允许企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会计分录是借记“所得税”,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

而我国的债务法里,并没有规定可以对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只是要求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不确认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但是,这样的规定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因为未来是不确定的,如企业某年确认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全部转回,也就是预计今后3年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到次年转回一部分,可到第3年企业发生亏损,也就是说其余的不能转回了,已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实现,那如何处理?又例如,企业某年预计次年可能会亏损,所以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是实际次年末又实现了足够抵扣的应税所得,那又如何处理?中国债务法并没有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随着我国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计运用稳健原则比税法早提取各种损失和费用,这也会产生许多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如企业一定时期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与税法认定损失时间不同而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债务法对产生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需全部确认为递延所得税。

【推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处理解析

【推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处理解析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处理解析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CAS8)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的相关规定,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当对存在大额累计亏损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在确定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有必要就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是否就该项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至少需要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母公司是否有在可预见的未来处置或者清算该子公司的计划。

如果母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处置或清算该子公司的计划,则表明因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因此不应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针对以上情况,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母公司内部的相关决议和会议纪要等文件作为审计证据,并要求母公司管理层作出明确的书面声明,依此判断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恰当性。

2.合理预估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成为事实损失时可获准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数。

事实损失是根据税务规定确定的股权转让损失或被投资企业清算损失。

一般来讲,如果涉及金额重大,在纳税申报环节需专项申报资产损失,此时注册会计师应提请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工作,尽早提供财税[2009]5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5号公告中要求的有关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各项证明材料。

3.预计未来该损失实际发生时,母公司有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实现该项损失的税收抵免利益。

在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当就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对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在对上述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专业判断后,认为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当就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在合并报表层面,随着长期股权投资与对子公司原投入资本的抵销,已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这一项资产,只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单项资产和负债,因此对于原先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问题需要重新考虑。

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计提探讨

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计提探讨

浅谈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的处理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应计提递延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其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例如,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企业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为1,900万元,为该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金额。

(二)按照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三)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递延所得税。

(四)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当期所得税。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现根据以上的要求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探讨:一、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公司在计提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施审计程序时的考虑

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施审计程序时的考虑

在对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施审计程序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注意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1.合理估计该企业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的预计转回时间(即从减值准备这一预计损失转化为事实损失的纳税年度),并结合该企业的未来经营预算等相关资料,合理预测该纳税年度有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结合对该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以及审阅企业截至目前已经获取的与该项财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合理判断在未来这些资产减值准备转化为资产的事实损失(即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在财务上核销)时,预计企业能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税务规定所要求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所需的全部相关证据。

3.对于根据相关税务规定,需经审批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损失,在必要时可提请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先沟通,了解税务机关对此的初步态度,合理估计在未来转化为资产的事实损失时,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从而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结论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等相关规定都要求“充分评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预期实现条件,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联的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九条规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之所以成为一项资产,就是因为其未来转回时可以起到抵减未来应纳税额的作用,从而减少未来的经济资源流出。

从理论上说,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是指一项暂时性差异的累计金额从最大值开始逐步缩小直至重新变为零的过程,任何暂时性差异都会经历一个从零开始逐步扩大、到最高额以后又逐步缩小直至还原到零的过程(包括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只是两者方向相反而已),这一过程将长达数年。

探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探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探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所得税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性暂时差异带来的经济效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继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文针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转回及账务处理作一具体探讨。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有以下项目:(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资产。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除初始投资成本外,投资损益和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化均不产生计税基础的变化,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见,此类情况下常见的有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负债项目包括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负债。

其中,税法对于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负债与会计确认基本相同,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可见,此类情况下比较常见的有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

(3)特殊项目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一,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企业筹建费。

第二,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重要性原则,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及特殊项目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

资产负债表虽将其列为非流动资产列报,但笔者认为其减值准备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减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减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问:今年被审计单位计提了1000万的固定资产减值,亏损800万,且未来5年内不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计提的1000万的固定资产减值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答: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内的可抵扣亏损也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则不能就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当企业有累积未弥补亏损,且尚未超出税法规定的税前补亏年限(5年)时,其在补亏期间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首先用于弥补税务亏损,到税务亏损弥补完后有剩余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需要计算纳税.相应地,对税前补亏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也应体现出税法规定的这一顺序,即:在未来的税前补亏年限内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首先应当确认与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当已就所有的尚未超出税前补亏期限的可弥补亏损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如果预测税前补亏期间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需在税前弥补的累计亏损,才能在剩余的预计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就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应计提递延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其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例如,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企业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为1,900万元,为该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金额。

(二)按照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三)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递延所得税。

(四)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当期所得税。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现根据以上的要求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探讨:
一、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
公司在计提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也即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按照个别认定的方式确认坏帐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个别认定,也可以包括在类似的风险组合(例如帐龄)中进行减值测试及计提坏帐准备。

设某企业应收帐款为人民币1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000元,根据前述讲解,应收帐款的帐面价值为9,000元,判断应收款坏帐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需要计提,即要考虑其计税基础。

我们之所以要提取减值准备,是因为我们认为其会发生坏帐。

如果在坏帐发生时,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扣减,则税务的计税基础为人民币10,000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为人民币1,000元,如果适用税率为25%,则我们需要计提250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税务局不能给予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扣减,则税务的计税基础也为9,000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完全一致,不应该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判断是否可以抵扣,应考虑是否可以取得税务部门所需要的相关依据,根据国税发[2009]8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当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可以取得以上的相关依据时,我们应当认为其不应确认坏账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里需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下期可能转回,因此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概念是错误的。

如果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即已经预计未来很有可能转回,那么,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即不充分,坏账准备不应该计提。

所以,我们不能以坏账准备未来可以转回为由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于是否可以取得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依据往往无法确切地判断,通常情况下,我们不应当确认坏账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税务不认可存货跌价准备,在存货出售时,其税务上的成本应该为原成本扣除减值准备的余额,举例如下:
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为1,000元,2009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元,其账面价值为900元,税务局及相关部门不认可跌价准备,因此其税务基础为1,000元。

在该项存货出售时,税务局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存货价值为1,000元,在出售时,此项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可以转回。

因此,存货跌价准备一般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税务不认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暂时性差在固定资产出售及报废时可以转回。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据此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呢?如果仅根据此点,我觉得,不能据此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原因如下:首先,固定资产的盈利模式不是出售,因此,以出售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不成立的。

其次,由于无法判断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或者即使可以判断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但由于该期限通常很长,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到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

因此,不能据此计提粗定资产减
值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计提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不在于其出售时可以转回,而在于折旧计提的差异。

由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是原值扣除减值准备。

由于税务上不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其计提折旧的基础为固定资产原值。

所以其账面价值与税务基础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可以通过折旧转回。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当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每年通过折旧转回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终上所述,我们不能机械地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相关的税务转回依据判断是否可以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特别是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一般不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