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200819号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9•【字号】京教函[2009]115号•【施行日期】2009.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京教函[2009]115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队伍建设,促进统计创新发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根据《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办法》(京教计〔1997〕016号),2009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07〕28号),鼓励全体教育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适应教育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创造性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水平,为首都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依据,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引导社会舆论作用,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评估范围2008年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及上述单位的统计人员。
三、评估重点随着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教育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已经成为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作用,提高统计分析水平,推动统计工作创新。
(一)健全和完善统计规章制度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具有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基础扎实、管理规范、队伍整齐的特点,按时、保质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库,确保统计报表的完整性。
职称评选条件200819号文件
豫人职[2008]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京教函[2008]256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京教函〔2008〕256号)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直管单位: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5月16日起启动2008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同时通过市教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现代教育报》等媒体发布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主题,以教师专业化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本市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准确把握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全市的研究力量开展研究。
二、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
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
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三、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
北京市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北京市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4月中旬公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
4月下旬各区县教委将经过区县政府同意的本区县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具体实施意见报市教委备案。
市、区县共同宣传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和方案。
区县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和网上公布,向学校和学生家长深入宣传。
5月9--10日(10日为公休日)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0--11日(公休日)文体科技传统项目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17--18日(公休日)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4日始各区县进行本区域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5月26日始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6月14--15日(公休日)公办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6月16--18日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6月21--22日(公休日)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6月27日前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6月29--30日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7月7日前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录取名单审核下发。
7月11日始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5日前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
9月15日前小学完成新生数据录入工作,初中完成新生持卡入学注册工作。
10月25日前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765-京教基办[2008]3号附件1
韩菊
7
传递
姜子嫣
昌平区第五中学初一年级
初中组
申英
电脑动画(13)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别
指导教师
1
早晨的故事
谭展博
东城区府学小学六年级(11)班
小学组
张翼
2
三不猴新传
王子乾
顺义区天竺中心小学校六年级(2)班
小学组
冯文学
3
锁
徐菲
顺义区天竺中心小学校五年级(4)班
小学组
冯文学
4
保护环境创建绿色环保生活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别
指导教师
1
Love Me品牌形象设计
梁思靓
崇文区北京市第十一中学高一年级
高中组
李蕊
2
青瓷纪元系列产品设计
卢雨西
朝阳区北京市第八十中高二年级(2)班
高中组
赵辉
3
九零后
钱杰坤
海淀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高二年级
高中组
毛华均
程序设计(1)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高中组
梁正明
电子报刊(7)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别
指导教师
1
巧手屋
孙时雨
东城区府学小学六年级(11)班
小学组
金秉慧
2
蝶舞校园
郭安
西城区顺城街第一小学六年级
小学组
曹云丰
3
少儿龙舞
杨博特陈婉莹
顺义区马坡中心小学六年级(4)班
小学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各区县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4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审定,现就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继续完善小学、初中入学办法,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第一,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
第二,坚持以区县为主承担义务教育责任原则。
第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入学方式(一)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就近登记入学。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企事业子弟以及残疾儿童入学同上操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08]1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8年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农办经[200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牧)厅(局、委、办):为适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部对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进行了调整补充。
现将报表制度随文印发,请各级农经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做好2008年农经统计调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农经统计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农经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经部门准确把握形势、科学制定决策的能力,推进经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经统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强化审核、保证质量。
各级农经部门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要强化审核责任,落实统计审核与业务审核“双把关”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业务统计报表须经业务处(办、站)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深入调研,搞好分析。
各级农经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业务处室会商,围绕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和各项业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数据异动情况的对比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与报表一并上报。
四、提高效能、确保进度。
今年报表布置时间晚,实施时间紧,各地要抓紧布置、抓紧组织实施。
为保证报表质量,今年汇总数据和分析报告实行分阶段上报,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表二)、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五)、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上报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前,其他报表于2009年3月中旬上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5]8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17
【实施日期】2015.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5〕81号)
各区县教委:
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2009〕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参照目前市民政局有关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根据当前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具体情况,现就做好今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条件
凡在2012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品行良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学业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享受社会优
抚待遇的临时救助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评选。
现已在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及其他区县举办的“宏志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一级结构师专业考试各科题量、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
1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分值分布大家看看今年的是不是这样?如果不对请与指正。
上午段:高数24题流体力学12题物理12题计算机应用10题化学12题电工电子12题理论力学13题工程经济10题材料力学15题合计120题,每题1分下午段:土木工程材料7题工程测量5题职业法规4题土木施工5题结构设计12题结构实验5题结构力学15题土力学与地基基础7题合计 60题,每题2分一级结构师专业考试各科题量、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1.各科题量及分值:钢筋混凝土结构15道题钢结构14道题砌体结构与木结构14道题地基与基础14道题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15道题桥梁结构8道题以上各科均为必答题。
平均每题1分,满分80分。
2.考试时间分配: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但不确定各科目在上、下午的配题数量。
3.题型特点:考题由连锁计算题、综合概念题及独立单选题组成;连锁题中各小题的计算结果一般不株连;问答题(即不需计算的单选题),在整个考题中约占15道在右。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为了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与评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试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
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
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卷答案,并在试卷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
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
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卷、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
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收回。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卷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当考生面将答题卡与试卷一起收回,以备评分使用。
二、评分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采用各地计算机读卡,全国统一集中阅卷方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_2009学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第一批合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函[2009]19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4.17
【实施日期】2009.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第一
批合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09]191号)
各有关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8]18号)文件精神,我委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对北京市70所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办学状况评估和考察。
市教委委派专家组对37所全日制的自考助学和长期培训机构,以及14所非全日制的函授和短期培训机构进行了进校考察评估;对19所办学状况特殊、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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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朝阳区教育系统各类骨干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朝阳区教育系统各类骨干的通知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职高、直属单位、民办学校: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教、人才强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各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根据《北京市朝阳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朝教党发[2005]10号)和《2009年朝阳区教育系统“双名工程”工作计划》(朝教党发[2009]18号)文件要求,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朝阳区教育系统“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朝阳区教委所属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学区、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学幼儿园)、职高、直属单位中的在职一线教学人员和教科研人员。
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按学科参评,其兼课周课时数不少于6课时。
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2007年被评选的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和人才引进的外省市2007年后被评选的省部级学科带头人不参加评选,直接认定为区级学科带头人;2007年被评选的北京市骨干教师如参加评选,须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评选。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评选类别包括:带头人340名(含学科教学带头人、班主任工作带头人);骨干教师680名;优秀青年教师680名(含优秀青年班主任)。
参评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落选人员,原则上可参加骨干教师的评选,其它情况不允许重复参评。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认真钻研业务,积极进取。
2、年龄在35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和小学一级(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并掌握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4、近三年内承担过区级(含)以上公开课或研究课、或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过市、区级表彰奖励、或本专业论文获得区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在全区青年教师中业务处于领先水平。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8年修订)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11.21•【字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86年7月8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决定》修正2008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督导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本市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收学费、杂费,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
第三条本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四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城镇地区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六条本市义务教育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区、县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本市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应当将义务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义务教育实施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育经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体美[2007]23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体美〔2007〕23号)各区县教委: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北京市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通知》(京教计[2003]3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1999]5号)精神,现将《北京市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体育考试是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体育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和提高青少年体质水平的重要措施。
通过体育考试,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检验和促进学校体育课的正常开展,反馈体育锻炼效果,激发学生学习和锻炼积极性,促进学生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二、体育考试仍然以30分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项目的设置,应涵盖《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力求丰富体育考试内容。
三、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制度保障措施,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使用。
严格学生体检健康审核制度,完善学生体育免考管理制度,消除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京教基办[2008]3号附件2_
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40)
序号 作 品 名 称 作 者 姓 名 第 一 作 者 所 在 单 位 组别与学科 1 蜀僧 果洪英 李海东 彭士清 丰台区时光小学 小学语文 2 江河湖海起波浪 訾艳敏 成建华 金合心 房山区城关第三小学 小学语文 3 大自然的语言 王继红 王永涛 肖富亮 通州区台湖镇中心小学 小学语文 4 小狗和大画家 齐新 赵强 大兴区黄村镇第一中心小学 小学语文 5 黄河象 胡伟 赵强 大兴区黄村镇第一中心小学 小学语文 6 我们的田野 彭欣然 史淑惠 马辉 顺义区东风小学 小学语文 7 黄山奇石 刘春红 平谷区第八小学 小学语文 8 小蝴蝶花 郭春梅 密云县石城镇中心小学 小学语文 9 质数和合数 赵治国 丰台区纪家庙小学 小学数学 10 圆的面积 杨行 袁学钢 杜海波 石景山区六一小学 小学数学 11 用字母表示数和简易方程的整理与复习 张艳 狄春香 李庆华 房山区良乡小学 小学数学 12 时分的认识 李凤娟 大兴区黄村镇第一中心小学 小学数学 13 确定位置 马文征 迈增禄 韩晓景 顺义区石园小学 小学数学 14 圆的面积 王洋 王铁锋 平谷区第五小学 小学数学 15 比例尺 李明 杨振生 赵刚 怀柔区喇嘛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 小学数学 16 长方形正方形的周长 佟志新 密云县第四小学 小学数学 17 I can climb 张宝月 丰台区纪家庙小学 小学英语 18 先锋英语1A Unit 4 Colors 贾颖 姚磊 金大勇 顺义区李桥中心小学 小学英语 19 Unit 9 Hot soup 王小娟 怀柔区渤海镇中心小学 小学英语 20 画图工具我来创新 马红 崇文区光明小学 小学信息 21 填色工具 刘广智 李瑞生 董福元 通州区永顺镇中心小学 小学信息 22 文明礼仪伴我行 黄秋凤 李红梅 刘二明 顺义区东风小学 小学信息 23 故宫 黄颖 西城区宏庙小学 小学美术 24 我说中华美食 刘丽 汪亚琴 李佟慧 西城区奋斗小学 小学品德 25 我在家能做什么 杨素英 赵伟 田晓飞 石景山区银河小学 小学品德 26 宝贵的生命 于连蕊 洪雨 通州区梨园镇中心小学 小学品德 27 鲜花开 金松 密云县第四小学 小学音乐 28 扮靓自己的写作语言 耿秀君 平谷区第三中学 初中语文 29 消费者权益 刘瑞新 郅文汇 怀柔区汤河口中学 初中思品 30 Book 15 Unit 6 Dinosaurs'Death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28
•【字号】顺政发[2011]5号
•【施行日期】2011.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知
(顺政发〔20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要求,我区组织各有关部门对2009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2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1年1月19日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24件,废止88件。
现将区政府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京教基办[2008]3号附件1_
序号 作 品 名 称 作 者 姓 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 别 指导教师 1 回 忆 毛宇同 西城区北京市第四中学高二年级 高中组 陈 嘉 2 机器人社团LOGO设计图 柔 斌 丰台区云岗中学高二年级(1)班 高中组 杨琳玲 3 vi设计--文化用品商店 周宇莎 顺义区牛栏山一中高一年级 高中组 高莉莉 4 散步的阳光 李 昀 延庆县六中高二年级(2)班 高中组 牛春芳 程序设计(2)
程序设计(1)
序号 作 品 名 称 作 者 姓 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 别 指导教师 1 太阳系行星视运动演示模型 莫元汉 海淀区北京市八一中学高二年级 高中组 朱 凯
电脑漫画(3)
序号 作 品 名 称 作 者 姓 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 别 指导教师 1 不吃早餐的后果 黄源植 西城区育民小学六年级(3)班 小学组 潘 伟 2 星星历险记之让座篇 付煊屿 顺义区仁和中学初一年级(4)班 初中组 宁小丰 3 卡通形象设计-骄傲的公鸡 李 岩 顺义区牛栏山一中高一年级 高中组 高莉莉
网 页(5)
序号 作 品 名 称 作 者 姓 名 作者所在学校及年级 组 别 指导教师 1 08奥运我们在行动 潘晓萌 丰台区东罗园小学五年级 小学组 张海燕 2 我与鸟儿共飞翔 袁日涉 东城区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初一年级(1)班 初中组 陈文香 3 小水滴的旅行 于 淼 郭静思 东城区北京市东直门中学初二年级(7)班 初中组 赵俊芳 4 我与奥运同行 康泽伦 东城区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高一年级(1)班 高中组 陈文香 5 心之坊 刘 畅 东城区北京市第一中学高二年级 高中组 王 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继续进行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继续进行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21•【字号】京教计[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继续进行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08〕8号)各有关招生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京政发[2006]11号)和《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教职成[200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在北京市供销学校等22所中等职业学校继续进行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各试点学校招生对象为2008年本市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含参加单考单招及自主招生的三校生)。
二、入学手续(一)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持高考准考证和成绩条于10月8日至10日到选定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各试点学校凭高考成绩等自主录取,并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供的新生名册式样登记造册,于10月13日持新生名册、准考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办理备案手续。
(三)考生将档案材料自行携带并交给录取学校。
三、学籍注册各试点学校持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后的新生名册随2008级新生手续分别到市教委学生处、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办理学籍注册。
四、办理农转非手续(一)被录取的农业户口学生可自愿办理农转非。
申请办理农转非的学生,应于10月20日至25日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
(二)录取学校于10月27日持学生申请及录取新生名册到考试院中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持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开具的农转非证明于12月底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办理农转非手续,过期不再补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市属普通高校优秀高职学生升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市属普通高校优秀高职学生升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3.14
•【字号】京教计[2008]5号
•【施行日期】2008.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市属普通高校优秀高职学
生升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京教计〔2008〕5号)
有关市属高校:
为深化本市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深造的渠道,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2008年本市继续开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工作。
现将2008年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校要不断完善选拔推荐程序,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同时要严格执行高等职业教育升本科学生学费标准,不得借“专升本”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
附件:2008年市属普通高校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市属普通高校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等关于北京市2008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等关于北京市2008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9.05.11•【字号】京教财[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08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公告(京教财[2009]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08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一、教育经费拨款总体情况(一)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情况2008年,本市地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83.31亿元,占全市GDP(国内生产总值)10488亿元的3.65%,比上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增加0.15个百分点。
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351.84(包括教育事业费投入、基建投入、科研投入及其他投入)亿元,比上年投入293.51亿元增加58.33亿元,增长19.87%。
财政部于2004年1月印发了《关于统一界定地方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径调整2007年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418.72亿元,2008年财政经常性收入1679.33亿元,2008年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8.37%,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50个百分点。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9.46%,比上年的19.16%增长0.30个百分点。
二、生均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1)小学:2008年生均教育事业费10111.51元,比2007年的7316.16增加2795.35元,增长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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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2008〕19号附件: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
翱翔计划项目工作方案
(试行)
一、“翱翔计划”工作目标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是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教育、文化与科技资源,突破现有培养方式,建立让学生“在科学家身边成长”的机制,通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熏陶,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素养,逐步养成探索科学、热爱科学的习惯,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实践能力,由此探索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后备力量的培养机制。
二、“翱翔计划”总体规划
(一)由北京市68所示范高中校分别择优推荐2名优秀高一学生,共计100余位学员,参加首批翱翔计划;拟推荐审批部分示范高中成为翱翔计划基地学校,侧重信息技术、生物、物理、化学等方向,与高校实验室合作,组织落实“翱翔计划”实地研修课程,并负责开设相关选修课程;
(二)挑选40-50个北京高校重点实验室(从事放射性、化学物质、剧毒化合物、病毒等具有危险性研究的实验室除外)参与实施翱翔计划。
每个实验室拟接收2-4名学员;
(三)“翱翔计划”纳入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
自高一年级第三学段至高二年级末,共分3个阶段实施,共计15学分。
原则上,学员每周要在实验室学习3学时,每月安排一次专家报告,参加基地学校组织的相关领域的学习;学员采取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与基地学校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学员在上述学习过程中,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及个人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具有一定探索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
(四)“翱翔计划”学员的成就考察,以其参与上述课程的表现和业绩水平作为评估标准。
三、“翱翔计划”实施重点
(一)翱翔计划学员(以下简称学员)的选拔:示范高中校按照选拔标准(详见附件)推荐学员,由项目领导小组认定。
学员采取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与基地学校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为保证学术水平,实验室指导教师建议由实验室主任担任,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建议由基地学校指定),学员学习结束后,学员、指导教师要做好评价总结工作。
(二)基地学校的产生:选择部分前期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方面有一定实践经验,并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为坚实基础的学校进入翱翔计划首批基地学校。
基地学校主要职责是配合高校实验室实施研修课程,同时依据学科特点和学员需求,设计提供选修课程。
(三)实验室的产生及工作:挑选40-50个北京高校重点
实验室参加(从事放射性、化学物质、剧毒化合物、病毒等具有危险性研究的实验室除外)翱翔计划。
每个实验室拟接收2-4名学员。
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确立指导教师,制定相对完整的研修课程方案,并负责具体培训与指导。
四、各方工作职责
(一)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筹建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翱翔计划工作方案,并报市教委审批;
2.制定翱翔计划管理办法和安全协议;
3.召开示范高中校、基地校负责人与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工作要求;
4.审批实验室培养方案及实验室指导教师人选;
5.确定中学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安排学员具体学习的基地学校;
6.组织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启动大会;
7.组织各方签订安全协议;
8.追踪学员学习情况,并定期进行项目工作评估和总结;
9.安排学员专题讲座;
10.落实项目经费;
11.协调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基地学校职责
1.负责接收10-20名学员,推荐3-4名基地学校指导教师;
2.与相关实验室建立联系,与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共同确定
学员进入实验室名单;负责学员与实验室的培养计划的落实,负责联系学员所在中学;
3.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相关领域的专题课程开设及专题讲座;
5.负责全面掌握学员的实验研究过程,协调解决相关实验问题;
6.负责对学员的实验研究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到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7.负责有关培训及成果的记录及相关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三)学员所在学校职责
1.确定学员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上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
2.对指导教师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和学员的学习情况;
4.督促指导教师和学员做好总结工作;
5.协助协调翱翔计划的有关事宜。
(四)高校科技处(或实验室处)职责
1.指导实验室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和培养方案,并上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
2.指导实验室与学员所在学校、学员、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指导实验室及指导教师的培养工作;
4.督促实验室及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5.协助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
(五)实验室职责
1.确定实验室指导教师名单和培养方案;
2.对学员进行安全培训,与学员所在学校、学员、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协议;
3.督促实验室指导教师按培养方案指导学员学习;
4.督促实验室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六)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1.制订学员培养方案;
2.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员的实验安全;
3.指导学员学习,带领学员进行科学研究,完成相对完整的实验过程;
4.做好总结工作。
(七)基地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员按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具体落实与相关实验室的学生派送工作;
2.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3.监督学员学习情况;
4.督促学员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反馈;
5.根据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工作部
署,做好总结工作。
(八)学员职责
1.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协议,遵守实验室安全纪律;
2.按培养方案,认真完成规定学时的跟随实验室指导教师学习、听专家讲座等学习任务;
3.积极探索,钻研科学,努力做出具有一定创新性质的成果;
4.做好总结工作。
附件: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品行端正,思想健康;
◆热爱科学,有理想,有抱负。
2.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
◆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在数、理、化、天、地、生等门类的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知识某一方面的较高水平;
◆具有较强的外语、计算机等应用能力;
◆不仅当前显示出超常的学习能力,而且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发展潜力。
3.有超常的认知能力
◆能轻松地归纳和形成概念;
◆善于举一反三,能将学到的知识原理主动迁移到新的领域,或用于解决新问题;
◆对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感兴趣;
◆对抽象思维和因果关系感兴趣;
◆思维敏捷、理解力强,对优势学科(方面)反应异常敏捷,学
习表现轻松。
4.有超常的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好奇心
◆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旺盛的求知欲,乐于探求事物的奥秘,寻找问题的答案;
◆好奇、好问、有洞察力,乐于探讨无确定答案的课题和问题;
◆兴趣广且专,一旦对某门学科或某方面发生了兴趣,能达到专心入迷的地步;
◆对感兴趣的事情能长时间地高度集中注意力;
◆对不寻常的事物有强烈的探究愿望。
5.具有超常的敏感性和创造性
◆有很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善于概括事物或数量之间的关系,并能发现表面上互不相干的事物和数量之间的联系;
◆观察力敏锐,常能发现一般人没有注意的现象或问题;
◆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根据自己的兴趣或优势自觉地、创造性地自学必要的知识或动手搞创作,力求把自己的想法或操作付诸实现;
◆乐于创新,不喜欢循规蹈矩,在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时,能运用新的思想或方法。
6.有超常的学习内在动力
◆在关注、专注等方面显示出超乎寻常的能力;
◆任务明确、目标坚定、自我引导能力强;
◆当专注于某一个问题时,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而忽视其它问题;
◆爱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有主见,不从众,敢于向权威思想挑战;
◆追求完美,并愿意为此付出努力。
7.有广泛的交往和良好的交流能力
◆信念十分强烈,为了学会一门学科或完成某项任务,能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持完成;
◆人际交往能力强,对别人的需要较敏感;
◆有影响或控制他人的倾向,能起领导作用;
◆具有与其能力、水平相当者进行交流的强烈愿望。
8.有较为突出的相关领域学科特长或特殊的才能
◆在某一学科有较为突出的潜力;
◆动手实践能力高于同龄学生;
◆研究意识较强,显现出一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