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
最新-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 精品
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文章标题: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使全区公安交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观念,不断强化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实现执法为民,树立公安交警队伍新形象,根据全国、全省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人要精神”,就是要做到执法为民,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奋发向上。
(一)、执法为民。
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把亲民、爱民和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转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坚决杜绝和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和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爱岗敬业。
全区广大交警要热爱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和集体荣誉,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努力营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警,精通业务,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自觉维护好全区交警的声誉和形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
(三)、纪律严明。
全区广大交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执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和决定,坚持依法从严治警。
严格遵守落实“五条禁令”,从严内部管理,落实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纪律作风,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作风严谨。
领导班子团结、求实、上进,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规范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依法行政。
(五)、警容严整。
民警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谈吐文明,姿态良好,不可敞胸露怀,风纪不严;要保持警服清爽干净,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不得染彩发、留长头、大鬓角、蓄胡须,不涂指甲油、化浓妆、不可纹身:举止要大方得体严谨,走、坐、站要有军人的风度、威武文明、不卑不亢、精神饱满,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笑打闹,着警服不可吸烟、吃零食,不能背手挽袖,搭肩挽臂。
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硬件标准
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硬件标准值班室(一)值班室应内设接警室和值班卧室,接警室与值班卧室要用墙壁隔开。
面积根据本队的条件而定。
(二)值班室内要配备办公桌、坐椅、值班电话、闭路电视监控台,对讲机。
值班卧室内应配备单人床铺、衣柜。
值班室与接待室合并使用的,应配备沙发,饮水机。
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卧室内的被褥要叠放方正,规范有序。
(三)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备勤室,供备勤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办公和休息时使用。
备勤室内要有装具柜、床铺、办公台、椅。
备勤人员要实行军事化管理,着装随时待命。
物品摆放要规范统一,整齐整洁。
(四)《交通民警主要职责》、《值班民警职责》、《接待、服务群众制度》、《值班备勤制度》、《值班记录制度》、《交警中队值班轮值表》要张挂在值班室内墙上。
(五)值班室要建立《值班日志》。
接待室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访、投诉、求助、咨询,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兄弟单位联系业务等。
(一)接待室内应配备沙发、饮水机、室内物品摆放整洁。
门口挂"接待室"牌子。
电视机、VCD机(DVD机)、电冰箱、茶水框、消毒柜,安装空调机。
(二)接待室内应将《交通民警主要职责》、《接待、服务群众制度》、《文明服务用语》张挂在墙上。
(三)接待室内应建立《预约服务登记本》、《群众意见本》、《群众投诉记录本》。
会议室会议室同时也是阅览室、荣誉室。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单独设立图书阅览室、荣誉室。
(一)会议室内应有会议台、坐椅。
图书阅览室、荣誉室与会议室合并使用时,应配置书柜、荣誉展览橱窗或荣誉展览柜。
书柜内存放政治工作、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等书刊,荣誉柜内存放本所奖牌、奖杯、奖状、证书。
群众赠送的锦旗应拍照后将相片整齐划一的张挂在橱窗内。
(二)会议室内墙应张挂《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议事制度》。
(三)建立《会议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每次召开会议必须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本要妥善存放。
违章办证室(一)窗口布局要合理,环境整洁,配备必需的办公、服务设施,实行敞开式办公。
全国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标准释义及工作细则
全国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标准释义及工作细则公安部政治部二〇〇八年四月目录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标准释义 (3)示范公安局迎评工作细则 (34)省厅审核组工作细则 (38)交叉评估组工作细则 (49)2007年全国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标准释义1.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第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安机关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既是公安工作的优势,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原则。
中央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
【释义】本次评估重点检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是否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以任免机关文件为准。
2.县、市公安局和根据行政区划设置的城区公安分局,2007年以来新任的领导班子正职具有政法、公安工作经验,副职具有3年以上基层所队领导岗位工作经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发布施行)第二十八条: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组通字[2006]40号)第四条:担任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政法、公安工作经验;担任副局长的,应具有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任职三年以上的经历。
初次担任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在任职一年内必须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任职培训。
xx市交警支队窗口规范化建设个性要求
xx市交警支队窗口规范化建设个性要求为加强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现就路面执勤、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和服务管理站等窗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规范化建设主体各大队、中队、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和服务管理站二、行政和服务职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对公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服务环境1、营房建筑物外观及标识灯箱统一、清晰、完好。
办公、休息场所环境整洁,警用车辆停放和物品摆放有序。
2、证照管理:(1)、法律凭证实行专人管理登记,民警领取时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名,以备核查。
(2)、法律凭证领用后,使用人必须在凭证上加盖本人执法章。
(3)、法律凭证必须严格按《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使用,填写规范、清楚,违章认定一定要准确。
(4)、外地车辆违章除长期在杭运营的或严重违章(严重超载、使用假牌假证、驾驶拼改报废车辆)或造成交通堵塞等情况外,一般不得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采用罚款方式处理。
(5)、遇有当事人对违章认定有异议的或拒不在凭证上签名的,值勤民警必须及时报告中队或大队指挥中心,并在凭证上注明情况。
(6)、暂扣车辆必须事先报大队指挥中心备案;日间滞留、暂扣的证照、必须在当天下班前上交中队;夜间暂扣的在第二天上午8:00之前上交中队,第二天休息的必须当天上交。
(7)、法律凭证领用的数量必须和上缴中队的证照数相同,执勤民警不得私自处理、放行。
(8)、使用过的法律凭证存根必须及时上交中队,以备核查。
(9)、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大队警务督察办法处理。
3、办事指南在各对外窗口,公布办理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内容。
4、政务、信息公开在各对外窗口和各中队部设置警务公开栏目,公布监督和举报电话。
5、窗口设置在各大队部设置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在直属中队设置事故处理调解室,在中队分别设置一个、二个交通服务管理站。
四、服务(执法)工作要求1、服务承诺制:(1)、接待群众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使用普通话,应用规范用语;(2)、工作人员应当按时进入岗位,准时对外服务;(3)、在大厅内设置警务公开栏目,公布监督和举报电话;(4)、有便于留言的设施,公布工作人员去向;(5)、为事故处理民警印制便民联系卡,民警按规定将便民联系卡分发给当事人。
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
《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实施细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2010-09-08 字体显示: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交警队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交警队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执勤执法、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努力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保障标准化,依据公安部交管局《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市、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以及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
第二章组织管理正规化第三条交警队的设置应当按照行政区划、道路里程、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任务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的设置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每个设区市设立1个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里程100公里以内的设区市不再设大队,由支队直接对路段实行管理;高速公路里程100公里以上的设区市,每增加100公里左右设立1个大队;根据高速公路里程、交通流量设置高速公路交警中队。
(三)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一般按1个中队管辖2至4个乡镇的标准设置。
第四条交警队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二)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三)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六)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案、刑事案(事)件;(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交警队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求合理配置警力。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的警力配置一般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高速公路交警的警力配置分为三类:①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直接对路段实行管理或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市,按每公里0.8人的标准确定;②处于省际口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按每公里0.6人的标准确定;③其他路段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按每公里0.4人的标准确定。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第一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第八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内涵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臵、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2)加强机构设臵的正规化建设(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1、人民警察的素质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a、政治素质b、业务素质①岗位专业能力②分析综合能力③应变决断能力④群众工作能力⑤表达能力c、法律素质d、文化素质e、心理素质f、身体素质(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a、大局意识b、政治意识c、忧患意识 d、群众意识 e、法治意识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_0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及与其相当的队、所、站等单位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关键。
根据《20XX—20XX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1.工作原则所队正规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是,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全面建设;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
2.基本要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保障有力。
(1)政治坚定。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忠诚为警魂,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执法为民思想深入警心。
(2)业务精通。
实战观念牢固,训练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警务或其他急难险重任务。
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
所队领导胜任本级职责,民警胜任本职岗位。
(3)作风优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听从指挥,令行禁止,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
严守警察纪律,维护警察形象。
防止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4)执法公正。
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优良。
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办,不乱办案、不办错案,不滥用武器警械、不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刑讯逼供、严禁滥施罚没、严禁体罚虐待。
(5)保障有力。
经费有稳定保障,办公有固定场所,装备有明确标准,生活有基本条件。
经费管理制度落实,装备维护、更新及时,保证工作需要。
环境卫生好。
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民警体魄强健、心理健康。
思想政治工作有力,队伍士气高。
二、健全理顺组织机构3.规范机构编制根据本地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置所队。
最新-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精品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及与其相当的队、所、站等单位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关键。
根据《2019—2019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1.工作原则所队正规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是,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全面建设;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
2.基本要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保障有力。
(1)政治坚定。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忠诚为警魂,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执法为民思想深入警心。
(2)业务精通。
实战观念牢固,训练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警务或其他急难险重任务。
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
所队领导胜任本级职责,民警胜任本职岗位。
(3)作风优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听从指挥,令行禁止,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
严守警察纪律,维护警察形象。
防止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4)执法公正。
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优良。
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办,不乱办案、不办错案,不滥用武器警械、不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刑讯逼供、严禁滥施罚没、严禁体罚虐待。
(5)保障有力。
经费有稳定保障,办公有固定场所,装备有明确标准,生活有基本条件。
经费管理制度落实,装备维护、更新及时,保证工作需要。
环境卫生好。
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民警体魄强健、心理健康。
思想政治工作有力,队伍士气高。
二、健全理顺组织机构3.规范机构编制根据本地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置所队。
公安专业知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汇总3篇
公安专业知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汇总3篇公安专业知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汇总1公安专业知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汇总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发展,公安队伍的建设也日益受到关注。
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队伍的建设已经成为了公安管理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的战斗力和素质,以下是一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的汇总。
一、高素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要求公安干警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工作能力。
在实现高素质队伍建设的同时,树立优秀的警察形象,加强警察执法文化建设,提高警察形象的公信力。
二、法治与执法素质培养要求公安干警熟悉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国家政策方针,不断加强执法素质,提高队伍的维稳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此外,要注重思想训练,提高干警遇到复杂情况时的判断力和决策力。
三、严格的组织管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实行严格的组织管理,加强干警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警察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要加强干警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强化干警的业务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要在政治思想、人才选拔、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等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四、安全防范与科技保障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加强安全防范和科技保障,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安全事件的分析和预防能力,增强警察维稳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五、培养团队协作意识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要注重整体合作和团队精神的培养。
干警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增强统一战线意识,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凝聚队伍精神,形成一支战斗力强、能力优、团结互助的公安队伍。
六、加强经济管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物资配备率、警用装备配置水平等,加强财务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加强队伍的“细胞管理”,促进队伍的动态平衡。
综上所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涉及领域广泛,意义重大。
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硬件标准
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硬件标准值班室(一)值班室应内设接警室和值班卧室,接警室与值班卧室要用墙壁隔开。
面积根据本队的条件而定。
(二)值班室内要配备办公桌、坐椅、值班电话、闭路电视监控台,对讲机。
值班卧室内应配备单人床铺、衣柜。
值班室与接待室合并使用的,应配备沙发,饮水机。
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卧室内的被褥要叠放方正,规范有序。
(三)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备勤室,供备勤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办公和休息时使用。
备勤室内要有装具柜、床铺、办公台、椅。
备勤人员要实行军事化管理,着装随时待命。
物品摆放要规范统一,整齐整洁。
(四)《交通民警主要职责》、《值班民警职责》、《接待、服务群众制度》、《值班备勤制度》、《值班记录制度》、《交警中队值班轮值表》要张挂在值班室内墙上。
(五)值班室要建立《值班日志》。
接待室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访、投诉、求助、咨询,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兄弟单位联系业务等。
(一)接待室内应配备沙发、饮水机、室内物品摆放整洁。
门口挂"接待室"牌子。
电视机、VCD机(DVD机)、电冰箱、茶水框、消毒柜,安装空调机。
(二)接待室内应将《交通民警主要职责》、《接待、服务群众制度》、《文明服务用语》张挂在墙上。
(三)接待室内应建立《预约服务登记本》、《群众意见本》、《群众投诉记录本》。
会议室会议室同时也是阅览室、荣誉室。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单独设立图书阅览室、荣誉室。
(一)会议室内应有会议台、坐椅。
图书阅览室、荣誉室与会议室合并使用时,应配置书柜、荣誉展览橱窗或荣誉展览柜。
书柜内存放政治工作、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等书刊,荣誉柜内存放本所奖牌、奖杯、奖状、证书。
群众赠送的锦旗应拍照后将相片整齐划一的张挂在橱窗内。
(二)会议室内墙应张挂《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议事制度》。
(三)建立《会议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每次召开会议必须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本要妥善存放。
违章办证室(一)窗口布局要合理,环境整洁,配备必需的办公、服务设施,实行敞开式办公。
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
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文章标题: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使全区公安交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观念,不断强化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实现执法为民,树立公安交警队伍新形象,根据全国、全省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人要精神”,就是要做到执法为民,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奋发向上。
(一)、执法为民。
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把亲民、爱民和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转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坚决杜绝和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和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爱岗敬业。
全区广大交警要热爱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和集体荣誉,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努力营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警,精通业务,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自觉维护好全区交警的声誉和形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
(三)、纪律严明。
全区广大交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执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和决定,坚持依法从严治警。
严格遵守落实“五条禁令”,从严内部管理,落实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纪律作风,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作风严谨。
领导班子团结、求实、上进,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规范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依法行政。
(五)、警容严整。
民警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谈吐文明,姿态良好,不可敞胸露怀,风纪不严;要保持警服清爽干净,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不得染彩发、留长头、大鬓角、蓄胡须,不涂指甲油、化浓妆、不可纹身:举止要大方得体严谨,走、坐、站要有军人的风度、威武文明、不卑不亢、精神饱满,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笑打闹,着警服不可吸烟、吃零食,不能背手挽袖,搭肩挽臂。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2006年1月12日)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2006年1月12日)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及与其相当的队、所、站等单位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关键。
根据《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1、工作原则。
所队正规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是,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全面建设;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
2、基本要求。
所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保障有力。
(1)政治坚定。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忠诚为警魂,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执法为民思想深入警心。
(2)业务精通。
实战观念牢固,训练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警务或其他急难险重任务。
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
所队领导胜任本级职责,民警胜任本职岗位。
(3)作风优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听从指挥,令行禁止,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
严守警察纪律,维护警察形象。
防止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4)执法公正。
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优良。
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办,不乱办案、不办错案,不滥用武器警械、不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刑讯逼供、严禁滥施罚没、严禁体罚虐待。
(5)保障有力。
经费有稳定保障,办公有固定场所,装备有明确标准,生活有基本条件。
经费管理制度落实,装备维护、更新及时,保证工作需要。
环境卫生好。
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民警体魄强健、心理健康。
思想政治工作有力,队伍士气高。
公安部关于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
公安部关于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4.10.23•【文号】•【施行日期】2004.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工作原则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以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四统一五规范”为基本内容,以建立完善条例条令为主体的制度体系为重点,实现公安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和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真正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2、基本目标(1)建立保障公安队伍依法履行职责的组织体系。
上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指挥关系顺畅,政令警令畅通。
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职能配置科学合理。
机构设置规范统一,人员编制标准明确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2)建立适应公安工作实战需要的民警职业训练体系。
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制度严格落实。
岗位练兵、科技练兵扎实有效。
“战训合一”模式普遍推行。
教官熟悉公安工作,教材紧贴公安实战,训练基地设施配套,训练经费基本保障。
民警政治、业务、体能、心理素质全面增强,胜任本职工作需要。
(3)建立具有公安队伍特点的内务管理体系。
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良好形象(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
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良好形象(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现有民警76人,事业单位工人36人,下设6个科室、4个中队。
大队党总支有党员81人(其中民警党员60人,工人党员21人),下设9个党支部。
担负着全市1200余公里道路,45000余辆机动车,近50000名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几年来,东港市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丹东市交警机关的热情帮助和指导下,凭着对党、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辽宁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纲要》,强化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努力塑造交警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跻身于全省交警系统的先进行列,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1999年,大队被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授予全省交警系统唯一的“正规化建设示范大队”称号;连续三年被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等五个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服务示范优秀单位”、“人民满意标兵单位”称号;2000年,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先进集体”、“连续三年交通秩序整顿先进集体”称号;大队党总支多次被丹东市委授予“先进党总支”称号;1997年至20XX年,连续六年大队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人民满意zd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称号;连续七年被丹东市公安局授予“人民满意科所队”;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们在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转变观念,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想理念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是1987年由原来的交通监理所和公安交警队合并后组建的。
由于当时的条件和现状所限,民警的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下,“稀拉松”的现象较为突出,路检路查只知道撕票罚款,执法态度粗暴;对交通事故现场出警不及时,办案拖拉;办公条件简陋,装备落后;在执法中以管人者自居,以执法者自骄的特权思想膨胀,人民群众怨声载道,满意率低。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3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2022年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情况汇报__公安局五措并举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__市公安局被确定为“全国正规化建设示范公安局”以来,紧紧围绕公安部《2004—1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和部党委关于“三基”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具体要求,按照“抓住重点求突破、攻克难点谋发展、体现特点创一流、打造亮点树品牌”的工作思路,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高强度启动、高质量推进,广大民警人心思进、团结奋进、开拓前进,正规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公安部正规化建设交叉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带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18年,该局共破获刑事案件__起,同比增长__%,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__名,同比增长__%,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__个,现行命案破案率、网上抓逃数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先后被评为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先进单位、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全省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在省统计局18年__群众安全感调查中,群众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对公安部门的满意度等三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主要做法是:一、突出“三化”建设,提升训练水平为实现教育训练正规化,按照“实战化、具体化、专业化”的思路,科学谋划,整体推进,不断提升训练水平。
一是训练模式实战化。
在市局和市区公安分局、五个县级市公安局全面推行了“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练兵模式,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的形式,以解决战训矛盾、提高训练实效、优化警力配置、强化实战能力为目标,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实践。
__年,共组织“战训合一、轮值轮训”培训班__期,培训民警__名。
__年,《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简报》转发了该局以集中训练为依托,全面推进苦练基本功活动的做法。
2023年交警正规化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交警正规化建设工作计划交通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而交警作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进一步提高交警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认为2023年交警正规化建设的工作计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实施。
一、加强交警队伍的管理和培养交警队伍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力量,而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在2023年的工作计划中,应该加强队伍的管理和培养。
具体做法可以包括:1.制定科学合理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2.对交警队员进行规范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加强队伍的党建工作,培养良好的党风和组织纪律。
二、推进智慧交警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交通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因此,在2023年的工作计划中,可以推进智慧交警建设,提高交警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具体做法可以包括:1.建设智慧交通监控系统,实现对交通流量、违法行为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数据收集。
2.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交通信号的智能化水平,优化道路通行效率。
3.推广应用交通大数据分析技术,统计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规律,为交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服务和信息查询功能。
三、加强交通违法处理和管理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交通违法处理和管理是交警工作的重要任务。
具体做法可以包括:1.完善交通违法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公正性。
2.加强交通违法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更新违法数据库。
3.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动执法机制,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4.严格落实交通违法处罚,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改善交警工作条件和待遇交警工作是一项需要经常在户外工作的工作,而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合理的待遇对于队伍的稳定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实施细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2010-09-08 字体显示: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交警队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交警队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执勤执法、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努力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保障标准化,依据公安部交管局《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市、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以及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
第二章组织管理正规化第三条交警队的设置应当按照行政区划、道路里程、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任务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的设置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每个设区市设立1个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里程100公里以内的设区市不再设大队,由支队直接对路段实行管理;高速公路里程100公里以上的设区市,每增加100公里左右设立1个大队;根据高速公路里程、交通流量设置高速公路交警中队。
(三)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一般按1个中队管辖2至4个乡镇的标准设置。
第四条交警队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二)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三)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六)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案、刑事案(事)件;(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交警队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求合理配置警力。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的警力配置一般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高速公路交警的警力配置分为三类:①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直接对路段实行管理或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市,按每公里0.8人的标准确定;②处于省际口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按每公里0.6人的标准确定;③其他路段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按每公里0.4人的标准确定。
(三)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的警力配置一般按照不少于7人的标准确定。
交警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的辅助人员。
第六条加强交警队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交警队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岗位定期轮换(每年轮换20-30%,3-5年轮换一遍)制度,建立健全交警大、中队长初任资格培训制度,初任交警大、中队长应当分别经省级和地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任职培训合格。
第七条交警大队应当按照提高效率、充实一线的要求设置内设机构。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一般设置综合部门1个、车辆管理部门1个、驾驶人管理部门1个、事故处理部门1个、交警中队若干个。
福清、南安、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多设立1个内设机构。
(二)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原则上设置综合部门1个、秩序管理部门1个、事故处理部门1个、交警中队若干个。
第八条交警队应当按照有利于快速出警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选择队址,统一交警队标识。
(一)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一般应在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选址建设,在高速公路距出口2公里、1公里、500米处和公路距队址200至500米明显处规范设置统一的指路标牌。
(二)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一般应在重要国、省道沿线或交通枢纽处选址建设,在公路距队址200至500米明显处规范设置统一的指路标牌。
第九条建立完善交警队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评定相结合,全面考评交警队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完善奖惩机制。
第十条制定完善交通警察工作综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民警奖励、晋升、调整岗位、离岗培训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加强交通警察执法工作考核,综合考虑民警的执法态度、执法形象、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合理制定交通警察执法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第三章教育训练正规化第十二条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年度计划,经常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重点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交警大队每季一次,交警中队每月一次。
第十四条重视民警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与民警谈心活动,开展民警心理健康咨询,及时解决民警心理健康问题。
第十五条按照“三懂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推进“一警多能”。
训练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岗位知识技能、交通指挥手势、交通监控技术设备和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执勤和事故现场勘查安全防护、车辆驾驶、体能、队列、擒拿格斗、警械武器使用、防暴器材使用等。
第十六条建立集中培训制度,由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机场交警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等各类集中培训,民警每年每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结束组织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复训。
第十七条完善训练激励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民警考试,检验民警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成果,考试成绩记录存档,作为民警晋级、晋衔和年度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内务管理正规化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及相关内务管理规定,扎实开展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活动,健全完善队务会、考勤、值班备勤、请示报告、档案管理、装备管理、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交警大队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大队长办公会或队务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民警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总结阶段工作,分析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按照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要求,规范使用全国机动车登记和驾驶人管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和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信息系统,加强基层交通管理信息应用平台的数据采集、维护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按照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的要求,建立完善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基础台帐,录入信息量要达到95%以上。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民警的警容风纪养成教育,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审批、登记制度,定车定位停放,保持车况良好,保证工作需要。
严格执行有关警车管理规定,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
第二十四条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室内悬挂(张贴)工作职责和有关规章制度,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文件、资料分类存放,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各类装饰品。
第二十五条按照有关规定悬挂统一的交警队门楣标识,在门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摆放或悬挂办公区域示意图。
第二十六条警用器材室设置存放装备器材的架(柜),警用装备或训练器材分类摆放整齐,建立《警用器材出入库登记本》,墙上悬挂《警用器材室管理规定》,做到专人保管,出入库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无丢失、被盗、损害现象。
第五章执勤执法正规化第二十七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着制式警服,配备执勤执法装备,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
第二十八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规范使用法律文书。
第二十九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交通勤务管理制度,实行机动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辖区内事故多发、交通、治安状况复杂等重点路段应当加强重点巡逻或定点管控,对其他道路应当组织警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
相邻交警队之间应当完善联勤协作机制,提高勤务效率。
第三十条加强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检查,县(市、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应当严格落实勤务巡查制度,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应当实行领导跟班勤务制度,每日进行一次勤务讲评,每周召开一次勤务工作例会,通报执勤执法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制度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提高执法质量,保障公正、严格、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三十二条执勤民警平均每人每月上路执勤执法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6小时。
交警大队领导平均每人每月上路执勤执法一般不少于12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严格规范接处警工作,完善接处警工作制度。
交警大队应当制定完善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事故查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处置工作预案和各类交通警卫工作方案,加强实战演练。
第三十四条交警大队应当建立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制度,规范告知形式,明确告知时限。
第三十五条加强电子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执勤民警对电子监控设备操作熟练。
第三十六条县(市、区)交警大队和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依照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授权担负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职责的,应当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至少每周分析一次辖区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辖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和特点,及时调整路面勤务安排,研究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
第六章监督制约正规化第三十八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第三十九条加强队伍违法违纪的教育防范,不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执法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无压案、瞒案和降格处理等情况。
第四十条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健全落实涉警信访查办制度,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开展警务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实行警务公开,在明显位置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公开民警姓名、警号、照片、岗位职责和举报电话,公开处罚标准,各类牌匾整齐美观。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案(事)件。
第七章警务保障正规化第四十三条警力配置符合标准,民警年龄结构合理,新增警力由省级公安机关按照各地增编计划和要求统一招录。
第四十四条严格落实各项从优待警工作措施,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让基层民警满意:(一)严格落实民警休假、探亲制度;(二)建立民警健康状况档案,每年组织一次民警体检,解决民警的医疗、伤亡、养老保险等问题;(三)合理解决长期工作在一线并达到一定年限民警的职级待遇;(四)合理安排从事一线工作达到规定年龄的民警调整岗位;(五)建立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制度。
第四十五条交警队的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不得与罚没款项挂钩。
第四十六条交警队按照有关装备标准配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交通管理器材、民警个人防护装备、武器警械、办公设备等装备,加大科技装备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