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外国(地区)投资者资产并购境内内资企业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国(地区)投资者资产并购境内内资企业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国(地区)投资者并购境内内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 注: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注册手续。
3、境内产权持有人或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4、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或外国投资者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5、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原件4份,1份提交商务部门,3份由商务部门盖章,其中1份盖章后提交工商部门)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需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作为权力机构,公司的其他组织机构由公司章程依法规定;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一致。
6、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其中,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身份证明,无需公证、认证;台港澳投资者为自然人,在持有人办妥入境手续后,其提交出入境管理通行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可以作为投资者身份证明,无需再作公证。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委托代理人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登记前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体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经营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
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经营场所无门牌号码的,应另附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A4纸)。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26】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献。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献,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增设/注销分公司备案。
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献。
提交材料规范
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5.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已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原件。
【34】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名称,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变动后的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即变更后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变更出资额、出资方式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使用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电子图像)。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核准变更登记后,申请人可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到登记机关窗口或寄递等方式换发营业执照。
【35】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提交说明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提交说明
一、提交目的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是展示优秀学生风采、体现学校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
通过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可以向社会展示获奖学生的优秀品质、突出贡献和影响,进一步彰显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价值。
同时,个人事迹材料也是获奖学生个人成长历程的记录,有助于激发广大学生向优秀学生学习的热情,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提交内容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学校、所学专业、年级等。
2. 申请国家奖学金情况:简要介绍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经过和结果。
3. 个人事迹:重点介绍获奖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社会实践经历、志愿服务活动等。
4. 荣誉与奖励:列举获奖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和奖励,以证明其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
5. 个人发展规划:阐述获奖学生的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展示其对个人成长的思考和追求。
6. 推荐信:如有,可附上相关教师或领导的推荐信,以进一步证明获奖学生的优秀品质和突出表现。
7. 其他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证书等。
三、提交要求
1. 内容真实:所有提交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成分。
如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获奖学生的获奖资格。
2. 语言规范: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语言要规范,避免使用不恰当的表述方式。
3. 材料完整:提交的材料要齐全完整,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应一并提交。
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
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1. 引言为了确保送检材料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检测质量,本文档详细介绍了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
请各方在送检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2. 送检材料的基本要求2.1 送检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2.2 送检材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定。
2.3 送检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样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等。
2.4 送检材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和格式,文字清晰,易于理解。
3. 送检材料的分类与要求3.1 产品类材料3.1.1 产品说明书:应详细描述产品功能、性能、用途、注意事项等内容。
3.1.2 样品:应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样品,以便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2 证书类材料3.2.1 相关证书: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等。
3.2.2 检测报告:应提供产品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3 资质类材料3.3.1 企业资质: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3.2 人员资质:应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4. 送检材料的提交与审核4.1 送检材料应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标明目录、页码。
4.2 送检材料应提交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4.3 检测机构应对送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4.4 审核通过的材料,检测机构应予以接收,并开展检测工作。
5. 违规处理5.1 送检材料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检测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5.2 对于提供虚假、误导性材料的,检测机构有权取消其检测资格。
5.3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检测机构应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 附则6.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检测机构所有。
请各方在送检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上规范,共同维护检测市场的秩序,确保检测质量。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引言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注册备案。
外国企业在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更为复杂,更为繁琐。
本文旨在帮助外国地区企业了解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系统流程和登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二、外资企业分类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资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方和外方依法协商、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共同负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主经营的原则,合资协议的规定一般以公司章程的形式表现出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方和外方依法协商、签订合作协议,联营经营,共同负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中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主经营的原则,合作协议的规定一般以经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3、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建立的企业,投资者可以是个人、外国企业、外国非企业单位和组织。
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主经营的原则。
三、外资企业开业登记所需材料1、中外合资企业1.合资企业协议书和公司章程2.合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各合资方出资金额、认缴出资经济形式、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补充出资方式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4.合资方营业执照5.技术引进和备案证明文件6.合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照片7.合资企业董事、监事(理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和照片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书2.中外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合作方出资金额、认缴出资经济形式、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补充出资方式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4.合作方营业执照5.技术引进和备案证明文件6.中外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照片7.中外合作企业董事、监事(理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和照片3、外商独资企业1.中方提供的场地或资产的产权证明2.外方投资企业设立的决议和审批证明3.外方投资者的证明文件4.合同协议5.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它银行资信证明6.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证明材料7.企业章程8.董事、经理、监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四、总结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相对较多,有些材料还涉及到法规、条例等。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二00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内资企业登记表格一、企业登记申请表格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1)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3)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7)4、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18)5、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19)6、公司备案申请书 (20)7、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1)8、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3)9、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4)10、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 (25)1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7)12、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8)13、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 (29)14、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33)15、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 (34)16、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37)17、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38)18、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39)19、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41)20、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43)2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4)22、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股东(发起人)情况表 (45)23、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46)24、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7)25、资金数额证明 (48)26、负责人登记表 (49)二、企业登记审核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51)2、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52)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55)4、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 (58)5、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60)6、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62)7、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审核表 (64)8、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审核表 (67)9、企业改制登记审核表 (70)10、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开业登记审核表 (73)11、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审核表 (76)1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审核表 (79)13、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审核表 (82)14、备案审核表 (85)15、注销登记审核表 (87)16、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89)17、企业授权登记审核表 (90)18、企业迁入登记审核表 (91)19、企业迁出登记审核表 (92)20、内资企业转外资登记审核表 (93)21、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 (94)22、补照登记审批表 (95)三、企业登记文书规范1、受理通知书(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97)2、受理通知书(需核实) (98)3、受理通知书(邮寄) (99)4、不予受理通知书 (100)5、收到材料凭据 (101)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2)7、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 (103)8、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集团) (104)9、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105)10、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 (106)11、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集团) (107)12、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108)13、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 (109)14、登记驳回通知书 (110)15、备案通知书 (111)16、登记授权通知书 (112)1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函 (113)18、非公司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存根 (114)19、子企业变更隶属关系通知函 (116)第二部分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19)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9)(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9)[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9)[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0)[3]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3)[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4)[5]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6)(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7)[1]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7)[2] 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8)[3]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9)[4]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1)[5] 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2)[6]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3)[7]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4)[8] 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5)[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5)[10]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6)[11]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8)(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9)[1]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9)[2]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1)(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2)三、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2)[1]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2)[2] 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4)[3]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5)(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6)[1]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7)[2]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7)[3]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8)[4] 经济性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9)[5]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0)[6] 注册资金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1)[7] 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2)[8]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2)[9] 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4)[10]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5)(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6)[1]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6)[2] 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7)[3]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8)四、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 公司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2)[2]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2)[3]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4)[4]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5)[5]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5)[6]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6六、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7)(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8)[1] 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8)[2] 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9)[3] 企业集团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0)[4] 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0)[5]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1)(三)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2)七、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1] 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3)[2] 内资企业/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173)[3] 申请授权属地登记机关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4)八、证照管理事务提交材料规范[1] 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175)[2]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75)[3] 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76)。
省优大材料提交规范及注意事项
1.原表格式、字体不能做任何更改。
2. 原表可能存在不同空格数字字体不一致的问题,现统一所有表格中的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汉字使用宋体。
“学校名称”一格为宋体11号加粗,“主要事迹”一栏为宋体11号不加粗,其余为宋体12号不加粗。
3. “性别”一栏填写“男”或“女”。
4. 民族一栏以身份证上的表述为准,如“汉族”、“穿青人”、“苗族”等,请勿写“汉”、“苗”等简称。
5. “出生日期”一栏统一格式为1997.04.016. “院系名称”一栏请填写学院全称,不可简写。
7. “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未来即将颁发的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全称,不可简写。
8. “所在年级”统一格式为“2014级”或“2013级”,不可填写“2014”或其他。
9. “所任职务”一栏请填写清楚是校级或院级某组织某职务。
不可只填写职务名称而不表明哪一级的组织。
例如:“院团委副书记”不可只写“团委副书记”;“学校/学院某社团团长”不可只写“某社团团长”。
若为班级职务的则可直接写班级职务: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
10. “任职时间”一栏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2016.09-2017.03”或“2014.09至今”,不可只填写任职的起始时间而不填写结束时间。
若在校期间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则选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项填写则可,不必全部罗列。
特别注意两个时间中间的符号是“-”(中文输入法状态下直接按键盘的“减号-”键则可输入),不要使用其他符号。
11. “政治面貌”一栏请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共青团员”。
特别注意“中共预备党员”不可只写“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不可只写“团员”。
12. 综合测评成绩请填写大一至大三的综测平均成绩。
13. “何时获得何种奖励”一栏最多填写4项具有代表性的奖励,其中必须至少包含两次或以上的校级或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可以是两次三好或两次优干,也可以是一次三好加一次优干。
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
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是在办理项手续或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文件和相关要求的规范化要求。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简化办事流程,确保申请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顺畅。
下面将就申报材料和整理规范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申报材料是申请人在办理项手续或申请时需准备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通常包括以下几类:2.申请表格:根据具体的申请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表格通常包括个人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内容,用于记录和整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内容。
3.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的申请事项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
这些文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收入状况、家庭状况等信息。
4.资料复印件: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备核对和存档之用。
整理规范要求是指对申报材料的组织、排序和格式要求,目的是为了方便申请人和相关部门查阅和处理申报材料。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2.文件整理:将申报材料按照每份文件的类别进行整理,可以采用文件夹或袋子等容器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每个文件都有明确的标识和分类。
3.文件标注:在每份文件的正面或封皮上标注清楚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事项和日期,以便于识别和索引。
4.文件复印:对于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以便于核对和存档。
5.文件规范:对于申请表格的填写,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
同时,对于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也要注意签字、盖章等要求,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是为了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简化办事流程,确保申请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顺畅。
遵守这些要求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关于规范文件及证实材料格式的通知
关于规范文件及报送材料格式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最新的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公文中常用的有关规范整理发给各部门,请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文件、材料的排版格式,提高文件起草、报送材料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一、纸型及页面设置
公文及正式材料采用A4型纸。
页边距为上3.7厘米,下2.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上述设置可以设成模板默认设置,今后不必每次调整)。
二、字体和字号
1)标题采用二号小标宋体字。
2)正文采用三号仿宋体字(可以设成模板默认设置,今后不必每次调整)。
正文中的一级标题可以用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可以用加粗三号楷体字。
三、行距
一般采用固定值30磅,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四、落款
落款包括发文机关(或报送单位)及日期。
发文机关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综合部办公室
XX年1月1日。
建筑工程材料报备制度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报备制度规范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材料报备程序1、材料采购单位在采购材料前,应向供应商提出材料报备要求,并填写材料报备表。
报备表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
2、供应商在接到报备表后,应核实所提供的材料能否满足报备要求。
如能满足,应签署确认,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采购单位。
3、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资料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技术指标、标准符合情况、工厂出厂合格证明等。
4、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应将审核意见填写在材料报备表上,并将表格存档备查。
5、如果审核结果不合格,采购单位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重新提供合格材料。
6、采购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应将材料交由相应的施工单位使用。
四、材料验收流程1、施工单位在收到采购单位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验收。
验收前应查看材料是否有破损、湿润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
2、验收内容包括外观质量、尺寸、材质、规格、标识、包装等项目。
一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
3、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材料装入仓库,并按照材料类别分类存放。
4、验收未通过的材料应立即通知采购单位,并请求更换合格材料。
五、材料使用管理1、施工单位在使用材料前,应按照建筑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合理使用,并做好材料的防潮、防晒等工作。
2、采购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管理。
负责人应做好材料库存的记录、统计和管理工作。
3、材料使用过程中如有残余,应及时进行统计和库存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4、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方案。
六、材料追溯管理1、建筑工程材料一旦使用,应按照工程材料追溯管理要求建立档案。
包括材料的供应商、规格、数量、质量检测报告、使用日期等信息。
2、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出现问题,可以通过追溯管理系统查找问题的原因,追踪责任人。
提交材料说明
附: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提交材料说明一、申报表及自评报告申报表及自评报告,按A4号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附同样内容的光盘一张。
申报表按统一格式如实填写;自评报告内容除评分细则所列16个子项需按内容要求逐项实事求是地自评打分,按四大部分逐项叙述自评内容,并应在前面加上:1、单位简况;2、营业执照年检情况、税费五金交纳情况和银行资信情况,把“评分细则表”中将〈自评分栏〉填上。
二、附件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A4号纸,一份)目录:(编页码)1、附件材料的封面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提供最近年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营业税、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缴纳情况。
(提供最近四年的缴费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2、3、4和单位获奖情况需要由各地协会复核原件加以确认并签署意见,盖上已核章。
5、单位无透支、坐支、空票等违规现象。
(提供开户银行出具在近四年内无违规现象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6、自评报告内容第1子项至第16子项,按子项顺序编排目录。
(1)、项目合同,只需要主页(能反映项目实质内容的包括项目合同计价页面)和末页(签字页)即可;(2)、评分细则第7、8子项中项目原则上是由单位所属地审图中心盖章即可,如果有每个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意见最好;(3)、评分细则中第8、9子项的项目数不能少于12项,并要有回访记录,证明率达到95%。
如果没有可用本单位ISO9000的贯标认证审核单位的审核意见中的满意度也可;(4)、各单位提供的复印件上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7、12个勘察设计项目清单目录按年份顺序编排。
三、首次、复评申报单位自评报告的内容1.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申报单位应说明四年以来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的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进行勘察时必须有立项文件,若没有相应文件勘察单位签字盖章,提供了勘察报告属违规、违反程序。
食品销售许可申请材料提交规范说明
食品销售许可申请材料提交规范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没有不用提供)
3、经营场所、外设仓库的使用证明复印件(租赁协议)。
注:①、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②、外设仓库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没有不用提供)
无房产证开发商开具房产证明(字体:宋体,四号)
4、食品经营场所方位图、经营设施空间布局(两张图,写好标题、总面积)
字体:宋体,四号
5、外设仓库的情况(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贮存条件)(如没有不用提供)
6、所有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健康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7、所有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商户自己制定)
9、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商户提供)
注:①、进货合同复印件;②、进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如不销售散装熟食可不用提供)
10、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商户提供)(如没有不用提供)
1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为法人(负责人)或委托人
※所有复印件均需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4026617。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是指发生法定变更事项后,依法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并保存相关变更信息,同时更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保证法人、投资者或经营者的权益和经济利益。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登记的原因、内容和材料清单等。
三、变更证明材料:根据个体工商户变更事项的具体情况,需要提交不同的变更证明材料。
以下为一些常见的变更事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或经营者变更:需提供变更登记机关认可的相关变更文件,如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章程修改证明、资本注入证明等。
2.住所、经营场所变更:需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变更后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和产权情况。
3.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供有关的经营范围调整证明文件,如经营许可证、行业相关的资格证书或注册证明等。
4.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需提交变更后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包括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以及变更的原因、材料等。
5.其他变更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调整证明等。
四、个体工商户登记证书和章程或证明副本: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初始登记时颁发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证书及章程或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根据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六、公示材料:根据地方性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公示材料,如公示告示、公示登记证明等。
1.提交材料需全部真实有效,不得填报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2.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对应。
3.资料排序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以方便工作人员核对和办理。
4.提交时应交齐所有材料,如有缺失,应说明缺失的原因并承诺尽快补齐缺失材料。
5.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个体工商户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提交规范说明
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提交规范为提升社会实践工作的规范性,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质量,校团委对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提交成果的内容和提交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所以项目结项材料提交均需遵照本规范。
一、结项时需提交的材料1.团队实践简报:材料要求:必交。
(可以以千字文的形式简要报送,也可以用更详细的篇幅详细报送)实践部提供统一模板。
2.照片和视频:材料要求:照片必交,视频非必交。
实践部提供统一模板。
列队式的合影不超过3幅,大多应为反映真实社会实践生活的鲜活照片。
每张照片需进行命名(照片命名中请尽量点名团队简称以及图片的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以附一小段文字说明介绍照片场景的五要素(团队,人物,时间,地点,内容)。
视频材料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可以是原始材料的片段剪辑也可以经过后期合成制作,在命名和介绍文字方面的要求同照片。
照片和视频均要求像素清晰(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以便后期社会实践材料汇编、展示和表彰所用。
材料要求:非必交。
实践部提供统一模板。
4.实践微演讲视频:材料要求:非必交(有意向参加优秀实践团队和个人评优的团队必交)。
无统一模板。
演讲内容具体可以包括实践内容、过程、心得、成果、创意等,要求体现实践团队的项目成果及过程,可以从接洽单位或者报告采纳单位或者实践反响的角度入手,也可以从实践团队自身成员收获成长的角度入手。
5.实践报告:材料要求:调研类团队必交。
无统一模板。
6.相关表格:材料要求:必交。
包括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团队基本信息统计,团队财务情况汇报表。
实践部提供统一模板。
7.其他团队认为能够反映本团队成果的其他材料。
二、结项材料的提交方式。
其他登记事务登记表及提交材料材料规范
其他登记事务登记表及提交材料材料规范一、登记表格【1】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名称注册号申请事项□增加□减少□换发□补发□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负责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集团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年月日申请增发照、证副本数【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单位:联系电话: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序号文件名称1 《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4 原核准登记文件5 其他有关文件6 营业执照复印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撤销变更登记核准后,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5、第5项涉及外资审批事项的,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序号文件名称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4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5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6 其他有关文件7 营业执照复印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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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凭此通知书,先行刻公章,也可凭营业执照刻公章)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签字处由全体股东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列粘贴)
4、法定代表人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列粘贴)
5、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列粘贴)
6、财务负责人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列粘贴)
7、联络员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列粘贴)
8、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一式两份:工商一份、自己一份)
10、任职文件(两页,由全体股东签署)
11、经理聘任证明(由执行董事签署)
12、住所申报表(全体股东签署)
1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4、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地址格式统一为:聊城市东昌府区XX办事处或镇XXXXXXXX)
15、告知承诺书
16、不在拆迁范围的证明(加盖所在地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公章)
说明:
一、要求申请人、股东(即全体投资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必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名;所有材料都要求是打印版。
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不能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所有公司均需要提供不在拆迁范围的证明,加盖所在地办事处或乡政府公章。
1.公司住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房产证明。
(主要证明:在XXXXXX地址的房屋,房屋产权归XXX所有,暂未取得房产证,本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不属于违章建筑;加盖政府、街道办或居委会、村委会的公章);
2.公司住所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3.公司住所为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
四、关于生产经营场所:
可以与住所是同一地址;也可以不在同一地址,但必须属于东昌府区管辖。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