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勘测定界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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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勘测定界项目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目录

一、投标函

6

二、投标文件汇总表

7

三、服务承诺

8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

9

五、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10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

七、投标人相关业绩一览表

12

八、项目实施方案

13

1.5图纸的要求

对于建设用地项目,要按1/1000比例尺要求施测,图面所反映内容应当符合城镇地籍调查和土地详查有关规定。现有图纸不能满足勘测定界工作要求时应对界址线范围内的地形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

2.前期准备

2.1接受委托

经审核具备勘测定界资格的单位,须持有用地单位或有权批准该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勘测定界委托书,方可开展工作。

2.2查阅有关文件

由用地单位提交的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

有关资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同时收集以下资料: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由用地单位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集;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设计图及其有关资料。

控制成果:由勘测定界单位搜集项目选址附近原有的平面控制成果、布网状况说明、精度统计等有关控制成果资料。

2.3现场踏勘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上的用地范围及用地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地类界线及地下埋藏物,用铅笔标绘于工作图上,并了解勘测的通视条件及控制点标石的完好情况。 (14)

2.4地形测绘 (15)

按业主要求的精度若收集的已有底图实时性或精度不够,或无法收集到该资料,则必须按业主要求的精度和比例绘地形图,通常为1:500或1:1000或1:2000。 (15)

2.5权属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及要求,现场指界认界,实地调查测绘建设用地范围界线,调查所占土地的权属性质,登记发证状况。填写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2.6确定放样数据

经现场踏勘后确定界址点坐标或关系距离两种放样数据。

界址点坐标:通过图解或直接测绘获得界址点坐标。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关系距离:图解或实地踏勘获得。

2.7制定勘测方案

根据现场踏勘及界址点的分布等情况,拟定合理的平面控制和施测方案。

3、实地放样

3.1基本要求

勘测定界或放样界址点应尽量采用解析法,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勘查法。

3.2平面控制网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或城市平面控制网。对于已经施测地籍图的城镇坐标系统应尽可能与施测地籍图所用的城镇坐标系统一致。控制测量精度按《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

界技术规程(试行)》执行。

3.3解析法放样

根据界址点的坐标和控制点数据计算放样元素,再利用界址点与邻近控制点放样界址点桩位。

3.4关系距离放样

根据用地界址点或界址线与邻近地物的间距或关系距离在实地找到并确认有关地物和地界,用钢尺量距,采用交绘方法,放样界址点桩位。

4.界址点的设置

界址点是用地相邻界址线的交点,界址桩是埋设在界址点上的标志。界址点设置原则:界址点应设置于用地界线的拐点处、地类界交点、管线工程与其他线状地物、行政界线、权属界线交点、直线段不超过70M要设置界址点。

4.2界址桩的类型

界址桩类型主要有:混凝土界址桩、带帽钢钉界址及喷漆界址桩。

4.3界址点的编号

界址点在图纸上须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按顺序编号,例如:J1、J2、J3、……。新用地的界址点与原用地界址点重合的,采用原界址点编号。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编写原则以原地籍编号方法相同。

5.界址测量、勘测定界图

5.1界址测量

为保证界址放样的可靠性及界址坐标的精度,在界址桩放样埋设后,须进行界址测量,界址测量可才用RTK设站。 (15)

5.2勘测定界图

勘测定界图应当由各级控制点直接测绘而得(见附录六),若有现势性较强,精度较高的较大比例尺图件,也可启用现有图件编制而得。同一块用地由多幅图纸拼接,面积数字应注记在较大一块图幅内,其他图幅内只注记“征用”、“代征”等文字。定界范图窄长或范围太小无法注记时,采用引线(黑色)划在空余处注记。加盖勘测定界专用章,应不覆盖定界图式符号和文字数字注记。文字注记和符号按《勘测定界图例》规定执行。大型工程、管线工程勘测定界图参照国土

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执行。

5.2.1比例尺要求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比例尺应与原地籍图比例尺一致。若原无地籍图的比例尺规定为1/500或1/1000;大型工程、管线工程项目用地:比例尺定为1/2000。

5.2.2图面内容 (17)

勘测定界图上表示内容应按《四川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表示执行。主要有:界址点、界址线、权属界线、行政界线、地上物、地类界线、地类符号,重要的地物,以图幅为单位,图上标注各权属单位的地类面积,并在第一张图上加注整宗地面积和按Ⅱ级地类分类面积。

勘测定界图上必须加盖施测单位的“测绘资质专用章”。

勘测定界图上必须表示出用地范围界线以外(图上至少2厘米以内)的主要地物和地类。

5.2.3图幅要求

图幅统一要求为50cmX 50cm,对于大型工程、管线工程,可不加图廓座标,为节省幅面,同一幅图上可表示几段管线工程,各段要求首尾相连。

5.3制作土地利用现状图

为确保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也为了日常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必须制作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而制作拟征用地范围略图。 (17)

6.面积量算

6.1分类

宗地的地类按《四川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实施意见(修订本)》规定的土地分类执行。调查到三级类,以村(社)、村民委员会为基础按《四川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实施意见,(修订本)》的规定制作三级类地类汇总表逐级汇总上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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