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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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第六版)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 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 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个纳税义 务人,可能不仅拥有一项特许权利,每一项特许 权的使用权也可能不止一次地向他人提供。因此, 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次”的界定,明确为每 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 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 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 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二、 纳税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
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⑴居民纳税人 —— 对中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非法人地位的企业。( 国内外收入均应纳税) 判断标准:在中国有住所;在中国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一年 ⑵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 对中国政府承担有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只就在中国境内的收入纳税) 标准:在中国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列举11项应税项目: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四、税率
⑴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 ⑵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5级超额累进 ⑶稿酬:名义20%,实际14% ⑷劳务报酬:名义20%,实际3级超额累进 ⑸其他:20% 五、 减免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 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 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

关于个税的试卷

关于个税的试卷

关于个税的试卷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30分)1.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A.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 个体工商户。

C.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D.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_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A.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C.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 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_3.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说法,正确的是()A. 综合所得适用3% - 45%的超额累进税率。

B. 经营所得适用5% -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C.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D. 以上说法都正确_4. 小张每月工资10000元,专项扣除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A. 7000.B. 8000.C. 10000.D. 13000_5.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计算。

A. 30%B. 50%C. 70%D. 80%_6.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A. 次月15日内。

B. 次月10日内。

C. 当月15日内。

D. 当月10日内_二、多选题(每题8分,共40分)1. 下列各项中,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有()A. 子女教育。

B. 继续教育。

C. 大病医疗。

D. 住房贷款利息。

E. 住房租金_2. 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A. 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年。

B. 专项扣除。

C. 专项附加扣除。

D.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 捐赠支出(符合规定条件)_3. 以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是()A.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第一讲(1)

个人所得税第一讲(1)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个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纳税人分类及纳税义务——属人+属地【注意1】上述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举例】加拿大留学生大山于2015年12月28日来中国留学,2016年7月暑假期间回国探亲20天,11月因事回国15天,2017年12月28日毕业后回国。

(1)2015年度侃大山是否是居民纳税人?(2)2016年度侃大山是否是居民纳税人?(3)2017年度侃大山是否是居民纳税人?(三)所得“来源”地【注意】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两者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同的,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美国人汤姆被美国母公司派往中国子公司进行为期八个月的业务指导,业务指导期间其工资由美国母公司发放。

其中所得来源地为中国,所得支付地为美国。

我国按照所得来源地来判断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记忆提示】盯准“来源”二字。

【例题·判断题】(2017年)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正确答案』√【例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知识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知识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知识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这不仅有助于我们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还能帮助我们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充分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优惠。

那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知识呢?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这些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对于纳税人来说,清楚自己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很重要的。

比如,工资、薪金所得,通常是按月计征;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经营所得,则按年计算。

了解税率也是关键的一环。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至 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稿酬所得的实际税率为 14%;经营所得适用 5%至 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扣除一些必要的费用。

例如,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5000 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纳税人还应当知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来说,有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如果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通常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一、判断题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1、税(V)。

英国是世界上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

(V)2、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

(X)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已经三次修订。

(V)4、5、2005年9月27日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史上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6、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V)我国个人所得税为分类税制模式。

(V)7、8、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9、居民纳税人应就中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V)10(X)、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有10个。

11某歌舞团歌唱演员张某到外地“走穴”演出取得收入50000 元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X),“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600元。

(“)12、1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3200 元/月。

(“)14、个人所得税区别不同所得项目分别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15、“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X)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35%的比例税率。

(X)17、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农历正月初一至腊月三十日止。

(X)18、单位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

(X)19、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一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照顾。

20、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V)21、个人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V)22、个人教育储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V)23、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问答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问答

个人所得税知识咨询答一、个人所得税根底知识咨询: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咨询: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酬劳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咨询: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进后,先减往个人担当的全然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或标准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往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教职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王老师当月取得工资收进6000元,当月个人担当住房公积金、全然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那么王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1000-1600=3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00×15%-125=385元。

咨询:什么是劳务酬劳所得?答:劳务酬劳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播送、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效劳、介绍效劳、经纪效劳、代办效劳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画案例个税筹画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世界上已有 140 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

据统计, 1991 年,全世界 20 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9.3%,个别发达国家达 40%以上,而我国 1998 年仅占到 3%摆布。

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画法的案例。

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势必十分强烈。

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

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在普通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 800 元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但部份人员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 800 元费用的基础上,将再享受减轻 3200 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主要范围包括: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个税筹画例.某纳税人月薪 10000 元,该纳税人不合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9200(元)应纳税额=9200 某 20%-375= 1465(元)若该纳税人为天津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定为非届民纳税人),月取得工资收入 10000 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3200)=6000(元)应纳税额=6000 某 20%-375=825(元)1465-825=640(元)后者比前者节税 640 元。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标准二: 居住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天
居住期间离境—— 一次不超过30日, 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不扣减天数。
居民纳税人要履行无限纳税义务
境内外收入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只履行有限纳税义务
只对境内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 的投资者
合伙企业的 每个合伙人
2000 年 起 成 为 纳 税 人
除2000元免征额外,还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 和通讯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预先扣除项目

• 某民办大学老师李某2009年2月应发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补贴 600元,全勤奖励400元。单位从其应付工资中扣缴按政府规定由 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共200元,还扣交 为其因物业管理纠纷而被物业公司索取的保安费100元。
•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 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 续费。
二、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 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 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期限
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 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 关报送纳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一、定义:
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 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哪些个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 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 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学习材料

个人所得税学习材料

个人所得税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修改通过,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

二、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它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一个纳税人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如果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那么中国就是这个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尽管这个纳税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甚至几个纳税年度,都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过1天,他仍然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义务人(1)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中国公民和个体工商户;(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满、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外籍人员;(3)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的满、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外籍人员。

2.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即凡是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地方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领取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填开给纳税人,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个人所得税及支付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见附表)和汇总交纳代扣的税款。

税务机关按照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但扣缴义务人拒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违反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应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下列11项:(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凭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4.税率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见下表)级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500元的不超过475元的 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至部分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第五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基本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1)居民个人(2)非居民个人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提示1】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住所≠住房=习惯性居住地)【提示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义务的其他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2.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字号大中小】保护视力色:【打印】【收藏】【关闭】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义务人(1)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中国公民和个体工商户;(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满、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外籍人员;(3)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的满、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外籍人员。

2.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即凡是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地方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领取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填开给纳税人,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个人所得税及支付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见附表)和汇总交纳代扣的税款。

税务机关按照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但扣缴义务人拒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违反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应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下列11项:(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凭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4.税率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见下表)级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500元的不超过475元的 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至部分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哪些合法节税方式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哪些合法节税方式

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哪些合法节税方式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税务。

依法纳税是我们的义务,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节税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

那么,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哪些合法节税方式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看一些常见的合法节税方式。

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

例如,如果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扣除 1000 元;如果您正在进行继续教育,比如在职研究生学习,在规定期间内也可以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患有大病,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如果您有住房贷款或者租房,也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扣除;赡养老人方面,若您是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 2000 元,非独生子女则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

合理规划年终奖发放根据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对于收入较高的人群来说,可能选择单独计税会更划算;而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人群,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有利。

因此,在发放年终奖时,可以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和税务政策,合理选择计税方式,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 2400 元/年(200 元/月)。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商业健康保险都能享受这一政策,只有符合规定的产品才行。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领域的发展,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

河南省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判断题(10题)1、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

(×)3、个人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6、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7、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8、个人从工资中实际缴付的各类商业保险,应计入个人当期工薪所得征税。

(√)9、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0、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征收方式是代扣代缴和个人自行申报两种。

(√)二、单项选择(20题)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应就下列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C)。

A.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C.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D.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A)。

A.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偶然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境内某公司中国职员2008年4月取得工资1500元、月奖金8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A)元。

A.15 B.45 C.60 D.954、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为(D)。

A.财产转让所得B.财产租赁所得C.偶然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取得的所得为(B)。

A.劳务报酬所得B.偶然所得C.特许使用费所得D.工资、薪金所得6、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C)。

A.扣缴义务人确定B.纳税人自行确定C.主管税务机关确定D.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确定7、稿酬所得,一律按应纳税额减征(B)。

if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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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它的征收旨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等。

二、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适用于居民个人)1.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 - 60000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年度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收入额 = 稿酬所得×(1 - 20%)×70%)。

- 60000元为全年减除费用标准(每月5000元)。

-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

-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综合所得适用3% - 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如下: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公式: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三、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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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

据统计,1991年,全世界20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9.3%,个别发达国家达40%以上,而我国1998年仅占到3%左右。

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

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

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

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

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

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美国总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

1996年度内,曾离境60天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又离境40天回国探亲。

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超过90天。

因此,该美国工程师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他从美国总公司收取的96000元薪金,不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该美国人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从而节约了个人所得税5700元,即: 12×[(96000/12-4000) ×15%-125]=5700(元)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案例在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但部分人员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将再享受减轻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主要范围包括: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例.某纳税人月薪100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9200(元)应纳税额=9200×20%-375=1465(元)若该纳税人为天津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定为非届民纳税人),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3200)=6000(元)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1465-825=640(元)后者比前者节税640元。

利用分次申报纳税的避税筹划案例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都是明确应谅按次计算征税的。

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从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准确划分"次",变得十分重要。

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横,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

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某人在一段时期内为某单位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一季,或半年,或一年一次付给该人劳务报酬。

这样取得的劳务报酬,虽然是一次取得,但不能按一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该单位年底一次付给该人一年的咨询服务费6万元。

如果该人按一次申报纳税的话,其应纳税所得额如下:应纳税所得额=60000-60000×20%=48000(元)属于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应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其应纳税额如下:应纳税额=48000×20%×(1+50%)=14400(元)如果该人以每个月的平均收入5000元分别申报纳税的话,其每月应纳税额和全年应纳税额如下:每月应纳税额=(5000-5000×20%) ×20%=800(元)全年应纳税额=800×12=9600(元)14400-9600=4800(元)这样,该人按月纳税可避税4800元。

利用扣除境外所得的避税筹划案例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走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如何准确、有效地计算准予扣除的税额?请看以下案例:例:某中国纳税人,在B国取得应税收入。

其中:在B国某公司任职取得工资收入60000元,另又提供一项专有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工资收入30000元,上述两项收入,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税率该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税额(该应纳税额即为抵减限额)如下:1.工资所得:每月应纳税额=(5000-4000)×10%-25=75(元)全年应纳税额=75×12=900(元)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0%) ×20%=4800(元)抵减限额=900+4800=5700(元)根据计算结果,该纳税人应缴纳5700元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该人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低于抵减限额,可以全部抵扣,在中国只需缴纳差额部分500元(5700-5200)即可。

如果该人在B国已缴纳5900元个人所得税,超出抵减限额200元,则在中国不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的200元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的B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利用捐赠抵减的避税筹划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例.某人获10000元的劳务报酬,将2000元捐给民政部门用于救灾,将1000元直接捐给受灾者个人,那么,此人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捐给民政部门用于救灾的2000元,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捐赠范围,而且捐赠金额未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捐赠扣除限额=10000×(1-20%) ×30%=2400(元)实际捐赠2000元,可以在计税时,从其应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直接捐赠给受灾者个人的1000元,不符合税法规定,不得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超过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实际捐赠额) ×20%根据上式计算,该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10000××(1-20%)-2000]×20%=1200(元)利用账面调整的避税筹划案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可以把纳税人的账面利润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起点,通过计算,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而造成的差额,将账面利润调成应纳税所得额。

在调整时,有些企业纳税人由于不懂调整公式和方法,任凭征管人员调整,更谈不上利用调整机会为企业避税服务。

这里就是通过举例,让避税者掌握如何调整,并通过调整的机会为企业避税服务。

调整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账面利润额+调增利润额-调减利润额-税前弥补亏损额举例:某企业1994年底账面利润额为200万元,已预交所得税额为45万元,该企业委托税务代理人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额。

税务代理人站在企业避税的角度计算所得税额的程序如下:第一,计算调增额和调减额,并作为挖掘调减额,缩小调增额。

1.审计营业收入账户,发现该年取得国债利息为1万元。

从国内企业取得投资分回已税利润9万元,按税法《细则》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分回已税利润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

2.审计营业外支出账户,发现该年支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2万元。

3.审查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发现,企业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规定年限,经计算本年多提折旧8万元。

4.企业基本建设工程领用企业商品产品没有作为收入处理,经计算该部分利润额为5万元。

根据上面审计结果,该企业所得调整额为:调减额=l+9=10(万元)调增额=2+8+5=15(万元)第二,计算弥补亏损额。

税务代理人根据历年亏损弥补情况有关资料确定1994年以前尚未弥补亏损额共计55万元,其中1993年30万元,1992年10万元,1991年8万元,1990年3万元,1989年2万元,1988年2万元,由于1988年亏损对1994年来说弥补期已超过5年,因此不应弥补。

1994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55-2=53(万元)第三,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汇算所得税。

1994年应纳税所得税额=(200+15-10-53)×33%=50.16(万元)汇算应补所得税额=50.16-45=5.16(万元)利用资产处理的避税筹划案例资产处理上的避税策略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策划税法《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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