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现场施工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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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R 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现场施工协议合同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G R 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包头市燕赵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河北曲阳县昌鑫石材雕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燕赵锦河湾项目住宅1#楼~5#楼、公建2#楼~4#楼GRC构件制作安装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燕赵锦河湾项目住宅1#楼~5#楼、公建2#楼~4#楼GRC构件制作安装

1.2工程地点:包头稀土开发区新光东路南侧,高新一中西侧。

1.3工程内容:住宅、公建GRC构件制作(含防火、防腐处理)安装(含预埋件和埋设)

工程,并且包括GRC构件的深化设计、运输、工程的验收和工程保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盖章确认下发的施工图对构件节点连接方式等进行深化设计,并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补充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合同价款:

合同暂估总价:柒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贰元柒角陆分(¥:712582.76元)。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确定合同价款,最终以固定单价(固定单价以附表中的单价为准)乘以实际面积或个、套数为合同最终总价。

2.2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深化设计、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等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2.3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包括后置镀锌钢板)、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包市场风险、安全防护费用、包验收合格、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临时施工设施费、垃圾外运费、土建墙面的修补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总包服务费)包干费用。

2.4合同造价的结算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在不调整材料及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的前提下,单价不予调整。

2.5工程量的计算

2.5.1檐托、方形头、塔顶造型、花钵按个计算。

2.5.2柱头及柱脚按套计算。

2.5.3浮雕按平米计算。

2.5.4柱子、门套线、线条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时间:2013年6月15日;竣工时间:2013年9月30日;工期计107个日历天。

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3.3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

3.3.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3.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周,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

3.5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作顺延:

3.5.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3.5.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两周以上的;

3.5.3不可抗力因素;

3.5.4甲方同意延顺工期的其他原因。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单体工程总价的30%;

4.2.2单体工程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付本单体工程总价的40%;

4.2.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十五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

4.2.4结算价款经甲方工程部、经营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

4.2.5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质保期满1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40%),不计利息。

4.2.6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4.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

4.4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5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及相关消防部门。5.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3本工程GRC构件设加劲肋,GRC构件平均厚度(总体积含劲肋除外表面积)

5.3.1GRC构件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5.3.2GRC构件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满足按国家相关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

5.3.3主要材料标准等

5.4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4.1GRC安装要求用Φ8加长膨胀螺栓固定,数量按国家规范执行。

5.4.2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5.4.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

5.8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必须整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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