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2011
最新名中医评选细则
名中医评选细则名中医评选根据制定本评选细则,总分100分。
一、基础分值(总分14分)(一)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5分)。
1.20年及以上(5分)2.15-19年(4分)3.8-14年(3分)(二)取得的中医职称(3分)1.副主任中医师及以上(3分)2.主治中医师(2分)3.中医师(1分)(三)学历教育(2分)1.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2分)3.其它学历及师承和确有专长(1分)(四)中医执业资格(2分)1.通过学历教育取得(或认定)中医执业医师(2分)2.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1分)(五)学会情况(2分)1.省市中医学会成员及以上(2分)3.县中医学会成员及以上(1分)二、职业素养(总分2分)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服务态度良好、患者信任,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一)连续5年内无医德医风问题(1分);(二)连续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无其它违规违法行为(1分)。
三、工作业绩(总分38分)(一)中医服务量(35分)(二)中医论文论著(3分)1. 论文核心期刊每期,论著每本(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分满为止);2. 论文其他期刊一期(第一作者0.5分,第二作者及以下0.2分,分满为止)四、专业能力(总分40分)专业能力测试由专家组主导进行:由专家组根据候选人专业特点现场自主询问、出题;候选人现场陈述答辩,重点阐述对中医药认识、工作体会、中医专长等;重点考核中医药理论基础、现从事专业(专长)的理论认知和技能展示、中医四部经典基本常识、中医组方等。
五、社会测评(总分6分)(一)网络投票(2分)1. 5000票以上(2分)2.500-4999票(1分)3、499票以下(0分)(二)民意测评(2分)候选人是单位员工,测评候选人同事对其参评推荐;候选人是个体医生,测评候选人病人对其参评推荐。
推荐率:1.90%以上(2分)2.80-89%(1分)3.79%以下(0分)(三)测评(2分)旁听候选人专业能力测试,对候选人表现进行综和评价:1.优秀8票及以上(2分)2.优秀6-7票(1分)3.5票以下(0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向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学习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向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学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甘政办发〔2017〕185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向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学习活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8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今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了第三届“国医大师”和首届“全国名中医”评选工作。
甘肃中医药大学周信有同志荣获“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甘肃省中医院王自立、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刘宝厚和甘肃中医药大学张士卿同志荣获“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和传承我省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高尚的医德医风和精湛的医道医术,凝聚中医药发展正能量,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学习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努力营造崇尚中医、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获得荣誉称号的4位专家数十年如一日,辛勤工作在我省中医药临床、科研和教学第一线,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特别是周信有同志荣获第三届“国医大师”荣誉称号,实现了我省国医大师零的突破。
他们不仅是我省中医专家的杰出代表、中医事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更是甘肃中医的品牌,代表了我省中医发展水平,也体现了国家对甘肃中医事业发展的重视和肯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学术研讨、报告会、专访等形式,引导中医从业人员、专业研究人员和中医院校在校学生,广泛宣传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先进典型事迹,学习他们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关爱患者、大医精诚的崇高医德,融会贯通、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严谨笃学、追求卓越的治学态度,传道授业、甘为人梯的大医风范,迅速在全省掀起一个向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学习的热潮,努力营造崇尚中医、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10.06•【字号】甘卫办发[2008]209号•【施行日期】2008.10.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卫办发〔2008〕209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属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现将《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卫生厅纠风办反映。
附件1: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略)附件2: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略)二○○八年十月六日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全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基本原则: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及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
二、考评范围与时限从2008年,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规定修订版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规定修订版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甘卫中发〔2011〕109号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切实做好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医药工作的实际,对《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甘卫中发〔2003〕220号)作了修订,形成了《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调动广大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中医专家,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中“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当地名中医评选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省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在本省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甘肃省名中医。
第五条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医术和崇高的敬业精神;2.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资格及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4.近5年内,无医疗事故发生;主要在门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次门诊接诊病人不少于30人次,全年门诊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主要在医院住院部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周指导下级医生查房不少于2次,分管床位数不少于10张,年均出院人次不少于200人次。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表彰首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的决定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表彰首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12.28
•【字号】甘卫中发[2012]463号
•【施行日期】2012.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表彰
首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的决定
(甘卫中发〔2012〕463号)
各市、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甘卫中发〔2012〕54号)和《关于开展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函〔2012〕280号)要求,经各地推荐、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评选、全省范围内公示和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决定授予韩贵周等85名同志“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荣誉称号的同志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基层中医药工作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时,希望全省基层中医工作者以“甘肃省基层名中医”为榜样,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为提高人民群
众健康水平,促进全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首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名单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28日附件:。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调动广大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中医专家,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当地名中医评选制度的规定,开展评选甘肃省名中医工作。
为规范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名中医的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省名中医每3-5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在本省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可申请参加评选。
第五条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中医事业,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无医疗事故;2、具有中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或在中医临床连续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有突出贡献的副主任中医师;3、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方面成效显著,在省内有代表性;或精通中医药理论,在继承发展中医药学方面有独到见解,成绩显著,在省内外中医药界和当地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第六条选择条件:以下7项条件需具备3项以上。
1、近五年,门诊诊治病人4000人次/年以上;或指导下级医生查房2次/周以上,从事临床工作4天/周以上;2、在专科(专病)方面有独特的诊疗技术,疗效突出,近五年,专科(专病)诊治病人3000人次/年以上;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有新观点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4、主编有50万字以上的中医药专业书籍;或出版有重要价值中医药专著2部以上;或主编过全国中医药教材;5、主持或指导完成中医药科学研究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地厅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6、具备培养和指导研究生或学术继承人的资格,并已培养出了2名以上研究生或学术经验继承人;7、担任全国中医药类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或担任省级以上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与检查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与检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3.09.01•【字号】甘卫中发[2003]328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与检查标准的通知(甘卫中发〔2003〕328号)各市、州、地卫生局(处),兰州医学院及第一、二附属医院,甘肃中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厅直有关单位:《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检查标准(试行)》自1997年下发实施以来,在指导全省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各单位依据此办法和标准开展了重点中医专科(专病)的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已有9个专科被确认为“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有14个专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有3个专科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中医药专科和民族医药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单位,各地也确定了一批市、县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
通过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提高了中医药专科学术和技术水平,突出了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了中医事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工作,提高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全省中医工作的需要,我厅经过调查研究,在总结以往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1997年制定试行的办法和标准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修改。
现将《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检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原《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检查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二○○三年九月一日附件1: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合理有效地利用中医药资源,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的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石国璧等63名同志“甘肃省名中医”荣誉称号的决定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石国璧等63名同志“甘肃省名中医”荣誉称号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2.06•【字号】甘卫中发[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石国璧等63名同志“甘肃省名中医”荣誉称号的决定(甘卫中发〔2012〕26号)各市(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表彰在继承、弘扬中医药学术和中医医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医药专家,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民主推荐、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评选、省名中医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和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石国璧等63名同志“甘肃省名中医”荣誉称号。
希望全省广大医务工作者向获得“甘肃省名中医”称号的专家学习,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博采众长,不断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附件:第三批“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1. 石国璧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2. 李盛华甘肃省中医院中医骨伤科主任医师3. 李妍怡甘肃省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4. 赵继荣甘肃省中医院中医骨伤科主任医师5. 孙其斌甘肃省中医院中医推拿主任医师6. 左进甘肃省中医院中医外科主任医师7. 张定华甘肃省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8. 田旭东甘肃省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9. 张洪涛甘肃省中医院针灸主任医师10.沈玉鹏甘肃省中医院中医儿科主任医师11.王海东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12.李应东甘肃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内科教授13.武权生甘肃中医学院中医妇科教授14.史正刚甘肃中医学院中医儿科教授15.戴恩来甘肃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教授16.张晓刚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骨伤科主任医师17.张志明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18.马鸿斌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19.薛国理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20.王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骨伤科主任医师21.魏清琳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针灸主任医师22.薛文瀚甘肃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23.时吉萍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24.魏玉香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针灸副主任医师25.马国义甘肃省中医学校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26.安欣欣甘肃省中医学校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27.孟庆常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28.李顺保兰州石化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29.许筠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30.潘建西兰州中医骨伤科医院中医骨伤科主任医师31.柳树昌兰州市西固区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32.王天生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针灸副主任医师33.蒲朝晖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34.杨国栋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副主任医师35.王志刚天水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36.李德珍天水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37.刘宝录天水市疾控中心中医内科主任医师38.夏小军庆阳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39.赵国庆平凉市人民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40.任建华平凉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41.杨家蕊平凉市中医医院中医皮肤科主任医师42.黄国强崇信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43.王炯平凉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副主任医师44.徐集民庄浪县人民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45.杨维平陇西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46.李政陇西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47.张银川定西市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48.王福林定西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49.周大勇会宁县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50.崔爱军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51.李启林景泰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52.杨明胜宕昌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53.杜社全武都区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54.杨宏权甘南州藏医药研究院藏医副主任医师55.李生棣武威市人民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56.薛德馨武威市人民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57.曹生有凉州区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任医师58.宗武三武威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59.赵明芳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60.姚军汉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内科主任医师61.王景录山丹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62.黄永岱高台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63.刘力争张掖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表彰首批“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的决定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表彰首批“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10.16•【字号】甘卫中发[2009]243号•【施行日期】200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表彰首批“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的决定(甘卫中发〔2009〕243号)各市、州卫生局,人事局: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名中医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中发〔2009〕7号),省卫生厅开展了首批“甘肃省乡村名中医” 的组织评选工作。
经过各市州卫生局和人事局共同推荐、基本条件资格审查、省乡村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评选、在全省范围内上网公示、省乡村名中医评选领导小组命名等评选程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陆中海等114名乡村医生授予“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获得“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称号并受表彰的同志是全省广大乡村医生的优秀代表。
他们立足农村,献身中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广大农民群众健康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希望全省广大乡村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我省农村中医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同时也希望获得“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称号并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进一步发展我省农村中医药事业、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再立新功。
附件:首批“甘肃省乡村名中医”名单二○○九年十月十六日附件首批“甘肃省乡村名中医”名单兰州市(2人)榆中县金崖镇卫生院陆中海榆中县马坡乡银山中心卫生院朱存仁天水市(16人)麦积区元龙中心卫生院张俊武麦积区马跑泉镇王鉴中医诊所王鉴麦积区王董斌中医诊所王重治武山县山丹乡卫生院李加保张川县张川镇中心卫生院刘基张川县马关乡石川村卫生所窦智勇张川县梁山卫生院张安文张川县马鹿乡堡梁村卫生所王存维张川县恭门乡付川村卫生所付学著张川县恭门乡柳沟村卫生所杨天生张川县闫加乡付堡卫生所王振国秦安县兴国镇卫生院杨成子清水县红堡镇高沟村卫生所高金贵清水县草川中心卫生院弥长存清水县土门乡卫生院陈万卿清水县红堡镇城子村卫生所邓应泰陇南市(14人)武都区城郊卫生院袁永德两当县西坡镇冯元清诊所冯元清两当县东街残联康复服务站马如军两当县西坡镇苍坪村卫生所李建奇宕昌县理川镇刘祛病个体诊所刘祛病宕昌县城关卫生院刘耀杰康县云台中心卫生院蒲治才康县豆坪乡卫生院杨廷宪康县铜钱乡卫生院蒋占仁文县石坊乡槐树村卫生所王文贵文县丹堡中心卫生院张星财徽县伏家镇中心卫生院闫好贤徽县伏家镇架山村卫生所孙忠林徽县栗川乡栗亭村卫生所郭志元庆阳市(5人)西峰区彭原乡卫生院杨丕清环县倪晓瑞诊所杨世雅镇原县临泾乡席沟圈卫生所段文广庆城县驿马中心卫生院张鸣波庆城县驿马镇上官村卫生所魏正广平凉市(12人)崆峒区白水镇段堡村卫生所吕启明泾川县党原乡徐家村卫生所徐忠义华亭县西华镇卫生院潘忠吉华亭县上关中心卫生院李斌灵台县什字中心卫生院咸红金灵台县朝那镇皇甫谧研究所郝定国灵台县独店镇白玉村卫生所柳守岳灵台县中台镇坷台村卫生所杨春崇信县九功卫生院张建新庄浪县南湖中心卫生院马新生静宁县灵芝乡俊丰村卫生室郑全民静宁县甘沟乡崖湾村卫生所李汉斌定西市(7人)临洮县新添中心卫生院黄文璞陇西县巩昌镇一心村卫生室李子才陇西县巩昌镇红旗村卫生室石俊秀陇西县巩昌镇李家沟门村卫生室杨世栋陇西县文峰镇杨学文诊所杨学文陇西县巩昌镇二渠村卫生室张映奎通渭县修真堂诊所崔仪龙白银市(9人)白银市白银区强湾乡卫生院关元祯白银区水川中心卫生院李万海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中西诊所李守学会宁县河畔乡中心卫生院冯廷义会宁县世兴诊所王世兴会宁县党家岘中心卫生院李胜乾景泰县五佛中心卫生院万国胜景泰县芦阳卫生院李维奎靖远县平堡乡蒋滩村卫生所雒维平武威市(21人)凉州区黄羊镇二坝卫生分院达金汉凉州区双城镇羊儿村卫生所刘生永凉州区清源镇曾家堡卫生所叶成智凉州区五和乡支寨村卫生所党长寿凉州区黄羊镇吴璠诊所吴璠凉州区金羊镇松涛村卫生所梁成山凉州区中坝镇头沟村卫生室尹希柏凉州区张义镇中心卫生院顾成仁凉州区柏树乡张寨村张春奎诊所张春奎凉州区古城镇卫生院杨泽林凉州区古城镇卫生院杨泽林民勤县红沙梁卫生院刘家地分院刘学元民勤县重兴乡下案村卫生所俞天爱民勤县西渠镇水圣村卫生所韩文绪民勤县苏武乡西湖村卫生所王国泽民勤县三雷镇马思敏中医诊所马思敏天祝县安远镇直沟村卫生所丁晓武天祝县大红沟乡大沟村卫生所陈天禧天祝县安远镇极乐村卫生所周东平天祝县安远镇安远村第二卫生所王有德天祝县天堂乡卫生院秦德寿古浪县黄羊川大南冲村卫生所胡鸿基张掖市(8人)临泽县鸭暖中心卫生院郑天琪临泽县鸭暖乡昭武村卫生所刘正海山丹县清泉镇东街村卫生所马新甘州区上秦中心卫生院罗天生山丹县张盛国中医诊所张盛国山丹县东乐乡大桥村尹世昌诊所尹世昌高台县巷道乡红联卫生所许兴炘山丹县霍城镇王庄村卫生所陈元品金昌市(2人)永昌县水源镇卫生院魏文照永昌县朱王堡中心卫生院徐克贤酒泉市(9人)敦煌市杨家桥乡月牙泉村曹孝敦煌市郭家堡乡卫生院白金贵敦煌市肃州中心卫生院王多祥肃州区果园卫生院雷天文肃州区下河清卫生院王晋明肃州区金佛寺镇第二卫生院杨学仁肃州区西峰乡卫生院张万义玉门市清泉乡卫生院崔永善金塔县大庄子乡卫生院韩济民嘉峪关市(1人)嘉峪关市新城镇长城村卫生所杨志明临夏州(6人)临夏市城郊镇李如俊诊所李如俊临夏市城郊镇卫生院王福英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方家村卫生室乔永昌临夏县漫路乡小沟门村卫生所祁小宁临夏县莲花镇鲁家村卫生所鲁孝让广河县买家巷镇曾家村卫生所赵建录甘南州(2人)舟曲县巴藏乡下巴藏村卫生室闫福海舟曲县江盘乡卫生院杨彦新。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中医药统计指标填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中医药统计指标填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11.06•【字号】甘卫办函[2014]536号•【施行日期】2014.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统计直报系统中医药统计指标填报工作的通知(甘卫办函[2014]536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掌握全省中医药工作现状,科学评价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省卫生计生委根据近年来国家及全省中医药政策,研究制定了我省中医药统计指标(详见附件1-3),并将其列入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
为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计调查范围及内容(一)统计调查范围全省所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填报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调查表(见附件2表1);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填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调查表(见附件2表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查表(见附件2表3);村卫生室调查表(见附件2表4)由乡镇卫生院填报;县卫生局“村级三件事”调查表(见附件2表5)由县卫生局填报。
(二)主要调查内容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卫生资源情况、中医药服务情况、抗生素使用情况、合理用药情况等(详见附件2)。
二、报送方式和报送期(一)报送方式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在线填报,村卫生室数据由乡镇卫生院填报。
(二)报送期中医药调查表按月报和年报进行报送,其中月报表要求次月15日前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年报表要求次年1月20日前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三)组织实施和监测各市州、县区医疗卫生机构于2014年10月开始填报中医药调查表,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于每月16-19日审核全省数据,20日抓取各市州数据,月底前完成所有上报指标数据审核订正、汇总分析任务。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局):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2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一、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部的大力指导下,全省卫生系统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化医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全省参合农民1918.27万人,参合率达96.54%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10年的150元提高到230元,约八成的县(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
兰州、庆阳等5市州已开展市级统筹工作。
新农合管理省级平台在全省平稳运行,“一卡通”在全省一半的县(区)试点推广。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药品价格合理下降。
全省1388个乡镇卫生院、35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129所村卫生室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全省除嘉峪关市以外的13个市州的151个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中酒泉24个(23个实行了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庆阳24个、定西24个、甘南24个、兰州17个、白银14个、陇南9个、金昌5个、武威3个、天水2个、张掖2个、临夏2个、平凉1个,嘉峪关尚未推行;酒泉市妇幼保健站,金昌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等8个市级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甘教厅[2012]60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甘教厅〔2012〕60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甘肃省教学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在30所高校申报的266项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经甘肃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等15项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已经省政府批准),《运用“APO”工作法构建“五位一体”的化工类高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等25项成果获得省级二等奖,《建设学生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等114项成果获得教育厅级奖,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省教育厅级奖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2000元、15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各高等学校继续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并注重获奖成果在日常教学中的推广和应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附件: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附件: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省级一等奖共15项序号成果名称成果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等级2011001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兰州商学院王学军、董原、许云斐、雷燕、XXX省级一等2011002西北师范大学“多学科联合编队”教育实习模式改革的创新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王嘉毅、李瑾瑜、汪海燕、贺玲、胡勇省级一等2011003西部艰苦地区铁路建设适任土木工程师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王起才、王恩茂、杨子江、韩峰、张慧省级一等2011004仿真矿井在采煤专业教学改革中的应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时宁国、宋元文、高鸿斌、张琳、钟帅省级一等2011005中国通史与西北区域史相结合推动历史学特色专业建设西北师范大学田澍、李建国、何玉红、李怀顺、李清凌省级一等2011006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管理保障体系,培养创新人才--甘肃农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甘肃农业大学赵兴绪、张兴虎、白文苑、刘泽华、陈博省级一等2011007探索“循证医学”教学模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兰州大学杨克虎、田金徽、马彬、刘雅莉、陈耀龙省级一等2011008《植物学》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河西学院张勇、韩多红、高海宁、李彩霞、李鹏省级一等2011009土木工程结构设计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实践兰州理工大学朱彦鹏、王秀丽、杜永峰、王文达、周勇省级一等2011010学前教育专业特色创建与跨越式发展兰州城市学院孔庆浩、夏艳萍、沈建洲、李兰芳、王丽娟省级一等2011011兰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兰州大学郑晓静、李兴业、曹红、景金生、潘保田省级一等2011012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新模式--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办和运行西北民族大学陈永奎、孙力、张煜、果建华、祁高展省级一等2011013陇东历史文化特色学科的创设与重点学科的建设陇东学院马啸、闫庆生、刘治立、侯普慧、罗凯省级一等2011014甘肃省法学高等教育现状及改革途径研究甘肃政法学院李玉基、董志峰、郜占川、张建锋、樊峰岗省级一等2011015地方高师院校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天水师范学院XXX东、汪聚应、姜炳生、郭建耀、崔德旺省级一等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省级二等奖共25项序号成果名称成果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等级2011001运用“APO”工作法构建“五位一体”的化工类高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甘肃联合大学王克太、展惠英、柴凤英、田江红、张兴辉省级二等2011002林业技术专业“项目式教学”探索与实践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芦维忠、赵子忠、张玉芹、陈西仓、廖永峰省级二等2011003西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大学科综合课程”的建设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孙建安、董瑞、雷鸣、赵彬彬、秦煜世省级二等2011004工科院校信息类专业“3+1”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王晓明、张永、张浩辰、曹洁、李明省级二等2011005医学免疫学实验教学创新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兰州大学马兴铭、王竞秋、张李峰、雒艳萍、于红娟省级二等2011006新建本科院校以人为本1443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模式构建与实践兰州城市学院王兴隆、张社平、李具恒、王志林、郑炜华省级二等2011007《草坪学》教材及课程体系建设甘肃农业大学孙吉雄、白小明、马晖玲、刘晓静、李玉珠省级二等2011008适应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教材体系开发应用与推广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张方明、史文权、张满效、杜韦辰、刘江省级二等2011009煤化工专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王焕梅、侯侠、牛治刚、王建强、齐晶晶省级二等2011010职业活动导向学生主体经验对接职业标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王明旭、孙永吉、穆玺红、刘翠莲、代世明省级二等2011011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西部地区普通高校中外联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任恩恩、王电建、杨军、姚斌、柏桦省级二等2011012《金融风险管理》课程建设与实践兰州商学院王霞、秦领、马润平、黄萍、潘秀省级二等2011013创新活动课程模式,构建“两个课堂”一体化的教学体系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张俊宗、杨世宏、梁波、马文清、XXX省级二等2011014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兰州理工大学黎志强、程兰华、杨莉、马云霞省级二等2011015高校两校区(多校区)功能定位与管理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路文江、汤富领、俞伟元、张军成、张晓渝省级二等2011016中医学类专业人才前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甘肃中医学院梁永林、柳春、刘稼、李兰珍、朱向东省级二等2011017《陇南金石题壁文化》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蔡副全、蒲向明、宋涛、刘吉平、贺军忠省级二等2011018以优势学科为平台,创新汉语言文学国家级特色专业教学质量规范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邵宁宁、郭国昌、龚喜平、李晓卫、丁宏武省级二等2011019《考古学通论》教材与精品课程建设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大学段小强、杜斗城省级二等2011020以情景模拟为主的多元化护理教学模式的应用研究甘肃中医学院崔宇红、许瑞、李芳、王艳波、吴晶省级二等201102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产学研”结合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甘肃农业大学许健、白明昌、吴彦霖、王馨梅、张凝省级二等2011022高职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陈文贤、舒志华、吴建春、吴建新、柳立新省级二等2011023文艺学系列课程创新实验研究天水师范学院郭昭第、薛世昌、王元忠、安涛、王贵禄省级二等2011024陇东学院“三线四面”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陇东学院许尔忠、吕朝龑、刘建宁、闫淳冰、高家祥省级二等2011025高职高专院校校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的研究与实践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严慧萍、赵浪涛、高文琪、张磊、屈兰锋省级二等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教育厅级奖共114项(其中前74项为本科,后40项为高职高专)序号成果名称成果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等级2011001建设学生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西北师范大学董晨钟、马永杰、赵兴虎、薛具奎、陈宏善教育厅级2011002计算力学特色课程体系建设与实践兰州大学王省哲、蒋一萱、谢莉、王萍教育厅级2011003强化动手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品质--嵌入式系统开发人才培养新模式兰州大学马义德、王兆滨、汤书森、绽琨、张红娟教育厅级2011004统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实践与成效兰州商学院庞智强、傅德印、王永瑜、郭海明、申社芳教育厅级2011005六元一体,四维互动,发展创新,交通运输国家级特色专业工程实践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朱昌锋、李海军、张玉召、杨菊花、钱名军教育厅级2011006面向教师教育的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改革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郭绍青、王卫军、张筱兰、郭炯、王文君教育厅级2011007完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研究及实践兰州商学院于倩、张晓岚、姜洋、党建宁、杨雯教育厅级2011008“理进工出”理念下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褚衍东、陈京荣、李玉龙、李秦、王力军教育厅级2011009金融工程专业建设及其“中国化”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创新兰州商学院周复之、杨世峰、狄瑞鸿、任洁、王乐教育厅级2011010以“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为平台构建“卓越工程师”校内工程素质培养体系兰州交通大学伍忠东、王紫婷、崔炳谋、汪再兴、齐博教育厅级2011011彰显国家级教学团队核心示范作用,强化人才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培养兰州交通大学党建武、闫光辉、王海涌、赵庶旭、王阳萍教育厅级2011012基于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等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创新西北师范大学把多勋、高亚芳、梁旺兵、张建华、彭睿娟教育厅级2011013创新数学教师培养模式,服务甘肃基础教育数学课程改革西北师范大学吕世虎、李保臻、贾随军、温建红、张定强教育厅级2011014本科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西北师范大学赵军、张长城、潘竟虎、李传华、党国锋教育厅级201101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质量1353规范化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的构建与实施兰州城市学院梁延堂、张社平、刘绍舫、马少虎、李具恒教育厅级2011016教师教育改革与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合作共赢新模式--西北师范大学师范生赴新疆实习支教的探索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杨纳名、王刚、卓杰、郭建东、鲁文平教育厅级2011017体验-反思-实践:基于“专业发展范式”的英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武和平、刘全国、周雪、殷刚魁、王秀秀教育厅级2011018电子信息工程综合训练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教学实践兰州理工大学张爱华、任崇玉、王强、王琦、缑新科教育厅级2011019机械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兰州理工大学刘永平、靳伍银、刘军、吴爱梅、李涛教育厅级2011020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创新与实践兰州城市学院王汝锋、王小卫、王晓丽、李梅、刘锦涛教育厅级2011021SAMPLE-中国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基本要求兰州大学管会生教育厅级2011022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知识传授的有机融合:敦煌学本科教学的探索和实践西北师范大学李并成、刘再聪、秦丙坤、李顺庆、潘春辉教育厅级2011023电子设计竞赛基地建设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杨新华、刘仲民、潘峥嵘、张宁、朱翔教育厅级2011024以警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治安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甘肃政法学院陈君武、郑永红、王春梅、陈伟、张奋成教育厅级201102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铁路特色专业方向和培养平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苏宏升、董海鹰、赵峰、田铭兴、张蕊萍教育厅级2011026先进控制技术创新实验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李炜、苏敏、李二超、赵正天、刘微容教育厅级2011027电工电子CDIO工程应用教育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罗映红、陶彩霞、张友鹏、李若琼、田晶京教育厅级2011028结构设计竞赛与土木工程专业创新实践探索兰州理工大学党星海、陈明、宋彧、罗维刚、项长生教育厅级2011029一级学科平台上以“方法”为中心的化学实验课程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查飞、杜新贞、杨武、姚虹、李岩教育厅级2011030公共管理学科课程体系建设以及教学模式创新的探索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孙健、张志红、戴小武、张文礼、白列湖教育厅级20110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兰州理工大学李明、王燕、年福忠、李睿、王旭阳教育厅级2011032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光伏特色人才的探索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鲁怀伟、宋青、李建丰、权伟龙、田苗教育厅级2011033大学生创新性物理实验能力的培养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王青、姚晓菊、戴剑锋、冯旺军、褚润通教育厅级2011034大学计算机基础系列课程建设(教材)西北师范大学任小康、苟平章、王治和、何廷年、冯丽霞教育厅级2011035构建“4+1+1”模式培养交通工程专业创新型人才兰州交通大学吴芳、王花兰、崔永红、马昌喜、王立教育厅级2011036面向现场、着眼高铁、重在应用的测绘工程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兰州交通大学姚德新、杨学超、杨国林、李建章、王世杰教育厅级2011037环境科学专业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赵保卫、陶玲、钟金魁、张翠玲、王刚教育厅级2011038建设《动物生理学》精品课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改革与实践研究甘肃农业大学何玉琴、张霞、杜晓华、叶得河、贾宁教育厅级2011039适应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创新电子技术课程群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封志宏、魏萍、李积英、赵贺、刘小明教育厅级2011040医学院校形体课教学模式的创建与实践甘肃中医学院李希斌、李仲葓、任真、刘曙华、王筱芳教育厅级2011041基于多学科平台优势,提高法学本科教学质量的研究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杜睿哲、吴国喆、张芸、苏婉儿、李玉璧教育厅级201104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方案的创新设计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招生办公室陈仁伟、段海俊、程跟锁、常毅臣、赵莉教育厅级2011043计算机基础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石永福、杨得国、赵辉、王立群、李小玲教育厅级2011044生物化学双语教学模式的建立与实践甘肃中医学院陈彻、楚惠媛、杨雅丽、安方玉、李雪燕教育厅级2011045植物保护专业本科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甘肃农业大学刘长仲、沈慧敏、徐秉良、王森山、王国利教育厅级2011046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及应用甘肃政法学院刘晓霞、王存河、黄荣昌、王月、殷兴东教育厅级2011047电子科学与技术新办专业层次化、平台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吴蓉、陈永刚、刘春娟、谢健骊、王永顺教育厅级2011048通信工程专业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蒋占军、郑玉甫、邸敬、周冬梅、孙奇教育厅级2011049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赵萍、张轶、张丙云、王雅、刘晓风教育厅级2011050甘肃农业大学“教学主题活动月”十年探索与实践甘肃农业大学王文棣、蔡原、王雅梅、李东魁、亢凯教育厅级2011051以精品课程为核心的心理学教学实践策略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周爱保、赵国军、康廷虎、马书采、李玲教育厅级2011052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中的顶岗支教实习天水师范学院汪聚应、安建平、郭建耀、孟永定、董妍教育厅级2011053数学模型课程教学改革及数学建模竞赛培训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西北民族大学刘华、马德山、果建华、XXX、冶建华教育厅级2011054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创建优质教学资源,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农业人才甘肃农业大学魏彦明、唐致刚、陈映江、陆森、刘青林教育厅级2011055以“1+X”整合模式开展英语听说教学,培养理工科学生英语听说能力兰州理工大学张晓翠、孙乃玲、杨霞、赵军强、杨娟教育厅级2011056案例教学贯穿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探索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郭殿声、石广田、郑向阳、李太国、管兰生教育厅级2011057信息技术与农业学科整合研究与实践甘肃农业大学李广、XXX、燕振刚、李丽、姚非教育厅级2011058理工类高校人文素质课程设置研究兰州理工大学段兴利、解梅、陈红、尚斌、朱晶松教育厅级2011059创建“四位一体”大学生创业平台构建全程化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马军党、张红兵、贡力、苏程、李万祥教育厅级2011060加强学生产品造型基础素质,提高学生创新设计实践技能兰州理工大学赵得成、白兴易、赵雪松、李力、柴英杰教育厅级2011061科学整合和高效利用文献信息资源,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甘肃农业大学王生林、马丽萍、赵来娟、张晓兰、朱昭萍教育厅级201106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基于甘肃政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甘肃政法学院郑高键、武晓红、杨东平、魏清沂、刘宁生教育厅级2011063财经类人才培训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兰州商学院巴建坤、苏孜、丁晓阳、张勇、路瀚宇教育厅级2011064基于工科院校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化学多层次教学体系构筑与实践兰州理工大学冯辉霞、王毅、徐惠、尹建军、梁卫东教育厅级2011065会计专业实战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袁杰、刘钦、赵延龙、任静梅、尹淑红教育厅级2011066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甘肃农业大学高晓阳、杨梅、李青、李妙祺、冯全教育厅级2011067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水泵及水泵站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兰州交通大学王烨、孙三祥、李亚宁、胡广录、张济世教育厅级2011068“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甘肃政法学院林军、杜永奎、牛君、岳世忠教育厅级2011069农业院校程序设计基础类课程教材建设与教学体系构建甘肃农业大学王联国、韩俊英、刘成忠、赵霞、刘立群教育厅级2011070运用“学习-实践-创新-提高”四要素教学模式,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甘肃政法学院马进、陆喜元、冉敏、赵菁、王瑞萍教育厅级2011071面向民族聚居区培养高校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的探索与实践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李锦煜、徐君伟、许永强、胡文海、左林华教育厅级2011072“藏汉双语”师资培训“课例研修”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道周、赵富学、王发斌、贡巴扎西教育厅级2011073《乡土本色--西北民俗美术概述》(教材)西北师范大学田卫戈教育厅级2011074《大气探测原理与方法》教材建设(教材)兰州大学张文煜教育厅级2011075高职高专软件技术专业“三维联动、四层递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刘新辉、李向伟、曹建文、孔昊、曹博教育厅级2011076西部高职院校软件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任泰明、王庆岭、陈兴义、张丽景、田春婷教育厅级2011077工学结合、能力递进模具专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余华俐、穆玺清、郭小汝、陈百明、张俊喜教育厅级2011078高职高专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王晓春、赵淑湘、王琴、邹娟茹、王宗辉教育厅级2011079“六个1+1”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甘肃联合大学吴晓玲、王锡臻、赵继荣、唐兴荣、李艳教育厅级2011080高职会计专业“五步走”体验式新型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高洁、高陆军、顾润龙、康轶婷教育厅级2011081“早体验”高职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李敏骞、杨平科、张守润、徐鉴民、徐真教育厅级2011082迭代式课证融合的计算机办公技术课程的形成、实践与发展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杨柳春、韩艳、周立民、王炳鹏、王萌教育厅级2011083以能力为本的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创新研究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马秉骞、赵忠宪、王春林、贾汝民、宋学平教育厅级2011084国家精品课程《节水灌溉技术》的建设与实践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王长荣、施荣、李雯霞、薛长青、袁沛海教育厅级2011085“标准引领、施工导向、工学结合”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胡建琴、武双林、梁国强、崔岩、黄艳教育厅级2011086教育教学研究促进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宋贤钧、陈蕾、周晓康、魏海明、杜媛教育厅级2011087语文教育专业职业技能训练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甘肃联合大学陈新民、王金娥、王万鹏、刘洪艳、于良红教育厅级2011088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胡相斌、许立太、张明艳、蒙斌、李延明教育厅级2011089源自石化生产过程的探索性实训项目开发与应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唐蓉萍、陈淑芬、吴海霞、尚秀丽、吕维华教育厅级2011090“项目化教学、职场化实践、行业化应用”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岐艳芳、徐瑾、郑刚、周秀媛、赵恺教育厅级2011091基于工学结合的经管类专业“四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的创新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炜、周任慧、刘贵生、胡旭东、刘静教育厅级2011092高职机电类专业群课程体系结构改革研究与实践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高峰、卢建兵、杨桢、陈玉莲、张萍教育厅级2011093技能大赛、技能取证、技能训练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探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冷宝林、冯文成、甘黎明、高兰玲、乔南宁教育厅级2011094《焊接制造技术》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与实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王建勋、丁文溪、蔡建刚、王春华、梁永文教育厅级2011095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马宏锋、李祥林、包理群、李颖、吴守霞教育厅级2011096基于炼油化工及相关专业实训需求的DCS控制反应--精馏中试装置建设与应用兰。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甘卫中发〔2012〕54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基层中医医务工作者积极性,促进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省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医改和基层中医药工作实际,甘肃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
为规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省基层名中医”每两年评选1次。
第二章申报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县属及以下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临床工作的在岗人员可申报“甘肃省基层名中医”。
第五条“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有丰富的中医诊疗经验和确切的疗效,在本县(市、区)中医药界和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2.具备有效的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证书。
3.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近5年内,无医疗事4.近5年内,有效工作日门诊中医人次(含针灸、理疗、康复等)平均不低于25人次,全年不低于2500人次;病房中医临床业务量按每日管理1位患者相当于3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和病房中医临床业务量不累加计算。
第六条“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选择条件:至少具备2项。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会交流论文2篇以上;或任主编、副主编出版中医药著作1部;或本人中医药经验被正式出版的著作收编。
2.积极培养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具有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指导老师资格,已培养出或正在培养2名以上学术继承人。
3.获得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表彰奖励2次以上;或被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授予名中医称号。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9.02.19【实施日期】2009.0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做好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省委办发〔2008〕11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通〔2008〕139号)精神,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胜电话:4818117李东强电话:4818113电子邮箱:gswstzgbws@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政策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的总体思路,选拔培养一批在医学重点领域、重点学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引领和支撑作用的卫生领军人才,着力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我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选拔范围和数量范围为全省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类甘肃省领军人才的数量为90人左右。
其中:第一层次人选30人左右,第二层次人选60人左右。
三、选拔条件第一层次人选的条件:(一)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医学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著名专家,可不受本条条件限制。
(三)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或作为主编出版专著1部。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甘肃省卫生厅职称管理办公室文件甘职改办函【2011】20号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卫生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兰州大学人事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经研究,2011年度全省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以下称卫生实践技能考试)定于2011年6月举行。
为切实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符合评审卫生专业(含医、药、护、技)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卫生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
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在实践技能考试中,中医医师加考中医四大经典著作内容,考试参考书为高等医药院校中医药类专业使用的第七版《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加考中医内容,考试参考书为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供基础、临床、预防、口腔医学类专业使用的第七版《中医学》。
中医四大经典著作内容考试分值占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总分的20%。
中医学内容考试分值占西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总分的20%。
四、卫生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确定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在2011-2012年两年内有效。
五、2000年后取得小范围任职资格(兰外有效、单位有效、企业有效)的人员,申报大范围任职资格时,不需要再行报考卫生实践技能考试。
六、对未列入《卫生专业实践技能考试专业分类名称及编码表》的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西药品检验、中药材检验、心电学技术和神经电生理技术6个专业,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报相近的专业。
《中医药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成就之四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中医药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成就之四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中医药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成就之四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
近年来,我省全方位、多渠道培养中医药人才,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医药人才结构布局逐步优化队伍不断壮大。
2021年末,全省共有中医药人员1.99万余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6万余人,中药师0.2万余人,为我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落实中医药人才政策措施。
中医药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印发《“甘肃省国医名师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鼓励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中医药专家来我省建立工作室。
部分中医医院柔性引进国医大师唐祖宣、石学敏、李佃贵,全国知名中医陈宝贵在我省设立了工作站和传承工作室。
二、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
充分发挥甘肃中医药大学、省中医院全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培育获评“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名、“岐黄学者”2名、“青年岐黄学者”1名。
累计评选“甘肃省名中医”199名、“甘肃省基层名中医”335名。
加大高层人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有2个国医大师、6个全国名中医、28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24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和13个甘肃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通过平台建设,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高层次和实用中医药人才。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和“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为每位指导老师遴选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继承人,通过跟师学习,培养中医临床骨干和中药技术人才,共遴选指导老师3943名,培养中医药继承人9617名,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中医药骨干和西学中人才6000余名。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4.05•【字号】•【施行日期】200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首批“甘肃省名中医”命名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调动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对发展全省中医药事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甘肃省名中医每3-5年评选一次”,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工作由甘肃省名中医评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并审核确定名中医人员名单;由中医药及有关专家组成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负责名中医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中医管理局。
二、具体评选工作按照《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甘卫中发〔2003〕220号)执行。
三、各市(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遴选、推荐候选人。
凡已经被评选为市级名中医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各市(州)、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须由其所在单位在初评、公示的基础上写出单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各市(州)卫生、人事局进行评议审核,写出推荐意见,统一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初评、公示,写出单行材料和推荐意见,径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其它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其所在单位初评、公示,写出单行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写出推荐意见,统一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四、候选人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截止2006年12月31日。
五、呈报的主要材料(一)候选人单行材料(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诊疗技术、工作业绩以及是否有医疗事故等)一式2份;(二)《甘肃省名中医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5份;(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主要学术论文、论著、奖励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四)中医药科研项目获奖、研究生(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认定、中医药学术团体任职等情况的证书、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五)年门诊人次、专科诊疗人次以及住院部工作、查房情况的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统计后出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8.22•【文号】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1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76号)要求,我局确定了200名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及时开展评估、考核和指导工作。
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需按要求填报《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5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9月9日前寄送至我局人教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
此通知、项目任务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电子邮箱:***************.cn联系人:吴厚新张欣霞联系电话:************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1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北京市温振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许心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危北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陈文伯北京市鼓楼中医医院许彭龄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张炳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李乾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李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陈昭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周德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天津市张伯礼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韩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金亮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阮士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董国立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刘文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张柏林天津市第一医院陈宝贵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武清中医院韩景献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栗锦迁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河北省杨牧祥河北省中医院薛芳石家庄市中医院李延芳邯郸市中医院任琢珊保定市第一中医院范振域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山西省肖汉玺山西省中医院张玉芬山西省中医院吕景山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白兆芝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畅达山西省运城市中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阿古拉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明根巴雅尔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牛兴东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宋一亭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包金山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郭恩绵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张静生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李德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郭振武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田振国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吉林省阎洪臣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王烈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南征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于作盈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全炳烈延边中医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董清平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马宝璋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令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孙伟正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郭文勤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上海市施杞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陆德铭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刘嘉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陈湘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马绍尧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严世芸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石印玉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蔡淦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柏连松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黄振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彭培初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王霞芳上海市中医医院沈自尹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夏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叶景华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江苏省许芝银江苏省中医院单兆伟江苏省中医院诸方受江苏省中医院邹燕勤江苏省中医院刘沈林江苏省中医院盛灿若江苏省中医院徐福松江苏省中医院王德明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李柏年南京市中医院刘永年南京市中医院吴新欲无锡市中医医院周玉祥常州市中医医院任光荣苏州市中医医院龚正丰苏州市中医医院邵荣世南通市中医院浙江省徐志瑛浙江省中医院陈意浙江省中医院何嘉琳杭州市中医院王晖宁波市中医院范永升浙江省新华医院安徽省梁文珍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韩明向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张道宗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张炳秀六安市中医院郑梅生芜湖市中医医院福建省陈民藩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曾章超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吕绍光福建省立医院戴舜珍漳州市中医院卢太坤厦门市中医院江西省喻文球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谢强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傅淑清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欧阳枝磊新余市中医院丁德秭九江市中医医院山东省程益春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姜兆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周翠英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尹常健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单秋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林慧娟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浦家祚济南市中医医院周兆山青岛市中医医院王法德潍坊市中医院刘启廷临沂市中医医院谷越涛聊城市中医医院河南省唐祖宣邓州市中医院刘学勤开封市中医院闻善乐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启仲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侯士良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湖北省王伯祥湖北省中医院李今庸湖北中医药大学国医堂刘云鹏荆州市中医医院张介眉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叶世登武汉市中医医院湖南省王行宽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杨秉秀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潘敏求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袁长津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李四文衡阳市中医医院广东省李丽芸广东省中医院黄春林广东省中医院邱志楠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陈镜合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劳绍贤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陈纪藩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庆思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陈宝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骆继杰深圳市中医院沈英森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黄瑾明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锡光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韦贵康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荣远明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韦立富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南省辜孔进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杨世忠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张永杰海南省中医院李成光琼海市中医院刘德喜三亚市中医院重庆市张西俭重庆市中医院郭剑华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周天寒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付灿鋆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王辉武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四川省陈绍宏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熊大经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郭志雄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陈学忠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张世明四川省骨科医院王晓东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冯志荣自贡市中医医院李培绵阳市中医院汤一新乐山市中医医院旦科四川省若尔盖县藏医院贵州省傅汝林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路绍祖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何成瑶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声岳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凌湘力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吴生元云南省中医医院张震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管遵惠昆明市中医医院张良英云南省中医医院林艳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陕西省刘云山宝鸡市中医医院高上林西安市中医医院雷忠义陕西省中医医院殷克敬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杨震西安市中医医院甘肃省张士卿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刘宝厚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宋贵杰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赵健雄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何天有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裴正学甘肃省肿瘤医院刘国安甘肃省中医院廖志峰甘肃省中医院慈智木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研究院附属藏医院刘东汉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青海省尼玛青海省藏医院桑杰青海省藏医院邓尔禄青海省中医院朋毛黄南藏族自治州藏医院久美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蒙藏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陈卫川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贾占清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马浩亮银川市中医医院杨学信银川市中医医院李淑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西热江?斯迪克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买买提艾力?阿吉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巴克?玉素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买买提哈斯木?斯地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肉孜巴克?XXX都瓦依提墨玉县维吾尔医医院附件2编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制二○一年月日填写说明: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系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开展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而设计的任务书。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甘卫发〔2015〕127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推荐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的通知甘卫发〔2015〕127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社局:为进一步调动基层中医工作者积极性,根据《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甘卫中发〔2012〕54号),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
现就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社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提交材料及要求:(一)《甘肃省基层名中医推荐表》(见附件1);(二)候选人单行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简要评价;(三)候选人身份证、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毕业证、师带徒证明、论文、期刊、著作、表彰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四)县级卫生部门出具的候选人近5年中医临床工作量核实报告、公示结果证明,候选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年限证明;(五)请将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勿另加封面或塑料壳。
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四、请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社局统一审核辖区内第二批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推荐材料,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甘肃省基层名中医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中,加注“经审核,该候选人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材料真实无误,符合甘肃省基层名中医候选人条件,同意推荐”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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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调动广大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中医专家,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中“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当地名中医评选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省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甘肃省名中医。
第五条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医术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2.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资格及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4.近5年内,无医疗事故发生;主要在门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次门诊接诊病人不少于30人次,全年门诊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主要在医院住院部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周指导下级医生查房不少于2次,分管床位数不少于10张,年均出院人次不少于200人次。
第六条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备选条件:
1.主编有1部50万字以上的中医专业书籍;或任副主编出版2部中医专著;或主编过全国中医药教材;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10篇有新观点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项目人主持完成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或地厅级项目2项;
3.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2项或二等奖以上1项三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4.具备培养和指导研究生或省级以上学术继承人资格,已培养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省级以上学术继承人2名以上;
5.被确定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或被确定为甘肃省领军人才、省“333”科技人才、省“555”创新人才;或被确定为省卫生厅领军人才;或被评选为市级名中医;
6.担任全国中医药类学(协)会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担任省级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担任省级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某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或担任市级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秘书长以上职务。
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备选条件至少应满足3项。
第三章推荐和评选
第七条推荐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肃省名中医推荐表;
2.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医临床工作年限证明、工作量统计、单行材料;
4.出版或发表的中医书籍、专著、论文及以第一项目人主持完成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任务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导师、省级以上师承工作指导老师、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有关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各市州推荐的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各市州卫生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议审核,评议审核合格的经加注意见后,统一报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办公室。
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推荐的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加注意见后,统一报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办公室。
其它部门和单位推荐的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后,统一报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办公室。
第九条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对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拟任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评审意见,委托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将拟任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结合公示结果,确定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
第十条对评选确定的甘肃省名中医人员,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甘肃省名中医”称号,并颁发“甘肃省名中医”证书。
第十一条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评选委员会成员在评选工作中不实事求是,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评委资格。
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甘肃省名中医评选领导小组由省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监督甘肃省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审核确定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由中医药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提出拟任甘肃省名中医人员名单。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下设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办公室。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办公室设在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各地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为甘肃省名中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甘肃省名中医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十四条各地及有关单位要重视和做好甘肃省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为他们配备学术经验继承人,整理、挖掘和推广名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第十五条已获“甘肃省名中医”称号者,因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经组织批准,退休年龄可以延长至65周岁。
第十六条已获“甘肃省名中医”称号者,若有违法违纪、败坏医德医风的,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撤销其“甘肃省名中医”称号,并报省政府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市级或县级名中医评选工作。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甘肃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03年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公布的《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