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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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解决来院就诊患者进院停车难的问题,规范医院停车秩序,我院与某公司洽谈商定,在某街以西某路高架桥下提供个停车位供本院职工免费使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智慧泊车停车场仅限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本院职工(含在编、人才代理、聘用制人员)免费停车。如车位满位,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二、严禁为无关人员办理免费停车服

务,违者罚款1000元。

三、为充分发挥停车位的循环利用,严

禁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单次停放不得超过30

小时,违者每超1小时罚款10元,按时间累加,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四、自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本院职工(含在编、人才代理、聘用制人员)车辆在院区地面停放(含西门外停车场)。一

经发现,单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全院通报批评,并责令本人向本科室做书面检讨,同时将车牌号拉入医院停车系统黑名单。

五、严禁第三方公司人员及周边单位、

商业体人员等非就医车辆入院停放,一经发现,单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监管部门负连带责任。并将车牌号拉入医院停车系统黑名单。

六、已办理我院地下停车卡人员,如地下车位停满时,请自觉将车辆驶出院区,自

行解决停车冋题。如违反规定在院区停放

的,依照第四条执行处罚。

七、确因工作需要短时间停放在院区

的,必须提前向保卫处电话报备,停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八、我院地下车库的使用继续执行原规

^定。

九、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2013年颁布的车辆管理规定(73号)同时废止。附加情形另行通知。

附:1、在某大街以西,某路以北某大街以东,某以南有住房的职工不提供智慧免费停车服务。

2、院区违规停车举报电话:

66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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