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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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进入医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进入后按指定车位停车,锁好车门车窗或在指定地点卸货。

车内严禁留人或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三、严禁在停车位内修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医院非指定地点停放。

如不按规定停放,经保安人员多次劝导不听者,将禁止其进入医院。

五、进入医院车主必须注意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位内。

违者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

六、进入医院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因此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进入停车位泊车时,行驶不当造成其他车辆损坏的,由泊车者负责赔偿。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的停放管理,确保医院车辆有序停放,提高停车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车辆的停放管理,包括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不得影响其他交通和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医院车辆分为职工停车区、病人及家属停车区、访客停车区和特定车辆停车区,根据不同用途进行管理。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划第六条医院职工停车区设置在医院内部,供医院职工停放私家车辆使用,应依据职工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

第七条病人及家属停车区设置在医院附近的停车场,供病人及其家属停放车辆使用,应依据病床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

第八条访客停车区设置在医院附近的停车场,供访客停放车辆使用,应依据访客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

第九条特定车辆停车区设置在医院内部,供救护车、警车、消防车等特定车辆停放使用,数量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三章停车管理措施第十条医院职工停车区、病人及家属停车区、访客停车区和特定车辆停车区均需设置进出口卡口,进行车辆管理。

关于医院职工各种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医院职工各种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医院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车
暂行管理办法
全院各科室:
目前为了解决医院停车问题,同时优化医院整体环境,特规定医院所有一切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一律按医院指定地点停放。

★如有乱停放行为,医院采取必要的处罚规定,违停2次以上者,如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办公室、值班室、科室内、6号-7号地下室内,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100元。

★职工汽车一律停放在7号楼地下室、健身房门口处,职工车位停满后,可停放在江滨路或医院外围墙路边。

不按规定停放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车油补贴200元,并扣除当月奖金200元,共计400元整。

★医院公务车、中巴车、急救车不按规定若有乱停行为,2次以上者扣除上班或值班驾驶员当月奖金100元。

望相互转告!
××××人民医院
××年××月××日。

医院职工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随着医院发展,驾车来院就诊者逐渐增多,院区地面车位紧张,车辆停放无序,影响了道路畅通。

为便于统一管理,确保职工自备车辆安全,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经研究对职工自备车辆停放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职工以自备车辆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并需在医院院区固定停放的,医院统一实行登记管理,由保卫处建立车辆停放管理档案,发放停车证。

二、医院将地下停车场C区划定为职工专用停车场,供职工来院工作停放自备车辆,专人看管,落杆管理,职工凭停车证将自备车辆按医院划定停车位置停放,不准将自备车辆停放在院区内(地上)或地下停车场A区B区。

保卫处对院内各停车场巡查管理,如发现职工自备车辆在非指定停车位置随意停放或未办理停车证的,将记录其车牌号,并处以500元处罚,报医院财务处在当月奖金中扣除。

(未办理停车证的自备车辆除罚款外,车主还应立即补办停车证)
三、职工停车证实行年度管理,每年更换一次,办理停车证时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职工调离医院或不使用自备车辆时退回停车证。

四、职工车辆停车证仅限于本院职工停放自备车辆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保卫处收回停车证;停车证丢失或损坏及时与保卫处联系办理更换手续,并到财务处交纳停车
证制作工本费50元;职工更换车辆或车牌号码,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停放档案变更。

五、职工停放自备车辆时,自觉配合保卫处值班人员管理;专用停车场车辆停放车位不足时,自觉接受保卫处值班人员的疏导。

六、为确保职工车辆安全,车辆停放停车场时请把车门锁好,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以免被盗丢失。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缓解院内交通压力,优化病人就诊环境,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涵盖的车辆包括:医院职工车辆、行政用车、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公务用车以及其它社会车辆。

第四条人事与保卫部门负责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及后勤保障部门协同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所有车辆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1. 职工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车棚。

2. 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公务用车及职工、病人及家属车辆需停放在院内指定车位。

3. 大型汽车、大客车、重型货车等需停放在院外,不得在院内停放。

4. 其他社会车辆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停放。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车辆管理,确保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持道路畅通:1. 医院应根据场地设定停车位,设置明确标识,划分车位,并规定行驶方向。

2. 院内车位遵循先到先停原则,禁止个人占用和随意侵占。

3. 进入院内的车辆不得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停放。

特殊情况如药品配送、氧气供应、垃圾运输、病人接送等,由保安人员协调,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临时停放。

第七条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职工车辆违规停放,将处以____元的罚款。

2. 若因车辆管理人员管理不当导致交通阻塞,将对车管人员处以____元的罚款。

3. 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理职责,将按照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扣罚。

第八条本规定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对于未在本规定中明确的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缓解院内交通压力,优化病人服务,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涵盖的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行政用车、医疗用车,以及病人和家属车辆、公务用车和其他社会车辆。

医院交通停车管理制度

医院交通停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交通停车管理,提高停车效率,保障患者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出行安全,缓解医院周边交通压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车辆,包括职工车辆、行政车辆、医疗车辆、病人及家属车辆、执行公务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保卫科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院办室、后勤保障科配合保卫科进行监督管理。

3.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停放、引导、调度和监督工作。

四、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进入医院后,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非停车区域。

2. 职工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于车棚内。

3. 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各种公务用车、职工、病人及家属车辆、接送病人车辆等进入院内需入位停放。

4. 大汽车、大客车、泥头车等需停放于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5. 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停放。

五、车辆进出管理1. 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逆行、超车、占用紧急通道等。

2. 车辆进出医院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3. 车辆管理人员应确保车辆进出通道畅通,对违规停放、占用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

六、违规处理1. 违规停放车辆,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驾驶员在停车过程中,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占用非停车区域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特殊情况处理1. 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员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2. 因医院内部施工、维修等原因,导致车辆停放不便时,医院将提前向社会公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车辆停放。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停车管理效率,确保医院交通秩序,为广大患者和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1.医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聘人员的机动车一律凭有效“出入证”进出医院,进入医院后按划定停车区域整齐停放,禁止停放在车库门口、各通道路口等影响通行的地点。

2.职工车辆不得占用门诊停车场车位,因就诊等特殊原因需停放,应在门诊门禁进口处取卡进入,按划定车位整齐停放,并按规定缴费。

3.外来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凭停车卡进入医院,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并缴纳相应的场地占用费。

4.车辆停靠后,驾驶员应将车门、车窗锁好,并妥善保管好车内物品。

5.医技实训楼楼前实行车辆即停即走,严禁占用车道停车等人,影响交通。

6.任何车辆的停放不准占用救护车车位,堵塞急救通道,并应主动让行行人和正在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

7.院内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限速10公里的规定,严禁闯单行道、逆向行车、超速行车等违规行为。

8.自行车和摩托车按指定地点整齐停放,严禁在诊断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等地点停放和骑行。

9.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10.保卫处工作人员负责院内的交通秩序,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疏导交通。

篇二:1.为加强出入医院车辆管理,维护医院内正常诊疗秩序,确保医院治安和交通安全制定本制度。

2.就诊患者、家属以及上班职工车辆进入医院后,在规划停车位内停放,不准占道随意停放。

3.送货、检查工作、会议等车辆服从保安人员指挥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4.医院举办重要会议和活动,院长办公室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安排车辆停放。

5.非上班职工车辆如有特殊事项须进入医院临时停放,通常上午10时后方可进入每次停放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

6.车辆停放后,司机配合停车场管理人员做好车辆检查记录,锁好车门窗,调好防锁系统至警备状态,带走贵重物品。

7.车辆驶出停车场时,按时段计价缴纳停车费。

8.车辆进入医院后严格按限速行驶,严禁超车,禁止鸣号。

9.进场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

医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 含违规停放告示单)

医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 含违规停放告示单)

医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含违规停放告示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的管理,维持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希各车主贯彻执行!1、凡进入我院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院内交通秩序。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抢道、逆行、超车、堵塞抢救应急通道和消防通道等行为。

3、实行“一车一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异区、异位、压线停放。

4、我院只提供停车位置,不负保管责任,车辆停放后,车主须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做好防盗防窃措施。

非病患及家属车辆未经允许,严禁通夜停放。

5、未经允许,严禁大型货车(1.25吨以上)、大型客车(13座以上)及大型工程车辆进入,严禁携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严禁漏水、漏油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

6、如因人为因素导致我院建筑、路面、设备和设施损坏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物件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民事责任。

7、出租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我院。

如载有危重病人、行动不便病人或残疾人等特殊情况下,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允许方可进入我院。

8、进入我院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定,违者将采取口头提示、书面警告、强行拖离、追究民事责任等措施处理。

特此规定!附: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告示单************医院2018年10月25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告示单尊敬的车主:我院于年月日时分发现你的机动车辆(车牌号码为)在我院位置(压线、异位、异区、占道、)违例停放,为了维持院内交通秩序,请下次按照规定停车。

良好的停车秩序需要您的配合!谢谢合作!**********医院年月日。

医院车辆停车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停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保障医院内部交通秩序,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车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保卫科负责医院车辆停放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医院后勤保障科负责医院车辆停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 医院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进入医院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车、鸣喇叭。

2. 车辆停放应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无障碍通道等。

3. 车辆停放时,应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确保车辆安全。

4.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分别停放,不得混合停放。

5. 车辆停放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无障碍通道等,不得影响医院内部交通秩序。

6. 车辆停放期间,不得随意移动、占用他人车位。

五、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出入医院应出示相关证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2. 车辆出入医院应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指示。

3. 车辆出入医院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4. 车辆进出医院时,不得鸣喇叭,影响他人休息。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无障碍通道等,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本制度规定,占用他人车位、堵塞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无障碍通道等,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3. 违反本制度规定,故意损坏医院车辆停放设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的停放管理,确保医院车辆有序停放,提高停车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车辆的停放管理,包括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不得影响其他交通和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医院车辆分为职工停车区、病人及家属停车区、访客停车区和特定车辆停车区,根据不同用途进行管理。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划第六条医院职工停车区设置在医院内部,供医院职工停放私家车辆使用,应依据职工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

第七条病人及家属停车区设置在医院附近的停车场,供病人及其家属停放车辆使用,应依据病床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

第八条访客停车区设置在医院附近的停车场,供访客停放车辆使用,应依据访客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

第九条特定车辆停车区设置在医院内部,供救护车、警车、消防车等特定车辆停放使用,数量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三章停车管理措施第十条医院职工停车区、病人及家属停车区、访客停车区和特定车辆停车区均需设置进出口卡口,进行车辆管理。

第十一条进出口卡口应设置自动识别车牌系统以及交通管理员,确保车辆的合理进出。

第十二条入口处需要设置停车指引牌、停车位标识等设施,提供停车指引。

第十三条停车位分为普通停车位和残疾人停车位,普通停车位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使用,残疾人停车位只供残疾人使用。

第十四条医院停车区域应设有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确保医院内部交通畅通和应急车辆的通过。

第十五条医院停车区域应设置监控系统,保障车辆和财产的安全,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第十六条医院停车区域应定期进行巡逻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和碎屑,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医院停车区域应设置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

第四章违规处罚与管理流程第十八条对于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首先可以进行警告,并要求其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停车效率,加强管理,便于患者、医护人员等各方面人员出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车辆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医院内车辆停放应遵守国家、省、市交通管理法规,并按照医院制度执行。

第四条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停车位分配第五条医院应根据医务人员、患者、访客等需求,合理规划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

第六条停车位分配方式包括:1.医院内部员工停车位:分配给医院内部员工,按照职务层级和工作需求合理分配。

2.患者停车位: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停车位,以满足医疗就诊需求。

患者停车位应分区设置,便于就近医疗就诊。

3.访客停车位:为访问医院的非员工人员提供停车位,如患者家属、来访人员等。

4.特殊车辆停车位:为特殊车辆如救护车、警车等提供专用停车位,以确保相关应急工作的进行。

第七条停车位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人为偏袒或者歧视。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八条医院车辆停放应严格按照规定车位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的停车位。

第九条停车时,车辆应靠近停车位边缘停放,确保停车位的有效利用。

第十条车辆停放期间,不得在车辆周围进行加油、维修、清洗等操作,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车和行驶。

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良好状态,不得影响医院环境和形象。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停放和其他问题。

第十三条违规停放的车辆将被责令立即移走,不听从警告的将进行处罚。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停车行为:1.占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2.随意停放、乱停放;3.长时间占用停车位不使用。

第十五条违规停车的处理方式包括:1.警告:对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警告,要求立即移走。

2.罚款:对恶意占用停车位的车辆进行罚款处罚。

3.车辆移走:对不听从警告的车辆进行强制移走。

第十六条违规停车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车辆的停放管理,维护医院内部交通秩序,提高停车环境的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员工和来医院就诊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停车场按照非机动车、机动车之分类分为不同的区域,由医院车辆管理员统一管理、监督和调度。

第四条医院车辆的安全是医院停车管理的首要目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和保护医院车辆的安全。

第五条停车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便民、公益和规范。

第六条车辆停放管理实行电子化管理,各车辆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刷卡进出停车场。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停车场的保洁、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停放权限及管理第八条医院职工在医院停车场停放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停车证,并按照区域进行停车。

第九条来医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停放车辆,需持有有效的就诊证明,按照区域进行停车。

第十条医院外来人员停放车辆需向保安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申请停车卡,按照区域进行停车。

第十一条医院特殊车辆停放需事先向车辆管理员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员对车辆停放位置进行调度,保证停车场内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停放管理以固定停车位为主,车位配备不足的地方,可根据情况设立临时停车位。

第三章违规处罚第十四条未经许可随意停放、乱占停车位的车辆,将按照规定进行罚款。

第十五条逆行进出停车场、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将按照规定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临时停车超时未取走车辆的,将加收停车费。

第十七条未正确停放车辆,导致他人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医院停车场内禁止喧哗、斗殴、赛车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医院停车场内禁止存放燃烧性、易爆炸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条医院停车场内禁止乱丢垃圾,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医院停车场内禁止擅自驾驶别人车辆。

第二十二条医院停车场内禁止停放过期或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第二十三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的人员,将取消其停车资格,终身禁止进入停车场。

医院职工车辆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车辆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车辆管理规定
本院各科、室、部:
为改善医院环境,规范院内车辆的停放,确保急救通道畅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院职工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及公务用车、救护车必须定点停放。

1、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在职工非机动车停车区内,院内其他区域不准停放。

2、北院的公务用车停放在行政办公楼西侧停车区内,非值班救护车停放在行政办公楼东侧。

3、计划生育指导站对面为本院职工机动车北院临时停车处,南院停车处设在消防水池以西。

职工停车区内严禁社会车辆停放,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

二、职工机动车原则上不得停放在院区停车场,职工车辆若需停放,应服从管理员调度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本院职工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自行车每次每辆罚款20元,电瓶车、摩托车50元,汽车100元,情节较重的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停车处车辆管理人员为管理责任人,如管理不到位发生被盗现象,查实后由当班人员赔偿,职工停车处如发现车辆违规停放,每车次罚值班人员10元。

五、本规定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职工车辆停车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车辆停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提高停车效率,保障医疗秩序,保障职工停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车辆停放管理。

三、职责分工1. 院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后勤保障科负责车辆停放场地规划、车位分配、车辆停放引导等工作。

3. 保卫科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4.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工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四、车辆停放要求1. 车辆进入医院后,应按照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停放。

2. 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便于通行和查找。

3. 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绿化带等区域。

4. 车辆停放时,不得随意调整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5. 车辆停放时,不得随意抛锚、乱扔垃圾等。

五、车位分配与使用1.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停车位,优先保障患者及家属停车需求。

2. 医院职工车辆停放,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车位分配进行。

3. 医院职工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患者及家属车位。

4. 医院职工车辆停放,不得随意更换车位。

六、违规处理1. 车辆停放违反本制度规定,一经发现,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警告:对首次违规停车的,进行口头警告。

(2)罚款:对再次违规停车的,处以50元罚款。

(3)停用:对多次违规停车的,暂停其车辆停放资格。

2. 车辆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导致交通阻塞,一经发现,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警告:对首次疏于管理的,进行口头警告。

(2)罚款:对再次疏于管理的,处以50元罚款。

(3)停用:对多次疏于管理的,暂停其车辆管理人员资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由院办公室负责补充和完善。

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为解决来院就诊患者进院停车难的问题,规范医院停车秩序,我院与某公司洽谈商定,在某街以西某路高架桥下提供个停车位供本院职工免费使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智慧泊车停车场仅限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本院职工(含在编、人才代理、聘用制人员)免费停车。

如车位满位,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二、严禁为无关人员办理免费停车服务,违者罚款1000元。

三、为充分发挥停车位的循环利用,严禁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单次停放不得超过30小时,违者每超1小时罚款10元,按时间累加,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四、自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本院职工(含在编、人才代理、聘用制人员)车辆在院区地面停放(含西门外停车场)。

一经发现,单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全院通报批评,并责令本人向本科室做书面检讨,同时将车牌号拉入医院停车系统黑名单。

五、严禁第三方公司人员及周边单位、商业体人员等非就医车辆入院停放,一经发现,单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监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并将车牌号拉入医院停车系统黑名单。

六、已办理我院地下停车卡人员,如地下车位停满时,请自觉将车辆驶出院区,自行解决停车冋题。

如违反规定在院区停放的,依照第四条执行处罚。

七、确因工作需要短时间停放在院区的,必须提前向保卫处电话报备,停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八、我院地下车库的使用继续执行原规^定。

九、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2013年颁布的车辆管理规定(73号)同时废止。

附加情形另行通知。

附:1、在某大街以西,某路以北某大街以东,某以南有住房的职工不提供智慧免费停车服务。

2、院区违规停车举报电话:66XXXXXX。

关于院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院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院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有关规定(暂行)为进一步规范院区内车辆停放秩序,优化医疗环境,有效控制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障院内道路通畅,方便患者就医和家属探视,经研究对院区内机动车辆停放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本院国有机动车辆、职工私家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临时停车场(原肝二科位置),其它地方不得停放。

二、为方便前来就医或探视的社会机动车辆停放,门诊院区内南至急诊科,西至中西药库门前范围内(除120急救分站的车辆外)只允许社会机动车辆临时停放。

三、目前外科楼和影像楼之间的道路狭窄,为方便急救车辆通行,此段道路禁止停放任何车辆,传染病区西侧主干道上本院职工机动车辆不得停放。

四、运送患者来院就医的大客车或大货车待病人和家属下车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劝其及时离开。

非运送患者的大客车、大货车不得进入院内(为医院运送物资的除外)。

五、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停放在诊疗场所、门诊、病区走廊、楼梯道等场所。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停放的本院职工,给予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员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违规停放的加
倍处罚,违规停放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每次罚款20元。

七、院区内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由保卫科负责,保卫科要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疏导机动车辆合理停放、有序流动。

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本院职工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罚意见。

八、此规定自三月十七日起执行。

待全院大环境改造完工后,再做相应修订。

2024年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例文(3篇)

2024年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例文(3篇)

2024年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例文医院车辆管理规定一、职责部门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院办(人事行政部)作为医院车辆管理机构,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工作。

2. 用车申请流程: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3. 简称说明:以下提及的“车辆管理机构”简称为“车管部门”。

二、要求1. 驾驶员任职要求必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

本地实际驾龄需五年以上。

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忠厚。

无烟、酒、赌等不良嗜好。

入职时需签署劳动协议及担保协议书。

2. 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使用要求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他公务车辆均需配置专职驾驶员。

严禁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擅自驾车,必须使用专职驾驶员。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需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驾驶员依据《公务用车申请单》内容履行职责,超出原定路线、项目、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后,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统一保管,未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

三、原则及程序1. 用车原则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及工作时间内公务需求进行安排。

如遇重要公务急需用车且无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协调调配。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享有优先权。

多位领导同时申请时,原则上按职级从高到低依次安排。

因公外出无公务车使用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及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2. 用车程序各部门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报车管部门,由车管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

驾驶员需严格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内容执行出车任务。

医院车辆秩序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秩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管理,提高医院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车辆安全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车辆及外来车辆在医院内的停放、行驶和通行。

三、车辆管理职责1. 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车辆使用及停放负总责。

3.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车辆停放区域的安全巡逻和秩序维护。

四、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进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2. 停车场内车辆应按照规定方向停放,保持通道畅通。

3. 车辆停放时应注意安全,确保车辆及周围环境不受损坏。

4. 紧急情况下,车辆可以临时占用停车位,但需立即恢复原状。

五、车辆行驶规定1. 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超速、逆行、抢道。

2. 医院内部道路行驶时,应遵守医院内部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行人、电动车等。

3. 医院内部道路禁止鸣喇叭,减少噪音污染。

4.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六、车辆通行规定1. 医院内部道路通行车辆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路线。

2. 车辆进出医院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3. 医院内部道路禁止无关车辆通行,特殊情况需经医院领导批准。

七、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影响医院形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 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医院车辆秩序的,医院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医院车辆的安全、有序运行,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请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医院车辆秩序。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车辆及病人或其家属车辆,以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院警班行使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1.各种非机动车一律按序停放到医院指定的停车棚内,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停乱放。

2.医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门前停车场或住院部门前停车场。

3.医院门诊左侧及右侧弧形区域均为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区域。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院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安排停放位置。

第六条院警班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 划分停车区域及车位。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不得占用120等医疗用车停车区域。

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院警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4.车辆进入医院后,减速行使,车辆限时速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线路行驶、服从院警指挥;如不服从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造成停车场设施毁损的,应照价赔偿。

7.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8.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限宽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9.院内一般不停放外来过夜车辆,若情况特殊,须经院警负责人同意,车上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所有在院内停车的本院员工应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车辆信息报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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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解决来院就诊患者进院停车难的问题,规范医院停车秩序,我院与某公司洽谈商定,在某街以西某路高架桥下提供个停车位供本院职工免费使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智慧泊车停车场仅限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本院职工(含在编、人才代理、聘用制人员)免费停车。

如车位满位,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二、严禁为无关人员办理免费停车服
务,违者罚款1000元。

三、为充分发挥停车位的循环利用,严
禁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单次停放不得超过30
小时,违者每超1小时罚款10元,按时间累加,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四、自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本院职工(含在编、人才代理、聘用制人员)车辆在院区地面停放(含西门外停车场)。


经发现,单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全院通报批评,并责令本人向本科室做书面检讨,同时将车牌号拉入医院停车系统黑名单。

五、严禁第三方公司人员及周边单位、
商业体人员等非就医车辆入院停放,一经发现,单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监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并将车牌号拉入医院停车系统黑名单。

六、已办理我院地下停车卡人员,如地下车位停满时,请自觉将车辆驶出院区,自
行解决停车冋题。

如违反规定在院区停放
的,依照第四条执行处罚。

七、确因工作需要短时间停放在院区
的,必须提前向保卫处电话报备,停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八、我院地下车库的使用继续执行原规
^定。

九、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2013年颁布的车辆管理规定(73号)同时废止。

附加情形另行通知。

附:1、在某大街以西,某路以北某大街以东,某以南有住房的职工不提供智慧免费停车服务。

2、院区违规停车举报电话:
66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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