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红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在甲方任一职,任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甲方
重要岗位职员(以甲方认定为准);
2.甲方同意乙方对其特定地区的特定业务进行投资,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承
担投资风险和共享利润。
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前述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范围及比例
1.乙方投入的资金专项用于甲方在地区汽车的营销业务(下称本
项目)。甲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和资金的使用,乙方不予干预。
2.乙方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万元(下称“投资本金”),甲方同意乙方按%
参与本项目的红利分配,亦按该比例承担本项目的亏损。
3.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缴清上述投资本金,
甲方在乙方缴清投资本金时出具相关收据。
第二条红利分配
4.本项目的年度经营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需于次年3月底前
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结算,并提交甲方董事会审批。
5.本项目财务结算经甲方董事会审批之日,乙方在甲方任职不满半年(含半年)
的,不予计算分红,亦不承担当年度亏损;任职超过半年不满一年(含一年)的,以全年财务结算额的30%为基数计算乙方应得分红和承担的亏损。
6.乙方有以下行为的,丧失分配红利的权利: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红利提取
7.如乙方年度分红小于人民币10万元,甲方需于次年3月31日起三个月内支
付50%,余下50%于次年7月份支付完毕;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需于次年3月31日起每月向乙方支付25%或人民币10万元(以金额较低者为准),直至付清为止。
8.乙方同意自行处理和承担其应得红利部分的个人税收,并且同意甲方从乙方应
得红利中直接扣除%用于甲方应缴税收。
9.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红利的,甲方需以该笔应付红利金额的%向乙方计
付月息。
第四条红利留存
10.如甲方因经营需要资金,乙方可不提取或部分提取应得红利,未予提取的红利
直接转入甲方账户,充当短期借款,并按该笔红利的%计付月息。1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乙方如需甲方归还该笔短期借款的,应提前2个月
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财务结算;若该笔短期借款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经财务结算后的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经财务结算后每月向乙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直至付清。如甲方逾期一个月未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款项,甲方需以该笔应付款项的%为向乙方计付月息。
第五条撤资
12.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乙方撤资:
1)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
2)经甲方认定,乙方在年度经营期结束后不担任甲方重要岗位;
3)乙方有第二条第6款行为;
4)甲方结束本项目业务;
5)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撤回投资本金。
13.乙方撤资之日的认定:
1)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协议期满之日为乙方撤资之日;
2)出现本条第1款第2)、3)、4)项的,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发出书
面通知的第五日为乙方撤资之日;
3)出现本条第1款第5)项的,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第五日为乙方撤资之日。
14.乙方撤资后关于乙方投资本金和短期借款(如有)的处理:
1)甲方自乙方撤资之日起60日内进行财务结算,自财务结算完成且扣留万元作为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余下款项,若该笔款项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甲方应在核算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超过10万元的,每月支付不超过10万元,直至支付完毕。
2)被扣留的保证金待甲方在次年进行该年度财务结算、乙方依约承担盈亏后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付清。
3) 如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甲方需以该笔应付款项的%为向乙方计付月息。
第六条其他事项
15.如本协议项下约定经营的汽车品牌的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或因经营需要增
减乙方投资本金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6.本协议项下投资事宜基于乙方在甲方担任的职位而产生,但乙方因此获得的红
利不属于劳动报酬。
1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本协议有效期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