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刑诉《讲义攻略》《真题攻略》涉《监察法》影响修订部分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全书 核心讲义(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圣才出品】
第十七章特别程序考查小贴士1.本章包括四类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
本章内容不仅会在选择题中考查,也常常是案例题的考查重点。
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针对此考点,常常考查不公开审理原则、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强制措施的限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决定程序、制约以及监督考察等,另外,附条件不起诉可能会与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结合起来考查,以增加考试难度。
(2)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关于此内容,常常会考查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
检察院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条件等,此外,还有可能考查和解协议书的签订和和解协议的履行。
(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针对此考点,常常考查其适用的条件、管辖法院、申请主体、时间和处理等,此外需要注意对该程序的救济途径以及被追诉人到案的处理。
(4)强制医疗程序:对强制医疗的考查,常常涉及该程序的适用范围、审理程序、解除和救济途径;此外,该程序还会与附带民事诉讼结合起来考查。
2.本章近5年的已考考点与已考法条归纳总结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1.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原则和要求(1)办案方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6条第1款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特有原则①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②分案处理原则分案处理原则,是指为了防止交叉影响,在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进行审判、交付执行时与成年人分开进行。
理解小贴士: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③缓和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要注意结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特点,尽量不采取激烈、严厉的诉讼方式。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历年真题是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好的工具,希律法考研究中心依据科目组编了《2018刑诉真题卷》,关于刑诉考试的考点和真题,将会在真题卷中详细解析。
《2018刑诉真题卷》收集了2007年-2017年全部真题以及2003年-2006年的部分真题,每道题都从立法、理论、司法实务方面进行解析,力求让考生对每一道真题了解得详细、透彻,并将考点罗列。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诉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一、刑事诉讼法命题规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刑事诉讼法所占分值年度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2)专题四管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题五回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程雷: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难题与破解之道
程雷: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难题与破解之道程雷,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本文转载自《中国法学》2019年02期。
因篇幅所限,注释省略。
一、问题的提出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作为“中国特色监察体制的体制创制”,从立法体例到立法内容都具有诸多创新之举。
其中伴随着职务犯罪侦查权更名为职务犯罪调查权并统一由监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调查终结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办案程序也不得不进行相应的调适,衔接《监察法》亦成为《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正的重要动因。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旨在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程序与《监察法》的顺畅衔接,虽解决了不少衔接中的关键问题,但因为监察委的设立完全是一种“体制创新”,它与司法的衔接是过去未曾遇到的新课题。
既有的刑事诉讼法理论无法给予充分回应,导致许多问题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处于留白状态,法法衔接仍然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硬伤,制约着监察案件的正常起诉及审判进程。
《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衔接的第一个环节就是监察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此起诉环节上的衔接问题最为重要,实践中呈现出的实践难题也最为突出,本文的研究遂集中于审查起诉程序中的衔接问题。
2018年4月16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以下简称《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旨在“促进国家监察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
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历年真题是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好的工具,希律法考研究中心依据科目组编了《2018刑诉真题卷》,关于刑诉考试的考点和真题,将会在真题卷中详细解析。
《2018刑诉真题卷》收集了2007年-2017年全部真题以及2003年-2006年的部分真题,每道题都从立法、理论、司法实务方面进行解析,力求让考生对每一道真题了解得详细、透彻,并将考点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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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
2018年法考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专题六辩护与代理历年真题是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好的工具,希律法考研究中心依据科目组编了《2018刑诉真题卷》,关于刑诉考试的考点和真题,将会在真题卷中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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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1)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1)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1.传统纠问式诉讼与职权主义诉讼中的主要区别在于( C )。
A.国家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的主动干预原则B.法官主动依职权进行案件调查C.国家的刑事追诉权分由两个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D.检察机关与法官合署办公制度2.下列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是( D )。
A.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案B.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C.诈骗案D.刑讯逼供案3.下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是( D )。
A.遗弃案B.挪用公款案C.泄露国家机密案D.组织卖淫案4.下列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是( A )。
A.危害国家安全案B.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C.非法拘禁案D.侮辱诽谤案侮辱诽谤案5.下列案件中属于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是( C )。
A.外国人犯罪案外国人犯罪案B.军人违反职责案军人违反职责案C.全省性重大案件全省性重大案件D.省长贪污犯罪案省长贪污犯罪案6.下列案件属于甲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是( D )。
A.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案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案B.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普通刑事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普通刑事案件C.现役军人犯罪案现役军人犯罪案D.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7.王某在甲地犯有诽谤罪,在乙地犯有侮辱罪,在丙地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丁地犯有虐待罪,审理该案的应是( C )。
A.甲地甲县法院甲地甲县法院B.乙地乙县法院乙地乙县法院C.丙地中级法院丙地中级法院D.丁地中级法院丁地中级法院8.某县法院受理了不属自己管辖的一起刑事案件,应当( D )。
A.撤销案件撤销案件B.请求上级法院批准自己审判请求上级法院批准自己审判C.通知控告者撤回起诉通知控告者撤回起诉D.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9.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指( D )。
A.公安机关与法院之间公安机关与法院之间B.各地区法院之间各地区法院之间C.法院与检察院之间法院与检察院之间D.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各级人民法院之间10.下列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是( C )。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真题测试(答案+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多上机模拟真题测试题能在巩固知识的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进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刑诉真题测试题,供大家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答案】无【考点】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在第一次开始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对于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公诉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对于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第38条规定:"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可以委托人民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监护人、亲友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浅析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
浅析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作者:马秋莲来源:《青年生活》2019年第21期2018年3月,第五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4月,《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出台,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院的侦查职权进行调整,完善了刑事诉讼与监察的衔接。
这意味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反腐败法治化的追求和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法治化反腐是今后的一个必然方向和轨道。
监察法实施一年来,据新闻报道,国家监察委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1.6万多人,立案、处分人数创40年以来新高,从各地实践看,反腐败的各环节用时间明显缩短,案件质量也明显提升。
2019年两会期间,最高检报告显示,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16092人,不起诉250人,退回补查1869人,说明不敢腐的氛围逐渐形成。
但是,监察体制改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监察法出台比较仓促,实施中还有许多探索的空间。
一、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有关该项监察法和刑诉法都没有规定,它来源于《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的规定:监察委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入案件审理阶段后,可以书面商请检察院派员介入。
实践中,监委的绝大部分案件都会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这样做的优点是办案质量和效率都大大提高,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之间的无缝衔接。
缺点是重实体轻程序,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虽然要求审查起诉的检察官要严格依法审查案件,不能受提前介入意见影响,但检察院本该在审查起诉阶段做的工作,介入阶段提前做完,很难避免审查起诉阶段监督制约形式化。
刑事案件之所以分阶段,是为了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冤假错案,所以建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虽然三个阶段过程可能长一点,付出的时间成本高一点,但约束机制和责任机制更完善,使公正通过程序体现出来,即看得见的公正。
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程序,属于跨诉讼阶段合作,介入没有法律依据,有违宪法、刑诉法的基本原则,不符合程序公正。
刑诉法修正案2018
主要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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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 “ 人民检 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 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 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 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 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 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程序,不仅是深化司法 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改革举措。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有助 于积极引导被告人减少社会对抗、接受教育改造,以及实现 预防再犯罪的刑罚目的。该制度的确立,不仅有利于减轻诉 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还充分体现了刑事司法的目的不是 ‘以牙还牙’的同态报复,而是强调对犯罪人的教育改造。
主要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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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第一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 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 认罚的法律规定。” 相对于原刑诉法的规定,本次修正案增加了 “ 应当告知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更 加重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犯罪嫌疑人享有较多的 诉讼权利,在不同诉讼阶段权利的内容也不同。这里的“告 知诉讼权利”,不可能是机械地告知全部诉讼权利,应有个 侧重点,重点应是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尤其是与讯问有关的诉讼权利。
主要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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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可以 (不是必须,监察委员会也有管辖权)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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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利 用职权实施的, 司法工作人员, 是指有侦查、检 察、审判、监管 职责的工作人员 (刑法94条)
201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推荐文章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怎么参加热度: 2018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怎么报名热度:我国的法律工作人员都是需要参加司法考试的,而因为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比较低,所以给考生们带来很大的复习压力,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知识点】依法治国【答案】D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答案】D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答案】D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讲义汇总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讲义汇总司法考试刑诉法讲义汇总。
司法考试中,刑诉占有很重要地位,为此我们特意为各位考生总结了刑诉法的部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2017-2018年我们刑诉法师资:卫跃宁: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曾多次参加司法考试大纲和教材的编写工作,在授课过程中善于总结归纳考点、难点。
讲课生动、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深受学员好评。
左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博导科研秘书,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名师。
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发表论文我国量刑程序专门化研究,在《诉讼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云南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独立编写刑事诉讼法司考、考研教材两套,参编学术著作四部,参与科研项目五项,参加学术研讨会若干;受哈佛大学邀请,以中国青年法学学者身份两次赴美参加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国际研讨会。
司考授课范围涵盖各个班次,讲课富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善于归纳,为司考考生的良师益友。
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外国被告人的特殊诉讼程序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附条件不起诉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外国人国籍的查明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刑事司法协助的含义与内容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2017-2018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001]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打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刑事诉讼法也在不断调整、改进。
2018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提高司法公正性、规范程序、保障权益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改革,以下是关于该修订的解读:一、加强对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作出了诸多规定。
例如,规定被害人对被告人进行宣誓作证应当由法官审查确认;规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认罪悔罪或者主动交代所犯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替换应当判处的刑罚;还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合法的辩护。
二、规范诉讼程序,优化证据收集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程序,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公正与公平。
其中,明确规定了证据的收集、取证和出示以及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程序。
此外,对于“假证”、“毒瘤证人”等诉讼活动中的问题也作出一系列的规定。
三、强化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公开、声讯传递、以及诉讼程序公开等约束,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确立司法公正标准,提升司法评价机制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还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独立审查,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侦查措施,以及规定了提供帮助审判的职责和义务等,一系列规定更专业化、更统一化地确立了代码化的司法公正标准,并采用评优制度,落实司法评价机制。
总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司法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对于加强司法保障、打造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关注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推动刑事司法实现更高水平的改革和完善。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004]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
2018年3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案》,自同年6月1日起实施。
这次修改旨在加强刑事诉讼制度的公正性、合法性和人权保障,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创新。
本次修改共涉及116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证据规则
修订了关于证据收集、保护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强调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重要性,明确证据链的要求和保障措施,规范证据排除和追认机制,保障被告人的权利。
二、完善程序保障
对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讯问、调查、起诉、审判等重要环节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强化了对于律师等辩护人权利的保障,规范了法庭程序,增加了对于亲属的探视权力等程序保障措施,消除了自认有罪或口供供述为证的不合理现象。
三、强化犯罪刑事责任和量刑
进一步强化了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和量刑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行为,进行了特别规范和增加相应的量刑标准。
四、增强司法公正和透明
强化了对于审判权行使的规定和限制,增加了对于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司法主体的职业道德要求,并增加了司法公开和透明的措施,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保障人权和法治精神
强调了对于被告人的尊严、人权和法律的保障,增加了对于被告
人的帮助和养成感化机制,重视了罪犯的再教育和社会帮助。
该修改案修补了原有法律中一些不足之处,明确了司法程序与人
权保障的关系,体现了法治精神与人道主义理念的具体实践。
中国的
司法改革迈向了更为成熟和健全的阶段,为更公正、更严谨和更法治
的中国社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四)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四)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四)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的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 )A.贪污贿赂犯罪B.自诉案件C.间谍、特务案件D.外国人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的立案侦查机关是:( )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人民检察院D.监察机关3.1999年12月12日,张某受A国间谍机构的指派,窃取国家机密材料若干份,在与另一间谍接头时被当场抓获。
本案的侦查机关是:( ) 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人民检察院D.军队保卫部门4.2000年5月,某大学留学生之间发生斗殴事件,来自B国的留学生科恩用刀刺伤来自M国的留学生卡特,造成重伤。
本案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应当是:(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5.被告人李某正在空军某部服役,服役期间窃取部队步枪2支,子弹200余发,后即被发现。
该案的审判法院应当是:( )A.地方基层人民法院B.军事法院C.铁路运输法院D.地方中级人民法院6.被告人张某在A镇火车站站台上卖香烟,旅客谢某从车上下来,要了一包“中华”烟,当场点燃一支后,抽了一口,说烟是假的,把烟扔在烟摊上,转身就走。
张某叫住他,说你都打开了我还能卖给谁,烟是不是假的我不知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进的货,小本经营,现在你不给钱这包烟的钱怎么办。
谢某大怒,说假烟还要钱,烟我已经还给你了,不给就是不给。
说着,谢某登上火车,火车就开始开动了。
张某追上火车,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猛地刺向谢某,致谢某大出血死亡。
该案的侦查机关和审判法院应当是;( )A.不需要侦查,由当地基层法院审判B.由地方县级公安机关侦查,由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审判C.由铁路运输公安机关侦查,由地方基层人民法院审判D.由铁路运输公安机关侦查,由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7.张某系A市B县C镇的个体户,1997年3月贿赂镇人大代表47名中的28名,致使投票时候选人得23票,张某得15票,致镇长无法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八章期间、送达第九章其他规定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第七节鉴定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第九节通缉第十节侦查终结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速裁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编执行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章缺席审判程序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论述2018刑事诉讼的修改内容
论述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此次刑诉法修改,加大对贪污腐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制度改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解决了刑事诉讼体制结构中长期存在的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的自立、自侦、自诉的基本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贡献。
刑诉法修改决定专章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对严厉打击惩处贪腐、恐怖主义等犯罪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调整检察职能,为改革和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刑诉法修改决定中,删去原《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转隶为国家监察委管辖。
与此同时,为保障案件管辖的转隶,对刑事诉讼法与国家监察法的衔接问题,刑诉法修改决定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包括:1.基本原则的衔接。
《监察法》第4条规定了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笔者认为,监察委在调查案件过程中,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处于相互配合、制约的关系,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应当遵守刑事基本原则。
2.管辖衔接。
《监察法》第11条规定监察委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进行监督、调查。
为了与《监察法》的内容相衔接,刑诉法修改决定第二项将原《刑事诉讼法》第18条修改为第19条,删去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转隶为国家监察委管辖。
这两类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六大类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滥用职权犯罪;(3)玩忽职守犯罪;(4)徇私舞弊犯罪;(5)重大责任事故犯罪;(6)公职人员的其他犯罪。
3.强制措施的衔接。
强制措施的衔接主要涉及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刑诉法修改决定第十二项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201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最新逐条解读
201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最新逐条解读2018刑诉法修正案逐条解读申世涛历时半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于2018年10月26日颁布实施。
下一步将进入学习、理解和应用阶段。
为了方便同行对修正案的学习和理解,笔者就修正案涉及到的26个部分,36个具体法条进行了逐条解读,以期抛砖引玉,加强沟通,相互学习。
当然,能力所限,错误难免,敬请指正。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原则。
本条规定于刑诉法总则部分,属于刑诉法基本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承认公安司法机关指控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是认罪的表现。
愿意接受处罚是认罚的表现,从过程意义上看,认罚是认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从结果意义上看,认罚是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
认罪认罚必须同时存在,才能做到在量刑上从宽,程序上从简的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侦查阶段重在认罪,审查起诉阶段重在认罪认罚的协商和具结,审判阶段重在认罪认罚的确认和实现。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解读】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国家监察委成立后,原来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都已转移给了监察委,此次刑诉法修订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罪名,这表明人民检察院还享有对部分犯罪案件的侦查权。
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可以(不是必须,监察委员会也有管辖权)行使管辖权:(1)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刑法94条)。
左宁:2019《刑诉法攻略·讲义卷》勘误
左宁:2019《刑诉法攻略·讲义卷》勘误根据新增的司法解释及已存的瑕疵之处,修改如下:1P57,(二)监察委员会与其他机关之间的管辖权竞合,第三段请修改为:“可见,当监察对象涉嫌的犯罪行为,既有属于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又有属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立案侦查时:(1)监察委员会应当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立案侦查,但一般以监察委员会为主调查。
(2)监察委员会也可以对全案进行管辖,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侦查机关应当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2P82,(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题眼点睛”,“1.值班律师派驻于法院或者看守所。
没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
请改为“1.值班律师派驻于法院或者看守所。
没有公安机关,但可包含检察院”。
3P95,“题眼点睛”,“1.公安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害人不能委托代理人。
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
”请改为“1.公安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害人不能委托代理人。
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
”4P145,(三)审查决定逮捕,请将“1.”和“2.”两段话删除,替换为“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检察工作的专门部门办理自侦案件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相应的刑事检察部门审查,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5P146,第二段,“审查决定逮捕指的是……”请相应修改为“审查决定逮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检察工作的专门部门办理自侦案件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相应的刑事检察部门审查,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6P146,第四段、第五段删除。
即“2.”的内容删除。
后续序号“3.4.5.6.”,依次修改为“2.3.4.5.”。
7P195,二、侦查终结的处理,增加一段内容“人民检察院拟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8P206,不起诉的程序,在第四段话下面增加第五段“5.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一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一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1.合议庭评议后,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 D )。
A.撤销案件B.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C.宣告有罪,免予刑事处罚D.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2.法庭辩论发言,辩论的先后顺序应当是( D )。
A.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B.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C.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D.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被告人某甲,15岁时犯有抢劫罪,17岁时又犯有盗窃罪,被捕后,至审判时某甲已满18岁,法庭审理时对本案应当( C )。
A.应当公开审理B.一般不公开审理C.可以公开审理D.一律不公开审理4.金沙区法院在开庭审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徐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
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C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从受理案件的第2天起到审结,不能超过( C )。
A.10天B.15天C.20天D.30天6.在我国,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有权审查决定的机关只能是( B )。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安全机关7.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除法律规定可以延长的以外,应当作出决定的期限是( A )。
A.1个月内B.2个月内C.6个月内D.1年内8.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的期限是( D )。
A.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20日内B.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15日以内C.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10日以内D.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9.一般而言,主要证据不包括( C )。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过去,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及时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严禁采用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 ABC )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A.刑讯逼供B.威胁C.引诱D.欺骗E.讯问2.下列证据中,属于书证的有( BD )。
A.犯罪嫌疑人留在杀人现场的脚印B.反映被害人与被告人关系的书信C.盗窃的赃物D.用密码形式记载被告人受贿金额及银行存款帐户的日记E.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词3.使用书证的条件( ABC )。
A.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B.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C.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D.书证必须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E.书证必须真实4.下列证据形式中,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有( BD )。
A.当事人陈述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C.现场笔录D.勘验、检查笔录E.言词证据5、下列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属于物证的有( ACDE )。
A.被盗窃的赃物B.录有犯罪过程的录像带C.行窃的工具D.赃款E.匕首6.下列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属于书证的有( AD )。
A.被涂改的帐本B.被盗窃的古书C.包裹犯罪工具的报纸D.被害人记有被侵害事实的日记E.证人的书面证词7.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BD )。
A.知道案件情况B.能辨别是非C.准确的记忆力D.能正确表达E.具有诉讼行为能力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下列对刑事诉讼证据的理解正确的有( ABCD )。
A.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刑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B.从证明关系来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是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手段C.从表现形式来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七种表现形式D.刑事诉讼证据是客观事表现形式的统一E.证据可以完整无误的反映已发生过的刑事案件9.下列关于证据的理解正确的有( 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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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刑诉讲义攻略涉《监察法》影响修订部分
随着《监察法》的出台,2018版讲义攻略中有一些内容需要删改,具体内容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配套2018讲义攻略的八天课程的音视频不用修改,当时在讲课时已基本避开了与《监察法》冲突的内容。
此外,有消息称,面对《监察法》的影响,《刑诉法》会在四月以修正案的方式对法条进行增删,我会密切关注,随时为大可爱们进行调整、解析。
今年是刑诉法的变动之年,但变动的地方有限,主要是检察院自侦权力删除及监委会调查终结后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的衔接部分。
越是变动,越请考生沉住气。
目前请根据删改后的讲义攻略、真题攻略踏实复习,此后有什么变化,随变随改,不要因有变化而消极等待,动摇军心!借用金庸《倚天屠龙记》里九阳真经的口诀勉励大家,“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
”加油吧,大可爱们!
1、P16,“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中关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的表述停用。
2、P28,【图表精要】上方的“《高检规则》第402条规定……”那段停用。
相应的,【图表精要】中最后一行的图表删掉。
3、P34,页上半部分【图表精要】中“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是“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刑事案件”删掉。
页下半部分【图表精要】中“自侦侦查机关”删掉。
4、P35,“(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中“立案、侦查权”部分,删掉“侦查权”及右侧“侦查”的各项内容。
5、P52,“本章知识框架”中,删除“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
6、P53,“立案管辖”的机构图中,删除“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
页中下部,删除“二、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及下面【图表精要】和【题眼点睛】与相关内容。
7、P56-58,“四、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及下面内容全部删掉:
对于这一部分,请把握两个现存知识点:
8、P58,“【典型真题】”删掉。
9、P76,“【典型真题】”删掉。
10、P83,表格第二行,“侦查阶段:第一次开始讯问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删掉。
11、P87,图表中“10.限制会见”中,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删掉。
“11.‘国恐特’申请会见”中,删掉“特”,后面内容中“国恐特”也删掉“特”。
“11.‘国恐特’申请会见”中第二段“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终结前……”,这一段删掉。
12、P88,图表的“注意”中“1.关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及内容删掉。
“2.辩护律师可以同被监视居住……”这段中,删除第二行“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13、P92,图表的“注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这句话中,删掉“、人民检察院”。
图表下面的“【典型真题】”删掉。
14、P141,“【图表精要】”中“(三)程序”中的“2”,删除“、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
本段第三行,删除“人民检察院或者”。
15、P142,图表中的“(五)期限、变更”中的“3.对于特别重大的……”,本段删除。
图表中的“(五)期限、变更”中右侧表格中的“2.在检察院自侦案件中……”,本段删除。
16、P147,图表中“三、程序”中“(三)审查决定逮捕”及内容,删掉。
17、P148,“【题眼点睛】”中“1.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决定逮捕:”的标题中,删掉“、审查决定逮捕”。
“【题眼点睛】”中“1.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决定逮捕:”中,第三段“审查决定逮捕指的是……”,本段删除。
“【题眼点睛】”中“2.县级与市级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两段话删除。
18、P169,图表中“14日”标题及内容删除。
图表中“17日”标题及内容删除。
19、P178,“一、立案的材料来源”中“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标题中,删除“或者人民检察院”。
后面“《刑诉法》第107条规定……”中,“或者人民检察院”停用。
20、P181,最下面,“(二)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的立案监督”标题及内容,删除。
21、P184,最上面的架构图中,删除“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页面中间“一、侦查概念”的“【要点释义】”中,“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删除“、人民检察院”。
22、P186,“四、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中的“【关联法条】”的倒数第二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本句停用。
23、P187,最上方,“(2)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本段删除。
24、P188,图表中“5.讯问时录音录像”的第二段,“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本段删除。
图表中“注意”里的“1.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本段删除。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中“1.询问地点:现场、证人所在单位、住处、证人提出的地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中,删除“、人民检察院”。
25、P189,“三、勘验、检查”中“1.必须持证”中,“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中,删除“检察院或者”。
26、P191,页面下方,“注意”中的“1.检察院自侦案件中……”,本段删除。
27、P192,图表中“1.可以适用技术侦查的案件”中“(2)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本段删除。
图表中“2.技术侦查的机关”中“(1)决定技术侦查的机关……”中,删除“、检察机关”。
28、P193,“八、通缉”中,图表中“3.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本段删除。
“九、辨认”中“内容”里的“2.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两段删除。
“4.对于辨认的情况……”中的第二段后半句,“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录音录像”,删除。
“九、辨认”中“注意”里的“1.检察院自侦案件中……”本段删除。
29、P195,“(二)对案件的处理”中“4.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重大案件”这句话中,“和人民检察院”停用。
30、P197-198,“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整节删除。
31、P199,“(二)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标题及内容,删除。
32、P204,图表中“注意”一列中,“6.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本段删除。
33、P206,页面中间部分,“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这句话中,删除“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
34、P207,图表中“不起诉的程序”中,右侧“注意”列中的“1.程序倒流”中的第二段“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本段删除。
“2.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本段删除。
35、P324,页面下方“司法协助”中“1.查、冻、扣的司法协助”中第二行,删除“、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
第四行,删除“、检察院等各系统”。
第二段第三行,删除“、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
2018刑诉真题攻略涉《监察法》影响修订部分
监察法属于宪法体系,对咱们刑诉法而言反而是减负了,相关检察院侦查权部分的条文停用,不用复习了!针对监察法的衔接,未来刑诉法会
有部分修改,但由于还需时日,今年能否考的上仍待观察!2018年的
真题攻略有些题已经不适用了,左老师在这里为大家整理出来,祝各位大可爱复习顺利,心情愉快!
随着《监察法》的出台,有一些真题不用再做,相关的法律条文已经停用。
这些题目包括:
删除内容
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1509/2/30单选;P1804/2/36单选。
专题四管辖:P2810/2/27单选;P2910/2/66多选;P2915/2/67多选;P2913/2/27单选;P3116/2/66多选;P3416/2/24单选。
专题五回避:P3910/2/21单选。
专题六辩护:P4414/2/68多选;P4517/2/68多选。
专题八强制措施:P7715/2/27单选;P8607/2/68多选。
专题十一立案:P9911/2/68单选。
专题十二侦查:P11010/2/29单选;P11311/2/30单选;P11410/2/28单选;P11515/2/92不定项。
专题二十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违法所得没收程序:P212 12/2/38单选;P21415/2/93不定项。
真题攻略中存在两个错误,改正如下:
修改内容
1、专题十二侦查:P11710/2/69多选。
原答案为AC,现纠正为A。
由于检察院已不再对职务犯罪立案侦查,C 项错误。
2、专题十三起诉:P12608/2/24单选。
答案没有错误,D项的解析请改为:某乙可以向A地基层法院提起自诉,而非向中级法院提起自诉,故而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