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港口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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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工程施工概预算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施工参考定额+沿海港口定额

水工建筑工程施工概预算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施工参考定额+沿海港口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规格:全7册 32开价格:860元优惠价:650元详细目录: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总说明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1998]112号 2004-7-1 0一、本定额是在一九九四年《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沿海港口施工的特点以及近年来施工情况的变化修编的,本定额同交通部交基发[1998]112号文颁发的《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并列使用。

新旧版《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对比分析研究

新旧版《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对比分析研究

金融经济FINANCIAL AND ECONOMIC新旧版《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对比分析研究张雷中国人民解放军91053部队摘要:本文对2019版与2004版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进行了对比分析,从定额消耗水平和造价水平两个方面进行了测算。

在消耗量水平方面,19版较04版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主要原因是19版调整工艺选型,机械自动化的施工工艺有效提高了施工效率。

在造价水平方面,沿海港口工程造价水平有所提高,防波堤工程、护岸和陆域形成工程、船坞水工工程和翻车机房水工工程均有所降低或持平。

关键词: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定额消耗水平;造价水平引言工程造价事关工程质量与安全。

水运工程造价标准是我国交通运输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等不同阶段开展工程计定价等造价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版《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 T276-1-2019),为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新版定额的变化,本文从定额消耗量水平和造价水平对19版和04版定额进行了对比研究。

一、定额消耗水平对比(一)比较方法为进一步验证本次新修订的《19版沿海水工定额》的定额水平,我们将《19版沿海水工定额》与《04版沿海水工定额》进行了定额水平及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对比的原则是定额单位相同、工程内容对应;对比方法是以新制定的《水运编规》及配套定额的人工、材料、船机基价单价为基准,分别对应《04版沿海水工定额》和《19版沿海水工定额》中内容相同的子目逐一计算对比并对同类项目汇总,由此比对可直观地反映定额修订前后工料机消耗量的变化,即定额水平的变化。

(二)对比结果及原因分析总体对比结果是:本次修订全面剔除《04版冶海水上定额》中“以量补价”的因素影响,据实调整工艺配备及消耗量水平,修订后的《19版沿海水工定额》定额水平有所提高,定额消耗量有所降低,部分定额消耗降幅较大,但由于大型船舶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人工单价提高等原因的影响,基价定额直接费与《04版沿海水工定额》基本持平,略有提高。

沿海港口码头概预算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沿海港口码头概预算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沿海港工概预算编制规定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三、本规定对水工建筑工程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实行由统一的人工、材料和船机艘(台)班费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取费基础。

交通部水运工程预算定额

交通部水运工程预算定额

交通部水运工程预算定额
交通部水运工程预算定额是指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推荐性标准11项:《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 116-2019)、《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275-1-201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 275-2-2019)、《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T 275-3-2019)、《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5-4-2019)、《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276-1-2019)、《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 276-2-2019)、《沿海港口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6-3-2019)、《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 277-2019)、《疏浚工程预算定额》(JTS/T 278-1-2019)、《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JTS/T 278-2-2019)。

- 配套参考使用的《水运工程定额材料基价单价》(2019年版)。

这些定额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输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JTS∕T 276-2-2019 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JTS∕T 276-2-2019 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公告第57号现发布《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具体包括:推荐性标准11项,《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5﹣2-2019)、《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T275﹣3-2019)、《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275﹣4-2019)、《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6﹣1-2019)、《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6﹣2-2019)、《沿海港口工程参考定额》(JTS/T276﹣3-2019)、《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疏浚工程预算定额》(JTS/T278﹣1-2019)、《疏浚工程船舶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8﹣2-2019)以及配套参考使用的《水运工程定额材料基价单价》(2019年版)。

以上定额及配套参考使用的材料基价单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输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交通部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交水发〔2004〕247号)中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28号)中发布的《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 116﹣1-2014)、《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 275﹣1-2014)、《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 275﹣2-2014)、《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 275﹣3-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 277-2014)、《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5﹣4-2014)和《交通部关于发布〈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疏浚工程预算定额〉和〈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的通知》(交基发﹝1997﹞246号)中发布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疏浚工程预算定额》和《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与配套定额问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与配套定额问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与配套定额问答«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004年版)及配套定额问题解答一、《沿海港口建设丄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部分1•问:材料二次倒运费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承诺调整?答:材料二次倒运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施工场地狭小,二是季节性备料。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管实际所需倒运数量多少、距离远近(工地范畴内),均按规定标准计列。

在专门条件下,山于非施工方缘故,确需大宗(或体积庞大)材料倒运或距离较远,且费用较高,应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问:施工队伍进退场费如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承诺调整?答: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系依照施工单位基地距工程所在地距离所规定的调遣费用。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一样情形下不得调整。

但在发生下述情形时,可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

笫一.因工程规模大、工期长(需跨年度施工),在施工期间按规定要求确需船舶进厂修理的,可在计列此部分费用时,增引该部分费用。

而因施工单位缘故所发生的修船进退场费用不得计列。

第二、关于工程规模过小(或非正常施工的项11),进退场距离较远,且经运算费用超过相应规定的上限时,可适当提高费用。

3.问:当采纳商品混凝土时如何运算市场价?答:当采纳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材料市场价,同时剔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械和相关费用。

但应注意商品混凝土供料方式,如直截了当供料入模,那么不计水平运输机械,否那么应运算水平运输机械,以此方法来运算定额直截了当费。

4.问:当采纳高性能混凝土时如何运算基价和市场价?答:当采纳高性能混凝土时,其基价和市场价参考以下方法运算。

高性能混凝土材料的基价按“配合比定额》中同强度、同坍落度、同规格的混凝土相应定额基价运算。

高性能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市场价。

为适当考虑高性能混凝土的拌制效率较一般混凝土有所降低(增加拌合物的上料、搅拌时刻),定额中的混凝土搅拌机械消耗量乘以以下系数后运算基价、市场价。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与配套定额问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与配套定额问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004年版)及配套定额问题解答一、《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部分1.问:材料二次倒运费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允许调整?答:材料二次倒运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施工场地狭小,二是季节性备料。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无论实际所需倒运数量多少、距离远近(工地范围内),均按规定标准计列。

在特殊条件下,由于非施工方原因,确需大宗(或体积庞大)材料倒运或距离较远,且费用较高,应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问:施工队伍进退场费如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允许调整?答: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系根据施工单位基地距工程所在地距离所规定的调遣费用。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

但在发生下述情况时,可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

第一、因工程规模大、工期长(需跨年度施工),在施工期间按规定要求确需船舶进厂修理的,可在计列此部分费用时,增引该部分费用。

而因施工单位原因所发生的修船进退场费用不得计列。

第二、对于工程规模过小(或非正常施工的项目),进退场距离较远,且经计算费用超过相应规定的上限时,可适当提高费用。

3.问: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如何计算市场价?答: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材料市场价,同时剔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械和相关费用。

但应注意商品混凝土供料方式,如直接供料入模,则不计水平运输机械,否则应计算水平运输机械,以此方法来计算定额直接费。

4.问: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如何计算基价和市场价?答: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其基价和市场价参考以下方法计算。

高性能混凝土材料的基价按《配合比定额》中同强度、同坍落度、同规格的混凝土相应定额基价计算。

高性能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市场价。

为适当考虑高性能混凝土的拌制效率较普通混凝土有所降低(增加拌合物的上料、搅拌时间),定额中的混凝土搅拌机械消耗量乘以以下系数后计算基价、市场价。

15m3搅拌站:1.333;25m3搅拌站、45m3搅拌站:1.667。

港口工程预算定额规范

港口工程预算定额规范

港口工程预算定额规范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港口工程预算定额规范,以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港口工程预算定额规范适用于所有港口工程项目,并为项目的预算编制提供指导。

2. 定额规范2.1 港口工程分类港口工程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 码头建设- 防波堤建设- 泊位设计- 航道疏浚- 堆场规划2.2 预算编制原则在编制港口工程的预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准确性:预算应基于充分的工程设计和可靠的成本数据,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 合理性:预算应合理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成本要求。

- 经济性:预算应尽量优化资源利用,使工程项目在经济上可行。

- 可比性:预算应具有可比性,以方便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和评估。

2.3 预算编制要素港口工程的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要素:- 劳务费用:包括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培训费用等。

- 材料费用:包括构建港口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购买成本。

- 建筑费用:包括码头、堤防、泊位等建筑物的建造和修复成本。

- 设备费用:包括港口设备的购买、安装和维护费用。

- 管理费用:包括港口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费用。

2.4 预算编制流程港口工程预算的编制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资料:收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成本数据和市场价格信息等。

2. 制定预算报告: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预算报告,包括各项费用的详细预算金额。

3. 评审和审批:对预算报告进行内部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 定额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对定额进行定期修订,以保持其准确性和可适应性。

3. 总结本文档制定了港口工程预算定额规范,旨在提高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定额规范包括港口工程的分类、预算编制原则、要素和流程。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保证准确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可比性。

同时,应定期对定额进行修订,以适应实际情况。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规格:全七册32开
价格:860元优惠价:680元
详细目录:
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
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出版文件:
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
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沿海港口定额、沿海港口建设定额、沿海港口工程定额、沿海港口预算定额
详细目录:
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
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出版文件: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4]247号
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
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规格:全7册32开价格:860元优惠价:680元详细目录: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出版文件: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沿海港口码头概预算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沿海港口码头概预算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沿海港工概预算编制规定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三、本规定对水工建筑工程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实行由统一的人工、材料和船机艘(台)班费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取费基础。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6、《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

6、《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

2004 修编《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二○○四年八月20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修编介绍一.概括2004 年 5 月 24 日,交通部以交水发(2004)247 号“对于公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批准公布了2004 年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沙浆资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照定额》6 种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自 2004 年 7月 1 日起实行。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定额的公布实行,标记着沿海港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照改改革的开始。

跟着发展,计价依照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依据工程建设中构成工程实体基本因素的发展和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不停提升以及新式资料、高效施工设备的应用,动向实时地调整、修正计价依照,客观地反应工程造价的本质,以提高投资效益,优化资源配置,这是此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也是我站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同时,新定额的实行,也将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加快融入市场经济的进度中、在水运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及运用、工程造价的计价及控制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水运工程建设各方服务。

(一)修编工作概略1.主要修编依照(1)部水运司水运技术字(1999)606 号“对于《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等五种定额修编纲领的批复;”(2)国家及交通部现行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及交通部对于工程造价的有关政策、文件;(4)《全国一致施工机械台班花费编制规则(》2001);( 5 )修编工作历次会议纪要;(6)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给的定额检查有关资料。

2.主要修编原则(1)依据现行国家、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文件,对定额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与之同步;(2)依照部水运司对修编纲领的批复及对定额修编工作的建议和要求,本着保持原定额整体造价水平的前提下,在调整定额构造、提高定额工效、调整船机艘(台班)单价、改革施工取费等内容上下工夫,以期在定额的总水平上和不一样工程种类、不一样分部标准的比价关系上有一个新的进展,使定额构造更为合理;(3)裁减不适应的落伍工艺子目,补充较新工艺及施工较成熟的新定额子目,完美有问题的子目;(4)表现市场经济的特色,便于使用;(5)仍为一本两用(概估算两用。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主编单位: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 2004年 7 月 1 日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上述规定和定额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工作和出版、发行工作由水运工程定额站负责。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发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发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水运工程定额常见问题解答

水运工程定额常见问题解答

他机械费),再计入实际砼的价格,即:扣除人工消耗量=定额
人工消耗量×0.10;据实计列砼运输增运距费用(定额运距1km 内);剔除混凝土搅拌站、叉式起重机、轮胎式装载机、皮带运 输机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他机械费(其他材料费不作调整)。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部分问题解答
9. 问:预制或现浇混凝土定额中的铁件包括预埋铁件吗?
(3)对于工程实施中因设计或其他非施工方因素导致的的施工
方案变化造成额外调遣(如人员和船机需另行调遣),则应据实考 虑,或编制调遣费用预算。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部分问题解答
补3.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单位基地距工程所在地距离 为300km,一般水工工程的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率一类工 程(1.326-4.861)和二类工程(1.193-4.375)各取多少?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部分问题解答
7.问:为何规定计算护面块体的预制、安装数量时在 设计数量的基础上增加3%的损耗量?
答:作此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因素:
一,按规范规定,护面块体的安放可以是随机的,与理论计算 的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受现场波浪的影响,护面块体在安放时会发生局部超出设 计断面的情况。因此,在编制概算时按此规定计算,编制预算或
投标报价时则需根据现场地质、风浪等自然条件灵活运用该系数,
但其上限为3%。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部分问题解答
8. 问:在预制构件混凝土浇筑时,由甲方集中搅拌, 乙方从出料口取混凝土后运至工地使用,此种情况该对 定额如何分解?
答:按照相应定额计算基价定额直接费;计算市场价定额直 接费时扣除混凝土预制的人工、机械相关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
答:根据《编制规定》的施工取费计算原则,一般情况下,应

港口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

港口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

港口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一、前言港口工程是指为了完成船舶与陆地之间货物和人员的装卸、存储和运输而建造和设备的工程。

港口工程的建设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海上贸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设计和施工中都需要精准的工期计划和定额预算。

本文将以港口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为主题,对港口工程施工工期的定额计算方法进行探讨。

二、港口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的重要性1.为了合理利用资源港口工程的施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资源都是有限的。

如果施工工期计划不合理,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

因此,施工工期定额计算的重要性就在于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施工效率。

2.为了规避风险港口工程施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天气变化、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等。

如果施工工期计划不合理,会增加项目的风险,导致施工周期的延长和成本的增加。

因此,施工工期定额计算的重要性就在于能够规避施工风险,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3.为了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港口工程的建设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工程质量标准,如果施工工期计划不合理,会影响施工工程的质量。

因此,施工工期定额计算的重要性就在于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保证施工工程的安全和可靠。

三、港口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的方法1.确定工程施工阶段港口工程的施工一般可以划分为准备阶段、土石方施工阶段、水下工程阶段、土木和钢结构施工阶段、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

在进行工期定额计算之前,需要明确各个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施工时序,确定施工阶段的划分。

2.确定施工工期计划在确定施工阶段的基础上,需要进行施工工期计划的制定。

施工工期计划包括了工程的总工期、各个施工阶段的工期、关键工序和节点的工期,以及施工人员的安排等。

施工工期计划需要考虑到现场实际条件、资源的供给和需求、设备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工期计划。

3.确定施工工期定额在施工工期计划确定之后,需要进行施工工期定额的计算。

施工工期定额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完成工程施工的最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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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4年出版
规格:全七册 32开
定价::860元
优惠价:680元
详细目录:
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
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出版文件: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4]247号
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
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
考定额》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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