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欧美浪漫主义文学(Romantic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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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9世纪欧美浪漫主义文学(Romanticism)
第一节概述
严格说来,用“浪漫主义”来概括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文坛的诸多文学现象是不确切的。
它不仅不是一个全欧性的统一的有组织的文学运动,而且就是各国在使用浪漫主义这一术语时,其含义也不尽相同。
但由于它体现了时代精神,并有一种共同的创作倾向,因此,人们一般还是用“浪漫主义”这一术语来概括这个时期的文学现象。
浪漫主义,作为创作方法,自古有之;作为文学思潮,则出现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一特定时代。
在西方近代文学史上,一种思潮总与一种体裁密切相关。
十七、十八世纪的古典主义思潮,其主要体裁是戏剧;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其主要体裁则是诗歌。
这是因为,体裁与思潮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
古典主义的要旨是表现理性原则。
理性与节制、适度、条理等概念相关,因此就需要有一种结构严谨的表现形式,而戏剧就是一种最讲究结构的文学体裁。
同样,浪漫主义的要旨是表现个人的感情。
感情与奔放、激越、节奏等概念相关,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自由灵活的表现形式,而诗歌就是一种最灵活和最抒情的文学体裁。
当然,古典主义时期也有古典主义诗歌,浪漫主义时期也有浪漫主义戏剧,但都不是主要体裁。
这说明,文学体裁并不是一种中性的形式,而是本身就具有倾向性的。
戏剧之于古典主义,诗歌之于浪漫主义,这并非出于偶然,而是具有内在必然性的。
换句话也就是说,古典主义使戏剧独处一尊,浪漫主义使诗歌鹤立鸡群。
而就西方近代文学史而言,戏剧也就是在古典主义时期最为发达,诗歌也就是在浪漫主义时期最为繁荣,此后再没有出现过复兴的迹象。
欧洲浪漫主义文学思潮在十八世纪后期迅速崛起,很快就成为取代古典主义的主要思潮。
它最初虽然出现在德国,但但德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成就并不大,只有当浪漫主义思潮传入英国和法国后,才成为一场全欧性的文学运动。
浪漫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
1.强调主观作用浪漫主义打破了古典艺术的平衡之后,极需建立一种新的形式的统一。
这种新的统一性归聚于创作者的自我意识和心灵活动,这种强烈的精神作用可以包容外在于个人的一切。
黑格尔说:“浪漫艺术的精神,掩盖了物质,自我意识甚强,把物质包涵起来。
”德国浪漫派代表人物弗·施莱格尔说:“浪漫主卑是一种永远变化中的包罗一切的文艺……它的第一条法则,是诗人的为所欲为、不能忍受任何约束的法则。
”弗·施莱格尔的小说《路琴德》就是一种形式的大融合,书信、对话、抒情诗、编年纪事、短篇小故事等都汇集在这部小说的形式之中。
2.建立有机统一的自然观文艺复兴以来,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对外界的认识愈益建立在一种分析的认识上。
牛顿机械自然观的形成,分离了人和自然的诗意的统一。
德国和英国的浪漫派欲重建一种有机的自然,这种企图一方面体现在德国古典哲学美学思想中,另一方面在德国浪漫派的反科学主义思想中表现出来。
作家诺瓦利斯说:“科学把宇宙的无限的创造的音乐,化为一个庞大单调的捶打之声……。
”
这种有机自然观还受到了卢梭的“返回自然”口号的影响。
卢梭认为人应重新回到原韧的状态,找回人和自然本来的统一性。
有机自然观包含的这种返朴归真现象,在英国湖畔派诗人华滋华斯的诗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事实上,这种有机自然观并不只包涵返回过去,它同时具有一种建设性的含义,要求这种有机统一应体现在一种新的艺术创造的完美形式之中。
3.想象力是一种创造力想象作为一种创作机制早就存在,但真正作为一种自觉的
创作手段,并把它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是从浪漫主义文学开始的,尤其突出地体现在英国湖畔派诗人柯勒瑞治的创作理论和创作实践中。
柯勒瑞治认为想象力分为两等:第一等是一般人类都有的一种能力;第二等想象力除了和第一等相同的功能之外,还具有溶化、扩散、分解以及再创造的能力。
他认为想象力具有一种超凡的力量,它联接了现实和幻境之间的断裂,真正的诗人所具有的想象力就是这种创造力。
雪莱也持相同的观点,他在《为诗辩护》中说,诗歌是“想象力的表现。
”济慈也说过:“想象力获取的美必然是真,无论真在以前或以后是否存在过。
”
4.怀旧与感伤主义浪漫主义还提出“返回中世纪”的口号。
“返回中世纪”除了在德国浪漫主义作家中表现出对中世纪民间文学的重视,并且通过收集整理民间文学寻找对民族文学的自信心之外,它包含的另一层意思是指有一些浪漫派作家所持的保守和温和的政治态度。
法国大革命引起的一场政治大地震,以及随之而来的雅各宾派的过激暴力行为和拿破仑的专权和扩张,确确实实惊呆了一些浪漫派作家。
他们渴求一种和谐的生存环境,渴望中世纪宗法制下田园牧歌式的宁静生活。
所以,浪漫派作家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怀旧情绪,行吟在断垣残壁的大自然中,缅怀昔日的宁静与和谐。
浪漫主义文学是一种主情的文学,在创作中从不抑制个人情感的表达,有的作家甚至把心灵强烈活动表现为一种激情的勃发。
华滋华斯说:“诗歌是强烈感情自然而然的流露。
”但值得注意的是浪漫主义强调情感的抒发,并不意味着情感的放任和泛滥。
这种情感因素最终体现在艺术的形式之中。
5.注重艺术效果如果说古典主义在艺术表现上强调均衡适度以及形式的单纯的话,那么,浪漫主义在艺术表现中注重效果的体现。
这种效果表现为:A、异国情调。
在浪漫主义作品中往往出现异国生活,表现异国风光和多采的风俗。
B、对比和夸张手法的运用。
这是浪漫主义作家制造强烈的艺术效果惯用的手法。
法国作家雨果还专门提出创作中的“对比原则”,小说《巴黎圣母院》是一个创作范例。
C、人物形象的超凡性。
在浪漫主义文学中,作品的主人公往往具有超出普通人的秉赋,表现出一种超凡的力量,常常震撼读者的心灵。
第二节德国浪漫主义诗歌
在德国,最早的浪漫主义诗人是诺瓦利斯。
他也许还是欧洲第一位浪漫主义诗人,死于1801年,终年仅二十八岁。
他的重要诗集《夜之颂歌》是典型的德国早期浪漫派作品,通过对黑夜的诗化而抒发诗人对生与死的神秘感:在黑夜里,一切都变得和谐而宁静;因此,黑夜就象征着无限,而无限就是死亡,象黑夜一样神秘的、可怕的而又诱人的死亡。
除了诺瓦利斯,这一时期德国还出现了其他一些浪漫派作家,如蒂克、克莱斯特和霍夫曼等,但最有影响的是年轻时代的歌德和席勒。
虽然这两位德国文豪后来离开了浪漫主义运动,但他们却是德国早期浪漫运动即“狂飚突进运动”的代表人物。
作为浪漫主义诗人,歌德和席勒都写有不少诗作,主要是抒情诗。
不过,德国最大的浪漫派诗人却是海涅。
海涅早期诗作如《青春的苦恼》、《抒情插曲》、《还乡集》和《北海集》等,都以个人遭遇和爱情苦恼为主题,具有浪漫主义倾向。
他最重要的抒情诗集是1827年出版的《诗歌集》,其中不少诗作充分表现出浪漫主义的风格,感情纯朴真挚,民歌色彩浓郁,后人将它们谱上乐曲在德国广泛流传,被视为德国抒情诗中的上乘之作。
第三节英国浪漫主义诗歌
英国浪漫主义作为一个自觉的文学运动,开始于“湖畔派”诗人的创作。
“湖畔派”主要由华兹华斯、柯尔律治、骚塞三位诗人组成,因他们曾长期住在英国北部的湖区而得名。
1789年,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合写的诗集《抒情歌谣集》出版,标志着英国浪漫主义的开始。
在这部诗集里,最能代表这两位诗人的新诗风(即浪漫主义诗风)的是华兹华斯的抒情长诗《丁登寺》和柯尔律治的叙事诗《古舟子咏》。
华兹华斯的抒情诗着力抒发对大自然的留恋之情,柯尔律治的叙事诗则以奇特的想象力描写超自然的人与事,而自然、想象、超自然,这类东西恰恰是古典主义诗歌所不屑的,因为古典主义崇尚的是理性与秩序。
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开了新诗风之后,英国诗坛继而便出现了一大批新诗人,其中享有世界声誉的是拜伦、雪莱和济慈。
拜伦(讽刺诗人)天生跛足,但又生性骄傲自尊,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充分表现出了他谴世独立和愤世骇俗的性格。
他的成名作是组诗《东方叙事诗》,诗中塑造了一系列孤傲的社会叛逆者形象,即有名的“拜伦式英雄”。
他的代表作是长篇叙事诗《恰尔德·哈罗德游记》。
这部具有强烈自传色彩的作品给人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诗中主人公忧郁的厌世情绪和狂放不羁的生活态度、对人生和现实的敏锐洞察和对自由的热烈追求。
他的最后一部重要作品是未完成的长篇讽刺叙事诗《唐·璜》。
在作品中,拜伦将传说中的西班牙花花公子唐·璜写成一个骄傲、英俊、大胆而又常常听天由命的人,通过他的经历谱写了一曲充满愤怒、蔑视、威胁和呼吁的慷慨悲歌。
除了叙事诗,拜伦还写有大量的抒情诗,其风格和他的叙事诗一样,既痛苦又孤傲,既阴郁又强烈,可说是诗人个性的自我写照。
雪莱(预言诗人)是一位理想主义诗人,有“天才的预言家”之称。
在他最早的一部长诗《麦布女王》里,就已体现了诗人的“预言”特色:麦布女王撩开“时间”的帷幕,看见“未来的世界不再是地狱,而是爱情、自由、健康”。
他的另一部长诗《伊斯兰的起义》也体现出这一特色,虽然长诗的结局是悲剧性的,但诗人还是对未来充满信心,预言道:“未来的欢腾将来自于我们的死亡。
”在他的代表作、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里,这种“预言性”和艺术表现得到了成功的结合。
在诗剧里,雪莱改变了希腊神话中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最终与主神宙斯妥协的结尾,而是将他塑造成一个具有不屈抗争精神的英雄形象,预言人类最终会通过道德力量而得到拯救,他高唱道:“再也暴力、没有暴君……,人们彼此间,象精灵一样地自由……”也许,较之于叙事诗,雪莱的抒情诗更为出色。
譬如,他的《致云雀》和《西风颂》早已成为西方脍炙人口的名篇,而不知激励过多少人的著名诗句“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就出自《西风颂》。
Drive my dead thoughts over the universe
Like withered leaves to quicken new birth;
And,by the incantation of this verse,
Scatter,as from an unextunyished hearth
Ashes and sparks,my words among mankind!
be through my lips to unawakened earth
The trumpet of a prophecy! O,Wind,
If Winter comes,can Spring be far behind?
约翰·济慈(抒情诗人)则是浪漫主义诗坛的奇才,他终年未满二十六岁,却留下了丰富的作品。
他短短的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病魔缠身和死亡威胁中度过的,因此他的诗作既是痛苦的呻吟又是甜美的歌唱,也就是将生活的感受和美的理想结合在一起,达到了一种完美的境界。
他的重要的长诗有《安狄米恩》、《拉美亚》和《海璧朗》等,而他享誉世界的作品则是颂诗《希腊古瓮颂》和《夜莺颂》。
尤其是后者,可说是浪漫主
义抒情诗中的绝唱。
第四节法国浪漫主义诗歌
继英国之后,法国也开始了浪漫主义文学运动。
诗人拉马丁的代表作《沉思集》歌颂爱情和死亡,赞美大自然和上帝,具有忧郁、悲观和神秘色彩。
他的诗歌着重抒发内心感受,诗风朦胧、飘逸,开了法国浪漫派诗歌的新风。
不过,法国最有影响的浪漫主义诗人是维克多·雨果和缪塞。
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运动的领袖。
他多才多艺,既是诗人,又是剧作家和小说家。
作为诗人,雨果写有大量的抒情诗,其诗集有《短歌和民谣》、《秋叶集》、《黄昏之歌》、《心声集》、《光与影集》等。
其中《秋叶集》和《黄昏之歌》候偏重于政治抒情,《心声集》和《光与影集》则偏重于抒发个人感情,描写家庭生活之温馨与自然景色之优美。
缪塞是才华横溢的浪漫主义诗人。
他的第一部诗集《西班牙和意大利故事集》,充满异国和热烈的激情。
他的长诗《罗拉》标志着他在思想和风格上的转折,反映了复辟时期年轻一代的痛苦和绝望情绪。
他的抒情诗《夜歌》抒写他与女作家乔治·桑感情破裂后的复杂、痛苦的心情以及对生活感到的绝望和迷惘,感情细腻,诗句流畅而富于音乐感,被人认为是法国浪漫派抒情诗杰作。
第五节俄国浪漫主义诗歌
同一时期,俄国也开始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而作为俄国民族文学先驱的普希金,最初就是作为一位浪漫主义诗人出现的。
普希金的浪漫主义风格主要表现在他的抒情诗创作中。
继普希金之后最重要的俄国浪漫主义诗人是莱蒙托夫。
他的诗作具有拜伦式的风格,情绪痛苦而孤傲,在强烈的反叛精神中表现舂绝望之情。
第六节美国浪漫主义诗歌
浪漫主义思潮不仅是全欧性的,它还跨过大西洋传播到美国。
在十九世纪初,美国重要的浪漫派诗人是爱伦·坡。
爱伦·坡的诗注重形式美,尤其追求诗的“音律”,基调低婉、忧郁。
同时,爱伦·坡还是一位杰出的短篇小说家。
他的影响主要在二十世纪,被认为是“现代派”的远祖之一。
十九世纪中叶,美国诗坛响彻着惠特曼的歌声。
惠特曼是美国浪漫主义最伟大的诗人,他的《草叶集》则是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顶峰。
《草叶集》几乎收入了惠特曼一生所创作的全部诗歌,共三百多首,而贯穿全集的是诗人乐观自信的自由民主思想以及对“自我”的歌颂。
“草叶”即象征生机勃勃的、年轻的美国。
惠特曼《草叶集》
一、《草叶集》的基本主题
惠特曼临终前出版的《草叶集》是他自己希望传世的理想版本。
他将全书380多首诗歌当作一篇长诗,然后根据内容分组编排在《铭言集》《亚当的子孙》《芦苇集》《海流集》《俘鼓集》《林肯总统纪念集》《神圣死亡的低语》《从正午到星光之夜》和《离别之歌》等诗歌中。
《草叶集》的编排顺序是跟诗歌主人公的出生、成长和老死这三个阶段基本一致的,是跟诗歌三大主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它自始至终歌唱了一个“中心人物”,一个“神圣的自我”,一个新世界的英雄形象及其一生的故事。
这部洋洋万言的长诗的主题是:1.认真探究、论述和歌颂“自我”“个人”和“个人生活”;2.热烈赞扬民主和热爱独立与自由的美国人;3.勇敢表达了诗人自己对生、死、再生和永生的思想和态度。
1.认真探究、论述和歌颂自我和个人:
认真探究、论述和歌颂“自我”、“个人”和“个人生活”的诗篇数量最大,在《草叶
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主要表现这一主题思想的诗歌有《自我之歌》《亚当的子孙》《芦苇集》和《大路之歌》等11首颂歌,还有《海流集》和《路边之歌》等。
总的说来,这组诗歌描绘了一个新世界的英雄形象,一个“现代人”的楷模。
惠特曼笔下的自我不再是旧世界那种凌驾他人之上的显贵,而是现代民主社会里那种与普通民众息息相关的仁人志士。
这个“自我”实际上并非具体指某一个人,而是整个美国人民,或整个人类世界。
所以这个自我就更富有意义,更值得称颂,其英雄形象也就格外高大。
对诗人来说,一个完整的自我包括“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
一个“自我”还可以与其他“自我”结合在一起,但又不同于其他“自我”,因为每个良我都具有自己的个性特征。
惠特曼这个自我属于“神圣灵魂”,是一个代表全人类的“大我”。
他跟“新世界人物’’或“神圣自我”一样,是贯穿《草叶集》全书的同一个现代人物。
《自我之歌》表达了诗人对自我及其周围人们和事物的深刻认识,阐明了人类生活的意义,并对生、死、再生这一神秘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推论。
它描述了全诗主人公的诞生及其身分特征: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非常健康,我开始歌唱,希望永不停顿直到死亡。
诗人诞生于37年以前。
今天,当他独自散步“看到了一棵夏草的幼芽”的时候,第一次意识到了一个“神圣自我”的存在;而且表示,只要一息尚存,便永远将这个“自我”歌颂下去。
这里诗人将他个人的诞生和这个神圣自我的发现“相提并论”,说明他在对人生和人类世界认识过程中的一次质的飞跃,说明37岁以前的“故我”与今日的“新我”在本质上的不同,说明这个“神圣自我”实际上就是觉醒了的诗人自己。
诗人只有假托这个神圣的自我,才能使个人的想象深入到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中去而领略人生丰富多彩的全部经验。
《亚当的子孙》和《芦苇集》是惠特曼《草叶集》一书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两组诗歌,它们为在《自我之歌》中诞生的神圣自我介绍了“情侣与伙伴”。
这两组诗歌为惠特曼招致了许多指控,说他的诗歌粗鄙和猥亵。
1865年,他便因此失掉了他在美国内政部的公务员职务。
爱默生曾劝他再版时删除这部分诗歌,他的好友索罗说他这些诗歌听起来跟“野兽’’发出的声音一样。
惠特曼自己却无动于衷。
他一再申明这些诗歌“比黄金还宝贵”。
在他关于性和爱情的诗歌中确实有一些肉体部位的袒露,但诗人绝不是那种故意迎合某些读者低级趣味的庸俗之辈,而是对当时传统善恶观念的蔑视和挑战,是要人们相信人的躯体与灵魂是同样重要的;是要公众承认男女之爱是神圣的,是人类传宗接代的根本;是要社会公认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基本上是纯洁的,完美的。
《我歌唱带电的肉体》是《亚当子孙》这组诗歌中最长的一首。
它出版以来经过几番修改之后,已不再是个人色情语言的喷吐,而是诗人哲学思想的阐扬了。
在这首诗里,惠特曼歌颂了人的肉体、人的肉体与灵魂的同一性:
我歌唱带电的肉体,……
如果肉体不像灵魂那样充分发挥作用,又将怎样呢?
如果肉体不是灵魂,那灵魂又是什么呢?……
对男人或女人肉体的爱是无法形容的,肉体本身是无法形容的,
男性肉体是完美的,女性肉体也是完美的。
在第五节中,诗人歌颂了女性肉体及其在人类繁殖长河中的伟大作用。
在第六节中,他赞扬了男性肉体,肯定了它跟女性肉体一样在人类世界中的神圣地位。
在贩卖奴隶的市场上,他目睹了“一个男人的肉体在拍卖”(第7节)和“一个女人的肉体在拍卖”(第8节)的残酷现实。
人的肉体,不管是黑人的还是自人的,不管是奴隶的还是奴隶主的,都是无价之宝,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诗人把人体看作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源头,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而日趋完美的希望,是人们渴求“来世永生”的种子,而使全诗思想境界焕然一新:这不只是一个男人,这是那些将来自己也要做父亲的人们的父亲,……
你怎能知道在若干世纪以后有谁将从他子孙的子孙中诞生呢?
如果你能追溯到若干世纪以前,你会发现你是从谁哪里诞生的吗?
在《芦苇集》之后,是《大路之歌》《斧头之歌》和《转动着的大地之歌》等ll首颂歌。
在这组诗歌中,那个“神圣自我”来到了人间,在向全人类表示祝贺:“华尔特·惠特曼,你看到了什么?……/我看见一个在太空中旋转的浑圆的奇观。
”诗人看到的是一个“无忧无虑、一直在旋转前进”着的地球。
在《大路之歌》中,那个神圣的自我,全书的主人公已经开始了个人的旅程:
我轻松愉快地将双脚迈上大路,
健康,自由,世界在我前方,
面前这漫长的黄土路将把我引向我选择的任何去处。
就是这条“漫长的黄土路”把他引向了“横过布鲁克林渡口”。
在这里,他把渡口附近的一切景物——云彩、太阳、人群、船只和流水等尽收眼底。
诗歌主人公在《候鸟集》《海流集》和《路边之歌》三组诗中,仍然在继续运动,正如这些标题所显示的一样,他时而在空中,时而在水里,时而在陆地上旅行。
另外,诗歌的主要意象不再是空间,而已经改为“时间”了,他在无限的时间里前进,直到最后坐下来静静地观望着“世界上的一切忧患,一切压迫和羞耻……看着,听着,但沉默无言。
”
2.热烈赞扬民主和美国人
惠特曼坚信民主政治。
他认为天才存在于酷爱自由的普通民众之中。
他认为邪恶之念并非根源于人之本性,而是产自社会的强暴和不公。
他赞同爱默生“平凡则伟大,普通则神圣”的观点,热情歌颂平凡的民众和普通事物。
对他说来,一片草叶跟星星在夜空中运转同样富有意义。
他热爱美国及其山山水ÿ水,他热爱美国人民及其发明创造,而且把美国这个国家看作是一个神圣的新世界。
惠特曼认为个人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社会的道德风尚,因此他特别重视个人的品德修养。
要提高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必须从个人思想教育入手,努力将个人培养成民主主义者,博爱主义者。
惠特曼这种社会和政治上的民主思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他精神民主的概念(人具有到达精神完美境界的一切可能和条件)是完全一致的。
他对精神民主的坚强信念,通过人们间的友爱和亲善而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人才和建立一个理想社会的信念。
使他永远具有乐观主义精神。
3.勇敢表达了诗人对生、死、再生或永生的思想和态度:
《暴风雨骄傲的音乐》《通往印度之路》《哥伦布的祈祷》《睡眠的人们》《想到时间》和《神圣死亡的低语》等这些诗歌构成了《草叶集》这部“史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展示了诗歌主人公的必然结局——死亡,表达了诗人对生、死和永生这一人生奥秘的基本观点。
惠特曼承认死亡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件具体事实,而且死亡是将人引向“永生”的必然过程。
因此,死亡对他来说是一件极平常的事情,毫不可怕:
如果确曾有过,它只会导向新生,而不是等待最后将它遏止,而且生一出现,它即停息。
(《自我之歌》)
这里表达了诗人对死亡的乐观主义态度。
他认为“生中有死”,“死中有生”,死并无悲可言,它跟生一样是件“幸运”的事情。
二、《草叶集》的艺术创新
惠特曼是一个诗歌革新者,他与传统形式和题材自觉决裂。
他认为诗歌应该任其自然发展。
他不十分讲究修辞。
在写作中他坚持思想第一,声韵第二;他的诗歌没有惯常的音步和韵脚,只是看起来和读起来像诗。
他的《草叶集》第一次出版后,使读者大为困惑,也招惹。